热爱生命读后感

时间:2021-01-27 16:44:3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热爱生命读后感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爱生命读后感15篇

热爱生命读后感1

  世界上总有一些文字让你冥冥中为之感动。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歌诵的是人类的灵魂,这让你的灵魂得到救赎,为与之共鸣。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的《热爱生命》就是这一类文字。故事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由于受了伤,被同伴抛弃在雪花飘扬的荒漠,但他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无衣无食、身体伤痛、野兽骚扰等困难,最后终于了病狼,赢回自己的生命。

  读完故事后,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后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顽强的灵魂。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强迫自己吃无味的浆果,植物的根茎,甚至活鱼,刚出生的小松鸡,小鹿的骨头;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顾身体的疼痛,直至生命的尽头,他也没有放弃。

  文中从始至终都在描述他在理智和麻木中转换着。在濒临死亡的情况下,由于生命的本能,他活了下来,但灵魂也给了他可贵的品质。文中一处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扭头离开了

  ,没错,是比尔离弃了他,但他不会拿那袋金子,也不会吮吸比尔的骨头。”比尔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离弃了他,而且至死也不肯放下金钱,荣誉和物质。但就算是这样,他也不会害比尔。因为他知道,这样做只会徒劳地使自己的人性坠落,道德败坏。他的人格也会变得扭曲,这样的人,只能是“活着”,但他的灵魂已死去。所以,他选择离开,选择自己努力地生存下去。在生死未卜,下一餐在何时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能如此从容,坦然,难道他不高尚吗?

  在生与死,残忍与高尚中,你选什么?他选择的是生和高尚。

  怀着高尚的灵魂和对生命的本能,未来生活的向往,他不仅活了下来,还告诉我们执着、坚持、坚忍的力量,不屈服,不放弃,对生命、生活有点无穷的希望和热情。他可能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也许我们不能经历像他一样的生死抉择,但在我们的生活中,你总有一些梦想,有一些心底的渴望。我们要不断追求,执著着、坚忍地去承受其带来的一切,相信,你会像文中的他一样,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进。

热爱生命读后感2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觉是,作为一个人,首先,我们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

  我钦佩这本书中的英雄。他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上艰难地行走。她只是一个人走,没有同伴。天气不好,她又冷又饿。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只狼在他后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后地上的血迹。那个人和狼都活了下来。为了活着回来,这个人最终赢得了战斗。他对生命的热爱就是战胜了狼。尽管他又饿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后,他去了海边,被一艘渔船救起。最后,他安全回家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功,他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爱自己的生活,他怎么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们必须爱和保护我们的生命,这样人们才能快乐和成功。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述了1970年张海迪随父母来到聊城农村的故事。张海迪非常想站起来。她有时看见会走路的人就会哭。但张海迪固执地学会了针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时她会因为长时间的姿势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选择继续针灸,为村民们做一些事情。

  我觉得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够像其他人一样走路和跑步。她想从她的腿上跳起来,奔向那一万公顷的麦田。我也觉得张海迪非常热爱生活。多年来,她治疗过一万多人。“这是很棒的。当我看到这个数字时,我惊呆了!残疾人比医生更糟糕。我觉得她太爱生活了。她真的想为社会做贡献。

  与张海迪相比,我什么都不是。因为有时候我是这样想的:暑假先玩,然后去旅游,最后一周做作业,但是我经常后退。去年暑假,我提前完成了作业,很舒服,无忧无虑。但张海迪仍然是我的榜样。她的故事激励我热爱生活,不要浪费它。、

热爱生命读后感3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凭着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我们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们现在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只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主人公为了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金子有价,生命无价!

热爱生命读后感4

  《热爱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为我们描述了一个神秘、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北极。在这个神秘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们在这里奔波,在这里与寒冷、饥饿、野兽抗争,在这里寻求着自己的财富梦,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个远离家园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层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现出劳动者的高尚品质和坚强的性格。在绝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获救了。他与狼的战斗告诉我们,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强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团结和“吃鱼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坚强的力量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团结,这种力量是可以战胜饥饿和疲劳,可以克服一切的。他们团结一致,一齐打猎,一齐打鱼,一块儿去打仗。虽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给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团结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读完这部书,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热爱生命不是简单的如何珍惜生命,应该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险境遇时,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艰辛,不怕野兽的凶猛,他无所不能,坚持着,他咆哮着吓退了熊咬死了狼,他获救了。文章中说道:“驱使我前进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对生命的热爱让人感动。

  生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热爱生命读后感5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当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向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我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能够决定自我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能够选择随缘,也能够经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我此刻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齐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期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先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期望,也把握住了这个期望,尽管期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仅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热爱生命读后感6

  今天,随手翻阅《阅读先锋》小学中高年级版,看到了一篇感人的文章——《热爱生命》。文章记叙了一位在荒原中被朋友抛弃的受伤的淘金者,绝境中以不屈的毅力求生,用粗野的声音,威风凛凛的样子吓跑黑熊;在生命奄奄一息时与狼展开殊死的搏斗,最终战胜了狼,获得了人间最宝贵的东西——生命的故事。

  读罢此文,淘金者与狼殊死搏斗的场面久久地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淘金者对生命的热爱,那种不屈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在我们身边,经常听到类似这样的感叹:”活着太累了!活的没劲!“就连邻居家一个六岁的小男孩也很老成地慨叹这没意思,那没意思,与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相比,我们是否该感到羞愧,汗颜?

  有一位哲人说过:”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是啊,人活在世上,可以感受父母之爱,手足之情;可以享受朋友之爱,夫妻之情;可以品味生活的浪漫、温馨;可以体验事业的拼搏奋斗、成功之喜悦……活着,真的很幸福!可我们为什么常常感受不到这种幸福?是我们的生活太富裕,品尝不到贫穷的滋味?是我们的事业太顺利,感受不到生活的艰辛?还是我们的.家庭太幸福,体验不到骨肉分离,妻离子散的痛苦?我觉得都不是!究其根源,在我们思想里正是缺乏了象淘金者这种对生命的热爱!

  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同淘金者一样的人,他们追求人世间最宝贵的东西——生命。那些在逆境中崛起,攀登事业峰巅的创业者;那些在顺境中努力,开创美好明天的守业人;那些为别人、为社会默默无闻奉献着的人……不都在尽情地展示着自己对生命的热爱吗?

  唯有热爱生命之人才能热爱自己的亲人、朋友,才能热爱自己的事业,热爱自己的生活,才能为之拼搏、奋斗、进取,让我们热爱自己的生命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7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上一个好朋友,读书让我插上了翅膀,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翱翔。

  《热爱生命》这本书收集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八篇中篇小说。杰克·伦敦的这几篇文章情节紧凑,语言精美,人物刻画生动,能深深打动读者的心。

  《热爱生命》描绘了一个孤独的人在荒野上与饥饿、寒冷,并和野兽进行顽强斗争的故事。

  一个在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途中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的背包里装着很多黄金,还有跟黄金一样重要的火柴,他十分爱惜这些火柴,总怕弄丢了,所以经常把它们倒出来重新数。

  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换作是我,肯定早就疼得哇哇叫了。记得以前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结果摔了膝盖,就哭了老半天,后来发现原来只是轻微的擦伤而已。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太多了!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

热爱生命读后感8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有一种本能的求生,无限的涌现出来。这种体验只有亲身经历过,无法想象。当我身体瘦骨嶙峋,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在不能坚持,又不甘愿放弃,我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分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二字,就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在练习人生的比划,就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课,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现的生命奇迹,又是让人感慨万千,生命以最高价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难,苦难是一所大学,主要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热爱生命。泰戈尔有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万物之中为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点,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诗人食指写道---我能顽强的活着,屡经挫败,决不轻从,活到现在,就是因为,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左右苍茫时,总得有条路要走,这路又不能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拿起手中的笔,我记录着生活的每一天,当看到文字变成铅字时,心里是无限的欣慰。天空没有鸟的痕迹,我已经飞过——只有懂得爱自己,才能去爱别人,爱整个世界。经历过诸多的坎坷,我又迎来了生命的春天,亲情无时不刻的滋润,社会温暖的关怀,还有朋友的支持。坐在轮椅上,我像一株绿色的风信子,在春风中播撒,珍惜生命,共享人生,与天地同存,日月共辉!

热爱生命读后感9

  《热爱生命》是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虽然只有那么聊聊几页,但是就是者寥寥几页,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物竞天择的残酷,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这是一出残酷的求生悲剧,一个淘金人被伙伴抛弃,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野荒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但是他却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吗?是水吗?使得,有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坚强的意识,他的求生意识把他从死神边缘拉了回来。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说的那样:“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为这个他的生命火花才会闪烁起来。

  短文第三段:“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边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这句话描写的是骨头,在很短的时间内,大自然却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换成一副血肉骄横的骨头。这副骨头在表现了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时,也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娇小,经不起打击。这与淘金人顽强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表现了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写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尔,但是他不是一个忠心的伙伴,抛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尔终究还是死了,这篇短文再次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残酷—在生死不知的情况下,还要经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种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却是淘金人与病狼的决斗。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却还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来补充能量,狼需要人肉来延续生命。但狼毕竟只是狼,终究没有人聪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诱饵,来引诱狼,最终,狼无赖的倒下了……

  看完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觉得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10

  荒芜的土地上,风雪夹杂着绝望的气息迎面而来,远处的狼嗥,眼前的骸骨,都在警示着危险的存在……

  这就是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所刻画的危险之地。作为一名有着浓郁的北方气息的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中充满了对生命的诠释和辩证。而在《热爱生命》中,杰克·伦敦更是在残酷的境遇中,凸显了生命的珍贵和伟大。

  主人公作为一个淘金者,怀着梦想来到了荒原。但在恶劣的环境和同伴的抛弃下,梦想早已失去了意义,唯一的选择只有一个——求生。

  于是主角开始孤军奋战——为生存而战。但他的对手——死亡却一步步向他逼近着,恨不得立刻掐灭那生命之火:枪、猎刀早在行程中丢失,野兽的威胁,逐渐成了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风雪中,食物早已耗光,他只能靠运气吃路边沼泽的鲦鱼;更可怕的是,自己双腿早已血肉模糊,独行的恐惧使他时刻神智不清绝望在他身边虎视眈眈,生命的火光也越来越微弱。

  但他不愿意死,不愿意生命之火熄灭在这茫茫荒原中。对生命的追求支持着他不断前进,想倒下时,他忍着疲倦向前爬行;面对腥臭难忍的沼泽水,他坦然与生存共饮。即使身后一直有着一匹对自己垂涎三尺的野狼,即使同伴的骸骨是多么地触目惊心,他硬是支持下来,凶死野狼,喝了狼血,终于从荒野中走了出来,留下了一曲震憾人心的生命赞歌。

  生命,看似好脆弱,但它小小的火焰中却饱含着让人克服一切,击败一切的力量,正是这力量,主角才能在这个世界不断繁衍,创造美好的未来。

  书中一个画面让我一直记忆犹新,面对着同伴死去后留下的一袋金子,主角却选择了丢弃它。是啊,虽然这袋金子可能价值不菲,但对于生存来说,它只是一堆烂石头。同时,我不禁想起前些日子为破产而自杀的一些商人,他们的确失去了金钱,失去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但那生命难道只值区区几十、几百万?没有生命,其他财富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无论何时,都不要让你的生命之火熄灭。《热爱生命》会告诉你,生命是最宝贵的财富。

热爱生命读后感11

  米歇尔·埃康·蒙田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他1533年出生于佩里戈尔,从小进入教会学校学习,熟谙拉丁语和希腊语,还学习过法律和哲学。1554年起,他先后在法院任职多年,然后归隐田园,潜心研究和思考。他曾在欧洲长时间旅行,成为“罗马公民”,受到教皇格列戈里十三世的接见,并且两次当选波尔多市市长。

  《热爱生命》是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文章开头是:“我对某些词语赋予特殊的含义。”这是一个简洁的、引人入胜的开头。紧接着道出了作者所关注的词语———“度日”。他赋予它以双重含义: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度日”无异于“消磨光阴”,打发时光。而“风和日丽”的时候,则要“慢慢赏玩、领略”这“美好的时光”。这一奇异的对比深深吸引了读者的注意。接下来,作者详细解说了这两种生活态度。一是所谓“哲人”的颓废习气,二是“我”的积极的人生观。“哲人”和“我”生活方式不同,根本原因在于对生命的看法不同。在“哲人”看来,生命是“苦事”,是“贱物”。“哲人”不尊重生命,所以活得毫无乐趣,百无聊赖,生命在无谓的损耗中悄然而去。相反,“我”认为生命“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它“受到自然的厚赐”,“是优越无比的”。“我”对生命心怀感谢,热爱生命,所以“我”不会虚度时光,而是活得认真而洒脱,充分享受人生的乐趣。作者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格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作者对这句话没有作任何评论,但是他的意图却一目了然。随便打发时光的人实际上并不是什么“哲人”,而是真正的“糊涂人”。真正的希望不在于来世,不在于任何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在于生命本身。

  蒙田在文章结尾写道:“我眼看生命的时光无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蒙田的《热爱生命》就像一首庄严的歌曲,歌颂生命的美与爱,引起人们深深的思考。

热爱生命读后感12

  第一段主要诠释的成功。成功是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在有金钱、有地位才能代表成功的今日,诗人明明白白告诉我们,有了目标,就去奋斗,这个风雨兼程的过程才算是成功。我们人人应当去体验去追求这个过程,仅有一如既往的坚持这个过程,才会有好的结果。

  第二段主要说的是感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的吐露真诚。敢爱敢恨,做真实的自我,这也正贴合此刻的倡导。

  第三段是讲得奋斗。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不要瞻前顾后,仅有去奋斗去努力就好了。“吃苦”在我们一些大城市里已经是稀缺资源了,真是因为少了这个资源,才使得此刻的孩子们不愿去奋斗,因为不用奋斗也有吃有喝,但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奋斗。

  第四段谈了未来。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个与此刻的步调是一致的,我们看到各种媒体、朋友圈里不都是在传播过好当下吗?确实是这样,仅有我们脚踏实地的过好当下的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才是对生命的无比热爱。

  这首诗,我此刻读起来,感觉简单易懂,是一首鸡汤励志的诗歌,各个年龄段都适合阅读,并且读完,使得自我热血沸腾,年轻人读完会有一种我就应当这样做的感觉,年长的人读完会感觉继续这样做,我还很年轻。

  可能人到中年,才能深感生命的可贵,期望用各种方式珍视生命。可能人到中年,才能体会对生命的敬畏,期望抓住一切完美的瞬间。余生不足,以汪国真的这首《热爱生命》共勉。

热爱生命读后感13

  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因脚受了伤被朋友抛弃的情况下,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于是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考验着对方的意志。为了活着回去,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病狼,喝了狼的血。最终被捕鲸船上的人救了过来。文章表现他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精神和对生命的热爱。

  文中有三次写到他对金沙的处理。第一次他把金沙从鹿皮口袋里倒下一半,然后把它包好,埋好后还做上记号以便出去后回来再取。第二次他把所剩的金沙又倒掉一半,但这一次是直接倒掉,虽然有些不舍,他还是依然选择了放弃。第三次他把剩下的金沙连同鹿皮口袋一同扔了,这一次显得是那样的坚决,义无反顾。

  人对金钱的追求本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人要在这个社会中生存还离不开钱。但是如果我们为了钱而不顾一切,像淘金者的同伴比尔一样,不但抛弃了同伴,致死也没舍得丢掉那袋金沙,结果往往会使得其反,丢了性命。

  现在社会上有一部分人对金钱的追求简直到了疯狂的地步。他们为了钱不惜利用各种卑鄙的手段,坑蒙拐骗偷,拦路抢劫,杀人劫货。很多人因此进了监狱,被送上刑场。

  大家都知道生命是宝贵的,无论有多大的诱惑,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首先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只要生命存在,其他的还可以重新获取,如果丢掉了生命,那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珍惜我们眼前的时光,前面一定会有一个更加广阔的天地。

热爱生命读后感14

  这是一篇短篇小说,曾感动千千万万的人,也感动了我。他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撰写的《热爱生命》。

  此书主要写了一位淘金者向一条大河的码头行进,但他已经多日没有吃东西,腿扭伤了,脚流着血,只能挣扎着一点一点挪动。正当他身体极度虚弱时,又遇到了一只病狼。这只狼舔着他的血尾随着他,想要咬死他以获得食物;而这个淘金者也想杀死病狼已延续生命。就这样,两个濒死的生灵用最后的一点生命战斗着,最后淘金者咬断了狼的喉管,获得了新生……

  在这篇小说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淘金者与病狼“战斗”的情景,那只狼用最后的力气去咬人,可淘金者早就准备好了,一只手抓住狼的牙床,卡住嘴;另只手抓住狼,用嘴去咬狼的喉管,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缓缓流进喉咙”。当我看这段时,不禁为他担忧,又转为高兴,感慨他顽强的生命,又感慨他的有勇有谋,不为困境所打倒。

  不仅仅在小说里会有这样顽强的生命,现实中也有。著名的天体物理学家霍金在21岁时被诊断出有卢伽雷氏症,医生判断他只有几年的寿命。然而,他没有绝望,他凭借顽强的意志,在轮椅上活到现在,甚至创造了不可思议的成就,为科学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条坚毅的生命,将延续下来并抵达永恒。

  这篇小说在结尾时也颇有一点幽默:这个淘金者在得救后得了一种症状,总是怕食物会吃完,因此他经常向船上的厨师打听食物的储备情况。尽管厨师每次都说食物充足,但他依然不信,只有自己亲自去储藏室打探才肯相信。更令人难解的是,他的床铺、被子甚至每一个角落都塞了满满的面包。作为小说的结尾,用幽默缓解人紧张的神经,让人身临其境,实在巧妙。

  每个人都只有一条生命,我们应当保护生命,也应当磨练生命,更应当热爱生命,让它真正成为一条坚毅的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15

  《热爱生命》读后感:做生活的强者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上。读了这篇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这篇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十分内疚。记得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我相信在我成长的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困难,我将以乐观的心态对待困难,成为生活的强者。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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