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娣散文

时间:2019-11-22 23:22:43 散文 我要投稿

国娣散文

  我有几个闺蜜,各个都是美女,国娣便是其中之一。

国娣散文

  国娣小时候和我在一起时候多,家较近些,最初我们还是隔壁的邻居呢。那时父辈们响应党的号召把大学办到农村去,来到了那片荒凉的土地。刚到那里时条件非常差,我们住的是旧草房子,那时我才两岁,国娣只有一岁。在那个草房里住了至少有两年,因为我比弟弟大五岁,弟弟是搬进新房生的。那个草房就在学院的最南边儿,前面是一望无际的原野,加之我们小,视野也小,我还以为世界上就我们两家呢。搬到新房子,国娣家和我家只隔一趟房子的距离,(一趟房子五家)后来她家又搬了一次家,这回是两趟房子的距离。我们这条街是学院家属住宅区的中心区,我们经常开玩笑说:“这是我们大院儿的“中央大街。”

  我和国娣的个头差不多高,站排时前后,座位也不远。她有个性还很乖巧。做事干净利落,说话赶劲儿,胆子大,敢说。记得有一次假期作业班长检查,我和她一起去班长家,她就歪着头,眼睛不时地朝班长闪了闪微笑着说:“我们的作业是不是挺好的,批个优吧,做业肯定都完成了。要是有错,我做一百遍。”班长也回她一个微笑,又看看我,翻了几页,看着都不错,就都给个优。当然我们是有平时基础的,作业认真,老师经常表扬。

  当时的学校经常有劳动,尤其是寒假,学生都有捡粪的任务,我所在的班级每个人25筐。我和国娣长得小,完成这个任务很难。可是国娣并不服输,每次捡半筐粪。看着国娣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对班长幽默地说:“嘿!真累啊,但很爽呢。”班长看她那可怜乖巧的样子很不忍心,就想给她多记几筐。国娣理解班长的心意,婉言谢绝了,尽管每次捡粪送粪都很费劲,可最终还是完成了任务。

  小的时候玩游戏,她总是玩不过我们,有时会把她气哭,或生气不玩了。可是她忘性也快,她会主动找我们玩。后来我们有意识地让着她,也让她赢几次。就这样,我们一直都是很好的玩伴。

  过家家是国娣和我幼年常玩的游戏。在大学生宿舍的西侧有个砖厂,没事的时候我和国娣时常会到那附近玩过家家,有一次她提出要观察一下砖是怎么做的。看着工人们把地里的土搅拌之后随着宽宽车带子送进了机器加工成型——土坯砖,然后把这些土坯砖摞起来,有序地排列,有空隙,有利于晾匀,然后还用草帘子遮盖好,下一个程序就是把它们送进砖窑进行烧制,最后才是红红的硬硬的砖了。目睹了工人们汗流浃背的样子,黝黑的皮肤透彻出工人们的艰辛,我看到国娣的眼神更加光亮了,流露对工人们热爱和羡慕,她说:“工人叔叔真了不起,我敬佩他们!”接着不由自主地挥起拳头唱了起来:“咱们工人有力量,嘿,咱们工人有力量……”那样子可爱极了,感染着我也跟着唱了起来,清脆的童音穿越红砖绿草,飘向树林。鸟儿听到歌声,喳喳地叫着,仿佛也在歌唱着咱们工人有力量……

  那时我们女生很少和男生说话,国娣敢和男生说话,敢开玩笑。她反应快,接话也恰到好处。别看国娣长的小,却有着很强的号召能力。记得我们还是小学一年级时,正是一个崇拜英雄的年代,我们都想做英雄。国娣和我说:“咱俩和班长说一声,咱们玩打仗游戏呀!”我说:“好哇!”然后她蹦蹦跳跳就跑了。过一会同学们都来了,我们俩就给他们布置任务,分角色,编情节,同学们热情高涨几乎全班同学都参与了,同学们也特别听话,让他们演什么就演什么,甚至演坏蛋都可以接受。当然我和国娣都当了英雄,满足了我们当时的心愿。

  三年级时我们开始用钢笔了,我俩都想练就一手好字,就一起买来了同一种钢笔字帖在她家一起练了起来。我俩都不愿受字帖局限,练着练着,我俩的字与字帖脱离了关系,尤其她的字,在班级堪称一绝。她写字快,自成体系,一百本,一千本里的作业,一眼就能认得她的字。她的字最容易暴露身份,有一次我还开玩笑地和她说:“国娣,这样要是搞地下工作,就凭你的字,一抓一个准儿。”她抬起高昂的头尖着嗓子大笑回答说:“那我就是坚贞不屈的女英雄!”

  放学后,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写作业。过去我家生活比较困难,我很节俭,平时就用普通的二分三分钱的铅笔,这种笔写字黑,错了,用橡皮擦蹭显得很脏,而且这种笔特别易断,有时候来不及削笔,国娣就让我用她的笔,她的笔写字的颜色很清,不易断。她告诉我这是清铅笔。她说普通笔其实并不省钱,总得换。这种笔耐用,那天下午我就是用她的笔写的作业,果真如此。我回家一定要妈妈也给我买这样的'笔。我和妈妈说明了道理,央求妈妈给我买清铅笔,这种铅笔抗用(耐用的意思),硬度强,可以用力写字,字好看,有劲,字很清,本子显得很干净。(它的外形和颜色和我们现在的2b铅笔是一样的)好像一角左右一根,妈妈听我讲的有道理,就给我买了两根。我告诉了国娣,她高兴地为我削了铅笔,第二天我兴致勃勃地去上学了。我正在高兴地用新买来的笔写字呢,突然有个女生喊道:“我的铅笔哪儿去了,怎么没了呢?是你拿了我的铅笔,你没有这种铅笔呀!哈哈!还两根呢!我正好丢了两根。”大家的目光都一齐转向了我,我委屈的眼泪直往下掉,还不停地说:“我没拿你的笔,是我妈妈给我买的……”国娣腾地一下站了起来,质问道:“你凭什么说她拿了你的笔?”这位女生说:“没看见她用过这种铅笔呀!怎么我丢了笔,她就有了,怎么,就这么巧?”国娣接着说:“谁知你真丢了还是假丢了?诬赖同学就不对,我问你,你笔是削过的还是没削过的?”“削过的呀。”国娣接着说:“她是没削过的,今天早上我还帮她削的笔呢。”“我知道你俩好,你就帮着说话吧。”她仍然不依不饶的。

  同学们议论纷纷,国娣不停地论理着。看得出同学们对这位同学的做法都很不满。放学了,国娣和一些男生追到了那位女生家。那时我们住的都是平房,家家房前房后都有院子,种的西红柿呀,黄瓜,豆角呀,和一些小菜。院子被侍弄的井井有条,院子都有一个木制的大门,那个女生进到院子就把门扣上了。男生急眼了,拿砖头砸她家的门。她终于熬不过了开了门,国娣第一个冲了进去说:“让她好好找找。”那女生当着同学们的面不得不找了起来,很快笔找到了,她的铅笔盒是两层的,在第二层里。她很尴尬,狼狈地收了场。这是事后同学们告诉我的,让我非常敬佩国娣,有章程,有能耐,有正义感,是非分明,人小却仗义。她说她看不惯老实人被欺负。他们为我出了口气,还我清白,我非常感激她和同学们。

  国娣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她上有一个姐姐,下有两个弟弟,爸爸妈妈都有工作,那时她还有个奶奶,祖孙三代人,不算富裕,但也不穷。爸爸妈妈最喜欢她了,她长得好看,眼睛大,高鼻梁,樱桃嘴,脖子长,黝黑的头发,半长的辫子,声音清脆,性格活泼。她也常常自豪地跟我们说,她是家里的乖乖女。她穿得比较好,在学校也非常招人喜欢。每当六一儿童节时,学校都要组织野游,集体步行到绿林山水之间,搞各种有趣的户外活动。路上老师总会关切地问她:“国娣,这回出来,妈妈给你做什么好吃的了?都给你带啥了?“国娣就爽快地一五一十的回答着。感到她的周围洋溢的都是满满的爱。

  那时候的校园非常有生机,经常开展各种各样的文体活动,重大活动时通常是全院联合搞,尤其文艺活动,全院出动,场面壮观隆重。这个时候,你会看到一个小精灵,活跃在这个大舞台上。她就是乖巧可爱的小国娣。她是我们班的女领诵,激情饱满,声音洪亮,抑扬顿挫,赢得了台下观众一次又一次热烈的掌声。她的武术表演也很受欢迎,长发盘起,穿着一身红绸衣裤,手拿着一把宝剑,几个全身反转闪亮登场,她左手从腰间冲拳而出,转马步为弓步,紧接着,顺势一个照面直踢,身轻如燕,腾空再踢,落下时两腿平直,熟话说劈叉动作。然后又开始下一个环节……台下被她的动作惊呆了,观众们拍手叫好着,欢呼着。只见她在掌声中嘴角轻轻地上扬,自信地笑了起来。她会很多高难动作,如弯腰,劈腿等。为了突出造型,烘托主题,往往在集体节目里会被托举,就这样她总会给节目锦上添花。那时的节目不是随随便便选送,而是经过院里严格审核把关通过的。演出时,观众是全院的中小学和大学的师生,和家属。她美名在外,她家喻户晓,不亚于现在的明星。她还是校金鼓队的,运动会,等重大场合就会有鼓队出现,国娣便活跃在其中,很显然她是文艺骨干,是个多面手。我佩服她,更羡慕她。

  国娣和我有一小段暂时的别离,初中我们分班了,她分到了6.1班,我分到了6.2班。她诗朗诵尤为好,我也喜欢她的朗诵,没事儿的时候就学着国娣的样子悄悄地练练,也经常在国娣面前朗诵,让国娣当评判,给我指出不足。班级里有朗诵的时候,我也积极争取机会,希望能向她那样当女领诵。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实现了可以像她那样站在舞台上做女领诵了,我俩各自代表自己的班级还一起参加了我们学校的朗读比赛呢。现在我们都当老师了,朗读经常用到。读个材料了,指导学生朗读了。自我表达,成为了家常便饭。朗读真的有了用武之地呀!

  七年级我们又和班了,中学毕业后又一起上了大学外语班,我们是前后桌。这时她的聪明才智展现得更加淋漓尽致了。她听力好,大家听不懂的,她能听懂。信息储存能力强。我们很惊讶。国娣毕业后,和我一样成为了人民教师,分配到了不同地区的中学任教。她时常到我所在的学校看望我,我也一样,时常到她所在的学校看望她,一段时间要是不见,相互就会很想。前不久我们又约相见了,我们亲热地拥抱着,在身体近距离接触的那一刻,在相互的手臂拥抱住对方的身体的那一刻,我在心里感慨着,国娣再也不是当年的小不点儿了,我们的身体给予对方的感觉都是沉甸甸的,笑声朗朗的。时隔这么多年,她还是那么活泼开朗。性格依然,乖巧依然,不同的是增添了成熟女性的媚气,一看就是一个魅力十足的女人。

  女人如花,花如女人,无论怎样变化,国娣永远是我亲如姐妹的闺蜜,她就是我心中最美的女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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