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2-11-12 16:39:43 保证书 我要投稿

住宅质量保证书 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保证书,保证书有利于保证者依此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约束、自我督促。你还在对写保证书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欢迎阅读与收藏。

住宅质量保证书 15篇

住宅质量保证书 1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XX市XX区(县)XX路XX号XX小区XX栋XX单元XX室,建筑面积XX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1、该房屋于XX年XX月XX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XXXX,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XXXX;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XXXX;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XXXX,预售许可证号为:XXXX。

  2、该住宅工程由XXXX公司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4、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5、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6、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8、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开发公司地址:XXXX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XXXX

联系人:XX

法人代表:XXXX(签章)

  XX年XX月XX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 2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昆明市呈贡县建设局档案室进行备案.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5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 3

  质量验收:

  建设单位:鹤岗市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鹤岗市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鹤岗市兴鹤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鹤岗市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经五方验收评定为合格,已在鹤岗市质量监督站备案登记。本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做了交接验收。

  质量保证:

  鹤岗市筑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鹤岗市龙宇花园小区C组团C1栋住宅楼的质量保证。该公司遵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通过《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各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评定,质量满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准予交付使用。

  鹤岗市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遵守国家建设工程保修规定和鹤岗市建筑装修管理规定,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业主入户时,本公司将签发本质量保证书,业主申报保修工程项目凭本质量保证书。

  保修责任的认定:

  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为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隐患。

  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为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隐患。

  其它按国家规定的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保修责任的免除:

  业主/住户装修擅自改动管线、打凿墙、板、柱、外墙不当和不当装修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

  业主/住户装修擅自打凿结构梁不当的房屋质量问题。

  超出设计允许之业主/住户的不当使用(如超出楼板或屋面的设计荷载)。

  业主/住户擅自改动、拆装装修部位、物品和设备等引起的质量问题,业主/住户未按装修设备和材料的施工说明书或操作保养指南而错误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

  业主/住户装修改动部位及其关联部位出现的质量问题。

  交付后出现的污染、磕碰、划伤、破裂等问题。

  业主/住户个人习惯、喜好等原因,非产品质量问题。

  业主/住户未遵照《住宅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如地漏未清理造成的堵塞积水)。

  自然损耗。

  超出设计允许之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如地震、火灾、台风、战争等引起饿质量破坏。技术基本信息:

  结构形式

  龙宇花园小区C组团C2栋住宅楼主体为砖混结构:工程等级为二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土地使用年限7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节能措施:

  区域集中采暖、热源采用循环地热水及燃气锅炉;

  结构热工指标:

  本工程采用涂料饰面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材料采用80厚EPS板(λ=0。042_/(mK),ρ≥18kg/m3)。屋面保温采用80厚挤塑聚苯板,传热系数不应大于0。6_/㎡。K。窗气密性等级6级,抗风压等级4级,保温性能等级8级,水密性等级为3级,空气渗透性等级4级,空气隔声性能等级3级,采光性能等级为3级,窗除南向为单框双玻璃塑钢窗外,其他朝向窗均为单框三玻璃钢窗。阳台门采用塑钢门,其他内门采用拼板门。保修范围:

  注:

  1、保修期以客户根据购房合同有关规定正式办理入住手续或取得入住通知单之日起开始。

  2、答复时限是指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服服务中心或指定联系单位接到业主/住户书面通知之日起给予答复意见的最迟时间。

  3、处理时限是指在业主配合的情况下开始相关保修活动之最晚时间。

  4、保修项目为保修期内保修责任之项目。

  5、石材、瓷砖、油漆等产品因生产批次不同,保修更换时无法保证与原材料颜色完全一致。

  保修程序:

  1、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故障应及时申报维修,本公司按规定期限内给予处理。若因业主本身申报延误而造成其他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

  2、房屋质量保修由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客户服务电话:0468—8923444 3、保修期满前两个月内,请业主将保修期满确认书和保修期满前问题登记表返回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将安排处理。如不返回此表,则表示业主认定不存在问题,保修期将按时结束。

  4、保修期满后的工程项目本公司将移交物业公司,如若发生问题将由物业管理中心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处理。

  5、业主有权对保修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如施工单位人员有违规违纪现象,业主可向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投诉。

  6、业主对保修工程施工提供支持,如因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长,由业主本人负责。

  7、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本公司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人工费。装修重要提示:

  装修房墙面天花板已刮耐水腻子或拉毛处理,地面为地采暖保护层。灯具、开关插座、弱电插板等都已安装到位。如需调整必须征得物业管理中心的认可,并做好调整前的现场确认工作方可进行施工。一切未经物业管理中心认可的对现有装修调整,而对装修成品造成的破坏由业主/住户自行负责。

  1、选择正规公司,签订正规合同,明确规定:费用、工期、材料、质量标准和保修期限。

  2、办理报批手续,服从管理,不能代替装修公司交纳押金。

  3、委托专业公司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4、为保证楼盘外立面的整洁,屋面不能装修和任何搭建。

  5、住房结构不可任意改动,建筑的荷载承载式经结构设计师计算而确定的,不能破坏承重结构,不得超过楼板负荷。

  6、开墙、凿洞必须遵循建筑规范,承重墙不得开洞,非承重墙开口(不得开70厘米以上的孔洞)必须做加固处理。

  7、燃气管道不得任意改动,如须改动应由燃气供气单位派员操作。

  8、电路隐蔽处必须做穿管处理。

  9、使用可燃或易燃装饰材料必须做防火处理。

  10、厨房卫生间装修必须按规范杜绝破坏已施工完毕的防水层,如造成漏水影响楼下,您将承担责任。

  11、竣工验收前已对上、下水等管路做打压试验和灌水试验,请业主/住户确保装修时对管路无任何破损,否则后患无穷。

  12、不可再凸窗楼板处打孔及大力冲击。

  13、家庭装饰工程竣工验收请参照国际《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家庭装修进行验收。

  注:本书由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有权进行修正,其中未尽事宜或业主/住户认为还有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可致电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物业公司。

住宅质量保证书 4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 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产开发公司地地址: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物业管理处:

  电话:电话:

  开发公司:(章)管理公司:(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XXX区小区栋楼单元室,建筑面积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20年月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当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保证人:

  时间:

住宅质量保证书 5

尊敬的住户:

  欢迎您入住青铜峡市塞上江南51#住宅楼 ,该项目由上宁夏方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由 青铜峡市恒源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由 吴忠市平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负责工程监理,设计图纸经审查符合有关住宅建设规范标准,工程质量

  通过有关部门竣工核验,达到了检验评定标准,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为了解除您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头要求保修之日起,三日内给予答复。对于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和设备以及因用户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结构、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起使用。您的满意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房 屋 使 用 说 明 书

  一、概况:

  本工程:位于 青铜峡市小坝利民东街 ,房屋结构形式砖混结构 ,抗震设防标准 8度 线设防。采用了全现浇钢筋砼楼板、外墙及屋面采取节能保温措施,双层中空玻璃塑钢推拉窗,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等先进的建筑工艺。

  二、本工程是经有关单位验评的合格工程,可以使用。

  三、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1、房屋结构:不得对房屋的梁、板、柱、墙体进行拆除、凿洞;雨蓬、窗台板、挑檐只能承受检修荷载,不得附加其它荷载影响结构安全。

  2、墙体:不准在墙体上随意开洞、凿槽(特别是水平开槽)。 3、楼、地面:不得任意增大楼面活荷载,不允许放水冲洗楼面。

  4、室内活荷载设计取指为___2.0____kn/﹐,放置物品重量不得超过设计活荷载。

  5、屋顶及厨、厕地面均作有防水层,严禁损坏。

  6、凡进行室内装修必须取得物业管理部门的认可。

  7、地面均为地暖辐射采暖,严禁开槽,凿0洞,订钉,如违背,造成不良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后果自负。

  四、房屋设计配置的说明:

  1、上水管径de32,下水管径de110。业主户内上、下水管道不得随意改动和包装,以利维护维修;下水管道内严禁倾倒剩菜及其它易堵塞管道的废物。

  2、配电负荷:总配量 250 kw,分户配量_5_kw。业主对原设计安装的电路和配电设施不得擅自拆改,要维护供电设计的完整性、可靠性、保证安全用电。

  3、通讯:应遵守电信部门的有关规定。

  五、有关设备、设项的说明:

  1、原有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撤除或更换,应注意维护。

  2、新装设备设计应经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并由其确定安装位置和做法,确保安全。

  六、阳台使用注意事项:

  1、本阳台设计活荷载为 2.5 kn/﹐,堆码货物不能超过此荷载。

  2、阳台栏杆放置花盆,应设置防掉装置,保证路面行人安全。

  七、建筑一经验收入使用后,不许在屋顶上乱搭、乱建棚屋;屋顶绿化附加荷载,不能超过设计规定荷载 0.5 kn/﹐ 。

  八、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1、墙体一律不许开槽打洞,若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设计部门同意,并作相应技术处理。

  2、阳台、门、窗防盗护栏安装应由物业管理部门组织统一设计和安装,以确保建筑外观不受影响。

住宅质量保证书 6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法人代表:(签章)

  20xx年x月x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x区(县)x路x号x小区x栋x单元室,建筑面积x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x年x月x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x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x;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x;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x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住宅质量保证书 7

  现对我班组在贵司(重庆山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承接 工程,所需工程质量做如下要求:

  现特此承诺按照以上标准切实执行,若出现以上质量问题,将按照合同及项目部管理制度处罚!

  承诺人:

  时 间:

  重庆山海建设(集团)第七分公司

住宅质量保证书 8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需要知道的一点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与《住宅质量保证书》对用户来说,都很重要,都是更好的帮助住户如何熟悉住房情况的法律依据。那么什么是《住宅使用说明书》呢?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2.结构类型;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7.配电负荷;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购房人应该仔细检查《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否列明了以上项目,这些都是与今后生活息息相关的大问题,切不可粗心大意。

  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本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联系人:

  电 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 9

  1、定义: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2、意义:

  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

  3、主要内容:

  (1)房屋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后确定的质量等级;

  (2)注明房屋基础构造的使用期限和保修责任;房屋基础构造指房屋的地基基础和房屋主体结构。

  (3)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时间;国家对部分内容规最低保修内容和期限,具体有: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2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门窗翘裂、五金部件损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4)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负责处理购房者报修、答复和处理等事项的具体单位。

  4、保修期规定:

  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确认。

  5、给付时间:

  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何为《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房承担质量保证的法律性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保证书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质量的等级;

  ②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③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年采暖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④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住宅质量保证书 10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

  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xxxxxxxxx

  投诉部门:xxxxxxxxx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xxxxxxxx

  联系人:xxxxxxxxxx

  办公地点:xxxxxxxxxxx

  九、公司为各业主建立维修台帐,如需查询维修记录请到物业公司工程部。

xxx

  20xx年xx月xx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 1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 市 区(镇) 路(街) 住宅工程第 单元、第 层 #住房 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出售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 ,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 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

  2、 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

  3、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 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为 1 年;

  5、 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处理;

  6、 该商品住宅于 年 月 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 年 月 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等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甲方(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 12

  甲方(卖方):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市区(镇)路(街)住宅工程第单元、第层#住房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出售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

  2、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为1年;

  5、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处理;

  6、该商品住宅于年月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年月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等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甲方(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 13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县)路号小区栋单元室,建筑面积xx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20xx年xx月xx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xxx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xxx;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xxx;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xxxxx;预售许可证号为:xxxx。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六、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七、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保证人:

  日期:

住宅质量保证书 14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日 期:

  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1、定义: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2、意义: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 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

  3、主要内容:

  (1)房屋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后确定的质量等级;

  (2)注明房屋基础构造的使用期限和保修责任;房屋基础构造指房屋的地基基础和房屋主体结构。

  (3)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时间;国家对部分内容规最低保修内容和期限,具体有: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2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门窗翘裂、五金部件损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4)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负责处理购房者报修、答复和处理等事项的具体单位。 4、保修期规定: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5、给付时间: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4.保修期规定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3] 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5.给付时间

  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住宅质量保证书 15

  各地(市)建设局、房管局,南昌市建委、建管局,景德镇市建工建材局,省建工集团: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对住宅工程质量跟踪服务,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住宅建筑工程实行《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现将《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此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建设的管理,确保住宅建设质量。

  二、各施工企业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必须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住宅建设单位,提交《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

  三、建设单位在向用户销(配)售新建住宅时,必须向每一住房提交《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赣建房字(1998)16号文精神,对所销售的商品房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四、各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建设单位要结合《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实施,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管理登记制度,加强住宅开发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选用优质产品,明确设计、施工、监理、开发、建设、建筑构配件、建材供应等相关各方的质量责任,确保住宅工程质量,以良好的售后服务让用户满意。

  五、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住宅反馈意见,交付使用的房屋用户应签署有关房屋质量和渗漏等项目的意见。

  六、自20xx年1月1日起各施工企业凡不向住宅建设单位、开发单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各级质监站不予核发《工程质量等级证书》;各开发企业、住宅建设单位凡不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不得进行房屋的销售及分配。

  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今后在每年质量检查中,应将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对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江西省建设厅

  X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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