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承诺书

时间:2021-07-26 08:21:42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有关诚信承诺书10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为了让您在写承诺书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诚信承诺书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诚信承诺书10篇

诚信承诺书 篇1

  我申请参加贵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 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 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 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 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 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 篇2

  ——硕士研究生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了《20xx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我保证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我将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我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考生签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 篇3

  1.本人在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恪守学术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

  2.论文所使用的相关资料、数据、观点等均真实可靠,文中所有引用他人观点、材料、数据、图表均已注释说明来源;

  3.论文无抄袭、剽窃或不正当引用他人学术观点、思想和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的情况;

  4.本人知道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并可能导致开除学籍、取消学士学位资格或注销并被追回已发放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严重后果;

  5.若在学校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比中,被发现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日期为论文定稿日期)

诚信承诺书 篇4

  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人通过网络等媒体已熟知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就学费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保证自愿履行以下条款:

  一、本人保证贷款时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全部真实。贷款成功后定期阅读“勉县教育网”“教育资助”栏目相关贷款政策通知;定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二、在高校毕业前保证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及时申请毕业确认,并主动与县资助中心联系。毕业后继续升学时,保证在当年7月30日前持相关证明到县资助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三、毕业后保证每年按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本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金额,并将足额本息于每年11月30日前充值到“个人借款支付宝账户”中或直接到县资助中心按时还款。

  四、因家庭经济好转需要办理提前还款时,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于申请还款当月1日至10日内的正常工作日,到县资助中心申请提前还款或登录在线申请系统申请提前还款,并及时与县资助中心联系。

  以上条款如有违约,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惩罚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注: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借款学生及县资助中心各一份

诚信承诺书 篇5

  我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该考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报考。

  2.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是真实、准确、合法的。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3.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检查、管理。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处罚。

  5.如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报考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考试费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

诚信承诺书 篇6

  甲方: 村村民委员会

  代表人:

  乙方:(男)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女)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黔党发?20xx?17号文件、安市发?20xx?19号文件和《关岭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本村《村规民约》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一)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

  (二)依法对本村群众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依法为本村符合规定的生育对象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四)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推迟或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的家庭和“独双户”,优先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五)每年免费为本村生育对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七)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优先帮助发展种养殖业。

  (八)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在发展经济产业需要贷款时,由村进行担保。

  (九)按规定实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二)严格遵守《婚姻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早婚、不早育、不政策外生育。

  (三)不违法收养孩子,不帮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代养孩子、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四)按规定按时参加妇检,出现政策外意外怀孕后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生育孩子后,主动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

  (六)违法生育子女后,主动接受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七)外出务工前,主动向村报告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并告知甲方流入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按时寄回妇检证明,邮寄费用(在返回时,在2日内向村委会报告相关信息后)由甲方出。

  (八)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九)积极向村报告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和事。

  (十)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按政策生育和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承诺,有权向村履约监督小组投诉,有权向上级履约监督机构反映。

  1、甲方未按时履约的,村履约监督小组督促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履行承诺,对仍未履约的报告上级履约监督机构,经查实,确为村责任的,连续3次,取消村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同时,对村责任人给予处罚和责任追究。

  2、甲方未按时履约的,经查实,为乡党委、政府或县、乡直属有关部门的,由县、乡履约监督机构责成乡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履行承诺,对连续3次仍未履行承诺的,取消乡及相关部门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对拒不履约的,报经有关部门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给予年终考核不称职处理。

  (二)乙方违约的,经评议、公示、告知后,仍不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村规民约》和本承诺内容,暂停乙方有关惠民奖补政策和取消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在履约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自愿放弃享受的低保等优先优惠政策,并愿接受计生政策法规及《村规民约》规定的相关处罚。

  四、本承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计生办各执一份。

  五、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坪寨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代表人:

  乙方: 夫妇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 篇7

  为了保障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网站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并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简章》、《报名须知》及相关政策内容,完全了解并符合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

  二、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及各项考试政策。

  三、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及考试期间提供的证件资料准确、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事宜,并按时参加考试,逾期本人将自动放弃考试。

  五、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维护网站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做扰乱报名和考试秩序的行为。

  六、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遵从考试组织部门的安排,服从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

  七、如有违纪违规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服从《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诚信承诺书 篇8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委员会要求,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在考前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为此,请考生认真阅读《20____年高考考生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前三项内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做以下承诺:

  1、模范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参加考试。

  2、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与考试有关的规定和纪律要求。

  3、认真报名,牢记密码,保管好准考证;填报高考志愿内容真实、准确、及时,不延误。

  4、牢记《致考生的一封公开信》和“考生注意事项”的内容,做模范遵守纪律的好学生。

  5、不涂改体检表上的任何信息。

  6、认真填写学籍和户籍等相关表册,内容真实、准确、有效,不提供虚假信息,不泄露他人信息。

  7、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领取学籍档案。

  以上承诺,我将认真履行,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我愿接受任何处理,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

  日期:________

诚信承诺书 篇9

  为确保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文明诚信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有效的药品,现我单位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严格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自觉执行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开架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并按规定留存处方。

  3、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限量销售,并按规定要求做好相关销售记录。不违规超范围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不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

  4、坚守职业道德,诚信文明服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做到“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未履行以上承诺,弄虚作假,经营假劣药品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由本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

  承诺时间:年月日

诚信承诺书 篇10

  我叫 xxx,户籍地xxxx ,现住地 现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申报的家庭成员信息(包括已出嫁子女及分户的子女)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即:户口薄、身份证、结(离)婚证、学生在校证明、残疾证、医疗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全部材料真实有效,没有隐瞒、伪造、虚报。如有虚假我愿按照国家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动配合淇滨区民政局、大河涧乡(镇)民政所及 窑洞村 村委会(社区)组织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规范化管理。愿意积极主动配合一切调查,如实申报家庭财产、住房等情况,并保证真实可信;

  3、我本人及家庭共同生活人员在享受低保期间,如收入、人员、住址等与享受低保有关的事宜发生变化,一个月内到村(社区)或乡(镇、办事处)汇报并服从村委会合理、合法化管理;

  4、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愿意积极主动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社会公德,维护村(社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尤其是保持自家门前卫生清洁,绝不发生占用公共场地或在村道(公路)旁堆放杂料物品、倾倒垃圾、种植蔬菜等有碍村容村貌的行为,如有违反且拒不改正,本人愿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并接受村委会或相关部门的处理;

  5、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愿积极参加村、乡(镇、办事处)举行的公益性劳动,若两次(含)不参加,我愿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

  6、我在享受低保期间保证按时到乡(镇、办事处)、村签字验证,领取低保补助金,如因个人原因没有签字验证,造成的后果自负。如两次(含)不签字验证,愿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

  7、我坚决不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且从事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

  8、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本人家庭情况与原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意接受乡(镇、办事处)、村委会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9、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其他义务,若没有尽到义务,我愿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条例或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承诺,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其承诺书由其法定监护人、赡养人、抚(扶)养人代为签订承诺书并代为履行相关承诺内容。

  承诺人(代理人)签字(指纹):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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