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承诺书

时间:2021-09-03 08:20:05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单位承诺书集锦六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承诺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单位承诺书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单位承诺书集锦六篇

单位承诺书 篇1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承诺书

  我单位施工的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我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二)我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我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三)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四)我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我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六)我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管部门抽查。

  (七)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八)我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九)我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十) 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应履行的职责。

  (十一)我单位承诺对在建工程施工未履职到位按以下原则处

  罚:

  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人以下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上限处罚,并记不良记录9个月。

  2.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上限处罚,并记不良记录12个月。

  3.监督小组抽查发现施工单位在一年内对监理单位下达的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施工起重机械等安装、拆卸、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临边洞口未作安全防护、专项施工方案未作编审或论证的,分部工程未按程序和要求验收等未履职履责的情况第一次记不良记录3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记录6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记录9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4.对监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未按期回复,视为未整改落实,第一次记不良记录2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记录4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记录6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回复后经抽查,未整改落实到位的第一次记不良记录1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记录2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记录3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对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仍继续生产的,记不良记录6个月,并报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罚并记入黑名单。

  5. 对企业从业人员未履职履责的按建质[20xx]124号及省住建厅黔建建通[20xx]409号,进行不良记录并按规定做作相应处罚。

  施工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单位承诺书 篇2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单位庄严做出食品安全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6、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坏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7、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存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8、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9、保证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10、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本超市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委处理消费者投诉。

  承诺单位(盖章):xxx

  承 诺 人(签名):xxx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承诺书 篇3

  一、治理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

  二、治理类别

  (一)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

  (二)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公示

  根据全县“吃空饷”集中治理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实有人员编制情况和“吃空饷”人员自查自纠情况公示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1)

  请广大干部职工予以监督。如发现有“吃空饷”问题或者自查自纠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情况,请及时向县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公示时间:20xx年 月 日至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4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落实执行伊滨区食安办【20xx】36号,伊滨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本经营者庄严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

  2、保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亮证亮照经营。

  3、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有与餐饮服务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完善进货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并做好台账记录及进货发票存档工作。

  5、建立健全覆盖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作和服务等作业环节的管理制度,不使用没有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证明的生猪肉品。确保使用的生猪肉品100%来源于定点屠宰企业或合法经营商户。

  6、具有餐饮具消毒的设备,消毒锅或消毒柜,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应当留存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

  餐饮单位:

  承诺人: 年 月日

单位承诺书 篇5

  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搞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的质量和安全,本企业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严格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保证生产的各类特种设备合法、安全、可靠。对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不得生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二、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装过程依法接受法定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施工技术档案真实、齐全、完整,设备未经监督检验合格不得移交使用单位,并在监督检验合格后及时将有关技术资料完整移交给使用单位。电梯井道的土建工程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按要求张挂安装改造技术和安全要求告知牌。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服从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并订立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四、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维修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五、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高耗能特种设备还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交能效测试报告。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七、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八、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监督、劳动保护制度) 、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按照《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转,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组织制定并实施各类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安全资金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禁违章作业;持续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场所、装备条件等资源条件满足许可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召开技术质量会议,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对聘用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金;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做到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九、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十、保证维保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十一、按照包河质监分局的提示和要求,告知后及时向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留存、一份承诺单位留存

单位承诺书 篇6

  本企业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工程名称》 (■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货物)投标活动;(针对不同工程选择适当的工程性质,选择■后,此括号内容删除。)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均为本单位的人员,且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存入市招投标办公室指定的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

  五、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六、不出现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由其他单位加盖印章和由其他单位负责人签字问题;

  七、不与其他投标人互相约定在不同的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中标;

  八、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就投标价格达成协议;

  九、不与其他投标人私下确定中标人后参加投标,约定内定中标人以高价中标,在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经济补偿;

  十、不通过挂靠其他企业方式,一家企业以多家企业的名义去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十一、不转让、出租、出借资持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

  十二、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XX以牟取中标;

  十三、不扰乱哈尔滨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

  十四、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本表所列内容及上述承诺事项均为本企业真实意见表达,愿承担一切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清出等有关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需持有效授权委托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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