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时间:2022-08-17 11:05:4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家》读后感15篇

《家》读后感1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里沙子作为一个过着平凡生活的全职主妇,被选为替补陪审团成员而跳脱出了日复一日的日常。而随着案件的审理推进,里沙子也在案件的点滴和自己生活之间寻找到许多共鸣,对自己、身边的人和这样的生活产生了全新的审视与怀疑。

  里沙子在水穗的生活中看着自己,而作为读者,不免又跟随着里沙子的生活考量自己的人生。

  全书看完,不免有种压抑的感觉,一方面是来源于作品中所展现出的人人谨慎压抑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无可避免,就是女性所面临的困境。看来真是东亚一家亲啊。书中许多细致的描写,宛如真实生活再现,而透过书,你能清楚地看到一些看似温和的语言和行为其实能给人带来极大伤害,而这又是在家庭中时常发生的。(重要的是背后的意图,语言和行为是掩盖不住的)

  从小说一开始就非常迫切想知道案件的真相,到最后,也没有,这样的结局反而并不让人失望(当然这并不是一个探案类小说),生活中许多事情正是如此,而我们跟随着里沙子这样观察、审视、思考过,就足够了。

《家》读后感2

  我是一条小书虫。读了那么多的书后,其中有一本令我感触最深,那就是我的系列中的《法老的探险家》,我被书中的主人物米内迈斯那坚韧不拔的精神品质深深的打动了。

  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纳克庙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玩伴兼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于是,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彭特冒险之旅开始了……

  在这次旅行中,被毒蛇攻击、遭受海上暴风雨,都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古埃及鸽子谷的沙尘暴,我虽是早有所闻,但在读到沙尘暴来临时,我仿佛身临其境,情不自禁地抹了抹嘴巴、擦了擦眼睛,生怕风沙灌进嘴巴、眼睛里。他们还渡过了一望无垠的翠海,克服了种种海上的磕磕绊绊。最终,他们来到了神秘的国度——彭特,在那儿满载而归。并且,米内迈斯按照自己法老朋友的托咐,带回了两只可爱的小狗。

  米内迈斯不但意志坚韧不拔,还是一个勇敢善良的孩子。与平时见到只蜘蛛就下的魂飞魄散的我成了鲜明的对比。尽管团队中很少有人鼓励他,但他却依然十分镇定,没有一次连累过集体,更可幸的是米内迈斯洗清了船长对他的误会。回到国度后,他把带来的两只小狗送给了国王,也就是他最好的玩伴——图特摩斯。从此,使他们的友谊更加深切。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不但增长了不少关于古埃及的知识,还决定学习米内迈斯那守信用、坚强的高尚品质哩!

《家》读后感3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齐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此刻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4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

  我爱这本书!

《家》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一本《黑熊舞蹈家》。黑熊怎样会成为舞蹈家呢?

  在阳光马戏团里有一只黑熊,它胸前有一块类似元宝的银斑所以叫阿宝。它很有天赋跳舞很棒,可它脾气很暴躁。有一次,一位记者摸了阿宝的鼻子。它就把记者的相机夺过来咬得稀巴烂。

  圆球在阳光马戏团里排名第二的舞蹈家,它的脾气很温顺。有一次,一个小女孩坐在它的头上照相。小女孩使劲揪着它的耳朵并且非常害怕以至于尿在了圆球的身上,可圆球一点也没生气。

  元首夫人来马戏团访问,当看到黑熊跳舞时拍手叫好,提出要和熊共舞的要求,可阿宝脾气暴躁,导演怕阿宝伤了元首夫人。只能让憨厚老实的圆球冒名顶替。大家听说元首夫人在,立刻赶到阳光马戏团,往日冷清的马戏团立刻门庭若市,几家报社还拍下了照片。可就在“阿宝”上台时,立刻有人认出来不是阿宝而是圆球,为了平息事端,团长决定把名字换过来,非说圆球就是阿宝。这件事被真正的阿宝知道了,它非常生气也难以接受。整天恐吓圆球,团长无奈地把真阿宝关了起来,阿宝竟绝食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慨万分。真阿宝很有才可是它太暴躁以至于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可人类也不能为了自己的私欲扼杀了它的生命。我们应该关爱动物,友好相处。

《家》读后感6

  我们都知道人的一生总是充满变化,今天你还是万人瞩目的大明星,明天有可能就成了默默无闻的路人。可你有没有想过在黑熊社会也存在这种事呢?还真有这回事。下面我就跟大家来说说我读过的《黑熊舞蹈家》这本书吧。

  阳光大马戏团里有一头黑熊叫阿宝,它能在没有音乐的情况下跳出任何舞蹈。它表演的时候不仅舞步优美、神情丰富,甚至还能完美地完成人熊共舞。可谓是熊中天才啊!如果阿宝就在我们身边,应该早就成了大红大紫的明星了。

  一次,某国的元首夫人看了阿宝跳舞之后,心里就跃跃欲试,想和它跳一支舞。可团长担心阿宝万一咬伤了元首夫人,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所以就让圆球——团里的另一只黑熊,脾气好,但舞步呆板,来顶替阿宝陪夫人跳舞。但后来“阿宝”成了明星,人们都记住了圆球的样子,还说真阿宝是冒充的。导致马戏团不得不互换了它们的名字。然后真阿宝一见假阿宝就怒火中烧,几次想上去拼个你死我活。为了马戏团的收入尹团长就把真阿宝关入牢笼,直到阿宝绝食后活活饿死。多么残忍的结局啊!而造成这结局的恰恰是我们人类!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人类应该尊重动物,因为他们也是有生命的,也是有思想的。动物还能给我们许多启发。例如通过研究蛙眼人类发明了电子蛙眼;通过研究蛇眼发明了热传导;通过海豚发明了声呐等。最后,我呼吁:让我们行动起来,请给动物一份尊重,让动物成为我们的朋友,人与动物和平共处!

《家》读后感7

  家,一个因为充满爱而温暖的地方,给人们的印象总是那么美好,温暖,慈祥。而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大家庭却如同恶魔,一个噩梦。

  小说中,许多情节都让我感受到悲愤与痛心,我是多么庆幸自己是一个从新社会走出来的孩子。那吃人的封建社会已经被无数被折磨的

  先人深深埋下。他们愤怒了,他们爆发了,无法忍受再看陪死的生命了。他们开创了新的时代,那条饱含女子血泪的路,我们不必重走,新人多么幸运!

  书中,明明白白的为我们展现了埋没在封建社会的过程。梅,年轻貌美,因母亲的态度,与自己深爱的高觉新擦肩而过,早早守了寡,抑郁而病吐血而死。瑞珏、鸣凤等等数不清的少女都在青春如火、豆蔻年华之时,被旧势力推上断头台。

  还一个懦弱的典型,那就是高觉新。本有着大好的期盼与前途,为了不敢去担任不孝的罪名,他忘记了梅,屈服了,只是因为在旧势力前退缩了,屈服了,可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梅,失去贤惠忠贞的妻子,失去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当了一个刽子手。他失去爱情,失去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太爷的封建思想、整个迷信夺走了多少青年人的生命。

  我们需要逃出旧势力,正如觉慧所说的:“我是青年,不是倚人,不是愚人,应该自己把幸福争夺过来!”

《家》读后感8

  读完了这一个故事,感到这篇文章非常棒,而且富有哲理,每个人都会被它的内容而感动。

  文章讲的是一个对音乐有狂热兴趣并很有天赋的小孩扬科,因家里实在太穷,所以连小提琴也买不起,他去看地主仆人的小提琴,不小心触动了琴弦,被人发现,被打死了的故事。

  都是贫穷和社会主义的不公道埋没了一个天才啊!小扬科有着非凡的音乐才能,它能把万物发出的声音想象成音乐如果它的家庭富裕,又有人指导他的话,那他一定会成为一个伟大的音乐家,写出无数美妙的歌曲。但老天还是没有把好运赐给扬科。我想到了“好运”二字,不由得想到了我们的生活。

  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多么快乐我以前总是买远现在的生活多么多么得不好,自从再网上看了这篇文章后,改变了我的想法那是一个出生在非常富有的家庭的孩子,本来应该很幸福,但他对现状并不满足,想要有花不完的钱。终有一天,他爸做生意失败了,破了产,钱都还债去了。那家人又要从头开始打工,那家的孩子只能天天吃白饭,穿旧衣服。那孩子常常对自己说“唉,回到以前该多好啊!”其实还有更多人比我们不幸,我们能这样子已经很不错了,那篇文章的结尾是这样写的:记着,在你感到自卑,感到自己不好运的时候,你要想:还有人比我还不好运。而且要坚定而自信的对自己说一声:“我是世界上运的!”真的我是世界上运的!还有比我更不幸的,难道我们不应该珍惜这么好的条件吗?

《家》读后感9

  当我们看完了《家》这本书,仰头望着已经尽情玩着ipad的侄子,才从高公馆哪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社会大家族中穿越重生回家。

  巴金用自身的写作向旧社会旧规章制度开展强烈的批判,生动形象的表明了封建社会宗法制度必定亡国的运势,在巴金的笔下,根据对青年一代英勇斗争的描绘,呈现了在严实惨忍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辉,填满弥漫着自信心,期待和能量。

  《家》中的故事情节也是个性化独特的,具有专横、衰退、腐烂的封建社会大家族最大执政者、封建社会家长制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酷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奸诈贪欲的四老爷克安。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人,如勇于以死向封建社会专制强烈抗议的纯真、刚烈的丫头鸣凤,温驯驯良地咽下着旧礼教恶果的美女梅芬,善解人意厚道柔情似水的长孙媳瑞珏。及其接纳新思潮危害、向往自由公平、胆大争得个性化释放,勇于抵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人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品牌形象。

  整本书都给人一种压抑感凄惨的艺术美,更有觉慧的一种从心里冒出的热流,炙热而奔腾,在黑暗中撞击,头破血流的找寻着新时代的出口的热情。我想将会好多年后,即便忘记了这本书的情节,但不变的是这本书的味儿。

《家》读后感10

  这座雕像原来就在那里,我只是去掉了他的'边边角角而已。在人生中,你就是那座雕像,只要去掉外面的一些边边角角,就能获得完美的自我。当我看完这段话时,不禁感慨万分。

  在学校里的时候,我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但总为写的一手字而发愁。在王老师批改作业时,只要一看到我的作业,就会皱起眉头,像研究甲骨文一样研究我的字,我也只要一看到王老师皱眉头,就知道又要被请上讲台,随后,就是听到字太差了,至少能让老师看得清的声音。每次我站在讲台上都感到十分愧疚,但是只要一回到座位,又仿佛鬼使神差似的,把老师的话忘得一干二净,提起笔就随心所欲地乱写一气,写完后,只要自己觉得看得清楚,就又交上去,到最后,难免落得个老师改得欲哭无泪,而我也已两眼泪汪汪。在课余的时间里,我也不知道王老师已经对我说了多少次字要写得好,六年级还要冲刺一百二十分,写字就占了九分的!每次听到的时候我都会郑重而严肃地点点头,但至今王老师每次改我的作业时,仍是一副痛不欲生的表情。

  每次每次,听完王老师的教导或告诫,我都会跑到操场上无声地呐喊:出色的雕塑家,你在哪里?操场上空毫无回音,但我自己深深知道,其实那位雕塑家一直就隐藏在我的内心里。

《家》读后感11

  读完《肩挑一个家》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里的每一个主人公都很伟大。比如薛馥华,她虽然是个小女孩,但在关键时刻她还是蹬着三轮车,把爸爸送到了医院。虽然只有十岁,但她能够照顾好爸爸和奶奶,大人会做的事她都会做。她也是个懂事的孩子。她先帮发烧的奶奶把早饭煮好,再把犯了病的爸爸送到医院,真是一个懂事的孩子。

  十二岁的丁悦媛是班级黑板报的主编,为了布置黑板报,她不得不放弃踢毽子、跳绳的课外活动课。班级大扫除时,她也会自告奋勇地让老师把任务分配给她,就连墙角的一点灰尘也逃不过她的眼睛,直到把墙角擦得干干净净才肯回家。丁悦媛不仅做起事来非常认真,下课后,她还会去安慰一些同学,是认真的同学。

  卖馒头的谢长玉是个懂礼貌的人,她在接过别人付的钱时,不忘了说声谢谢,在卖馒头的同时,她也会不时地把课外书拿出来看。谢长玉也是一个坚持不懈的人。虽然刚开始叫卖的时候,没有人来买,这时,夕阳已经染红了天空,但谢长玉没有放弃,而是继续不停地向路人吆喝着。最后她终于把馒头卖完了。

  看完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们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同时,也可以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家》读后感12

  这个假期我读了商晓娜的《拇指班长——可爱预言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主人公孔东东的成长路走的太厉害了,都可以“预言未来”了。不过在生活中有时候人也可以预言一件小事,不过只是大概。记得我有一次考试,考试前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果然,我考了70多分,回家就只好被动接受了爸妈的混合双打。

  当读到“我对此嗤之以鼻,觉得这个家伙说谎不打草稿,说出来的话一丁点都不符合逻辑”的时候,我笑了,因为这里的语言很有趣。当看到“我忘了自己也是感冒患者,跑起来虎虎生风”这里时,我感到了孔东东的正能量。

  这本书中有一句“时光手表不是你的后悔药”,我觉得甄苇大博士未来的孙子——甄可爱说得好,有时候我一犯了错误就和孔东东一样,想让时空倒流,阻止错误的发生,当然这是不可能的,错误一旦发生了,我们就只有接受的份,所以我们要敢作敢当,既然出现了错误,我们就要勇敢地面对它。

  这本书还是一个雷电厂,雷出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看这里,“没错,我认定自己遭到了绑架”,我的心腾地一下跳了起来“不会吧,绑架!他还能回去吗?”再看这里,“直播里都说了,你们的学校即将更名为‘大鼎小学’”,我直接把喝到嘴里的水喷了出来“‘大鼎小学’,亏他们想得出来。”一会儿绑架,一会又‘大丁小学’,我的心哪,一会儿跳起来,一会儿喷了水,求我心理阴影面积。

  这本书的故事整体一波三折,算得上是一本好的小说。

《家》读后感13

  蓝樱草和薇薇安有一个中国妈妈和美国爸爸,他们都是威风凛凛的警察。妈妈叫蓝兰,爸爸叫路易。因为事业的需要,他们一直分离了十年。十年后,蓝樱草的美国爸爸终于来到中国看望她了。这次寻亲,也意味着相隔重洋的爸爸妈妈一一这对旧日恋人迎来了一次难得的重逢。在双胞胎姐妹看来,一个不完整的家庭即将复合,这真是激动人心的时刻!樱草传说中的爸爸,真的要活生生地出现在她的面前了,她觉得,世界真得要变了!但所有人都没想到,十年后的父母都出已经另有所爱,破镜毕竟并不能重圆─是呀,大人的事,小孩又怎么能理解呢?

  虽说大人的事我们小孩不能理解,但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大人们私自做什么事儿,如果不先问一问小孩的想法,那我们是不是就会很难受呢?就像樱草和薇薇安,她们的父母擅自离了婚,让一个好端端的家庭破碎,而且还想让这对双胞胎姐妹分开,这对她们来说一定很不舍吧。就是因为爸爸妈妈没有询问她们俩的意见,所以就造成了家庭破裂的结局。

  所以,爸爸妈妈,如果您爱我,就别擅自做决定!

《家》读后感14

  看到家这个字,亲爱的读者一定会想到家是个温暖的地方。再看看肩挑一个家这五个字,读者们一定会想到爸爸,因为在一个家庭里爸爸是家里的顶梁柱。不过,不是只有爸爸才能肩挑一个家,小孩子也可以的哦!

  我说的这个小孩子就是胡继汕,胡继汕出生不就,妈妈就得了一种运动神经损伤的玻为了给妈妈看病,胡继汕家债台高筑。迫于无奈,爸爸只能出去打工,照顾妈妈这个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胡继汕的身上。

  其中,最感人的地方是:星期六,胡继汕看了四川汶川地震后的场面惨不忍睹,他看不下去了,拿起一个袋子出去了。“孩子,拿去吧。”一个老爷爷给了胡继汕几个瓶子。胡继汕连忙说:“谢谢您,老爷爷。”

  第二天,胡继汕把钱放进了投钱箱,同学们一看,“哇,三十块。”老师也非常惊讶。她对胡继汕说:“你家经济也困难,你有这份心意就行了,钱你就拿回去吧。”“不行”胡继汕坚定的说“连拾破烂的老爷爷都帮我,现在别人有难了,我怎能袖手旁观呢?”

  读到这一段,我非常敬佩他,再别人有难的时候,我们就得帮助别人,在我们有困难时,别人也会帮助我们。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人间天堂。

《家》读后感15

  读《家》的时候,我喜欢的是觉慧这个人物,因他的热血和热烈,因他敢抛下一切地去争取去闯荡。他的光彩是耀眼的,像一片强烈的白光,掩盖过一切后通透彻底。所以直到捧起《春》,我才看到觉民的光。他是薄暮的晨光,一点一点地射放,越来越强大。

  如果对觉慧是爱是叹,那么于觉民则是敬是佩。同样的家庭,他的抗议是逃婚,他的抗争是留下来,留下去拯救,留下去承担。

  我敬佩的就是这么一份敢于担当的魄力和责任。像觉慧那样洒脱决绝地转身他也会,也许他也会走上这条路,但与觉慧不同的是他做不到那么干脆,那么不计一切。不是舍不下家的富贵,说实话他巴不得生于平凡人家。金丝雀是关在笼子里给别人看的。他还有大哥和妹妹需要他,他的走与留不只是一个动作,而是一代人的命运。再潇洒的转身都不过是逃避而已,而他却是面对,从当下开始抗争。正是他的无比清醒,所以他一定要帮淑英在那条通往死亡的路上走出一个拐点。女人不应当是封建礼教的祭奠品,更不是一个毫无思乡心绪的木偶或砝码。他要这些人在一条女人毫无自主与地位的路上走出一个拐点。

  他是一个强者,他留下来了,这是证明;淑英飞出了囚笼,这是证明;报社办的风生水起,这是证明。

  叹往事隔不过昨天。觉民看着觉慧与淑英飞远,下一个人也在蓄势待发,而他,他还不打算先逃离,他还有更远的路要摸爬滚打,还有更难的前方需要他的晨光去照亮,一丝一缕,微弱的,强烈的,都是力量。一个强者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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