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7-12 13:20:2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汇总十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汇总十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全面做好领导莅临参观的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公司的统一部署,结合大厦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大厦安保人员在上级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防范措施,履行职责,着力构建和营造和谐、平安的现场环境,通过共同努力,实现确保不发生安全保卫责任事件,保障参观领导一行的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

  总公司高级上层领导、政治高级领导、其他特殊贵宾到公司参加活动。

  三、组织机构

  1、组长:

  2、副组长:

  3、成员:

  四、物业安全参加执勤人员

  总人数:安保xx人,各小组负责人配对讲机一部,使用统一频道。

  五、活动区域及硬件准备:

  1、活动之前对大厦用电设施设备进行全方位检查、灯具全面维护,确保活动当天供电正常。

  2、封场后,所有进出人员统一从大厦侧门出入。

  六、活动当天车辆进出路线及停放区域

  1、领导用车从西往东方向行驶,从西外围由外围安保车辆指引岗指引进入。

  2、大厦正大门广场停放领导车辆,现场派出便衣安保人员和安全负责人看护。

  3、其它停车场安排安全员进行车辆安排和监护。

  七、活动当天具体岗位分配:

  岗位一:外围车辆疏导岗

  负责人:

  岗位二:外围车辆指挥岗

  负责人:

  岗位三:外围值勤岗

  负责人:

  岗位四:外围值勤岗

  负责人:

  岗位五:正门礼宾岗

  负责人:

  岗位六:广场便衣岗

  负责人:

  岗位七:

  负责人:

  岗位八:

  负责人:

  岗位九:

  负责人:

  岗位十:

  负责人:

  岗位十一:

  负责人:

  岗位十二:

  负责人:

  岗位十三:应急分队

  负责人:

  八、大厦内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总负责人:

  分布岗位:

  设备总负责:

  九、安全措施细则:

  (一)外围负责范围:

  1、主要负责车辆停放秩序和外围环境的安全。

  2、做好外广场出入、出口车辆的疏导工作,防止广场上的车辆堵塞。

  3、做好封场时的生产用车清场工作,保证车辆的有序停放。

  4、负责外围警戒工作,制止或劝离制造噪音人员。

  5、禁止在现场管辖内修车,若出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报交警部门将车拖离现场进行维修。

  6、密切关注可疑人员,并及时与其他岗位联动。

  (二)大堂内负责范围:

  1、主要负责大厦内人员流动秩序,封场后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大堂内或逗留,确保大堂内部安全。

  2、做好现场劝说工作,维持公共秩序。

  3、密切关注可疑人员,防止冲击事件发生。

  (三)正门礼宾岗负责范围:

  1、主要负责指引进入大厦人员,维持人员流动秩序。

  2、做好领导到场后的礼宾和警戒工作。

  (四)监控岗负责范围:

  1、负责观察大厦各主要进出口情况,发现可疑及时通报各岗进行处置。

  2、领导车辆进入监控范围时,在特别注意监控广场范围的行人情况,时刻与便衣岗保持信息畅通。

  3、视频监控要时刻提前对领导行走路线进行巡视,确保路线安全,无闲杂人员。

  (五)便衣、应急分队:

  1、负责及时处置非法围攻或恶意干扰现场正常运作的违法行为。

  2、负责快速处置一些过激人员蓄意干扰现场正常工作的违法行为。

  3、负责加大突发事件现场的管控力度,形成一种高压氛围,震慑违法分子。

  4、配合公安保护现场,严厉打击过激行为,

  十、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一)突发事件的处理:

  1、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要立即向上级汇报,并根据制定好的处理规程进行处理。

  2、人员发生拥挤时要及时通知外围对人员入场进行控制,并及时疏散人员(按人员紧急疏散方案进行)。

  3、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出现与观众打骂吵闹的现象,如发现不文明群众,要快速带其离开人员聚集区,不能在现场处理事情,避免不明原因的群众起哄。

  4、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汇报,应急分队应迅速赶往现场处理,其他岗位上的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5、疏散人群时要按计划制定的方向单向进行疏散,禁止人员返回。

  6、现场人员出现紧急病症时要通知医疗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救护,并帮助其撤离现场。

工作方案 篇2

  为掌握我镇农村“三留守”(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人员数量规模、分布地区、家庭监护、生活状况等基本信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排查对象

  (一)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按照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三个年龄阶段排查统计,不满16周岁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7月31日。

  (二)留守妇女。丈夫外出务工,自己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20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的妇女。按照20(含)—25周岁、25(含)—35周岁、35(含)—45周岁、45(含)—60周岁四个年龄阶段排查统计,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7月31日。

  (三)留守老人。子女外出务工,自己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居住,60周岁以上的老人。按照60(含)—65周岁、65(含)—80周岁、80(含)周岁以上三个年龄阶段排查统计,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7月31日。

  二、排查内容

  (一)留守儿童。采集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就学、户口登记、公民身份证号码、身体状况、居住地址、寄宿情况、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村(居)联系人等信息。

  (二)留守妇女。采集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登记、健康状况、丈夫外出务工情况,公婆情况、子女情况、家庭主要经济来源、获得生产生活帮扶情况。

  (三)留守老人。采集年龄、夫妻情况、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子女情况、子女外出务工情况、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三、任务分工

  (一)民政办。负责统计本镇范围内的农村留守老人及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及其相关信息,督促指导村(居)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及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负责全镇农村留守老人和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的汇总上报和动态管理。

  (二)学校和幼儿园。雪枫学校负责统计上报本校内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资料;雪北村负责指导蓝天幼儿园统计上报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资料,安河口村负责指导忆香幼儿园统计上报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资料。

  (三)镇妇联。负责本镇范围内农村留守妇女的信息统计上报及动态管理工作。

  (四)派出所。积极协助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开展摸排工作,对民政、教育、妇联排查提供的农村“三留守”人员,逐一核实户口登记信息,并提供本地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0周岁至60周岁妇女和60周岁以上老人户口数量。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

  组织召开全镇农村“三留守”摸排工作动员大会。民政办牵头,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业务培训;各村(居)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摸排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利用广播、标语、传单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宣传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二)摸底排查阶段

  各村(居)、雪枫学校、幼儿园要逐户逐人排查,及时完成摸底排查信息的录入及统计工作,形成本村、本单位的农村“三留守”人员花名册及汇总表。

  (三)数据汇总阶段

  民政办汇总农村留守老人、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并上报至民政局;镇妇联汇总农村留守妇女数据并上报至县妇联;雪枫学校及幼儿园汇总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并上报至教育局。

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20xx年本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现提出以下方案。

  本方案中农村地区村庄指在市域范围内,占用集体建设用地,隶属村委会建制。保留了村庄形态,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生产的聚居点。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700个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实施140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79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大兴6个区平原地区村庄内住户基本实现“无煤化”。对未纳入20xx年度“煤改清洁能源”计划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二)进度安排。4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建设和设备、优质燃煤等的招标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二、相关支持政策

  在继续执行20xx年至20xx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的基础上,20xx年取暖季和20xx年取暖季增加若干支持政策,并对以往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一)对燃气使用的支持政策。将使用各类燃气分户自采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纳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具体补贴办法。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方式取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按照不高于市政天然气管网供气价格缴纳使用费用。CNG、LNG供气价格高出市政天热气管网供气价格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其中,由市燃气集团实施政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市燃气集团和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市燃气集团;由其他企业实施改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该企业与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区财政。

  (二)对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补贴政策。

  (三)对农业设施的支持政策。对冬季取暖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并享受一定的电价、气价补贴;对农业设施外墙进行保温改造,使其不用或少用燃煤,各区可统筹使用市财政安排的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于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新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共同研究制定。

  (四)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计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五)对以往“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和调整。实施”煤改气”项目的,可选择使用市政管道天然气、LNG、CNG、液化石油气、生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设备取暖的,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l/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金额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新农办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密切协作,加强对各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区政府是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的取暖需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政府与各有关区政府签订“煤改清洁能源”目标责任书,严格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村民满意度高的区给予适当奖励。市,区政府要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并按照“一会三函”流程办理“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各有关区政府要积极协调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手续办理。加快拆迁等工作,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建立“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平台,对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进行监测,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技术设备质量和标准

  市有关部门要明确燃煤、炉具和取暖设备等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各有关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程序选择供应企业和产品。发展改革、科技、质监、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煤改清洁能源”技术多样性研究,着力改善能源结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发农村适用的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取暖新技术试点,提高能源综台使用效率。

  (四)加大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的治理力度

  市有关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燃煤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检查,各有关区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暗查、暗访行动,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杜绝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固定场所无照经营、公共场所流动商贩无照销售,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等行为。

  (五)加强舆论宣传

  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群众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取暖,为改善冬季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有力推进“无烟学校”创建活动的实施,规定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履行控烟职责。

  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创建“无烟学校”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做好创建“无烟学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将创建“无烟学校”工作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吸烟对自身、对他人的危害,自觉履行控烟职责,教育学生自觉远离烟草。

  二、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控烟督查。

  (一)成立“无烟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二)成立教师巡查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全体行政值日人员、年级主任、考核办成员。

  (三)成立学生督查组。

  组长:z

  1、组织学生召开创建大会,劝导、教育学生禁止吸烟,考核班级创建情况;劝导、阻止外来人员在校园内吸烟。

  2、团委、学生会干部组成禁烟督查队,对教师办公室定期开展无烟检查。

  三、强化责任,坚决落实违规惩罚。

  教师巡查组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巡视;学生督查组负责对年级组办公室、各科室办公室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中所发现的烟头数量扣取相应部门的月度考核分数(无上限定,直至扣完为止)。现场发现有吸烟行为的,该相关部门该月考核等次降低一等。对发现吸烟的个人,按200元/根处以罚款。

  希望全校师生充分认识控烟、禁烟的意义,为创造良好校园环境,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做出努力,为社会做出贡献。

工作方案 篇5

  20xx年,我市抢抓新乡市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实验区的历史性机遇,认真贯彻新乡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大力推进城乡“六个一体化”,构筑城乡一体“四大体系”,以实现农村“四个城市化”为目标,突出重点,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速推进我市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

  一、主要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35个重点社区建设,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完成总量的30%以上;整体推进孟庄镇、常村镇、百泉镇、城关办事处、胡桥办事处5个重点乡镇,把孟庄镇建设成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行区、示范区;张村乡、黄水乡、上八里镇社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探索山区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和途径;其它乡镇启动试点社区建设;我市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始终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一、注重政府引导。结合乡镇实际,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包括乡镇政府投资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享受政府奖补现金、给予财政贴息贷款支持等十余项优惠政策。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把一辈子盖几次房变成了几辈子盖一次房,避免了浪费。

  二、注重群众自愿。新农村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利民之举、惠民之策。结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多次召开各种会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坚持走程序,把党委政府的决策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做到了和谐拆迁、和谐建设。

  三、注重以人为本。在户型和面积等方面,既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又考虑群众居住意愿。建设方式上,在坚持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采取了群众自己建设和集体组织统一建设的方式进行。

  四、注重因村制宜。一村一策,避免了大拆大建。对房屋结构普遍较差的村,实行整村拆迁,整体推进;对条件不一的村,连片拆迁,滚动推进;对整体好的村,整合资源,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实现资源共享。

  农业局、畜牧局、国土局、规划局等各相关局委积极配合各乡镇推进新型社区建设。计划完成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完成总投资10亿元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安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预算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乡镇财政按1∶1予以配套。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社区的规划和贴息贷款等。建立完善信贷服务机制。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投融资平台,采取贴息贷款的办法,协调农行、农发行、信用联社等部门支持社区建设贷款3亿元。

  (二)强力推进规划编制。按照将全市533个行政村整合为130个社区的目标,全面完成选址定点,进行高标准规划,20xx年9月底全面完成社区建设各项规划编制评审。

  (三)坚持分类组织实施。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把全市22个乡镇(办事处)分为整乡推进、山区探索和试点先行3个类型,即孟庄、城关、百泉、胡桥、常村5个重点乡镇实行整乡推进,已规划社区全面启动建设,建设典型示范社区,起到典型引路作用。张村乡、黄水乡、上八里镇3个山区乡镇作为山区统筹城乡发展的探索乡镇,20xx年取得实质性进展,为社区建设积累经验,探索路子。其他14个乡镇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每个乡镇启动1个试点社区。

  (四)切实搞好资源整合。20xx年涉农部门上报争取安排的涉农项目(农村水、电、路、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75%以上集中向社区安排,捆帮使用。

  (五)突出抓好两大重点。坚持把社区建设和拆除旧宅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同时考核。通过社区建设实现人口聚集、资源共享,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变农民一代人建三次住房为三代人共享一套住宅,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通过拆除旧宅,实现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农民可以在整理出来的土地上发展设施农业和规模种养业以及第三产业,实现农民就近就业、创业,增加收入。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农业基金会,引导大企业捐资支农,完善多元化农业投入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业投入,通过社区建设和拆旧整理以及资金支持,解决制约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资金和土地问题,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供平台。目前正在孟庄、张村、冀屯等乡镇进行规划,搞好试点,培育典型。

  (六)形成推进强大合力。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市委书记崔学勇同志亲自抓,任指挥长,继续实行四大班子领导成员分工联包。进一步发挥“联包帮建”作用。鼓励、动员联包帮建工作队及帮建单位,给予社区建设更大的支持。建立社区工作台帐,实行动态监察,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议,每季度一评比,半年初评,年度总评。将社区建设列入乡镇和市直联包单位的.考核目标,实行效能监察,严格奖惩。

工作方案 篇6

  为全面真实了解我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情况,深入推动我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确保我场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到位,经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督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督查时间

  20xx年6月1日开始,至20xx年11月30日。

  二、督查对象

  本场有农业人口的各二级单位及有帮扶任务的各级干部

  三、督查内容

  (见评分细则附表)

  四、督查人员及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采取定点检查问答与随机抽查、实地检查与查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查看分场工作室,检查分场、帮扶工作队、包户帮扶干部和大队干部的工作落实情况。

  五、问责追责

  (一)督查对象存在工作被动应付、失职缺位缺岗的,一经发现,将根据责任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并酌情对相关责任人降工资一级;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撤职并降工资2级;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作要求调离或辞退处理。

  (二)督查结果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督查得分平均分值计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分项目,此项工作加分满分为200分。(1)单位督查分值等同单位主要领导得分值;(2)各包户帮扶干部得分值为各单位或各自帮扶的贫困户所在的单位督查分值的80%;(3)其他未包户帮扶的干部不得此项加分。

工作方案 篇7

  根据20xx年7月6日上午县政府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及《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矿水害防治工作,杜绝水害事故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防治水工作方案:

  一、成立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我矿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防治措施,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水害治理机构。落实水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措施,提高我矿装备水平,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增强我矿防治水害能力,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杜绝一切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防治水工作的重点内容

  (一)认真落实矿井水害防治责任制

  为切实加强对防治水害工作的落实,我矿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由法定代表人张采甫任水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对防治水害工作负责全面责任。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同时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我矿建立了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等,不断促进我矿防治水工作进入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

  我矿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由总工张万春编制年度水害防治计划和水害应急预案,并由矿长王成洪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调查、摸清老窑水分布及邻近关闭矿井巷道积水等水文地质情况。

  (三)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防制度

  我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对我矿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了预防处理水害的措施。并且在雨季期间每月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在我矿矿区范围内进行水害调查,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四)建立完善的井下排水系统

  我矿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立了井下排水系统,并配备与矿涌水量相匹配的水仓、水泵、供电线路等设备和设施,确保我矿正常排水。雨季时期,加大督促力度,要求井下各排水点应抽尽抽,随时将水仓的溶量放到最大,从而确保我矿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转。

  (五)做好探放水工作

  我矿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对井下每一个工作面都严格的实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方针,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一旦有突水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

  (六)加强水害应急救援工作

  我矿根据有关规定及要求,由总工张万春制定完善了灾害(含水害)应急预案,并在库房内储备足够数量的抢险物资和设备。

  三、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我矿防治水工作的领导和实施,我矿成立了以法人为组长,以总工为副组长,以各矿级领导为成员的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在雨季期间还指定由专人负责防治水的一细列工作。

  (二)落实责任。我矿的法人代表是本企业防治水工作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每10天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和解决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确保人、财、物能满足防治水工作的需要。并严格执行矿级领导下井跟班制度和24小时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三)强化管理。对不按本方案的要求开展防治水工作的科室或个人给予200—500的罚款。对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或不上报从严处罚。

工作方案 篇8

  根据长汀县《关于印发〈水泥生产和竹木加工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汀安委办[20xx]18号)要求,为控制、减少和消除粉尘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结合本企业实际,决定自20xx年4月至20xx年度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要求和目标

  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岗位粉尘浓度治理达标”主要任务,完善防尘设施和强化管理,有效遏制尘肺病的发生。

  工作目标:一是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二是按要求进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三是企业负责、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粉尘劳动者100%接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四是粉尘危害重点岗位100%配备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五是粉尘危害定期检测;六是接触粉尘劳动者100%接受职业健康检查;七是在职业病危害岗位设置中文警示说明和警示标识;八是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100%。

  二、治理步骤

  1、排查摸底:按县安委办要求,制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治理方法和时间安排。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环节进行全面的、深入、细致排查,全面辩识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准确界定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清楚掌握企业职业病危害状况。完成省级职业卫生监管系统的建档工作,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2、措施实施:

  (1)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案,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依法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卫生档案和岗位操作规程,为劳动者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口罩,建立定期更换发放领用制度,并监督劳动者正确佩戴。

  (3)按要求每年至少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4)按要求安排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到有关培训机构接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对组织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以及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按照规范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公告栏和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5)按要求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企业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治理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把治理工作投入安全生产工作中,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专项治理工作紧紧围绕粉尘危害的重点岗位,强化防尘设施的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劳动者个体防护、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等工作,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3、加强检查,确保治理工作到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要按方案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各车间、各岗位进行日常检查,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按要求治理,确保治理工作按时完成。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公告栏、发放宣传品、培训等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不断提高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开展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工作方案 篇9

  为全面掌握全县重大危险源状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昌吉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昌州安监管字〔200x〕8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奇台县域内各类重大危险源逐一登记,采集相关数据信息,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周边环境和应急救援等基本状况;辨识重大危险源危险性,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建立完善奇台县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二、普查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和昌吉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州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安监管字〔200x〕109号)要求,确定本次重大危险源普查范围为奇台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含大型排土场、大型灰渣坝)。

  三、普查方式

  普查工作由县安监局组织,企业全面自查申报与专业机构或专家核查、评估、认定相结合。

  (一)企业依据相关标准和普查要求,分析本单位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安全性能,辨识重大危险源,填写相关材料,报送县安监局。

  (二)县安监局对报送材料初步审核、分类和汇总,上报州安监局;协助专业机构或专家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

  (三)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的重大危险源由县质监局审核、分类和汇总;煤矿(井工开采)重大危险源由县煤炭局负责审核、分类和汇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等类型的重大危险源由县安监局负责审核、分类和汇总。各相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材料审核、分类和汇总,并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后,报送县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昌吉州安监局。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普查阶段(200x年7月15日—200x年10月20日)

  1、200x年7月15日—30日对普查人员及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普查人员进行培训。

  2、200x年7月1日—30日,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并于30日前将普查工作方案和普查组织机构名单报自治州安监局。

  3、200x年8月1日—8月15日,相关企业按计划分别进行自查、申报,将相关材料报送县安监局。

  4、200x年8月15日—9月5日,县安监局按计划分别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分类和汇总后,报送州安监局。

  5、200x年9月5日—9月15日,县安监局、质监局、煤炭局按计划分别对企业上报材料作进一步的审核、分类和汇总,报州安监局综合科。

  6、200x年9月15日—10月15日,县安监局按计划分别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对相关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县安监局将组织评估、认定的重大危险源相关材料报送州安监局。

  7、200x年10月15日—11月15日接受州安监局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对相关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

  (二)普查数据后期整理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1、20xx年9月1日—10月31日,根据州安监局安排进行数据库调试;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

  2、20xx年11月1日—12月31日,接受自治州普查工作验收。

  本次普查由企业填报的各类材料均为文本(A4)一份、电子文档(word、A4)一份。

  五、普查经费

  根据测算重大危险源普查经费需求为准,足额拨付,确保奇台县按期完成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成立奇台县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事项,组织开展全县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和业务指导。办公室主任由刘春刚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传真:xx 邮箱:xxx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重大危险源普查机构,选择责任心强、懂业务、组织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固定开展普查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与县安监局的工作沟通和技术衔接,按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普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宣传,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企业信息资料,并及时将普查表格资料和文件发送到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县安监局要做好辖区相关企业普查人员的培训,做到每一名普查人员都能熟悉表格内容和填写方法,掌握普查技术要领,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四)确保普查质量。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作业环境、生产装置进行全面分析,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自治区的技术要求进行辨识,如实填报表格资料,不得凭空想象和臆造普查数据;要积极配合安监等部门、专业机构或专家完成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核实、核查、评估和认定工作。县安监局要严格审核企业上报普查资料,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要进行补充或重新报送。专业机构或专家要按照工作任务,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现场实地勘察,对企业填报所有表格、数据逐一核实、确认,对不同意见要与企业单位多商量、多探讨,并及时向县重大危险源普查办公室汇报。县安监局、生产经营单位和专业机构要做好普查工作相关材料数字的统计、分析工作,确保填报、核实、评估和认定材料的真实和准确性。

工作方案 篇10

  为及时发现和整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学生儿童道路交通安全,颍上县公安局、颍上县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治理,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一次普查、对所有交通违法依法予以处罚、对所有安全隐患全部向党委、政府领导作一次专题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进一步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打牢校车安全管理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颍上县公安局、颍上县教育局联合成立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建华、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尹剑锋任组长。交管大队教导员沈杨、县教育局安全办主任陈颍辉任副组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郑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加强对集中排查治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三、工作时间

  10月10日至11月10日。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细致排查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校车驾驶人,切实摸清底数。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协同深入到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切实摸清底数,查找安全隐患,联合下达隐患通知书。

  1、对于每一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要逐车查验。对于已申领校车标牌的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利用科技设备实时查验校车、学生接送车辆的使用状态,对于违法未处理、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要及时督促校方到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对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营运。

  对于未申领校车标牌的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对符合标准的制式校车未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校车使用单位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对学校使用普通客车、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严格依法对校方负责人进行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并依法对校方负责人进行处罚。

  2、全面开展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核查,确保不漏一人。核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是否有校车驾驶资格,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一律停止其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利用科技设备逐一核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准驾资格是否与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相对应,其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等情形是否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之规定,对于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屡发未受处理、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的校车驾驶人,坚决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二)加强重点时段、路段的管控,及时查处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科学调配警力,切实完善"护学岗"建设,履行好"护学岗"职责,积极探索建立职能部门主导,社会、学校、家庭共建共管的护学模式。加强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部位(校园周边、校车运行路线、交通乱点及堵点、事故多发路段、城乡结合部以及国省道)的巡逻管控,开展针对性整治,及时发现查处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并一律按上限处罚到位。各农村派出所要强化乡镇、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段的管控,一经发现涉校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就地查处,并移交公安交警部门。

  (三)排查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重点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等设施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密切关注,人民群众时刻关心。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排查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公安、教育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共同配合。集中排查治理结束后,要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中发现的危害较大、两部门无法解决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及整改意见专题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社会氛围。集中排查治理期间,各地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交通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习惯。要发动全社会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学生幼儿家长积极举报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学生幼儿交通安全、齐心协力打造保障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的良好环境。

  (四)各中心校、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于10月24日前将校车安全隐患摸排登记表及工作总结上报县交管大队宣教股、教育局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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