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08-21 13:20:3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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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1

  20xx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管理,打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欢乐祥和的城市环境,使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县政府决定自1 25日起至2月25日,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交通秩序行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以市容环境、市场秩序、交通秩序、整治为重点,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巩固“双创一治”工作成果,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祥和的`节日环境。

  二、整治范围重点在xx大道(北水闸至一里桥)、新文化和(xx大道至东环路)、政通街(县政府门口至中心街)、九龙路(政府西路地xx大道100米)、中心街(中岗至明清一条街)、叶廉路(xx大道至广安路)、健康路等路段,针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私搭乱搭、车辆违章行驶、三轮一非法营运等进行集中整治。

  三、临时市场设置及管理为方便市民生活,营造良好和谐的节日氛围,除原有的中心农贸市场、九龙市场、昆东市场和四眼井市场外,拟设立20xx上春节临时年货市场,具体路段如下:

  (一)蔬菜、糖果等综合临时市场

  1、xx大道(一里桥以南,含车站路)人行绿化带以外;

  2、政通街南段(中心街至健康路)人行道路沿石 ;

  3、广安路南段(叶县舞路以南)人行道路沿石上;

  4、闸亲市场(老法院对面)、亿联年货市场;

  5、叶县廉路东段(广安路以东)人行道路沿石上 ;

  6、叶舞路东段(广安路以东)人行道路沿石上;

  7、沿河西路(中心街以北,路东人行道上)。临时市场由市场中心规划设置管理。

  (二)鞭炮、年画专业市场

  1、新文化路东段(广安路以东)人行道路沿石上;

  2、叶舞路东段(广安路以东)人行道路沿石上;

  3、叶廉路东段(广安路以东)人行道路沿石上;

  4、广安路南段(叶舞路以南)人行道路沿石上;

  5、沿河西路(中心街以北,路东人行道上);鞭炮市场由安监局牵头,负责鞭炮市场的经营安全;年画市场由市场中心负责管理。红绿灯附近50米和加油站安全范围人严禁摆设摊点。

  四、整治时间20xx年1月25日至2月25日(早7:30-晚7:00)

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喜迎“双节”、扮靓城市、美化乡村、服务民生为目标,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委会齐抓共管和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整体面貌,提高城乡环境整体管理水平,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双节”的到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全县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本次整治活动时间:9月13日至10月12日。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3日—9月17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的整治工作方案,要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综合整治阶段(9月18日—10月12日)

  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各自管理范围和权限,提高标准,强化措施,突出重点,落实任务,扎实推进整治活动的开展。要对各自管理的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影响市容的现象进行全面整改,通过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建立规范化、长效化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使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对照本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坚持突击性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和责任,健全机构,充实人员,配齐队伍,强化日常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保持城乡环境面貌常洁常新。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宣传典型经验,展示整治成果,发挥环境整治凝聚人心、提振精神的作用,为顺利推进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创全民参与、携手推动环境整治工作的新局面。

  (四)严格督查,落实奖惩

  县政府将成立县迎“双节”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对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比。综合整治阶段开始后,各督导组每周至少要督导检查2次,对被督导单位分别进行评分排位,同时每周印发督查专报,通报督查情况。综合整治活动结束后,县政府将对综合评比前3名的进行通报表扬,并由县财政分别给予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1000元的资金奖励;对排名后3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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