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应合同

时间:2023-05-02 16:28:4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的材料供应合同4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材料供应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材料供应合同4篇

材料供应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采购项目的施工涂饰材料,为确保双方的`利益和职责,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特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实行。

  一、材料总类、质量、价格及金额、品牌。

  二、 送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至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货送到甲方指定的区域 ,甲方在乙方货到之日,须当场签收,由甲方自行保管,与乙方无关。

  三、 颜色与包装

  颜色为甲方与建设方所定,其色号为,如有变更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给乙方 元作为定金,乙方将货生产好时,通知甲方将余款 元付清后,乙方将货送到甲方指定区域。

  五、 责任

  乙方保证货物能通过相关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提供相关资料,材料施涂后,如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则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来处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材料供应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就建筑材料供货一事,经友好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供给乙方 等建筑材料确保质量,产地不限。所供物资见附页明细表。(单价按现行市场价)

  第二条 甲方供给乙方的物资,货到经乙方验收完毕确认无误后付清全款。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货,且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所列货物总货款的 元 天的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货款为止。

  第三条 方所供物资,价格随行就市。

  第四条 乙方在甲方所供物资入场后,乙方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乙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检验后,物资不合格,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乙方现场,双方共同取样检验,若再不合格,未加工的物资,甲方负责退货,并负责工地来回运费)。

  第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乙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须把提货计划 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凡在甲方提供的物资短运费一律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货,若经甲方发现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货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乙方行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八条 保密责任

  甲方对乙方所供货物资涉及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材料供应合同 篇3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并结合天酬苑中区SY-1#商业楼工程具体情况。经陕西天酬建筑分公司第三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兴平市中心大街中段

  三、供应范围: 240*115*53标准砖

  四、合同单价: 0.35元/块(含税)

  五、供应时间: 20xx年9月26日——20xx年10月26日

  六、供货数量:共计:40000.00块(大写:肆万块)

  七、付款方式:共计14000元(款到发货)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解决施工现场内的道路以及材料到场后的堆放位置.

  (2)乙方材料到场后,先通过现场技术员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与材料员、保管员计量入场。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供应材料,若乙方未能按时供应造成甲方现场机械及人员窝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原材料验收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到场的材料经检验不合格的不予计量入场,并应立即清理出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5)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及施工现场内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上述条款未涉及事宜需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本。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失效。望甲乙双方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兴平市仲裁委员会或向兴平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材料供应合同 篇4

  出卖人:西安市雁塔区长胜建材物资经营部

  买受人:西安德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限制:出卖人保证其提供的镜面板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符合买受人的施工质量要求,提供国家质量检验报告及相关产品资料。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出卖人提供的镜面板应保证周转9次以上的正常使用,周转次数未达到9次,出现板面脱胶、开裂、掉皮、严重变形等现象由出卖人无条件免费更换镜面板(人为破坏不在更换范围内),板面必须平整,厚度达到14mm以上。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由出卖人负责将货物运送至买受人的指定地点,运输及装卸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四条: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买受人对出卖人提货货物按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若发现出卖人提供的镜面板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无条件退货。买受人收货后三日内有权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同时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无条件退货,并由出卖方承担一切后果,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直接和间接责任)。数量验收以现场数量为准,质量验收依据现场目测检查及抽检取样进行蒸煮试验结果为准。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出卖人按买受人数量供货,买受人按实际签收数量进行结算,每批货物进场验收合格后(蒸煮实验应在材料进场后24小时内完成),并由出卖人出具完整的合格证明文件后,买受人按实际收货量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5%,春节前付至累积货款88%,余款待主体封顶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合同变更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合同。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只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2日内仍未交货。

  (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受人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有关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出卖人可以终止合同。

  3、合同变更和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出卖人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买受人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2、 出卖人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应向买受人支付本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买家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3、 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出卖人支付剩余货款总金额1%0的违约金。

  4、 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每2种方式解决。

  1、提交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买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3、合同附件及补充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文本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受人执肆份,出卖人执贰份。 出卖人: 买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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