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

时间:2023-05-19 15:04:4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的签订合同三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签订合同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的签订合同三篇

签订合同 篇1

  在原良图沟中学“普九”期间,该校护校的临时工人屈杰(以下称乙方)出部分资金建筑护校人员宿舍及学校食堂,20xx年9月,良图沟中学与七道岭中学(以下称甲方)合校后,甲方需要解除与乙方的.劳动雇佣关系,鉴于乙方不但在过去对学校基建有过投资,经七道岭乡政府领导出面调解,甲乙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7000.00元的经济补偿,另无其它附加经济补偿。

  二、自甲方付给乙方以上款项后,乙方与原良图沟中学所在地无任何关系,立即撤离该校。

  三、乙方如不撤离,则按违约处理,出现其他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以上协议双方各执一份。立协议人: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 单位公章)

  乙方:(个 人 签 字 ) (个人盖章手印) 监督方:七道岭乡政府

  立协议时间:

  (单位公章)

签订合同 篇2

  一、委托事务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没有经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能将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益据为己有。

  二、委托合同之期限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的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如果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

  三、受托人损害赔偿

  委托合同若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委托合同若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四、委托合同之报酬

  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应在合同中对于报酬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1、明确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2、明确约定报酬支付时间,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应支付约定的报酬给受托人。同时,委托人还应支付给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垫付的相关必要费用。

  3、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因受托人的过失而未能完成,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或是就已经完成的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

  五、其他事项

  在订立合同,建议根据实际具体委托事项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作为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有密切的联系,但两者又有明显的不同:

  1、适用范围不同。就代理关系而言,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多种类型,而委托合同仅仅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关。同时,委托合同还适用于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经济行为和单纯的事务行为。

  2、效力范围不同。代理关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法律效力涉及这三方面的当事人,代理人必须有代理权,基于代理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关系的建立、变更或消灭则对被代理人与第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委托合同则与此不同,其法律约束力仅及于委托人和受托人,即使在委托代理中,委托合同也只是为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予代理权提供了法律前提,但其本身对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签订合同 篇3

  前言:

  随着集团公司对移动网络建设工程管理的加强,对移动网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工期、质量、工程验收、入账、资产转固等工作内容的要求更加明确也更加严格,已经细化到对各省移动网络建设管理的考核指标中。

  为了适应集团公司管理要求,也为了更加有效地实现对全省移动网络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同时,为规范工程建设各环节人员的行为准则,也为实现工程建设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20xx年已发布的各项工程管理相关各项管理制度,公司制订并发布本管理办法,要求全省各州市分公司及省公司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一、关于合同签订。

  1、合同的种类及签署流程。

  合同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土建施工合同,第二类是电力施工合同,该两类合同由地市分公司自行招标并选择施工单位,向省公司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报备即可,施工合同的金额在100万以内的由分公司自行审批及签署,金额超过100万的需要经过省公司审批核准后再由分公司签署。第三类是设备安装合同,该类合同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由省公司选定中标施工单位并制定工程份

  额,施工合同由各州市分公司与具体分配的中标施工单位签署,合同审批的.原则与第一及第二类相同,受100万金额的审批权限制。第四类是室内覆盖安装合同,该类合同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由省公司选定中标施工单位并制定工程份额,施工合同由各州市分公司与具体分配的中标施工单位签署,签署室内覆盖安装合同必须具备2点:1、完成物业协议的签署;2、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室内覆盖安装合同受100万金额的审批权限制。

  2、合同签署的时点。

  合同签署由于受到不同的启动条件限制,可以按照:工程启动会后、工程开工通知发布后、或项目初设批复后,以先到来的时点为准,该时点之后就可开始施工合同的签署。

  3、合同签署的时限要求。

  开始启动合同签署之后,签署的合同涉及到与项目总体工程量之间的匹配关系及相关要求如下:

  开始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签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30%;

  开始签署合同后2个月内,签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70%;

  开始签署合同后3个月内,签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90%。

  4、尚不具备签署条件的合同,可暂不签署,但应向省分移动网络公司网建部报备。

  5、省分移动网建部及各州市分公司都要按照招投标的结果对各施工方进行工程份额、工程量进行分配及安排。

  6、如果施工方在超出合同签署的时限要求时,并且应该已经具备签署条件的情况下不签署施工合同,则州市分公司需要向施工方发出“合同签署催办函”,要求施工方及时按招投标结果签署施工合同,如果超出“合同签署催办函”要求时限时,可以由各州市分公司发起书面申请,报请省分移动网建部、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才可更换。

  7、当发生因施工方对招投标的结果不满意而不愿意签署施工合同的情况时,施工方要向分公司提交书面说明;分公司针对此情况需要更换新的施工方,由各州市分公司发起书面申请,报请省分移动网建部、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审批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更换。

  二、关于合同执行的工程实施。

  1、合同签署之后,合同各方因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

  2、对于分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因为施工方的原因导致的工程开工时间、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质量、存在转包情况等等因素而影响合同执行的,需要变更合同或终止合同,分公司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给省分移动网建部及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获得批准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实施。

  3、对于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牵头签署的施工及供货合同,

  因为施工方或供货方的原因导致的供货时间、供货量、工程开工时间、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质量、存在转包情况等等因素而影响合同执行的,需要变更供货比例、改变供货商或变更合同及终止合同,省分移动网建部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给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获得批准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实施。

  三、关于合同执行的款项支付。

  1、正常付款流程:州市分公司工程实施部门发出付款申请----?报省分移动网建部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同意之后将相应金额放到下月拨款计划中----?下一个月内款项支付到施工方。

  2、州市分公司的施工合同签署后,第一笔款项的支付与工程实施情况关系不大,省分移动网建部督促各州市分公司按合同约定请款并拨付相关款项给各州市分公司。

  3、各州市分公司要加强工程进度的管理,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进度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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