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合同

时间:2023-05-25 11:30:0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关超市合同模板汇编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超市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超市合同模板汇编九篇

超市合同 篇1

  合同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商品种类 商品名称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要求 包装要求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合同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合同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合同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 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其他事项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合同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合同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合同甲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3、双方如变更或撤换委托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委托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合同甲方订货,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传真 (2)订货合同 (3)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合同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合同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 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 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24 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合同甲方提出,合同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合同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合同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合同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 (2)可接受全部退换货 (3)有条件的退换货(4)在商品总价值 ——%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种条件时合同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 (2)其他 __ __

  在第____种条件时,合同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 (2)产品存在质量问题(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一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特殊商品另行约定) .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合同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合同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或 个工作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5个工作日或 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5个工作日或 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帐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_____:(1)扣率结算方式(2)货款和有关费用收取分开结算的方式。

  2、采用第1 条第(1)(2)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 日。对帐日前3 个工作日,合同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A.10日,B.15日,C.30日,D.45日, E.60日。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合同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其他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合同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合同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合同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超市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超市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1、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位于 超市(面积约 平方米)整体转让给乙方使用。

  2、门市租金每年 元人民币。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前三年租金不变,后两年租金每年递增 %,每年租金必须 当年 月 日之前交清,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超市内的硬件(电脑、收银系统、货架、监控、电视、冰柜)折旧一并转让给乙方,共计价格为 元人民币一次性给付甲方。

  4、超市内及库房的货物经甲乙双方共同盘点共计 元整。

  5、甲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次给付乙方首年房屋租金、硬件折旧费、货款等共计 元整。

  6、乙方在租用此门市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其中包括营业隐形税、房产税等)和自己所用的`水、电、气、电话费等和概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与甲方无关。

  7、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经常维护、查看安全隐患,如出现广告招牌脱落、火灾、燃气中毒、偷窃、违法等事均与甲方无关,所发生的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乙方在租赁期中,若对房屋进行安全装修,但不得损坏房屋的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使用需要增添的固定装修、装饰(不含可搬运物品),在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和搬走,并不得作价要求甲方承担,同时乙方在租赁期中所用的设备,在期满后不得以借口作价要求甲方购买。

  9、该超市的所有营业证照原属 名字,签定本协议后乙方必须到相前部门更换所有营业证照法人名字,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若乙方没有及时变更所有营业证照而产生的税、费及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若产生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自行履行本协议各项规定,若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将赔偿违约金房屋总租金的10%。

  11、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篇3

  甲方: 超市(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聘用乙方成为 超市的正式销售员,就聘用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和销售区域:

  1、聘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为 1 年,试用期 3 个月。

  2、指定销售区域为 省 市 县(区)。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产品及最新价目表。

  2、甲方负责培训乙方营销模式、技巧,提供整套营销方案,并保证乙方完全按照甲方方案实行,可以完成销售指标。

  三、乙方责任:

  1、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价位浮动范围之内销售。

  2、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认知及忠诚甲方的经营理念,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乙方对外的'销售活动由个人决定,但不得与甲方利益发生冲突。

  3、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收集并分析当地的市场信息,并及时准确的提供给甲方。

  4、如乙方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乙方业绩收入减少或未能取到奖金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基本指标任务:

  1、为配合乙方顺利开展销售工作,甲方给予乙方三个月的区域保护,三个月内,若乙方没有按甲方制定的方案实行,或者没有完成销售量,甲方将取消乙方的区域保护权。

  2、延续区域保护权的每月完成销售量(按乙方提货价格计算)为 20xx 元,中介业务金额不计在内。

  五、业绩计提、要求:

  1、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填写《销售员申请表》,甲方根据乙方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划定营销区域。

  2、乙方按指定的 50 %批发价格比例向甲方提货,每单运费自负。甲方按提货价格统计乙方的销售业绩,到量给予返利、奖励或升级待遇,详细政策见附件2。

  3、乙方常规收入为所提货物销售的差价、及甲方政策和可能的活动中提供的赠品或返利。乙方自负劳务信息费、市内运费、差旅费、应酬费。

  4、乙方牵线联系并由甲方和第三方成功完成的交易,甲方支付乙方 20 %佣金。

  5、所有产品原则上不能低于底价销售,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原属甲方业务对象,提成比率另行商定。

  六、结算:

  1、乙方牵线联系并由甲方和第三方成功完成的交易,每单生意结束,由乙方负责收回供货款项,以款到帐为准,支付乙方提成。

  2、每个年度末,按附件2规定细节发放奖金和返利。

  七、注意事项:

  1、甲、乙双方确定合作关系,为确保双方利益,乙方应预先向甲支付 300。00元押金费,甲方在收具后向乙方提供价值 1000。00 元以上的样品、业务所需的名片、证书、资料均由甲方配备。

  2、为树立甲方信誉度,同时方便乙方自由选择,甲方提供以下三种汇款方式供乙方选择:a、直接汇入指定银行帐户;b、可通过淘宝网进行在线支付宝交易;c、货到付款:可与快递公司达成协议,甲方货到,由快递公司代收费用,中间费(快递公司的代收费),由乙方支付。

  3、乙方不能在甲方允许的地区范围之外销售。

  4、礼貌待人,仪表端庄,遵守法律法规,持证上岗。

  5、严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出卖、泄漏甲方商业机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及有权追究乙方经济和刑事责任。

  6、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名义,从事非甲方所供产品销售和非甲方工作范围的其他事情,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追究责任。

  八、解约:

  1、乙方连续三个月没有达到延续区域保护权的销售量,和/或没有切实履行甲方的营销方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2、乙方中途要求解除协议,需提前七天向甲方提出,完成清算程序后才能终止本合同。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而定。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一个月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201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篇4

  甲方(供货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乙方(超市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商品在乙方销售,乙方向甲方收取有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费用项目

  1.新品进场费 甲方为在乙方销售商品包括为扩大市场份额要求乙方提供条件,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下列固定金额的费用:

  (1)进场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新增商品进场费(含首个)_________元/只。

  (3)新增门店进场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特殊上架费 甲方为取得乙方旺销位置的优先权,甲方同意向乙方以购货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两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关费用:

  (1)堆台位置费____________购货金额的_________%;(或_________元)。

  (2)立柱位置费____________购货金额的_________%;(或_________元)。

  (3)促销区域位置费_________购货金额的________%;(或_________元)。

  (4)其他旺销位置费_________购货金额的________%;(或_________元)。

  3.促销广告费 当甲方商品销售业绩较同比有双方认可的显着增长,并且该增长与乙方实施的商品、广告推介和促销活动直接关连,甲方同意向乙方以购货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两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关费用:

  (1)促销广告费____________购货金额的_________%;(或__________元)。

  (2)灯箱类广告费____________购货金额的_______%;(或__________元)。

  (3)其他形式推介费____________购货金额的_____%;(或__________元)。

  4.返佣(利) 乙方实现或超额完成双方设定的销售目标,或虽然未实现销售目标,但取得双方认可的良好销售业绩,甲方同意向乙方以月度或年度(两者必居其一)实现的销售返佣(利):

  (1)按销售业绩___________以购货金额的__________%返佣________(利)。

  (2)实现销售目标___________以购货金额的_________%返佣_______(利)。

  (3)超额完成销售目标___________以购货金额的______%返佣______(利)。

  5.商品质量检验费 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甲方进场销售的'商品进行质量检验,定期或不定期对甲方的商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接受政府专门机构的质量检验,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用和检验的商品补损由甲方承担。 乙方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甲方结算。

  二、商品退场 乙方对甲方进场销售商品的清场,必须符合事先公开的商品退场的条件且提供退场依据,原乙方向甲方收取该商品的进场费不予退回;不属商品退场的条件或提供退场依据不足,原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该商品进场费予以退回甲方,造成甲方商品损耗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商品退场的条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货款结算方式与期限 甲方以下列两种方式之一:

  (1)现金;

  (2)银行转帐方式,开户行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结算货款。结算货款时,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项目费用明细账单,乙方不能提供收费明细账单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拒付。 对不同商品的结算期限应区别对待,蔬菜、日用品和部分生鲜食品的货款结算期不得超过15天,一般商品不超过60天,少数商品最多不超过90天,在货款结算中,如需扣抵商品损耗,应事先协商确定,且告知对方。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结算货款,并为甲方提供方便。

  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应与“相关商品合同”(商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有效期相对应。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___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超市合同 篇5

  甲方:xx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 供货商资料

  1、 甲方同意乙方(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批发商)所供商品在甲方所属门店进行销售、推广,所供商 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形象宣传、客户投诉等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和费用。

  2、 乙方供货品牌为__________;系列共计___________单品,进 店单品数根据甲方不同门店情况由甲方确定,或以双方确定的《商品信息表》为准。

  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品 合格证、商品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商品报价单、许可经营授权书),所有证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二、 商品质量

  1、 乙方确保所供商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质量及其他标准要求,乙方须及时主动将最新的合法有效 的相关证件证明移交甲方存档。

  2、 乙方所供商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售后服务、纠纷和客户投诉等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和补偿。

  3、 甲方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公告及通知,给予乙方所供商品做下架或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 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 商品价格

  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进价,不高于同渠道其他零售企业的最低进价。如甲方发现乙方违约,甲方 有权调低乙方商品进价,并按此进价给予乙方对账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支付每个单品不低于贰仟元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对账结算货款。

  2、 商品进价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如乙方预调整进价,须至少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调 价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新进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调价的,甲方有权以原进价结算货款。

  3、 乙方须全力支持对所供商品推广的促销活动,促销具体进价双方另行商定,乙方须在促销开始前五天将 甲方库存商品按现行促销进价调整,否则,原进价与促销进价的差额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四、 订货送货

  1、 甲方以电子邮件、传真订单、QQ发送、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订货明细,均默认为有效订单,乙方保证 按订单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门店,不以任何理由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拒绝发货,否则甲方有权按每家门店每次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仟元的违约金,作为门店销售损失的补偿。

  2、 乙方所供有保质期的商品,乙方须送达甲方指定门店,距该商品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该保质期 总期限的三分之二,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采购人员同意,方可收货。

  3、 乙方自接到甲方订单之时______ 小时内,按订单要求配送至甲方指定门店,每逾期一天(8小时以内 为半天,每满8小时为一天)甲方按订单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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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乙方保证单张订单到货率(到货单品数、数量、金额各项占比)均高于百分之九十五,否 则,甲方按订单 未到货金额的十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5、 乙方任何理由的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退换货不及时、保质期超期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6、 乙方预增加新品至甲方门店销售,须提前向甲方采购部提交增加新品申请及相关合法有效证件,未经甲 方许可配送至甲方门店的商品,甲方有直接处置权,并甲方按每个单品贰仟元收取乙方违约金。

  五、 退换货

  1、 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继 续销售乙方商品。甲方决定不继续销售则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未销售之商品。

  2、 乙方所供商品的滞销积压商品、残次品、临期品、过期品等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货处理。

  3、 乙方所供商品自进店每满六十天销量排名为同类商品的后三十名范围内,甲方有权将该商品下架,乙方 须在接到甲方下架商品退货通知日起五天内自行清退该商品。

  4、 乙方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保质期三十天及以内的商品须两天内,保质期三十至九十天的商品须三 天内,保质期九十至三百六十天的商品须五天内,保质期三百六十天以上的商品须七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按要求时限办理退换货,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废金额。

  5、 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发生滞销,乙方应在商品保质期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相关门店提出退换货,否 则,一切过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商品发生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的,乙方须两天内主动到甲方将问题商品清理完毕

  7、 以上所有退换货乙方自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须按要求将所有退换货清退完毕,每逾期一天甲方按 退换货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8、 乙方未按要求清理的所有退换货,乙方有权在货款中扣除所有退换货金额。

  六、货款对账结算

  1、 甲乙双方对账以甲方门店系统打印的《采购入库单》(须经甲方门店收货人员和乙方送货人员签字并加 盖甲方门店货物收讫章有效)为准,乙方原始送货票不做双方对账结算使用。

  2、 双方商定:乙方提交对账票据的时间为每月12日至16日。

  3、 双方商定:乙方与甲方对账时间为:每月25日至2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4、 双方商定:甲方财务给乙方安排付款时间为:每月15日至1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5、 货款账期为_____________;A、15天; B、30天; C、45天; D、60天(国家规定60天内)。

  6、 货款对账方式选择: [ ] 按实际销售金额的约定账期到期后,乙方主动按约定时间送票、对账。 [ ] 按实际收货金额的约定账期到期后,乙方主动按约定时间送票、对账。

  7、 甲方给乙方结算货款方式:[ ]银行转账; [ ]转账支票;[ ]现金支付。

  8、 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七天将结算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移交到甲方财务指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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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保证与承诺

  1、 考虑乙方所供商品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售后服务等因素,乙方向甲方交纳商品保证金_________万元,作为 对所供商品引起突发事件的处理及相关政府部门行政经济处罚等情况使用;商品保证金一经使用,乙方须在七天内补齐,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退换乙方剩余金额的商品保证金,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乙方交纳商品保证金方式:[ ]现金;[ ]支票;[ ]银行转账;[ ]未付款票据。

  2、 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合理损耗率(含丢失、自然消耗)为千分之三由乙方全部承担,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3、 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销售额每个自然月不低于_______万元,否则,甲方给乙方结算货款时扣 除当次货款金额______%作为对甲方门店的同期销售额损失的补偿。

  4、 为保障销售额持续上升,甲乙双方达成双赢,乙方保证每个月给甲方提供不低于两次促销活动,促销商 品的'进价不高于市场其他客户的促销进价。

  5、 乙方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内容泄露至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 止合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乙方已交纳的商品保证金、所有费用等一概不退。并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万元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各种证件、公函、增值税票、发票等合法有效,违者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 不良后果及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并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伍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2、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任何原因不能履约,则乙方赔偿甲方不低于壹万元的经济或名誉损失。

  3、 如乙方合同约定联系人与本司失去联系达六个月或甲方发送公函乙方无人回应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 设备、商品等进行处置和销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 ( 1 )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订单送货,或所送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约定;( 2 ) 乙方所送商品在甲方店内连续四周销售额为零; ( 3 ) 乙方未按本合同或双方的其他约定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 4 )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清理退货、换货、质量问题商品; ( 5 ) 乙方连续一个月不送货或连续三次送货缺货率(订单金额数量或单品数量)在15%及以上; ( 6 ) 乙方在促销期内不送货或未按约定安排促销活动; ( 7 ) 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在甲方场所有偷盗行为; ( 8 ) 乙方提供虚假经营证件证明、对账结算票据; ( 9 ) 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销售任务额或数量;(10) 乙方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或未按时送票、对账。

  5、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至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 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

  6、 乙方所有违约金、费用无法正常按时支付或兑现的,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并加收违约金和费用 总额百分之二十的滞纳金。

  九、 合同期限、终止、解除

  1、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20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 如乙方有意续签合同,须在合同到期前三十天主动与甲方采购人员洽谈新合同。

  北京XX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 5 页 共 5 页

  3、 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合同解除及清户程序按甲方统一程序办理。

  4、 双方同意不再续签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清户时,应与甲方采购人员联系确认清户事宜,由采购人 员出具清户证明,并由各门店、采购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开始计算清户账期。

  5、 合同终止及单方解除合同,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户手续满九十天后,按甲方财务时间对账清算货款。

  十、 一般性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订单、补充协议经乙方确认签字的 甲方通知、函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至解决,经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约 代 表: 签 约 代 表:

  手 机 号 码: 手 机 号 码:

  公 司 地 址: 公 司 地 址:

  电话 / 传真: 电话 / 传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账 号: 银 行 账 号:

  签 约 日 期:xx年月日签 约 日 期:xx年月日

超市合同 篇6

  甲方(盖章):_________超市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乡、镇)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的门店以“_________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门店号:_________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_________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_______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共讲_______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_________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_________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_________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超市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为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进一步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此,双方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

  一、名词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虚拟股(干股):指甲方名义上奖励的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甲方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对甲方及其任何资产均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虚拟股不得转让、抵押、和继承。

  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分配方式

  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X%的虚拟股(干股),即甲方每年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X%分给乙方作为分红奖励。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奖励。

  3、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奖励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干股)分红奖励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获取分红奖励,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其在甲方享有相应的股权,亦不得将该虚拟股(干股)作为其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而对外明示或暗示;乙方无论是否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均不得要求甲方折价兑现或收购其虚拟股(干股)。

  4、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因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乙方因其他任何原因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失效。如劳动关系解除的上一年度已分配了分红奖励,则该分红奖励无需退还甲方,但解除劳动关劳动关系当年的分红奖励不再分配给乙方,全部归甲方所有。

  5、本协议之约定不影响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本协议约定的虚拟股(干股)期间,仍享有双方所订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

  三、权利义务

  1、乙方获得虚拟股(干股),无需投入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

  2、乙方须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因乙方过错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其他任何第三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5、乙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有知情权,以利于年终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分红奖励之前补充。对最终确定的年终税后可分配净利润值,甲乙双方均应予以认可。

  四、协议解除

  1、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了甲方或第三方利益,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2、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3、除以上两条约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

  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规定

  1、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20xx年XXXX月XXXX日 20xx年XXXX月XXXX日

超市合同 篇8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超市,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篇9

  采购方:百联超市(以下简称)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EMAIL: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供应商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百联超市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鉴于百联超市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 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百联超市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百联超市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百联超市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中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百联超市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 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百联超市协商并在百联超市登记其将向百联超市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百联超市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百联超市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百联超市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百联超市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 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 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百联超市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 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 百联超市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百联超市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 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百联超市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百联超市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 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百联超市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百联超市提出,并经百联超市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百联超市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百联超市。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百联超市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百联超市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百联超市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 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百联超市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供货价格)为行

  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地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百联超市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供货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百联超市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百联超市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百联超市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百联超市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 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百关采购条件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百联超市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 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 如供应商延期交货,百联超市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 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百联超市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 供应商不得凭借百联超市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 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 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

  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 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百联超市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出售,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向百联超市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二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百联超市由此承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百联超市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 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 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

  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 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百联超市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百联超市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 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百联超市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 除上述规定外,如百联超市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百联超市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百联超市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百联超市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百联超市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百联超市。

  14.2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百联超市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百联超市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

  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百联超市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 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百联超市。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百联超市。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百联超市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4 供应商同意,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所有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百联超市应得利益后,在百联超市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情况下,该利益和请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所有;在百联超市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百联超市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百联超市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百联超市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百联超市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百联超市通知为准。

  15.5.2现金折扣。如百联超市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发票金额进行计算。

  15.5.3销量折扣。根据百联超市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百联超市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百联超市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轻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百联超市对顾客的最优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百联超市提供奖励和补偿。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百联超市履行对顾客最低价承诺而支付的费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赔偿。百联超市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

  第三章确认,保证及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确认和保证

  16.1供应商再次确认和保证:

  16.1.1对依据本合同向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及处置该货物的绝对权利及权限;

  16.1.2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中不存在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请求权、争议、债权担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16.1.3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或行为本身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不会侵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会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能; 16.1.4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不存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险。特别是,应与货物包装或货物本身商标标示的质量标准相符,或者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16.1.5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已将可能的环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具备此种货物应具有的功能,并符合消费和使用习惯,除非供应商已对货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确书面说明;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条中供应商的确认并保证内容所涉及的事项而向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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