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时间:2023-05-26 08:56:4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转让合同汇总七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转让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转让合同汇总七篇

转让合同 篇1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探矿权进行转让的必须要经过相关的批准,否则的话转让行为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那么要是未经批准将探矿权进行了转让,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呢?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转让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转让或者不准转让的决定,并通知转让人和受让人。准予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收到批准转让通知之日起6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受让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后,领取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不准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应当说明理由。”

  根据上述规定,探矿权转让合同属于经批准方生效的合同。进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就未经批准的探矿权转让合同,属于未生效的合同。司法实践中,目前较多采信此种观点。需进一步讨论的是,就未生效的合同,其效力或对有关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到底如何?

  合同未生效不是终局的状态,而是中间的、过渡的形式,会继续发展变化。在探矿权转让合同中,主要存在三种可能的情形,即探矿权转让合同经过批准,而发生法律效力;行政机关对探矿权转让合同不予批准,探矿权转让合同成为确定无效的合同;探矿权转让合同没有向行政机关申请批准的状态一直持续。就第一种情形,可通过合同履行和违约制度解决。就第二种情形,可通过合同无效和缔约过失制度解决。需进一步探讨的是,第三种情形下的法律效力。

  根据上述《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在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办理使合同生效的手续义务而对方拒不办理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探矿权转让合同未生效(没有确定有效或确定无效)情形下,权利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由自己办理相关手续,并要求对方赔偿有关费用和未办理相关手续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因此,我们认为,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向国家机关申请报批的义务,属于促使合同生效的权利义务,该类权利义务不属于国家管理矿业权的范畴,无需批准,只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应具有约束力。这和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合同法律原则相一致,即:“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外商投资司法解释(一)》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后才生效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经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当事人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前款所述合同因未经批准而被认定未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当事人履行报批义务条款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条款的效力”,即使合同未生效,也不影响报批义务条款的效力,以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条款的效力。可见,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采取了类似的观点。

  因此,探矿权转让合同未经审批依法属于未生效合同,尽管如此,合同未生效,也不影响合同中报批义务条款及与报批义务相关的条款的效力,并且,当事人可以主张合同中约定的未报批的违约责任。

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目前投资拥有的XXXXXXXX,并依法领取《XXXXXX许可证》。现甲方拟将XXXXXXXXX的.XXX设备、物品、场地以及《XXXXXX许可证》等有形及无形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并重新投资经营并分配股权。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原来投资购置的物品,XX设备(附设物品、设备清单)、物品、场地及许可证等有形及无形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价格为:人民币XXXXX万元正(¥XXXXXXX。00元)。今先付现金人民币XXXXX万元正(¥XXXXXXX。00元),余款人民币XXXXXX万正(¥XXXXXXX。00元)三个月内无债务无纠纷后付清。

  二、 XXXXXXXXXXXX原来的一切纠纷外债部分(附设外债清单)由甲方承担。转让后自签协议起一切纠纷与债务都与甲方无关。

  三、 乙方在初期经营期间,发生纠纷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上,甲方应协助乙方与协调,甲方应直接协助办理《XXXXXX许可证》的年审及法人代表的变更。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三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日 乙方:年 月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现有正在运行经营的服装厂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经营,乙方同意接受承包该服装厂的经营权。

  二、服装厂及其设备全部转让:服装厂内有平盘机26台,带刀1台,包缝机2台,大烫机2台,3P空调两台,1.5P空调两台。厂房租金至20xx年5月1号到期。以上厂房里所有设备转让给徐雪峰。乙方在经营期间使用设备时负责保养及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4

  转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转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转租房屋的.情况

  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 (区/县)________路_______弄(新村)____号____室的________房屋已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厅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另客厅、厨房、卫生间为公用。

  2. 该房屋的设备情况:

  第二条 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 甲方需向乙方出示与该房屋所有人签署的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________)。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 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卧室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整)。该房屋租金____(年/月)内不变。

  2、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与首次房租一起交付甲方。

  3、该保证金应在该合同终止时全额退还乙方。

  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其它费用

  1.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2. 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五条 租赁期满前,如甲方或乙方其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第六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对其房屋结构进行任何改动。

  第七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由甲方负责修缮

  第八条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如遇争议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场地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 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日将位于 项目及场地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有效期到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协议签订后该场地现有设施、设备及车辆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场地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接手经营后该场地所涉及的.一切安全及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场地,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场地,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设施、设备移交清单。

  甲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间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机井合同书

  甲方委托乙方在钻壹口水井,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明确责任,协同配合搞好机井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合同条款如下:

  一、机井规格与单价:

  ⑴米以内机井松散层口径公分,岩石层口径 公分 以下口径为 公分,单价是每米元。

  ⑵不包水量、不包水质、不包材料和税条。

  二、施工机井结构:

  松散复盖层,开孔口径为 公分,终孔口径 公分为方便安装水泵抽水,成井结构上大下小,松散层入成井管材,岩石层不下管。

  三、机井的核算:

  ⑴ 单井初定设计深度为 米,机井不出水或出水量不满足甲方要求时,深度可以增减,但要在钻打范围之内(若遇地层特殊变化,双方研究同意后,可以增减深度,增减部分按实际单价增减费用)。

  ⑵ 机井钻进最深度为以内。

  四、甲方责任:

  ⑴ 甲方负责施工人员的'住宿、宿舍照明,生活及生产所用水电安排;负责解决施工场地与障碍物的拆除工作,通车便道和平整井位场地及施工用水用料,应及时购买下井管材料。

  ⑵ 合同签订后,乙方作准备若因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材料运输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20%作为违约金。

  ⑶ 在乙方进场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作为进场费用。否则乙方离开场地。

  五、乙方责任:

  ⑴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必须赶到现场并且施工(除天然灾害影响和意

  外故障以外)。

  ⑵ 合同签订后甲方准备若因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预付工程款的20%作为违约金。

  六、验收标准:

  ⑴ 米以内机井松散层口径是 公分,硬层口径是 公分 以下至终孔口径 公分。

  ⑵甲方接到乙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一天内应同乙方到现场验收,否则作为验收,乙方撤离现场。

  ⑶机井不包水量、不包水质、不包材料等。

  七、付款方式:

  ⑴ 当机井工程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按机井钻进的实际深度与乙方结算,并且2天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⑵ 若逾期支付,甲方应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⑶ 甲方可以现金或账户付款。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乙方农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7

  门面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1、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3、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1、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全部交清。

  2、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1、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2、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3、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拾 万元整(¥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及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内进行门面交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2、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3、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

  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3、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门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乙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1;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2。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合同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环江县劳动部门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八、其他规定

  原《门面租赁合同》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附件:一、原《门面租赁合同》;

  二、《财物交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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