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

时间:2023-05-29 12:56:5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推荐】安全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安全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安全合同 篇1

  甲方:杭州诚驰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一、为了确保安全施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入本项目部的班组必须签定安全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持有身份证。并在进工地三天内报项目部备案(项目部用于工伤保险参保及三级教育登记等)。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硬底鞋和赤脚。正确使用个人的劳保用品,不违章作业。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20元/人次。

  3、高处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扔材料和工具等物品;悬空作业须系好安全带。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50元/人次。

  4、不准攀登脚手架或井架上下;严禁乘坐井架吊篮;使用吊篮必须使用井架停层装置;不得在垂直运输吊具下方停留或作业。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200元/人次。

  5、非电气人员不准拆装电气设备和敷设电线;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等大容量电器;非开机工严禁启动机械。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200元/人次,没收电器。

  6、不准坐靠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及屋面、阳台等临边处;严禁站在护栏、建筑物周边或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和作业。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20元/人次。

  7、严禁损坏或擅自拆除安全设施;不准在易燃易爆地点及场所使用明火或吸烟,在工地使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200元/人次。

  8、工地内不准带小孩妇女和非作业人员进场,违者罚款100元/次。

  9、作业时不准冒险蛮干或嘻哄打闹,从事施工生产不得在膳食时喝酒,严禁酒后作业。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100元/人次。

  10、注意文明卫生,保持宿舍整洁卫生,不随地大便,工作中做到工完料清。每周进行检查卫生,并对卫生情况进行20-200元的罚款。

  11、乙方人员的一切施工必须按照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不得违规操作。在安全措施不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12、乙方人员在施工中不许发生打架事件如有发生不管任何原因将扣承包人(班组长)2000元。严重者将送公安局处理。

  13、任何人员不得在工地内,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14、在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完备的时候,乙方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15、甲方提供的劳保用品已包括在合同承包价格内。

  16、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签定劳动合同。

  二、工伤事故的处理

  1、若发生工伤事故,因乙方未及时提交工人身份信息导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在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期内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后续的理赔准备工作,如工伤人员及其家属因赔偿问题采取极端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理赔,一些后果由乙方负责。

  3、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及工伤人员协商确定,如赔偿金额超过保险理赔金额的,超过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班组员工首次出现工伤事故的,超过部分甲乙双方各承担50%,同一班组再次出现工伤事故的超过部分甲方负责30%,乙方负责70%,同一班组第三次出现工伤事故的,超过部分甲方负责10%,乙方负责90%,同一班组四次及四次以上出现工伤事故的,超过部分甲方不负责理赔,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金额协商确定后须签订赔偿协议书。

  4、班组出现贰次以上工伤事故的处以10000元~50000元罚款。

  三、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生效。

  四、本责任书履行期限:自开工至工程结束验收退场。

  五、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聘用单位:

  被聘人:

  年 月 日

  专职安全员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被聘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一、聘用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二、聘用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具体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参与各项方案安全措施的编制,有权行使安全一票否决制。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台帐。

  4、参加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处置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参与制定整改和预防措施。

  5、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6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7、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组织班组

  开展安全活动。

  8、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反馈使用信息,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9、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10、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或生产中的安全状况。

  11、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12、参与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负责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连续监控,并作好监控记录。

  三、聘用期限 年 月日至 项目部工程竣工。

  四、聘用报酬

  甲方确保乙方月薪 元,年终奖视工作业绩、工作时间进行发放。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确保乙方任职期内合法权益和工作待遇。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专职安全员的工作职责。

  3、完成公司和项目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辞聘或解聘事宜

  1、如解聘或辞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及项目部负责人提供移交的各项资料和手续。

  2、下列情况可立即解聘。

  ①、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②、乙方严重违法乱纪或工作严重失职的。

  ③、乙方因患病或非公受伤超过60天;因公受伤医疗期满60天后不能从事岗位工作的。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辞聘

  ①、连续三个月领不到薪金的

  ②、乙方的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

  以上合同所列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公司分管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 月日

安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乙方在甲方进行高空作业中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为了方便于双方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职责书。

  1、乙方务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无锡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

  2、乙方务必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特殊工种务必持证上岗(电工、焊工和有线高空作业等)。如无证操作造成人身事故或火灾,将由乙方负责。

  3、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职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职责人。施工单位的第一职责人对施工人员及现场安全负责。

  4、作业前乙方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护人应时刻对现场进行监护。

  5、乙方施工人员施工时务必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施工。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6、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安全职责造成我伤亡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职责。

  7、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

  8、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作业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

安全合同 篇4

  兹有甲方的空调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由乙方承担其定期的保养、维护及修理(以下简称维修)。

  一、设备清单:银座新天地约克空调主机共18台(其中,银座歌唱家楼顶15台,上井精致料理楼顶3台),型号:YCAE61;设备在维保期内,如发生数量变化,维保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合同期20xx年8月日至20xx年8月日。

  三、维保费(人民币):

  合同金额大写:壹万柒仟元整/年¥ 17000元 /年

  以上价格为人工保养费,如更换零配件,费用另计(200元内的配件免费更换) 乙方账号:

  名称: 帐号: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即RMB8500元 (捌仟伍佰元整)。收到款项后,乙方三日内进场开始保养。

  2、每年保养协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RMB8500元( 捌仟伍佰元整)。

  3、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甲方所在地税务局认可的正规发票。

  4、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

  五、双方职责:

  1、甲方必须提供条件:

  (1)配合乙方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现状调查;

  (2)为机组提供设计范围内的供电、水量、系统合格的水质处理、有经验的操作人员对主机及整个空调系统的操作管理;

  (3)为乙方技术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条件。 2、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开机调试、各系统检查(水系统、电气系统、风系统、氟系统)维护、停机及在使用中非人为故障的维修(人为损坏的维修需另行收费)。

  (1) 乙方负责在甲方使用设备前,对合同清单规定的设备按约克的技术标准,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电路系统、水系统、制冷系统及主机排风系统等分项检查)、调试,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2)乙方负责设备水系统的检查;但不包括水泵的维修;

  (3)主机风冷换热器、乙方在设备使用期间,提供每月一次的巡检及24小时应急维修;

  (4)乙方在对设备的巡检、维修时,需做设备状态记录,巡检、维修后由甲方验收 ; (5)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因交通原因延误除外),(设备零部件损坏,需加工或更换则除外);

  六、零备件供应及结算:

  1、 本协议期内,上述机组所需更换的零部件、添加或更换制冷剂,润滑油等,由甲方购供或由甲方付费委托乙方购买。

  2、乙方应优先向甲方提供由原厂机组零配件,并对所提供零配件进行质量担保。质保期为六个月(由乙方人员更换安装调试合格计时)。

  3、所需更换的'配件如由甲方自行购买,乙方负责配件安装。所更换配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非安装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所用的氮气、焊接等辅料,乙方不再收取费用。

  七、违约处罚:

  1、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5%计算,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完成任务、而造成直接损失的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除正常工作以外的工时费用,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现不必要的损失,乙方不可再索要除正常工作以外的工时费用,并 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4、如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如有因非人力、自然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可追究对方责任.

  八 、特别约定:

  1、 协议期间,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设备非乙方原因之损伤、意外破坏、遗失的责任;如在设备检修过程中由于乙方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设备配件损坏,所需修复或更换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使用年限增长,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发生数值偏差或电子原件的老化或突然损坏是很难避免的,不是保养失误所致。

  3、机组使用年限增长及运行振动原因, 压缩机因其自身质量发生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这部分工作是超出本保养工作范围,另计费用。

  4、保养工作不包含因蒸发器冷凝器铜管穿孔,机组进水后所发生的维修工作。

  5、对每月维保项目内容及保修项目进行记录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九、合同执行期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在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解除或变更合同,其中一方需提前三个月提出与对方协商解决;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如双方在合同期满后,双方达成一致可另行签订合同(合同价款不变)。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5

  甲方(市场经营者):

  乙方(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规定,为保障本市场交易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维护市场信誉,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对场内销售或准备销售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实行安全检验制度。

  (一)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检验合格方可销售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如无法出示的,乙方不得销售。

  (二)按照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进行抽检或委托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对经抽检或检验为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禁止在场内销售。

  第二条 对场内从事食品或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者实行安全保证金制度。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

  (二)因乙方销售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不合格、食用不安全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甲方先行向消费者赔偿。

  1、先行赔偿金从乙方缴纳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2、甲方先行赔偿后,乙方应于甲方先行赔偿之日起 日内补足安全保证金。

  (三)场内租用合同终止时,甲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余额。

  (四)甲方定期公布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的缴纳和支付情况,接受乙方的查询和监督。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等规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配套设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政策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在场内经营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有权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有权要求乙方出具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应当具备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质量认证标志等证明文件。

  (三)及时将抽检或检验结果告知乙方。对经抽检或检验为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有权要求乙方暂停销售,督促乙方销毁或合理处置,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四)有权定期对乙方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的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有权取消乙方在场内的经营资格:

  1、造成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事故;

  2、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逃避抽检或检验;

  3、所经营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在一个月内三次被抽检或检验为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

  4、拒不交纳或补足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保证经营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食用安全。

  (二)建立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进销货台帐,严格进货检查验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向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据及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等材料。

  (三)对抽检为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结果无异议的,乙方立即停止销售,在甲方督促下自行销毁或合理处置;具备召回条件的,应及时召回。

  (四)对甲方的抽检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向法定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先行支付检验费用,但不得转移、藏匿被抽检为不合格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

  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不能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等规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配套设施而导致乙方所经营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不合格、食用不安全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

  1、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检验合格方可销售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乙方无法出示或拒不出示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仍继续销售该食品或食用农产品。

  2、乙方拒不销毁或合理处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仍继续销售或转移、藏匿该食品或食用农产品。

  (三)甲方不按约定及时退还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余额的,自按本合同约定应退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退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应退款 %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选定下列其中一种方式(在□内打√)予以解决:

  (一)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七条 附则

  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6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防止一般事故的发生,保障和促进科实信息城项目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公司有关精神和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订塔吊作业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安全作业规定

  1. 塔吊使用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证》。

  2. 塔吊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3. 每月定时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塔吊上所有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填写《机械运行记录》表08—04、《交接班记录》表08—02、《施工机械维护保养记录》表08—03等表格,整理归档。

  4. 每月或大风、大雨天气过后,应及时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塔吊基础沉降,塔身垂直度,并形成记录整理归档。

  5. 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6. 塔吊作业时严格按照《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施工。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运转中维修保养。

  7. 群塔共同作业时严格执行《相互邻近塔同时作业安全协议》。

  8. 必须执行公司十不吊规定。

  附:十不吊内容

  (1)信号传递不灵通不吊。

  (2)斜挂斜牵不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施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塔司带病时不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吊。

  (9)棱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不吊。

  (10) 六级风以上不准吊。

  以上规定请遵照执行,违者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重罚。

  塔吊司机: 项目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 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 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 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 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 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 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七) 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 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责任

  (一) 本协议约定期间 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二) 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甲方施工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兹因甲方工程需要,向乙方租赁运输车辆,因需要考虑安全因素的影响,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租用车辆名称,规格,数量,备注。

  二、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场地,服从甲方工程人员的指挥,调度,但对违反安全规程的指挥,有权拒绝。

  三、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自行协调与当地的'关系。

  四、乙方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五、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驾驶员复印件,要求每辆车配备两名驾驶员,防止疲劳驾驶,造成安全隐患,并且严禁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

  六、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作业或超负荷作业运转。

  七、运输车辆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八、运输车辆在运输道路中发生交通肇事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九、倒车卸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注意周围人员,发生异常立即停车,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清洗作业。

  十、在施工过程中,上述情况如发生意外,给甲、乙及第三方造成伤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如发生不可抗力自然伤害,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以上协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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