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

时间:2023-06-10 19:27:3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企业合同集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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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合同集锦九篇

企业合同 篇1

  目 录

  前言

  1)定义

  2)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3)宗旨、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和投资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6)权利、债务和责任

  7)董事会

  8)经营管理机构

  9)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

  10)生产计划、购买和销售

  11)银行帐户和外汇安排

  12)财务、会计、审计、保险

  13)税务

  14)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资、福利

  15)筹备期

  16)工会

  17)期限、解散和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

  20)违约责任

  21)争议的解决和适用法律

  22)合同有效期及修改

  24)通知

  附件、会计程序

  前 言

  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各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

  1.1 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_____公司。

  1.2 专有技术(Know-How)是指___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的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_____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

  1.3 专利(Patent)是指_____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依据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

  1.4 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1.5 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1.6 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MW,用于发电的锅炉。

  1.7 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1.8 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 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1.10 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_____个月这一段时间。

  1.11 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1.12 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 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 主管部门是指_____。

  第二条 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2.1 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 本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公司改组、变更或期满时,应分别报请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或撤销注册。

  2.3 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

  2.4 当公司合营期满、终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资产拥有者时,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个销售合同交货后,更改公司的名称,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不再有“_____”或类似字样。_____方和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在合营期满,终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资产拥有者之后六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的更改。

  2.5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同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或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机构。

  第三条 宗旨、经营范围

  3.1 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国设计、生产、制造和装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及服务,并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这些产品,以获取合理的利润。经董事会决定,并经政府机构

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从事其他适当的经营活动。

  3.2 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他有关产品;

  (2)装配、维修、保养和调试上述产品;

  (3)进口有关上述产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

  3.3 公司的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如下:

  (1)初期目标:

  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工业锅炉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能力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的能力。

  产品质量应达到国际标准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产品以_____千瓦电站锅炉为主。

  (2)发展目标:

  _____年以后根据市场需要,公司将把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超临界参数_____锅炉作为发展目标。

  第四条 注册资本和投资

  4.1 公司_____年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注册资本为_____美元,甲方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乙方认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应缴数额如下:

  ①从公司成立日期起的_____个月内,甲方应以价值_____美元的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库存物资做为其投资;乙方应以_____美元现金和价值____美元的技术做为其投资。

  ②_____年,甲乙双方各缴_____美元,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_____美元。

  ③_____年,甲乙双方各缴_____美元并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_____美元做投资(资本化的利润):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_____美元。

  ④_____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_____美元作为投资;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_____美元。

  ⑤_____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_____美元做为投资;甲乙双方累计认缴股本_____美元。

  对于上述4.1①、②、③等项中提到的_____方现金投资,董事会有权决定接受_____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进机器设备来代替_____方的现金投资。

  4.2 甲乙双方出资方式分别为:_____方以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库存物资和人民币现金作为出资。_____方以先进的机器、设备、许可证技术和外汇现金作为出资。

  4.3 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损失。

  4.4 双方向公司缴清每期应缴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的稽核由一个国际会计事务所和一个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承担。国际会计事务所承担的上述稽核费用由_____方负担。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承担的稽核费用由_____方负担。根据验资结果,公司将分别向双方颁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各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年、月、日;

  (3)出资者的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包括投资内容附件中双方同意的对实物出资的作价;

  (4)出资年、月、日

  (5)出资证明书签发年、月、日。

  4.5 出资证明书由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联名签发。

  4.6 由于特殊情况,_____方需要把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转让给_____方的一家关联公司时,如果符合下列条款,_____方将给出示书面的认可,①该关联公司必须能象_____方一样,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②该关联公司同_____方一样从_____获得同样条件的担保,担保该关联公司履行本合同的义务;③这种出售或转让要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查和批准。

  除上述情况外合营的任何一方欲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须事先征得合营他方的同意,合营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下列规定进行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转让、出售或处置;

  (1)当任何一方(以下简称“处置方”)希望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时,该处置方应书面通知合营他方,并给以合营他方_____个月的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的期限从合营他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算。处置方向合营他方提出的条件应与向任何第三方受让者或购买者提出的条件相同。

  如果合营他方在_____个月以内未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处置方可按向合营他方提出的相同条件,将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出让给第三方。

  如果选择购买处置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不止一家,这些购置方将按其购买份额的比例分享利润和亏损。

  (2)处置方应向其他方提供处置方和第三方签订的股份转让或出售协议。

  (3)公司的经营和本合同的履行将不受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处置的影响。

  (4)第三方受让人和购买人应向合营其他方担保他将完整、踏实地履行处置方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合营任何一方根据本条款的规定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应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得到必要的批准以后,公司将到当地工商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

  4.7 双方出资比例需要变更,应经董事会讨论一致作出决定,并征得合营双方书面同意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生效。

  4.8 双方在收到董事会增资决议和经双方书面认可后,必须在董事会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再投资。

  4.9 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合营期内不得减少。

  4.10 公司开业日期起的第_____年至第_____年,公司应对其使用的场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元支付使用费。公司使用面积,经双方同意可进行调整,以反映实际使用土地的情况。在_____年之后,场地使用费的增或减,或按中国有关法令和规定执行,公司应签订一项包含本条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4.11 双方在投资按出资日期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按买价和卖价的平均值)换算为人民币。出资日期是指建筑物、设备、库存物资和仪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这次资产的日期,第一次技术出资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张收据日期。双方股本不应因汇率浮动而变化。由汇率浮动而造成的损失和收益,其损益部分应记入公司帐簿内,因而不影响4.1条所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股权百分比。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5.1 公司年净利润为公司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5.2 合资经营期间,公司每年营业的净利润,扣除董事会决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的余额作为可分配利润,按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超过净利润的_____%。

  5.3 当董事会决定分配利润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的头_____个月内,分配上一会计年度的利润(如果有的话)。

  5.4 任一会计年度如有亏损,可将此亏损并入下一会计年度,并由下一会计年度利润弥补,在亏损未完全得到弥补前,双方均不得分配利润。

  5.5 如果任何时候的累计亏损超过或等于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分之_____,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决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条 权利、债务和责任

  6.1 双方有权按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

  6.2 任何一方对公司的责任均以其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为限。

  6.3 在公司开业日期以前,为使公司充分地并适当地进行经营活动,在必要时_____方将随时在财政计划、外籍人员雇佣、专有技术、专长、管理、项目管理、监督和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给予支持;_____方将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向公司转让适用的先进技术,以使公司生产的锅炉能达到_____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间_____方将协助公司派遣的培训人员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员在_____国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续;协助公司按照_____国出口管理法律和条例在_____国为公司购买设备和外购件办理所需手续。除非有其他特别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他规定,这些支持性服务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6.4 在本合同期间,_____方的支持将包括:办理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成立的申请(包括合资企业合同和章程的批准);向有关的政府机构办理公司的登记手续和领取营业执照;按照中国法律协助申请对公司或双方所有可能的减征或免征税款(包括进出口关税,工商统一税的减征或免征);协助向有关的政府机构申请外汇以支付11.4款所列项目,协助申请得到土地使用权,进口设备的报关,招聘中国当地经营和管理人员、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员,协助外籍职员得到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安排,协助寻找合适的国内材料和国内用户。除非有特别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规定或任何附件中有其他规定,这些支持性服务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6.5 在从事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时,双方都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规,也不能违反双方从事公司经营活动所在地的法律。在执行本合同时,合营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证不违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关联公司所在地公布的法律和法规。

  第七条 董事会

  7.1 董事会由_____人组成,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长由_____方指定,副董事长由_____方指定。各方应以书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为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7.2 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将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讨论、处理和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

  7.3 董事会职权如下:

  (1)修订公司章程;

  (2)延长公司期限,终止或解散公司;

  (3)决定年度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和发展计划;

  (4)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以及年度会计财务报表;

  (5)决定流动资金的最高限额和在此限额以上的借贷;

  (6)决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职权和待遇等;

  (8)设立或撤销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包括注册办事处)和代理机构,并决定其设立地点;

  (9)批准总经理的年度报告;

  (10)通过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11)讨论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出资比例的调整和注册资本转让等问题,并向甲乙双方提出适当的建议;

  (12)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和津贴等制度;

  (1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批准经营计划;

  (14)决定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中所规定的公司的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讨论有关提前终止合同的提议。终止或期满时。负责清理结算工作;

  (16)聘请中国注册的审计师;

  (17)更改公司名称;

  (18)建议增、减董事人数;

  (19)建议增加、变更或取消公司内一方当事人在权益转让上的限制;

  (20)审批以购买、租赁或其他形式获取董事会认为的对公司营业活动有必要或合适的不动产和私人财产;

  (21)审批销售、出租、交换或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财产或其他资产;

  (22)审批和其他公司或法律实体的合并或解散;

  (23)制定公司有关投标、准备投标和提交投标的政策,采购、服务、保险以及其他必要的政策;

  (24)有权对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担保;

  (25)有权取得对公司财产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权、留置权或任何性质的对抵押财产地索赔权;

  (26)审批开立帐户,撤销帐户;

  (27)审批借贷资金。

  7.4 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如果董事长不能参加,由副董事长负责召集,如果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参加会议,将由董事长授权一名董事召开并主持会议。

  (2)董事会会议应有全体董事的法定多数出席或代表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和表决。

  (3)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公司所在地召开,董事会也可以决定在其他地点召开。

  (4)董事会会议包括临时会议,至少在会议_____天前以书信、电报或电传通知各董事。董事的代表可以每年指定一次或每次会议前指定,作为合法代表出席任何会议。

  (5)董事会的决定应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作出。每位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只有一票表决权。除7.3(1)、(2)、(11)、(15)、(19)和(20)等项需出席或委托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才能决定的事宜外,董事会会议的任何决议须经法定人数的至少百分之_____同意。

  (6)董事会会议应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作记录,会后将记录整理成书面文件分发各董事。各董事应在收到书面文件30天内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否则此书面文件将被视为董事会会议的正式文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文本送交各位董事。

  (7)董事会的一切会议文件将保存在公司总部。

  (8)公司须偿付或者承担董事参加董事会议所需的合理的全部路费以及生活费用,居住在会址的董事除外。

  (9)会议通知须附有一份董事长提出的议事日程。任何一位董事所提出的日程项目应在会议日期的前十天通知所有其他董事。

  (10)如果全体董事在会议前或会议后签署“免予通知书”则召开董事会会议,可以免予通知。该“免予通知书”应归入会议记录档案内。

  第八条 经营管理机构

  8.1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任命。

  8.2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权为:

  (1)总经理按照董事会的各项决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在总经理缺席或不能工作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和权力,公司的重要决定(如7.3所列)要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

  (2)总经理、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与董事一样有权收到会议通知和有关资料(有关他们本身的任免和工作表现的材料除外)。除同时兼任公司董事外,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3)总经理应在每年十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和财务预算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总经理应在每年二月底前向董事会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策,并为董事会检查、审核公司的会计帐目提供方便。

  8.3 公司初期的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详见附件(略)。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的改变应作为公司的重大问题,由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核准。

  8.4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_____年。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也不得同与本公司竞争的其他经济组织有任何关系。

  8.5 总经理、副总经理如发现有营私舞弊、贪污等行为或严重失职时,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九条 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

  9.1 _____方作为出资的技术和设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9.2 _____方从公司成立起开始向公司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技术规范、图纸,设计及其他详细资料,详见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附件4。

  9.3 _____方将根据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及培训计划提供人员培训。

  9.4 _____方将担保它所提供的技术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规定应是商业上应用的,适合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的最新技术。

  9.5 公司将就_____方作为出资的技术签订一项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见附件(略)。

  9.6 双方同意公司建立计算机终端站,并和_____方的关联公司_____公司的计算机联机。

  第十条 生产计划、购买和销售

  10.1 公司应自成立日期起,立即按照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制订的工厂改造方案实施工厂的技术改造(工厂指_____方作为出资的合营部分)并从成立日期起的第_____年生产_____MW电站锅炉,而后生产_____MW电站锅炉。

  10.2 公司的生产计划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

  10.3 公司的生产计划由董事会批准执行,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10.4 如果中国国内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工具等(以下简称材料),公司将优先在中国国内按市场价格用人民币购买这些材料,购买价格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应相当于中国国营公司,购买同样材料的价格。需要进口的材料,在保证质量、性能和交货期的'前提下,从价格最优惠的国家进口。公司按_____给其他类似合营企业的内部优惠价格向_____方和_____购买材料和配套件。公司从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购买任何材料、部件及服务,应向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提供中国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美元信用证,或为_____方所接受的其他外汇信用证。

  10.5 公司将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其产品。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应按销售代表协议作为公司的销售代表在国外销售公司产品,为此公司将尽一切努力使产品尽早达到国际标准,从_____年起,公司产品的出口目标是百分之_____,并在开业后第_____年达到外汇平衡,公司在中国境内如有外汇收入项目(包括以产顶进项目)也可以作为实现外汇平衡的措施,如果公司外汇不平衡,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向中国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协助。

  10.6 公司将与_____签订销售代表协议。

  第十一条 银行帐户和外汇安排

  11.1 公司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局发给的营业执照后,凭该营业执照在中国银行以“_____”的名义开立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11.2 本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办理。

  11.3 公司的长期目标是保持自身外汇平衡,如公司不能保持外汇平衡,董事会将讨论这个问题并按10.5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11.4 公司支付外汇的顺序为:

  (1)外汇贷款;

  (2)公司临时和长期雇员的工资及费用;

  (3)进口物资的价款及费用;

  (4)工程设计及其他技术服务费用;

  (5)_____方应得的技术转让提成费;

  (6)_____方应分得的红利;

  (7)_____方应分得的红利;

  (8)其他各项的支付。

  第十二条 财务、会计、审计、保险

  12.1 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公司接受税务机关对公司财务和会计工作的检查。

  12.2 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会计程序由董事会审批。

  12.3 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公司的年度报表和全年帐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合营双方都有权对公司的帐目进行审计,所需费用由查帐方自行负担。公司应对查帐人员提供所需要的凭证、帐簿和有关资料。

  12.4 公司的财产、运输和其他各项保险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三条 税务

  13.1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13.2 公司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3.3 公司将依法向政府机构有关机构申请各种可能的减税或免税。特别是公司可按照财政关于对专有技术使用费减征、免征所得税的暂行规定申请提成费的减税。公司有权优先享有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减免的那一部分税或包含在任何税收协定中影响_____方利益的那一部分税。

  第十四条 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资、福利

  14.1 根据劳务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辞职、升级、降级的调动,由总经理同副总经理协商,总经理做决定。公司雇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上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14.2 公司的有效工作所需人数由董事会决定。所需中方职工由_____方或中国有关劳动管理部门推荐,经公司考试择优录用,劳务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签订。

  14.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甲、乙各方推荐,由董事会直接任命。

  14.4 公司职工工资报酬标准、外籍雇员薪金和津贴等见附件(略)。

  第十五条 筹备期

  15.1 公司成立日期起_____个月的这段时间为公司的筹备期。

  15.2 公司筹备期内,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备组。筹备组由甲乙双方指定专人组成。筹备组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由董事会决定并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工会

  16.1 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公司的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有权代表职工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16.2 公司董事会讨论有关生产计划、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时,工会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励、工资制度、生活福利等问题时,工会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董事会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并取得工会的合作。

  16.3 公司每月按职工实际工资(实际工资是指当地职工实际获得的基本工资总数,不是指公司支付给工厂劳动部门的工资总数,也不包括外籍人员的报酬。)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由本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等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七条 期限、解散和清算

  17.1 公司的合营期限为_____年。合营期限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17.2 如经双方书面同意延长公司的合营期限,公司将在合营期满前_____个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报送由合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书。获准后,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延期手续。

  17.3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1)公司期限届满,而双方没有同意延长公司的合营期限。

  (2)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双方中任何一方无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因不可抗力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解散;

  (6)双方中任何一方被排除参加公司的管理;

  (7)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的资产或财产被没收,强行被征用和不可能行使正常的管理。

  上述任何情况下的解散,都必须事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

  17.4 公司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根据___年___月___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第十六章的规定,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17.5 公司解散后,各种帐簿及文件由_____方保存,如_____方需要,可以查阅。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8.1 由于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延迟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任何一方,不承担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8.2 不可抗力在本条中的含意是指以任何方式管辖公司或和双方或任何代理的一切经营活动的任何_____的,无论是以_____的形式,还是以其他方式颁布的任何命令、_____和书面指示;或是指_____、_____、战争、_____或其他_____、火灾、水灾;或指公司或受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能合理控制的一切其他原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影响,及时通知对方,同时采取合理的行动减轻其后果,并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的证明文件寄给对方。

  18.3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严重的、不可补救的损害时,应把该事件提交董事会以确定应采取的适当的措施。

  第十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在此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员由于参与合营公司有关的活动,从他方或他方的关联公司所得到的一切数据和任何其他资料都要严格保密,只有对方书面授权或法律要求时才能公开上述数据和资料。保密义务的解除应不早于下列期限:(a)公司终止有效日期起_____年之后;(b)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终止有效期日起_____年之后。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20.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不少于_____天的合理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

  20.2 如果违反合同的一方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0.3 因一方违反合同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严重的、不可补救的损害时,另一方有权依据17.4条在违约事件发生后_____天内书面通知违反合同的一方终止合同,此项终止不影响要求赔偿的权利。

  20.4 上述20.1、20.2和20.3条款中所产生的损失金额双方同意根据国际惯例确定。

  20.5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利润损失和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21.1 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执行或解释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友好协商解决。

  21.2 如果双方在_____天内通过在友好协商不能就本款上项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将此争议提请_____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裁决,该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中文和英文为仲裁所使用的正式语言。

  21.3 在仲裁过程中,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所有条款。

  21.4 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按本条的规定提交仲裁的权利。

  21.5 仲裁费用将由仲裁院在裁决书中确定并由败诉方负担。

  21.6 本合同的适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二条 合同文件和文字

  22.1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2.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3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后,以前的一切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自动失效。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的双方签字的书面协议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条款、责任、章节、声明和说明,对本合同的修改将是无效。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与合同修改

  23.1 本合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至公司缴销营业执照之日止。

  23.2 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

  23.3 如果在本合同签字_____天以内,公司尚未获有关的批准、注册及必要的营业执照,合营任何一方有权在通知对方十五天后撤销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通知

  有关本合同的给甲、乙双方及各位董事的一切通知均应用_____文书面作出。上述通知可以用挂号航空信、电报、电传或其他常用通讯方法发出。通知生效日期为收件人收件日期。以航空信件发送通知,邮戳日期后第十四天为收件日期;以电报或电传发送通知,电报或电传发出后第三天为收件日期。

  本合同签约双方的发送通知地址: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附件

  会计程序

  第一条 会计总则

  1.1 此会计程序是_____(以下简称乙方)和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合资经营的_____(以下简称“公司”)的合营合同的附件,此会计程序规定条款的有效期限与合营合同一致。

  1.2 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程序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同时使制造加工、利润管理和工程体系的采用更加合理。公司将采用_____方及其分支机构的会计制度和程序,以便充分利用吸收_____方及分支机构的管理经验、管理方法及现代化整体业务体系。

  1.3 公司会计的记录、报告等将完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九八五年三月四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中有关规则执行。

  1.4 会计记帐应以中文和英文同时记帐,公司的月报、季报和年报以及所有记帐凭证、帐簿、报表表头和这些文件报表的标题均应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

  1.5 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簿记记帐的基本货币。

  1.6 公司经营所需的经营资本和消耗资金应反映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中来。总经理将有权根据批准的预算安排使用中国银行的贷款以及要求乙方和甲方共同分缴公司的注册资本。

  1.7 经费超出或经营预算以外的资金支出将由董事会批准采取有关策略和会计程序加以处理。

  第二条 资本支付的计算

  甲方转入合营企业公司的制造设备的价值将按合营公司收到财产日登记入册的单价值再加_____%来计算。

  第三条 现金和往来帐户的计算

  3.1 在记帐过程中,外汇转换成人民币时,应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月第一天的报价为准。

  3.2 帐面汇率将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第四条 财产盘存的计算

  4.1 财产盘存科目的计算将采用后进先出法。

  4.2 公司各种材料、设备和其他物资的收、发和退还应按手续办理。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计算

  5.1 公司的固定资产应是指设备器材、机床工具、厂房及各种建筑物等,其使用期限为一年以上,按中国财政部门的规定计算。

  折旧期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所允许的最小期限为准。

  5.2 合营企业制定适当的程序以批准公司拥有的或租用的固定资产的增加及转让,这一程序需经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计算

  6.1 技术转让许可证费应于转让许可证协议初期较短的时间内或_____年期限内摊销完毕。

  6.2 筹建费用应在_____年期限内摊销完毕。

  第七条 成本和费用的计算

  公司将以契约的形式以确定成本分类核算制,这一制度应在合同的主件和附件中写明。销售费、一般管理费和非经营费或非经营收入将被视为日常费用或日常收入并将不予核查或分配入承包成本。

  第八条 销售和利润的核算

  8.1 合同规定销售记录和销售成本的计算应采用全部完工法。

  8.2 公司将根据税后净收入提取储备基金、发展基金、职员和工人的奖金以及福利基金。三种基金的总数一般应当超过税后净收入的_____%。若有特殊的提取比例应由董事长决定。

  8.3 总经理在财政年度结算后的2个月内准备出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并贯彻执行。

  第九条 帐户分类和会计报表

  9.1 未经审查的合营企业的会计报表,应于次月10日前发送管理者和股东手中。

  9.2 送交乙方的会计报表和会计报告应采用美元和人民币同时表示。公司将按_____标准报告提供给乙方。

  9.3 送交股东和管理者手中的会计报表应包括预算和实际变化的比较。重大的变化应由总经理在呈送的补充报告中加以说明。

企业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x京区单位出租房屋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xxx京区大院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服务科研,方便生活的目的,共同协商,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平房▁▁间,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乙方日常工作、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甲方良好的科研、生活环境,应保证甲方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遵守建设总体规划和区域功能布局的要求。

  第四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续租

  (一)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二) 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双方商定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若合同期满前两个月时,乙方未作续租表示,则甲方有权在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带新客户进入乙方所租房间内察看,并另行出租该房间。

  第六条 租金及保证金

  (一)乙方所租房屋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租金总计(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二)在合同签订日,乙方应交纳▁▁▁▁▁元保证金;如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未有违约行为,终止合同时,甲方退还其保证金。

  第七条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付

  付款日期: 。每次期满前七日内将下期租金缴付甲方。

  (二)□分期付款

  首期付款日期: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剩余款项分别于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承租人逾期缴付租金的,每日需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第八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按□每月/□每季度实际发生额缴付,乙方在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七日内,将本期费用缴付甲方。

  (二)乙方不能按期缴付上述费用,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和延缓缴纳日期,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将采取必要手段进行催缴。

  第九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保证标准用水、用电和取暖。

  (二)对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框架负有安全责任,负责房屋主体与框架的维修。

  (三)甲方因合理事由,在提前通知乙方后(紧急情况除外),有权临时终止使用楼内的.任何公共设备、设施,可以进入乙方租用的房间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不含土建)。

  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所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不再具备出租条件的,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第十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与甲方签订租赁协议时,出具能够证明其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材料原件,并向甲方备案复印件。

  承租期间,乙方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向甲方备案复印件。

  (二)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备案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变更后一个月内要及时向甲方变更备案。

  (三)涉及农资经营、涉农类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或农产品、保健品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在其简介、宣传资料、网站、技术术资料、名片的地址栏,通讯地址只能使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ⅩⅩ信箱”,或直接在邮政管理局开立的不涉及xxx的其他信箱,并及时向出租方备案以上材料;必须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顾客提示牌(内容:本公司经营活动与xxx无任何关系)。

  (四)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乙方必须使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国家编制机构及其他法定名称登记管理机构登记注册的正式名称,不得擅自冒用xxx或下属单位名称,侵害xxx名誉权和知识产权。xxx的名称包括“xxx”、“中国农科院”、“农科院”、“中农科”、“CAAS”、“caas”以及所有xxx下属研究所的名称等。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在承租方的公司简介、宣传资料、网站、技术资料、公司地址中出现、使用以上名称。

  (2)在名片上印刷以上名称。

  (3)在产品包装上印刷以上名称。

  (4)在经营过程中,以口头形式或默许使用以上名称。

  (5)其他能够误导消费者误以为承租方为xxx研究所或下属企业行为。

  (五)在承租期内,乙方每年年检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书面年检合格证明文件,以做备案。年检未合格者,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期为起租日至年检未合格日。

  (六)乙方如对所租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需将装修、装饰计划和方案报甲方,待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安全问题。若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企业合同 篇3

  【摘要】国有企业自身就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内容,关于整个国度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国有企业发展的不时提高和完善,针对国有企业内部的物资合同管理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发展请求,关于国有企业的发展来说,由于国有企业内部的机构较为庞大、相应内部的本钱发展压力也较大,国有企业内部物资的供给可以有效的完成物资供给的有效管理发展目的,因而,只要从基本上保证国有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发展,才干完成整个国有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论文

  一、国有企业物资合同管理发展现状

  目前,关于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来说存在着较多的发展问题,由于物资采购市场环境的多样化发展以及发展风险的不时增加,直接招致了物资在实践供给以及科学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物资合同自身是企业同社会物资之间进行直接交流的根底板块,同时也是企业进行物资管理的根底法律方式,关于物资双方都有着重要的发展意义。因而,关于国有企业的物资发展来说,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度国有企业内部物资合同管理进行足够的注重发展。

  二、国有企业物资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现今,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时剧烈化发展,国有企业的物资合同管理也需求面临更多的发展问题,本章主要是针对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物资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的剖析和阐述。

  (一)缺乏专业管理人员和法律人员。目前针对国有企业内部的物资合同管理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严重缺乏专业的物资合同管理人员和相应的法律人员。物资合同管理自身就属于专业性的管理工作,但是我国目前国内大局部的国有企业内部都没有特地的物资合同管理人员以及相应的法律管理专员,大局部的物资合同管理工作都是由财务部门进行同时管理,同时物资合同管理自身触及大量的法律问题,简单化的管理招致了很多国有企业内部呈现严重的合同误差问题,严重影响着国有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国有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机构同相关配套部门之间无法完成严密联络。国有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机构自身在企业内部就是属于非专业性的管理部门,同时在进行实践的合同管理过程中,由于职能的缺陷以及机制的不完善,直接招致了合同管理部门同相应的法律管理部门之间无法做到进一步的谐和发展,两个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界面严重不明晰,同时由于很多的合同管理人员都没有专业的技艺,因而,招致国有企业在呈现合同纠葛时,由于专业技艺的匮乏,为国有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损失,不利于国有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国有企业物资合同管理存在问题提出的对策

  目前,关于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来说存在着较多的发展问题,由于物资采购市场环境的多样化发展以及发展风险的不时增加,直接招致了物资合同管理过程中呈现多种问题,严重影响着国有企业物资管理的进一步发展。针对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内部物资合同管理过程中呈现的问题来说,需求从多个方面提出专业化的管理措施,最终才干够完成有效保证国有企业物资管理程度进一步提升发展的目的,限制着国有企业的发展和提高。

  (一)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内部的人才优势,提升物资管理程度。关于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内部物资合同管理程度来说,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注重专业人才的培育和聘用发展,积极经过专业化的管理人才以及专业的技艺素质,完成对企业内部物资管理的专业化发展。同时还需求经过施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保证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可以愈加人性化和法制化专业化发展,从而进一步满足现代化国有企业关于物资合同管理提出的更好发展请求。

  (二)坚持科学化的物资合同管理。在进行企业内部物资合同管理的实践管理中,需求坚持科学化和专业化的管理手腕,保证整个物资合同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同时还需求在合同管理、审核以及签署的过程中,关于相应的流程进行有效的标准化发展,严厉恪守相应的法律规则,保证整个合同管理在法律层面上的标准化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物资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认识。关于企业内部的物资合同管理人员来说,除了要从本身专业合同管理技艺提升发展方面来说,还需求从基本上提升相应的法律认识,关于物资合同逐步的'融入到其他相应的企业业务中,关于其相应产生的风险问题进行注重发展,关于合同管理过程中可能呈现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在风险呈现之后进行科学化的管理,完成对相应风险的有效优化目的。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变革发展,国有企业在市场化经济的发展背景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有企业发展的不时完善化发展,关于国有企业内部的相应机制以及物资合同管理等也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请求,目前针对国有企业内部的物资合同管理提出的高发展请求,需求从多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保证国有企业内部物资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发展。本文主要是针对目前国有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的实践发展程度进行的剖析和有效阐述,关于我国国内国有企业在物资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内容进行重点剖析,最终依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完成进一步促进我国国有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程度的提升发展。

  【参考文献】

  [1]梁岩.供给商管理在国有企业物资采购中的理论与应用[J].招标采购管理,20xx(06)

  [2]王艺蒙.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形式研讨[D].吉林大学,20xx

  [3]原晓涛.某国有大型电力企业物资集约化管理研讨[D].华北电力大学,20xx

企业合同 篇4

  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础工资为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____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退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____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____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 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二)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____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 间不超过11小时。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____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XXX;

  XXX.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____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

  (五)

  (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九)除上述第

  (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____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以下经济损失: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当在____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

  (三)

  (五)

  (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应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XXX号)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或医疗补助费。

  (二)乙方个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不与乙方续订合同的,应按《____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乙方生活补助费。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低于本合同终止前的标准的情况下,不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 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

  (四)项第

  2.

  3.4点情况的;

  XXX;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违约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____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 证 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方法,甲方招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鉴定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安排,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试用期为一月,月薪为 600 元,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工资为850底薪+50元全勤+1%工资提成,双方根据平等协商原则,签订劳动合同。成任务值根据季节调整,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店内各项规章制度;员工聘用合同2)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有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 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发生的疾病及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2、甲方的义务

  1)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 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店内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及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 享有店内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3) 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2、乙方的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 遵守店内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3) 维护店内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1、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1、试用期满,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具有参与店内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3、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企业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所 有 制 性 质:

  地 址:

  乙 方(劳动者)姓名:

  (职 工)性别:

  身 份 证 号 码:

  住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甲方绍兴县和兴印染有限公司与乙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订阅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行政管理人员,合同期限为 年,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报酬及支付方式: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车间管理人员,原则上年薪为

  三、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岗位(工种),如乙方不同意变更,可按《劳动法》第二十六的规定办理。

  四、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五、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2、营私舞弊、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七、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1、乙主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考核不合格,经董事会讨论决定辞退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甲方从事新产品开发、研制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离职、脱岗。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违者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对合同期限约定,由违约方支付主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未尽事项或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合同 篇7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建设委员会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 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 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 元或按 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没有提出申请的,乙方或者乙方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烟台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烟台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企业合同 篇8

  目录

  序言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

  第七章董事会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第十二章纳税

  第十三章保险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公司。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11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省市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方)。

  12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

  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21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询服务:

  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

  22服务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

  221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项目评价

  225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227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8技术转让

  229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

  (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23合营公司将根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计划,寻求承担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31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

  其他元。共 元。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

  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53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按照33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12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

  614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61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责任

  621按照33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22按照111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

  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6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626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副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劳动管理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111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

  112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纳税

  121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

  第十三章保险

  131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43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

  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52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161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

  162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一九八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

  地签字。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 国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 乙方见证人(签字)

企业合同 篇9

  目录

  1)总 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 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二条 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英文名称为××××(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 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 ××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 ××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 ××元

  乙2方:×% ××元

  乙3方:×% ××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等遇。

  第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 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 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 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 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 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 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 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 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 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 %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 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中方签名: 外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