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3-08-23 09:10:4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采购合同【精选】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采购合同【精选】

采购合同 篇1

  编号:

  江苏省徐州市医疗机构集中限价竞价采购药品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受人(简称:甲方):

  出卖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采购文件及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成交候选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成交品种买卖电子订单.

  药品的价格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不高于成交候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或其他情况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供货价格.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供应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

  药品有效期

  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 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商定.

  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特殊要求:

  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提供或组织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或组织配送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或组织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 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的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

  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成交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

  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票验收后60日内结清货款.

  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成交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或组织配送成交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未经徐州市药品集中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于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乙方每延误7日,履约保证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乙方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成交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履约保证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告.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一采购周期止.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徐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约定事项:

  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后的零售价格低于采购临时最高零售价时,对未供货部分,甲方委托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统一与乙方协商调整成交供货价格.

  乙方的供应,以甲方在江苏省药品采购及监管平台上发送的电子订货单为准.

  甲方在无法获得乙方正常供货,且无其他成交候选品种可替代时,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备案采购.

  其他约定:(由甲乙双方填写) .

  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供应人因采购人提前回款,采购量较大等原因,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采购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报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对故意违反本合同约定和订立,履行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买受人: (盖章) 出卖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江苏宝联钢管有限公司

  供方:重庆宇迪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为明确供需双方的经济法律关系,现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1、产品说明:燃气主机的燃气种类 天然气 ,燃气低位热值 8500 Kcal/m3,供气压力 4-6Kpa。 其它费用无

  二、产品的包装:由供方按适合产品交付的通用方式包装。

  三、交货:

  1、交货时间:于本合同生效后 11 天;

  2、交货地点: 盱眙经济开发区宝联钢管有限公司 ;3、接货单位: 盱眙经济开发区宝联钢管有限公司 ; 4、运货方式:汽运 ;

  四、到货验收:

  1、产品的验收时间:于需方收货的当天完成;

  2、产品的验收要求:需方按规定时间检验完毕后应于 参 天内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供方,逾期则视为产品的数量及表面符合合同约定;

  3、需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方面妥善保管货物,一方面按前款规定时间通知供方,说明产品不符合同约定之处,并提出不符合规定 的产品的处理意见;

  五、产品货款的结算及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 需方预付货款35000元 人民币定金,(大写): 叁万伍仟元整。 2、需方提锅炉前 参 日内,应付第二次货款 93000元人民币(大写): 玖万叁仟元整。 3、产品验收完毕后,需方应付最终剩余货款5000 元人民币(大写): 伍仟 元 4、上述期限中的实际付款日均以款项到达供方账户之日为准。

  六、需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接收和验收货物; 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 3、负责产品的卸货及就位;

  4、经需方验收后,如因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应承担妥善保管产品和通知供方的义务。 七、供方责任

  1、负责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产品;

  2、 主机质保期为产品到达工地后十二个月;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采取妥善措施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并于三日内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否则,不能免除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如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款,应按合同金额每日向供方支付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供方有权相应延迟交货、调试日期。如需方延迟支付合同款达十五日,供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定金并要求赔偿损失。

  2、如因供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产品,应按合同金额每日计取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如供方延期交付产品是因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而顺延,则供方不视为未按期交付产品。

  3、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因需方原因不按期收取产品,则视为供方已按期交付产品,需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费用;如产品是由需方自提的,应按合同金额每日千分之二向供方支付的仓储管理费。

  4、需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供方协商,供方同意退货的`,已收定金的,定金不予退还; 5、其它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的其它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其它约定

  1、本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罚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供需双方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项下货物和产品在需方向供方付清合同总金额前,其所有权仍属于供方所有. 3、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的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传真件也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由双方各自所在法院管辖。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大米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产品名称:品种和数量、单价、规格、型号

  1、产品名称:大米;

  2、品种:九龙山大米

  3、单价:暂定______元/kg,以后每季度随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

  4、规格型号:5kg/袋/、10kg/袋、25kg/袋

  5、产品数量:依据实际数量

  三、产品的等级、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产品的`等级:一级,保证袋装大米符合国家标准gb1354—20xx;如果是农户供应的散装大米,保证大米无农药、无污染、优质、安全、卫生。

  四、产品送货标准

  甲方提供小样品两份,每袋5kg,双方认可后签字封存,双方各持一份样品,乙方凭样品收货。

  五、结算方式:

  甲方货物经乙方管理人员验收、安全质量合格、数量金额无误后,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付款。

  六、包装形式:编织袋,5kg/袋、10kg/袋、25kg/袋七、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交货时间:双方约定时间送货;

  九、运输方式:甲方用专用安全卫生运输车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4

  需方名称:

  供方名称:

第一条:概要

  1. 甲方订货方式可采取:(1)传真订货 (2)固定电话/手机订货 (3)邮箱订货

  2. 最终以双方签字盖章的订单为结算依据。

  3. 乙方经营商品及品牌:

  4.甲乙双方根据公平、诚信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以确定双方的商品供货合作关系,以利于双方更好合作之关系!

  第二条:进货单价

  1.《商品价目表》中所记的进货单价是根据甲、乙双方的协议而制定。

  2.当订单报价决定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格式、内容,迅速将价格明细提交给甲方,并由乙方盖章,双方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认可(并注明生效时间)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人的签名不予以承认;

  3.商品的价格由甲、乙双方于报价单中商定,商品的价格应包括增值税及其它一切税金及费用在内,即含税价和到岸价,但不包括双方约定的乙方给甲方的各项销售优惠政策。

  4.如乙方商品供货价格上涨,乙方应提前7-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和生效日期。达成协议以前,甲方有权按原有商定的价格向乙方付款,即现有库存按涨价前价格计算。在价格变动之前,不得限制甲方的订货量。

  5.乙方保证提供的商品价格不高于其他同类商家的供货价,一经甲方确认乙方供应价高于同业态其他供应价格,乙方将以差价5倍的金额给予甲方赔偿;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6.考虑到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方卖给甲方的产品的价格要比给一般客户的价格下浮 ,并且,要根据甲方的用量采用梯级下浮的办法。即年购货金额达到 万时,价格要下浮 ,年度购货金额达到 万时,价格要下浮,因价格下浮而造成的甲方向乙方付款额与实际货款额之间的差额,在年度甲乙双方盘点后三日内,由乙方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给甲方。

  第三条:订货

  1.正常订货,甲方按照《商品价目表》中所制定的“正常进货周期”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货,于每周

  三、周五传单至乙方;紧急订货则按“紧急进货周期”执行,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后传货单,并在协议时间内送货。

  2.甲方应在《商品价目表》中明确所订商品的交货日期及每次的交货数量。乙方应遵守《商品价目表》约定的内容交货,除双方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变更《商品价目表》的约定内容外,乙方的交货不得与订单的约定内容有异常。

  3.当甲方向乙方发出《商品价目表》后,乙方要仔细审核《商品价目表》内容,如订单明细、数量和交货日期,确认无误后,安排在1-3个工作日发货,若乙方对甲方的订货内容有异议时,于接到《商品价目表》后12小时内通知甲方处理。

  4. 当乙方推出新品,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样品和报价表,待甲方同意时,以第一批产品作为赠送试用。

  5. 乙方只接受甲方批示后的订单,不接受个人订单或与甲方无关的订单;

  第四条:交货

  1.乙方于交货前需填写规范的《送货单》(若无,以《收据》代替),送货到甲方,并负责卸货、点货、核对,由甲方开据收货单(红联)签字确认货品方可离开,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包装要求,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产品进行包装,不应有破损包装产品,不能以次充好,以少充多。

  3.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交货日期如期交货,若因乙方责任导致交货期延迟而影响甲方的业务,乙方应按照交易金额5%作为赔偿给甲方。

  4.甲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商品不符合本协议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第五条:退、换货

  1. 当甲方有大批库存请求乙方协助消化时,不影响乙方的`销售时,乙方应该无条件接受。

  2.甲方退换货应当和乙方当面确认点清数量,并当场更换产品或作为退货处理,逾期不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内提出退换货。 乙方对于甲方滞销、变质、有残、包装不良的商品应无条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量安全

  1.乙方交付的商品应在其标明该商品的保存期限及保质条件下对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乙方不得交付假冒伪劣商品或保证质量期外的商品给甲方,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问题而使甲方及其信誉或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或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应就此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提供商品的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有商品名称、规格、主要配料、警语、保质条件、生产日期、厂名、厂址、联系电话、注册商标、条形码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还,且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来承担。

  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应承担售后服务的责任,承诺并履行其提供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的责任。如一月内乙方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顾客投诉,确认质量问题3次者,甲方停止该商品进货,并全部清退该商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是国家相关执法机关扣押或检验商品时发生的任何费用则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对帐、结算

  采取月结方式,由乙方出账与甲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开票,待甲方审批后直接转账入乙方公司账户,账务务必当月结清,如乙方有疑问查询核帐,须由乙方出《对帐申请函》至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对帐;

  1.对帐方式为:

  2.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对帐日期为每月 日,对帐日 天。

  3.双方按照确认的书面对帐单按时进行对帐,如因甲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帐单的,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应当依据销售清单和本合同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乙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段对帐,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4.对帐日前 天,乙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甲方提供《商品对帐单》,甲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5.甲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现金□银行转帐□六个月银行承兑□三个月银行承兑

  乙方开户行:

  帐号:

  6.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预付 □货到付款□15天 □30天 □60天

  第八条:其他注意事项

  1.乙方必须是经过国家行政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同时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条件或销售条件。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商品具备合法授权生产及销售,如由此而产生相应的法律纠纷及相应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应的后果,而且甲方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3.促销商品的供货价格应在促销期生效前3天至促销结束后顺延3天执行。

  4.甲方可在交货前对订单内容进行更改或删除,但必须事前告知更改内容,乙方在接到订单三日内仍未交货,甲方有权终止订单。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交货,如与订单所订品种及数量不符,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有效期内具体业务处理,包括:增加品种、价格变动、促销活动及费用处理等,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均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6.若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予以解决。

  第九条:签章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手工涂改无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采购合同 篇5

  甲(以下简称方):

  乙(水泥厂):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等。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吨。其中:×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 日- 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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