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3-08-29 10:10:4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6篇[精选]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合同6篇[精选]

工程合同 篇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包括:

  1. 监理酬金:________ 2. 相关服务酬金:___________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______(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______(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______(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_______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 订立地点:__________

  3.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盖章)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支付

  5.1 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争议解决

  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2.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涉及工程延期____天内和(或)金额______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2.5 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2.6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3.委托人义务

  3.1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

  3.2 答复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支付

  5.1支付货币币种为:______,比例为:______,汇率为:______.

  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第二次付款第三次付款……

  最后付款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4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5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争议解决

  7.1 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

  7.2 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

  (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 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2 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3 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____%.

  8.4 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5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6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7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补充条款。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安全文明按期交工,双方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凤凰国际项目部城南停车场车库墙体涂装工程

  二、工程施工工期

  自______至______工期为______天竣工

  三、承包方式

  有乙方包工不包料的形式自行组织施工。

  四、工程质量

  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涂装要求验收 ______年内墙体保证粉刷质量,不褪色.不掉皮。

  五、工程报价及拨款方式

  工程报价:工程单价墙为 元/㎡;柱、梁位 元/㎡ 工程量结算方式;按实际竣工面积进行计算。

  工程款结算方式

  该工程项目开工做完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标准验收合格后,甲方拨付乙方工程结算款至95%其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再与支付。 ( 工程款竣后乙方向甲方完全交工后才予以支付给乙方相应的款项)。

  六、施工方法和维护

  1、墙面颜色:白色

  2、保修期为1年,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墙皮脱落或起皮、较大面积发花、脱色现象,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重新刷漆,直至甲方满意。若甲方通知乙方后2日内仍不作为,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对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加10%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文明竣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及文明施工条例要求标准施工;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整个施工过程施工环节,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3、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采取安全施工保护措施,造成作业职工及有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伤亡及建筑材料等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在施工竣工后,负责施工现场的垃圾清除,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

  一、违约责任

  甲方:

  1、在工程施工中如需变更技术等规范要求及时与乙方说明;

  乙方:

  1、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把好工程质量关。

  2、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新返工,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人为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5%进行罚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二、未涉及条款,有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双方及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 。

  1.4 承包内容: 。

  1.5 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对业主的所有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 如遇不可抗力影响,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2.5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

  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2.6 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不得延长工期和要求增加费用,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7 对不可抗力的解释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4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4.3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4 乙方严格执行JGJ59-99、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80-91高空作业、DBJ08-903-9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5 乙方应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6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7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8 在施工期间,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按甲方提供的服装着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4.9 乙方应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双证(建委、安监局)协助甲方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班组上岗记录工作。

  4.10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11 甲方为维护自身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12 双方约定工地保安人员由甲方提供,每个岗点安排四名保安人员,保安人员的工资及技防设施费用由乙方分摊。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 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 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 本工程结算由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结算审核,审核无误后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计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 图纸及工程资料

  6.1 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地质水

  文资料和地下管线图等工程资料 套,并进行设计交底。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由乙方自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甲方负责提供归档资料样本及归档资料编制要求。

  6.3 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 套,竣工原图由 方提供。编制要求按上海市建委、市档案局,市政局和甲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同时满足 合同标段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费用由乙方自理。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为本分包合同造价的 %,竣工资料和竣工图提交每推迟一个月扣除保证金 %,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6.4 乙方竣工资料的编制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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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品种和单价有:

  7.2 甲方在提供甲供材料前,乙方应出具乙方单位收料确认章和收料责任人的书面证明。

  7.3 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派收料责任人接料、清点、验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收料责任人在送料单位送料单据上签认规格、数量并加盖收料章,乙方妥善保管并承担相应保管职责。乙方必须在原材料接收后,在甲方试验工程师的协调下,对原材料按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所发生的相关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要料计划及数量须按甲方要求每月 日按时上报,该计划及数量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按已审核的计划及数量供料。

  7.5 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乙方每月 日与供货单位和甲方核对一次数量、规格及金额,经核对无误后填制《甲供材料月度供料汇总表》并由乙方签字盖章,否则当月甲供料数量以甲方调拨单为准。

  7.6 按图示数量超用部分的甲供料,如供料当月的市场价高于合同甲供料单价,超用部分按供料当月的市场价在结算时扣除;反之则按甲供料单价在结算时扣除。

  7.7 上述甲供材料以外的材料可由乙方供应,单价由乙方与供应商洽谈确定。但所选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并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产品防伪标志、复试报告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由于材料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发包方(甲方):xx公司

  承包方(乙方):

工程合同 篇4

  引言

  在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的建筑行业开始越来越重视对于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如今的建筑行业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整个建筑工程的承发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也越来越多而且也越来越不明确,所以这就需要利用合同来对这些不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做好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可以有效让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避免纠纷,保障双方的利益,也有利于维持建筑行业市场的稳定。

  1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管理,就是在企业的经济往来中一种利用合同形式对双方行为进行约束的管理模式。企业的经营质量以及合同与合同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企业的合同管理就是企业将自己作为当事人而确定的一种合同形式,根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订立与履行、变更与解除、转让与终止、审查与监督以及控制的相关行为的总称、这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其中审查、监督以及控制是整个合同管理的重要手段与模式。合同管理在整个过程中必须是一种全过程的、系统的以及动态性的管理模式。合同管理过程就是一种通过洽谈与草拟、签订与生效开始到失效的整个过程,系统性管理就是对于涉及到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通过全系统与部门对其进行系统管理,而动态性对合同的整个履约过程的变化进行系统的分析,对于各种变化因素进行分析,进而对合同进行及时的修改与变更、补充、中止或者终止的相关行为。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项目需要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对项目施工做了明确的规定,工程各项施工内容均需要基于合同规定来开展,以确保施工的质量与进度。若疏忽了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则会使得工程进度与质量失控,增加施工风险。若能够有效的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则能够避免上述问题,同时还能够为各类施工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类别

  3.1控制型风险

  基于控制程度来划分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则可以分为可控型风险与不可控风险。对于可控制型风险,在进行合同管理时,要采取规范化管理流程,基于相关流程,来解决合同争议以及信用评价等问题,进而最大限度上确保工程合同主体的经济利益。而不可控型风险,主要是指合同签订时,受到经济与政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合同未能正常签订或者履行等,对此则需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的不利影响。

  3.2管理风险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承包人往往在来不及认真分析招标文件及报价测算的状况下,便进行了投标,由于没有切合自身能力进行投标,一旦中标,承包人将会面对很大的经济风险。同时,在合同的签订问题上,往往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市场经济的性质决定业主占领主导地位,而经验不足的承包人往往不具备良好的恰谈技巧。因此,在制定合同条款时承包人注意不到文字细节,导致在项目一开始承包人便处于不利地位。加上承包人合同的管理组织没有健全的管理体系,致使在合同的分析、谈判及履行上得不到良好的监督管理。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控制策略

  4.1重视建筑工程合同文本的制定

  如果想要做好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首先必须要做的.就是重视建筑工程合同文本的制定,这是进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第一步。在制定建筑工程的合同文本的过程中,必须按照标准的合同示范文本形式来制定合同,对于有的特殊的施工合同,还必须按照国家建设部的示范文本来制定合同,采用相应的标准制定合同,可以充分提高合同的正规性和合法性,也能避免一些经济纠纷的产生。在进行建筑工程合同内容的制定时,相关的合同拟定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建筑工程做出一定的调查,对自己所负责的工程要有一定的了解,必须让合同的内容具有一定的预见性,而且所拟定合同的每一项条款都必须有着清楚详细的解释,以免产生歧义或者日后产生纠纷。

  4.2构建系统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开展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相关工作单位要想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首先就要提升管理人员自身的工作能力,构建系统的建筑工程管理制度,对于各项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实施者以及相关责任与义务进行明确,保障有章可循。在相关合同管理制度的构建过程中,要对具体的建筑工程责任分解制度、交底制度以及具体的工作制度、相关工程的进度款审查等制度与合同管理制度有效的融合起来。在相关合同签订之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相关人员要对具体的工程内容与具体的负责人员进行工作交接,要对具体的合同内容进行详细地说明与解释,通过完善的合同交接制度,提升整体的管理质量。

  4.3适时合理应用法律手段

  承包人在面对一些棘手的问题,可以合理地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化解工程中出现的风险,降低损失。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应以协商解决为主。在协商解决未果的状况下,充分收集相关证据,在有效的时间内,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发包方往往会借助自己在市场中的有力地位,对承包人有意或无意地进行压榨,经常会出现部分款项没有结算,而拒不认账的状况,针对诸如此类的状况,如协商未果,在证据充分的状况下,承包人应及时的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结语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受到各种不确定风险因素的影响较大,对此则需要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人员队伍的建设,完善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进而全面防范控制合同风险,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 (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

  二、乙方负责运输:运输地:_ 要求乙方车辆:______台;运距:______公里 运费:_________元/车,每车装载:_______方,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每一月结算一次,(第一月结算总工程量的'80%,以后每月结清)以现金方式结算。

  三、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场,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

  四、工程违约责任: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500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500元/天。

  五、工程结算:乙方到达工地开始施工后,甲方每月按时按照乙方各车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如无特殊因素不得拖欠。如有违约加收5%每天的违约金。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摘要】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投资决策以及设计阶段虽然是对工程造价影响的最大阶段,但施工阶段却是工程项目的真正投资主要发生的阶段。施工阶段是一个具体实施投资的过程,其占用的时间比较长。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就是施工合同,因此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合同在工程造价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工程造价各阶段的控制重点入手,阐述了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相关应用。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 应用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及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定的。因此,在建设领域施工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施工合同价款,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标准计算,用以支付承包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是合同当事人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可以从根本上规范建设市场,降低工程风险,控制工程造价。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门多方面的科学,需要造价人员掌握有关施工、造价、经济、法律等大量相关知识,同时需要足够的精力"责任心和耐心,才能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

  1.工程造价各阶段的控制重点

  1.1.项目决策阶段

  根据拟建项目的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做出项目定义,包括项目投资定义,并按照项目规划的要求和内容以及项目分析和研究的不断深入,逐步地将投资估算的误差率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1.2.初步设计阶段

  运用设计标准与标准设计、价值工程和限额设计方法等,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被批准的投资估算为工程造价目标书,控制和修改初步设计直至满足要求。

  1.3.施工图设计阶段

  以被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控制目标,应用限额设计、价值工程等方法,以设计概算为控制目标控制和修改施工图设计。通过对设计过程中所形成的工程造价层层限额设计,以实现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1.4.招标投标阶段

  以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为依据,结合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如现场条件、市场价格、业主的特殊要求等,按照招标文件的制定,编制招标工程的标底价,明确合同计价方式,初步确定工程的合同价。

  1.5.工程施工阶段

  以施工图预算或标底价、工程合同价等为控制依据,通过工程计量、控制工程变更等方法,按照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严格确定施工阶段实际发生的工程费用。以合同价为基础,考虑物价上涨、工程变更等因素,合理确定进度款和结算款,控制工程实际费用的支出。

  1.6.竣工验收阶段

  全面汇总工程建设中的'全部实际费用,编制竣工决算,如实体现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并总结经验,积累技术经济数据和资料,不断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2.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2.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我国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目前由于很多施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施工合同未按工程自身特点和示范文本的要求进行签订,在实施工程中,一旦遇到经济纠纷,由于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互相扯皮、推卸责任,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展。

  2.2.由于施工时间紧,来不及签订合同,导致纠纷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误工、窝工、返工等增加的费用,以及一些工程造价上很容易产生分歧的项目(例如材料价格、品种、档次以及一些由市场因素决定的项目单价),由于没有合同依据,甲、乙双方各自为政,使结算无法顺利进行,极易产生经济纠纷,使企业蒙受损失。

  2.3.合同管理不到位

  在合同的签订、审查、执行过程中监督和检查的力度不够,由于合同管理未形成系统化,对于合同中一些细微条款及规定没有一个系统的认知,使合同内容不严谨、全面,为今后导致合同纠纷、工程结算无法顺利进行埋下隐患。上述情况的发生可能导致工程造价的不合理和不准确,同时给人们的造价管理工作也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3.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

  3.1.建立合同管理队伍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关键在于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合同管理人员必须选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业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济管理专业知识,有条件时还要进行各种专业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学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合同的履行即实施过程实行监督管理。作为合同管理人员,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项条款把关,特别注意材料价格、取费依据、计价方式、索赔处理等,均应作明确约定,使合同中约定的承包内容具体化,也为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和材料调差提供单价依据,防止因错漏或产生歧义而造成浪费和损失,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掌握主动打下基础。

  3.2.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规范,避免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防止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也有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真实意愿,对合同价款、标的物、计算方式、方法、验收标准和质量评定等级等重要内容做到文字表达严谨,应特别注意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的约定是否严密,避免留有漏洞为将来埋下隐患。

  3.3.加强工程变更索赔管理

  施工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加强工程索赔的研究也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从项目开工后,合同管理人员就必须将每日实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进行分析,若出现索赔事件,就应当研究是否提出索赔,若需进行索赔,就要及时掌握、整理索赔证据,以备进行索赔之用。索赔的依据在于日常合同管理的证据,要想索赔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做好日常证据的收集、整理、汇总。除此以外在日常工作中要深入研究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使管理正规化,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工作。

  3.4.总结经验,加强合同管理的学习

  合同签订后,在实施过程中一定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要及时进行总结,为下一个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及工程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对以前签订的合同中过时、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内容不严谨、容易让对方钻空子的条款加以改正;对合同中经常遇见的普遍性问题及解决方法整理成册,以备查询使用;对合同中存在的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进行标识,在合同管理的学习中,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或预防措施,避免以后工程合同签订中出现同样的问题。

  4.结束语

  由此可知,施工合同管理对施工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控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主要和有效的措施,严格工程管理控制工程造价是一项复杂而又具有现实意义的系统工作,不仅要在工程管理上下功夫,而且还要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才能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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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

  [3]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xx

  [4]张俊强.对我国目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现状的分析[J].建设监理.20xx.(6)

  [5]余宜林.张海东.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中的重要地位[J].交通标准化.20xx.(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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