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

时间:2023-08-30 11:06:4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公司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公司合同

公司合同 篇1

  甲方(企业法人):

  乙方 (挂靠方 ):

  此协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协议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乙方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乙方挂靠人员的动向。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义务:(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3)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权决定乙方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人员的.聘任。 (2)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员工。

  (3)有权改革乙方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本协议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 月日

公司合同 篇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一、车辆及费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辆,载人数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每月租金为。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职责。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有的.权利。

  4、甲方应带给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乙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甲方。

  6、甲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7、甲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9、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职责,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或将车辆开至乙方指定维修厂,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职责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职责。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状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职责。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

公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促进公司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分公司承包经营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分公司的设立

  1、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负责人,由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西藏自治区设立分公司。

  2、甲方负责提供设立分公司的相关证照和资料,由乙方具体负责办理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

  3、分公司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得随意干涉。但分公司的管理行为、经营行为、财务行为必须合法律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干涉。

  二、承包方式及期限

  1、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即:全面负责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乙方第一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公司将市政水利水电增项后,年管理费将增加为25万元。如未能增项年管理费不变。风险保证金缴纳: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及时缴纳双方约定的风险保证金30万元。

  2、本合同有效期限为3年,即20xx年从5月26日至20xx年5月25日止。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合同期内乙方享有片区投标优先权。

  3、甲方向乙方提供总公司全套有效证照、相关投标文件,如未及时提供导致乙方损失甲方负责。乙方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总公司章程,自觉维护好公司利益。

  三、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双方互不承提债权债务。乙方若需在当地注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相关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

  四、税费的缴纳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及时申报和按期缴纳各项税金及规费,税金发票(包括代扣税发票)原件必须交回总公司并附说明。

  五、工程款的管理和财务管理

  1、乙在分公司所在地银行开设银行专用帐号,所有工程款直接划拔给乙方帐户,乙方需确保专款专用。

  2、乙方应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做好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账目

  六、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

  1、乙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按施工图及业主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实行工程转包或分包。

  2、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终身负责。

  3、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期间)严禁拖欠工程材料款、设备款及人工工资,如果因拖欠款等相关问题总造成的一切责任(经济和法律责任)及相关的直接损失及无形损失由乙方债权承担,直至起诉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七、资料的收集管理

  如:单项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等的收集管理,乙方竣工结算后必须按期交与甲方。乙方认真如实的做好每个项目的财务资料。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和履约行为进行监督、考核、管理;甲方依法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按乙方的业务要求,在甲方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为乙方及时提供有效的证照,认真为乙方做好质量安全意识的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和其他服务工作。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律、政策和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政干预行为,有权拒绝解除合同规定的管理费之外的任何经济摊派,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行执行行为规范。(乙方经营所得归乙方所有)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为乙方刻制分公司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外发生的一切经营行为均加盖分公司公章。待双方承包关系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归还上诉印章。

  4、乙方在承包期内只能在自己承包的行政区划范围内进行业务开展,如需要超出范围开展业务的需由甲方同意,双方另行协商有关事宜。

  九、经济纠纷处理办法

  1、由甲方的过错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无条件向乙方赔偿,由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无条件向甲方赔偿。

  2、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涉及分公司需要对外进行仲裁或诉讼等事项的,如分公司以原告名义出现的,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所发生的费用、经营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分公司以被告名义出现的,乙方应立即报告总公司,并由总公司指定律师参与仲裁或诉讼,乙方也可指定人员共同参与,所发生的费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提。

  3、甲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乙方两年承包费。

  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甲方没收乙方风险保证金。

  十、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1、甲方应乙方要求派驻1至2名工作人员参与分公司的管理和监督,所产生的工资由乙方承担。

  2、甲方派驻的`工作人员有权了解、查阅并复制分公司所有的财务资料、管理资料、业务经营状况和相关资料。同时,甲方派驻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

  乙方改正营业过程中出现的不当、违约以及违法行为。

  3、承包营业关系终止时,乙方应将承包经营期内所有的分公司资料原件交回甲方。

  4、甲方对乙方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并有权撤销乙方的负责人身份。

  十一、权责划分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以分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的一切经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享有。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3、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公司所核准的经营范围对外开展业务,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受到行政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对外实际承担经济或行政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需严格按约履行各项约定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出现的,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损失赔偿费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正。

  2、如出现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解决合同。

  十三、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将争议交成都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四、若工程中标,甲、乙双方必须别行签订“施工项目承包、质量、安全责任合同书”,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分公司开展项目工程保证金转总公司帐目,由总公司代交代管。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公司合同 篇4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 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联 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文 化 程 度: 住址: 联 系 电 话:

  使 用 说 明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

  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人须具备法

  人授权的委托书)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

  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作

  制的,应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本合同必须使用蓝黑、炭素墨水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

  自涂改。

  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

  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务时止。

  (二)试用期

  本合同的试用期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

  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

  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从事 工作,其职务(或工种)

  为 。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的工资制度。

  (二)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三)如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不能执行前两项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甲方可执行经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批准的 工作制度。

  (四)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节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带薪休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

  式和工资水平,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

  标准。

  (二)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

  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

  形式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计时工资,期工资标准为元/时。

  2、计件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资标准为元/月。

  乙方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执行。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方式

  予以调整。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工资。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劳动法》、《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七)对乙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甲方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安排提供劳动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国家、贵州省和贵阳市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比例承担社会保险费用,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六、福利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医疗期。医疗期内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二)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甲方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计发工资。

  (三)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岗的,待岗期间,甲方应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

  (五)甲方将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如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甲方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

  八、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教育培训

  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教育和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损失金额在 元以上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依法宣布破产;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满时,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本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

公司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未经协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权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3、负担出租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定期保养检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

  6、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7、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在北京地区的.车辆使用权,如超出北京地区须通知甲方,经允许后方可出京;

  2、对向甲方提供的证件、印鉴、支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欺诈行为,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3#以上油料)

  5、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特别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终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卖、抵押;自行更换驾驶员,否则除后果自负外,甲方处以10000元罚款,并收回车辆;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如发现乙方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车辆。

  三、担保方的权利的义务

  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现在标准执行;

  2、日租车辆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车辆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过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计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车辆的定期保养、年检和修理:

  1、车辆每累计行驶5000公里时进行定期强制保养,甲方将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进行电话查询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乙方应及时回复,以便甲方安排强保日期;

  2、强保日期前三天、年检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将与乙方电话联系约定具体日期和地点,乙方应保证准时准点到达。强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权处以500元罚款,造成车辆损坏乙方须另行赔偿。年检不到造成的罚款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1000元罚款。

  六、车辆续租和退车

  1、租期在一个月以上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续租或退租,如续租应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以保证乙方用车;

  2、短租车辆续租应在期满前3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租,并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3、乙方退车应遵守约定时间,逾期4小时以内交当日租金的50%,超过4小时按全天租金计算;

  4、退车时甲方提供的行驶证件丢失,外以罚款:行车执照600元、年《检》标志1000元、绿标200元、养路费缴纳复印件10元。丢失车钥匙赔偿600元、车辆牌照赔偿600元同时暂不退押金,待牌照补齐,计算所有损失后结算;

  5、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七、车辆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

  2、乙方退车时结算车辆押金,同时应扣除:拖欠的租金,应负担的赔偿和处罚的扣款项目;

  3、暂扣交通违章罚款500元,2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凭押金收据第三联清退。

  八、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租赁车辆在甲乙双方之间发生转移时,应办理手续,逐项认真填写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驶证件。

  九、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2.承租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乙方除即刻向有关部门报案外,还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件,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的根据,如因乙方延误,超出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证明不够理赔条件,其所有损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赔付;

  3.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其原因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付,同时租金照付;

  4. 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

  5.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

  6.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赔偿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20%元,作为车辆因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赔偿,车辆修理费超过5000元时,按40%赔付给甲方。

  十、本合同中《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移交清单》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作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同 篇6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www.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www.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协议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_________网络代理体系和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_________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网络机构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_________网络机构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_________网络代理商”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_________网络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_________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_________网络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_________网络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代理商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代理商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

  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_网络网络授权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网络”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网络”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与_________网络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__网络造成损失的,应赔偿_________网络相应损失。

  3.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3.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_________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和《_________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条对代理的奖惩

  4.1依据规范和(_________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4.2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3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六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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