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

时间:2023-09-26 08:04:5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房屋合同集合(8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合同集合(8篇)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中介方介绍,承租方愿承租出租方提供如下房屋作_____________用途,为明确责任,格守信誉,特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简介

  该房屋是纯毛坯。房屋地址: _____号楼_____商铺,房屋结构________。房屋面积______平米,房屋产权性质_________________。

  二、约定事项

  1、租期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该租约到期后承租方在租金同等前提下续租享有优先权。承租方须提前一年与出租方协商并通过中介方统一办理续租手续。

  2、装修期: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作为出租方给予承租方装修等待期。

  3、租金:该商铺交房后依据当时实际市场行情支付,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出租方和承租方需各向中介方(按照年租金的5%)__________元整,中介服务费为一次性支付,一概不予退还。

  4、租用期间,有线电视的初装费及承租方在该房屋装修前所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宽带费、有线电视使用费、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等物业应收款的相关费用)、有线电视费等相关日常使用费均由承租方支付。

  5、租用期间,出租方须提供该房屋用电为三相动力电并确保承租方在20xx年9月30日开始能正常使用,如三相动力电逾期正常使用的则该房屋租金从三相动力电可以正常使用之时计算租金。出租方在交房前应确保该房屋内的水、三相动力电、有线电视各项设施能正常使用,并经承租方、中介方查核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元押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房屋押金在租赁期间内不抵充房租和其他费用。

  6、承租方在租用期间,需在首付房屋租金到期30日之前支付下期房租,不得拖欠或拒交,此30日为租金偿交期。

  三、违约责任

  1、承租方发生以下严重违约行为,视为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承租方发生以下行为的:

  拖欠房租超过三十天的`(从租金实际到期之日起算);

  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宽带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相关日常使用费逾期支付超过一个月的;

  擅自中途退租、逃租的;

  未经出租方、中介方同意将房屋转租或变相转租的;

  破坏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及设施设备,并在出租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不予维修及更换的;

  如承租方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承租方所支付的租金将不予退回,同时出租方将扣除

  房屋押金作为违约金。

  2、出租方发生以下严重违约行为的,视为根本违约,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全部损失:

  逾期交房七天的;

  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擅自提前收回房屋的;

  出租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将该商铺转售他人没有确保新房东继续履行该合同及该合同中所约定的事项的;

  如出租方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出租方应归还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以及房屋押金,同时须赔付承租方的一切损失。

  3、租赁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将该房屋恢复出租前原。出租方预收承租人的押金,应在承租人退房之日结清相关日常费用后无息归还给承租人,但承租人拖欠租金或没有支付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自理的日常使用费用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从押金中扣除。

  四、各方责任

  出租方、承租方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江苏省、苏州及昆山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行为的,有关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租方、承租方均应积极接受、服从公安、工商、建委、卫生、计划生育、物价、地税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租方应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住宅及商业小区的管理制度。

  五、其他约定事项

  如遇到水、电、煤气、液化气等特殊问题,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中介方,否则承租方在不注意安全操作情况下失误造成一切损失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六、备注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

  1、由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九、 本合同壹式叁份,出租方、承租方、中介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中介方:

  日期:

房屋合同 篇2

  一、因房款产生的房屋买卖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在市场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因为是没有经验,抑或是粗心大意,抑或是出于对对方的信任,抑或是法律知识的欠缺,没有养成将重要事项签订书面协议进行确认并保留证据的习惯,往往听信口头约定,一旦对方反悔,如果提供不出确凿的证据,便会带来莫大的损失。

  尤其是在类似大额的房屋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对关健事项用书面合同形式明确约定,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对于合同履行中有变更事项,亦应当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类似本案中有向他人打款的情形,一定要保留出卖人委托他人收款的书面、录音录像、短信、电子邮件等相关证据。

  二、因交房产生的房屋买卖纠纷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见》第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急需有效。

  上述即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经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房人应对房屋实际使用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及时现场勘查;同时,可以在买卖合同中明确条款约定,如果卖房人隐瞒房屋已出租信息或者在履行合同中故意将房屋出租他人的,应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以加大卖房人的违约成本。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位置在,为三居室中的。

  2、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

  签订租赁合同。若乙方违约,则扣除押金。

  第三条:租押金及其交纳方式

  月租金元,大写。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

  之后支付方式为三月一付。

  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聚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租赁期满,设施未坏,房屋内家具齐全,押金全额返还乙方;如有损坏或丢失,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第四条:分摊费用及部分注意事项

  1.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燃气费及其他需要共同承担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分摊。

  2.甲乙双方有责任和义务确保房屋内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到损失。

  3.乙方应爱护房屋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

  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房屋说明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六安市新加坡御苑17栋2单元304号,证件齐全。

  2、出租房屋面积共100.2平方米,三室两厅一厨一卫 ,中等以上装修。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乙方要约

  1、乙方应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情况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2、乙方要遵守 新加坡御苑 小区的管理规定;不得在休息期间大声喧哗,严重扰乱邻居;不得随意带无关人员进入小区;不得做违法违规的事情等。

  3、乙方对甲方住房及内部设施、物品要自觉爱护,妥善使用,保持墙面、地板和物品等清洁。如所属甲方的各类物品发生损坏或污染,由乙方按价同质赔偿或清洁。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和物品摆设等。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6、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不得造成下水道、厕所堵塞,同时要注意用电、用火、用水安全。

  第三条 租赁要约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乙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行为。

  3、甲方不再出租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退租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 租金: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6、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以押一付三的.方式向甲方付给房租,逾期2周不续交的话,甲方将视乙方为退租或违约。

  7、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电费、水费、煤气费、网络费、电视费等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8、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改相关事项。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及其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超过1周。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状态交还甲方。若有损伤或破坏的设施、设备和物品等,乙方有责任同质等价赔偿。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时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概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号______(小区)_____栋_____单元_____楼_____号的房屋_____间(套),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元,交纳方式为______支付,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元)由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_____月付款一次,应在付款期末前_____天支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租房注意事项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____吨,电____度,气____方。

  第七条、押金

  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____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九条、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宅装修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材料供应

  乙方提供所有材料设备 ,所有材料及设备详见装修清单。

  第五条:付款方式

  合同一经签订,在工程完工前付清所有款项。

  第六条:工程工期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第七条:工程验收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7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乙方责任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20xx年2月25日

房屋合同 篇7

  [案情]

  原告:顾连群。

  被告:杜涛。

  1993中7、8月间,原告顾连群与被告杜涛口头商议,由原告将自己拥有产权的座落于本市闵行区莘庄镇莘凌路的平房二间(建筑面积为151平方米)以5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同年8月12日,原、被告出于少缴税费等原因,在签订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印制的《房屋买卖契约》时,将上述房屋的买卖价格议定为人民币30万元。该契约还载明:被告向原告预付购房定金15万元,本契约经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批准后,该定金可抵作购房价款。

  同年8月23日,原、被告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契约》明确莘凌路197号平房二间的买卖价格为58万元,被告应在1993年8月31日前向原告预付购房款30万元,原告在收到预付款后2日内交房屋钥匙给被告,其余28万元房款在1994中3月底前付清。该契约还载明:交至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房屋总价为30万元的买卖契约只是为了应付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之用,不作为双方买卖房屋的正式契约,无任何法律效力。

  1993年8月31日,被告向原告支付了购房款30万元,原告也将上述房屋交付被告。1994年1月15日,原、被告前往闵行区房产交易所办理有关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双方按房价为30万元的买卖契约,缴纳了有关产权移转手续费、契税、超标费等费用。1994年4月11日,被告又开出了金额为28万元的转帐支票一张,用来支付原告剩余房款,后因存款不足,遭信用社退票。同年5月30日及6月2日,被告又分别支付给原告房款4万元及8万元。1994年9月

  12日被告领取了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该处开设了酒家。同年9月30日,被告又开出了二张转帐支票,金额分别为14。399万元及2万元,其中3990元为利息,因支票大写不规范及过期支票,又遭信用社退票。原告多次向被告催付其余房款,被告于1994年l1月5日,向原告出具了欠条,言明欠顾连群人民币16万元。1995年1月24日,被告又支付给原告3万元。尚欠的13万元,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逐诉至法院。

  原告顾连群诉称:其为了将平房二间出卖给被告,双方于1993年8月先后订立了二份房屋买卖契约,其中12日订立的契约将房价定为30万元,23日订立的契约,将房价定为58万元。双方还约定,房价为30万元的契约只是为了应付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不作为双方正式的房屋买卖契约。后双方为了少缴税费,去房产交易所办理了30万元房契之交易过户手续。被告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后,共向原告支付45万元房款,尚欠的13万元房款,以种种理由拖欠不讨。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给付13万元。

  被告杜涛辩称:其为了向原告购房,确与原告订立二份房屋买卖契约。但双方去房产交易所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是按房价为30万元的契约申报的,该契约应受到法律保护。而房价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未获有关部门批准,是无效的,现原告已得到45万元,其中15万元属不当得利,应予返还。对于原告之诉讼请求要求驳回。

  该案在审理期间,杜涛对其提出的多支付的15万元房款,应由原告返还之说,明确表示不作反诉请求。

  [审判]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的民事行呜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原、被告为达到少缴税费等目的,恶意串通,故意将双方谈妥的房屋买卖价58万元,

  以30万元的价格向闵行区房产交易所申报并办理有关产权过户手续。现房价为30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虽经房产交易所审核批准,但该契约乃当事人瞒报房价所致,其偷逃国税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故该契约当属无效。然房价为58万元的契约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也确实是在按此协议履行,只因被告未付清房款而引发诉讼。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本院责令当事人按58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补办有关手续。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l款第(4)项、第(7)项、第84条、第l08条之规定,判决被告杜涛给付原告房屋买卖欠款13万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110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理由仍是一审时所持的理由,并认为原审法院判决错误,二审法院应予改判,驳回顾连群的诉讼请求。原告则要求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顾连群与杜涛为达到少缴税费等目的,故意将双方谈妥的房屋买卖价格人民币58万元,以人民币30万元的价格向闵行区房产交易所申报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行为是错误的,应予批评教育。一审法院责令双方当事人按人民币58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补办有关手续是正确的。一审法院根据房屋买卖价格人民币58万元的契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杜涛已付给顾连群房款人民币45万元,尚欠人民币13万元的事实,依法判决杜涛给付顾连群房屋买卖欠款人民币13万元是正确的。一审沈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杜涛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并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l款第(1)项的规定,判决驳回杜涛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110元由杜涛负担。

  [评析]

  解决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看待双方签订的房价为30万元及58万元的二份房屋买卖契约的效力。

  关于房屋买卖价格为30万元的买卖契约效力问题。众所周知,房屋的买卖,当事人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之所以签订该契约,也正是为了去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国家向当事人征收各种税费是按房价的一定比率收取的。当事人缴纳费用的多少直接与他们申报的交易价格相关。故本案原、被告出于少缴税费的目的,经合谋故意将早已谈妥的58万元买卖价格,以30万元向房产交易部门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其恶意显而易见。该契约虽经房产交易所审核,被告也已领取了房屋产权证,但该行为是双方当事人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其性质是瞒报房价,偷逃国税,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均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故30万元房价的房屋买卖契约当属无效。如何看待房屋买卖价格为58万元的买卖契约。该契约所确定的58万元房价,先由双方口头谈妥,后又以书面形式确立。在契约中除明确房价外,还规定房款的支付期限和交房的办法。并特别载明双方交到房产交易部门房价为30万元的契约不是正式契约,只是为了应付产权过户之用。可见双方的房屋交易价为58万元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纵观被告支付房款的情况,也不难看出当事人是在按58万元的契约履行,被告对未给付的款额,也向原告出具了欠条。由于被告对13万元欠款拖欠不付,才引发原告诉讼。由于58万元房价的买卖契约未经房产交易部门审核,故该契约尚未生效。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当事人的错误行为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责令当事人按58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补办有关手续,补缴有关税费的差价。使当事人少缴税费的目的不能得逞,国家利益得以维护。

  只要正确把握上述二份房屋买卖契约的性质,法院处理案件也就游刃有余了。据此,一审法院判决杜涛给付顾连群欠款人民币13万元是正确的,对双方当事人的错误行为,以诉讼费各半负担予以体现,也是妥当的。故二审法院驳回杜涛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是正确的。

房屋合同 篇8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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