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作文

时间:2023-07-01 15:07:04 日记 我要投稿

【必备】日记作文集锦5篇

  已到了一天的末尾,我们对人和事情也有了新的看法,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日记了。那如何写一篇漂亮的日记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日记作文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必备】日记作文集锦5篇

日记作文 篇1

  今天,我发现盆里有一些沙粒似的小东西在蠕动。仔细一看,原来是孵化出来的小蜗牛在缓缓爬行。小白菜叶上也趴着几只,还有一个个小洞,可见小蜗牛已经开始吃食了。还有一些依偎在自己妈妈的身边,大蜗牛也很高兴地守护着自己的这些小宝贝。

  小蜗牛的外壳很薄,颜色和螺旋纹都很浅。我在盆里除了放一些菜叶外又放了些碎鸡蛋皮,让它们吃了增加身体里的'钙,使它们那美丽的小房子长得更坚硬。

日记作文 篇2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字叫做《捣蛋鬼日记》。

  这本书讲了捣蛋鬼——加尼诺把他的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经历、感受和想法写到了他妈妈送给他的软皮绿色的日记本上。

  我最喜欢的'就是那篇《我又闯祸了》,这篇日记写了捣蛋鬼到他姐姐的朋友家里玩,可是,他又捣蛋了。捣蛋鬼把朋友家的黄鹂鸟给放了出来,想让黄鹂鸟自由一会儿,结果,黄鹂鸟被朋友家的大花猫给咬死了。捣蛋鬼决定给大花猫惩罚,他把大花猫放到浴缸里,淹了一下它,大花猫就奄奄一息了。大人们知道了这件事后,就把捣蛋鬼给教训了一顿,捣蛋鬼给大家解释他为什么要淹猫咪,可是,大家都不愿意听他的解释。最后,捣蛋鬼被锁在了自己那孤零零的小房间里去了。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我们以后不能做恶作剧,要不然的话,大人们就会不相信我们的话了。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有趣,捣蛋鬼的每一篇日记都非常的精彩,并且我们能从这本书内学到许多道理,希望大家能读这本书。

日记作文 篇3

  我把五彩的记忆串成了一串美丽的项链,在这串项链中,取下那颗晶莹剔透的记忆珠,里面蕴藏着那件令我感动的感动的一件事。

  记得那件事是发生在两年前的夏天。那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我的心情也十分不错。爸爸骑着车带我去奶奶家。在去的路上,我的`左腿突然往里拐了一下,卷进了行驶的车轮里,好象一只无形的手按着我似的,让我不能动弹,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感觉,又麻又疼,让全身上下的神经都感到痛苦与难受。我挣扎着,突然,好象猛地挣断了缠在身上的锁链,我大叫着让爸爸停下。

  这可让爸爸吓了一大跳:凉鞋和袜子已经被车轮卷烂了,左脚满是鲜血,一大片都血肉模糊了!爸爸连忙把我扶上车,奔向医院。背着我到骨科。医生给我检查时,我发现:爸爸在一旁不安地来回地转着,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流下来。

  终于,结果出来了,幸运地是:皮外伤,骨头没事。爸爸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说:谢天谢地!并问我:茗茗,你害怕吗?”我笑了笑,说:有爸爸在,我什么都不怕!爸爸一把把我搂在怀里,说:有茗茗在,爸爸也什么都不怕。

  这件事让我特别感动,这让我清楚地感受到了父爱的温暖,也感受到了爸爸是如此的爱我!

日记作文 篇4

  四月里写过一首诗,题为《床与幸福的释义》。在诗里我用了几句张楚的歌词:“你躺在床上/床单很白”、“孤独是可耻的/生命像鲜花一样盛开”。张楚是九十年代初出现的一位特立独行的摇滚歌手,他的《姐姐》、《爱情》、《孤独的人是可耻的》都很有特点,歌词更是耐人寻味。他的歌词陪伴了我很多年,常会不经意从心底钻出来,让我久久沉思。

  将摇滚乐引进我生活的,就是她。有多少年没见她了呢?我抱住膝盖,埋下头瞑目半晌,想计算逝去的光阴。心里突然涌上一阵悲凉——记忆还鲜活,青春却已成了遥远的往事。

  从小与她相识,但是一直到参加过第一次高考之后才跟她有了一年的同窗之谊。我们之间似乎很有点特殊的缘分——我们的父母都是外地支边到大兴安岭的知青,早就熟识,我母亲还是她小学一到三年级的班主任。成长岁月中,那些关于她的传闻简直像一部内容丰富的校园小说,被许多人津津乐 道。

  小学时她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好学生。上了初中没几天就传出了早恋的消息,据传她还喜欢跟一群不三不四的坏学生走在一起。但她的成绩始终很好,因此在老师同学眼中,她与那些人迥然不同,像一枝出淤泥而不染的莲,沉默但干净。

  我们在高考复习班里相遇。虽然多年不打交道,彼此是认识的,干脆做了同桌,一起接受“再教育”。那年发生了一件事——她的青梅竹马背着她追求另一个女孩,偏巧那女孩是我的闺密楚楚。窗户纸被我捅破了,男孩被两个女孩同时抛弃。楚楚还好,跟男孩交往不深,虽有好感,并没有过多接触,难过了一阵子也就过去了。而她如受重创,几乎一蹶不振。

  男孩是她的初恋,从初一直到高中毕业,在一起整整六年。那种受了欺骗和背叛的伤痛一定很深重,本来白嫩丰腴的`她,短短半月体重遽然轻了十几斤。我虽然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正确的事,心里难免有些负疚,那些日子就一直陪在她身边,开导她,督促她复习功课。我成绩比她好很多,短短两个多月,居然让她水平提升了不少。在愈益密切的接触中知道了她最大的喜好——听摇滚乐,我也渐渐喜欢上了那些有着金属质感的音乐、那些嘶吼中充斥着疼痛的嗓音。

  “也许是我不懂的事太多,也许是我的错。也许一切已是慢慢地错过,也许不必再说。从未想过你我就这样结束,心中没有把握。只是记得你我彼此的承诺,一次次的冲动……”从她那里第一次听到的摇滚歌曲就是这首《Don’t break my heart》,是窦唯在黑豹乐队主唱时的歌。那是个秋后的下午,在窦唯的歌声里,我对着她发出了激烈的咆哮。她穿着一件水绿色的薄外套,里面只有一件纯白的高领衫。兴安岭的秋天在霜冻之后很是凛冽,我早已捂上了厚厚的毛衣裤,将自己武装得像一只胖胖的毛毛熊,她的单薄让我的心疼一丝丝地绽开,终于爆发出一阵铺天盖地的大喊。

  她站在那里,静静地听我发作,笑容沉寂,眼神落寞。她没有辩驳什么,我却突然明白了她的心。楚楚的阴影始终不曾在她心底褪去,那个气质清雅脱俗的苗条女孩让她自惭形秽。她一天比一天憔悴,一天比一天瘦削,为的是让自己也成为一个那样苗条动人的影子吧?甚至不肯穿厚衣服,因为那样会显得臃肿!我过去将她紧紧抱住,呜咽中再也说不出一个字。

  高考结束,我们考取不同院校,去向不同的城市。到哈尔滨去看过她两次,第二次去时我们都已毕业,她在北芪神公司里工作,业绩很出色,人缘也很好。听说身边有不少追求者,青梅竹马也去看过她多次,有意复合,可惜佳人心里再无他的位置。那个年月我们用来通讯的还是BB寻呼机,随着BB机退出历史舞台,我们中断了并不密切的联系。八年前母亲回故乡去看望故友,回来时告诉我,她全家已经迁到哈尔滨市里去了,自此再无音讯。

  我想我是一个念旧的人吧?多年来经常想起那些在我生命的各个阶段里出现过的人们。始终喜欢黑豹乐队和张楚的歌,也就禁不住想起那个下午的她。常常会想,现在她还会那么衣衫单薄地站在秋风中吗?还会记得那个紧紧抱着她哭得几乎背过气去的傻丫头吗?想着想着,眼就湿了。

日记作文 篇5

  人的体内有约两千亿个细胞,在每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日夜不停地努力工作。

  我是其中之一的普通血红细胞,运输氧气和营养是我的使命。

  人的身体好比一个巨大的城市,我经常在各地穿梭。因为地域实在是太大了,所以我在其中常常会迷路。我在一次偶然的迷路时被卷入了一次细菌感染事件,因此遇到了承担保卫责任的白细胞。因为人体有无数的血红细胞和白细胞,加上我们都在各地奔波。所以可能无法再次相遇,这很遗憾。但是无论是遇见哪一个白细胞,他们的责任都不会改变。

  言归正传,我今天有幸去了胃部,粗糙的肌肤,滚烫的胃液,翻滚的气泡。没错,这里是人体的营养来源,但也充斥着着浓浓的危险。是的,这里可能会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我今天不幸地被卷入了其中。

  起初,几只细菌入侵,嗜酸粒细胞也参与了战斗。但是,她最后还是被白细胞救了。"毕竟她吞噬能力比不上白细胞",但周围的`人都在议论纷纷着。"为什么会有这样弱的白细胞啊?"

  后来细菌的数量越来越多,渐渐地白细胞抵抗不了了,嗜酸粒细胞也冲上去帮忙。但是,她似乎只是在添乱。白细胞性急之下,也指责了嗜酸粒细胞一句。

  嗜酸粒细胞感到一丝委屈,但它知道这正是它的优缺点啊。周围的人不理解,但自己战斗力比不上白细胞却是事实。想到这个,她慢慢释怀了。

  然而,这时海兽胃线虫闯了进来,嗜酸粒细胞拿起长戟,正准备战斗。

  人们却议论纷纷:"不要去送死啊,虽然你很弱。"我也正准备拉住"送死"的她,但白细胞阻止了我,因为他知道这是嗜酸粒细胞的使命。嗜酸粒细胞出人意料的强大,挥动着的长戟正中寄生虫的要害。她的英勇表现,与之前的弱势截然相反。

  大家为之前对她的轻视致歉,一直都在称赞她。她反倒不好意思起来。

  子曰:"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所以,我感觉嗜酸粒细胞是一个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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