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协议书

时间:2021-06-05 23:17:5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推荐】认购协议书四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协议书频频出现,签订协议书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那么相关的协议书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认购协议书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认购协议书四篇

认购协议书 篇1

  甲方: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XXXXXXXX 电话

  乙方: 联系方式:手机 座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指定联系人: 电话: 有效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协议内容,以咨双方共同信守。

  1、 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的XXXXXXX商品房(商业用房、住宅、车库)一套;房号:_____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 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面积以测绘公司最终实测为准)_____

  成交单价:__________元/平方米, 成交总价:(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2、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公积金、银行)贷款_____元,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付_____ 元整,剩余首付款__________ 元整于_____月_____ 日前交清。 如乙方改变付款方式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甲方的规定重新签订相关协议。

  3、认购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签约时间请于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前交清。

  5、双方在签订该认购协议后,须按规定的签约时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应付之签约款及其它费用,如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付首款,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购权利,乙方选定的商品房由甲方另行出售,无需通知乙方,乙方定金归甲方所有并按已付房款的10%向甲方交纳退房手续费。

  6、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上述定金直接抵做房款。

  7、买卖条款以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8、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或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效力终止。

  甲方置业顾问签字: 乙方签字:

  客服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甲方销售经理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XXXXXXX营销中心

认购协议书 篇2

  甲方: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杭州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于××

  乙方:×××有限公司

  住所地:香港新界×××路

  法定代表人: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杭州×××××酒店”项目中的部分物业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杭州市×××路60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 ),土地使用年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规划用途为 。

  甲方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在上述地块建设酒店,暂定名为杭州×××××酒店。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酒店中的部分商铺,具体为:

  1.第一、二层的西北独立尖角沿街商铺(具体见附图1)

  2.第一、二层的西南独立尖角沿街商铺(具体见附 图2)

  3.酒店服务式公寓第三层(但不含酒店宴会厅及附属物业)(具体见附图3)。

  第三条:商铺面积的约定:

  1.第一层西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

  2.第一层西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

  3.第二层西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

  4.第二层西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

  5.第三层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

  以上暂定建筑面积总计为 平方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以预测面积为准。乙方承诺在购买的以上商铺中,将一层部分用于品牌女装或女性用品,二层为特色餐饮中的无污染、无油烟快餐厅及比萨饼类型餐饮配套,第三层商铺部分为特色鲍翅餐厅。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的总价以本条确定的单价为唯一依据:

  1.第一层西北向的商铺单价为 元/平方米;

  2.第一层西南向的商铺单价为 元/平方米;

  3.第二层西北向的商铺单价为 元/平方米;

  4.第二层西南向的商铺单价为 元/平方米;

  5.第三层商铺单价为 元/平方米;

  根据上述第三条暂定建筑面积计算,乙方应支付的总价暂定为 元。

  第五条:定金及其价款的支付。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定金;

  2.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房价款。

  3.乙方在双方签订预售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至一、二层商铺总价的50%及第三层除按揭款以外的所有价款。

  4.一、二层商铺总价50%的按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甲方提供的按揭银行为中国银行。第三层商铺余款的按揭由乙方自行寻找银行办理按揭或由甲方提供的按揭银行办理按揭,由甲方提供银行办理按揭的比例为第三层总价款的50%。

  第六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在洽谈及签订预售合同时,就本合同未约定的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合同价款及支付的期限、方式,商铺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供水、电、热、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和公共设备的交付承诺,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违约责任等)进行全面的磋商,双方均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拒绝签订预售合同。

  第七条:鉴于乙方所认购的商铺是应乙方的要求对原有建筑物进行修改,现该修改后商铺已得到设计单位及甲、乙双方的书面确认(见附件),并符合乙方独家使用条件,故由乙方承担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建造成本增加。(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第八条:由于本合同项下标的物具有乙方独家使用的特性,乙方不得以预售合同中的其它条款达不成协议为由,放弃购买本合同项下标的物,拒绝与甲方签定预售合同。否则,乙方除承担工程造价增加部分的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的赔偿金,并不得向甲方主张收回定金,已支付的定金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至预售合同签订前双方就有关本合同项下标的物达成的合同均作为预售合同中的内容,对此,双方均不得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预售合同作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依据。

  第十条:与乙方认购的商铺有关卫生间、厨房的排污、排水烟系统、空调管线、间隔墙体和外墙面装饰等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合同。

  第十一条:鉴于第二层二处商铺的特殊位置,与之相邻的外露台部分(附图4)将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五年,但乙方得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及维护费。乙方承诺,不得干扰其它业主和经营户的经营;甲方如遇临时需要而使用的,乙方应无条件撤除相应家具、用具,并将场地及时交付甲方使用。乙方承诺按甲方统一开业时间准时开业,除非甲方许可,乙方推迟开业每天按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通过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并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附图:(略)

  附件:(略)

认购协议书 篇3

  编号: _______

  住宅认购协议书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立约双方于平等、真实、自愿的前提下签署本认购协议书,对认购协议书或认购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责任,任何一方均完全明白并愿意全部承担。

  一、乙方认购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之位于昌邑市潍河西路与交通街交汇处项目,认购住宅为号楼 单元 层 户,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销售合同面积为准),住宅单价为: 元/平方米;车位号,车位总价为:_ 元;储藏室号,储藏室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销售合同面积为准),储藏

  室总价为: 元/平方米;总价: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 (¥元),(最终价格以销售合同价格为准)。

  二、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

  付款时间:

  乙方须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携本认购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到位于潍坊昌邑潍河西路159号售楼中心签署《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付清全部房款。如乙方于本认购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5日内未完成签约并付清全部房款,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的购买权,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销售而无需通知乙方,乙方支付的认购定金不予退还,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 银行贷款

  签约所需资料:

  签约当天,乙方需携本认购协议书、身份证原件、申请银行贷款所需全部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签约,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付款时间:

  乙方须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位于潍坊昌邑潍河西路159号售楼中心协商签署《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交纳银行要求比例的首付款。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未完成签约,或未支付首付款,或未提供银行贷款所需的全部材料,或非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办理按揭的,或者未办理与签约、付款有关的其它事宜,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的购买权,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销售而无需另行通知乙方,乙方支付的认购定金不予退还。

  三、定金、预付款

  本认购协议书生效后,乙方需交纳人民币 伍 万元整, 作为本协议项下的定金,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齐预计总房款的60%(总房款包括正房、车库、储藏室)。剩余款项在签订《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时按本协议第二条执行。

  四、装修条款

  文昌花园交房标准为毛坯;贵.和堂1号楼、3号楼由甲方指定装饰公司提供设计方案并统一施工,装修费用计算标准具体如下:

  1、为保证房屋设施完好,原则上由甲方统一按照甲方提供样板间标准装修,装修费用为1200元/㎡;

  2、如确需个性装修,由甲方指定的装饰公司按乙方要求提供设计方案并统一施工;乙方需预付装修设计及人工等费用100000元,多退少补,材料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四、其他约定:

  1、乙方须按照自己所选定的付款方式按期如数交纳全部房款,履行约定义务。

  2、乙方不得转让本认购协议书项下的权益,非直系亲属不得更改买受人。

  3、本认购协议书应由乙方本人亲自签署;如本人确实不能亲自签署,则须依法委托代理人全权代为办理,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资料;未成年人购买房产的须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订;因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签订合同所产生的责任、损失以及不利后果等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双方签订《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调整等因素,甲方有权撤销本认购协议书,在此情况下,甲方除将乙方已付认购定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外,无需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以本认购协议书所载明为准,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甲方可通过电话、短信、传真、挂号信、特快专递、潍坊地区范围内任一报纸公告等任一方式通知。若乙方联系方式错误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按原联系方式通知后即视为送达,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6、《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后,本认购协议书自动失效。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均应以双方签署的正式《潍坊市商品房销售合同》为据。

  7、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8、本认购协议书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业务代表: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 月日

认购协议书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鉴于:

  1.乙方为独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甲方系依照注册地相关法律之规定成立的合法企业并具备基金管理的经营范围与资质,双方拟合作发起设立博富 艺术品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2.甲方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3.乙方意向参与甲方的基金认购工作并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4.有限合伙企业拟募集资金 万元人民币,基金认购最低份额确定为 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将对于古董艺术品藏家收集

  珍藏存世量稀少的古董级艺术珍品和被市场认可的近现代及当代艺术大师的精品之作投资,以获取相关投资收益回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份额事宜,订立本协议:

  1.基金认购

  1.1乙方自愿认购有限合伙企业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 .00元)的基金份额;

  1.2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完成各项设立手续,并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由有限合伙企业与乙方另行签订管理协议,委托甲方对乙方所购买的全部基金份额进行运作和管理,同意甲方对基金账户内的资金(以下共称“资产”)进行艺术品投资交易的'具体操作并保证乙方资金的安全。乙方承诺不参与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参与基金的投资交易,不干预甲方的操作;但乙方有权在任意时间了解有限合伙企业筹办设立的情况和基金的投资收益状况;

  1.3 委托投资期为 年(双方签署协议后,自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之日起算);

  1.4本次基金认购工作时间和步骤安排:基金认购协议应于 年 月 日前签署完毕;乙方最晚须于 年 月 日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并按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将基金认购款汇入有限合伙企业制定账户;本次基金认购工作除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外,还以资金先到先认为原则。如乙方在签订包括本协议在内的各项协议之后,未按本

  协议约定期限汇入约定数额资金,则全部协议自始无效,乙方不得提出继续履行的权利主张。本协议的无效不影响第3条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1.5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银行账户后,将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按上述约定期限向该账户汇入认购款项;

  1.6其他本协议未约定的诸如:收益分配、风险控制等事项,待有限合伙企业基金募集完毕,各方出资人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后,各种事项的约定以有限合伙协议为准;

  2.保密条款

  2.1签署本协议书的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书而获得的与下列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1)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次基金的谈判;

  (3)各方的商业秘密;

  但是,按照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2.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书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若有);(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2.3本协议效力解除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3.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3.1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各方均应按约定各行其责。任何一方因违反

  本协议书约定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

  3.2本协议书签署后,如乙方届时不参与正式有限合伙协议书签署或不按有限合伙协议书约定期限将认购金额全额汇入有限合伙企业指定账户,即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协议签署的基金认购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3.3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4.其他约定

  4.1在包括乙方在内的投资者认购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份额数达到 万人民币时,或者最晚于 年 月 日前,投资者将共同签订最终的基金有限公司合伙协议,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用于工商设立登记;

  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的内容将以本协议书为基础,即本协议书内容为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个别条款不一致时,将以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管理协议等为准。甲方已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将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与管理协议的版本送达乙方,乙方同意按不低于上述相关协议版本条件,在第1条第4款约定期限内正式签署上述相关协议;

  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书签署后,无论乙方是否参与签署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书,本协议书均即为无效;

  4.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4.3本协议书一式 份,各方执一份,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备案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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