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书

时间:2021-06-25 10:00:0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承包协议书范文9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了协议书就有了法律依靠。写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包协议书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包协议书范文9篇

承包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养殖业,方便全乡群众的仔猪来源,本人根据本村闲置的大棚进行养猪,为群众增加收入,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甲方将养殖场20个畜用棚及场地承包给乙方;

  (2)甲方将养殖场耕地50亩承包给乙方;

  (3)以上总承包费为拾伍万元整(150000.00);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10年,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项目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不得参与支配此次生猪养殖场项目方案实施分配,以后乙方争取来的资金由乙方自行运行,甲方无权参与。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承包期内,必须年底将承包费付给甲方。

  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六、其他

  本合同承包之日起,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政府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二O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2

  甲方:某某医院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某某食堂承包公司 (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食堂地点:某某医院所在地

  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定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消费方式:

  甲方员工凭乙方所提供的IC卡或者饭票实行固定消费。甲方按月提供就餐人数,中途退餐当月按餐费标准计算,中途加入则按餐费标准增加餐费。员工因公请假超过一个星期(6天)则另算。

  四、就餐模式及餐费标准:

  1.甲方现有职员200多位,为全固定就餐模式。

  2.中晚餐甲方员工,管理层以固定套餐方式就餐,员工餐费标准为:15元/天。

  3.乙方为甲方病人设计各类套餐以及小炒,满足病房病人的需求。

  五、供餐标准:

  中,晚餐乙方提供3荤3素一共6个菜,供员工选择,饭,例汤任吃。所有菜式和菜单甲方有权审查修订。

  六、供餐时间:

  中餐、晚餐的就餐时间由甲方提供。如个人员工因工延误进餐时间,乙方有义务保持饭菜的热度以方便延后用餐员工的就餐。延误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

  七、结算方式:

  乙方可为甲方垫付一个月的餐费,次月5日前与甲方统一办理上月餐费结算,乙方提供收款收据。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住宿场地;

  2. 甲方免费提供水、电,燃料费乙方自负;

  3. 甲方应配合乙方按月提供就餐人数。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人数适量供餐;

  4. 甲方质检人员有现场取证的权利,乙方应予以配合、协助进行质检工作;

  5. 甲方有维持就餐秩序、并教育员工遵守食堂规章制度的义务,甲方员工应尊重乙方食堂工作人员,不可对乙方厨房工作人员提出无礼要求,非甲方指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

  6. 甲方对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在其医院、宿舍区、食堂内的区域行使管理权;

  7. 甲方员工任何投诉,须经甲、乙双方当面确认;

  8. 甲方有权对乙方膳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食品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可以立即向乙方投诉,限期整改验收。对个别不良人员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负责办理,《卫生许可证》(甲方负责提供相关手续),负责甲方食堂的经营及管理,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员工提供供餐服务;

  2. 乙方应严格接照《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膳食和管理,确保所供食品的质量与卫生;

  3. 乙方员工在食堂工作时,须穿工作服、佩带口罩、手套,文明礼貌,保质保量,按供餐标准确提供服务;

  4. 乙方在采购原材料时,不能用潲水油、陈大米、乱菜、私宰猪肉及过期食品等;

  5. 乙方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以乙肝两对半为主),每日必须穿工作服上岗;乙方全部食堂工作人员购买包含工伤险种的社保由乙方负责。(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发生工伤、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

  6. 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接触到有关甲方的情况,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7. 乙方经营食堂期间,必须严格遵照《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标准操作,遵守国家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食堂物业进行非法活动;否则甲方可单方面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

  8. 乙方工作人员在食堂工作中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甲方不负责乙方在食堂中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并追究乙方造成事故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9. 如遇通货膨胀当地物价连续两周上涨幅度8%,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讨论伙食定位标准,适当提高员工餐费标准;

  10. 乙方工作人员须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11. 经营期间,乙方有权自主聘用,调用食堂厨师及工作人员;

  12.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如食物中毒、使用违禁物品等,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13. 经营期内乙方为甲方在餐厅内的适当位置免费设计并制作海报宣传画,以提升甲方食堂文化;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条款,本合同一经签订,就不得随意修改、解除合同,但确实经营不好,多次协商都无法经营时,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相互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须承当违约责任。

  十、其它:

  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尽量不发生磨擦,更不许出现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一方负责。

  3.节假日乙方照常为甲方职工服务,如需加餐乙方负责加工,甲方买菜或委托乙方采购。

  十一、合同终止

  1.乙方在进入甲方食堂开始工作后,未能达到甲方的各项标准要求,甲方员工提出强烈反对意见(甲方月民意调査结果连续3次以上满意度60%)时,经双方确认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合同期满,甲方食堂继续发包,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十二、争议的解决: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而发生的争议,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应提交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另行附文以作补充,附文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某某医院 乙 方:某某食堂承包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承包协议书 篇3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通讯地址:

  授权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经营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常德“武陵农资交易大市场仓储中心”的 栋 的仓库(以下简称承包经营物)租赁给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共 间)。

  1.2 本承包经营物功能为 ,承包给乙方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改变承包经营物的功能。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承包经营物采取乙方自行管理的方式。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限

  2.1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2 乙方如需续包须于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即 年 月 日前)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承包经营事项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续包要求,则视作乙方放弃续租,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作任意处置。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 承包经营物的交付

  3.1 在本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日起 日内,甲方将承包经营物交付乙方使用。

  3.2 如甲方未按期交付超过七天,则应按乙方应交付承包金的日万分之五给予乙方损失赔偿。

  第四条承包经营费用

  4.1 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为首月承包金的叁倍,即人民币 元(大写: )。 备注:

  4.2承包金

  承包金为平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议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承包金总额为元(¥)

  第五条承包金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人民币 元,余

  额元于承包经营物交付前即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否则甲方取消给乙方的所有优惠,承包金的总额按人民币 元收取。乙方延期支付应付款项如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

  取消该承包经营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定金,乙方无权异议;如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其他: 。

  5.2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得租金、电费及因本租赁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完好无损的承包经营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七日内,甲方将向乙方退还承包保证金。

  5.3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拖欠承包金总额的万分之五。

  第六条承包经营物的转让

  6.1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承包经营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尽力使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6.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将其承包的标的物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立即收回该承经营物,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承包金及定金,乙方无权异议。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七日内乙方仍占有仓库不予退出,则仓库内货物视作乙方放弃,甲方任意处置。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享有承包经营物附属射死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承包经营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承包经营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日常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在承包期间对承包经营物及附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保管之责,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应爱护承包经营物,因依法使用不当造成承包经营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十日后乙方仍不予维修,甲方可自行维修,所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本仓储中心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承包经营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房屋内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

  8.3 承包经营物内确因维修等事物须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完成。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承包经营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合理时间内检查承包经营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予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甲方负责承包经营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承包经营物内乙方自有的财产及其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罚分包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承包经营期满之日前或提前终止之日前将承包经营物打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承包经营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承包经营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乙方在使用承包经营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常德市法规及甲方有关承包经营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应向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付。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1.1 在承包经营期内如乙方须对承包经营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且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共用部门及其他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正。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承包经营物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承包经营物的转包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承包经营物的部分面积转包,但转包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包户收取承包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包而改变。

  如发生转包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包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包期限;

  2、转包承包经营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包协议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于转包户的转包合同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包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包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

  方终止本合同时,转包合约同时终止,转包户无条件迁离承包经营物。乙

  方应将转包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包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甲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包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6、乙方因为转包行为的转包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承包经营期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在通知乙方缴纳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全额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单不限于乙方及转包户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包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承包经营物内的财务(包括受转包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甲方将申请排名留置财务拥有抵偿应支付的因承包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承包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二款执行。

  14.2 若因规划变更须拆迁仓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无条件搬迁,乙方不得因此提出补偿,合同同时终止。

  14.3 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起发生和后果不

  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衣服,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该向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正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包协议的,乙方应于承包合同终止之日或其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迁离承包经营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包经营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承包金,如乙方不接受支付双倍承包金,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经营物,并强行将承包经营场地内的物品搬离承包经营物,且不负任何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

  若乙方须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常德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

  甲方做为发包人,甲方作为承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出发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的电话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即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常德分行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他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手气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承包方(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4

  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19XX年前后,为发展乡镇企业,县乡企委出台政策,凡在年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有关企业负责人由大集体工人转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在这种政策下,张桥镇先后有7名企业负责人转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分别是:庞兴胜、杨守峰、周井永、熊金成、金成元、蒋仕成、金玉稳等7人。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转轨,19XX年张桥镇对全镇所有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改制,张桥镇一轮窑、二轮窑以土地租赁和收回部分固定资产残存价值对外一并发包,这样就打破原企业集体所有制性质,企业也失去了集体所有制性质。当时除金成元、蒋仕成、金玉稳三人参与轮窑厂承包外,庞兴胜、杨守峰、周井永、熊金成等4人未参与承包,离开窑厂至今。20xx年庞兴胜等7人先后购买了养老保险,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补偿部分养老保险金的要求,镇政府接到有关情况反映后,根据有关政策,责成一轮窑、二轮窑给予处理。20xx年3月份,经研究,庞兴胜、周井永、杨守峰、熊金成四人的养老保险已得到妥善处理。现涉及到一轮窑的共有2人,分别是金成元、蒋仕成。为此,一轮窑与金成元、蒋仕成等2人为补偿一事进行磋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义务承担

  金成元、蒋仕成2人均为定远县乡企局大集体工人,并挂靠了乡企局直属企业,轮窑厂与县企局是上下级行政管理关系,不是经济实体,没有整合关系,因此所谓大集体工人

  身份只能对县乡企局直属经济实体而言,只不过是实际的人被用在张桥镇企业,张桥镇轮窑厂对金成元等2人提出的有关要求也只能承担部分义务。

  二、补偿金额

  补偿金额包括工龄买断和养老保险两部分,考虑以上人员工作情况、所购养老保险实际金额等因素,具体补偿标准如下:金成元、蒋仕成分别为一万一千元,合计补偿二万二千元,全部由一轮窑承担。

  三、其它事宜

  此协议签订后,当事人自动与轮窑厂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张桥镇政府解除劳动关系,养老保险其余部分(包括未缴部分)和其它任何费用均由以上当事人自己承担,与轮窑厂及其上级部门张桥镇政府无任何关系。

  四、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与轮窑厂、镇政府各执一份,各方应妥善保管。

  二轮窑:

  当事人:

  20xx年11月22日

承包协议书 篇5

  XX公司、YY公司愿意组成工程承包联合体,承接某某工程供货及工程安装。现就有关责任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XX公司为联合体主办人,YY公司为联合体成员;

  2. 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 联合体对外事宜由XX公司负责与甲方联系;

  2) 联合体成员YY公司承担本工程的安装;

  3) 联合体主办人XX负责提供材料,工程质量及售后服务全部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

  4)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甲方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合同文件,按照

  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

  3.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4.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送交甲方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

  XX公司

  YY公司

  20xx年8月10日

承包协议书 篇6

  甲方:湖南xx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xx乡龚家湾村 组村民

  为切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湖南虹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乡龚家湾村 组村民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承包租赁乙方在龚家湾村抬填区范围内水田面积 亩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租赁时间:共三十年,自二0XX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0XX年十一月一日止。

  二、承包租赁费用:二0XX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0XX年十一月一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亩的标准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赁费用每间隔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再协商并进行相应异动。

  三、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须在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将土地承包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在承包租赁期内,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或干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设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甲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土地按水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中的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xx乡政府、龚家湾村民委员会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7

  甲方:×××公司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年 月 日止,共计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 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承包协议书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办好食堂,服务广大师生。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场地一块:(计1500平方米)

  (2)、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3)、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5)、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不得在校内开设其它食堂。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3)、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好。

  (4)、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做好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5)、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

  (6)、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7)、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8)、所有食堂工作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乙方负责。

  (9)、厨房员工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

  (10)、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抵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应如数退还乙方;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十年,即从20xx年2月18日至20xx年2月17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2、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承包费及风险抵押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3、在合同期内,若甲方需要收回食堂地皮,则应赔偿乙方在食堂投入的经济损失。

  四、承包金额:

  1、承包金额每年为人民币壹万五千元整。

  2、承包金每年分两次交纳,乙方必须在每学期倒数第二周(以校历表为准)向甲方交清下学期承包费(即半年承包费)。

  3、乙方逾期不交纳承包金,视为乙方自动放弃食堂承包经营权,以乙方中途停止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其它:

  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20xx年2月18日

承包协议书 篇9

乙方生产经营,或本

  荒山承包经营合同

  发 包 方: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村委会主任

  承 包 方: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董事长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 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

  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巩义市小关镇段河村,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 ,西至 ,南至 路,北至。(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 平方米)。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权属证书复印件,在没有提交权属证书之前,甲方应先提供可证明其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5甲方承诺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未利用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未利用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 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年(年),从20年 月日

  起至年 月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 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批准及授权

  5.1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事项应当事先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与乙方签署本合同,并将本合同报巩义市小关镇人民的政府批准。(甲方村民代表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5.2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申请巩义市人民的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向乙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六条 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确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除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减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该期限内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补偿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承包期满后的处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本合同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九条 陈述与保证

  9.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甲方为签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 在本合同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 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确保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9.5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承包土地;有权依法对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林木等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为乙方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一切便利,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流转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改变的;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约定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巩义市小关镇人民的政府批准后生效。

  11.4凡与本合同签订、履行、解释等有关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并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1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本页为荒山承包经营合同签署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批准机关: (盖章):

  日 期:

  年 月 年 月 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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