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协议书

时间:2021-10-29 14:58:1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出资协议书四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资协议书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出资协议书四篇

出资协议书 篇1

  甲方:XXX(身份证号:4300000)

  乙方:XXX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46000000000)

  根据双方的合作意愿,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经过慎重研究,特制定协议如下:

  甲方代乙方出资人民币7600万元投入到拟设立的公司,代出资资产具体为甲方所拥有的XXX市三土房(20xx)字第09号和三土房(20xx)字第210号土地房屋权证所载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以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上述资产已经XXX事务所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XXX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XXX万元,双方确认的价值为XXX万元。甲方用上述资产中的7600万元代乙方出资到拟设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拟设立公司的投资款。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其他政府部门备存及存档用。

  甲方:XXX 乙方:XXX有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甲方:XXX(身份证号:4300011)

  乙方:XXX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46000000000) 双方经过慎重研究,特制定协议如下:

  甲方代乙方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投入到乙方与自然人XXX拟设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拟设立公司的投资款,代出资资产为货币资金,具体为甲方20xx年9月28日缴存中国银行XXX有限公司人民币账户88000100账号3000万元。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其他政府部门备存及存档用。

  甲方:XXX 乙方:XXX有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股东实物资产投资分割确认书

  根据XXX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股东XXX有限公司对XXX有限公司实物出资7600万元,股东XXX实物出资1000万元。现双方对用以出资的实物资产XXX市三土房(20xx)字第01号和三土房(20xx)字第210号土地房屋权证所载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以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进行分割确认,其中XXX有限公司占7600万元,XXX占100万元,对于上述实物资产实际价值超出部分两方共同协商处理。

  本协议一式五份,股东各一份,其他政府部门备存及存档用。

  XXX XXX有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出资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寻求合作发展,甲乙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出资协议书,以供各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出资方

  1.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1.2签订本协议的出资方或股东是:

  1.2.1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1.2.2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第二条公司概况

  2.1性质:公司

  2.2拟注册名称:

  2.3注册地址:

  2.4法定代表人:

  2.5注册资本:人民币元整

  2.6公司宗旨:

  2.7公司经营范围:

  2.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3.1甲乙双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3.1.1甲方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

  3.1.2乙方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9%。

  3.2甲乙双方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方应于公司设立前,将其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方负责监管);双方约定的其他出资事项:。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4.1出资人的权利

  4.1.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4.1.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1.3出资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在公司的出资。

  4.1.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1.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4.1.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1.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4.2出资人的义务

  4.2.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4.2.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2.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2.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4.2.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4.3出资人的责任

  4.3.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按其应出资额的10%的比例向已足额缴纳的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10%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4.3.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5.1经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方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领取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其他的相关证照,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5.2方在负责办理公司的设立过程中,方需全力配合。

  5.3方应当在年月日前完成公司的全部设立事宜,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6.1出资人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7.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7.2股东会的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8.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由甲乙双方各指派一人,分别为、。董事长由甲方人员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人员担任。

  8.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8.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8.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9.1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

  9.2公司总经理有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并有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9.3公司财务负责人由乙方指派担任。

  第十条监事会

  10.1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方指定的人员担任,指定人员为。

  10.2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10.3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11.1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1.1.1弥补以上一年度的亏损;

  11.1.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11.1.3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11.1.4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11.1.5支付股东股利;

  11.1.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2.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2.1.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12.1.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12.1.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12.1.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12.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12.3公司不能设立时,对于设立公司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3.1各方应全面履行本出资协议,若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权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他

  14.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资人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住所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住所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住所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出资协议书 篇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 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 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 号 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 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分别为: (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

  ( )团体法人编号为 。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

  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

  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 、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六、 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 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七、 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 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总经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 担任监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 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九、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十、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 元。

  十一、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十二、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三、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四、 不可抗力

  任何一股东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五、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各股东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为 。

  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出资协议书 篇4

  出资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出资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及其他股东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设立时,甲方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根据公司章程及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就甲方出让其出资______________万元给乙方一事达成下列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第十二条规定,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决议同意甲乙方出资转让(见公司股东决议)

  二、甲方在______________公司的出资____________万元依法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___________万元出资的转让

  三、乙方在协议订立之日起_______日内支付甲方转让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出资的变动不影响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金的变动

  五、甲、乙双方负责协助公司办理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名称变更手续,以及依照公司法规定,提请股东修改公司章程的表决决议(变更股东名称内容)以及协助公司办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自股东变动之日起30日内)

  六、自办理工商股东变更登记之后起,甲方与____________公司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变更登记前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乙方承受

  七、本协议壹式肆份,______________公司留贰份,甲、乙双方留壹份。

  本协议经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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