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协议书

时间:2022-05-17 08:16:3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物业协议书范文锦集1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协议书范文锦集10篇

物业协议书 篇1

  转让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欲整体转让其投资于某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的全部股权,甲、乙双方已于20xx年x月x日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合同书”(下称“意向合同”),并根据该“意向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实际履行了有关涂料公司的交接工作。现乙方收购甲方持有涂料公司全部股权的条件基本具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意向合同”第十条之规定,就甲方整体转让涂料公司(下称涂料公司)全部股权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股权收购合同书,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涂料公司现股权结构

  1—1涂料公司原是由甲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省略],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涂料公司的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见“意向合同”的附件9。

  1—2甲、乙双方根据“意向合同”之约定,在双方交接涂料公司期间,甲方已自愿进行了变更登记。涂料公司现法定代表人为朱智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涂料公司现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见附件1。

  第二条乙方收购甲方整体股权的形式

  甲方自愿将各自对涂料公司的全部出资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涂料公司,剩余出资额由乙方决定有关受让人,具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涂料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第三条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

  3—1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以其所对应的涂料公司的净资产为根据,并最终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附件2)。

  3—2根据上款所述的评估报告,甲方转让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xx万元整。其中实物资产价值xx万元整、注册商标价值xx万元整。乙方以人民币xx万元的价格整体受让甲方的全部股权,并以其中的xx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xx万元,即注册商标由涂料公司享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意向合同”的约定,乙方已将总价款的65%给付甲方。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除总价款的15%作为保证金外,乙方将剩余总价款的20%全部给付甲方,由甲方授权的代表共同验收并出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资产交接后续协助事项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涂料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正式接管涂料公司,甲方及其原雇佣的人员应积极移交剩余的相关工作,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涉及原涂料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

  第六条清产核资文件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涂料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在此交接工作期间所形成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涂料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双方认定的资产交接清单作为本股权收购合同的附件3和附件4。

  第七条涂料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7—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涂料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之日原涂料公司的一切债权及债务已全部结清。

  7—2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涂料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权利交割

  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据《公司法》及涂料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涂料公司享有《公司法》及涂料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

  第九条税收负担

  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问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及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总价款的5%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补充、修改

  未尽事宜,双方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补充、修改。由此所形成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最终股权收购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2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物业协议书 篇2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

  2、 ;

  3、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龋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龋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

  2、 。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 (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

  2、 。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尝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

  2、 。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

  2、 ;

  3、 。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

  2、 ;

  3、 。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

  2、 ;

  3、 。

  第十五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 、 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位于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

  第二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

  第二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 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 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八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物业协议书 篇3

  物业公司(简称甲方):

  业 主(简称乙方):

  一、乙方在盛威鸿福园购买住宅房一套( 号楼 单元 户),房屋所有证号为: 号,房屋所有证上面积为 平方米。

  经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推荐,现委托 物业公司对业主的住宅房进行管理。经双方协商,按照“有偿服务,高效服务”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物业公司职责

  1、负责整个小区的安全保卫(含24小时门卫,地上、地下停放车辆看管,安全监护,夜间小区内巡视)工作;2、负责整个小区环境卫生(含小区内道路、绿化带、各楼间清扫、垃圾清运)服务工作;3、负责整个小区内所有设施设备及各住宅公用部位的维修服务工作;4、负责小区内各住户水费、暖气费及公用设施设备电费的代收服务工作。

  三、业主的责任、义务

  1,服从物业公司的一切正常管理;2,按时缴纳有关费用;3,自觉遵守小区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小区内的设施设备,保护清洁卫生,争做文明市民。

  四、具体协议事项

  1,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按房屋所有权证上面积计算, 元月·平方米,有电梯户加收 元月·平方米(不含车辆看管费)。每月的 —5日在物业公司办公室缴纳。逾期 — 0日缴纳的,每月加收滞纳金 %;逾期 0日以上缴纳的,除每月加收0%的滞纳金外,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直至缴清服务费及滞纳金后,方可送水送电。 交房后第一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元年,乙方在本协议签定后一次性付清。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可按市场物价浮动进行调整。但调整前必需经小区业主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新的服务费标准。

  2、进行装修的乙方一次性向物业公司缴纳 50元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如不缴纳,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禁止施工。

  3、乙方在装修时不得随意拆墙、打洞,改变室内主体结构。发现以上情况之一的,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禁止施工,并责令乙方恢复原状。业主随意拆墙、打洞,改变主体结构未被发现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主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4、乙方按物业公司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并缴纳车辆停放看管费(轿车 :60元辆·月;摩托车、电动车:30元辆·月;自行车: 0元辆·月),如发现车辆丢失,物业公司按(丢失当时市场价减成新折旧)价赔偿。

  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将私家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在物业公司登记备案,方可履行上述条款。对不登记备案的车辆按临时停放收取看管费,轿车:5元次;摩托车:2元次;电动车:2元次;自行车: 元次。

  5、对按时、按规定缴纳各项费用的业主,物业公司对其住宅安全负全部责任。如发现防盗门被撬,主要电器(提前在物业公司备案)丢失,乙方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和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偕同片警到乙方家察看物品丢失情况,落实后,物业公司按(当时市场价减成新折旧)价赔偿。

  本协议签定后,乙方请将自家主要电器在物业公司登记备案,方可履行上述条款。

  上述条款的赔偿不包括自家存放的现金、首饰、有价证券等未登记备案的物品。

  6、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及各楼梯间每日至少清扫一次,室外垃圾箱及时清理,不能出现垃圾外溢现象。

  7、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绿化带应及时修剪,始终保持原设计的基本形状。

  8、小区内各种设施设备、道路、绿化带的维修有业主委员会对维修项目、预算审查,公布征求意见后,交物业公司组织施工。材料费、施工费按房屋所有权证上面积分摊到各户。

  9、住宅楼公用部位(含给、排水管道、屋面、楼梯、散水坡)的维修,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向巩义市住房维修基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批转维修资金。该项资金转到物业公司账后,由物业公司组织施工。

  10、业主室内各类管、线等维修由业主自己负责。物业公司可采用〝有偿服务〞的办法,为业主提供维修服务。

  五、违约处理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条款。若单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业主、物业公司、市场业主管理协会备案各一份。

  七、双方签字

  业主:

  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物业协议书 篇4

  工程合约编号:

  承 判 人:

  承判工程:

  经xx物业管理(S)有限公司和承判人双方核对并同意:

  一、最终结算工程款项如下:

  1、完成合约工程金额:

  2、额外工程金额:

  3、代工金额:

  4、其它金额:

  共计总金额:

  二、总金额中应扣除的项目:

  1、公司代支付材料及垫付等金额:

  2、其它扣款:

  三、实际支付金额(总金额-扣除金额):

  截至20 年 月 日止支付承判金额:

  其中:第一次: 第二次:

  尚有保固金额:

  上述保固金额将于 年 月 日保养期满验收后发还。

  双方对上述结算数据今后不得提出异议,特立此据。

  立协议人:xx物业管理(S)有限公司 代表:

  承 判 人: 代表:

  日期: 20 年 月 日

物业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推进我校后勤工作社会化的进程,根据《_________》,就校园物业零星维修由乙方承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托管时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甲方职责

  1.保障全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监管好学校固定资产和设备。

  2.计划和审定大型设备维修项目。监管乙方承担的维修责任。

  3.监督乙方的维修业务,评价维修服务质量。

  4.测评乙方目标责任,达不到要求的监督乙方整改,直到达到要求。

  5.按期支付托管维修经费。

  6.组织审计维修经费的使用管理。

  三、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负责学校水电及动力设施(泵房、高低配电、室内外水电线路)的日常管理、保养、维修。

  2.负责学校所属建筑物和建筑物内的门、窗、桌椅、床的日常维修和基础设施(窨井、下水道、化粪池等)的日常管理和零星维修。

  3.负责学校通讯设备的维修。

  4.经常主动巡回检查,及时维修,确保校内设备完好正常运转,并尽可能节约成本,提高物品利用率。

  四、乙方承诺

  1.保障全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维护好学校固定资产和设备。

  2.管好维修人员,责任明确,业务熟练,工作到位,作风端正,服务态度好。

  3.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项目业务维护维修细则及其管理规章制度。

  4.全权保管好国有资产,严防国有资产破坏或流失,维持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

  5.既保障供应,又防止浪费流失,积极做好节水、节电工作,建立责任包干制和巡回检查制度,与奖惩挂钩。

  6.坚持每周一、四上午巡回上门零星维修服务。

  7.合理使用和严格管好维修经费,接受甲方的审计。

  8.完不成目标要求,接受甲方处理。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物业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甲、乙双方于20xx年1月1日签订《____花园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止,现该合同期限已届满,双方一致确认合同权利义务自然终止。

  现甲、乙双方就合同解除,并与丙方就合同解除后乙方将____花园的物业管理事务移交给丙方等善后事宜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另行选聘丙方作为____花园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于20xx年1月1日正式接手____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办理交接,乙、丙双方应共同做好交接过程中的平稳过渡,以保障新旧物业公司交接后____花园的物业服务质量。

  二.移交原则:

  1.乙方在管理和服务____花园期间,向小区上手物业服务企业购置及新增的物品,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由乙方于20xx年1月4日前自行处置腾空。

  2.甲、乙双方同意按____花园开发建设单位____房地产集团(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集团)函达双方的关于漳州市芗城区____花园业主委员会有关____花园物业移交的答复函的要求办理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交接。对于函中____集团提出的保留处分权的部分,由甲方自行与____集团协商解决。

  3.对于____集团函达的关于漳州市芗城区____花园业主委员会有关____花园物业移交的答复函中小区专有部分的物业管理事宜,由丙方自行与____集团另行协商确定后续管理事宜。

  三.移交事项:

  1.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并同意,三方于20xx年1月2日起至7日期间共同办理完成____花园小区物业管理事务的移交接收,移交工作由乙方和丙方进行,由甲方监督和见证。

  2.于乙方在管理和服务____花园期间,所产生的财务事宜,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并同意,按下列原则进行移交和处理。

  1.乙方未计提给甲方的____花园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计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2.乙方向业主预收的款项(含水费、物业费、停车费、公共部位经营收入)计人民币肆仟肆佰壹拾陆元(¥:4416元)。(详见附件1《____花园预收20xx年度费用项目明细表》)

  3.乙方向业主预收的____花园一至四期露天车辆停车费共计人民币叁万壹仟肆佰玖拾玖元(¥:31499元)

  以上款项由乙方于20xx年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当事人应相互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物业服务区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如单方违约应负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协议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

物业协议书 篇7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Z市T区X路X号阳光家园

  根据建设部相关法规及Z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1.根据甲方需求,甲方将

  物业委托乙方代理出售,并带领客户看房,收取看房费人民币30元;

  2.乙方受托后,须积极为甲方收集市场信息,为甲方推荐合适之客户;

  3.乙方若将上述物业成功出售,则甲方按该物业实际成交价的1.5%付与乙方作为中介佣金,若不足人民币20xx元,则以人民币20xx元计。

  4.乙方带领甲方看房后,不论甲方通过何种方式或途径将上述物业出售与该客户,均认同为乙方介绍成功,则甲方按第三条之规定付与乙方中介佣金;

  5.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之客户交换任何联系方式,否则认同乙方介绍成功,甲方应按第三条之规定付与乙方中介佣金。

  甲方:(盖章)

  乙方: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物业协议书 篇8

  甲方:东莞市华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及补偿事宜达成本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在签订本协议之日即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并确认无须提前通知或做其它补偿;

  2、乙方自 年 月开始在华峰花园从事 职务,至今已经 年,期间乙方最后三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根据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同意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 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管理公司征询发展商方面的同意)。

  3、双方确认,甲方在支付上述补偿金后,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对于其他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关系均在本合同签订后得以终结,而不得提出任何补偿;

  4、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视为放弃所有补偿权利。

  甲方:东莞市华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时间: 时间:

物业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相关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小区的房屋、公共设施设备、居住环境等事物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第二条 乙方应按以下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住宅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 元,门面商业用户的物业管理费用每月每平方米 元。乙方应于办理交房手续之日起,一次性交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应交费用,物业费起按建筑面积和规定价格收取。以后应于每月 日前交纳当月物业管理费。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10—20%调整。

  第四条 停车位的管理费用:

  停车位属全体业主共同使用。家用轿车每月租赁车位费 元/车位,摩托车(电动车)车位使用费每月 元,自行车每月 元,请按小区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管理事项包括:

  1、负责小区房屋建筑共同部分及公共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负责小区内排水管网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

  3、负责小区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

  4、负责小区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5、负责协助管理小区公共秩序及安全防范,包括全天监控、巡视、门岗值勤,但不承担住户个人财产失盗损失和人身安全,住户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财产和保护自身安全。

  6、车辆停放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六条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构成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与甲方共同将水、电表底数校对清楚并签字,此后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交纳;同时,将室内所有设施、设备清点检查,检查清楚后填写验房登记表,并签字生效,签字后发生破坏和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不在甲方的管理服务范围内;若乙方提出委托,甲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是指户门以外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线和自用阳台。

  第九条 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养护,保修期间由于不可抗离的因素,或者乙方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开发商不承担保修责任,但可协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超出保修期,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公用承担;小修由甲方负责,中大修由甲方向全体业主或乙方收取(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更改住宅用房(不包括门面房)的居住用途,不能从事工业、商业、加工业及其他用途,甲方有制止和向有关部门举报的权利。

  第十二条 乙方所在单元楼内,地下室公用照明电的电量由单元内住户平均分摊。

  第十三条 甲方要求乙方各种车辆进入小区,必须按照物业处的规定停在指定的车位或者车棚内,禁止乱停乱放,并应积极配合物业处的检查和管理,甲方对乙方车辆有维护交通秩序的义务,没有看护的义务,若有车辆丢失损坏,甲方不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禁止在本小区内乱搭乱建,不占用公共场所,禁止在小区设摊位经商。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实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视情节轻重决定。

  第十五条 小区内不得安装雨棚、檐棚等影响物业外观的设施,特殊情况必须经物业处批准方可进行安装,若是门面商业用房,广告牌必须按甲方规定尺寸制作,如果不执行,甲方有权拆除并实行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 乙方安装室外设施(空调、防盗门窗等)应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装潢装饰规定》(110号令)。

  第十七条 乙方对卫生间、餐厅、厨房等必须做二次防水处理,闭水实验由物业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施工,施工或者人为破坏防水层非邻居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房屋装饰装修前,甲方必须告知乙方有关装修规定。

  第十九条 乙方不按规定施工,物业处有权停工,要求补办装修手续并罚款。由此给邻居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有义务维护小区内公共房屋、设施、设备、场所、绿地安全运行,有义务制止违规行为和报告物业处,如果被损坏,有权要求责任人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遵循公平合理以及谁享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乙方提出委托,甲方提供一些服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安全防卫,不阻挠,刁难管理人员,不破坏甲方制定的安全制度,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乙方的投诉,接受乙方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因维修物业或公共设施,甲方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能按期交纳规定的各项费用,甲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和采取停供等相应措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六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因维修、养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且事先已告知乙方,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3、因非甲方原因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他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及印刷文字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刷条款的本意,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应遵守国家法律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从签署之日起生效。重新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本合同失效。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物业协议书 篇10

  第一章 本合同当事人

  第一条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 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 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 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 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 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自行车房(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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