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时间:2022-07-06 09:36:3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华】股份公司的协议书四篇

  在现实社会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份公司的协议书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股份公司的协议书四篇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称:

  2、 经营范围:

  3、 注册资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年,自至年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现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 入股:

  a) 需承认本合同;

  b) 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1、 退股:

  a)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2、 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

  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 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 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

  常用货物;

  d)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 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 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 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 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 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 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 公司期届满;

  b)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 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b)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

  甲方____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

  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乙方在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基地内投资-------项目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项目内容

  乙方在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基地内投资--------项目,总投资为---------元人民币,年产值约为-------万元.

  二,用地面积

  根据乙方投资项目实际需要,甲方原则同意将约-------亩的工业用地供给乙方(土地面积最终以实地测量为准),该土地包括公摊面积(公摊面积不具证).具体位置详见(项目预留用地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出让方式

  根据国土资源部"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规定,乙方项目用地按照招,拍,挂程序进行摘牌(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

  四,土地价格

  1,乙方项目用地起始价为 万元/亩(该款包括填渣款,填渣高度按项目所在地块现状),最终土地出让价格以乙方摘牌(竞拍)价为准.该地价款不包括应向市有关部门支付本协议下的有关税费.

  2,为确保本协议下土地用于工业项目,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

  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起始地价款总额3%的项目建设保证金,共计------万元(该款不计利息).甲方根据乙方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在乙方厂房主体结构完成后返还50%的保证金,经验收合格投产一个月后,再返还50%保证金.

  3,甲方银行帐号:

  4,若不能按时付清上述款项,则视乙方违约.

  五,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该项目所需的供排水,通迅等配套设施,并接到乙方项目规划红线边缘.电力由乙方到甲方指定的变电所接入,其间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项目建设期的临时用电用水,由乙方到甲方已建成的.道路路口接口就近接入,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

  2,支持乙方享受国家,省现行有关投资及产业优惠政策.

  3,同意乙方享受城建配套费减半收取的优惠政策.

  4,协助乙方办妥项目审批手续.乙方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所需相关资料.

  六,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上述土地规定的招拍挂期限内及时参与报名,未参与报名的则视为乙方违约.

  2,上述------加工项目,在舟山境内以独立法人注册.

  3,在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所需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在舟山本地招聘.

  4,该项目用地的单位面积投资强度,绿化面积,容积率限额指标等须符合浙江省政府的有关部门规定.如项目建成后上述各项指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视为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付等同于项目建设保证金金额(计 万元)的违约金.

  5,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国家,浙江省有关消防,环保,城建等相关规定.

  6,乙方承诺在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半年内正式动工建设,一年半内建成投产,同时在出让地块上的各类建设,经营活动,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地方法规,并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

  七,乙方若未按本协议规定履行有关义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等同于项目建设保证金金额.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十,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oxx年 月 日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及法定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及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或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项目、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的,按照协商标准折算为出资金额。)在公司成立后,甲方将拿出的股份,作为公司奖励型股份,持续放入公司,奖励给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或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项目、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的,按照协商标准折算为出资金额。)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

  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伙期间公司各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公司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两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②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③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任何一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⑧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⑤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⑥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①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②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⑤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公司期届满;

  ②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③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或公证员)所留。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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