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书

时间:2022-07-27 11:25:5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股东协议书范本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东协议书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东协议书范本

股东协议书范本1

  甲方:xxx

  乙方:xxx

  丙方:xxx

  丁方:xxx

  卯方:xxx

  甲乙丙丁卯就合伙开办饭店一事达成一致,为保证合伙事务顺利执行,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一、一般约定

  第一条 本协议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

  第二条 本个人合伙各方为:

  甲方:张三,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丙方:王五,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丁方:赵六,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卯方:

  第三条 本协议所约定的个人合伙经营范围为餐饮(火锅店),火锅店地址为:财富路发财巷999号。

  第四条 本协议所约定的火锅店经营形式为个体户,字号为聚贤楼。

  第五条 本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限为五年,自本协议签订生效时起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合伙期限期满后继续经营,并决定再次经营的期限;也可以根据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提前终止经营期限,并进行清算。

  二、合伙人出资

  第六条 本协议所约定的经营项目中协议各方均出资,出资比例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5:3:1:1。

  第七条 各方出资额度为:甲方五万元,乙方三万元,丙方一万元,丁方一万元。

  第一款所述出资均为货币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第八条 各方出资应于20xx年 12 月31日前完成,各方应将出资汇入指定账户。

  第一款所述指定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富民银行 ,户名:张三,账号:123456789。

  三、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

  第九条 火锅店利润分配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进行。

  第十条 本协议所称利润是指火锅店在扣除日常开销、税费、职工工资及相应应付款后的净利润,净利润原则上按月分红。

  第十一条 月净利润在十万元以内的,原则上不进行分红,该月的净利润应逐月累计,至净利润超过十万元时,在累计超过的当月将净利润进行全额分红。

  第十二条 每月五日为分红基准日,基准日后三日内,总经理应将合伙人上月应得分红汇入各合伙人指定的账户。当月如遇清算,则当月利润随清算时一并分配。

  第十三条 火锅店如发生亏损和其他原因对外形成债务的,首先由火锅店自有资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对外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由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新合伙人加入或者原合伙人退伙的,仅对其退伙前或入伙后形成的债务对外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因承担连带责任导致承担了其他合伙人应承担份额的一方,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四、合伙事务执行

  第十五条 合伙人一致推选张三担任火锅店总经理即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十六条 火锅店的日常经营及财务、人事均由总经理进行管理。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推选李四担任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进行火锅店店内的管理,即火锅店店内的日常经营活动主要由李四负责管理。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每月付给总经理一万元的劳动报酬,付给副总经理六千元的劳动报酬;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对上述劳动报酬进行及时调整。上述合伙人在取得劳动报酬后,仍有权利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获得全额分红。

  合伙人对火锅店的经营情况有知悉权,总经理应当保障各合伙人的知悉权。

  第十七条 对外的相关协议、合同由总经理签署方生效。

  第十八条 火锅店每月应当形成财务报表,总经理应当将财务报表进行复制后报送各合伙人参阅。

  各合伙人有权监督火锅店的财务情况,各合伙人对总经理所报送的财务报表有权进行质询。除质询人特别同意以外,总经理应对质询事项作出签署其名字的书面说明。

  第十九条 火锅店聘任管理人员及招录员工由副总经理提名并经总经理决定。

  第二十条 以火锅店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者需变更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一条 因客观情况火锅店需变更字号、经营范围、主要营业场所等事项的,实行合伙人一票否决制,否决的合伙人应当退伙并进行退伙清算,但各合伙人重新达成一致协议的除外。

  合伙人认为有其他重大事项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的,可以提请总经理召开全体合伙人大会,形成书面的决议,并按决议执行。

  五、合伙人的退伙与入伙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下列情况下,合伙人应当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个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的;

  (三)人民法院要求执行合伙人在火锅店中的资产的。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的,其退伙应分配资产应以火锅店净资产为基准,依照出资比例从净资产中进行分割。

  退伙后,退伙人的财产份额以货币方式进行退还,但将出资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如有新的合伙人加入,新合伙人必须经本协议中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并重新达成新的合伙协议后方能入伙。

  第二十六条 新合伙人的出资在火锅店中所占比例按照新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比例确定。

  六、增资、减资

  第二十七条 经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增加资金投入或者减少资金投入。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变更投资金额的,利润分配及债务承担按照变更后的出资占总出资的比例进行处理。

  七、火锅店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解散火锅店。

  第三十条 决定解散火锅店的,各合伙人应当参与清算,火锅店的净资产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返还给各合伙人。

  八、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各合伙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出资的,按照其未出资的数额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事务执行人未能积极履行其忠实及勤勉的管理义务或者恶意侵占合伙财产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向合伙事务执行人索赔。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各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其未出资的资金额为基准计算,每日承担违约金 5%。

  第三十三条 对于违约方所应支付的违约金由守约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九、争议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补充约定。约定不成的,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火锅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各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连同本页(条)共计四页(三十八条),连续页加按各方骑缝手印,协议内容以加按协议各方手印页码上的为准。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丁方: 年 月 日

股东协议书范本2

  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于XX年XX月X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股东会全体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于XX年XX月XX日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股东会确认本次会议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有效通知。

  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由公司总经理XXX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招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如下决议:

  1:本公司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确认。清算报告内容不含虚假成分,如有虚假,全体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本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在《台州商报》刊登注销公告至今已满45天,符合法定期假。

  3:自即日起30日内由清算组向黄岩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盖章及签署:

  XXX年XXX月XX日

股东协议书范本3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五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东协议书范本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就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经营等事宜等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基本信息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事宜及职责划分

  甲方、乙方、丙方在符合三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现就新能源材料研发、生产经营有关事宜,自愿结成普通合伙关系。具体职责范围划分如下:

  甲方负责企业资本投入,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与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与项目所在地有关管理机构的外事协调处理事宜,是合作组织的法人代表,甲方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

  乙方、丙方负责项目开发、项目攻关、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规模适宜的技术服务团队。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甲方对技术团队核心成员的选聘事宜需经乙方、丙方同意。

  二、出资形式

  (一)甲方以现金形式出资,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

  (二)乙方、丙方以知识产权(或劳务出资)。

  三、股权比例及利润分配

  (一)甲方持本合伙企业股份的_______%,享有股权对应比例的分红。

  (二)乙方、丙方持股_______%,其中______%为约定技术股份,剩余______%为激励股份。乙方、丙方在公司累计销售额达到_________万前,所应该得到的分红应当留存合伙企业作为备用资金,待乙方、丙方在公司累计销售额达到_________万后,乙丙双方自动取得相应比例股份的分红权及对应数额。

  (三)项目运营中后期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适当增加资金投入或引入外部资本,并以当期项目估值确定股份比例,另行确定股权分配的相关事宜后,甲、乙、丙三方应当另行签订股权分配协议。

  (四)甲方不领取工资性报酬,次年________月份在财务核算并经甲乙丙三方确认后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配红利。

  (五)乙方、丙方根据工作需要领取_______元/月技术咨询服务费,次年1月份在财务核算并经___________三方确认后获取当年利润25%-30%股份分红。公司负责报销因公出差往返交通、住宿费用。

  四、合伙责任承担

  (一)若因产品经营或市场变动等原因或其他市场方面的原因导致公司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根据各自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其他责任的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五、合作期限内的重大事务处理,如骨干人员的选聘、公司财务制度、对外投资或外部资金注入等工作需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所需费由公司承担,费用的用途应予以明示,各方均享有知情权。

  六、研究开发性项目申报与相关事项约定

  公司对外研发性项目申报、技术服务均有由项目技术团队共同完成;

  合作期限内技术团队取得的相关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予以激励性奖励。

  以公司名义申报的各级政府研究开发性项目经费(含技术补贴性奖励),在扣去相关成本费用与支出后,盈余部分40%归甲方所有,60%归乙方、丙方所有,乙方、丙方对所持有部分奖励具有二次分配权。

  合作期限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从账务中支取、借支款项,任何一方以个人名义做出的民事行为或以合作组织名义,实为谋取个人利益的民事行为的后果均由其个人承担,与合作组织的其他方无关。一方更不得因己方原因使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受损。

  七、退伙约定

  关于入伙与退伙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退伙,如确有它因执意退伙,需以当期公司的财产状况减除甲方投资成本后的现值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按退伙人所持股份_____%进行现金结算(因退伙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不予结算)。一方退出后空余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具有优先有偿持有权。

  八、纠纷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诸法院。

  九、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经合作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股东协议书范本5

  甲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50%;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运营管理进行必要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其他职责。

  4,甲方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

  (2)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在不损害公司利益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具体制度为:

  (1)分红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60%,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第三方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60%将按照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七,协议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XX年 月 日

股东协议书范本6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企业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企业是依照<企业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企业。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企业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企业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企业股东。企业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企业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企业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企业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企业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企业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企业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企业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企业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企业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企业形式及修改企业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企业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企业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企业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企业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企业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企业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业财产;

  (五)不得挪用企业资金,或擅自将企业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企业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企业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企业资产为企业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企业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企业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企业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企业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企业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企业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 的长短,以及与企业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企业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企业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企业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企业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企业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企业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企业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企业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企业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企业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企业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企业合同,致使企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企业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企业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企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企业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企业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企业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企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企业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企业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企业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企业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企业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企业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企业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企业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企业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企业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企业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企业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企业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企业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企业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企业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企业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企业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企业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企业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企业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企业登记,并公告企业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业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企业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东协议书范本7

  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发起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

  1、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 xxx中医养生中心(以下简称“xxx项目”)是乙方发起设立的投资项目,乙 方对xxx项目的前期创意、融资、运营公司的注册及后期运营管理全权负责。

  2、甲方已经详细了解与xxx项目有关的信息和事宜,完全认同xxx项目的 价值理念、运营模式及利润分配机制。甲方愿意在本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章程、 承诺的约束下,参与xxx项目的投资。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公正、诚实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 参与认购xxx项目股权协议如下,以昭信守:

  第一条 认股及投资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项目发展,在长期的合作中以推 广健康生活理念和利益共享为目的。

  第二条 xxx项目投资额度

  xxx项目拟投资490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万元整)。 拾万元每股,拾股起投。

  第三条 甲方认购金额

  甲方以现金方式认购万元 (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 甲方入资时间

  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认购资金一次性缴存于本协议

  第五条所列示的账户内。

  第五条 入资账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六条 到账通知

  甲方应在完成缴款后的 3 日之内,向乙方出具电子汇款收据,乙方签字确认后,回传至甲方。

  第七条 甲方承诺

  1、甲方在签订此协议时,已知悉认购股权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和损益。

  2、甲方用于认购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正当。

  3、遵守乙方关于认购股权的条件和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创意xxx的投 资及运营活动。

  4、若甲方原因致使股权认购及设立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第八条 乙方承诺

  1、对于甲方缴付的股权认购资金,除作为注册资本缴存于拟设公司的账户外,不得随意动用。

  2、在本次认购股权的资金全部到位后的60个工作日内召开股东会、制定公司章程、选举公司执行董事和监事、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等。

  3、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股权认购及设立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的,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的认购款,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甲方利息(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计算)。

  4、公司成立一年后,甲方有权将股权转让他人,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5、第一个经营年度完成时,如有亏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原价购买期初股权或由乙方补亏。

  第九条 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均可向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1、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乙方项目详细计划书。

股东协议书范本8

  隐名出资人: (以下简称甲方)

  显名出资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入股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的概况:

  目标公司系_____年_____月_____成立。注册地址: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 元,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 , 。 其中以乙方名义出资 元,占目标公司 %的股权,乙方的出资方式为_____,但实际出资人为乙方;

  二、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以乙方名义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其实际出资人为甲方,乙方为该股份的名义出资人(显名出资人),甲方为该股份的实际出资人(隐名出资人)。乙方在公司注册成立时未出任何资金,以其名义持有的股份,全部系甲方实际出资而成。

  三、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承担投资风险,享有投资收益;甲方享有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所应享有的所有者资产受益、收取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全部股东权益,并承担全部股东义务;甲方支付给乙方固定报酬年薪为_____元,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不承担投资风险、经营风险等全部股东义务。

  四、当_____公司出现第三人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股东责任。

  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处分其名下的股权因故意或严重过失而给甲方或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如由于乙方的个人纠纷,而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乙方作为显名股东,应提供财产担保或信用担保,当乙方出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时,乙方须承担责任,具体方式如下: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署时生效。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名义出资人签字): 乙方(实际出资人签字):

  日期: 日期:

股东协议书范本9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出资为_________(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四条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丙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第五条出资评估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六条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出资的转让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_________名,副总经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各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发起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国家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协议书范本10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资注册*********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运营期间努力经营并初步达成预定目标。

  丙方是一家规模型生产企业,为有效整合资源。现甲乙双方的同意丙方出资 入股,成立新股份制公司。经股东各方平等商量,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负责*****新产品研发的指导性方案并参与技术指导,丙方负责******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并投入相应配套经费。

  2. ***************有限公司为***********新产品的独家销售代理,负责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

  3. 丙方负责在六个月之内,完成*************的研发和生产工作。

  4. *****************有限公司负责协助***********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渠道拓展工作。

  5. 丙方有义务公开所研发产品的元器件、人工以及其他成本的价格。

  6. 丙方独立开发的产品在公开各种成本后,加收6%-8%的利润价格对****************有限公司进行供货(年度销售超过1万台,供货价格另议)。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各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丙方占有公司股份______%甲、乙、丙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股东各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各方同意,然后重新核定股份结构。

  三、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股东各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注资、撤资,股权的转让

  A注资: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股东各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撤资: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撤资;如执意撤资,撤资后以撤资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撤资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各方同意,任何出资一方不得退出。

  C股权的转让:允许股东方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转让时,第三方须经其余股东同意并认可。

  3、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出资各方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①合作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合作事业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依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其余股东各方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方出资多少,先以共同财产偿还,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各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4、纠纷的解决

  股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商量,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商量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股东各方职务分配如下:

  公司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公司必须实现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按照合资股份比例进行共同出资。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各方共同商量,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各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X年X月X日

  乙方(签名):

  X年X月X日

  丙方(签名):

  X年X月X日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股东协议书范本1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

  一、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乙方以劳务技术出资占5%,以现金出资 万,占 %(乙方共占有公司股份的)丙方占 %,以劳务技术出资。

  二、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1)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3)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九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第十二条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第十五条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第十六条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七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应及时收集掌

股东协议书范本12

  出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注册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并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现就甲方在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共计 万元出资额(认缴出资实缴出资 万元)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

  三、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价款 万元全部交付给甲方。

  四、 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甲乙双方均已认可。从 年 月 日起乙方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

  五、公司红利的收益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计算,甲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乙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六、甲方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七、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条款: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股东协议书范本13

  甲方:

  乙方:

  甲方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股东,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出资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出资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出资人,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公司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资金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主张权利。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六、公司需要变更股东时,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七、本协议争议管辖法院为公司所在地。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五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

  日期:

  配偶:

  身份证号:

  日期:

  配偶:

  身份证号:

  日期:

股东协议书范本14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各方在中国______市签署:

  a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注册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注册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与存续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注册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

  d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d公司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惟一出资者,其合法拥有公司的所有股权;

  2.经批准单位、批准编号[ ]____号文批准,公司拟实施债转股;

  3.根据a公司、b公司、c公司(以下合称“资产管理公司”)与公司及d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股权协议》和《债转股方案》,公司拟增资扩股,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将在剥离相关非经营性资产及不良资产后核定为d公司对公司持有的股权,资产管理公司对公司的债权将转变为其对公司持有的股权;

  故此,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各方之间的债权转股权协议,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1.1 公司的名称及住所

  (1)公司的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英文名称:

  (2)公司的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公司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股东

  2.1 公司由以下各方作为股东出资设立:

  (1)a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c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d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3.1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并确保公司债转股股东之股权依照《债权转股权协议》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从公司退出。

  3.2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股东出资

  4.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2 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a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d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股东的出资方式

  (1)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将评估后的资产在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及不良资产后作为d公司对公司的出资,其出资额共计人民币___万元;

  (2)资产管理公司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转变为其对公司的出资,其出资额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3)各方同意,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的确认值与上述评估值有差别,则各方的实际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值进行相应调整。

  13.6 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 b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c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d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股东协议书范本15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合作投资设立东莞市xx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东莞市xx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范围: 房地产评估 ;

  3、注册资本: 以工商注册为准 ;

  4、法定地址: 以工商注册为准 ;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乙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丙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收购东莞市xx评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三、职务和分工:

  甲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长,主管决定合作公司的经营项目和内部事务;

  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财务总监,负责公司经营财务收支事宜;

  四、利润分配方式:

  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均按照甲方占 %、乙方占%、丙方占%的比例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五、经营资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资的情况,则该股东视为自动放弃部分股权,三方股份则实际出资重新相应调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该以董事长和至少一名其他股东同意为准。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内不得退出股份。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出资退回,其他股东对退出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合作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合作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七、因一方违约,给合作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给赔偿并支付没股东5万元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 话:

  乙方签字: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 话:

  丙方签字: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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