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自查报告

时间:2022-01-11 15:20:15 证明 我要投稿

证明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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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自查报告

证明自查报告1

  据市卫生局《关于对妇幼卫生项目进行专项督导评估的通知》(承市卫妇〔20xx〕10号)要求,对20xx年度及20xx年近期妇幼两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降消”项目情况进行了督导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督导基本情况

  我区组成 1 个督导组,督导组成员由副局长张占博、驻县蹲点专家董桂芳、防保股顾春杰和保健站站长修德东组成,督导时间从20xx年5月24日至26日三天,督导单位为承德市第六医院、营子镇卫生院、寿王坟镇卫生院、北马圈镇卫生院、汪家庄镇卫生院以及河北村卫生所、罗圈沟村卫生所、北马圈村卫生所和汪家庄村卫生所。

  20xx年全区农村孕产妇 261人,住院分娩补助 126 人,补助金额 5.04 万元,补助完成率为 84 %。叶酸发放 224 人, 1295 瓶,完成率为107.58%。全县孕产妇急救中心接诊0人,抢救成功 0人。全县“降消”项目培训 70 人,选送参加市级进修 2 人。各镇情况:营子镇卫生院住院分娩补助14人,补助金额 0.56万元,叶酸发放 90 人, 535 瓶;汪家庄镇卫生院叶酸发放 42 人, 240 瓶;寿王坟镇卫生院叶酸发放 39 人, 226瓶;北马圈镇卫生院叶酸发放 42 人, 228 瓶;区保健站叶酸发放 11 人, 66 瓶。

  20xx年1-5月份全区农村孕产妇 60 人,住院分娩补助81人,(包括20xx年未补助人员),补助金额 3.24 万元。叶酸发放 141人, 715 瓶。各镇情况:营子镇卫生院住院分娩补助2人,补助金额 0.08万元,叶酸发放 43 人, 237 瓶;汪家庄镇卫生院叶酸发放 24 人, 135 瓶;寿王坟镇卫生院叶酸发放 33 人, 187瓶;北马圈镇卫生院叶酸发放 28 人, 83 瓶;区保健站叶酸发放 13 人, 73 瓶。

  二、主要做法

  组织管理方面: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并展开工作。制定各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和总结。制定本地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限价标准,制定本地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规范及补助流程,制定了本地区叶酸发放流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开展项目活动,有详细记录,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包括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与流程;叶酸药品与发放管理、信息管理及健康教育宣传制度等)。

  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及省级经费足额、及时从县财政到达项目使用单位,住院补助资金专人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无挤占、平调、挪用(降消资金也与支付中心做好协调工作),各项财务单据保存完整。

  20xx年项目资金使用: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市级拨付资金18.74万元,补助5.04万元。2、降消项目: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925万元。其中用于培训经费3万元;社会宣传经费1万元;健康教育经费0.5万元;驻县蹲点专家经费补助1.425万元(驻县蹲点专家对基层培训每县1万元、驻县蹲点专家每人交通补助250元、补助经费每人4000元)。

  20xx年市级项目资金到位时间 20xx年12月 ,到位资金 7.36万元,县级财政拨到项目单位资金时间 20xx年12月 ,到位资金7.36万元元。

  人员培训及进修:开展区、镇、村三级管理人员、妇幼及产科人员技术培训。根据省降消项目培训内容要求,逐级培训。分别于3月、12月各培训一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目标、各级管理职责、实施方案、经费管理、转诊急救网络的建立、监督及协调等。

  二是业务人员培训。对区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镇卫生院助产人员培训,原则上轮训一遍,内容主要包括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规范,以提高产科急救能力,同时培训正常产科处理、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及转诊过程中基本急救技能等,培训时间4天以上。对各村保健员(村医)重点培训项目目标、内容,让其了解项目内容,搞好宣传,协助做好高危产妇的转诊。临床进修人员以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操作规范、转诊过程中基本急救技能以及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等。

  健康教育宣传:健康教育。制定全区“降消”项目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大“降消”项目宣传力度。

  1、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举办“孕妇学校”、“家长学校”进行健康知识的传播;

  3、编写语言通俗、图文并茂的健康教育读本,发放至孕妇和家庭成员,广泛宣传孕期保健和住院分娩的好处;

  4、因地制宜制作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知识宣传画,张贴于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区级医疗保健机构和公共场所,使群众了解有关孕产期保健知识,提高妇幼保健服务的能力。

  5、充分利用电视,制作生活小百科宣传材料,广泛宣传孕产妇及儿童保健知识,使广大妇女儿童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信息管理:制定了区妇幼卫生综合项目信息管理工作规范,

  指派区保健站信息科长黄艳红专门负责信息工作,建立了项目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包括信息报告、质量控制、信息安全制度。信息上报及时,审核认真。各项原始资料、个案登记表和汇总报表记录完整,保存完好,归档整齐。

  档案管理:基本上规范管理各种档案资料,镇村级档案管理工作正在整改中。

  孕产妇抢救中心及绿色通道建设情况:建立健全抢救中心各项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及专家,有可行的、明确的呼救、运转、抢救运作程序,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专用的孕产妇急救电话120、5017758,备有处于功能状态的救护车,救护车内设备和急救药品完善,5分钟内出车。危重症急救中心.设置布局合理,出入通畅,固定人员达到70%,值班医师能胜任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急救设备包括呼吸机、监护仪、氧气瓶、吸引器、产包、气管插管和静脉切开包等急救药品≥20种。

  降消项目驻县专家蹲点情况:有年度工作计划,包括产科管理、业务培训、对项目工作督导及业务指导、下乡时间安排等方面内容。但由于特殊原因,专家于20xx年5月下旬来我区督导三天,分别对承德市第六医院孕产妇急救中心、各镇及每个镇的一个村进行了培训指导。

  三、存在的问题

  1、 档案管理不规范。

  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不到位,尤其是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更是不完善,产后访视不及时,有的根本不访视。

  3、 基层报表普遍存在着漏项问题。

  四、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 规范档案管理,派专人督导协助管理各种资料归档。

  2、 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6月份组织全区镇以上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去承德县学习,从而扎实系统的推进我区妇幼保健工作。

  3、 培训基层报表填写,做出各种报表样本,减少错漏报现象。

证明自查报告2

  根据国卫办妇幼发〔20xx〕4号文件要求,我院组织人员按相关要求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我院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了XXX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制度上对出生医学证明开具的地点、备份、证章管理、交接工作、自查工作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我院设有独立的医学出生证明发放室,设在行政办公区四楼,行政办公区有独立的防盗网,门及窗防盗网,由保安负责大门的管理。发放室的门、窗均装有不锈钢防盗网,门外装有监控摄像头以杜绝安全隐患;发放医学证明的电脑妥善保管相关资料,每月备份一次;证章分开管理,专人专柜,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由XXX管理,印章由XXX管理,持章人每次对相关信息审核后方可用章。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遇到问题及时向上级医院XX医院请示,定期向上级领导、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二、做好证件发放、签发、库存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证件出入库登记,做到实时登记,随时掌握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签发和库存情况。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证件的发放和签发,库存人员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负责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由专人录入专门的系统再进行打印,留存有证件存根并做好登记。库存人员负责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

  明》,专柜专锁保管,存放环境整洁,温度和湿度适中。

  三、规范业务流程。

  按《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要求规范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做好《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工作。《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由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后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并留有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由领证人填写和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签发人员电脑录入资料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并做好存根保留和首次签发登记。对于换发或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业务,签发人员对其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换发或补发要求的,按照换发或补发的程序和要求,资料准备齐全,经由XX医院办理换发或补发。

  四、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

  医院有针对性地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通过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相关通知等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对证件损毁、丢失、制假、用假、贩假事件的监察能力,防止失职渎职事件的发生。

  五、定期报告。

  制定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领导、上级医院、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每周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签发、库存情况进行统计,向本院《出生医学证明》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签名确认;每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进

  行统计并登记,每季度以报表形式上交卫生局;在平时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业务流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博爱医院请示,确认后再办理,避免错漏。

  六、加强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工作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由医院内部组成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及使用情况,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情况,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以及了解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外部监督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受委托机构及相关专家等组成检查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纠正。

  XXXXX医院

  20xx年8月24日

证明自查报告3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规范其领取、发放、登记等工作,我院根据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逐步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化。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 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组织

  为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管理第一责任人,医务科专管人员具体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等日常工作等日常管理体系。确保了《出生医学证明》的规范管理。

  二、 加强了《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1、领取:医务科专管人员在卫生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出具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件,当场审验数量、质量核对无误后领取、入库并做好登记,包括领取时间、数量、证件起始编码 ,经2人核对后签字确认。

  2、保管:《出生医学证明》证件由医务科专人(XXX)负责管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严格核对信息,控制废证率,确认无误后按流程签发,并做好发放登记。

  3、档案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材料按照永久保存档案的管理要求妥善保存。定期对存储证明和存根进行检查,发现潮湿、破损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证明清洁、完整。出生医学证明出现被盗、丢失、损毁等情况立即报告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

  4、信息管理:认真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报告工作,每月28日前将本月《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情况网报至区卫生局,每年上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年度统计表。

  5、首次签发:我院只负责在本机构内出生的婴儿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非本机构出生一律不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时,按号码顺序开具,所有项目填写齐全、内容准确、字迹清晰、签名正规、严禁涂改。

  签发证明时如实填写分娩信息,患者或家属出具相关材料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人员查验婴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确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各联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将正本、副本交给申领人,存根及相关证明材料(生育证、首次签发登记表)存档,永久保存。

  6、补发:因遗失需申请补发者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我院内出生的婴儿,我院没有补发资格,我院只负责查验核对首次签发时存底档案并出具证明材料。患者携带相关补发材料到区卫生局相关部门补发。

  7、换发与报废: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因变更姓名、父母信息需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时,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相关证明材料、法定鉴定机构亲子鉴定证明。

  因签发后私自拆切、涂改副页的,需提供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未上户口证明,医务科核实后给予换发,仍按照首次签发存底信息换发。

  因签发人员书写错误未签发的或在存储、发放过程中毁损、遗失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属于废证,我院做好数量、编号及原因的登记并移交至区卫生局处理。

  8、实行证、章分离管理,专人专柜保管并上锁。

  三、20xx-20xx年度申领及发放情况

  20xx年共发放99张,因私自拆切、涂改共换发2张,废证0张,出具遗失出生证补发证明7人次。合计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01张。20xx年11月12日我院申领《出生医学证明》130份,库存10份,合计140份。

  20xx年未申领。截至20xx年7月25日,本年度共首次签发102张,书写涂改产生废证1张,换发1张,出具补发证明4人次,总共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04张。

  20xx年-20xx年共识破以假出生医学证明冒充骗取换发我院出生医学证明事件4起。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今年6月我院出现一起要求更改新生儿父母信息事件,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点规定“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更改父亲或母亲信息的”。7月15日婴儿父亲出具了亲子鉴定证明,医务科电话核实鉴定证明,给予换

  发。首次签发时产妇及家属出具身份证明,首先是经管医师核对,发证时医务科再次核对,新生儿父亲填写新生儿父母信息,因其提供的是产妇妹妹的身份证,相似度高,医务人员未能识破,导致签发成功。后因其上户口问题要求更改,婴儿父亲对当时出具假身份证明承担相应后果。

  汲取以上事件教训,在今后发放过程中,我院仍应加强身份证明核对和告知力度并要求将领证人出具的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并签字确认信息属实,永久保存。

  加强母婴保健法、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等相应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医务人员认识出具虚假证明的严重性。接生人员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时复验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填写时字迹清楚,三联信息一致,严禁涂改。医务科盖章时再次核对。

  严格证章分开管理,存放地点专柜保存并加锁。每月上报发放情况时再次认真核对库存数。加强保管,防止损坏。

  每年年底统计《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登记数并报医院,严格控制废证率。

  总之,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方面,能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使《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逐步得到了规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更加规范。

证明自查报告4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报送20xx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材料的通知》(吉卫妇社便函字[20xx]1号)要求,现就我院20xx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

  我院具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助产技术服务项目)执业许可证,建立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手册,制度健全。《出生医学证明》实行专柜管理、证章分开、专人负责,免费签发、补发、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本年度未发生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事件。

  二、《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情况

  1、有专职人员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

  2、只负责为在本院出生的婴儿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从未给本院以外出生婴儿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3、严格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要求取好婴儿的名字,出具婴儿父母的身份证、产科签发的婴儿临时出生证明,以及产妇出院结算发票。采用打印机打印方式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签名正规,严禁涂改。《出生医学证明》打印核对后,在临时出生证明和结算发票上加盖“已办理正式出生证”印章,避免重复办证。《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登记在《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本》上,并将其存根联贴在登记本背面粘贴处保存备查。

  4、本年度首次签发数2221套。

  三、《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换发与报废情况

  1、严格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换发、报废工作。为方便群众,把补发《医学出生证明》需要提交的材料印在宣传单上进行告知。补发时严格按照原出生信息给予补发,并在《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本》上注明“补发”字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经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2、《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后,原证作废,并把作废的.《出生医学证明》贴在《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本》背面粘贴处,定期进行集中报废销毁。

  3、本年度换发数24套、补发数8套、因打印或填写错误废证数130套。

  四、《出生医学证明》宣传情况

  我院在妇产科和住院部收费处设立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告示牌和流程图,《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印制了有关出生医学证明的宣传单向群众免费提供。

  五、今后努力方向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签发和监督工作,做到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改善服务态度,努力让群众满意、政府放心。

证明自查报告5

  根据20xx年妇幼卫生年报质控工作安排,11月组织专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年报质量控制,按照质控工作要求,重点对生命指标及保健指标漏报情况进行了质量控制调查。质控小组认真组织实施,整理汇总相关资料,结果汇总如下:

  一、调查样本和调查方法

  在我区16个乡镇随机抽取4个乡镇每个乡镇抽取4个村进行质量监测和漏报调查。本次调查主要是回顾性总结,查漏补缺,通过多部门、多渠道搜集、核查,确保监测数据来源准确、真实。质控内容详见附表。

  二、质量控制结果

  结果:本次质控调查中,活产上报155漏报10例多报5例,漏报率为6.20%、儿童死亡漏上报2例漏报0例,漏报率为0% 。孕产妇系统管理上报155例漏报10例多报5例漏报率为6.2%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上报708例,漏报10例,多报8例,漏报率为1.4% 、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上报1412例漏报13例多报7例漏报率为0.9%、分析:主要原因是在统计上报中统计时限不以致、信息反馈不及时,导致多报或漏报。

  三、存在问题原因

  1、20xx年妇幼卫生年报质量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医疗卫生单位对妇幼卫生统计工作不够重视,主管人员责任心不强,对数据收集整理把关不严,以致报表中存在漏报问题。

  2、由于基层妇幼人员更换频繁,妇幼卫生统计工作培训不连续,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报表质量。

  3、部分妇幼卫生统计人员业务知识缺乏,不注重自身学习,工作能力不强

  4、人口的流动性越来越大统计工作难度加大。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学习,尤其是妇幼卫生统计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妇幼卫生年报质量,并定期做好查漏质控工作。

  2、各医疗单位应制定流动人口管理措施,使其享有基本的保健管理,把流动人口纳入本辖区内日常保健服务工作中,并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

  3、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确保数据来源准确真实。

  4、加强乡、村级妇幼卫生信息统计人员培训,保证其工作时间,努力提高妇幼卫生统计工作质量。

证明自查报告6

  根据安庆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县卫计委要求,县妇幼保健院于20xx年xx月xx-xx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县境内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督导。内容主要是: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放、证章分离管理、机构内出生证明的发放、软件信息、季度分配表、出入库登记、废证的产生与处置等各项内容。

  从督导工作来看,我县多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发放管理工作基本达到省市卫计委要求。部分县级及乡镇医疗机构存在未严格做到证章分开,父母身份证复印仅一面,废证及换发证工作不规范,季度分配表填写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等不足之处,已督促其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进行整改。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人生第一证,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申报户籍并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自20xx年xx月xx日起院外分娩补证一律按要求提供经省卫计委推荐的11家司法鉴定机构之一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方可发放;同时要加强空白证明的保管工作,做到专人专柜上锁保管,建议有条件的单位使用保险箱管理,严禁在未发放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证明自查报告7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卫管办:

  为掌握了解各地卫生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加快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度,经研究,定于6月中下旬开展全市卫生民生工程工作检查。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一并检查,现将有关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全面了解卫生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掌握各县区新农合运行、大病保险工作进展,以及新农合基金监管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两管”率、健康档案、慢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等项目实施情况、历年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20xx年清算、20xx年预拨等情况,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情况。

  (二)检查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情况。

  二、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采取工作座谈、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

  (一)座谈了解新农合运行情况及大病保险实施进展,了解新农合基金支出及监管情况;

  (二)现场检查县区妇幼保健所(院),随机抽查1所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1所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县、乡、村三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数据、年报数据进行核实、考核评价。(详见附件1)

  (三)各县区要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自查工作,自查要覆盖到所有管理和签发机构。本次现场抽查有关管理机构、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民营助产机构。(详见附件2)

  (四)查阅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有关资料及救治经费拨付情况(详见附件4)。

  (五)了解20xx年第一季度妇幼专项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人员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人员

  第一组

  组长:杨阳

  成员:储长山童庆好程志刚卫平复 袁红艳

  李银楠(女)

  被检查县区:金安区霍山县金寨县寿县

  联络员:程志刚,联系电话:

  第二组

  组长:何曙春

  成员:程立曹勇高志文 彭春燕(女) 石勇(女)

  被检查县区:裕安区舒城县霍邱县叶集区

  联络员:程立,联系电话:

  (二)检查时间:20xx年6月16日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检查时间1天。请各地做好迎接检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形成文字汇报材料,现场检查时简要汇报;

  (二)各地要完成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和附件3登记表交检查组;

  (三)所有检查人员要严格掌握标准,统一尺度,务求实效。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现场检查时,各地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馈赠礼品;

  (四)此次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单项民生工程考核。

证明自查报告8

  永年县的《出生医学证明》工作,由永年县卫生局委托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内的事务性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这一法律证件的管理与签发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市卫生局《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和我县实际,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县卫生局妇幼科和保健院主管领导带队,对我县县、乡级医疗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工作进行了一次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我县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发放工作中还存有以下几种问题:

  一、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在检查中,我们发现有个别医疗机构为医疗机构外的婴儿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

  二、个别医疗机构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未按要求将新生儿和新生儿父、母亲的个人信息存档,《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未按要求粘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的右下方。

  三、个别医疗机构未按要求使用统一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

  针对以上问题,督导小组十分重视,经过研究,决定采用签发一批、查验一批、完全合格后给予换领空白证件的办法,同时对各医疗机构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与督导,切实做到万无一失,严肃认真的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与签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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