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

时间:2022-11-04 09:59:45 证明 我要投稿

计划生育证明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用到过证明吧,证明是用可靠的证据证明有关人员或事实的真实情况的凭证。那么拟定证明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计划生育证明,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计划生育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1

  计划生育婚育情况证明(当事人)

  说明:

  1、 无论是初婚或者再婚夫妻,在证明中必须详细反映其婚姻变动、生育及子女存活情况。

  2、 对于被收养的子女;在证明中必须详细反映是否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被收养子女是否存在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姊妹等情况。

  3、 对于重庆市的,由村、乡两级计生部门盖章:重庆市外的,由村、乡、县三级计生部盖章。

  4、 前来办理证明的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并在办件人申明众签名捺印。

计划生育证明2

  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计划生育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具体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五)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

  办计划生育证明的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1、申请人领取《XX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申请人填写《XX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上面要真实填写自己的资料,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形不用填写配偶资料。不需要填写配偶那一栏。有配偶的话,必须要填写,且双方都要签名。

  3、寄回去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如果申请人是已婚的话,也要寄回去给申请人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4、送XX各区(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并出具证明。去XX各区的人口计生办审核的时候,要同时带上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结婚证(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④XX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未婚人士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未婚计划生育证明;就是国家计生委统一颁发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开证明。20xx年,国家卫计委已经全面推开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有了电子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在外出时就无需再携带纸质证明,对流动人口来说非常方便。

  那未婚人士到底应该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申请流程如下: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

  (2)结婚证(已婚的)。

  为方便群众,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代当事人办理婚育证明。

  2、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并核实有关情况。

  3、对材料齐全、经核实无误的,及时办理;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核实后并及时办理;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办理证明所需全部材料。

计划生育证明3

  兹有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为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法生育一胎男孩/女孩,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特此证明。

  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计划生育证明4

  本人____,性别:男,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与____,性别:女,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为初婚。我与____至今未曾生育。

  本人承诺以上均为事实,若承诺与事实不符,愿承担法律责任,与单位无关。

  承诺人签字:____(手印)

  承诺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生育证明5

社区居委会

  本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户籍在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与____登记结婚,属再婚。我们夫妻共生育过____个子女,分别如下:

  我们保证,上述情况属实,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我们承诺,如果日后发现有虚报计划生育情况,提供虚假证明,自愿接受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处理。

  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生育证明6

  一、生育登记备案对象、机构

  凡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拟在深圳市怀孕、生育子女的,应在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登记备案手续,并凭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到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接受产前检查或生育,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暂住证或居住证;

  (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女方户籍地办理)或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女方近期(三个月内)孕检证明;

  (四)办理二孩生育登记备案的,还需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批准的二孩生育证及二孩审批表;无二孩生育证及二孩审批表的,需提供户籍地社区(村、居委)、乡(镇、街道)、区(县)三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户籍地二孩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证明;

  (五)属下列情形的,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一孩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原农业人口生育二孩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3、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并根据核实部门要求带小孩目测;

  4、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5、其他情况生育二孩的,提供生育时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生育政策文件,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三、办理一孩生育登记程序

  (一)本省户籍育龄妇女应在怀孕后三个月内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在认真核实本人婚育状况后,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应及时在其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一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栏目内加注“符合政策生育壹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二)外省户籍育龄妇女应在怀孕后三个月内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在认真核实本人婚育状况后,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应及时在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目内加注“符合政策生育壹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四、办理二孩生育登记程序

  (一)本省户籍育龄妇女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对符合广东省二孩生育政策的,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应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在申请人户籍地发放的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二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之“备注”栏目内加注“户籍地批准生育贰孩”或“符合政策生育贰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二)外省户籍育龄妇女持本制度第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对符合其户籍地生育二孩政策的,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应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在申请人户籍地发放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目内加注“户籍地批准生育贰孩”或“符合政策生育贰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五、不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处理

  在办理生育登记备案过程中,对经核实不符合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怀孕的,不予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同时还应及时与其户籍地沟通,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督促其落实补救措施。

计划生育证明7

  兹有我县xx乡(镇、街道)xxx>同志,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xx(农业或非农)户口,家住xxxx,于xxxx年xx月xx日结婚,属初婚,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符合生育一孩条件。

  特此证明!

  xx县xx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计划生育证明8

  ×××,男(女),身份证号码×××,系户籍为我村(社区)居民(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如为流动人口的:“户籍地为×省、自治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现居住在×路×号,于×年×月入住。该同志于×年×月×日与×××结婚,属初婚。

  婚前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收养)一男(女)孩,×××(孩子姓名),目前,该同志只生育(收养)了一个孩子。

  属非婚生育,已(未)缴纳社会抚养费××元。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证明出具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明:该样式适用于初婚违法生育(收养)对象。

计划生育证明9

  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现结合烟草行业实际,签订本承诺书:

  一、本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本人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确保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一)已婚育龄女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或县区)计生部门查环查孕,发现计划外怀孕的,必须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按要求收齐查环查孕证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统一上交所在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下称“计生办”)。

  (二)已婚男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将配偶的当地计生部门查环查孕证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收齐后,统一将证明复印件上交单位计生办。

  (三)员工在领取结婚证二个月内到单位计生办备案。

  (四)员工持合法生育证明,怀孕后应将证明复印件上报部门负责人并交单位计生办备案。

  三、员工在****内部工作调动的,计生责任与义务在部门间作相应调整。

  四、本人将主动按当地计生部门的要求配合其管理自有房屋承租(借)人的计划生育,若出现违反计生政策的,本人负全责。

  五、本人如不认真落实前述条款之规定,造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本人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六、本承诺书壹式叁份,所在单位、所在部门、员工本人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部门负责人签名: 员工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计划生育证明10

  计划生育证明的提法不够规范,因为每个单位或部门要求的以及相关单位开具的证明名称、文本、格式及效力都不同。根据“户口网”的经验总结,需要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可能涉及到以下证明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证书格式,是指新婚夫妇准备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在居住地计生部门办理的准生证,现在都统称为《服务证》。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证书格式,是指流动人口从户籍地流出时,年龄在17-49岁之间的育龄妇女所须持有的证明,上面注明本人的详细婚姻及生育情况,由户籍地政府和计生部门办理。

  3、未婚未育证明:文件格式,用来证明本人仍处于未婚未育状态,一般由户籍地计生部门盖章出具,民政局也能出具“未婚证明”。

  适用范围

  以上各类计划生育证明由于办理的单位不同,其使用情况也不同。其中第3类的“未婚未育证明”与户口档案业务有着直接的联系,但是因出具单位的差异,具体适用范围也有区别。

  1、计生部门的“未婚未育证明”:适用于户口迁移、办理计生证等。

  2、民政局的“未婚证明”:适用于购房贷款提交的申请材料等,多数省份只开“无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11

  兹有我单位xxx,性别xx,民族xxx,出生日期20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已婚,于日期20xx年xx月xx日,生育一男(女)。该同志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计划生育证明12

  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

  (生育保险诊疗服务机构):

  兹有我单位同志(已婚未育、已婚已育),经核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同意实行(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输精管结扎、输卵管结扎、人工流产、引产)手术。请接洽。

  单位(章)

  年 月 日

  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

  (生育保险诊疗服务机构):

  兹有我单位同志(已婚未育、已婚已育),经核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同意实行(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输精管结扎、输卵管结扎、人工流产、引产)手术。请接洽。

  单位(章)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证明13

  兹有我单位xxx,男,20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非农户口,于20xx年xx月xx日结婚,属初婚,配偶xxx,女,20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非农户口。现暂无子女,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计划生育证明14

  兹有我单位职工某某,男,出生日期:20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与配偶XXX,女,出生日期:20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系(初,再)婚、未育、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单位盖章

  20xx年12月xx日

计划生育证明15

  兹有(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20xx年12月xx日)。

  子女姓名:①(性别:男,女;出生日期:20xx年12月xx日),出生证号:,准生证号:;

  ②(性别:男,女;出生日期:20xx年12月xx日),出生证号:,准生证号:。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单位名称:

  20xx年12月xx日

【计划生育证明】相关文章:

计划生育证明模板08-24

计划生育证明9篇07-16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范文08-03

计划生育保证书07-11

单身证明证明书08-09

三级证明贫困证明05-20

收入证明09-01

离职证明08-29

英文的证明08-27

未婚证明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