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离职的证明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证明吧,证明是具有证明特定事件效力的文件。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证明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离职的证明,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职的证明1
书写格式
离职证明(居中对齐)
兹有***(姓名)同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公司无关。
特此证明
****公司单位(盖章)或人事章
****年**月**日
离职原因
1、本人离职的理由:希望在贸易方面,能获得更广泛的经验。
2、本人离职原因,是希望在广告业方面发展。
3、我为照顾住在远地的年老母亲,而申请辞职。
4、本人离职的理由是这样:本人深知无升迁的`机会。
5、由于希望获得更高的职位负更多的责任,而离开现职。
6、可简单写因个人原因,无需详细展开毕竟这是隐私。
注意事项
1、开离职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2、开离职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离职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或者人事章。
离职的证明2
这个和现在试用的单位协商。理论上你现在在这个公司已经入职,就是现在的公司给你开离职证明。但是你现在的公司如果没有给你办入职,比如档案什么的都没什么操作,你的离职证明又还找得到,是可以退给你的。你反正应该拿到一个离职证明,但不一定是之前的。
可以让人事部门给你开局一张人事部盖章的单字
上面可以是格式的可以是手写的,需要有人的名字,来的`时间,走的时间,简单原因描述就可以了
法律上并没有说试用期不用给离职证明埃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离职,无论是否试用期,作为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离职证明,这是法定义务和责任,离职证明《试用期离职证明》。如果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如果没有办保险的话,那么离职证明并不重要,并不影响你和下一家公司的工作关系。离职证明对已经签订正式合同的比较重要,说明离职手续已办。
要是为了证明工作经验的话,面试的时候你可以你可以通过一些你工作的情况证明。
法律尚无明确规定,一般做法是离职就应当给证明的。
试用期离职如需要开离职证明的话,建议写明起止时间。XXX员工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我公司任职,自X年X月X日起与我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自确定劳动用工之日起,一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当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离职需签订离职协议。这些和试用期没有关系的。
离职的证明3
xx先生/女士/小姐:
兹证明xx(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号:xx)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关系等情况未出现争议纠纷,未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因违法受到本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
特此证明。
xxx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离职的证明4
兹证明xx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xxxxx )于20xx年月xx日入职,担任我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至20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终止原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因未签订相关《竞业禁止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xxx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月日
离职的证明5
一、一个定性:离职证明的法律属性
如何给离职证明进行法律上的定性?属于合同义务还是属于后合同义务?抑或是属于附随义务?笔者认为,离职证明的立法本意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一项附随义务。附随义务的典型特征是不属于合同内容,但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必须履行。离职证明显然属于附随义务。这一属性,决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无论是协商解除还是单方解除,还是劳动合同终止均需要依法出具。
二、两种责任:未出具离职证明的法律责任
附随义务也是法定义务,违反法定义务当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89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出具离职证明的,需承担两种责任:一是行政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二是赔偿责任,即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三大功能:离职证明的作用和价值
第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完离职手续的证明。这是离职证明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功能。因为劳动关系解除和终止只涉及到劳资双方之间,具有相对性或一定的私密性,缺少一定程度的公开和公示。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一方面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终结劳动关系的明确证据,另一方面也是对其他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公示。
第二,劳动者转移社保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证明和必要材料。根据失业保险相关立法规定,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同时,还要进行失业保险报备或登记,劳动者再凭离职证明申领失业金。实务中,大部分与离职证明有关的争议,都是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出具离职证明而导致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进而要求单位赔偿的争议。
第三,离职证明还有一个附带功能就是工作经验的证明。离职证明一定程度上能佐证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岗位及相关工作经历,而上述信息对该劳动者的再就业能起到辅助证明作用,无论是新的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个人,都可以利用离职证明进行相应的佐证。
四、四项内容(必备项):
1、必备项,即上述四大项内容的写法
值得注意的是,离职证明出具的对象是其他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故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写开具证明的具体日期,并加盖公司公章。
2、工作年限或在职时间不能随意填写
有时候劳动者基于增加工作经验或其他原因的考虑,要求单位多写在职时间或工作年限,此后却因各种原因导致争议,从而对单位不利。
3、关于离职原因是否要写以及如何填写的问题
实务中,关于离职证明中的离职原因问题有三种典型的观点或操作模式:第一,不写离职原因;第二,按照单位的意思写离职原因;第三,按劳动者的意思写离职原因。事实上,立法规定不需要写离职原因,因为离职证明的立法本意是为了证明劳动关系终结,而非证明劳动关系因何种原因而终结。所以,离职原因是可备项,如果要写离职原因,就应该如实填写,不能按照劳动者的'意愿随意填写,否则,有法律风险。
同样,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填写劳动者的离职原因,特别是劳动者严重违规,且违规行为是有违道德标准的“不光彩”行为时(实践中,通常称为“污点材料”),即使是事实也不能填写,我们暂且称之为禁止项。有很多HR从业人员不理解为何不能如实填写劳动者严重违规的离职原因。笔者认为,除了立法规定的四项内容和离职证明的本质功能两个原因外,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劳动者的就业权或择业自主权受法律优先保护。离职证明中如果有“污点资料”,则必然会影响劳动者的再就业,从而影响其劳动力的再生产及其家庭生活,最终会影响社会和谐。
离职的证明6
兹有xx于xxx年xx月xx日至xxx年xx月xx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xx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xxx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司无关。特此证明。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的证明7
离职证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个人______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名称(加盖公章)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职的证明8
兹证明xx自x 人、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部门xx岗位,至xx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xxxx”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离职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离职的证明9
兹证明_____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单位______职务,在职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离职的证明10
姓名:xx,男,身份证号码:xxx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部xx一职,至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一年间工作良好无不良表现。经公司慎重思考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特此证明。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的证明11
兹有xxx(姓名)同志于年xx月xx日至年xx月xx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xxx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x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公司无关。
特此证明
公司单位(盖章)或人事章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的证明12
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离职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离职的证明13
兹证明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xx-x年01月01日至2xx-x年07月31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xx-x年07月31日
离职的证明14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离职人:
日期:
离职的证明15
兹证明xxx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xxxxxxxxxxxx部门职员,在职时间为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xxxxxxxxxxxxxxxxxx(加盖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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