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1-10-31 13:17:20 制度 我要投稿

财务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财务管理制度(15篇)

财务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使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化,严肃财务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财务管理。

  3、责任人:

  总经理、财务部经理。

  4、正文:

  4.1总则

  4.1.1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的有关财经纪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4.1.2本制度包括董事会、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财务部门工作职责、会计核算原则、资金管理、结算账款管理、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营业收入及营业外收支管理、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公布、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及附则。

  4.2董事会财务管理职责

  4.2.1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控制投资规模和方向,审核公司重大资产处理。

  4.2.2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2.3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可行性研发项目。

  4.2.4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财务事项。

  4.3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

  4.3.1遵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税收、金融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组织好生产经营,力争股东资产保值增值。

  4.3.2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对公司保存和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担负责任。

  4.3.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检查,督促财务部门配合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4.3.4总经理对公司财务预算全面负责,审核财务预算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预算,年度终了向董事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决算情况对预算执行单位进行考核。

  4.4财务部门工作职责

  4.4.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财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4.4.2编制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并实施财务控制。

  4.4.2.1财务预算按年度编制,包括业务预算(采购、销售、生产、期间费用等)、资本预算(固定资产投资、权益性资本投资、债券投资等)和筹资预算。

  4.4.2.2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负责作出财务决算,上报总经理。

  4.4.2.3财务部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查、报告、监督执行等具体工作,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实施财务控制。各职能部门及各业务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4.4.3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4.4.4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严格审查每笔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对不符合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要坚持原则,拒绝支付;

  4.4.5财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和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对取得的原始凭证,要认真审核,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记载有关账簿;

  4.4.6财务人员要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

  4.4.7财务经理应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加强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准确掌握公司资金分布及资金需求动态,搞好资金平衡调度,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4.8按月及时、准确、真实地编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向外报送财务报表;

  4.4.9做好每月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分析工作,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为公司决策提供财务依据。

  4.5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4.5.1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5.2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按应收款项的3‰计提,如需计提特别坏账,应由董事会审批决定。

  4.5.3存货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

  4.5.4公司的对外投资控股权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控股权在20%以上(含20%)的,采用权益法核算。股权在50%以上或根据重要性原则对具有实际控股权的要合并报表。

  4.6资金的管理

  4.6.1现金的管理

  4.6.1.1公司出纳与会计的职责必须分开,不能由一人兼任;

  4.6.1.2公司的一切现金收支必须归集到财务部门核算和管理,各项支出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现金收入后及时送存银行,严禁坐支现金和白条抵库;

  4.6.1.3公司库存现金一般不得超过5000元,现金出纳员要确保库存现金每日账实相符;

  4.6.1.4每次提取备用金1万元以内(含1万元)须由财务经理批准;超过1万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银行存款的管理

  4.6.2.1遵循国家关于银行结算的有关规章制度;

  4.6.2.2新增银行账户必须事前由财务部经理提出申请,由主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开设;

  4.6.2.3公司设立的银行账户只限于基本帐户和一般帐户,专用帐户用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资金结算及资金调拨;

  4.6.2.4正常业务支出的支票领用,都必须有经核准的发票或其他必要的凭证,支票上必须有金额且与应付凭证金额一致,所有已经签发的支票,应于当日及时记入银行存款日记账中,并定期与应付款或其他总分类账借方进行核对,每次支票领用金额1万元以内(含1万元)须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批准;超过1万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5开户银行间资金调拨需由经办人填制支票领用审批单,详细说明资金调拨的理由,经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批准;1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和调拨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6财务部对所有银行支出凭据应认真审核有关内容,严格执行经办人、审批人“双签字”制度,做到单证齐全、手续完备;

  4.6.2.7公司的银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一律由财务部统一向银行购买、统一保管、统一发放,发放时必须做好完整的领用、注销记录;对领用期限超过十天以上的,应及时查明原因,督促经办人员及时注销。作废银行支票必须注明“作废”字样单独保管;

  4.6.2.8银行票据一般不得背书转让,如有特殊需要,背书必须由专人进行登记,由财务经理提出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6.2.9财务部必须加强银行未达账项的管理;银行调节表应于月度终了后十日内编出,并积极予以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4.6.3银行贷款及融资的管理

  4.6.3.1银行贷款卡必须由财务经理保管,如需办理贷款、还款手续,经办人应要求银行逐笔登记、注销,财务经理及时检查并与银行进行核对;

  4.6.3.2银行贷款按公司规定的筹资权限实行逐笔审批制度,所有贷款由财务经理提出申请,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并逐月报董事会备案;

  4.6.3.3所有对外融资一律由董事会批准;

  4.6.3.4无特殊情况,公司一般不得对外担保,如确需,公司必须要充分了解对方单位的资信,经济效益及偿债能力等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

  4.7结算账款的管理

  4.7.1认真审核结算单据,检查结算手续是否完备、真实,单据是否齐全。对于未认真核实而造成的多付或重付款项,应立即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7.2财务部应对有关业务单位的往来结算账款定期进行核对和清理工作,所有往来户由财务部与业务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并编制“往来账户调整表”;财务部每年不定期与终端客户直接核对至少一次。

  4.7.3发生采购时,由经办人员提出采购申请,由主管副总签字审核批准:采购金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报总经理批准。

  4.7.4公司确认发生坏账时,必须由经办人员提出书面申请,认真查找原因,分清责任,经财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发生1万元以上的坏账损失时,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

  4.8固定资产及其它资产管理

  4.8.1500元以上的资产称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取得按原始价值计价。

  4.8.2固定资产折旧原则上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为其原值的3%。

  4.8.3固定资产的购置均须经主管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4.8.4固定资产的处理包括购置、出售、报废、毁坏损失等(均为1万元以上)须经主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4.8.5固定资产应设置明细账核算,定期与行政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卡账和实物进行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

  4.8.6无形资产以历史成本或评估价值入账,并按收益期等额摊销计入成本;不能确定收益期的按5年摊销。

  4.9成本、费用的管理

  4.9.1财务部应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合理计提有关费用。

  4.9.2发生的所有费用必须先由财务经理签署意见(单笔5000元以上的费用需报备主管副总),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行政文件规定的费用报销标准进行审核,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报销。

  4.9.3差旅费报销:按公司制定的《市场人员费用报销办法》执行。

  4.9.4财务部必须按收入与成本、费用相匹配的原则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如实反映本期损益。

  4.9.5研发费用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严格按预算执行。

  4.10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支的管理

  4.10.1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4.10.2公司应当合理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账,并及时结转相应的成本。发生销售退回、销售折让与折扣,应及时对有关销售科目予以调整。

  4.10.3营业外收入是指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及变卖收益、罚款收入、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及变卖损失,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因遭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非正常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款),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4.11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管理

  4.11.1公司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等项目构成。

  4.11.2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弥补不足的,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4.11.3公司纳税所得税以利润总额为基数。

  4.11.4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4.11.4.1弥补前五年的亏损;

  4.11.4.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4.11.4.3提取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

  4.11.4.4提取任意公积金,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4.11.4.5支付股东股利。

  4.11.5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经董事会批准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时,以转增后留存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少于注册资本25%为限。

  4.11.6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分配方案应经董事会批准。

  4.12财务报告的编制

  4.12.1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4.12.2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4.12.3年度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同时提供下一会计年度的预测报告。

  4.12.4财务报告的公布

  4.12.4.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在编制完成后15日内送交各股东。

  4.12.4.2公司于每月结束后15日内向董事会提交月结束财务报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向董事会提交季度财务报告、季度经营总结分析报告。该类财务文件包括库存清单、应收帐款、固定资产、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明细表等事项。

  4.13财务电算化管理

  4.13.1财务部电脑操作人员应按相应的权限操作会计软件,并定期与软件供应商联系,做好软件的系统维护工作。对于数据资料,在核对相符后,每日、每月要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4.13.2财务部门应严格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伪税控设备,实行发票和IC卡分人管理。开票工作必须由持证人员负责,其它人员严禁使用。

  4.13.3年度终了,由财务经理统一保管备份数据。

  4.14财务档案管理

  4.14.1公司必须保证财务档案的存放空间及安全可靠,财务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财务部应指定专人保管财务档案,建立健全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非本部门人员查阅档案,必须要征得总经理同意,档案保管人必须要做好登记工作。

  4.14.2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4.15财务数据、资料、方针均属公司重大机密,未经授权,各级人员不得对外公布,亦不得在公司内外传播。

财务管理制度2

  一、管理原则

  机关财务管理实行“两统两分”的原则,即统一管理、分类记账、分级把关、统一审批。凡财政拨付的经费、专项资金以及各项预算内外资金一律纳入机关账户,由机关财务统一管理。并按照不同的资金来源,进行分类记账,区别资金性质用途分别支出,按制度规定的职责权限进行分级把关,最后由局领导统一签批。

  二、审批程序

  机关的正常经费开支,按下列程序审批:经办人签字,办公室财务人员票据审核,主任把关,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属专项开支的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把关后,再按上述程序逐级审批;属于购置大额固定资产开支或非正常开支,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三、借款规定

  因公外出借款,1000元以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1000元以上由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

  四、经费开支

  (一)差旅费开支

  严格因公外出告知报告程序。局长外出要告知办公室;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外出要报告局长;科长(主任)外出要报告主管局长;副科长、科员外出要报告科长(主任),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出,否则机关财务一律不予报销费用。特殊情况,事后要主动汇报。国内出差需乘飞机者,须经局长批准。

  (二)办公用品购置与管理

  机关购置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由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列出计划,填写《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购置审批单》,经办公室主任把关,主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大项物品购置,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凡各科室未经批准自行购买办公用品,财务一律不予报销。所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交保管人员查收后,双方在购置发票和入库清单上签字,按审批程序报账。严格办公用品发放领用制度。建立实物库存账,实行办公用品领用签字手续,每半年清仓查库一次,并公布办公用品购置、发放情况。

  (三)文印费开支

  各科室起的文稿原则上由起草科室自己打印,特急情况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可由打字员帮助或外出打印。复印资料须在办公室统一登记后方可到复印室复印。

  (四)招待费开支

  机关一切公务接待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格经分管机关的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按照对口陪餐、统一标准的原则,统一安排。凡未经批准自行接待的,办公室一律不负责结算。

  (五)电话费开支

  本着“节约开支,不影响工作”的原则,根据工作业务量的大小,核实各科室的话费定额。节余留用,超支自负。机关所有办公电话话费结算,

  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对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住宅电话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实行定额补贴。

  (六)机关车辆费用支出

  1、车辆在市内实行定点凭办公室开据的加油卡,实行“三联单”,分别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司机和加油站三方签字,每月累计耗油,由办公室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签批结账。单车耗油量每月公布一次。

  2、车辆保险由办公室提出意见,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3、车辆维修:车辆一律实行定点维修。报1000元以下的小修须报主管局长审批。车辆大修必须由修理厂做出预算,报局长研究批准。汽车维修费发票连同用料清单,由修车方和司机签字,经办公室主管主任审核后,再按程序审批。

  (七)其他开支

  1、由办公室提出意见,经主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2、本局干部职工因病住院或直系亲属去世,按规定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慰问品,并组织有关人员表示慰问。

  (八)物业管理

  1、基建维修。投资30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报主管财务的局领导批准后实施。凡投资3000元以上的基建维修、装修项目,先由办公室提出方案,经局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施工。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等大项开支,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按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中标者,签定合同,按合同办理。

  2、国有资产的出租、转移、变卖处理,由办公室提出方案,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其收入按相关财务制度处理。

  3、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帐,对办公、桌椅、文件柜、空调、彩电、音响固定资产,逐人逐室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建帐,帐物相符。对给各房间配备的办公用品,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办公室存档,一份由使用人签字,谁使用谁负责,行政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丢失由使用人赔偿。

  五、财务预算和财务公开

  每年年初、年末,办公室财务人员要编制出全年的财务预、决算表,并定期写出财务分析报送有关领导。为使局领导及时了解机关财务收支状况,增加财务工作透明度,实行机关财务月报制度,由办公室财务每月初将上月经费支出情况报送局长和分管局长。每半年向领导班子通报一次机关财务收支情况。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定期按指定的方式和范围公开。

财务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做到有计划支出,确保学校经费收支平衡,为学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特制订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校委会研究制定出学校全年经费支出计划,会计根据计划负责编制学校经费预算,预算起草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经计财科下达批复后,按规定执行。财务室要做好月报、年报工作。年终由校长向全体教职工做出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坚持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审查财务账目,去除不合理的开支,严禁浪费,杜绝贪污挪用,努力把好财务关。学校财务要及时公开、公示,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对勤工俭学收支情况每月以简报的形式公示,每一学期结束组织部分教师进行财务清理,将清理情况和学期收支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公示。

  3、规范收费管理,实行财务一本账。凡是政策允许收费的项目以及代收代支项目,学校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并且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账目统一管理,各班各处室等非财务管理部门不得存放现金,坚决杜绝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禁挤占挪用贪污学校资金。对各班欠条及时公示。学期内各班欠款累计不得超过20xx元,学期放假前三天各班必须结清所有费用(含欠款),未结清者从当期绩效工资或津补贴中扣除,并取消当期评先评优资格。

  4、规范单据联签制和费用报销制。支出单据实行联签制,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至少有“四人”(经办人、分管领导、后勤副校长、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属有形资产类支出还要经实物保管员验收签字。所有支出费用的报销实行谁支出、谁报销的原则,严格杜绝在外赊购、由经营者自己到学校报销的现象。所有支出费用必须当月结清,超过期限必须说明理由,否则不予报销。

  5、对大额经费(5000元以上)或举行大型活动需要的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实行先运行后结算的办法,在支出事项或活动结束后统一结算。

  6、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账,并带回附件,签字(写明事由、两人以上签字,日期)后方可报销。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律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7、规范租用私车和差旅费的管理。如因工作需要须用私车时,应将事由、地点、人员、大致时间报校长,同意后方可用车,否则不予报销。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市外出差实行限额报销。

  8、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做到科目齐全,账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财务人员要正确行使职权,不徇私情,按制度规定把好收支关,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和白纸条。报账员要将学校所有经费存放在一张储蓄卡上,实行公私分明、钱账分开、卡与密码分人保管(即报账员持储蓄卡,后勤副校长掌握密码)。财会人员变动时,主动办好交接手续。

  9、财务人员负责做好食堂的核算记账,把食堂的收入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拨给食堂一定的周转金,所有周转金必须由后勤副校长审核签字后方能拨付。食堂采购物资的每张原始票据必须有“三人”(经办人、食堂主管、后勤副校长)签字后方可入账。所有支出票据必须在下周二前入库结账,食堂账目要做到一月一核算,一学期一结算。

  10、扶困助学资金等要及时足额发放,严禁挤占挪用。凡是上级扶困助学资金应发给学生的,要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手续健全。如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资金,学校和班级不得挤占、挪用,对学校退还给学生的费用一律由学生或学生家长到财务室当面领取。

  1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防集体财产流失。学校建立固定资产账薄,由总务主任负责登记保管,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账。因工作需要存放在个人手中的学校财产,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移交回学校。对学校固定资产每学期盘查一次,减少的固定资产要合理,且经过正常批准,切实做到账物相符,严防集体财产流失。

  12、调出人员必须结清所有账目,还清所有借用公物,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财务管理制度4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做好单位后勤保障工作,开源节流,以确保我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在每年的财政经费下达后,将经费措施及支出项目、支出数额计划向领导办公会报告,提交领导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

  二、半年时由财务负责同志及报账员将半年的收支情况、计划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向领导办公会报告,以便讨论修订支出计划,调整支出项目,增加开支的透明度。

  三、所有支出必须按局领导要求,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掌握,其他人员未经办公室领导交待安排不得擅自开支。需购置办公用品或其他公务开支的,由办公室负责人统筹安排,以便整体掌握经费支出情况。

  四、所有报销票据需经办公室负责同志签注审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票据上台照、内容(事项)、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相应内容应齐全,否则,不予报销。

  五、因应急或出差需要借取费用时,由借款人填写票据,经单位领导签注意见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照审签数额借款。事后,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履行报销手续,抽调借据。否则,借款期限超出一个月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记收利息,并予以批评处罚。

  六、坚持民主理财,增强收支透明度。办公室应厉行节约、俭朴办事。年初制定出当年的大致开支项目和支出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控制执行。

  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最新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它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中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勤俭办学方针,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为提高教育质量发展教育事业服务。

  二、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块包干、权责结合”的原则。凡学校的一切预算内、外资金和财务往来,都必须由学校统一收支,集中办理,由会计人员记入账册。不得搞帐外资金,不得私设“小金库”。重大财经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三、加强财务的计划管理,通过调查研究,校内各部门年初编制预算,由校长办公室根据收入预算情况平衡后,切块包干,作为正式预算,预算方案报会计室后有计划地控制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计划、盲目开支,年终结算,公布收支情况。

  四、健全财务指挥和监督系统:

  校长办公室会议是决定学校财务计划、经费分配指标和方案的最高权力机构,教代会是审议、监督机构。为了实行民主理财,加强财务检查和监督,组织由学校领导、教工代表、财务人员参加财务审查,并向教工报告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五、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为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应根据国家财政政策制度和财务人员的职权规定,建立和健全会计出纳制度、审批制度、经费支付报销验收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

  六、具体审批方法:

  1、工会会费用于工会有关活动,由工会主席审批。由学校拨给工会用于教师福利等经费,学校拿出标准,工会具体经办,分管财务校长审批,年终由工会会审小组审查。

  2、各组包干的办公费用,按学校规定的申请、批准等手续审批。

  3、医疗费用,详见公费医疗管理规定。

  4、有关的预算中切块的费用,由有关领导现场审核签字后,由校长审批。

  5、特殊支出项目,办公会议研究审核。

财务管理制度6

  摘要:随着近年来我国高校现代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入,不仅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同时也对高校管理工作的制定了新标准。在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教职员工的工资制度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自20xx正式实施高校绩效工资管理制度后,高校财务管理发生了根本变化。本文从财务管理制度视角,分析了高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意义、原则及影响,同时探讨了应如何更好地在高校推行绩效工资制度。

  关键词:财务管理;高校;绩效工资制度

  绩效工资制度,顾名思义,是以工作绩效考核为基础核算并支付相应的工资酬薪。相对于我国高等院校传统的固定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并能够充分调动高校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责任心。现阶段,由于高校绩效工资制度推行实施时间尚短,因而在具体实施细节方面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不足。从财务管理制度视角,深入研究探讨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完善,对于我国高校的现代化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绩效工资制度

  1.意义

  我国高等院校传统工资制度主要是以职位和资历为基础,工资分配强调平均主义,教职员工工资收入的多少与工作能力、工作内容无关,这样的工资制度显然不利于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容易产生矛盾。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则打破了传统工资制度中排资论辈的方式,将工作效率和工作价值作为工资分配的主导,这使得高校工资制度更加地公平化,对高校各项工作效率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作为高校财务制度改革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在规范补贴津贴机制的同时,也使得以绩效工资制度为前提的激励机制、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宏观调控分配机制更加合理完善。高校绩效工资制度与其他财务管理制度的结合,重新规范了高校财务收入和管理秩序,有效解决了劳动付出和劳动所得不相符的矛盾,促进了高校内部的和谐发展。同时绩效工资制度的推行进一步完善了高校教职员工的考核机制,全面提升了高校的教育服务水平,杜绝了出工不出力,敷衍了事等现象。

  2.原则

  高校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必须严格遵循四项基本原则。一、坚持“按岗获薪、突出岗位”原则,对内部教职员工结构从整体上进行优化,使岗位管理设置逐步得到完善。二、坚持“优劳优薪、按劳获薪”的原则,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前提下,可将工资分配差距适当拉大,将各岗位教职员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与学校办学效益、工作内容、工作责任、工作贡献、工作业绩挂钩。三、坚持“责酬一致、明确职责”的原则,明确划分不同岗位需承担的具体工作责任和内容,协调酬薪与责任大小之间的关系,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度合理的奖惩性绩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各岗位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四、坚持“稳定增长、控制总量”的原则,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符合国家财政政策方针,避免出现高校教职员工收入水平增长过快,出现与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整体发展脱节的问题。

  3.影响

  在财务管理制度视角下,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推行,增加了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内容,同时高校财务的预算、核算及分配直接影响绩效工资制度的落实。因而,在高校落实推行绩效工资制度过程中,首先应做好全体员工预算经费的控制工作,将各级学院(部门)教职员工的绩效工资预算经费,以及负责专项教学和科研的教职员工绩效工资预算进行具体细化。同时高校的财务管理部门还需根据绩效工资制度的需要,调整和改进现有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转变财务管理观念和模式,建立满足绩效工资制度实施的财务管理新模式。

  二、如何从财务管理制度视角优化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

  1.收入结构的科学构建

  在绩效制度中,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与政策性补贴三部分组成了高校教职员工的酬薪收入。其中绩效工资又被分为奖励性和基础性两部分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依据最新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方案》(56号)以及不同地区的相关政策进行发放,其中包括薪级和岗位两部分工资收入。政策性补贴,根据地区公积金管理办法进行发放。由三者组成的高校教职员工收入结构的科学构建,需在国家财政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地区的不同以及高校的自身情况,因地制宜,在不改变基本结构的前提下,进行适当调整。譬如,政策性补贴中的住房公积金,可根据教职员工的实际购房需求,进行适当调整,以此平衡收入结构,避免出现不平衡的问题。

  2.财务制度的配套

  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落实需要高校财务部完善与之配套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绩效工资制度实施要求,完善内部财务结构,调整各项预算经费的会计核与各项经费的发放制度。同时,高校财务管理部门还需做好基础会计工作,规范教学、科研、二次创收等经费发放制度,确保绩效工资额度在预算范围之内。

  3.经费预算的合理编制

  大部分高校财务部门拨款绩效工资时,通常都是按照一定标准按人均进行发放,财务部门与人事部门之间缺少协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需要高校的财务与人事两个部门对绩效工资分配预算额度进行协商,并各级学院的绩效工资总量进行认真细致的测算,并确保将其编全、编实、编细。财务部门在汇总绩效工资预算后,一旦通过审核批准,必须按照此预算严格执行。在执行发放过程中,各级学院(部门)的财务和人事,必须做好跟踪、分析和评价工作。高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应将其预算编制作为控制、管理、协调高校人事工作的重要工具,通过财务与人事提升绩效工资预算编制的效率。

  4.计核算的规范

  高校推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需要财务部门对会计核算进行规范,并设置绩效工资科目或专门的辅助账,以此对绩效工资进行统一核算,达到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目的。同时会计核算制度的规范,对于不同性质人员经费的发放,以及绩效工资发放范围人员的发放区分具有重要作用。在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中,规范会计核算相关规章制度,可有效避免出现绩效工资额度被占用的情况,有利于及时正确核算与监控统计绩效工资。 5.加强监督和宣传

  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落实推行,还需要高校加大监督和宣传的力度。高校可通过校内网、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让教职员工熟悉绩效工资相关规范条例,同时高校可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绩效工资专题讲座或会议,通过会议让全体教职员工更加深入地了解绩效工资制度之于自身收入和学校发展的作用。让全体教职员工正确认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益处,并达成一致。在宣传过程中,应特别强调劳务开支需按照绩效工资制度要求执行,尤其是报销内容的变化,应向全体教职员工进行明确阐述,获取理解和支持,防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后产生不必要的矛盾。此外,高校应让全体教职员工正确认识绩效工资制度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既非是降低工资收入,也非增加工资收入,而是通过改变传统的工资考核与结构,让教职员工的收入水平适应当前社会与高校的发展。

  6.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预算内和A算外经费是高校办学资金的基本组成,高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后,各地区政府财务主管部门应鼓励和扶持高校拓展预算外资金的来源渠道,并将这些预算资金按一定比例增加到绩效工资中。高校可通过利用自身的教学资源增设辅导班、进修班或培训班,在增加高校业务范围,提升教育服务水平的同时,通过收取一定费用增加预算外的资金收入。高校还可创办独立院校,目前这一模式已经逐渐普及,高校利用自身的品牌形象和教育资源,创办独立的院校,可大幅提升高校资金收入。尤其是创办收费标准较高的三本院校,在全国扩招,生源不断增加的背景下,创办这类院校无疑是高校增加预算外资金收入最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同时高校还可通过对外租借闲置的教室、运动馆、科研设备等方式获取租金收益,此外高校的篮球馆、游泳馆、网球场等体育场所可在假期对外开放,收取一定的入场费。社会助学资金捐助也是高校增加预算外收入的重要形式。高校可通过宣传科研成果和办学水平,打造自身品牌知名度,提高品牌影响力和价值,以此吸引企业合作,争取企业的教育基金赞助。高校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提供自身预算外资金收入,对于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推行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结语

  高校绩效工资制度在财务管理制度视角下,需从构建科学收入结构、配套财务制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宣传以及拓展资源来源等方式,确保其有序开展。同时,我国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推行还必须与时俱进,根据社会和高校的发展要求,不断探索创新,这样才能够真正确保绩效工资制度在高校的落实,进而为高校的现代化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持。

  参考文献:

  [1]陈琛,陈飞.高校绩效工资管理制度研究――以安徽省F大学为例[J].吉林化工学院学报,20xx,03:70-74.

  [2]郑微,连长嵩.内部控制视角下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研究[J].中国市场,20xx,44:222-223.

  [3]唐铃.财务绩效视角下高校后勤管理制度优化策略探讨[J].经营管理者,20xx,24:278.

  [4]兰建旺.绩效工资实施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民营科技,20xx,01:75.

财务管理制度7

  为规范西安大明宫东郊项目的工程财务管理,保证我公司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合理使用项目资金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

  2.严格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和资金完成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3.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项目资金必须按规定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签批后方能使用;

  4.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财务制度,保证项目资金的完整与安全;

  5.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认真填制会计凭证,及时编制并报送各类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

  6.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制度规定,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拒绝报账;

  7.发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① 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证单位名称不一致,或缺少必要的法律授权手续的;

  ② 未按合同规定超工程进度或超工程造价付款的;

  ③ 工程施工或验收中发现有较大质量问题的;

  ④ 无工程部“维修合格证明单”而要求支付质保金的;

  ⑤ 未办理项目部工程付款会签单,由施工单位人员直接到财务处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的。

  二、加强支票的管理

  1.凡因工作需要领取支票者,首先填制借款单,写清日期、用途、金额,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后出纳方可签发,签发支票必须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2.基建工程款项开支一律按合同执行,经领导审批后支付;工程变更部分的开支严格按变更程序审批;

  3.支付支票后需尽快报账,一般不超过十天,外出人员不得超过十五天,如到期不能报账要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在未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再行支用;

  4.如发生支票遗失现象,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同时办理登报声明作废等事宜。如不报告后果由丢失者自负。

  三、规范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1.各项工程开工前需将经签章的合同、协议交财务部门存档(包括临时工程)。(无预算、)无合同、无协议、(无审计部门审计情况)的项目,财务部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和办理工程结算;

  2.工程款审批程序

  (1)由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形象进度;

  (2)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由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加盖公章)及工程发票,再由监理公司、工程部经理,预算工程师及总工程师签章;

  (3)工程款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经办,工程预算人员负责工程款支付,填制资金支付凭证,按照审批权限经部门主管、财务部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财务总监、主管副总裁或总裁签字批准;

  (4)财务人员根据上述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5)加强对往来账款的核算与管理,按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经常核对、及时清理结账,特别是竣工项目与施工单位往来账款的清理,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工程决算进行结账,竣工验收合格决算时,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结算款作为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经使用部门认定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后再支付施工单位保证金;

  (6)加强对材料、设备款的核算与管理,建立原材料收发制度和财产清查制度,了解基建工程预算定额,熟悉材料预算价格,随时掌握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协助有关部门共同把好购货合同关及材料设备采购关。认真审核材料出入库单和汇总表,材料采购要有严格的验收制度,材料验收单必须有交货人,验收人,材料主管和项目负责人的签字,采购数量和单价应与采购合同一致;

  (7)征地、报建、勘察、设计费用的款项支付工作,由工程部门根据进度按合同办理。

  四、严格基建工程合同管理

  1. 财务部门须参与工程合同的审订和修改补充工作,对合同中有关财务内容的约定和规则负责审查;

  2. 财务人员须熟悉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

  3. 严格按合同办事;

  4.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5. 合同的签订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五、加强财务人员管理

  1.财务工作必须密切联系基建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对基建工程质与量的有效控制;

  2.财务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和现场意识,了解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变更、材料替换及各种与项目财务有关的资料和实际情况,力争做到跟踪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控制到位,减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各尽职守 ,保证基本建设工程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地进行。)

  六、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责

  1.负责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结)算进行审查,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以及财务决算审批全过程的财务活动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负管理责任;

  2.对需要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勘察合同》等负责保管及相关审核职责。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东郊项目财务部负责(执行,由总经理批准颁行)。

  本制度于20xx年 月 日开始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为管理好企业的各项资产,正确核算企业收入、成本、利润,保证各项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将公司的各项成本、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财政管理制度,经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单位、公司内部实行独立核算的部门及科室。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货币管理制度;

  3、成本资金管理制度;

  4、收入管理制度;

  5、各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是企业从事生产的主要劳动手段,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管理好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生产能力,对促进企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规模的壮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固定资产应具备的条件:

  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

  2、单价价值在5000元以上;

  3、能独立发挥其作用;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作为低值易耗品或周转材料管理。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科负责统计,由行政部具体负责管理。

  第七条行政部具体保证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以便更好的为生产技术服务。

  第八条纳入公司固定资产的项目及下属单位的资产,由各项目、下属单位具体负责保管和使用,并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服务。

  第九条固定资产必须设置数量明细登记簿,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登记卡,记载必须保持其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固定资产每年置点一次,造册上报,差额必须及时清查、核算。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分类

  第十一条办公用房、营业用房、库房、其他房产、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租赁、承包、出租的固定资产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由使用人进行日常管理,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执行,费用协商解决。

  第三节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十三条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对施工机具实行单项折旧。为适应建筑市的变化,加速施工设备的技术装备含量及更新改造,对施工机具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折旧的办法。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财务管理政策执行。

  第四节固定资产的增加

  第十五条由公司或使用单位提出成本报告。并对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价值和新增加的收益提供可行性的分析报告,供公司作为决策的评估依据。

  第十六条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新增固定资产由:

  1、10万元以内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2、10万元以上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七条使用部门必须经公司决定,下达新增固定资产通知书后,方可实施购置,购置固定资产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验收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标准,并将技术资料存档备查,经验明资产管理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付款。

  第十八条计价入账,按财务制度规定的计价方法入帐。

  第十九条进行固定资产编号,记入台帐。

  第五节固定资产的维修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必须建立技术登记卡,保持其连续性完整性,一旦发生维修,必须要求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公司管理系统所用的固定资产经使用部门申请,由公司总务提请批准后,由公司出资维修。

  第二十二条已承包经营,出租房屋、施工机具按协议由资产管理人督促维修,费用按承包合同规定办理。

  第六节固定资产报废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由使用单位提出局面报告,说明原因,报送公司质检科认定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第二十四条经决定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人验收后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报废资产的处理残值收入应由资产管理人负责上交公司财务科。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十六条货币资金是企业各项资产中最具有流动性的资产,如果管理不善,也最容易给企业造成损失。为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防止意外事件或损失的发生,制订本制度。

  第二节现金管理

  一、现金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公司一切现金收入应由两个经办人员分工负责办理,并由业务部门或会计填制发票或收款收据,出纳据此收款并在发票或收据收款人处签字,会计人员据此记账,从而确保发票收款和入账金额的一致性。

  第二十八条一切现金收入均应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交款人,做到有账可查,职责清楚。

  第二十九条库存现金应控制在核定的库存金额内,超过限额的应当天送存银行,防止盗窃丢失。按照公司具体情况,库存限额控制在10000元以内。

  第三十条一切现金收入均应当天入账。出纳人员应做到日清日结,不应以白条抵库,保证实际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金额核定相符,发现若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核实。

  二、现金的支出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所有资金支出均应符合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公司现金支出应适用于下列几项: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各种资产;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5、出差人员差旅费用;6、其他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各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第三十二条按照有关规定,每一笔现金支付业务都必须由经办人签字证明,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出纳人员才能据此付款。对手续不齐备,无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的凭据不得支付款项。

  第三十三条对特殊情况下的个人借支款项,必须由借款人出具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的凭据方能支付,并在借款人完成的事由结账时全额扣回,当月借出款项,必须当月全额收回,防止呆账给公司造成。

  第三节银行存款管理

  第三十四条为保证企业货币资金的安全,避免经济损失,按照国家《银行结算办法》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三十五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银行结算办法》的各项规定,遵守结算纪律,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过期支票。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结算办法,对不同的付款业务,应按照有关规定选用恰当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银行结算凭证由出纳员负责购买、保管、签发。并设登记簿,对作废的凭证要及时报请处理。

  第三十八条不得将空白支票借给他人代办理结算业务,或自行填制各项栏目。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出纳人员应在支票上填明收款人名称、用途、控制金额、日期等栏目。同时建立登记簿,注明原因、用途、金额,应交回时间,并由经办人签字,交回时及时注销。

  第三十九条对需要签发的结算凭证,应具备原始凭证,经办人签字证明,领导审核同意等手续,方可签发。对各项目单位资金,必须由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出据,按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限额以内办理。

  第四十条银行明细账必须按规定逐步登记,每月5日前应将银行对账单取回进行核定,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第四十一条坚持印鉴与空白结算凭证分别保管的原则和管钱不管账的原则。印鉴和结算空白凭证应设专人分别管理,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确保企业各项资金安全。若有不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章成本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成本费用,准确真实的体现企业的经营成果,根据国家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四十三条公司实行两级成本核算制,公司会计负责公司的成本管理及核算,项目单位会计负责本项目的成本管理与核算。项目会计每月按时向公司会计汇报工作。

  第四十四条成本管理与核算制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划分成本与其他费用支出的界限,按照成本开支的范围核算公司及项目的成本。

  第四十五条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业成本开支范围,正确核算公司及项目成本,成本费用必须真实足额,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和适当的经济处罚。

  第五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条为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各项费用的足额及时收缴,保证各项目单位能按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四十七条由公司签约的对外合同价款及项目单位在生产经营中按合同约定增加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严禁各项目向建设单位收取现金,或转入公司以外的其他银行账户。

  第四十八条除合同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的款项可直接由建设单位支付外,其他材料款一律不得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材料款。

  第四十九条公司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除按,内部承包合同比例逐笔扣缴有关费用和税金外,其他资金由项目负责人按先内部后外部的顺序支配。

  第五十条凡项目部直接从建设单位收取现金或将资金直接从建设单位转入其他账户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拒绝办理有关手续和其他票据证明,同时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以相应金额的20%-50%经济处罚,且发生的一切损失由项目部单位自行负责。

财务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所有乡镇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承担所在乡镇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属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人财物全部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分院、医疗点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乡镇卫生院集中管理。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院。

  第六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任务:合理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认真组织决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本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七条财务负责人由院长或者由院长指定的副院长担任。年收入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的会计、出纳人员;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应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可以兼任)。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乡镇卫生院的会计与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实行钱账分开。

  第八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行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委派制,选拔任用优秀的会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会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审核每笔收支,对不符合规定的各项收支必须坚决制止,制止无效时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会计人员抵制各种违规收支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乡镇卫生院的预算是指乡镇卫生院根据本院发展计划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应于本年度11月份末;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收支预测,编制下一年度收支预算。

  第十二条年度预算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

  第十三条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支出应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收入按政策执行,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及开支标准,追加预算按程序办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四章收入与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按照政策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及其他收入。

  第十六条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必须开据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当日收入当日结算、当日送存银行。为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库存限额一般不超过三天的日用量。

  第十八条乡镇卫生院财务部门对各种收款票据和有价证券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保管,领用时按统一编号进行登记,收回时及时签收和办理核销手续。

  第十九条乡镇卫生院的支出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人力和物力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必须分别核算。

  第二十条按照规定编制支出预算,必须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严格执行支出预算。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乡镇卫生院制定标准后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动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十三条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乡镇卫生院库存现金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离退休人员费用;支付向个人收购用于实验的动物、农副产品;以及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和零星开支等。

  第二十五条应收款项是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债权人(乡镇卫生院)资金的占用,必须严格控制应收款项的额度和收回时间,及时组织结算和催收。

  第二十六条存货是卫生院在开展医疗卫生和业务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药品等,必须建立采购、入库、出库以及保管制度。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不得以领代销,以存定销。

  乡镇卫生院的药品按零售价计价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固定资产分为5类:房屋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价格计价;上级部门无偿调拨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调拨转入价格计价。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见附件),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具体比率由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上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比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十条乡镇卫生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盘盈的固定资产,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盘亏和损毁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性资产价值200元以内(含200元),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2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并报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其变价净收入(包括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转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财务部门设置总账,明细分类账,对于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第三十三条乡镇卫生院自行购置价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医疗设备,要科学论证,经院委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按规定执行招标采购。

  第三十四条乡镇卫生院的净资产是指乡镇卫生院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

  第三十五条事业基金是指发展卫生事业未限定用途的资金,包括单位历年滚存结余资金、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的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入形成的资金。

  第三十六条固定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

  第三十七条专用基金是指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其他基金。

  修购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规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大型修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工资总额的3%提取,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

  其他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

  第六章财务清算

  第三十八条乡镇卫生院因故撤销合并时,应当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有关规定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卫生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的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受、划转和管理工作。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理乡镇卫生院财产。

  第三十九条在宣布乡镇卫生院终止前六个月,下列行为无效: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应属于乡镇卫生院的债权。

  第四十条乡镇卫生院清偿的顺序:

  1、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2、应付未付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

  3、债权人的各项费用。

  4、剩余资产经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

  5、乡镇卫生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一条乡镇卫生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七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四十二条乡镇卫生院应当按月、季、年度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

  第四十三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乡镇卫生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www.qiquha.com)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分析内容包括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收支与财务状况分析、结余分配与资金增减变动分析、劳动生产率和效益分析、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

  第四十四条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等应按本办法及时处理。

  第八章财务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形成规范的监督考核制度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十六条乡镇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中如有与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10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4、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使用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1、职工因公出差,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乘座火车,可购硬卧车票。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则不予报销。若需乘船可购四等舱船票。

  2、在途补助。乘座火车和轮船每人每天按20元补贴,乘座长途汽车6小时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标准补贴20元。

  3、员工每人每天按80元标准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数计算;副总经理以上实报实销,所住宾馆不得超过三星级。

  4、住勤伙食补贴,每人每天20元标准。

  5、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天10元标准。

  6、公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五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借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六、物资采购规定

  1、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进行预测,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室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室审核。

  3、财务室对各部门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的计划交行政部门监督实施。

  4、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办理;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必须向3家以上供应商摸底询价,并签定供货协议。

  5、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6、采购人员采购物资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现金。

  7、转账支票结账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转账支票。若由采购人领空白转账支票与对方结账的,转账支票必须限额。

  8、物资采购价值超过500元,卖方要求付现金的,必须由财务室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

  1、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合同,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时备查。

  八、财务审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再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手续。

  2、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3、上述开支的必须支出,如果总经理不在,需经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总经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补签。

  4、员工个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

财务管理制度11

  一、经费审批手续

  1、各处(室)(教研组、实验室、电教室由教务处负责)

  应在开学前将本部门一学期要购买的办公教学用品列出计划,开具清单,报总务处统一办理。

  经费审批手续为:

  (1)学校办公教学用品,由保管员根据需要和库存情况,开具清单,填写请购单,交总务主任,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校长审批,办公用品由采购员统一购买,实验室、电教室等教学用品可指定专人购买。(如大额度购买需用招标制)。

  (2)各处(室)因工作或教学需要,拟临时购买特殊办公教学用品,由处(室)第一责任人向学校提出。200元以内由总务主任签字批准,200——10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批准,1000———20xx元以内由校长签字批准。20xx元以上在班子通气,5000元以上在行政会上讨论,由总务主任,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校长联合签字批准。(代收费用的支出除外,如购书款、购作业本款等)

  2、凡来我校借读或自费的学生需退部分费用的,退款审批手续为:

  (1)无任何原因中途退学、转学学生的借读费用,自费费用一律不退。因家庭变迁或班主任坚决要求其转学的学生退款应由班主任签字同意,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联合签字批准。

  (2)借读生、自费生系我校教工孙辈、侄辈或确因工作关系需给予适当照顾的,可优惠收费总额的三分之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核实,由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校长联合签字批准。

  二、单据报销手续

  1、单据报销要有经手人、验收人、总务主任三人签字才能报销。金额在200元以上只需总务主任签字报销,金额在200——1000元以内立交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报销,金额在1000——20xx元以内应由校长签字报销,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应由总务主任、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校长联合签字报销。

  2、购物单据要写清户名、品名、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大小写,否则不予报销。

  3、开具发票,必须具有税务部门的签章,否则,此票无效。

  4、凡属收费收据、白条、的士票、餐费均应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由总务主任,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校长联合签字报销。

  三、旅差费有关规定

  1、凡是学校同意出差,外出参观学习的人员,视外出路程远近,经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可借适当旅差费。

  2、外出人员所借的旅差额,途中车、船票等各种报销凭证,必须妥善保管好,如有遗失,由自己负责。

  3、外出人员要按规定时间返回单位,以返昌的那天起,必须在七天内到总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旅差费用的报销需由会计核算,500元以内的由总务主任签字报销,500—1500元以内的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报销,1500元以上的由校长签字报销。

  5、所有外出人员,要注意节约开支。严格按规定和财务制度办事。如有违纪的现象,不给报销。

财务管理制度12

  总 则

  1、为了规范“xxx”酒楼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xxx”餐饮连锁有限公司。

  3、酒楼的财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并接受董事会的检查和监督。

  4、酒楼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5、酒楼财务部门应当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做好财务计划、 控制、监督、预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财务会计行政上归属酒楼总经理领导。

  2、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组织和实施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积极参与酒楼经营管理工作。

  3、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按期报税,诚信纳税,协调好企税关系。

  4、加强酒楼财物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本店的实物及货币资金进行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

  5、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开支酒楼费用,认真审核原始单据,把好费用报销关,有权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对于员工辞职或调动,须见员工离职表中库管员的签字。

  6、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采购成本和生产加工成本,有权对高于定价或不符合规定的物资拒付货款。

  7、按规定认真编制和及时向股东各方报送会计报表,并进行财务分析,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账表相符、说明清楚、分析得当、口径一致。

  8、按规定整理、装订、妥善保管会计资料,负责对财会资料和文件进行归档管理,不得外借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9、有权对酒楼所有人员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对给酒楼造成损失人员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0、每月至少协助总经理召开一次经营状况分析会,有义务向总经理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但财务资料不能提出财务室。

  11、妥善保管和按规定使用酒楼财务专用章。

  12、接受股东及总经理的业务质询、调查、审计、考评等。

  出纳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保管库存现金。

  (1)按时到吧台收取营业款,次日上午足额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2)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用白条抵库,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若发现现金长余或短缺,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告财务会计进行处理,不得擅自用盘点的长款抵补以前的短款。

  (3)负责督促本店人员的费用报销和借款归还,以完结财务还款手续。

  (4)负责对吧台备用金进行盘点检查。

  (5)接受财务会计定期及不定期现金盘点检查,并填制现金盘点表。

  (6)编制现金及银行存款日报表,于次日上午12时前上报财务会计审核确认。

  2、按规定准确、及时地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3、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1)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逐日及时进行登记;账目必须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2)月终与会计现金总账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3)每月及时与银行对账单相互核对,并必须经过财务会计审核,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凭证装订成册。若有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记账差错的应及时更正;属于未达账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妥善保管现金及转账支票,并按银行规定正确填写支票,不得签发空白及远期支票;使用时应填制《支票领用存登记表》,接受财务会计月终对空白支票的盘点检查。

  (1)妥善保管发票,设置发票领用登记薄,登记吧台所领用发票数,由领用人(收银员)签字。

  (2)月终对吧台剩余发票进行盘点,并接受财务会计对发票盘点检查。

  (3)对于收银员计算错误、发票使用不规范和虚报发票使用数等违纪行为,应及时向财务会计报告。

  (4)必须妥善保管银行印鉴,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5、接受财务会计及总经理的业务质询、检查、考评等。

  6、按时完成财务会计交办的其它事宜。

财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财务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准确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财务资源;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1.3本规定在公司内部暂时执行,随着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和不断拓展,将进行更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2.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的财务管理体制,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即财务部。

  2.2公司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公司的核算体制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配备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

  2.3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会计制度拟定;

  (2)参与公司筹资方案的拟定和实施;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4)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

  (5)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会计核算;

  (6)负责编制合并报表,提供财务数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作好项目和财务分析工作;

  (7)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税收;

  (8)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保管,票据申购、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

  (9)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10)参与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11)协调处理与各单位的关系。

  2.4财务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5公司董事会按有关程序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会计核算

  3.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结合经营项目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有关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及时、正确反映经营业绩和披露经营风险。

  3.2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以中文作为记录的文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总分类和明细账科目。

  3.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并实行会计电算化。

  3.4公司依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3.5公司严格区分本期费用支出与期间费用支出。

  3.6公司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如果财产发生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7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和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

  第四章财务预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规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项目运作等实行全面财务预算,并依据其实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开始前组织编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项财务预算,财务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营预算;

  2.盈利预算;

  3.资金预算。

  4.3公司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阶段的控制和监督,及时进行差异分析,并查实差异的原因,向总经理报告。

  第五章收入、成本费用管理

  5.1公司建立并完善营业收入的管理规定,确保收入循环中的报价、签订合同、实际收款和开具发票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以加强对业务活动的财务监督。

  5.2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营业期间收取的各种经营项目的主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公司在收讫价款或取得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5.3公司对外投资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资收入和长期投资收益。短期投资收益在持有期满后确认,长期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取得的合法审计报告中的财务年度权益确认。

  5.4成本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支付,都应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虽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费用,但应有后期负担的均不能计入本期成本费用。但应归属本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不得挂账,调节利润。

  5.5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履行请购、审批、合同订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费用。费用报销的审批及流程按照费用报销暂行规定执行。

  5.6公司合理运用财务杠杆,降低财务费用等资本成本。

  第六章资产管理

  6.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银行支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管理暂行规定,对货币资金的使用、银行账户的开设和使用进行管理。货币资金的保管和核算须岗位分离。

  6.2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明确欠款对象,落实追款责任并依据结果施以奖惩。

  公司采用余额百分比法估计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为期末应收款项的5‰。财务部对已确实不能收回的超龄应收款项,定期逐笔书面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如数额较大者须通过董事会批准后处理。

  6.3公司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采购、保管、领销、记录、盘点制度,保证账、卡、物相符。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确认其实际成本。

  6.4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授权购买、登记核算、维护保养、处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资产按分类确定折旧率,采用直线法折旧。全部折旧额在相应资产的有效经营期内收回。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建、清理、报废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

  6.5公司对资产使用部门要求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当期末账面资产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发生差额时,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七章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管理

  7.1公司的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

  7.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本变动、提取公积金以及分红派息等程序。

  公司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

  第八章筹资管理

  8.1筹资是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公司正常运转时,从外部获取资金以达到公司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筹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确保此项工作安全、有序,并取得最佳效益。

  8.2筹资的目的是投资,筹资策略必须以投资策略为依据,充分反映公司投资的要求。筹资时考虑以下因素:以“投”定“筹”、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筹资成本、筹资管理的难度、公司筹资的期限、负债率和还债率等。

  8.3筹资方式包括银行筹资、股票筹资、债券筹资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银行筹资是公司资金筹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内容,在公司的发展阶段,应尽量争取各专业银行的支持。

  第九章投资管理

  9.1公司依据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及项目前景分析等因素,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较大的影响投资项目,作为是对外投资管理的重点,同时,为改善投资决策效果,提高投资决策能力和收益,董事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初审、分析、筛选、评价、论证。公司不从事证券信用交易,避免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9.2对外投资应考虑投资增值程度、投资保本能力、投资风险性、纳税优惠方针、投资的预期成本、筹资能力、投资回报期间的长短等,全面综合考虑各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投资的项目。

  9.3在争取获得更多的投资增值、投资收益时必须重点考虑投资的风险,包括项目特有风险、公司风险、市场风险。由于项目的市场风险不能通过多角化加以分散,因此其对项目的影响非常重大,但公司风险或项目特有风险也不容忽视。

  9.4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短期投资按取得时的投资成本入账。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

  9.5长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并分别在“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中核算。

  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根据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公司对外进行债权投资,按取得的实际成本,作为开始投资成本。

  9.6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9.7公司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实施对外投资,并严格履行立项、可行性分析、审批、运作、监督管理和核算等程序,对外投资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章财务信息管理

  10.1公司依据《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财政部颁布的其他有关制度,编制财务报表。

  10.2公司的财务报表属于公司的财务机密,未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报表一律不得外流。

  10.3已经审核过的报表如需外送,需经财务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月报在次月的十日内送各股东,季报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二十日内送各股东,年报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十日内送各股东。

  10.4公司依照《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实现授权、岗位分离、记录控制等内控程序的电算化,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相关人员在使用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过程中,严格遵循内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范,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10.5公司财务部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文本(电子)资料。

  10.6财务部按照规定作好财务工作交接工作,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十一章附则

  11.1本规定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补充。

  11.2本规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1.3董事会委托公司财务部依据本规定拟定若干具体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颁发施行。

  11.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初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企业的概念...工商企业制度的...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财务管理制度15

  为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各种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防止浪费,勤俭办学,使有效的资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

  一、严肃收费政策,严格收费手续

  1、学校的收费严格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的《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的“一费制”收费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收费。

  2、按照上级财务规定,严格的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的收费资金先缴财政专户,转回后方可使用。

  二、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1、经费的使用,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须填写申购单,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使用经费在五千元以上须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并制定实施方案方可实行。

  2、学校所需的物品,统一由总务处购买,并做好登记,然后发放,并签好领取手续,非经学校批准的,一切个人购买的物品学校不予报销。

  3、购物发票务必经审查实属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的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签字(校长、总务主任、会计、经办人)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准挪用学校公款,教师出差办事使用资金一律自行垫付,回校结算。

  5、学校的由出纳员保管,法人章、收费票据、及财务档案由会计保管。

  三、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四、学校代收代管的项目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收费,定期结算,做到多退少补。

  五、国家推行的学生“一补”政策,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按程序操作执行,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实施方案,理解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学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学校的收入和支出状况。

  七、学校的出纳人员,按照财务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收付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根据原始凭证,及时记帐,天天盘点库存现金,月月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帐据相符,不出差错,库存现金务必控制在限额500元以内,不准公款私存。

  八、会计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结算工作,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九、加强票据管理,收费票据使用务必进行登记,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收费票据的领取使用结存状况。

  十、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

  十一、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十二、学校校舍财产物品一律不准出租出借。

  十三、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以及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要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清册,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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