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制度

时间:2022-02-09 18:21:41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检查制度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检查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检查制度15篇

安全检查制度1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传播,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特制定食堂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一、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每期至少对食堂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按照《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规、制度对食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卫生、安全检查,以促进食堂做好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包括抽检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堂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工艺流程、机械设备卫生安全。

  三、食堂采取按个人自查、分组检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做好卫生安全检查,切实做好对每个区域的卫生检查。

  四、卫生检查实行打分评比考核的制度。检查后必须做好考核评分记录。

  五、食堂管理人员不定期对食堂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对不贴合卫生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未到达卫生安全检查要求的,提出批评或停岗再培训,待合格后重新上岗,否则予以辞退。

  六、组织食堂员工定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讲座,提出卫生安全工作要求。

  七、食堂管理人员每一天对食堂、保管等执行卫生法规及食品,环境卫生进行督促检查。

  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汇报。

安全检查制度2

  一、教体局安全办每学期至少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片区教研室、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片区教研室、直属事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每周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每月至少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三、检查、监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校舍房屋安全、日常安全管理、校园内外治安环境、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

  四、检查、监察主要采取 “一听”、“二查”、“三落实措施”,确保检查、监察效果。

  五、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责任单位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整改,确实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必须落实补救、监控措施和整治方案,并立即逐级上报。

  六、各级在组织检查、监察时必须有的放矢,找准安全隐患。凡因检查、监察工作不到位,走过场,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检查制度3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效能,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

  (一)联合检查工作的重点。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安全生产月、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生产经营活动任务紧张繁忙时段;防洪、防冻等季节性变化时期;高危行业和事故多发领域。

  (二)联合检查工作的组织。联合检查工作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部署。在实施联合检查工作前应组织召开联合检查协调会,确定检查的时间、范围、方式、重点和内容,划分联合检查组,确定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检查总体工作方案,及时汇总上报检查情况工作总结、信息等。

  (三)联合检查工作的实施。各检查组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组检查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本组检查方案(并在正式检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确定检查对象、检查路线,组织落实检查人员和车辆。

  (四)专项联合检查的组织实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专项督查,需要其他单位、部门配合的,由该监管部门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及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工作由该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和实施。

  (五)联合检查及专项联合检查的牵头单位在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工作总结、检查工作中各监管部门开具的执法文书复印件和信息等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检查制度4

  安全巡查制度是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幼儿园的绝对安全,幼儿园建立了24小时校园巡查制,并安排1~2名安全巡查人员轮换巡查。具体制度如下:

  1。幼儿园实行昼夜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查,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2。值班巡查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查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内巡查工作,特别加强对幼儿园重点部位的巡查查看。放学时间巡查,要注意查巡各楼层、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夜晚巡查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好各栋教学楼、办公楼及各专用室的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保护好师生的安全。

  4。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5。值班巡查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随时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7。对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追究责任。

安全检查制度5

  第一条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国家和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鞍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是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的重要方法,是指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聘用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依据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检查计划,对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的检查。

  第三条各级食安委领导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年度检查工作计划,由聘任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实施。

  第四条县(市)、区级及以上食安委聘任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对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县(市)、区食安委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聘任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协助对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应确保在村民组(居住小区)中有一名以上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或助理检查员。具体情况由各级食品安全委确定。

  第五条各级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由市食安委统一制作聘书,统一编号。聘书标注检查区域及检查工作范围。

  第六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关心食品安全工作;

  (二)遵章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专业和法律知识;

  (四)经过食品安全检查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

  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关心食品安全工作;

  (二)遵章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经过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培训,并考试合格。

  第七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的培训和资格考试内容由市食安办统一确定,各县(市)、区分别落实。聘任人员的管理采取“谁聘任,谁负责”的原则,聘任人员的有关情况要向上级食品安全办备案。

  第八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的权利:

  (一)接受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二)正常工作检查活动和人身安全应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和侵犯;

  (三)受到表彰或奖励。

  第九条各级食安办定期对所聘任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的业务水平、法律知识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建议原聘任机关解聘:

  (一)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二)不接受指定的业务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

  (三)在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第十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内容分为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检查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检查两部分。

  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检查内容:

  (一)按照《鞍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检查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对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和评估;

  (三)对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四)各级食品安全委要求检查的其他内容。

  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检查内容:

  (一)本区域落实《鞍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的情况;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三)区域内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方式和相关渠道设置落实情况;

  (四)对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进行了解;

  (五)各级食安委要求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方式主要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

  (一)明查时,应出示聘书,进行检查告知,检查内容要有记录,并及时上报本级和上级食安办。

  (二)暗访时,暗访的检查内容要有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本级和上级食安办。

  食品安全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也可以通过随机抽查问卷、走访管理相对人和业务测试等各种方式了解民情民意,保障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各级食安办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结果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安办,并在区域内予以通报。各级食安委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一个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标。

  第十三条各级食安办应将本制度告知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部门。

安全检查制度6

  第一条为维护本校的校园安全,贯彻“及时发现即时解决”的原则,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下所称“校园安全”包括以下事项:

  1、校园教育教学设施安全;

  2、校园饮食饮水安全;

  3、校园人身、财产安全;

  4、校园安全防范机制是否健全;

  5、校园安全事故紧急处理机制是否健全;

  6、涉及校园安全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本校园安全检查制度应为本校上下教职员工所遵守,作为进行校园安全检查的指导。

  第四条本校实施定期检查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第五条学校每年应当联合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对校园各处进行抽查。

  第六条校园安全抽查小组进行抽查采用评分表格实行打分评比。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应对各部门的安全状况提出意见建议,并由校长负责督促改正。

  第七条本校应当就定期安全检查的检查范围、检查时间以及检查人员等事项制定出书面的工作依据。

  第九条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中应当包括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进行高中阶段教育教学的学校还应当包括学生代表。

  第十条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可以邀请相关专业人士作为检查人员参与检查。

  第十一条本校应当安全专人负责校园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校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闵行区教育局。

  第十三条校园安全抽查工作组织和负责人为:

  1、校长:

  2、副校长:

  3、安全检查老师:

  第十四条本校定期安全检查工作组织责任人为本校的校长。

安全检查制度7

  1、安全检查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值周教师每周要对学校的安全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报学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值周教师必须每周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点、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有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

安全检查制度8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社区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成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由社区组织、日常检查由社区安全办组织。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社区安全生产检查整顿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检查的形式。

  1、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平时常巡检。

  2、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的必要检查。

  3、对群众举报、投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迅速检查。

  4、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需要进行的监督检查。

  5、行业专项整治的专项检查。

  6、实施突击抽查和交叉检查制度。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有无经营证照以及证照资料是否合格;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情况;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材料;

  6、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记录;

  7、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情况;

  8、重大危险源及重大事故隐患监控措施;

  9、特种设备、设施的报装、年检情况;

  10、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

  四、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

  五、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并向社区领导报告。

  六、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逐项登记,发出整改指令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并登记造册,存档备查、跟踪,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镇府有关部门。

  七、被检查单位收到整改指令书(含现场检查记录),应按整改指令书(现场检查记录)提出的整改要求按时整改完毕,并向检查单位申请组织复查。

  八、检查单位收到被检查单位申请组织复查报告之日起,三天内(特殊情况除外)应对申请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发出复查意见书,不合格的按“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上报镇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九、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本修订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安全检查制度9

  多媒体教室为公共教室,容易发生安全损坏、混乱、卫生等方面问题,须强化管理与责任落实,以保证有效使用。

  一、安全卫生检查包括多媒体仪器的完好、教具完好、窗帘完好、桌椅完好清洁、墙面地面清洁、桌斗清洁和教室大环境清洁等事项检查。

  二、多媒体教室的卫生工作可按责任划分为卫生区,分配到有关班级。

  三、多媒体教室的检查须每日一次,并于第二天公布检查结果,落实损坏责任。检查工作由学生会负责,卫生区负责班级有责任报告。

  四、对检查日的卫生情况,按照卫生检查评比要求打分公布;对检查日发现财物损毁和环境破坏情况,应于当日落实责任班级,并责令照价赔偿或扣除班费。

  使用多媒体的有关班级,应于上课前将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异常情况报告系办并做好班级记录。

  对不能分清损坏责任的情况,由当天使用教室的所有班级共同承担责任。

  五、责任调查主要通过检查班级日志和询问上课老师和上课班级学生进行。

安全检查制度10

  一、带班队长要认真组织班前会,在布置当班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相应安全措施,及时贯彻矿、队的安全工作要求。

  二、带班队长负责完成班前评估过程,填写班前安全评估表,并对当班安全生产负有第一责任。

  三、班组人员进入作业场地之前,首先检查工作面支护、设备完好、器材、工具材料准备。

  四、检查工作面通风及对有害气体进行认真测定,确认工作面风量、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作业。

  五、特殊作业如井下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上湾煤矿电焊、气焊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六、经检查发现有当班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由带班队长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请示后方可进行作业,发生危害人员及设备进行的重大隐患,立即向矿调度汇报,停止进入作业场地。

  七、通过上述班前检查工作,准确评估当班的安全状态,并认真填写安全评估表。

安全检查制度11

  1、幼儿园每月组织一次全园性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记录,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分析本园的安全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3、值日行政人员做好事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检查食堂、教室、功能室、消防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幼儿活场地及幼儿活动的安全。

  4、教师必须每天对本班幼儿的.活动场地、活动器械及幼儿活动的安全进行检查,特别关注检查幼儿的身体状况,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有无不安全行为,检查用电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并做好详细的记录,确保幼儿的安全。

  5、厨房工作人员每天应检查炉火、柴油、用电以及食品的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

  6、幼儿园教职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性向幼儿园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园长报告。

  7、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日30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幼儿园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8、幼儿园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9、当班教师对工作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园长报告并妥善处理。

  10、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11、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奖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安全检查制度12

  总务科巡视检查人员要本着为教学服务的宗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实做好后勤保障。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定制度如下:

  1、有关人员要始终如一地巡视检查,在无特殊情况下每天早八时开始巡视检查。

  2、巡视检查过程要深入到宿舍楼。办公室及重点使用部位,并及时了解各部门的情况。

  3、对每天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总务员应迅速下达派工单安排维修,并及时反馈维修情况。

  4、认真做好派工单的登记,回收。汇总工作,及时向学报科通报每月班级维修情况。

  5、维修工作要提高实效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维修质量。

  在维修工作中要本着节约。降耗的思想,对长明灯。常流水现象予以制止、同时,注意安全生产,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安全检查制度13

  (1)安全检查是搞好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落实防范措施,监督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中心的基础上,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必须建立有领导负责和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并制订安全检查细则。

  (4)检查单位和人员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汇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情况以及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调查、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行为;对重大隐患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向上级报告;对拒绝或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5)各单位安全检查组织,必须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4.2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1)公司综合安全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安全技术科组织各车间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技术科负责汇总落实防范措施,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一时解决不了的,在采取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报设备科,列入大修计划进行解决。

  (2)车间级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和工段长(班组长)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有关科室解决。

  (3)工段(班组)级安全自查,由工段长(班组长)负责组织进行,每周进行一次,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车间领导解决。

  (4)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文明检查考核小组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5)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参加,每年至少检查二次,主要内容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品、电气装置、起重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等进行专业检查。

  (6)季节性检查,由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防静电、防风、防暑降温及防冻保暖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检查情况由安全技术科进行汇总上报。

  (7)日常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每个班组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接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接班记录完整。

  (8)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工段(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9)停产大修的安全检查,由大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管理单位及停产车间的领导和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4.3隐患整改

  (1)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由职能部门和隐患所在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2)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凡是工段(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给车间;凡是车间能整改的不准推给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准推明天整改。

  (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基层有条件整改的项目,要立即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无故拖延整改者,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4)对资金或技术条件暂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各有关单位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

  (5)公司级综合性检查和专业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通知受检单位,并限期整改,对不按期整改者,要予以经济处罚。

  (6)事故隐患单位如难以按期整改,应及时汇报安全科协调处理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7)查出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并存档。

  (8)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协助解决。

安全检查制度14

  工地安全检查制度

  各项目工地都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工作应常抓不懈,同时应加强工地的安全动态检查工作,落实工作资料分工,做到人人齐抓共管、工作资料分明、措施落实。

  1、项目经理负责工地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班组应进行岗前自检,由班组长负责组织,针对本岗位的作业环境防护和人身自保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进行整改。班组长负责填写《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班组每周安全活动日记录》。

  3、项目工地的质安员、电监员、机电员、材料员、后勤员及班组长每周对本项目进行周检,并建立周检例会制度,填写《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记录表》,周检发现的问题应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专人督促检查整改情景。

  4、设备使用人员应按机械设备使用制度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并填写《机械设备运行和保养情景记录表》、《物料提升机每日班前安全检查、运行记录表》、《塔式起重机使用、维修保养、检查记录表》。

  5、项目工地项目经理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照建设部JGJ59-99《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标准》对所属工地检查评分,填写有关的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专人负责整改落实。

  6、项目工地应建立工伤事故登记表,每月填写。出现工伤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

  7、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抓好桩基础工程、深基坑防护、安全用电、防火、机械设备使用、“三宝”、“四口”防护、天面围蔽、高支顶模板体系、脚手架的安全措施,还有季节性的防护措施、周围高压线的防护、危房的观测等。对检查发现问题用《工作检查记录表》做好记录,督促有关人员及时进行整改。

安全检查制度15

  学校是青少年集中学习和活动的场所,为社会各界和千家万户所关注。学生是中华民族的未来和期望,他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创立稳定和谐学校,让每个学生理解良好教育的客观需要。更是办人民满意学校,构建安全礼貌学校和和谐学校的基础和前提。学校各部门、各年级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是相对的,危险是永存的,事故是能够预防”的科学理念,认真研究加强安全工作的措施,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学校各部门、各年管会主任是部门、年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各部门、各年级负责人要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与各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和班主任签订安全目标职责书,对所负责的部门、年级要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要不留盲点、安全管理不出漏洞,真正承担起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职责。

  二、安全工作目标职责分工

  安全工作实行职责分工制。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类别和业务工作性质,将相关安全职责分解到相关校级领导及处(室)年级,构成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负总责,其他校级领导和处(室)年级负责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

  1、文件、印章的安全管理

  职责领导:xx

  职责处室:办公室

  职责人:xx

  (1)切实做好上级文件的收发、保管、保密工作,要严格保密工作制度,做好机秘文件的防盗和防遗失工作;

  (2)要建立和落实学校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3)参加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和安全职责制考核工作。

  2、教学安全管理工作

  职责领导:xx

  职责处室:教务处、教科室

  职责人:xx

  (1)要加强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异常是对体育课、化学课等有可能造成学生伤害的教学环节,教师要做到亲自把关,亲自指导,落实具体安全防范措施,严禁擅自离岗、放手不管。

  (2)要建立和落实教学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保管制度。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要确定职责心强,工作认真,熟悉相关业务知识的人员专门负责。做到剧毒、强腐蚀性危险品专柜储存,并实行双人双锁制度。购买、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物品及时处理。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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