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体育工作制度

时间:2022-04-06 15:01:39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学体育工作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体育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体育工作制度

小学体育工作制度1

  一、体育课教学

  1.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2.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3.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市级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导处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二、课外体育活动

  1.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2.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

  3.根据季节特点,开展适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的体育锻炼和竞赛。每学年开展体育节活动,冬季体锻的内容包括拔河、跳绳、踢毽和长跑,并组织拔河、跳绳、踢毽等比赛。春季开展形式多样的趣味运动会,形成锻炼热潮。

  三、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1.学校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

  2.运动队每周训练三次,教练员应制订运动队训练计划,明确具体训练要求,并作好有关运动员素质、技术、成绩的资料整理。

  3.坚持教练工作记录制度。有完善的运动员档案,做到“三全”(运动员名单健全、运动员登记表健全、运动员学习成绩登记健全),全面关心运动员的成长。

  4.教练员要做好每次参加各级比赛运动员的赛前动员和赛后总结工作。

  5.教练员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训练水平,加强科学训练方法的研究,争取各项比赛获优异成绩。

  四、体育教师

  1.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体育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

  2.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

  3.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对体育教师的职务聘任、工资待遇应当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

  五、体育常规管理工作

  1.学校有校长分管体育工作,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2.班主任、辅导员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学校的卫生部门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

  3.在体育课备课中,应将学生安全保护措施列入计划,课前认真检查本课所用场地器材、教学步骤、教材安排,运动量要科学合理,切合学生实际。

  4.体育课和体育活动前教师应检查学生的穿着。学生上体育课和体育活动应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5.认真做好学生课间操的组织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进行抢救或治疗、转诊,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通知家长。

  6.积极组队参加各项竞赛活动。

  体育器材借还、赔偿制度

  1、所有体育器材均应放在器材保管室内,并由专人管理。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便拿出器材保管室。

  2、为保证教学和训练的需要,体育器材一般情况下不得外借,特别是易损物品和器材,钉子鞋、服装等。

  3、借用体育器材,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和训练的情况下,应按规定由借用单位凭介绍信办理借用手续,并一律不得转借。凡本校教师借用,一律凭借条并注明归还日期,如有丢失或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4、体育教学和使用的器材,必须由任何教师填写体育器材借用单,方可借用,并须按时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一律由任课教师负责追回或令其赔偿。

  5、班级课外活动借用器材,应由体育委员持体育器材借用单借用器材,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由保管人员负责追回或令其赔偿。

  6、体育运动场地一般不外借,凡需借用的单位,应持介绍信与学校联系,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单位应付场地维修费,如需借用器材,则根据使用的多少和磨损程度,酌情增加收费。如有丢失或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体育器材保管室工作制度

  1、器材保管员全面负责全校体育器材及运动服和运动场地的管理。固定资产和其他体育用品一律入帐后使用要做到帐物相符,定期对帐检查。

  2、对现有物资器材要定期清点,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注意防火防盗,防霉变,搞好仓库卫生。

  3、要定期对体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教学与训练的需要。

  4、为保证教学和训练的需要,体育器材一般情况下不外借,特别是易损物品和器材,如:钉子鞋、服装等。

  5、体育教学和训练使用的器材,必须由任课教师负责借还,如有丢失,并负责追会或令其赔偿。

  6、凡需购置的体育器材,应有体育组保管室提出购置计划,经体育组审查后上报,由主管校长批准方可购置,一般每学期制定购置计划一次。

  7、加强运动场地的管理,严禁各种车辆和外来人员进入场地,影响正常的教学与训练。对场地和场地内的器材要按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场地内不能堆放任何物品和建筑器材。

  8、保管人员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体育器材维修保养、报损制度

  1、体育器材的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各类器材由管理人员全权负责。

  2、保持器材室要卫生整洁,各类器材设施要分类定位存放。

  3、体育器材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进行调整、清洁等各种维修保养。

  4、体育器材室钥匙要严格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丢放。

  5、体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出现故障及时进行维修,每学期要进行一次全面的体育器材维修保养,以确保体育教学和训练活动的顺利进行。

  6、对于损坏已不能修复体育器材,要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凭单,报有关领导部门批示后,调整帐面数字。

  体育课上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扭伤、挫伤、脱臼等肢体硬伤

  1、受伤学生应及时报告体育教师;

  2、体育教师视学生伤情采取必要的正确的处理措施;

  3、一般情况下,体育教师指派学生护送受伤学生到学校卫生室检查;伤情严重的应及时拨打120救护。

  4、体育教师应将学生受伤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和校领导,以便学校及时联络家长,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二)若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厥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年级组长)和学校领导。

  2、校医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采取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年级组长)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和领导。

  5、体育教师事后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病残学生申请免修体育课的规定

  一、凡持有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确认不能参加体育实践课教学活动的学生,需经本人申请,学生本人持有关医院诊断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审查,经同意,报教务处备案,给予一定期限的免修体育课。有效期限由医务室审查确定。

  二、学生因意外事故致伤、残,必须持有医院诊断证明,经本人申请,由学校医务科审查确认不能参加体育实践课教学活动的,经体育教研组同意,报教务处备案,给予一定期限的免修体育课程,有效期限以医务室审查确定。

  三、一定期限的免修体育课,到期限后,医院诊断尚未恢复健康,还需继续免修体育课的,可持有关证明,到校医务科办理继续免修证明,经体育教研室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否则以体育成绩不及格论处。

  四、办理伤残或某些疾病,需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原则上应参加体育理论课的教学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育基础知识的笔试,作为体育课成绩记载。

  五、凡办理免修体育课手续不全,或没有办理者,其体育课成绩以零分计。

  体育竞赛制度

  为全面发展学校体育运动,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全面检查学校体育成果,特制定以下体育竞赛制度。

  1、 校体育竞赛以春秋季为主,每学期各举行一次,秋季以田径运动会为主,运动会至少有100%的班级参加,和60%的学生参加。 春季以阳光体育活动为主,举行时间以每学期体育工作计划为准。

  2、 竞赛领导小组由校长及分管领导、大队辅导员和体育教师组成。

  3、 竞赛采用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比赛,各取前六名,第一名7 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第五名2分,第6名1分。

  4、 竞赛结束后,学校根据竞赛成绩评选出一个优秀班级(团体总分奖)。

  5、 市、区运动竞赛根据上级的要求进行参赛。每学年积极参加长宁区小学生“希望杯”运动会的各项比赛,其中区田径比赛和区举办的阳光体育活动为必须参加项目。具体要求遵循市、区要求进行。

小学体育工作制度2

  一、体育活动制度

  (一)正常开展“两课”(每周两节体育课)、“两操”(广播操、眼保健操)、“两活动”(每周两节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二)学生每天上早操或课间操,要求动作准确、整齐。

  (三)课外体育活动时,班主任要有组织、有领导,按指定场地和规定项目进行。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四)每周两节体育课,要重视实际锻炼,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五)体育教师负责技术辅导。

  (六)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远足、野营、夏(冬)令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二、体育竞赛制度

  (一)定期开展班级、年级之间的体育竞赛活动,全校性的运动会每学年至少举行办一次。

  (二)各班要成立锻炼小组,坚持业余训练,以便参加校级以上的竞赛活动。

  (三)竞赛活动要坚持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运动场地器材设备管理制度

  (一)坚持自己动手、土洋结合的原则,运动器材、设施、体育场地要达到体育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

  (二)运动场地要经常平整,器材设备要明确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因器材损坏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伤害事故。

  (三)建立体育活动器材登记薄,人为损坏、损失要按价赔偿。

  (四)学校安排的体育经费,要专款专用,以保证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制度

  (一)经常锻炼,定期检测,扎扎实实地提高学生“达标率”。

  (二)明确侧重项目,抓好逐项训练。每学年对所有达标项目分阶段普测一遍。

  (三)认真填写《达标登记卡》,建立健全体育达标档案。每测一个项目的成绩,都要及时填入达标成绩卡或成绩册。

  (四)按期做好填报统计工作,如实上报体育达标成绩。

  五、卫生保健制度

  (一)学生个人卫生要做到:

  1、定时作息。每天学习(包括自习课)与课外活动时间不超过六小时,课外作业量不超过国家教委和省教委的规定,保证学生睡眠不少于十小时。

  2、养成坐正、立直的良好习惯。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六勤”为:勤刷牙,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勤晒被褥。“六不”为: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饮酒,不随地大小便,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壳、纸屑杂物。

  4.保护视力,做到“五要”、“五不要”。“五要”为:要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要认真正确地做眼保健操;连续看书半小时后,要休息片刻或向远眺望一次;收看电视要开灯,保持最佳距离;教室座位每月更换一次;桌凳高低要符合卫生要求。“五不要”为: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光线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不要在行进途中或坐在动荡的车船里看书;不要把字写得太小,过密;不要边吃饭边看书或电视。

  5.不要用手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6.饭前、便后要洗手。

  7.饭前、饭后不做剧烈活动。

  (二)教师个人卫生要做到:

  1、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平脚短裤、背心。

  2、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不与学生口对口近距离讲话。

  (三)学校环境卫生要做到:

  1.室内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桌凳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2.室外每周一大扫,清洁区、绿化区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

  3.教室内要有面盆、扫帚、洒水壶、痰盂等清洁卫生器具。

  (四)厨房工作人员上班时穿工作服、戴口罩;出售饭菜时,不吸烟,不用手拿熟食。

  2.严格执行“五.四”卫生制,保证师生每天吃到热饭菜;待餐饭菜要加盖或纱罩。

  3.厨房内外经常打扫,无蝇、无鼠、无灰尘、无污水杂物。

  4.每学年对教职工和学生体检一次,学生毕业前要进行比较全面的体验。

  六、卫生宣传制度:

  (一)定期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对高年级女学生进行青春期卫生知识的教育,设置卫生宣传栏。

  (二)经常宣传“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

  七、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和学生健康卡,工作调动或转学时,档案随转。

  (二)认真填写健康档案,内容准确,项目齐全,妥善保管。

  八、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设立流动(循环)红旗,每月总结颁发一次。

  (二)每天进行检查评比,作好记录和公告。

  (三)每学期的期中、期末对卫生工作做一次总结。

小学体育工作制度3

  为达到把我校建设成为侯岗乡有优势、在全县有影响的农村标本小学的目标,为能使我校体育、卫生工作正常开展,特订如下制度:

  体 育 工 作

  1、定于每周一早操前举行升国旗仪式,学生须庄严肃立,佩戴红领巾,向国旗敬礼,同时学生要会唱国歌,老师跟班。

  2、课间操出行时必须按时,要求在铃响后三分钟内整好队待操,对不认真做操、迟到、早退影响队容等违纪行为通报批评或口头批评。

  3、各班体育课教师,认真上好体育课,尤其要教会1—3年级学生,学会第九套广播体操。

  4、学校举行体操比赛和唱《国歌》比赛,为达到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作风和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能力的目的',需要老师和学生参加时,望按时积极参加,协调工作。

  以上各条制度中,与老师有关的,参与学校总评估,与班级学生相关工作的,参与文明班评比。

  卫 生 工 作

  1、教室、清洁区打扫,需按时按质完成,坚决杜绝吃零食。

  2、每周安排一次纪律卫生评比(各班班长、生活委员参加);

  3、划分好清洁区后,不得擅自调动;必须每天打扫一次。

  4、对学生个人卫生各老师要经常指导,对生病体弱的学生要多加关照。

  5、对学生有损他人身体健康,有损公共卫生的行为,及时加以制止,如发现上学、放学路上爬车的,通报批评教育。

  6、上好安全例课,教育学生注意自身安全。

小学体育工作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体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学校必须正确处理体育与德育、智育等其它教育的关系,充分发挥体育的育人功能。

  第三条

  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1.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的能力和习惯;2.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3.增强学生集体观念和组织纪律性,提高学生审美品位,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四条

  体育工作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体育工作面向全体学生,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二章

  组织分工与管理

  第六条

  建立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组员有总务主任、教导主任和体育教师。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制定学校体育工作的长远规划;2.审批和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3.制定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规章制度;4.预算、审核和监督学校每年体育工作经费;5.对学校体育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班级和教师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七条

  教务处是具体管理学校体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负责对体育工作的全程管理,并做好体育教师的考勤、考绩工作。

  第八条

  总务处制订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第九条

  体育教研组要结合本组实际,制订学期计划,组织完成承担的体育工作任务。学期终了,应就工作作全面总结。

  第十条

  体育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出现伤害事故。要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总务处提出体育器材设备的更新添置申请。

  第十一条

  班主任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第三章

  体育教学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第十三条

  体育课教学必须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严格贯彻执行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学生年龄、性别特点,落实“双基”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做到教学过程科学、教学行为规范、教学内容系统,教学效果良好。

  第十四条

  教导处要坚决保证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教学时间,严禁随意挤占挪用体育课时间,切实保证学生每周三—四节体育课,

  第十五条

  体育教师要遵循教学规律,掌握教学大纲,明确教学的目标要求,突出重点与难点,自觉做到教学“六认真”,要加强对体育教学标准、教材、教法的学习和研究,坚决不允许无教案上课,对备课、上课,辅导等工作,纳入本校量化考核。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学生病事假制度。严格免试和降标的申报手续和审批权限。对学生体育运动水平进行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第四章

  课外体育活动

  第十七条

  课外体育活动的主要组织形式包括课间操、体育、艺术“2+1”项目和眼保健操,以及各类单项体育竞赛。

  第十八条

  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丰富生动。有关教师要尽责到位,通力协作,全面管理,确保出勤饱满,程序规范,人人参与,有序高效。

  第十九条

  课外体育活动要以体育安全卫生教育作保证,以“达标”为课外活动的重点。各项体育竞赛要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二十条

  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第二十一条

  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师生提供展现体育成果和运动魅力的舞台,创设浓厚的体育运动氛围,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

  第二十二条

  学校每年在秋季举行一次以田径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或体育节。

  在校长的领导下,由体育工作领导组具体组织安排,制订有关章程,明确活动主题,形式、分工等各项事宜,全校师生员工要人人关心、人人参与。

  第二十三条

  认真贯彻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工作由班主任协助,体育教师分班负责,要以课外体育活动为主要阵地,坚持平时测验与集中测验相结合,达标测验与体育课考核、有关体育竞赛相结合。

  第五章

  课外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第二十四条

  竞技体育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

  第二十五条

  学校成立田径队和篮球队。队员由在校学生中培养选拔。

  第二十六条

  教务处要安排富有强烈事业心和较高管理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的体育教师担任教练员,并对运动员的管理和训练进行宏观指导。

  第二十七条

  教练员全面负责运动队的组织、管理、训练、指导、检查和考核。要强队伍建设,坚持科学训练,确保队员运动水平的提高。

  第二十八条

  教练员要根据项目和运动员特点:切实制订训练计划,确保一定的强度和密度。

  第六章

  体育教师

  第二十九条

  体育教师是体育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承担者,学校要依靠全体体育教师做好体育工作。

  第三十条

  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体育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

  第三十一条

  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

  第三十二条

  体育教师要完成在各项体育活动、各类体育竞赛中所承担的组织、管理、指导、检查、考核的任务。

  第三十三条

  体育教师要重视对教学方法的研究与改进,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科研活动;重视与班主任的联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十四条

  体育教师对学生体育运动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要加强安全教育,落实防范措施。

  第三十五条

  体育教师要重视对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保护和管理,坚决同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或破坏体育器材、设备的现象作斗争。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XX高新区实验学校

  20xx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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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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