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26 11:39:32 制度 我要投稿

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停车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停车场管理制度1

  一、为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专用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本制度中指公司营运中的危险化学品车辆。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由安全科负责建立专用车辆档案,并督促驾驶员及时做好车辆到期定级、维修、检测等工作。

  二、回厂的车辆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统一停放停车场内,并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三、车辆必须实行统一调度制度。车辆调度工作要求:

  1、确认本次/批运输货物是否符合公司对危货承运的规定范围。

  2、确认本次/批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要求和必备安全条件。

  3、确认本次/批,配载货物数量和调用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是否相适应。

  4、确认本次/批下达的车辆调度单提示的承运指令和安全事项是否明确无误。

  5、确认本次/批危货调运程序中各项安全工作指标是否配套布置,同步实施,同时对业务承运台帐、日志应予如实记录反映。

  四、接受的承运车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就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交通部《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车辆使用、保养、维修

  1、驾驶员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驾驶员使用新购车辆时,须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进磨合保养。

  2、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对车辆、槽罐进行日常维护,并按国家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季检与年检。参加公安机关车管所组织的车辆年检。

  3、车辆修理。当车车辆发生故障或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对车辆进行修理,防止车辆带病行驶。车辆修理时,驾驶员须说明车辆故障原因,经分管领导同意安排维修车间修理。

  4、车辆保险。当新购车辆或车辆保险期到期时,车辆必须按规定购置车辆保险。

  设备管理制度:

  一、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仔细检查随车所配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二、消防器材应按规定要求配备,必须定点存放。设置的位置,应醒目易见、使用方便,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三、消防重点部位应设立明显标志,配备、设置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足够的数量。

  四、扑救火灾用过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收回,进行充气换药并填写消防器材使用登记表。

  五、消防器材实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气体型灭火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泡沫灭火器按规定时间进行换药,消防器材的完好率应在95%以上。

  六、消火栓设置位置应合理,消防用水、管道保持畅通,其流量、压力达到规定要求。

  七、严禁在消防柜(箱)、消火栓、消防间周围堆放物资,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停车场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内容

  3.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停车场管理制度3

  为了提升富华里停车场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停车场收费员的行为,特拟定一下制度:

  一、管理归属

  停车场收费员属于商业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必须遵守商业物业管理公司制度、规定及财务部相关制度规定。

  二、行为规范

  1、当班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言行举止、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礼貌待人,努力奉行服务第一的宗旨。

  2、每名员工在岗上必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佩戴工牌,新入职尚未发放工装的,必须着同款式衣服,着正装或商务款式鞋,不可穿拖鞋、凉鞋等。携带好备用金投包及岗位记录本准时上岗工作。收费员必须熟悉停车场收费系统各项操作,准确、快捷的做好停车场收费工作。

  3、停车场收费员实行早中晚三个班次运营机制,具体班次时间以财务部领导通知为准,上下班打卡时间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时间。三班次轮转基本保证公平,但因个别工作需要及月份天数等因素造成个别情况的,收费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表轮转班次。

  4、停车场收费员工作时间(暂定):

  早班:8:00—20:30

  中班:10:00—10:30

  晚班:20:00—8:30(次日)

  停车场收费员月休四天(公休日),遇法定节假日当天排班在班人员按照法定加班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遵照公司相关加班及薪酬制度执行。公司有权在不增加工时的前提下,调整工作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工时的,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时予以调整薪酬,如请假或调整班次,需至少提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由领班、主管、财务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请假或调班。

  5、停车场收费员在交接班时,必须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由安保人员带领,走指定路线,交接班时填写好工作日志,上班次交代清楚于下班次的未尽事宜,更换停车收费系统当班人员权限,清点好本班次钱款,将投包袋投入保险箱中。

  6、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排班安排,按时准点上下班,如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内,警告处理;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迟到1次/月(10分钟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半年累计迟到7次者,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早退(未经任何领导允许情况下),1次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员工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发现1次/年度,警告处理,2次/年度,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7、停车场收费员岗上必须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专注于工作,如发现岗上打瞌睡甚至睡觉者、岗上玩手机、ipad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者,发现2次/年度以内的,严重警告;发现2次/年度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收费员在岗时,不准抽烟、吃零食,吃口香糖,饮酒(亦不可酒后上岗),岗上闲聊等,如发现2次/年度,予以严重警告处理,如发现累计2次/年度以上者,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确因工作需要,不得离岗用餐的,在请示领班或主管后,可在收费处内用餐,但需要注重礼仪,不得影响正常收费工作和收费员形象。如收费员被顾客投诉(并查明收费员确有工作错误或失职),2次/年度以内,单次严重警告;2次/年度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8、停车场收费员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被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无法达到岗位技能操作的,公司如有其它同质岗位,优先提供调岗机会,如无同质岗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试用期内,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均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离职方可生效。员工不可肆意提前离职离岗,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未发放全部工资(即劳动所得)。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追偿其经济损失部分,并视为员工同意在其未发放工资内扣除。

  9、停车场收费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如工作有失误之处,应及时致歉。

  10、停车场收费员必须爱护收费处内各类设备设置,按照操作流程操作设备,妥善保管各类可移动设备,爱护收费处内环境,保持干净卫生,整洁清新,收费员卫生责任区为岗亭内所有卫生及周边五米范围内所有卫生,如遇无法处理的特殊垃圾,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保洁部处理,否则将对收费员予以处罚。

  1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不得随意更改收费标准,多收或少收客户停车费。不得因私免收停车费。不得私自挪用或私昧公司钱款,如发现此情况并被证实属实,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立即开除处理,并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当日收费如出现“短款”情况,需由当班人员补足短款额,并写清短款情况,不得隐瞒。当收取款出现“假币”时,如假币无法被收费处岗亭内验钞机识别的,且经财务领导确认为高仿假币时,该假币由公司予以处理。否则,出现其他一切假币,由停车场收费员补足钱款额。

  12、收取停车费开具发票必须真实准确,不可虚开多付发票,如发现此情况,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13、当顾客对停车场收费情况提出异议或疑问时,必须耐心解答顾客问题,做到文明热情,当顾客问题无法准确回答或不清楚时,不可直接回绝顾客,应主动联系领班或主管,予以处理。

  14、地面停车岗亭收费人员,在车辆离场时需核对入场时车辆的号牌,需保持出入场持同卡为同车辆,注意车场内车辆防盗及安全。

  三、特别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及纪律,脱岗、擅离职守等行为,公司有权直接开除,解除所有劳动关系。

  2、任何车辆未经公司高层领导审批,绝对禁止未领卡入场及不缴费离场。

  3、遇到特殊事件或者特殊投诉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给主管领导。

  4、如有外界单位、媒体、政府部门下访,严禁表达对公司不利的言论,如遇此情况,第一时间报告领导,不可表达其他言论。

  5、收费处内禁止非相关工作人员进入。

  6、收费员团队应该团结互助,严禁内部出现恶意诋毁等矛盾,否则严惩不贷。

  7、收费员严禁将经营收入数据等相关公司机密泄露给外单位人员,否则一律开除处理。

  四、附则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制度》(暂行)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公司将制度公示,所有收费员(含新入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如有违反一律按规定严惩不贷。

停车场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停车场内的秩序,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华纳酒店内停车场

  第三条职责:

  (一)车场收费员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

  (二)车管员负

  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三)车管负责人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规。

  第二章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第五条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六条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

  第七条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第八条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第九条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第十条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第十一条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习

  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第十三条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

  第十四条严禁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

  第十五条车辆进出:

  (一)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二)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三)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

  (四)对进入停车场得所有车辆必须做好检查,登记,当面提醒客人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并将车辆门窗锁好。

  (五)告知客人随身保管好停车证,凭证取车。

  第十六条巡视:

  (一)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经理处理。

  (二)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数量,确保安全。

  (三)检查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四)车管员负责维护好停车场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场整洁。

  第十七条意外事故的处理:

  (一)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就立即通知车主,同时逐级报告领班及部门主管和部门经理。

  (二)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

  (三)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岗亭制度:

  (一)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

  (二)不许闲杂人员进入。不许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三)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及“车辆停放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第三章收费办法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

  (一)临时停放: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首x小时x元/次,超过x小时,每小时加收x元,连续停放在24小时内最高限额停车费50元。

  (二)月卡停放:x元/月。

  (三)月卡定位停放:x元/月。

  第二十条优惠范围:

  (一)购买年卡用户送一个月免停车费。

  (二)x银座会所购买年卡x元/月。

  (三)承包单位:全部刷卡计费,优惠方式见下表:(表略)

  第二十一条免费范围:

  (一)住房客人等免费临时停放,在前台登记刷卡

  (二)经公司批准的免费长期停放客户,须办理免费id卡

  第二十二条结算方式:

  (一)临时停放:停车场收款员在出口处按电脑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并开具票据交予车主。

  (二)年卡及月卡(id卡):保安部收取费用后开具票据,制作相应id卡交与车主使用。

  (三)承包单位:各承包单位每月需按刷卡机读数与电脑核对后的金额按双方规定时间向公司结算上缴停车费。

  (四)每星期一,星期五,保安部将收到的款项上缴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押金及工本费用:

  (一)办理年卡、月卡及免费卡(即id卡)的车主须交一次性工本费x元。

  (二)各承包单位须交纳设备及停车费押金x元方可领取刷卡机。

  第四章收费管理

  第二十四条监督管理:

  (一)停车场系统与财务部联网,由公司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二)免费卡的审批、发放须经公司办公会研究通过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停车卡的办理

  (一)停车场保管车辆分id卡和临时停车ic卡两种方式,id卡车辆分按月、年收费及免费两种形式,ic卡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id卡,可到保安部办理,并与保安部签订车位租用协议。

  (二)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放id卡给用户,并收取工本费押金x元。

  第二十六条停车卡的使用

  (一)临时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发放临时停车ic卡,出场时主动交回停车卡,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二)若用户电子出入卡遗失,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电脑将删除所有资料。

  (三)电子出入卡不得转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防止被盗,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第二十七条稽核规定

  (一)停车费收费人员,必须根据车辆电子收费系统电脑记录,如实打印出当班进出各种车辆明细表。

  (二)每个值日班次,根据车辆进出电脑计费明细表,分别签写“营业收入”交班表、现金“缴款单”一式两联,具体反映该班停车费收费及收卡的全面情况。

  (三)车辆进出明细表、营业收入交班表及现金缴款单经收费人员签字后报保安部稽查员审核。

  (四)保安部稽核人员,负责对车辆进出明细表,“营业收入”交班表,各具体项目的全面核对工作。认真审核车辆收费类型、标准、金额,各种优惠卡免费卡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保安部稽核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后的“营业收入”交班表,清收现金、银行进帐单。在“营业收入”交班表、现金“缴款单”上签字,一联自存,一联交停车费收费员保存。并将现金及时缴存公司财务或银行。

  (六)保安部稽核人员每周将各班“营业收入”报表汇总,连同现金“缴款单”上交财务部审核。

  (七)财务部在审核保安部停车费收入汇总表后,并将盖章后的停车费“缴款单”一联退回保安部留存。

  (八)月末财务部编制“停车费收入缴款缴卡情况汇总表”,与保安部“营业收入”汇总表及停车费“缴款单”相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保安部经理、财务总监签字认可,当月停车费清算稽核工作完成。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x年x月x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成都xx酒店有限公司

停车场管理制度5

  一、车场管理

  1、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应态度热情行为规范地履行管理服务职责。

  2、 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为停车场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停车场内停放车辆的管理和本停车场内设施设备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为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车主/驾驶员请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

  3、停车场实行24小时管理,车位有偿使用,收费管理,请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4、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或非法物品于停车场内,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

  5、停车场内严禁加油、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严禁洗车和修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制止上述现象;

  6、自觉保持停车场内清洁,不得将随车杂物丢弃在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漏水应及时处理。

  7、车辆进入小区内禁止鸣笛,以免影响小区住户休息。

  8、自觉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设施。如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因失误或其他不当造成公物、设备设施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对拒付者物业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纠纷;如对他人人身、财物造成伤害的,由实施人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9、遇有涉及社区内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各停车场使用者请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不可将此作为索偿的理由,但物业办有责任提前给予通知;

  10车辆在停放期间发生自燃或意外等事故,在有关部门调查结案以后,由责任人进行赔偿,停车场管理单位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二、车位的使用

  1、车位只限持卡车辆停车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2、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有纪念价值的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须随身携带,严禁放于车内,如发生偷失,停车场管理单位概不负责;

  3、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张贴广告或悬挂任何物品;

  4、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请予以配合。

  三、停车场出入卡使用规定

  1、出入卡仅限于停车场出入使用。为保证车辆停放安全,感应卡实行一卡一车制且仅限于登记对应的车辆出入使用。

  2、进出停车场务必进行查验操作有序驶出/驶入停车场;

  3、车辆在出入停车场时请勿紧随前方车辆,一定要待前方车辆通过栏杆后再进行通过,确认挡车器抬起后方可通行,以免挡车栏杆砸车;不经挡车器抬起后而紧随前车通行发生事故的,由车主/驾驶员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管理方设备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车主/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将车停好后,一定要将出入卡随身携带,做到车、卡分离,禁止置于车内,因出入卡或卡保管不当发生车辆丢失的,停车场管理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停车场采用一卡一车制,如人为采用非法方式一卡进入多辆车的现象发生,物业办将根据本管理规定取消其停车场使用资格;

  6、车主/驾驶员如不慎将出入卡丢失,请立即通知小区物业办,并于24小时之内办理书面报失手续,以便及时控制,保障车辆的安全。

  四、其他

  1、本停车场限高3m,限速5公里/小时。

  2、停车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个人及无卡车辆不得入内,强行进入发生后果自负。

  3、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遵守本停车场管理规定,进入车辆即视为认同上述管理规定并遵守上述制度。

  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南阳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停车场管理制度6

  一、停车场保安员工作细则

  (1)维持车场出入口秩序,保证车道畅通;

  (2)车场进场秩序维护员须熟记车场守则,对进入车场的租赁客人,要热情有礼;

  (3)车辆停泊后要求司机熄火将贵重物品取走,关好门窗。

  (4)车场保安要合理安排停泊车辆;分清是否固定车并对号停泊;编号外的地方禁止停车;送货车辆要停泊在指定的货车停泊位;停车不能压线。

  (5)固定车位不能安排其他车辆停泊;固定车离开后要将障碍锥标志放在固定车位上。

  (6)禁止无关人员玩弄车辆及停留于车场。

  (7)搬运人员,施工人员在车场工作,需申请并做好登记,进出物品需有秩序维护班签发的放行条,方能放行。

  (8)禁止送货或搬运人员在车场闲坐、躺睡应劝其离开。

  (9)熟记固定车位及月保车车辆,公司车辆牌和司机。

  (10)停车场内严禁堆放任何杂物,确保场内的车辆安全出车。

  (11)车主丢失停车证卡的凭车辆执照取车,并做好登记无停车证卡,又无车辆执照的一律不得取车,以防车辆丢失。

  (12)防止停放的车辆被骗取走或被盗,发现可疑人员或车辆及时上报级。

  (13)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班长、主管前往处理。对车场的设备损坏及卫生情况要及时上报秩序维护班长。

  (14)不准在停车场内加油和燃放易燃物品等,禁止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及洗车。

  (15)车场管理员定时巡查车辆及登记车辆停泊车位号码,指挥车辆出入及管理卸货区秩序。

  (16)对卸货车辆有权检查其送货单,禁止非卸货车辆进入卸货区,并督促卸货车辆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要求卸货车辆尽快卸货,离开车场。

  (17)注意取车和停放车辆的秩序,特别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会出现停车和取车混乱,因此,要求取车和停放车辆的车主,遵守秩序和互相谦让,注意安全。

  (18)对进入卸货区车辆进行指挥,维持卸货区秩序。

  二、室外停车场运行管理细则

  1、免费车辆的使用: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物业服务部安排秩序维护班长发行免费卡。

  2、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3、月租车辆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车位的客户可与物业服务部接洽,由财务部同事全面介绍车场使用及收费情况。

  (2)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3)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物业服务部部备案,同时知会秩序维护班长车位出租情况。由秩序维护班长发行月票卡。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秩序维护班长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A: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

  B: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秩序维护班长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并交纳卡费。

  4、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车辆驶至车场范围内向车场管理员取得泊车票进行停放车辆。

  (2)车辆选择车位泊好,检查车箱内无贵重物品后锁好车门,离开。

  (3)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车厂管理员指挥)

  (4)离开车场时,司机应主动到车场管理员处缴费。

  (5)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停车场,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6)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2元/小时收取。

  5、卸货车辆使用方法: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持驾驶证换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服务;半小时之内享受免费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换取驾驶证或持时租卡到车场管理员缴费。

  6、停车场保安维护

  停车场内特设1名秩序维护员负责巡逻,维护车场秩序及治安及协助车场收费人员进行管理;

  24小时闭路电视及录映,由消防中心秩序维护员负责,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立刻通知车场秩序维护员及班长前往处理。

  停车场周边应加设护栏装置,便于日常管理。

  7、摩托车使用方法

  摩托车进场后,由停车场管理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妥善保管;

  (1)摩托车出场时,需由车场管理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存放费方可离场;

  (2)摩托车主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3)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每月存放费30元/月;

  8、车场清洁管理

  (1)保持车场内各种标志牌、指示牌干净无灰尘、蜘蛛网;

  (2)停车场之清洁由负责一层大厅的保洁员执行,每天定期清扫地面2次,其余时间保持地面没有垃圾、积水。

  三、室外停车场应急措施

  1、室外停车场发生火警--需即时通知消防中心,或打119报警。

  如火势较小,可以即时用灭火筒进行扑救;

  如火势剧烈,难以控制时,则协助其他人员疏散撤离。

  2、如遇车辆失窃: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保安部报警,在警察未到达现场之前先用围栏围住现场守候,同时给失主作简单记录。

  3、车场发生水浸

  应准备一定的沙包,以作应急之用;如发现水浸,应即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及维修人员,进行紧急排水;调派人手用沙包进行堵截水源;如遇水管爆裂,马上到水制房关闸。

  4、车场发生车祸

  如发生人员损伤,需马上打“120”电话叫急救车;保护现场,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主管或报警;对现场进行拍照留底;疏导其他车辆,免致车道堵塞。

  5、如遇与客户纠纷时

  及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如实汇报双方损失情况;由秩序维护班长确定处理方案;尽快恢复车场正常运作;将事件报告及时反馈给物业服务部主管。

  6、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

  先知会秩序维护班长,同时报告自身位置,待增援同事到达后上前盘问。

  7、发现可疑物品

  发现可疑的.物品,请不要搬动,可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处理。

  四、停车场收费员工作细则

  在出口处设置一名收费员,专门负责车场的时租车辆收费工作。

  (1)车场收费员需熟习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与程序的操作;

  (2)对卸货车辆进行检查,并发给卸货车辆停车证;

  (3)注意车道出入口的车辆情况,随时与车场保安保持联系。

  五、室外停车场管理守则

  1、进入车场

  (1)必须遵守停车场内行车速度;

  (2)一切车辆进入车场必须遵守车场保安指示或路标指示;

  (3)遇有轮候进入车场时,应耐心等候服从保安员指挥,严禁超越前列车辆。强行进入,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4)除非必要,不得响号。

  2、离开车场

  (1)在停车场出口,视情况需要,保安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司机出示该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载货时驶离本停车场,应出示本车厂认可的放行条;

  (3)出闸时,严禁不听指挥,强行驶离;

  (4)车辆缴款放行后,需尽快离场,以免阻塞车道。

  3、使用车场

  (1)泊车不得超越一个车位;

  (2)泊车妥当后请马上关引擎;

  (3)泊车不得超越指定界线;

  (4)用户应对自己货物负责,装卸货物应快捷,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上落货区;

  (5)泊车与泊车证显示车位相符,严禁乱停乱放;

  (6)泊车后司机应关好车门、车窗,取走车匙,贵重物品不应留置车内。如因大意造成之损失,物业服务部概不负责;

  (7)使用车场卸货,货物应尽量堆放在卸货区内,并及时运走。严禁在车道内或卸货区外一切地方卸货。如有违反,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卸货,并责令违反在最短时间内使道路恢复畅通;

  (8)车场内停泊车辆不准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如有违反而造成任何后果,该车辆所属单位/车主或司机应负责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9)一切司乘人员在车辆停妥后,应尽快离开车场;

  (10)保持车场内整洁。

停车场管理制度7

  一、停车场管理人员布置

  停车场内实行倒班工作制。分为停车场分管人员、停车场内巡逻人员和收费管理人员。其中停车场巡逻人员又分为停车场内巡逻人员和出入口辅助管理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停车场管理人员。

  二、停车场管理人员职责

  1、停车场分管人员职责

  1.1必须保持停车场安全高效使用,依法循章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1.2视察停车场,熟悉停车场内的设备结构、操作系统等事宜。及时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保证通道、停车场出入口周围道路畅通,合理安排布署工作。

  1.3负责各班组之间、各岗位人员之间的工作衔接。监督、督促各岗位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停车场进行管理。负责各岗位人员的协调、调度管理。

  1.4合理处置停车场除事故处理、系统资源查阅和系统维护以外的简单故障处理。

  1.5停车场内的各种事故、系统使用故障等影响停车场正常使用的情况和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异常工作情况,及时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1.6保护停车场及各种附属设备的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1.7随季节的变化,处理相应季节的自然灾害事宜的应急管理。(如:刮风、下雨、落叶、下雪等自然灾害天气的季节性管理)。

  1.8停车场人员履行每天早晨7::00停车场启动时,已经停放车辆的清点,并将清点车辆交与收费管理人员按照早晨7:00开始计时收费,并将清单签字交与执法管理人员。

  1.9每天下班或影响停车场使用的自然灾害天气来临前,对停车场设施的检查和保护。

  1.10履行制度,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2、停车场巡逻岗人员职责

  2.1负责对停车场内停泊车辆的管理工作,指挥好场内的交通秩序,使行车通道、车场出入口周围保持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2巡逻人员应保证每半小时至少对停车场巡查一次。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2.3爱护停车场的设备、设施。负责对停车场现场的巡视查看,如发生情况,保持现场并立即汇报。不及时处理或不汇报,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4发现任何车辆未锁好或门窗未关好,应看护好现场并录像及立即呈报上级主管,防止发生失窃现象。

  2.5禁止任何刻意违反交通标志及泊车规定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2.6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职守,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非正常原因进场应有记录或通报相关环节管理人员。

  2.7停车场车位已满的,不得往停车场内放车。主动与入口刷卡人员进行沟通,合理、有序的向停车场内放行车辆。

  2.8未经许可,禁止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维修、练车或清洗车辆。

  2.9巡逻岗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承担。

  2.10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2.11负责停车场入口处辅助驾驶员领取停车卡或监督驾驶员自行取卡、刷卡。

  2.12协助处理停车场内发生的纠风事件。

  2.13出入口辅助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保证起降杆另一侧够一辆车辆停放,才允许放行车辆,以防止砸车。

  2.14出入口辅助管理工作人员除规定不予刷卡的车辆予以放行外,其余车辆均必须刷卡后才可以放行。出入口辅助人员对进场车辆严格把关,无刷卡车辆禁止入场(有刷市民卡进场的司机,应当刷市民卡后,直接放行车辆)。入口禁止出车。

  2.15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

  2.16服从统一安排调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车场收费岗人员职责

  3.1收银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仔细做好工作,并保证现金的安全。

  3.2按照自己的密码登陆操作界面。根据系统提示按标准收取停车费,按照系统统计金额开具统一的收费发票,准确无误地收取车位使用费。特殊情况不予收费的、系统显示没有记录、系统故障的时间及修复情况等情形,应记录到记录表中(记录表不得有涂改、破损等现象)。并对汇总和实际征收的费用的相关情况负责。做好自己的密码的保密工作。因自己失误造成密码丢失或密码被他人利用,造成收费丢失的,由持有密码的收费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3.3按规定办理好收费情况、现金及记录表的交接和各班组的交接。对出场的车辆收回临时卡,并对固定卡的信息核对(使用市民卡的司机,应将市民卡交还司机)。发现固定卡或临时卡的信息不符或有异议的,应立即通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4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

  3.5车辆非正常原因驶出、停车费计费不准确的、早晨7:00清点的车辆,需查明情况,并登记卡号、进出场时间等信息、故障原因、应收金额、实收金额,收回卡后方可放行(使用市民卡的,登记卡号及姓名、进出场时间、故障原因、应收金额、实收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后,将市民卡交还司机后放行)。并及时报执法管理人员。如有错误操作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3.6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3.7爱护停车场的设备、设施。如发生问题立即汇报。

  3.8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自离职守。

  3.9收费人员负责收费岗亭及岗亭内的卫生。天黑或工作人员少的时候,关闭岗亭门,保证自身及停车收费的安全。

  3.10收费人员在收费过程中发现利用不属于本停车场的停车卡进出的,应立即通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11交接班之前,对收回的临时卡全部进行清零处理。

  3.12对驾驶司机是残疾人的,告知停车场分管人员,共同签字后收卡放行。

  3.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以上停车场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与被管理人员或他人发生口角或斗殴现象。如果因工作发生口角、斗殴或其它现象的,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立即通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因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原因,发生口角、斗殴或其它现象的,视情节及影响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务派遣关系,并由违反管理制度的停车场管理人员承担全部的责任。

  停车场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司机或相关人索取任何利益或报酬。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人利益的,一经发现,立即退回劳务公司,并扣除相应工资。

  二、各班组考勤及值班管理

  停车场各岗位人员实行倒班制度。

  停车场内各岗位人员严格考勤管理,实行签到制。因办事或生病原因不能正常工作,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向停车场主管人员请假,履行请销假手续。考勤管理履行《车辆收费员考勤制度》。

  三、交接班的管理

  严格交接班管理工作。交接班时必须清点停车卡数量(包括收回的和取卡机内的)、查询停车场车辆情况、停车场情况等。上一班组在值班期间如遇到异常或特殊情况,需要向下一班组交接的,必须进行交接。停车场收费岗管理人员应该将本班次收费汇总、票据汇总情况,与停车场执法管理人员进行交接。

  交接工作必须有交接记录表,并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交接结束后,将签有双方名字的交接记录表交由停车场主管人员存档。

  下一个班组工作人员未与上一班组工作人员交接工作的,上一班组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因无人管理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交接班双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财务职责管理

  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日结。对接工作应有双方签字确认的对接表。由停车场执法管理人员与收费岗管理人员每日交班时,进行交接。停车场收费管理人员不得将停车收费金额交与执法管理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收费必须向当事人开具统一印制的收费发票。统一票据如有丢失或不明下落的,由收费岗管理人员按照丢失或不明下落发票面额之和进行赔偿。

  管理员如有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收费或截留、挪用停车费的,一经发现,查明原因,立即辞退。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如有特殊原因不予收费的,应记录清楚,并将记录表附在交接表中。

  五、仪容仪表管理

  1、着装

  1.1上班时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1.2、工作制服应干净、整齐。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

  1.3、统一服装的配饰物应整洁、齐备。

  2、行为举止

  2.1、上岗时举止应文明、大方。

  2.2、穿着统一服装,佩戴工作证。

  2.3、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2.4、注意个人卫生。

  2.5、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袖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

  2.6、不得哼歌曲、吹口哨,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2.7、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停车场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停车场管理制度9

  1.目的

  确保收费合理并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蜀跃东路街面车场的收费管理

  3.职责

  3.1收费员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车场(库)有偿使用费

  3.2财务内勤负责核对费用的准确性

  4.内容

  4.1收费依据

  4.1.1《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4.2停车场(库)收费

  4.2.1临时车位收费(停放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

  4.2.2.临时车位收费一般按小时收费(详见收费标准)

  4.2.3当外来车辆需使用临时车位时,车辆管理员应引导车辆有序整齐停靠在临时车位

  4.2.4车辆管理员应准确记录车辆进出时间并按既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车场有偿使用费

  4.2.5收费完毕后,收费员应将收费票据交给车位使用用人,由收费员每日下班后将当天收取的停车费上缴管理员

  4.3注意事项

  4.3.1临时停车场须张贴收费标准

  4.3.2临时停车场临时车位应设置车位线,车位线应保持清晰

停车场管理制度10

  一、车场内部管理守则

  1、任何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泊,必须要求其按规定读卡、交费。

  2、车辆进入停车场后,须按停车场的指引箭头及提示语或管理人员的指挥行驶,不得逆行且应限速5公里小时以下。

  3、任何车况不良或有漏油现象的车辆均不得进入停车场。

  4、任何车辆及人士均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5、任何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洗车等。

  6、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不得乱丢垃圾杂物等。

  7、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的须照价赔偿。

  9、驾驶员离开前须自行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不得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若车况有问题,车辆管理人员需要求其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10、不得有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长时间停留或在车内睡觉。

  11、不得有车辆堵塞停车场行车道的现象,否则物业公司相关部门,即安防部与物业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疏通车道,且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12、驾驶员如遗失《停车证》或《临时停车证》,须向出入口当值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及行驶证原件,进行登记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次租车辆必须缴清《临时停车证》赔偿费(20元张)及停车费后方可离开现场。

  二、车辆出入管理规程

  1、私家车位车辆

  持有私家车位《停车证》之车辆凭车辆ic卡进出车场出入口,经安防员检查核实后,记录进出车场时间,登记车牌号码。

  2、次租车辆

  a)由车场出入口安防员发出次租车辆ic卡,记录次租车辆ic卡号码、车牌号码、进场时间,指引其停放于次租车位;

  b)停放30分种内离开,免收次租费用,停放时间超过30分种,则按1小时收费;停放时间到达1小时且超过1分钟即按2小时收费(若离开车辆的司机提出强烈异议时,经安防主管及财务主管同意后,可酌情放宽到超过5分种后按2小时收费)。

  c)车辆离开时,由出口安防员核对车牌号码,记录出场时间,收回次租车辆ic卡,转交收银员,收银员按电脑计费收费后,开启道闸予以放行(特殊情景及手工收费另计)。

  3、免费车辆

  持有《免费停车证》之车辆,经安防员检查核实后,使用专用车辆ic卡开启道闸(特殊情景及手工收费另计)并指引其停放于非私家车位处,记录进出车场时间,登记车牌号码。

  4、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对每一辆出入车辆进行登记,登记资料包括车牌号码、出入车场时间,并用颜色来区分私家车、次租车及免费车。次租车必须在出入口处领取次租车辆ic卡,读卡后方可进入(特殊情景及手工收费另计)。

  5、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制止超出出入口限高铁杆、装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车况不良及漏油等状况的车辆进入场,以免发生危险或造成车道堵塞。

  6、任何人员不得在行车道上行走,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做好劝阻工作。本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原因除外。

  7、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提示车主先交费后取车,以免因交费而引起车辆阻塞。

  8、车辆出场时,车场出入口处当值人员须正确指挥车辆按顺序排列,确保车辆正常出入。

  9、出入车道发生车辆阻塞时,出入口当值人员须负责疏通车辆,坚持车道畅通。

  10、出入口读卡机发生故障,影响车辆正常出入时,出入口当值人员须迅速通知领班到现场处理。若故障一时排除不了,当值领班拆下拦车臂杆,疏通车道,并报维修部抢修,同时按手工收费确保车场出入口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车辆泊位与检查规程

  1、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引导车辆泊位,不得跨位停泊及停入他人之私家车位上。

  2、车场管理人员须于巡场时随时提醒驾驶员锁好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3、车场管理人员须按规定认真检查车况,若发现问题,应及时请驾驶员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四、车场巡查规程

  1、负责地库巡逻的安防员须每小时对车场及后围非机动车车库进行例行巡查。

  2、车场出入口当值安防员应每20分钟对车场例行巡查。

  3、安防经理、经理助理须每日对车场及后围非机动车车库进行例行巡查两次。

  4、安防领班每次巡岗时须对车场进行例行巡查,早、中班巡查不得少于5次,夜班巡查不得少于8次。

  五、智能化监控规程

  1、车场实行24小时闭路监控,由监控员负责监控工作。

  2、监控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巡查安防员处理,必要时须定镜录像。

  六、人工起杆规定

  1、当车主持卡在出口读卡机上不能读卡时,由收费员通知出口安防员核查车主所持卡是否有效,如是有效卡,应报请当班领班级以上人员同意后,人工起杆。起杆后,取回不能读卡的卡,并在卡上写"不能读卡"字样,交收费员保存,作为核查依据。

  2、它特殊情景需使用人工起杆时,须经领班级以上人员同意。

  3、每次使用人工起杆,须在当值记录本上详细记录。

  七、临时手动计费程序

  1、车辆进入车场时,入口岗用对讲机通知当值领班用打卡机按计时卡序号打卡后,将计时卡交车辆驾驶员。

  2、车辆驾驶员离场前到入口打卡处打卡,并在15分钟内到收款处交车辆停车费。

  3、出车口安防员在车辆离开时收回计时卡,核对是否超时。

  4、出车口安防员在交班时将收回的计时卡交收款处。

  八、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一)收费标准

  1、次租车辆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15分种按2小时计费,以此类推。

  2、次租车辆先交费后取车,交费后15分钟内必须出闸离场,超过15分钟仍未离场,另外计收停车费。

  3、次租车辆ic卡失效或丢失,按入口处管理员登记的入场时间收取停车费。

  (二)免费处理规定

  1、本公司的车辆可免费,但驾驶员必须在计时卡上签名,以便财务部查核。

  2、军警或特种车牌车辆,除因执行任务由公司领导在计时卡上签名的可免费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费。

  3、非办公时间,由带班主任、领班用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才能作免费处理。

  4、所有作免费处理的时钟卡,经出口读卡机读卡后,收费员要立即通知出车口安防员用钥匙打开出口处读卡机,收回原卡交收费室保存,并在卡上写上"免费"字样,留作财务部核算依据。

  (三)过夜车辆的收费规定

  由22:00开始停泊至次日8:00的车辆,按夜间收费标准收费。

  (四)收费室交接班规定

  1、交班时,交班人将金额总数如数交下一班,并在交班人一栏签名。接班人核对无误后在接班人一栏签名确认。

  2、接班人接班时,应当面点清金额及票据,认真辩别钞票真伪,交班后发现有错误或假钞,由接班人负责。

  3、每一天夜班接班后,到出车口打开读卡机,将一天的ic卡打包封好,由早班交财务部核查。

  九、车场巡逻管理人员职责

  直属上司:安防领班

  1、认真履行车场管理规定,不得玩忽职守。

  2、加强车场巡回检查,制止闲散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车辆要规范,停放要整齐,禁止在停车场内维修车辆及动火,特殊情景须经安防部门主任及以上人员批准,还需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4、对进入车场的人员要注意观察,闲杂人员应劝其离开。

  5、对进入停车场车辆有损坏部位登记清楚,交接班时说明。工作时间不断巡查车辆停放情景,夜间八点以后出场的车辆车管员要提高警惕,观查车辆起动是否正常,如有可疑情景及时报告出口处值班人员和领班。

  6、对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要引导车主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保障停车场畅通无阻,发现有停放不整情景,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

  7、严格执行停车场车管员服务用语。

停车场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加强园区车辆管理,维护园区交通秩序,提高车辆收费率,杜绝收费工作上存在的漏洞。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应于精良物业林海云霄项目的车辆收费与管理。

  三、职责

  1、公司财务专员必须定期抽查停车场收费工作,核对停车场收费报表;

  2、楼盘负责人对停车场具有监管责任;

  3、保安主管制定相关车辆管理制度,并负责制度的培训与推进落实;

  4、保安中队长负责收费员的工作监督;

  5、收费员明确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并且认真执行任务。

  四、收费管理办法

  (一)、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是依据市物价局统一规定的基础上,以部门审批价为准,由部门根据情况报价给公司审批,方可实行收费。

  2、停车场实行24小时停车收费服务,分别实行月保收费、临保收费两种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如下(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地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一。

停车场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公司停车场管理,方便客户使用、规范员工停车,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停车场准停范围:

  1、公司停车场停放车辆范围为:客户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购车业务客户车辆、客户保修车辆以及送洗车辆)、办公车辆(此处仅指外单位至我公司公务车辆)、私车公用车辆(车牌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除上述以外其他私车,在执行公务需要时,可以暂时停放于公司停车场内。但公务完毕后必须及时移出公司车场。

  二、停车场检查、处罚制度:

  1、行政部除每天上午9:30分、下午13:00、下午15:00对于公司停车场内车辆进行检查外,进行不定时抽查,并对违反本规定车辆进行登记并告知违反者及时离场;

  2、对于首次及第二次违反规定,在告知后能及时退场者,在第二日晨会给予提醒。对于第三次违反规定进行60元罚款,如出现第四次进行120元罚款、第五次240元。罚款计算方式以此类推;

  3、对于被告知违反停车规定仍不及时退场者,当场处以60元现金罚款。

停车场管理制度13

  1、凡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规定位置停放。

  2、车辆出入本停车场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3、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挚,切断电,带走贵重物品,锁好门窗再行离开,本停车场主要是供给车辆的停泊服务,对车辆和财物的损失和损坏,恕不负赔偿职责。

  4、严禁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枪、弹药等违禁物品的车辆泊入本停车场内,如车主瞒报或违反本停车场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由当事人负责外,还报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职责。

  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缺或漏油、漏水之车辆不得进入本停车场。

  6、严禁在车场内加油、加电池水、修车、洗车、吸烟和动用明火。

  7、停车场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

  8、如本停车场有任何事故发生,管理公司由权采取适当的临时应变措施,以尽量减少对客户的不便,在紧急情景下本停车场有权要求车主将车辆驶离停车场,或在未通知车主前将车辆拖离到安全地点,除因本停车场员工故意造成的损坏外,管理公司恕不负责赔偿。

  9、任何车辆对停车场造成的一切损坏,或导致其他人士受伤或损失,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保留在事件未处理完毕之前拒绝该车辆离开停车场的权利。

  10、管理公司有权对违例泊车做出锁车或拖车等相应的处理,一切费用将由车主负责。

  11、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停车场管理制度14

  一、制定依据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停车场以及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三、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本项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执行者为公司安技科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停车场及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四、安全设备配置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

  ①、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具体来说主要分为:预防事故设施,如导静电拖地带、各种捆绑防散失工具等;控制事故设施,如紧急切断装置、电源总开关等;减少和消除事故影响设施,如多种类型的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运输作业安全性以及在发生事故时能否及时救援、减少损失。所以,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在维护和检测时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必须按照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任何渗(洒)漏。

  要求公司所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两个4kg的灭火器,配备齐全各项安全设施设备,包括橡胶手套、防静电服、三角警示牌等,车辆尾部安装拖地带以导除静电。如有损坏应立即报告安技科,由安技科配备齐全。

  ②、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沙、消防池、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停车场要配备齐全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更换,做好检查记录,确保齐全有效。

  五、专用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停车场须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车场地:

  ①、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当位于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区域内。

  ②、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1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

  ③、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依据上述条款,我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是租赁停车场,租赁期限为5年,停车场地面积约16000平方米。停车场是封闭式的,远离生活区和居民区,停车场内设有各种警示标志,并有专人值守,安装大门。停车场内配备消防池、消防砂、铁锨、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我公司停车场规模与专用车辆数量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包括周边警戒区划定、警示标志的设置等均符合要求,且不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六、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6.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6.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方能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停放。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

  6.3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停车有序,对停车场四周24小时不间断巡视,重点是防火防盗。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2)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3)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4)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停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5)车辆出入停车场地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实行准入、准出工作程序,停车场地严禁其它车辆和闲杂人员出入。

  6.4停车场内发现险情应及时报告,并果断采取措施。停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6.5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6.6公司安排专人职守停车场,做好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严禁其他闲杂人员进场。

  七、管理档案或台账记录

  7.1建立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数量、配置时间等内容。

  7.2建立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数量、位置等内容。

停车场管理制度15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 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 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 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大厦)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大厦)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大厦)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 。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大厦)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大厦)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 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 明显位置。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大厦)。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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