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制度

时间:2022-08-04 11:18:06 制度 我要投稿

教职工考勤制度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职工考勤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职工考勤制度15篇

教职工考勤制度1

  一、关于请假的规定:

  1、凡教职工因公、因事、因病和工作时间外出等需要请假者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程序: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报俞园长领导批准,送施海燕处备案,,因特殊情况,不能预先办理请假手续,需由他人或电话向园领导说明情况,发信息无效。

  3、签到记录:幼儿园门口设签到点,每天分上、下午两次指纹签到,如签不上的,必须立即打电话到园长室签到。学年签到的次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4、经过核实并有住院证明的长期病假,在绩效考核中按比例扣绩效工资。

  5、一般病事假,每天的扣款是该职工的每天实际绩效,调班请假和有班请假扣款比例不同。原则上请假要先调班。

  6、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临时外出可以到园长室请假并开出外出单,送门岗陈师傅处才能出岗。陈师傅记录外出时间和回园时间。中途外出和早退的时间累加满3小时算半天假。

  7、迟到一次扣一元,学年超出6次(包含6次)取消年终考核优秀的评选资格;一学年请假满6天(含6天)取消年终考核优秀的评选资格。

  8、女教师哺乳期间,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上、下午各给喂奶时间30分钟。但要事先报园领批准。

  9、婚假、产假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0、直系亲属去世给有关教师三天假,工资不扣。

  11、公假:凡因公事外出学习、办事、进修(以通知单为准)需请假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不扣款。

  二、关于旷职的规定:

  未经领导批准不在岗位,又无正当理由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职。旷职一天扣工资100元。并在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费用,旷职三天视自动离职,幼儿园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三、其他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市幼所有在在岗教职员工。让岗人员和办理内退手续的除外。

  2、考核中,要一视同仁。如有作弊或不实,一经查实除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外,要给予相关人员两倍于实际病事假的处罚。

  3、考核人员可随时抽查,发现不在岗位经查实按旷职处理。

教职工考勤制度2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职。

  二、考核办法

  1、职工考勤每日实行记录,包括职工作息时间的遵守、请假、休假的记录以及各种集体性活动的出勤情况等

  2、学校实行领导值勤制度。值勤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第二天值勤领导。学校设立职工签到簿,教职工本人每日早晨到校、中午到校签到,值勤行政领导负责签到管理。教职工每月出勤情况,月汇总、上报公布,强化监督检查。

  3、考勤实行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月考勤期限从当月1日至本月底为一个报告期。考勤负责人每月1日前将本月考勤汇总,学校以此作为计发当月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考勤资料归档后作为学期考核奖励依据备查。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上午:值勤领导、值勤教师、班主任7:30前到校,其他教职工7:50前到校。

  下午:值勤领导、值勤教师、班主任1:20前到校,其他教职工1:30前到校。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请假半天以内(含半天)须经年级组长同意,一天以内(含1天)的公假、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教导处考勤负责人提出申请,当天请假期间的课程由组长协助安排好,并报教导处批准。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一天以上请假课由教导处协助安排。请假手续必须在当天上班前完成。职工请事假到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事先续假,既无正当理由,又无事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中层以上领导请假必须由校长审批。

  2、教师病假必须持区正规医院(指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请假条和诊断证明向学校请假。职工请假如发现有弄做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单位,一律按旷工旷职处理。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要在上班前及时电话通知考勤负责人,不得代请。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无极特殊情况学校不予认可,按旷职处理,年终考核评优一票否决。

  4、工作期间外出须向考勤主管人员请假,开具请假外出通知单交门卫方可开门离校,未请假早退,经核实按旷职论。设考勤奖220元。以一天10元的标准奖励。从每月1日算起,以对头一个自然月为计算单位。教职工迟到、早退,病事假半天以内(履行请假手续,不影响正常工作),每天奖励5元。因病、事每次请假1小时,每月不超过4次,且履行请假手续,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当月考勤奖照常享有。

  5、教师因私请病、事假,所缺的课,在请假前后六个工作日补课,不能补齐的课视为代课,缺课教师不能享受全额月达标奖。教师因公假所缺的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前后六个工作日补课,科任教师保证每天上满4节课,语数外教师每天上满3节课,剩余不能补齐的课视为代课,该教师继续享受全额月达标奖、学期末全课奖。

  6、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本人或教导处安排。

  (1)婚假:未达到晚婚年龄的单身职工结婚,可给三天有薪事假,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初婚职工可给十天有薪事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含周六、日)

  (2)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非直系亲属(公婆、岳父母)逝世,经校长批准可享受一至三天丧假,因故延长者,按事假处理。

  (3)计划生育假:

  ①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达到晚育年龄而生育的女职工享受90天产假待遇。

  ②达到晚婚晚育而生育的女职工,且领取独生子女证书的,可享受半年的晚育产假待遇,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

  ③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④女职工休假期满上班喂奶时间为婴儿出生后到一周岁止,喂奶时间规定为上、下午各半小时,超过规定时间按缺勤处理。

  (4)其它因计划生育准假的假期,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休假期工资奖金照发。

  (5)法定传染病的休假与待遇按有关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四、奖惩规定

  5、考勤涉及工资奖惩待遇及旷工处理办法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五、班主任跟班和教师值勤。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

  1、课间班主任跟班、值勤教师上岗护导。值勤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可先行倒班,自己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勤职责。对于值勤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通知学校或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班主任跟班情况、教师值勤情况按相应规定记录考核。

教职工考勤制度3

  为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教职工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请假制度

  (一) 、请假的种类及规定:

  1、事假。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原则上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2天,每学期不得超过7天。

  2、病假。凡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离岗1天以上者,必须凭医院(急诊除外)诊断证明,按教职工请假批准的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诊除外)。

  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7天。

  4、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请假3天;教职工的旁系亲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请假1天,超过此标准按事假计算。

  (二) 、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中层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半天由所属处室、年级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 2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凡需请假者,应将本人的有关证明及假条,按批准权限审批,经批准交教务处备查并办理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校休假。

  3、因病、因事确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在原请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因病续假时,需同时交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 、假期待遇:

  凡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者,假期的待遇按如下规定执行:

  1、婚假、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扣发基本工资和全勤奖。

  2、事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病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四)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2、本人已提出请假,但未得到批准,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者;

  4、无故旷课者(无故旷课一节视旷工半天,如此类推);

  5、收假日无故未按时返校上班者;

  6、旷工处理:教职工旷工者,按旷工实际天数扣发其基本工资,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旷工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二、坐班规定与考勤制度

  (一) 、坐班规定: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

  2、上班时间因看病、因事外出要向年级组长或当天值勤行政领导请假,回来时向相关领导销假。

  3上课时间不能迟到,不能擅自离开课堂或与他人谈话、打电话。

  4凡是因病、因事、因公需要换课的老师必须事先向教务处报告,征得同意并开调课通知单后方可与有关老师换课。不允许私自调课,自觉维护课程表的严肃性。

  5、教职工坐班时,应认真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保持办公室的肃静,上班时间不得闲聊,不得串办公室或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备课,不得在办公室娱乐以及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凡查出未按时坐班的教职工,视为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天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凡上班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二) 、考勤办法及要求:

  1、教职工实行签到考勤制和随机抽查制,签到时间:上午、下午预备钟后10分钟以内。

  2、考勤表由教务处按上午、下午分别发放到政教处办公室进行签到,教职工上班时每人在名单上签名,不得代签,发现代签与被代签者,双方每次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校领导或委派教务处干事对教职工坐班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未坐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日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三、注意事项

  1、每月出全勤者学期末按50元/月发放全勤奖;每学期出全勤者学期末按300元/学期发放全勤奖。

  2、学校原则上要求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执行上班签到制度。因哺乳、接送小孩等原因不能按时坐班的可提交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灵活坐班。其中孕期、哺乳期(孩子周岁以内)女教师每天有一小时机动时间;需接送孩子(小学以下)上学的教职工每天可请假一小时;其他原因不能坐班的教职工须提交申请,说明理由,经学校批准后,在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参加学校各类活动、完成学校交办临时工作的前提下正常上班,可不受签到限制。以上情况均不扣发基本工资,但不享受当月全勤奖,不享受绩效评估中的加分因素。

  3、所有病事假、坐班签到情况都与年终考核、绩效评估挂钩。

  4、所有因公出差不扣发全勤奖。

  5、其他特殊情况,由行政会讨论决定。

教职工考勤制度4

  一、上下班及管理制度:

  1、教职工上、下班根据作息时间变动,由校行政公布其作息时间。

  2、午间管理由教导处安排教师进行管理,值日领导负责各楼层巡视、点名。

  二、公出制度:

  1、教师公出由教导处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公出记录,且通知调课及其本人方可公出。

  2、职工公出由总务处负责人同意填写公出记录并通知其本人方可公出。

  3、中层以上干部公出报校务办记录备案。

  4、函授、自考、培训等继续教育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方式与公出相同。

  三、请假制度:

  (一)请假办法

  1、教师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教导处负责人请假,职工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总务处负责人请假,三天以上均向分管校长请假。事假按规定不得超过15天。中层以上干部请病事假均向校务办请假。病假凭医保定点医院证明。病假一月以上必须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以上包括婚、丧、产假)。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并由相应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如遇突、急事件而事先无法书面请假的,必须事先电话等方式告之相关负责人,待上班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

  3、请假后提前上班或需续假的,应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4、请假必须以请假单为准,不填写或不批准而擅自离岗作为旷工处理。

  (二)请假时间规定:

  1、婚、丧、产假:婚假1~3天,晚婚1~15天(含期间的节日及双休日),丧假1~3天,产假女教工正常分娩90天,难产105天(含期间的节日,双休日及寒暑假),产前、产后一并计算,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最多可请两个月,(期间两个月的职务岗位津贴及基本工资一起按80%比例发给),晚育男教工护理假1~7天。

  2、病、事假自请假之日算起。(期间含节日、双休日连续计算)

  四、考核制度:

  1、假期考核处理办法:月度考核奖中扣除。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按月计算,从当月的月考奖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其他津补贴中扣除,超过半年(6个月)则从基本工资及职务岗位津贴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扣除。

  2、婚、丧、产假及符合计划生育人流假等,在规定时间内按病假方法处理。

  3、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实际,在工作中确有实际情况,有突、急事情发生,故学校规定有事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不到半天)。且由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记录出勤单,每月交校务办。

  4、工作期间无故不到岗,按其情节轻重,由学校行政作出决定,给予旷工或擅自离岗处理,旷工一天扣80元。

  5、下列情况予以适当照顾:

  (1)子女入幼入托,一个月中允许11天有早上及下午各半小时接送。

  (2)哺乳期女教职工可享受每天1小时(上午半小时,下午半小时)哺乳时间。

  五、学校提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克服困难,敬业奉献。

  六、本制度自首届一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5

  为了更好地落实教职工的岗位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提高管理效益,制定教职工出勤率制度。

  1、教职工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依时到岗,依时参加各种会议和相关活动。

  2、教职工上班有事要向相关领导请假,并填写好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交负责考勤的领导备存。应急来不及书面请假的要及时补上。

  3、各种上岗出勤,同一岗位走离2次的作缺岗一次处理;迟到、早退、走离达岗位时间一半以上的作缺岗一次处理;2分钟后到岗的作迟到处理。

  4、因小病请假(未住院)每节扣款5元,扣1分;各种公假不作缺勤、缺岗;因病短期(一个月内)住院治疗的请假不作扣款;因病住院(一个月以上)的请假按上岗时间折算补助;直系亲属亡故的请假不作扣款、扣分。

  5、教职工请假一天的由分管的副校长批准,请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二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校长室讨论批准,请假一个月以上的按上级有关人事管理制度执行,教师调课、职工和保安员调岗、值日老师调岗、叫人顶岗等要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备存,私自调课、调岗作缺勤处理。

  6、教师上课出实行学生干部、值日领导查班和教学领导查班的三层考勤制。缺勤一节扣款20元,扣量化分4分;请事假一节扣款10元,扣量化分2分;迟到、早退、走离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授课教师请假单全部交少文主任手备存。

  7、老师早读、晚修下班辅导的考勤由教学领导轮流负责。缺勤一节扣款10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一节、迟到、早退、高岗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

  8、科组会和科组长会的考勤由少文主任负责、场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教导处负责。科组会缺勤一次扣款10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迟到、早退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科组长会按教师例会的规定执行。场室工作人员上下午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到教导处签到,每天按2节计,参照教师上课考勤处理办法。

  9、早操体育老师的考勤由值日领导(教学领导抽查)负责。每天早读作一节课计、参照教师上课考勤处理办法。

  10、职工上班上午、下午实行值班制度,到总务处签到。缺勤半天扣款20元,扣量化分4分;请假半天扣款10元,扣量化分1分;迟到、早退、离岗的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所有请假单交文彬主任手备存。

  11、教工例会、全校集会、升旗礼、教师集体外出活动的考勤由少文主任负责。教工例会缺勤一次扣款15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迟到、早退、离场的扣款10元,扣量分2分。要求全体教师参加的集会、外出活动缺勤扣款15元,扣量化分2分;请假、迟到、早退、中途离场扣款5元,扣量化分1分。升旗礼缺一次扣量化分2分,迟到扣量化分1分。

  12、班主任上午、下午、晚上上岗,班会课、班主任会议、班主任外出活动的考勤由马启良书记负责。上午、下午、晚上,缺岗一次扣款10元,扣班导量化分4分;请假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班主任会议、外出集体活动缺勤的扣款10元,扣班导量化分2分;迟到、早退、中途离场扣款3元,扣班导量化分1分。班会课和劳动课的出勤按老师上课考勤办法执行,扣款扣分死入教师量化评比。班主任的单列出勤扣分不列入教师工作量化评比,只列入班和任岗位量化评比。

  13、班级劳动课,文彬主任负责考勤。劳动课缺勤、请假、迟到、早退、走离参照教师出勤处理办法。

  14、值日老师由值日领导负责考勤。每天作2节课计,缺勤请假按教师上课考勤办法处理。工作岗(早操、早上校门、早读、午休、中午校门、晚修、晚休;后勤的早饭、午饭、冲凉、洗衣)每缺一岗扣5元,扣量化分2分,请假一岗、早退、离岗一次扣3元,扣量化分1分。后勤每缺一岗扣8元,扣量化分2分,每请假一岗扣4元,扣量化分1分,迟到、早退、离岗一次扣4元,扣量化分1分。有急事叫老师、职工顶岗的需先报值日领导。

  15、行政会议和行政领导出勤由马启良主任负责。行政领导上下午实行值班签到签到制。缺勤半天扣款20元,请假半天扣款10元,迟到、早退、离岗扣款10元。行政会议缺勤一次扣款30元;请假一次扣款20元;迟到扣款10元。行政领导请假由叶发祥校长批准,并报马启良主任备存。

  16、保安员的考勤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由马启良主任负责。按合同要求规定执行,纳入后勤职工的工作量化评比。

  17、所有负责考勤的行政领导将本周相关领导老师和职工的出勤情况累总,于下一周一上午每二节课前教导处全面记录,并将出勤统计记录表在各教师办公室张贴,老师和职工在星期一当天核对清楚。

  18、教职工考勤列入工作量化考评,量化分为80分,不倒扣分。

  19、每月教职工全勤(无迟到、早退、走离、请假、缺勤)的得奖金15元。

教职工考勤制度6

  一、对请假的要求:

  1、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到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2、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处室备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3、请假一节视为半天,两节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4、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假期结束后,要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6、会议请假指: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7、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会议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8、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二、请假处理办法:

  1、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祖辈为三天,同辈为两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2、婚假为一周,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3、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常假为90天,大龄为100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4、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5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5元。病假5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0元。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按照青教发【XX】146号文件执行。

  5、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20元,每节扣罚津贴10元。

  6、签到假:一月内有二次请假扣罚1元。

  7、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假:请假每次扣罚10元,劳动请假每天扣罚50元。

  8、因公负伤请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旷工的处理办法:

  1、旷工一天扣罚个人月工资总额的22分之1,旷工一节按半天计算扣罚。

  2、旷会一次或自习旷辅一次扣罚10元。教师安排值班缺岗一次扣罚8元。

  3、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旷工每次扣罚20元,劳动旷工每次扣罚80元。

  4、会议迟到每次扣2元、早退每次扣罚5元,签到缺签每次扣罚1元。

  5、当日查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岗上的扣罚5元。查堂不在岗按旷工处理,上课迟到或离岗一次扣罚10—15元。

  6、升旗检查不在扣罚2元。一月内有5次不参加大课间活动扣罚5元。(请假不计)

  7、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内旷工累计超过5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劳动人事部门和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7

  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学校实行上班签到、在班查岗、离岗请假的考勤办法,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和各学部(处室)主管领导检查(抽查)出勤情况。升国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集体活动,由校办负责考勤。学部(处室)会议、教研活动和部门集体活动,由学部(处室)负责考勤。

  二、请假规定

  1、教职工因事(病)需请假者,本人写出请假条,半天内由各处室主任审批,三天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四天至七天由校长审批,七天以上由学校研究审批。长期事(病)假、产假、婚丧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因事(病)临时请假半天以内,写明出校时间,将假条放在值班室,返校销假时注明返校时间。不履行销假手续,视为请假终止时间至下班时间。请假一天或一天以上,将假条交到校办。

  3、因病请假,须出具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条。提前结束病假,自行到校办销假。无病假条者,按事假处理。出具虚假病假条,按旷工处理。

  4、因事(病)请假,须安排他人临时代课者,按照每课时5元从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代课费。行政人员请假,按照每天10元从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5、因公外出或请假,也应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兼任教学任务者,原则上不应耽误教学工作。确需调课外出,回校后应补上所缺课时。

  6、直系亲属病重住院需照顾者,出具住院证明,履行相关手续,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在规定的陪护期内不影响工作者,不扣考核分。一学期内累计陪护历时日期不应超过一个月,超过部分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对待。

  7、在不影响教学情况下,因私外出请事假,学期累计超过8个工作日的,病假(连续不超过三天)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每天按日均基础性绩效工资数从应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按实际月工作量计算发放。

  8、女工产假如遇寒暑假期,产假顺延。如法定产假已满,顺延产假未到期,因学校工作需要须到校上班,按每工作日10元给予补助。

  三、出勤考核

  1、全勤:5分/学期(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学期内全勤)

  满勤:4.5分/学期(学期临时事假累计不超过8个工作日,学期病假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出勤率达不到70%(产假、婚丧假等政策性休假和公派外出等除外)者,绩效考核等次一般不能定位称职(B等)及其以上;学年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该年度的绩效工资分配;因私请假超过六个月以上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资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学年(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期限,事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1分,病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0.2分;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8、12、16个工作日,病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绩效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当月病事假连续超过3天(不含3天),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当月实际工作量计算发放,超过15天,当月无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期内事假连续超过22个工作日的,不参与该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学期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学期内旷工累计超过1-3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超过4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参与本学年内的绩效工资分配;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因私请假,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资正常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

  3、临时病事假原则上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不需要调课和不影响工作,在规定期限内不扣考核分。

  4、教职工上班应由本人签到,各类假条由本人出具。出现代签(写)者,扣除双方考核分各2分;凡未签到也没有假条和未到校情况说明者,均按旷工处理。教职工上下班、上下课、升旗、集会、业务学习或临时工作等考勤时,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学校组织的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或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公出及规定的假期,不计入考勤。

  5、教职工在上班时间禁止上网炒股(基金)、聊天、玩游戏、看娱乐片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绩效考核出勤项扣5分,并扣50元。第二次发现待岗处理。值班领导、宿舍值班人员、值班门卫、课堂教学教师擅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经学校研究给予处分。

  四、本方案经我校一届四次教代会通过,自20xx年9月起开始执行。

  20年xx月11日

教职工考勤制度8

  一、请假制度

  1.教职工请病须持挂钩医疗单位的病假证明。于当日向校办请假。患急病来不及开具证明的须电话或托人口头通知校办,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旷工处理。

  2.教职工请事假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校办,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吝则作旷课旷工处理。

  3.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到校办填写有关请假安排通知书,经批准后请假通知书送达有关处室,备案调整工作。

  4.教职工结婚、产假、探亲、丧事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给假,但必须向学校办理有关请假手续。以上假期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5.教职工因公外出访问、学习,出席会议,参加活动等要请公假的,必须持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文件或通知。经分管领导批准方能请假。一律不得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旷工处理,且一切费用自负。

  6.请假期满要及时到校办销假,否则继续计假。

  二、考勤制度

  1.行政人员及职员考勤工作由校办负责。教师考勤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班主任考勤工作由政教处负责。

  2.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作休时间表,课程表上课,不得迟到或提早下课,随意调课。如有急事调课须经教务主任同意,同教务虽安排调课并作好记录。未经同意擅自调课代课的,一经查实作旷课处理。

  3.职员必须按作息时间表准时上下班(部分职员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行政领导与全体职员要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中途不得随意离校。有关处室人员按规定时间外出采购办事,有急事,临时外出必须经处室主任同意才能离岗。未经同意擅自离岗.一经查实作旷工处理。

  4.教工大会(包括全校性重要活动)由校办负责考勤.缺席、迟到、早退均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行政人员及职员签到考勤每月结算一次,每迟到一次扣结构工资分1分,无故不签到作旷工处理。每学期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以上,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每学期无故不签到三次以上,考核等级下,降一等。

  6.上述请假考勤制度的处理依据参照校内结构工资方案中有关条例。

教职工考勤制度9

  一、全校教职工均应坚守岗位,努力工作,不能擅自离岗,因病或因事需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二、假期的种类:

  1、事假:教职工确有须本人处理的事,可请事假,但必须要说明理由,办理事假手续,同意后方可休假,不在校须请假必须提前打招呼,回来后要立即销假,凡有事没到有没提前打招呼按旷职算。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或因病需要到医院治疗,可请病假。一天(含1天)以上者,须有医院休假证明。

  3、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如需要延期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或打招呼,按事假处理。

  4、公假:要有区有关部门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三、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凡请假者都必须填写请假条,来不及填写的假后必须补填。

  2、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教导处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长期休假报教委备案。

  四、迟到、早退

  超过上班时间20分钟以内到岗为迟到,超过20分钟除按迟到算并记假,迟到到校后必须向当日行政值勤人员报到,迟到3次算1天事假。

  中途或未到下班时间不请假擅自离校为早退,早退按旷职处。

  五、旷职

  凡不请假或请假未准离校和请假逾期不归又不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职计算,对旷职除批评教育外,扣除当月奖金、年终奖金,年终不予评优、评职、晋级,并扣发旷职期间的工资。

  六、签到

  学校实行上岗签到制,全体教职工上岗必须签到,签到后再各自完成任务和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到可提前说明理由,同意后方可以不签,但每月不得超过3次。

  七、考勤扣款标准及扣款说明

  1、迟到每次扣3元,不签到每次扣2元。

  2、扣款标准:半天扣5元,1天扣10元,超过半天按1天计算,超过1天按1.5天计算。

  3、每月请假3次累计不足一天不误课记假不扣款,超过3次,按1天以上累计计算。

  4、病、事假超过3天除按每天扣款外,还按天(每月22个工作日)扣除“奖”字奖。

  5、学期累计事假超过7天按日扣发工资(按超过的天数扣除)、

  6、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不参加学期考评。

教职工考勤制度10

  一、请假规定

  1.凡教职工请病、产、婚、丧、事假,一律由本人书面申请。因病住院,须持医院证明。

  2、经学校批准的函授学习和脱产进修视为公假,也按规定填写请假条。

  3、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请假手续

  1、教职工请假须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条由主管部门提供。1天以内由主管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请假条由相关领导签字后交教务处存档,课务由教务处安排。

  2、所有请假人员,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可用电话通知或委托别人请假,然后仍应补办请假手续。

  三、考勤奖励

  1、设立全勤奖,奖金数额50元/月。考勤奖励每月兑现一次。

  2、病假每天扣5元。累计超过30天以上,按“病假累计天数×年终奖(或全年绩效工资总额)/360天”扣除。超过6个月作长病休处理。

  3、事假每天扣10元。累计超过30天扣全年年终奖(或全年绩效工资总额)。

  4、旷课扣30元/节,另扣当月全勤奖。

  5、教职工大会、业务学习以及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缺席作半天事假处理。各种会议分别由校长室或主管部门考勤,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由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考勤。

  6、无正当理由,上下班迟到(日常考勤次数)超过8次(含)以上的,扣25元/月;超过15次(含)以上的,扣50元/月。

  7、无特殊情况,半天不到校的按事假半天处理。

  四、说明

  1、病假结束,请假教职工应持有效证明(病历卡、发票)到主管部门销假。无有效证明,算作事假。

  2、病假、事假:周六、周日不计算(教育局规定须上班日除外)。

  3、教师上班纪律为年度考核主要参考之一。

  4、本制度每学年修订一次。

  5、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教职工考勤制度11

  为加强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校办公室于每学期开学前打印各处(室)、年级、教研组人员“活动签到单”,学校各处(室)、年级、教研组开展活动(会议),均应实行签到;活动(会议)结束时,由组织者将“签到单”交校办公室;校办公室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存档。

  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可采取提前一天公示的办法,不必通知至教职工个人,教职工应按要求准时参加。

  三、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每周一上午的升旗仪式和定期举行的政治学习,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四、学校各处(室)作息时间均应与学生作息时间同步,学校应安排中层以上干部每天轮流值班。

  五、教职工因公因私无法参加学校活动或上班(课),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请假手续程序:个人书面报告—教务处主任同意—分管校长审批—办公室存档;班主任教师办理请假手续,还须经思教处批准。行政人员办理请假手续,经处(室)主任同意后,报分管校长审批,办公室存档。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书面请假的,应提前电话请假,并在事后补办手续,报办公室存档。

  六、行政人员实行坐班制,上班时期离校须经处(室)主任同意,以明确去向,便于联系。学校将不定期对行政人员坐班情况进行抽查,如一月内发现有三次无原因不在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七、教学人员必须在课前一分钟到达教室,上课铃声响后,未到岗者,则视为迟到;眼保健操当堂的任课教师未在教室内组织学生做操,则视为早退。

  八、教职工旷工(课)、缺席(课)、迟到、早退等处罚等,按学校有关条款执行。

  九、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总负责。

教职工考勤制度12

  一、关于请假程序的规定

  1、教职工请假须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1)由其本人亲自到学校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好请假单。

  (2)交有关领导签批:二天以内的由办公室签批:超过二天,但在五天以内的由校长签批;超过五天的由县科教局人事股签批。

  (3)请假单经有关领导签批后,应及时交办公室备案。

  (4)休完假后,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以确认休假完毕。无特殊情况不得延假,确需延假要办理续假签批手续,否则作旷工论处。

  2、教在请假当天有教学任务,但因事情紧急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于上课前当面或电话告知办公室,并在返校后三天内办理补假手续。上课后方告知请假或逾期不办理补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3、教职工请假当天,学校办公室应及时将其请假情况通知相应年级组长,以便安排上课及坐班的临时代课工作。

  二、关于请假种类的划分

  请假分公假、特殊事假、一般事假、住院病假及一般病假五类,其中公假当出勤计,其余请假不享受学期全勤奖,但可按规定享受月考勤奖。无正当理由而编造谎言骗取假期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旷工加倍论处。

  1、公假:

  (1)婚假、产假、护理假及计生假须按上级文件规定先经办公室或校长批准,后到县科教局人事股办理签批手续。

  (2)参加自考、函授及其它相关培训的教职工任考试或培训通知单到学校办公室办理请假签批手续。

  (3)教职工出差由各处室安排并告知相关级组、科组。

  2、特殊事假:

  特殊事假指的是护理假、产假、婚假等,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执行,县教育局核准。当公差不计考勤。

  3、一般事假:

  请一般事假者,按下列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事假每天扣2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25元,5天以上每天扣3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计算方法按月计。

  4、住院病假:

  因病确需住院的,办理请假签批手续时需同时出具正规医院的住院证明。住院时间取消当月考勤奖。

  5、一般病假:

  患病但不需住院的,凭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签批手续。病假1天扣1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15元,5天以上扣2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

  三、关于迟到、早退及旷工的规定

  1、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迟于上课铃到达教室的为迟到;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迟于五分钟以上到场的为迟到。

  2、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早于下课铃离开教室 的为早退,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早于五分钟以上离场的为早退。

  3、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签批而擅离工作岗位的;

  (2)非身染重病而由他人代为请假的;

  (3)未经年级组批准而擅自调课的双方;

  (4)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迟于十分钟以上到场的;

  (5)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早于十分钟以上离场的;

  (6)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中途未经请示离场达二十分钟以上的。

  4、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教职工月旷工半天以上者,扣除当月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半天扣50元,1天扣100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教职工学期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扣除该学期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天五十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

  四、关于考勤登记的规定

  1、科组公开课等活动每次按半天计,其中未完全参加所有活动的记请假或旷工一课时,但迟到、早退按实际次数计。其它的,如科组周例会、第二课堂活动、年级组活动、教职工大会等会议及活动均半天计,升旗、坐班按半天计,以上都纳入考勤登记中。

  2、坐班及第二课堂活动的考勤情况由教导处登记,工勤人员的考勤情况由后勤处登记,科组活动的考勤情况由科组长登记,级组活动及升旗仪式的考勤情况由级组长登记,教职工大会等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情况由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登记,其余情形的`教职工考勤情况由学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登记。

  3、教职工考勤情况每周由学校办公室汇总和统计,并每两周公布一次。

  4、负责考勤登记的教职工若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或不报教职工考勤情况的,学校视情节经重予以相应处理。

  五、关于调课及临时代课的规定

  1、教师因参加学校、部门组织的会议及活动等特殊情况而无法正常上课或下班的,必须调课。

  2、调课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报经年级组批准,经年级组认定确实难以调课而没上课的,当公假。课前不到十分钟时间方告知需调课者当一般事假。上课后或事后方告知需调课而导致该节课无人上者当旷工。

  3、教师坐班需请人顶替的,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告知年级组,其相应考勤登记只记录顶替者考勤情况。但若教师坐班请人顶替而未提前告知年级组,且出现顶替者未去坐班的情况,则视为请人顶替者旷工。

  4、教师请假或调课后出现空缺的课程及坐班由年级组统一安排其他教师临时代替。教师临时代课情况由年级组登记,于学期终上报教导处以便统一发放相关的工作补助。

  5、无正当理由而不服从年级组临时调课或代课工作安排者,学校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六、其它说明:

  1、每学期请一般事假十天以上者、请一般病假累计十五以上者、请一般病假及一般事假累计二十天以上者、请住院病假累计二十五天以上者、旷工三天以上者,该学期均不能评为种类先进。

  2、为鼓励教职工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学校设月全勤奖,均于学期终统一发放。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发给考勤奖30元。

  3、教职工考勤情况与其年度考核挂钩。教师未完成学期常规教学工作任务的,扣发学期终应发的所有津贴及补贴,且其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在“基本合格”等次以下。

  4、以上所扣金额累计不封顶,从学校所发的各项津贴费中扣除,扣清为止。

  5、后勤人员纳入本考勤办法。

  6、电话请假的必须在2天以办理正式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1。5倍计算所应扣除金额。

  七、附则

  1、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在内,“超过”则不含本数。

  2、本制度解释权在学校行政会议,未尽事宜亦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3、本制度经20xx年1月教代会讨论通过。自20xx年2月始实施。

  教研组长职责

  1、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带头并发动教师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撰写教研论文。

  2、指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审核本科组相关学科工作计划,团结和督促本组教师依照大纲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3、关心本组教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抓好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4、定期检查考核本组教师的教案、作业等教学常规工作,协助教导处做好教师教学常规量化管理工作。

  5、做好教导处安排的科组教学仪器管理及科级黑板报出版等相关工作。

  实验员职责

  1、管理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药品及其它公用教学仪器,加强危险物品监管,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校产安全。

  2、按学科教学进度,提前做好物理、化学学科的学生实验准备工作,并协助剩余教师指导和监督学生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3、按学年制定仪器、药品采购计划,报教导处统一购置;按月检查整理仪器、药品,确保有序摆放;按周清扫实验室、仪器室,确保场室整洁。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及时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使用电教设备。

  图书管理员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责任心。

  2、严格借阅制度,加强图书管理,确保校产安全。

  3、严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或早退。

  4、强化服务意识,确保热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5、树立创新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电脑室管理员职责

  1、管理计算机室电脑设备,杜绝未经教导处批准的任何外人进入,并做好防漏电、防灰尘、防暴晒及防潮湿等工作,保证设备安全。

  2、检查和督促上机的学生在计算机室换鞋进入、按序就座、规范操作、遵守纪律、保持安静,并及时登记上机情况。

  3、经常检查计算机设备,及时排除故障,对损坏的仪器按规定程序报请维修,以确保电脑课的正常进行。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分批指导和培训学校教师,使之掌握计算机辅助教学技能。

教职工考勤制度13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大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会、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大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8.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0.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1.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大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3.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教职工考勤制度14

  为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考勤制度如下。

  一、请假

  1、教职工因病(事)需请假半天以内的,直接向分管领导(教学人员向年级主任,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要在分管领导批准后向分管校长请假;一天以上的要在分管领导、分管校长批准后再向校长请假;所有中层以上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请假超过一周的要持县级以上相关材料报校长室,经学校同意后上报教育局审批。

  2、坚持销假制度。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及时到分管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

  3、说明:

  (1)请假人应与分管领导配合妥善处理好上课或其他工作任务,若需调课应到校后补上。

  (2)非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托人代为请假,需当面履行请假手续。

  (3)在无课情况下,哺乳期女职工上、下午各有30分钟哺乳时间,哺乳离校需到年级主任处填写记录。

  (4)上、下午的第三节课后,学校没有安排任务、无课或看班任务的教师可以离校。

  二、考核

  1、病假,累计每学期不超过18课时,每超1课时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1分;事假,每学期不超过18课时,每超1课时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2分;

  2、迟到超过三次的,每次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5分;早退每次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5分;旷工,每课时扣除教师考勤成绩1分;旷课,每节扣除教师考勤成绩2分。

  3、学校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包括每周的政治学习、升旗仪式、教工例会、教研活动、考试、运动会及各种培训等),考勤扣分加倍计算。

  三、奖惩

  1、对每月出满勤的,发放100元的出勤奖。

  2、对于每月未出满勤的,学校将按以下办法处理:

  (1)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事假每学期超过18课时,每课时扣5元;病假2周以内不扣,超过2周,每课时扣2元;旷课每课时扣10元。

  (2)政治学习、升旗仪式、例会、教研活动、考试、运动会及各种培训等缺席的,加倍计算。

  四、误餐补助、课时津贴及福利奖金

  婚假、产假、丧假:发误餐补助、福利奖金,课时津贴不发;病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课时津贴,病假一周内的误餐补助不扣,两周内扣一半,超过两周全扣;病假一个月内的年终奖全发,一个月至三个月扣三分之一,三个月以上至六个月扣二分之一,六个月以上全扣。事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课时津贴;误餐补助一周内不扣,两周内扣一半,超过两周全扣;事假半月内的年终奖全发,半月以上至一个月扣三分之一,一个月以上至三个月扣二分之一,三个月以上全扣。

  五、有关假期规定

  1、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婚假申请。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假7天。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10日(含法定的节假日)。

  2、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90天,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加30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孩加15天。流产假,怀孕3个月内流产,假期为20天;怀孕3个月至7个月,假期为30天;怀孕7个月以上,假期为90天。产假正值法定节假日,不能延长休假时间,休满为止。凡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请假一律作事假处理。

  3、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可以请丧假。根据具体情况,由校长批准,最多给予三天的丧假。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4、假期时间的计算办法:假期时间自离岗之日起算起。病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丧假、事假均不包括。

  5、上级规定的四种大病按有关文件执行,重大事件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教职工考勤制度15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考勤程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实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应按时打卡、签到。

  ㈡专职教师到校授课不打卡,由教务科负责检查到位情况;但专职教师每周三下午返校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者学校统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参照行政人员打卡、签到。

  ㈢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均应打卡、签到。校园晚值班由办公室检查到位情况;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检查到位情况;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学生科检查到位情况。

  ㈣行政后勤人员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办公室的打卡签到记录为准;教师上课考勤以教务科的检查记录为准;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学生科的检查记录为准;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以负责检查的职能部门的检查记录为准。

  ㈤教职工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项目与时限规定

  ㈠请假

  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分为婚假、产假、病假、丧假、事假5种。

  1.婚假、产假(含小产假)、丧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病假:教职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请假原则上应控制在一周时间内。超过一周者需再凭医疗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教职工因病住院,请假时限凭医院证明办理。

  3.事假:教职工除上述情况以外的请假或请病、婚、丧、产假等超过规定时限,为事假。事假视具体情况按权限审批。

  4.下列情况允许请假,但不作事假处理(不计出勤费、奖金,但不影响全勤奖):

  ⑴搬迁新居(限2天以内);

  ⑵参加小孩家长会;

  ⑶小孩打预防针;

  ⑷按规定产检。

  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20分钟(含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另处。

  2.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10分钟(含10分钟)为限,超过10分钟另处。

  3.教职工参加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迟到、早退根据当时点名情况认定。

  ㈢旷工

  下列情形均以旷工论处:

  1.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离校者;

  2.请假、派工手续不正规者;

  3.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2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4.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1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三、请假、派工手续

  ㈠坐班期间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内打卡签名的教职工,必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请病假、产假需附医院证明,请婚假需附结婚证明,开家长会附学校通知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㈡专职教师或行政兼课教师因各种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课任务,必须提前1天填写《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申请表》,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交教务科备案。

  ㈢专职教师周三请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课任务,以及在上课外的时间派差,同时须填写《请假单》,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㈣确因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请假者,应及时打电话报告所属科室(部门)负责人并征得同意(教师应同时向教务科报告并征得同意),并报人事部门备案,事后凭证明材料按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㈤请假审批权限

  1.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

  ⑴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内(含6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审批;

  ⑶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职工请假

  ⑴1天以内(含1天)由科室领导审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内(含6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

  ⑷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3.教职工在举行全校性学习、会议或活动期间请假,一律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班主任不能参加要求班主任参加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除向所在科室请假外,同时须向学生科请假。

  四、考勤结果

  ㈠考勤情况公布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及专职教师打卡坐班由校办公室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2.专职教师及行政兼课教师上课由教务科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3.校园晚值班由校办公室负责,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负责,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学生科负责,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

  情况。

  ㈡考勤结果处理

  1.各负责科室及负责人、批假人应如实填报、签批,凡发现不如实填报出勤情况的,追究责任。

  2.各负责部门的考勤情况公布表,是计发国家工资及校内劳动津贴的依据。考勤结果的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劳务津贴、奖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3.连续旷工达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旷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校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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