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惩制度

时间:2022-08-16 11:23:18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奖惩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奖惩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1

  1、奖励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

  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1.3、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1.4、抢险救灾有功者;

  1.5、积极参加公司___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

  1.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者;

  1.7、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贡献者。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车间、个人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年终总结会时,由公司根据标准给予一定的现金和物质奖励。

  2、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给予处罚:

  2.1、事故责任者;

  2.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2.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2.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2.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处罚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处罚分为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违法犯罪三种:

  2.9.1、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大小,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2.9.2、经济处罚分罚款、赔偿经济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2.9.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奖惩制度2

  一、考核基本原则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我站实际情况而制定。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考核工作由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

  考核我站所有领导和员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60分;工作要求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6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落实10分。

  2、认真完成电站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3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电站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2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5分,检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2分。

  4、运行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记录。不及时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2分。

  5、认真落实电站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5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4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无故缺席每人次扣5分。

  2、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0分。

  3、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3分。

  4、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汇报材料要及时上报,未做到每次扣5分。

  四、奖惩办法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工作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个人奖励1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个人奖励5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罚款100元。

安全奖惩制度3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奖惩制度。

  2.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20元工人罚款10元。

  4.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罚款50-100元。

  6.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50-1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100元。

  8.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50—100元罚款。

  9.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50—100元罚款,甚至开除,扣除全部工资。

  10.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10元罚款。

  11.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安全奖惩制度4

  一、各部门必须将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

  三、对未依法履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安全调度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故随时向上级汇报。

  五、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考核奖励制度,增强生产安全工作的约束机制,以确保本单位安全运营。

  六、奖惩标准:按照奖惩对等的原则,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一定标准进行奖惩。

  七、对奖惩人员定期张榜公布,以促使员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奖惩制度5

  (一)本单位每年、季度、月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单位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及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具体奖惩方式和量化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4、违反规定,依法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可参考如下形式: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制度

  (一)本单位每年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保安部联合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按本制度中相应条款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各部门起评分为0分,每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评分标准加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得分最低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

  二、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及程序

  (一)保安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保安部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保安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五)为加强友好百盛购物中心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切实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下列奖励规定: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全年无火灾事故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安全奖惩制度6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安全生产方面,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者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处罚:

  1. 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2. 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3. 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而未能避免或减轻事故的;

  4.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5. 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

  6. 由于不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造成伤亡事故。

  第三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处罚规定如下:

  1.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施工人员,经口头警告,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对其处以50元的罚款,一天内发现该部门单位所辖工地有下列行为的10个违纪人员,对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1) 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者;

  2) 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者;

  3)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系了安全带没有按要求悬挂者(大面积有安全操作平台的除外);

  4) 高空作业未穿防滑鞋;

  5) 从事高空作业,上下基坑和现浇支架不走马道、爬梯者;

  6) 水上作业未穿救生衣者;

  7) 在岗位上打闹者;

  8) 在预制梁板、施工机械、施工车辆阴凉处睡觉者;

  9) 在危险品、易燃品、油库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吸烟或使用明火的(工作用火除外,但要做好严格的防火措施);

  10) 金属切割作业,氧气瓶与乙炔瓶,气瓶与明火不按要求保持安全距离,乙炔瓶没有直立放置的,没有防火措施的;

  11) 使用震捣器、电锤及其它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没有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的;

  12) 电焊工以纸面罩代替防护面罩,未戴防护手套作业的(点焊除外);

  2.施工人员酒后上岗的,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3.安排带病或疲劳过度无法上岗的施工员强制上岗的,对安排工作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4.非相关人员进入危险作业区域,现场有工区负责人、分管技术员在场而无人阻拦和劝阻者,对工区负责人、现场分管技术员分别处以50元罚款。

  5.非工作需要,随意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吊、进入高空桥面作业区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6.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翻斗车及炮车等)驾驶室外严禁载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员或机械操作员处以100元罚款。

  7.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工、起重指挥、电气焊工、金属焊接切割、厂内车辆驾驶(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翻斗车、平地机、汽车泵、汽车吊等)〕,必须持有效期以内的本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凡无证上岗操作者,对其处以100元罚款,并立即停止作业。

  8.挖掘机、各种吊车、龙门吊等作业时,臂杆下、回转半径范围严禁人员入内。违反上述规定对现场负责施工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租赁机械由机主负责经济赔偿;项目自有的机械设备,追究现场负责人和机械操作手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9.在高压线附近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因吊装而损坏用电、通信等设施的,由使用起重吊装作业的部门单位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施工的负责人分别外以100元罚款。

  10.对有明显标志并对现场施工人员已进行了交底在挖掘土方时而损坏地下管线的,由使用方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施工的负责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11.使用卷扬机、电动葫芦、手拉葫芦、起重机等要正确地选择并检查钢丝绳、吊具、锁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凡使用损坏程度超过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吊具、锁具,起重钢丝绳回头固定无保险卡或经过补焊的吊钩的,对负责施工的班组长处以1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追究现场责任人责任。

  12.各种车辆、机械必须由固定司机驾驶、操作。司机、操作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应车辆和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将车辆、机械交与他人(无论有无驾驶证、操作证)驾驶、操作,违反上述规定对司机或操作员处以200元罚款,对非驾驶员或操作者处以100元罚款,发生后果的由驾驶员和非驾驶员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因工作需要由项目部安排的除外。

  1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经常性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没有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及检查、维修、保养没有记录的对操作员处以100元罚款;并对机械部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14.生活区、施工区、机械设备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材的,对工区、施工队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15.因电器线路或电焊、金属切割作业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而导致起火的,对该班组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对违章操作者处50元罚款,并对火灾所造成损失根据情况进行赔偿。

  16.项目部、各工区、站、施工队从事炊管的人员和厨师,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体验,对未能持健康证而上岗的炊管人员、厨师,发现一名,对相应部门的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安全奖惩制度7

  1、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2、饭店每年年底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和奖励,奖励内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设施保管完好,安全培训工作突出;

  (2)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事故;

  (3)及时消除事故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

  (4)在事故中,有其他立功表现;

  3、违反安全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1)安全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

  (2)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致使饭店发生安全事故;

  (3)违反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安全事故;

  (4)擅自动用、损坏安全设施,安全器材的;

  (5)无证上岗操作特种设备的;

  (6)交通肇事、火灾、游泳淹溺、食物中毒发生1人以上的;

  (7)超过管道局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的;

  (8)发生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

  (9)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凡发生以上事故,由酒店纪检和行政部门依照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有关规定逐层追究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取消晋升、评先资格,扣除风险抵押金及全部奖金,直至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奖惩制度8

  1、安全生产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充分重视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营运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消费者和全体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够权责分明,建立健全激励和惩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2、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奖励、处罚方案带给专项经费保证。

  3、与各部门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职责书。

  4、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

  5、对员工个人奖励、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工会和技术部提出奖励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给予一次性100—1000元奖励;

  ⑴职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⑵事故发生后用心进行抢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减轻损失;

  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有明显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食品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荐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⑸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进行举报者。

  6、处罚

  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下发罚款通知,对违章个人进行罚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上交到财务部。如果未按时交纳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7、处罚标准

  ⑴违章指挥每出现一次罚指挥者200元;

  ⑵安全职责制不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生产班组不按规定开展活动及安全活动记录不完整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⑶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未造成事故,罚违章者50元;

  ⑷不组织或不参加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

  ⑸无“操作证”独立上岗操作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⑺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发现一次罚该部门负责人及办事人各200元;

  ⑻对认真执行劳动安全法规和维护安全生产的人员故意刁难、打骂或实行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⑼破坏事故现场,阻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或带给假证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0元;

  ⑾发生轻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二次工资,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加倍处罚;

  ⑿重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岗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扣发全年岗帖并处通报批评;

  ⒀死亡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⒁发生一齐多人伤亡事故,视伤亡等级其处罚按上述条款叠加;

  ⒂对各部门行政正职的处罚还将并处安全生产职责书的处罚规定。

  8、个人行为的处罚

  违反以下纪律者,给予50元——1000元经济处罚:

  ⑴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

  ⑵在餐饮业内非规定地点吸烟者;

  ⑶工作场地(如办公室、值班室、仓库、工作间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者;

  ⑷超范围使用设备者;

  ⑸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

  ⑹开动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者;

  ⑺未经允许使用电炉、电褥等或在非指定场所私自焚烧物品者。

安全奖惩制度9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考核

  1、考核对象:

  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党支部书记、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各施工作业队队长。

  项目部成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考核领导工作,考核领导责任分工,项目部经理、党支部书记由公司考核。

  项目部经理考核:副经理、总工程师、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各施工作业队队长。

  项目部各部长考核:部员。

  2、考核资料提供

  (1)安质部:负责提供结果的考核资料,对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对持证上岗、岗位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干部工人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审核,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汇总考核资料。

  (2)综合部:对各部门、施工作业队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审核、提供相关检查、考核资料。

  (3)工程部:对作业队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实施进行检查、审核、提供相关检查、考核资料。

  3、检查考核的形式

  (1)检查考核采取分值和表格的方式(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月(季)考核表),采取百分制(其中实施过程管理占60%,实施结果占40)。考核结果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70分以下者为差。

  (2)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每月绩效工资挂钩为:评分在70~79分的扣款100元;评分在60~69分的扣款200元;评分在59分以下的扣款500元。注:具体扣款由各项目部决定。

  (3)连续3个月内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不包括60分)离岗学习一个月(学习期内按有关规定办),期满后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

  (4)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由被考核者填报《考核表》报安质部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

  二、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罚:注:具体罚款由各项目部决定。

  1、对作业队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罚。

  (1)作业队发生责任从业人员因工轻伤事故罚款20xx元,多人轻伤事故罚款5000元,发生从业人员重伤事故1人罚款5000元

  (2)发生火灾爆炸,设备安全质量一般事故罚款5000元,发生大事故罚款2万元,发生重大事故罚款40000元

  (3)发生交通责任一般事故罚款10000元,发生交通责任大事故及以上事故按公司规定处罚。

  (4)发生第三者伤亡事故罚款3000元。

  2、对事故责任者和项目部领导责任的处罚

  (1)发生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安全质量事故,给予事故管理人员上述相应罚款数的10%。

  (2)火灾、爆炸事故、设备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给予事故管理人员上述相应罚款数的15%。

  (3)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设备安全质量事故,按公司处理结果执行。

  (4)对伤亡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按中铁八局相关规定执行。

  (5)各作业队对工作时间发生从业人员工伤事故或暂还未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事故时,必须向公司领导和安全质量部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把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得隐瞒不报或谎报,对于弄虚作假、隐瞒事故、虚报谎报、事后补报的部门,一经查出,除追回安全奖励外,处以相同数额30~50%的扣款,并按规定给予补扣款;给予部门责任人2倍罚款。

安全奖惩制度10

  一、单位结合实际对消防安全工作每年一次或二次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给予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经营、办公室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气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气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安全奖惩制度11

  一、学校各部门一定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定期对教室、食堂、厕所、围墙、礼堂、图书馆等场所和照明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轻者予以批评,重者(未有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予以记过处分。

  二、学校各班级对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在安全工作中,凡是无事故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并对班级加量化分5分,如有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量化分5分。

  三、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要求,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发现一次扣量化分2分,品质恶劣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造成情节严重者直接定为倒数2%或予以记过处分,表现优秀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

  四、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表现优秀者,可评为年度“安全小卫士”,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班级量化分1分。

安全奖惩制度12

  一、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评先评优考核内容之一。

  二、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1、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健全,火险隐患整改及时,消防器材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业绩突出的;

  2、及时组织扑救火灾或工艺火警,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改善全公司消防设施方面有明显贡献的。

  三、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热爱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制度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3、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重大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对敢于揭发报告违反消防安全制度者,按罚款额20%给予奖励,中层领导以上干部和职能部门人员抓的不予奖励。

  四、在禁烟(火)区吸烟的扣罚300元,在禁烟(火)区发现烟蒂的扣罚责任单位领导10元/根,在禁烟(火)区内点蚊香的扣罚300元。

  五、不按规定使用电炉的,电炉没收并扣罚100——500元

  六、未经批准,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或乱引插座的扣罚100元,并通报批评,无电工操作证进行安装电路的,扣罚30元。

  七、未经批准,擅自在禁烟(火)区明火作业的,扣罚施工单位和操作者100—500元;导致重大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未经批准,擅自无故动用消火栓和消防器材的,扣罚动用单位责任人200元,扣罚动用个人50元。

  九、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不善,造成火灾事故的按公司《行政奖惩管理办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奖惩制度13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实行奖励。

  2、年初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学期末奖惩。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在学期末的绩效工资中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对安全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6、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7、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8、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安全奖惩制度14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经常性迟到、早退的罚款;

  2、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

  4、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

  5、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

  6、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7、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8、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进行处罚;

  10、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

  11、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安全奖惩制度15

  第一章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车辆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驾驶员、车辆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公司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

  第四章一般规定

  发生违反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属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且损失低于10000元(含)者定为一般交通事件,发生人身重伤、车辆丢失等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或损失超过10000元的交通事件定为重大交通事故。

  第五章责任划分

  一、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车辆负责人、驾驶员进行培训、驾驶证取证、车辆保养、定检、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保险索赔等工作。

  二、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人员资质、交通违章、车辆配置常用工器具、车辆应急物品、车辆卫生、日常培训等检查监督工作,是车辆安全管理监督部门。

  三、各分公司分别是本部门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是考核实施细则在本部门的直接执行者。

  第六章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部门考核实施细则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应对驾驶员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守交规的自觉性,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联系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定检,及时进行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等工作,及时进行车辆技术档案和有关台帐的建立、管理和监督。未按要求完成或未按时完成上述工作,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

  二、公司各个部门对本部门车辆负责人、驾驶员具有直接管理责任,如车辆发生刮擦、碰伤、翻车、严重损坏及严重交通事故,责任部门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因管理不力导致本部门出现交通事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发生交通事故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条车辆驾驶人考核实施细则

  驾驶员应模范地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驾驶员要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存在下列行为,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严禁酒后开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500元,予以辞退;

  二、严禁超速行驶(高速公路不高于90km/h,省道不高于60km/h,乡村道路不高于40km/h,山区道路不高于30km/h),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三、严禁开斗气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四、严禁疲劳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五、严禁将机动车交给非内部驾驶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六、未经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一经发现,处以罚款500元;

  七、遇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尽量不出车或少出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强行出车者,给予警告处分。

  八、驾驶员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和例会者,一次返款200元;

  九、根据公司准驾制度,行车时车辆驾驶人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车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如因忘记携带,被交管部门处理,主要责任由车辆驾驶人个人承担;发现手续不全,强行出车被交管部门处理,全部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承担;

  十、驾驶人驾驶车辆超限超载2次者,到公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写出检查及保证书;

  十一、因疏忽大意,导致车辆被盗,车辆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条重大交通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经公司办公会确定考核结果,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不因事故后的处罚而免除。

  第五条奖励办法

  一、对遵守交通规则,一年内无任何交通事件,经公司办公会确定给予一定奖励;

  二、提前预见危险,并及时提醒驾驶员注意,避免事故发生,经上报批准,进行适当的奖励。

  第四条检查与评价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负责检查本考核细则的执行情况。

  二、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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