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24 16:41:04 制度 我要投稿

物资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物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资管理制度

物资管理制度1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项目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三、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四、成立以项目经理和书记为组长,生产副经理、总工、安全总监和成本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室领导、各作业工长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项目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审核。预案应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六、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七、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质环保部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八、应急通讯设备保障。项目部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九、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十、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要按应急报告制度逐级汇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后及时封闭现场,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十一、成立兼职应急救护队,人员由各部室、作业工班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工人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十二、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应急办、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根据有关规定,项目部要同西安市应急救援中心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企业不能自救的事故,请求西安市应急救援中心支援。

  十三、较大、重大事故和险情

  在接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险情报告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要以最快的时间到达现场,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负责向上级和有关地方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四、现场应急抢险救援组织成员在发现情况或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进行应急抢险救援,并及时进行内外部联系和报告。

  十五、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应急状态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严格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十六、应急恢复

  当应急救援结束,由现场指挥宣布应急程序结束。各行动组对自己负责的任务进行清点、清理、交接、撤离。对受影响区域进行必要检测。协助事故的调查。

  十七、应急管理费用由项目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归安质环保部,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物资管理制度2

  一、仓库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有关部门领导必须经常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安全管理教育;

  二、工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懂得其性能、危险程度、保管和救护方法;

  三、遇有火灾应及时报警和尽力扑救,遇有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敢于斗争,抓获作案人或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协助追查;

  四、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定期检查,帐物相符;

  五、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一律分类隔离存放,严禁混存;

  六、剧毒物品要明确专人保管,涂明标记,双人双锁;

  七、领用化学危险品、剧毒物品等须经厂办和安监部门批准;

  八、加强重要材料仓库防护设施,做到门窗牢固,有防护栏杆,并装置报警器;

  九、仓库周围严禁搭工棚,堆放杂物,四周杂草应清除干净,库内主要通道要保持畅通;

  十、库区严禁烟火,库房与明火、烟囱、高压线等保持一定距离。仓库内不许生火,仓库电气设备应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安装,并定期检查,做到人员离开关门、关窗,并切断电源;

  十一、非仓库工作人员和领送料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因工作需要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时,必须遵守仓库防火安全规定,主动交出发火器具等(仓库工作人员应认真查询),进入危险品库房,一律不得穿带有铁钉、铁掌的鞋子,开启危险品包装物时,应使用铜质或不发生火花的专用工具,以防发生火险;

  十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转让、外借、处理危险物品,外单位调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市公安局和厂办、安监部的批准。领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和车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人口集中的地区停留;

  十三、采购剧毒化学危险品须经厂办、安监部等部门审核,厂部转签介绍信严格按计划进货。化学危险品采购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采购证”,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

  十四、仓库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十五、仓库应安排人员值班看守,节假日应加强力量,由领导带班,确保安全,节假日申领危险品须经厂值班领导批准;

物资管理制度3

  1、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对物资的采购依据建设公司材料管理规定按其重要程度分为a、b、c三类物资。对于a、b类物资原则上选用卫生厅已确认的合格供应商,并经重新评价报业主认可;c类物资的供方评价不需报业主认可,但项目部需货比三家,以材料质量证明资料为依据进行择优采购,并建立供货记录。

  对需增加的a、b类物资由器材部组织质保/技术等相关部门人员对供方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报业主认可,方能成为合格供方。

  器材部对供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价记录进行汇总,建档备案,及时修订和建立项目部合格供方名册,并在其中选择采购。

  材料、设备的使用部门/队依据图纸/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编制'物资需用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器材部。

  器材部依据'物资需用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施工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采购合同或协议应明确规定物资品种规格、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价格、违约责任及供货期限等,经施工经理审核,报项目经理确认后实施。

  2、材料质量控制手段

  2、1材料采购过程的流程

  1、用料申请单

  2、原材料采购计划

  3、周转设备材料采购计划

  4、分承包方业绩和信誉情况表

  5、分承包方选择申报审批表

  6、合格分承包方资质评定表

  7、合格分承包方名录

  8、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9、周转设备材料租赁合同

  10、产品准用证

  11、产品合格证

  12、质量保证书

  13、原材料复试报告

  14、收料日记

  15、原材料质量追溯跟综卡

  2、2检验与试验标准流程控制

  物资进库前由器材部组织质保部或技术部及监理或业主等有关人员进行外观检查或见证取样,待合格后方能入库。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控制工作流程图见下表:

  2、3物资贮存

  a)物资保管

  ◆验收入库的物资,保管员要根据各类物资的化学成份,物理性能和材料的品种、规格进行贮存并建立三级明细账,及时反映物资动态情况。

  ◆库内贮存物资根据仓库的实际条件进行摆放,并及时建立材料卡进行标识,标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状态、进场日期等。

  钢材、木材、水泥及砖、瓦、灰、砂、石的储存,应整齐堆码,实行定位堆放,下垫上盖,并挂有标识牌。

  ◆钢材、木材、水泥的储存。

  ——钢材必须按不同品种、规格、材质分别堆放,若要露天存放,要选择干燥、平坦又较高的场地。线材采用侧立码放,以一层为宜,鱼鳞式码垛,高不超过1、5米,圆钢、方钢、扁钢、螺纹钢、带钢、管材应顺码平放一头齐。按一定数量分层,每层垫垛,垛宽不得超过2、5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垛两旁有木桩,以防坍垛;大型工字钢,槽钢应侧立码放,侧码应一头高,一头低,以利于淌水,槽钢、角钢、每层用木条隔开,垛高不超过1米。分层记录数量;钢板应叠放,薄板10张一叠,中厚板垛基随墩面增加,薄板、镀锌板应在库内存放。

  ——木材、原木按树种,材质等级分别堆放,顺放平堆,垛两端加立柱,并用铁线加固;成材(方材、板材)按材质、品种、规格存放在干燥,通风、排水良好的料场或库房内,注意防火、防腐、防暴晒、防雨淋等。

  ——水泥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的先后分别存放,仓库地面应防潮,库外排水畅通,水泥码高不超过10层,存放期不宜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应重新翻垛,重新取样试验,按试验后确定的标号发放。

  ◆砖、瓦、灰、砂、石等大宗材料进场,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及场地划分,合理堆放,砖每200块堆码整齐,便于清点;砂、石堆放整齐不混淆;白灰及白灰膏应选好场地,不能混入其他杂物。

  ◆为防锈、防潮、防腐、防变质,库内物资堆放要求离墙不少于30公分,离水泥地不低于15公分,离自然地面不低于30公分,料棚和露天堆码场应根据现场情况具体确定,但不能低于库内物资堆放要求的标准。

  b)物资的发放

  ◆物资出库前,由领料单位根据需用计划开具领料单;领料单,调拨单所列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清楚,注明工程名称和使用部位。由工长、材料员签字后,经器材部计划员批料,器材部部长审核后,由保管员发料,保管员要按子项工程分类别及时登记'物资出库明细台账'(见附表八)。

  ◆物资发放本着先进先出、易损先发(如水泥在库不超过三个月),发放数量限制在核定之内的原则,做到手续不符,去向不明、白条子未经验收或出现状态标识不清或无标识的物资不出库。物资出库要做到一次完成,一次结算,避免甩头留尾,造成混乱。

  ◆调拨物资的发放,保管员依据计划员开具的调拨单,财务收款后发放。

  ◆各组领用物资后,应建立'三级明细账'(只建数量),便于真实地反映物资的实际用量情况,以利于进行材料成本分析。班组领用材料时,以'领料小票'的形式到器材部领料,领料签字必须齐全;材料组建立'明细账'时,以领料单作为入库的依据,以领料小票作为出库的依据。及时反映物资入库、出库、库存动态情况,并按子项工程建立'物资出库台账'(见附表八)'物资验收记录台账'(见附表四),并于每月月未27日前编制'物资收发与结存动态报表'报项目部,以便于项目部及时了解和掌握材料实际消耗和库存动态情况。并作好编制物资统计报表的依据。

  ◆焊材的验收,出库、发放、烘干、复试、保管等,按《焊材验收、保管、烘干、发放、回收工作程序》执行。

  ◆器材部发放物资时,如有质保要求,必须将材料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复印件等资料交领料单位,以做交工验收的依据,原件由器材部留存。

  c)物资退库

  ◆各领用单位对已办理领料手续的剩余材料要及时到器材部办理退库手续,减少实领量,器材部保管员按物资入库验收标准办理退库手续,用红字冲减实发量,增加库存量。

  ◆因设计变更退库物资,保管员按物资入库验收标准办理退库手续,器材部应与业主和供应商联系办理物资移交手续。

  d)物资清查与盘点

  ◆对于保管过程中的各项物资,要坚持日清、月结、季盘点,及时登记三级明细账,定期与实物核对,确保账、物、卡三相符,做到四清:物清、账清、资料清、标识清;并与每月月末编报'物资收发与结存动态报表'。盘点后发现盈亏和积压物资,应查明原因,编报'盘盈盘亏报表','多余积压处理报表',经审批后调整库存量,如发现品种、规格

  混淆按规定进行调账。

  ◆对有保管期限,存放时间过久及易碎、易蚀、易混等物资作外观查看,必要时通知质保部取样化验,经取样化验不合格后,提出报废,并填写'报废物资申请表',待批准后冲减库存量。

  ◆凡保管过程发生的各种原始记录,如验收单、领料单、调拨单、领料小票、退库单、盘点原始记录,三级明细账、报表、材质化验单等,要分门别类整理、装订、登记、编号、归档。

  e)仓库防火安全

  ◆仓库内、外要配备完好的防火用具,放在明显的位置。保管员要会使用并懂得其性能和操作方法。

  ◆仓库内不准用明火取暖或照明,照明灯泡不得超过60w,并做到人走灯灭。

  3、现场施工机械使用及安全管理

  3、1资料的管理

  建立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使用台账,以检测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安全运行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3、2使用和维护管理

  a)为保障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安全运行,首先是机械设备供应方确保以完好的机械设备提供给施工现场使用,带'病'的机械设备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b)施工现场负责为机械设备进入现场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场地等必需的条件,并清除对机械设备作业妨碍或不安全因素,需夜间作业的设置充足的照明。

  d)机械设备进入现场作业的,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的书面交底。

  e)对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说明书执行,并按照'十字作业法'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良好的完好状态。

  3、3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

  a)大型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位置与施工现场的现场布置图所示意的位置相等。起重机不靠近架空输电线,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b)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根据原有生产厂的规定,按照机械设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作业技术措施,由专业队伍的队(组)人员在队(组)长的负责统一指挥下进行,并有技术和安全人员监护。

物资管理制度4

  一、使用单位领料时,必选填写矿材料领用审批单,队干申请数量,注明用途,分管领导审批(特殊材料由矿长审批)。

  二、物资出库是保管员工作内容之一,包括核对领料审批单,备料,当面交点数量并开出领料单,领料人鉴字。

  三、物资出库必须执行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对于长期积压或淘汰报废物资,在质量未发生变化和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向公司物资供应部提交报告,由公司统一处理。

  四、凡公司规定的以旧换新的物资,必须坚持以旧换新方可发料,可以修复利用物资另存,并登记台帐,凡应交未交或交量不足者保管员应做好记录便于材料考核。

  五、凡有包装物要上交的应及时收回。专项工程多余物资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做好记录。

  六、严禁向外借用库内物资,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发料,事后补办手续。

  七、坚持永续盘点制度,库内物资必须每月定期清理盘点并做好记录。

  八、实行定额储备制度,既要保证生产用料,又不造成积压浪费,对库存物资合理储备加强管理。

物资管理制度5

  1 目的

  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物资质优价廉,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需要。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自建工程项目材料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3 工作职责

  3.1 各项目部材料部门是该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项目部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4 物资管理要求

  4.1 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量准确采购各工序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流程》的有关规定。

  4.2 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4.2.1 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木方、九夹板;

  4.2.2 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空心砖、防水材料、管材、施工用电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4.2.3 辅助物资:其他建筑材料、周转材料等。

  4.3 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4.3.1 工程项目各工序需统一使用材料清单。

  4.3.2 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班组)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项目部组织采购。

  4.3.3 项目材料部门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4.3.4 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项目经理和项目第一责任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批准,施工项目材料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3.5 物资采购后要准确、及时验收,做到合理保管,妥善看护,减少保管损耗,使物资安全存放。

  5 材料采购合同

  5.1 材料采购的供方一般应在单位颁发的合格、优质分承包方名单中确定,并由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5.2 各种材料采购合同,由项目部负责签订,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5.3 材料采购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5.4 对违反合同,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供货的供应商,项目部应及时上报合同成本部,由项目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除名。如该供应商从名册中除名,此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使用。

  6 材料的验证

  6.1 根据采购合同和生产要求,必要时项目部应组织材料员不定期的到供应商(直接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供方按质、按量、按时供货,这种验证也可在采购邀标文件中约定。

  6.2 如工程合同中规定(项目部)需对供货商(供方)物资进行验证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门的现场验证。

  6.3 材料进货验证的分级管理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进货验证由项目部负责,质量员和材料员验证,其它材料的进货验证,应由项目部委派的仓库保管员验证、负责。

  6.4 材料进货验证必须按合同条款进行,根据供货商提供的有关规格、数量、质量等证明文件,清点查验进库(工地)材料,材料验证人员填写“物资验收记录”。

  6.5 需作现场复试检验的材料,由项目部及时送试验室。根据复检检验报告作好有关标识工作。(复检合格产品为绿色标牌,不合格产品为红牌,待检产品为黄牌)。

  6.6 在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按规定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严禁使用于工程中,做及时清退出场,做好退货处理工作。

  7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物资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华能平凉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物资的核算管理,根据国家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电厂基建工程物资核算的管理职责、范围、会计科目及帐簿设置、物资领用核算程序、物资采购和验收入库程序、物资稽核程序等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基建物资的核算管理,投资规模较大的更改工程等应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基建工程物资核算工作由财经部材料会计,燃供部物资计划员、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及计划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完成。其分工及职责如下:

  (一)财经部材料会计全面负责公司工程物资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包括:物资采购与领用业务的会计核算、物资明细帐簿的稽核、库存物资的抽查盘点等。

  (二)燃供部物资计划员和采购员负责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物资入库手续的办理、库存物资的盘点,相关统计台帐的记录,按规定办理业务审批程序,传递有关单据。

  (三)燃供部仓库保管员负责物资的库房管理、日常收发业务,并登记物资明细帐。

  (四)计划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有关人员负责对工程物资的领用进度及所属工程项目等内容进行审核。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五条基建工程物资包括工程物资、基建用固定资产、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用品等。

  (一)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指列入批准工程概算的各种专用设备、专用材料和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器具、备品备件等。

  1.专用材料:指基本建设工程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材料,包括钢材、木材、水泥、装置性材料等。

  2.专用设备:指基本建设工程中,组成生产流程的各种主设备、辅助设备、附属设备等。

  3.工器具及备品备件:指在建设期间为竣工验收或调试而购置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在划分专用材料与专用设备时,应参考《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项目费用性质划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应随意确定划分标准。

  (二)基建用固定资产

  基建用固定资产指利用基建资金购入的,在基本建设期间使用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有关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包括基本建设期间为生产购入的不需安装设备。

  (三)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

  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指管理部门购置使用的、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家具、器具等。

  (四)劳动保护用品指按照规定发给职工的劳保服装用品、安全防护用品、标志服装及防暑降温物品等。

  第六条以上各类物资均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

  第四章会计科目及帐簿设置

  第七条电厂根据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分别设置“工程物资”、“固定资产”等会计科目,同时设置财务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

  (一)工程物资按照物资类别设置“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等明细科目核算。

  1.专用材料: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甲供材料范围,专用材料通常分为以下六类:

  (1)建筑材料:主要指洁具、结构用剪力钉、玻璃钢通风管、橡胶隔震垫、减振弹簧、建筑物围护及装饰用外护金属板、装饰面层用块料(面砖、地砖、大理石、花岗岩)等。

  (2)电缆:包括各种电缆、电缆桥架、电缆防火材料、母线及母线槽、安全触滑线。

  (3)阀门。

  (4)照明灯具。

  (5)管材管件:主要指四大管道用管材及管件等。

  (6)其他:主要包括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所消耗的油、煤、电、水和整套启动所消耗的酸、碱以及耐火保温主材、配电箱等。

  2.专用设备:按照热力系统等大系统进行分类。

  3.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参照专用设备进行分类。

  (二)基建用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三类:

  1.房屋建筑物。

  2.运输设备。

  3.办公及其他设备。

  (三)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分为以下四类:

  1.办公用品:主要包括纸张、笔、印台、胶水等文具,以及光盘、软盘、硒鼓等电脑耗材。

  2.车辆用油:包括汽油、柴油。

  3.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桌、椅、柜、u盘、移动硬盘等。

  4.日杂用品:主要包括桶、盆、拖把等。

  第八条燃供部要建立仓库“数量金额三栏式物资明细帐”,由仓库保管员根据本月物资出、入库单序时登记,财经部材料会计每月进行稽核并签章。物资明细帐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所规定的具体类别设立。

  第五章采购、验收入库及结算付款程序

  第九条工程物资采购及验收入库程序

  (一)燃供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履行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或订单的签订及审批手续,并根据相关条款执行采购及验收入库程序。

  (二)物资到货后,应由燃供部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等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的要求进行验货,确认数量、质量无误后填写物资入库单和验货单办理入库,对物资入库单和验货单的要求是:

  1.物资入库单和验货单必须连续编号;

  2.物资入库单应由采购员、保管员和物资主管签字确认,验货单应由采购员、保管员、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和物资主管签字确认;3.物资入库单的内容包括:编号、供货单位、物资类别、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金额等。

  4.验货单的内容包括:编号、供货单位、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情况等。

  第十条工程物资结算及付款程序

  (一)燃供部专责人员应将经过审批的发票和供货清单、物资入库单、验货单及时送交财经部材料会计进行物资采购有关帐务处理。

  (二)对于发票未到而物资已到货的物资,必须以每月最后一天为截止点做暂估入库处理,由燃供部专责人员编制暂估入库汇总表随同物资入库单、验货单送交财经部。暂估入库物资在实际结算时冲回。

  (三)工程物资相关款项的支付必须严格按照《财务收支审批办法》中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

  第六章物资领用核算程序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领用核算程序

  (一)施工单位领用工程物资前,应按要求填写物资出库单,详列领用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工程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由工程管理部门按照工程项目编号表、工程量、用料计划等审核出库单,经计划管理部门负责人、燃供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料。

  (二)施工单位依据审批齐全的物资出库单办理领料业务,燃供部对出库单相关审批手续的完整性及领用物资的数量负责,计划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对领用物资所属的工程项目、领用进度负责。

  (三)大型设备分次到货时,必须按照实际建筑和安装工程进度办理出库手续,不得采用设备全部到货后一次出库的处理方式,以保证工程物资帐面余额与库存相符以及在建工程投资与工程实际形象进度相符。

  (四)对于暂估入库的物资出库时,除按照上述程序办理外,在《出库单》上还必须注明“暂估”字样。

  第十二条电厂内部领用核算程序

  公司内部领用基建用固定资产、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等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物资出库单,详列领用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物资主管、仓库保管员审核签字后办理领用业务。

  第十三条财务核算程序

  由燃供部物资计划员根据当月《物资出库单》按工程项目(或费用项目)名称和编号分类汇总编制出库物资汇总统计表,经财经部材料会计稽核无误后据以进行工程物资领用成本的核算。详见本办法第八章“物资稽核程序”。

  第七章出库物资的台帐管理

  第十四条设备的台帐管理

  燃供部要根据设备出库单、工程概算、合同等资料建立已出库设备台帐,详细记录已出库设备的名称、规格及型号、制造厂家(或供应单位)、所在地(部位或使用保管部门)、单位、数量、设备价值、领用单位、出库单编号等内容,并按月与财务帐面数核对相符。

  (一)已出库设备台帐应按照概算所列项目和级次分级反映,并参照《华能股份公司固定资产目录》序时登记。

  (二)燃供部台帐管理人员必须按月与财经部专责会计将已出库设备台帐与财务相应帐务进行核对,台帐中各级次的“需安装设备”价值应与财务帐面“需安装设备投资”数相符,台帐中各级次的“不需安装设备”价值应与财务帐面“不需安装设备投资”数相符。

  第十五条基建用固定资产的台帐管理

  基建用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及台帐,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及型号、制造厂家(或供应单位)、使用保管部门、责任人、单位、数量、价值等内容,并按月与财务帐面数核对相符。

  第十六条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的台帐管理

  燃供部要根据物资出库单按照费用列支渠道建立相关管理物料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台帐,详细记录物资的名称、规格及型号、制造厂家(或供应单位)、使用保管部门、责任人、单位、数量、价值等内容,并按月与财务帐面数核对相符。

  第八章物资稽核程序

  第十七条工程物资稽核程序

  为保证工程物资帐帐、帐实相符,财经部材料会计应于每月末在所有物资结算业务办理完毕后,进行当月物资稽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仓库保管员于每月末结出当月物资收、发、存数量及金额,并登记帐簿首页的帐簿登记汇总表,汇总记录该帐簿的收、发、存金额。

  (二)物资计划员根据当月物资出、入库单,按照物资类别汇总编制物资收发存汇总表,分类记录当月各类物资的收、发、存金额。

  (三)物资计划员根据当月物资出库单按工程项目(费用项目)名称和编号分类汇总编制专用材料出库汇总统计表及专用设备出库汇总统计表。

  (四)上述物资收发存汇总表、帐簿登记汇总表、出库汇总统计表之间必须核对相符。

  (五)物资收发存汇总表、帐簿登记汇总表、出库汇总统计表经财经部材料会计稽核无误后签章,其中出库单汇总统计表作为工程物资领用成本归集核算的依据。

  第九章物资清查盘点

  第十八条为了加强工程物资管理、保证帐实相符,燃供部应定期组织燃供部、财经部、监审室等有关人员对工程物资进行盘点,做到至少每半年抽盘一次、年终全面清查一次。

  (一)工程物资盘点以永续盘存制为主,由清查盘点人员清点实物并与帐簿记录核对,并形成“物资盘点表”,经盘点人和复核人签字确认、燃供部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公司领导批准。

  (二)工程物资清查盘点如出现差异,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由燃供部填写盈亏报告单及处理意见,经财经部签字确认后,报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审批,财经部按照批准结果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同时燃供部要及时调整帐、卡记录。

  第十九条基建用固定资产可随生产用固定资产一起每年清查盘点一次,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单独进行清查盘点。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点参照执行。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电厂财经部负责检查落实,并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的文字解答由电厂财经部负责。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按电厂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于20xx年12月10日发布实施。此前公布的办法相应废止。

物资管理制度7

  一、总则

  为保证设备的生产运转,及时应对设备零部件(备件)、材料的周期性、或突发性更换,保障零部件、材料的保管质量,最大限度的消除浪费,降低生产成本,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规定:

  1、做好备件、材料、油品、自制件的出入库工作,出入库要有依据;领料单、入库单应填写清晰,做到出入有账;员工领取备件或材料时应认真填写领料单,不填写领料单人员,库管有权拒绝。

  2、定期盘查备件、材料等相关库存量,做到心中有数,并为下月计划提供指导依据。易损件可多存储一些,通用材料等必须保证充足。

  3、做好库存物资的各种防范工作——防火、防盗、防潮和防水工作,确保库房备件、材料使用和安装质量、不出事故。库房可配备1-2个灭火器,存放油品的易燃库房需要放置2-3个。

  4、库管人员不在库房时,需紧锁门窗。

  5、材料入库时清点数量,在材料计划上核实,填写实际数量。

  6、备件入库时清点数量,在备件计划上核实,填写实际数量,并通知设备组人员。

  7、物品分类摆——相同设备的备件可以放在相同货架上,货架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型号,备件标注名称,经常用的放在低层,不经常用的可以放在高层;相类似的可以单独放在一个货架上,如各种设备的空气滤芯;因改进而不用的备件需单独存放,并标注规格、相关设备名称,以备以后查找,总体原则就是“怎么容易找,怎么放置”。

  8、仓库物资要做到“三洁”——指物资清洁、料架清洁、地面清洁。

  9、员工暂借使用工具时,必须有所记录;可更换工具宜采取“以旧换新”的制度。

  10、物品发放时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11、每天接班时要查库,检查各种常用工具、材料、备件有无丢失,并查看夜班使用情况,下班前再进行清点。

  12、润滑油使用完后,空桶必须放回二级库,库房需做记录。月底与油库进行核实,如发现出处及时上报。

  13、物品取、放时应轻拿轻放,且不能砸到旁边的零部件,尤其是贵重物品、塑料制品等。

  三、具体备件、材料等的保管细则:

  1、各种纸质滤芯包装完整,必须保证防尘,防水。

  2、滚动轴承类备件保证不能生锈,必要时可在轴承表面涂抹机油,并注意防尘;滑动轴承——轴瓦、铜套类备件保管时应竖直放置、禁止磕碰,保证没有变形。

  3、电料类备件必须防潮,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电瓶类注意防潮、防腐,可在下面垫木板等隔开物。

  4、液压油管件注意防灰尘,如有堵头,最好用堵头堵死,以免日后影响液压油。

  5、轴套类备件保管时,注意不能磕碰,减少变形和划伤事情。

  6、轴类备件、自制件保管时,注意不能生锈,安装轴承处不能划伤。

  7、螺纹类零件保管时,不能磕碰伤扣,尤其是尺寸较大的或细扣类;高强度螺栓(8.8级以上,包括8.8级)保管时,注意不能生锈,确保使用质量。

  8、弹簧类备件注意防锈蚀,以免降低其使用强度。

  9、橡胶类材料避免高温、照射,否则容易老化。

  四、考核方法:

  1、库房各种备品备件码放不规范,保存不当或丢失扣100-500元。

  2、库内物资管理做不到日清月结、账目相符,不履行出入库手续,不执行个人领取工具审批制度扣200-400元。

  3、对特殊废旧备件以旧换新,妥善保管登记,否则扣100-200元。

  4、加强灭火器材的严格管理,不及时去物资部领取,或领回过期无效的灭火器材扣100-200元。

  5、认真核准各工种劳保并及时领取职工劳保用品,否则扣100元。

  6、非库房保管员进入库房聚集闲聊扣100-200元。

  7、库房管理员对浴池、厕所、院内垃圾桶每天清扫干净,否则扣100元。

物资管理制度8

  一、物资仓库重地严禁烟火,库内严禁吸烟,每个员工都必须了解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安全条例,熟悉消防措施,参入消防用具的使用训练及演习,对消防设施用具要定期检查妥善保管,过期的应及时更换。

  二、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等电器设备,灯头与物品要保持安全距离,时常对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绝缘测试,防止短路打光发生火灾。

  三、仓库保管员下班时要随时拉掉电闸,关好门窗,封好门锁,值班人员按时到位。

  四、物资搬、装、卸、吊、摆、码要采取安全措施,使用合格的保护工具,杜绝违章操作,保证人员安全。保证物资不受损失,对标志向上的物资不准倒放,装卸时必须轻搬轻放,防止碰撞、震动和倒置,摆码时注意平稳,下垫牢固整齐。

  五、卸运油类时,要按规程操作,防止油桶与水泥面路碰撞起火。

  六、仓库门卫要做到昼夜24小时值班,严禁外来车辆通行和闲人免入,时常对仓库进行巡查,发现隐范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七、仓库内应配备足过的消防器材。

物资管理制度9

  1、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保管员应经常进行安全自查。

  2、熟悉和掌握贮存物资的性质。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化学危险品要专库存放,严禁混放。

  3、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使用电热器具,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4、物资堆放要符合“五距”,并留有消防通道。

  5、仓库内经常保持整洁,库内及其周围的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等易燃物要及时清除。

  6、仓库内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灯具,并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线路,防止老鼠等动物进入。

  7、工作结束时应检查门窗关锁情况并切断电源。

  8、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物资管理制度10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和图书外),均由总务科统一负责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总务科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帐目,指定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有关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总务科,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财务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实行送货上门。属于交回物资要交旧领新。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总务科对报废物资要妥善处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须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总务科审核转院领导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5.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物资管理制度11

  1物资计划员在计划发展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物资采购工作,对物资采购工作负有安全责任。

  2学习、落实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省公司和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制定和完善物资采购中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各级人员组织落实。

  3根据年、季、月份的采购计划,组织有关物资的采购,保证及时供应质量合格的各种物资。

  4根据企业事故备品、备件定额,协助正职组织做好事故备品、备件采购工作,保证事故处理需要。

  5严格执行物资采购质量监督保证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严把质量关,防止质量不合格的物资流入企业生产流程。

  6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落实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等各环节的安全保证措施。

  7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

  8签定四级有效控制责任状,学习、落实本岗位控制差错的各项措施,实现工作无差错。

  9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提高安全文化素质,实现行为安全,达到人、机、环的和谐发展。

  10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逐步实现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

  11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学习掌握与电力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努力提高物资采购工作能力。

  12参加本部门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并组织解决。

  13接受与物资质量有关的异常、事故的调查,如实反映事故情况。

  14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和保卫安全职责,执行本部门消防管理和保卫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消防器材。

  15及时制止任何违章违纪行为和拒绝执行上级的违章指挥,并有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物资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

  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物资验收入库存

  1.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到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2.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科记账。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和经办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2.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要求,勿使国家财产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保管物资,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领导批准。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工作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安保部门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四)物资发放

  1.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放材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2.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和材料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

  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

  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3.调拨材料,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并盖有财务科收款章时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4.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拆零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拆零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5.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6.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允许范围内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3.创造五好仓库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4.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科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科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5.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物资管理制度13

  一.认真贯彻执行医院的.经济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任何人不能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害医院集体利益。

  二.加强计划管理,通过会计核算及正确的反映计划执行情况。每月报计划,由分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库存物资额以保证全院供应工作,防止积压为标准。

  三.一切物资入库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入库前必须检验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方可入库。入库的物资设备、说明书资料不齐全或质量、数量、规格不符时不得入库,由采购人员负责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

  四.仓库管理要做到三清、两齐、四号定位和九不,既①三清:规格清、材质清、数量清;②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③四号定位:按物类或设备的库号、架号、格号、位号存放;④九不: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质、不坏、不漏、不过期。

  五.定期编制仓库与设备物资库存情况报表,月、季报仓库的帐、卡。一切报表应符合规定,帐物相符。报表要准确并与财务相符。

  六.物资发放须按计划执行并且有一定批准手续,不符合手续的不得发放并保存好原始凭证。

  七.各科室使用的物资要有专人领取和专人管理,严格物资领用制度。物资出入要有一定手续,建立台帐,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物资管理制度14

  第一章仓库建筑

  第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

  第二条仓库、货场、生活区、维修工房必须分开布置。

  第三条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储存易燃物品仓库地面,应当采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材料。

  第五条库区的加工间和仓库管理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仓库隔开。

  第六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七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并请有资质的管理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储存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第二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和消防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第三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四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第五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第六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条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八条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九条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第十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仓库、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安环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由安环部派信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管理员,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应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员,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进入工作现场。

  第十二条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第十三条在仓库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杂物。

  第十四条库区和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仓库院内,仓库,严禁吸烟。油库、炸药库院内,严禁开手机和带静电物品进入库区。

  第十六条认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发挥技防监视器的作用。并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装运管理

  第一条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二条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仓库。

  第三条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第四条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第五条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仓库内停放和修理。

  第六条仓库、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章电源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第三条各类仓库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仓库外,引进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仓库通道的上方,与物资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仓库房顶架电线。

  第四条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第五条仓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安环科和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第六条每个仓库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仓库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七条在库区及仓库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第八条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九条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五章火源管理

  第一条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第二条门卫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可燃材料隔开。(公司应没有火炉)

  第三条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

  第四条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六章消防设施

  第一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第二条仓库、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条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条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物资管理制度15

  一、库存物资管理

  1、物资保管员应对所有的入库物品妥善保管,按照企业制度要求,认真做好物资的收发工作。

  2、对库存物资每月末清点,每季度定期盘点,认真记录上期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余额等,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对常用物资要估算出其每月的消耗量,及时制定采购计划,补充补充更新。对保质期或有效期短的物品,应以够用为原则,防止库存积压过期失效。

  4、设立物资领用登记管理制度,任何人领用物资必须登记;单次领用单价超过200元的物资或总价超过500元的物资,领用时,需持有经总经理批准的文件。

  5、物资丢失后,责任者须赔偿后,手持财务部门盖章的赔付收据,方可补发。

  6、工程用料、建筑材料,因其品种繁多,使用频繁,可由工程部门根据物资保管制度安排专人保管,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7、每季度末,物资保管处派专人对其进行抽查,年终进行全面盘点。

  8、物资保管处每年根据物资的使用情况,提供积压的物资明细表,并详细列明物资积压的原因。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物资积压的,个人应承担部门经济责任。

  9、会计部门根据物资积压情况,核算出物资的折旧价值,有关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积压物资做出相应的处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包括公司所属的土地、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车辆船舶、山林树木等。耐用年限未达2年及以上的或价值未超过3000元以上的,可以不列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按所属类别,由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和保养的具体细则、包括编序、移交、增减报告、盘点、增置、营造、修缮等,由各指定部门自行制定。

  3、固定资产的出租、外借、处理、抵押、质押、转让、移交、报废等,必须向总经理请示;新建、改建、拆除房屋、建筑物等工程项目,必须写详细的书面报告,计算出预计费用,上报总经理批准。

  4、财务部门应设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台帐,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状态、增减情况和折旧情况,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率,按税法的规定办理。

  5、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对固定资产发生的状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每一会计期间末,应与会计人员一同对固定资产进行合资查账。

  6、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类别、用途的不同,确定为固定资产投定相应的保险。

  三、车辆管理

  1、企业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负责车辆的调派、维修、年检、清洗等工作。

  2、员工用车时,应提前向总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出车申请表,总务部门根据事情的重要程度予以派车。

  3、出车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总务部门保管,一份交由出车司机。出车司机应根据出车的相关情况,详细填写出车的时间、地点,路线、行驶里程数、违章情况、车辆需维修保养情况、加油金额等。每周总务部门定期的根据司机收车后上交的出车申请表,对车辆的使用状况进行核实。

  4、企业实行“一人盯一车”的车辆管理制度,每台车辆由固定的司机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车辆。

  5、司机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干净,严守交通规则,定期的对车辆的刹车系统、电瓶、轮胎、喇叭、水箱等做基本的检查,一旦发现异常,立即上报给总务部。

  6、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到企业已签约的4s店内进行,相关费用实行月结。总务部门根据车辆的使用状况,定期组织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7、因司机使用不当或总务部门管理人员失职,而导致车辆损坏或出现故障的,依情节严重程度,维修费用由相关人员承担。

  8、公司所有车辆都已投保。车辆发生事故造成车辆、人员伤亡时,司机应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和总务部门,以便做好理赔工作。

  9、若因司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反交通规则、私自将公司车辆外借等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司机个人承担,同时公司将会对司机做出相关行政处分。如果非因个人原因造成事故的,经保险公司理赔后,其余维修、医疗费用由公司负担。

  10、车辆的加油费、过桥费、过路费及停车费由总务部每月进行统计,以相关凭证为依据,上报财务部,实行实报实销。对于公车私用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使用人个人负担。

  11、严禁任何人驾驶病车、故障车上路行驶;严禁任何人无证驾驶。

  四、办公用品管理

  1、企业所有的办公用品由总务部门统一购买、分发。总务部门应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及消耗水平,向总企办报告,确定采购数量,制定采购计划,并于每月1、2日统一采购。

  2、企业统购物品中没有的、部门急需的物品,经申请,总经办批准后,各部门可自行购买,购买费用由企业负担。企业调整办公用品格式,或更换宣传用品时,应出台相关通知,告知各部门知晓。

  3、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的耗用量,填写办公物品申请单,向总务部门申请办公用品。如有急需物品,可电话通知物品管理人员即日发放,但事后必须补写申请单。

  4、物品管理人员定期的对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明细进行核查,并及时的予以发放。对由申领数量限制的物品,除特殊情况,应定量供应,不予多发。

  5、总务部门应做好办公物品的出库、入库账单,详细记录办公用品的流向,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帐物相符,并定期清查办公用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补充办公用品。

  6、总务部应每年对办公物品盘点两次,账物不符的查找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总务部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申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应定期的进行调查;同时,每年末,就办公用品的购买情况、申领情况、使用情况、库存情况、积压情况等,进行统计汇总,将结果上交给总经理办公室。

  五、电话与传真管理

  1、电话使用规范:员工接听电话时应注意礼貌用语:“您好!╳╳╳企业。”通话时,态度和蔼,简明扼要,口齿清晰,并做好电话接听记录。

  2、员工不得因私事长期占用公司电话,不得因私事用公司电话拨打国内或国际长途电话。

  3、涉及公司业务往来的传真,员工应及时的收发,须经理签字确认的,必须由经理签字确认。

  4、当日的传真应当日转交或回复,涉及到重要事项的传真及时转交给经理,并对传真内容予以保密。不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私自将公司资料以传真的形式向外发送。

  六、计算机与网络管理

  1、除计算机管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不得私自安装未经许可的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不得擅自动用他人计算机。

  2、员工下班时,应检查好计算机是否关闭,相关电源是否断开后,方可离开;使用带锁或密码的计算机,离开或下班时,必须重新上锁或密码。

  3、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使用状况,负责计算机的维修、保养工作,检测和清理计算机病毒。经企业批准使用的软件,由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安装维护。

  4、工作人员或操作人员,特别时财务、技术部门的人员,应将电子数据和文件至少同时制作两套及以上备份,防止出现问题时,数据与文件的丢失。

  5、备份文件应交安全保密部门、文件制作部门及计算机管理部门备份,备份文件应在其载体的包装盒上贴有标签,标签上详细注明文件或数据的名称、编号、密级、保管期限及其他要求等。

  6、公司的网络结构由计算机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私自更改公司的网络结构。公司的网上服务,如wins,dns等由计算机管理部门统一规划,任何人不得私自设置。

  7、严禁员工利用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聊天、玩游戏、收发私人邮件、看网络电视、传播淫秽信息等。

  8、各部门,各工作人员应该高度重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禁止任何人随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外传公司机密。

  9、以上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七、制服管理

  1、员工上班期间,除特殊场合外,必须穿着企业统一定制的工装。工装分为夏装、春秋装和冬装三种。

  2、每种工装各发两套,员工可及时换洗。工装不得私自改制,不得转借他人。

  3、员工工装为企业免费发放。若员工工装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员工需按夏装70元/套、春秋装150元/套、冬装200元/套的价格,向总务部重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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