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29 10:00:59 制度 我要投稿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环境管理制度汇编,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1

  一、严格按照教育现代化和绿色幼儿园创建有关幼儿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幼儿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实施,创建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幼儿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园内设有公共垃圾箱,食堂内有专门的消毒和灭蝇设备,没有烟尘等空气污染。

  三、落实卫生包干,坚持检查评比。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组,责任到人”的清包干方法。教室、寝室由教师负责打扫保洁;清洁区、会议室等由教师、职工分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幼儿园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不随便大小便,不乱倒垃圾。厕所和垃圾箱由专人或值日生每天打扫、冲洗或清理。幼儿园内负责人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两周一小评,一月一总结。

  四、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幼儿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种树木,多栽花草。创造条件,努力挖潜,力争绿化面积达到规定指标。

  五、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幼儿园的整体性布局和各个部位的建筑造型及其装饰都要规范、和谐,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主题墙和家长之友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布告、通知等正确使用简化字,字体工整,行文规范。

  六、园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寝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各类用房定期作安全检查,粉刷油漆,并及时进行维修,不准继续使用危房。自行车停放在车棚或指定地点,排列整齐。

  七、幼儿寝室清洁卫生,床铺整齐,物品安放有序。

  八、食堂桌椅擦净,排列整齐,地面、洗碗池及其他地方经常保持整齐,无乱倒饭菜现象,食堂内无蝇、无鼠、无蝉螂。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2

  一、严格执行《通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通州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

  二、现场临时设施、施工机械、临时水池、施工道路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布置,不得随更改。

  三、施工材料及周转材料、周转设备要有计划进场,都按总平面布置图布置,对于纸巾灰或水灰等材料要堆放到有围栏或砖砌池内。

  四、落地灰要每天清理,建筑垃圾及钢管头要集中堆放,暂时不用的周转设备、钢管、扣件等应专人随时回收,并管理好现场停放的机械设备。

  五、现场排水沟要有坡度并及时清理沟底,以保证雨水和施工用水的及时排出。

  六、水磨石浆水要经过过滤池和流水沟,以保证浆水不进入市政管道。

  七、工地环境卫生(包括材料堆放、厕所、食堂场地清洁等)采取分片包干制。

  八、现场办公室、仓库、更衣室做到内外整齐,玻璃干净,门前清洁,确保专、兼管理人员完成各自范围内的室内卫生。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3

  学校环境教育以人为本,提倡自由、民主、和谐与平等,不仅要达到校园的自然环境美,更重要的是要达到生活环境乐。为了加强学校校园、教室、办公室卫生的管理工作,让大家都自觉维护校园环境整洁优雅,培养学生、教师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组织机构

  (一)学校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责任人与分工:

  校园:

  办公室:

  实验楼:

  实训楼:

  体育馆:

  教学楼:

  宿舍楼:

  餐厅:

  班级及分担区:(值周教师)

  值周教师每周对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时分片、分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中。

  (二)班级组织机构

  各班级设劳动委员和卫生监督员一名,劳动委员负责班级值日轮流表的制定和各值日小组的值日监督,卫生监督员对每天室内外分担区的卫生保持进行监督,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如有不合格的及时通知劳动委员告知值日生进行处理。

  二、实施办法

  (一)责任区制度

  全校卫生实行分时段、分片包干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我校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体育场等)的清扫与保洁日常由生产实习处划分班级分担区进行清扫。分担区小垃圾箱由分担区班级及时清倒到垃圾车内,如果已满及时通知门卫,告知环卫及时清走。学生宿舍内卫生由舍务处分配宿舍值日生处理,并按照宿舍相关管理条例执行,行政楼厕所由保洁员负责清扫,办公室由教师自行清扫。教学楼班级及走廊由班级分担区负责清扫,实验楼实训楼的实验实训室的卫生由实验班级进行打扫。餐厅卫生由餐厅工作人员负责清扫。

  (二)环境保持保持制度

  1.禁止在我校内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2.公共区域的卫生至少每日早中晚各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飞扬,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3.公共区域的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公共厕所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对于公共厕所和垃圾堆放处要定期实施药物喷洒,灭杀蝇蛆。

  4.任何个人不得在窗外搁置、悬挂物品,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悬挂各种海报、条幅、标语及广告宣传品(我校统一安排的除外)。

  5.车辆停放必须按照规定区域和位置停车,严禁乱停乱放。

  6.我校内的树木、花草要定期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任何人不得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洒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7.有毒、有害的危险品及可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严禁随意丢弃。

  (三)检查制度

  1.值周教师分片分时段每天对学校室内外及校园卫生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通告给班主任,并将结果计入班级量化考核。

  2.学校校园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校园内外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只好检查4次以上。

  3.学校校园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人员到宿舍和餐厅至少检查一次。

  4.每个班级每天要对本班级的室内外分担区至少上下午各自检一次。

  5.每个责任人及实验实训室及办公室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区域每天至少自检一次。

  6.政教处定期组织人员对班级卫生每周至少抽检3次以上。

  7.教务处每周对办公室卫生每周至少要抽检一次。

  (四)卫生检查标准

  1.教室

  (1)地板无果皮、无纸屑、无积水、无痰迹、无灰尘、无印迹、无脚印。

  (2)墙壁无蛛网、无灰尘、无印痕。

  (3)一米墙无幼儿手迹、无足印、无画痕、无划痕。

  (4)踢角线无印迹、无灰尘。

  (5)墙上附属物(如开关等)无印迹、无灰尘、无污点。

  (6)门脸、门框、门把手、无灰尘、无污点、无印痕、框无粉尘。

  (7)窗台、窗棱、窗护栏、无灰尘、无污点、无印痕、框无粉尘。

  (8)玻璃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点、无印痕。

  (9)灯管、灯架干净,无灰尘、无污点。

  (10)顶棚无蛛网、无灰尘、无印痕。

  (11)主题板无字痕、无污点、无印痕,框无粉尘、挂帖物无灰尘、无污点。

  (12)课桌椅无字痕、无污点、无印痕、无画痕、无划痕,桌下、桌腿无粉尘、无污点、无印痕,桌面玩教具排放整齐。

  (13)室内装饰挂贴物无破落、无挂尘、无污染、无污物。

  (14)物品柜无与主题无关杂物、无落尘、无字痕、无污点、无印痕、无画痕、无划痕。

  (15)被褥整洁干净、叠放整齐、无污迹。

  (16)多媒体柜无污点、无印痕、无落尘、无水痕、不放杂物,连接用电源线、数据输送线放置合理整齐。

  (17)储物柜无污点、无印痕、无落尘、无水痕、不放杂物,连接用电源线、数据输送线放置合理整齐。

  (18)书架图书摆放整齐,无皱折、无破损、无污点、无污迹。无水痕、无落尘、无涂迹。

  (19)办公桌表无堆放私人物品、无堆放无关物品、办公用品清洁整齐、放置有序,无字痕、无污点、无印痕、无画痕、无划痕,桌下、桌腿无粉尘、无印痕。

  (20)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拖把在指定位置挂放。

  2.环境卫生

  (1)地面洁净,无果皮、纸屑,无碎砖烂瓦。

  (2)建筑物无乱涂现象,门窗擦拭干净。

  (3)花园无杂草、枯叶、枯枝、纸屑。

  (4)打扫及时,无垃圾存留。

  (5)楼梯扶手、楼道瓷砖每日擦拭保持清洁。

  3.宿舍卫生

  (1)地面墙壁无灰尘,无痰迹、无糖迹、无果皮、纸屑,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台、棱无灰尘。

  (2)物品摆放整齐,被子叠放棱角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鞋子统一放在鞋架上,牙刷放在茶杯里且刷头统一朝右,毛巾折半后摆放上架。

  (3)不该有的物品统一关锁在衣柜里。

  4.个人卫生

  勤理发、勤洗澡、勤刷牙、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纹身,不穿奇装异服,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五)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1.政教处每周将值周教师的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每个学期对班级卫生的等级进行汇总写入班级量化考核,并对班级进行排名。

  2.教务处对办公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学期末进行汇总,作为评选文明办公室的条件之一写入。

  3.宿舍对住宿生按舍进行评比,把卫生等级作为评选优秀舍长、文明宿舍、优秀住宿生的条件之一。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4

  一、目的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贯彻执行总公司下达的6S管理目标,树立工厂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二、车间卫生工作的管理

  由生产文员负责,生产文员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每周不定期进行卫生考核,此项考核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三、定义

  1、仓库:1号生产车间,由仓储人员进行清扫;

  2、公共走廊:1号车间和2号车间间的走廊,从中间分开,靠配料组由配料员负责,靠设备间由机修负责;

  3、更衣间:由管理人员负责

  4、设备间:开水供应处后面房间,由机修工负责;

  5、1号车间公共区域A处:在2号车间门口面向涂布组左手边第一个烘箱为起点向左一直到墙壁,由充电组负责;

  6、1号车间公共区域B处:在2号车间门口面向涂布组左手边第一个烘箱为起点向右一直到叠片组门口,由叠片组负责;

  7、1号车间公共区域C处:面向叠片组门口左手边所以公共区域,由制片组负责;

  8、车间卫生间:由保洁员负责;

  9、各小组负责小组区域卫生。

  四、具体要求

  1、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2、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3、四周墙壁、天花板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4、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

  5、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摆放规则、排列整齐无乱堆乱放现象;

  6、工作台面、办公桌椅上无浮尘、生产垃圾等,物品、工具摆放整齐,座椅摆放端正,水具无茶锈、水垢;

  7、工作区域划分清楚、条理性强;

  8、电脑、打印机、电话、检测设备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9、仓库物品、货架摆放整齐规则、原料摆放一目了然、区域划分清晰条理;

  10、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无水垢便垢、废纸筒一天一清;

  11、开水间水杯统一摆放在指定区域,并保持地面、水杯放置区域无积水、无异物;

  12、清洁用具放在固定位置。

  五、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烟头(特别注意的是公共区域、绿化带及男生厕所)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5、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六、检查及考核

  1、卫生清理实行小组责任制,小组负责人为责任人,并按部门和区域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小组区域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2、责任区卫生清理每日一次,各种节假日(包括周末、临时放假)前一天下午进行集中大扫除一次,生产文员将在下午的5:30进行清洁检查;每周将突击检查一次。

  3、公共区卫生与保洁人员绩效挂钩;小组区域卫生与个人绩效挂钩(目前绩效未出台时采取罚清理杂物堆一次)

  4、个人公共卫生乱扔烟头者罚清除公共区域全部烟头。

  5、乱扔垃圾及吐痰者罚清除公共区域全部生活垃圾。

  6、男厕所发现烟头,组织全体吸烟男员工轮流打扫男厕所一个月。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和规范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县(市)建成区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立法原则】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经费安排】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市容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

  鼓励、支持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推进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经营。

  第五条【管理体制】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其他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六条【执法要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法巡查制度、投诉受理与奖励制度,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第七条【宣传教育】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媒体、学校、医疗卫生等单位应当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公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务。

  第八条【投诉举报】公民有享受良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第九条【责任区制度】市容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管理制度。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是指有关单位、个人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的建(构)筑物、设施、场所及其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是指对责任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负有作业、管理责任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责任人确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和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主次干道、桥梁、地下通道、广场、公厕、公交站点、垃圾转运站等公共区域,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负责;

  (二)背街小巷、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三)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会展场馆、宾馆、饭店、加油站等场所,由其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穿城公路、铁路、轨道交通、隧道、车站、码头、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电力、电信、邮政、供水、供气、供油等公共设施,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六)河道、沟渠、湖泊等公共水域及沿岸管理范围,由管理单位负责;

  (七)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用地,由产权单位负责;

  (八)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及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九)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及周边核定区域,由该单位负责;

  (十)各种门店、摊点,由经营者负责。

  其他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前款规定的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对责任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责任区或责任人不明确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责任区跨行政区域责任不明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确定。责任区和责任人确定后,应当书面通知责任人。

  第十一条【责任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的要求履行责任。

  第三章市容管理

  第十二条【建(构)筑物】建(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在建筑物外立面或者顶部搭建雨棚、遮阳蓬帐、突出门廊,安装太阳能板、空调外机、防盗网等设施设备,应当统一规范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屋顶、阳台外、窗外、平台、外走廊,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禁止利用临街建(构)筑物、城市道路设施、树木等拉绳晾晒物品、拉挂条幅。

  第十三条【道路容貌管理】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本市容貌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挖掘道路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挖掘完工后,应当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第十四条【隔离设施管理】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根据需要选用透景围墙、绿篱、栅栏、花坛、草坪等作为分界;建筑物的用地分界采用的实体墙或透景围墙出现墙体损毁、剥落、污染的,应当及时修缮、维护或者清洁。

  闲置用地或者待建用地,临街一侧应当设置实体围挡。

  第十五条【临时经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作业,兜售物品、揽工、派发广告等活动。

  第十六条【道路通行管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各种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车容整洁、停放有序,不得随意占用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上运输砂石、渣土、水泥等散装货物和液体、垃圾、粪便等车辆,应当采取密封、全覆盖、清洗等措施,不得泄漏、散落或者带泥运行。

  第十七条【店面管理】商店门面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门窗、墙体外立面摆放物品或者从事经营活动;

  (二)擅自在道路路缘设置接坡;

  (三)擅自在人行道上设置地锁、水泥墩。

  第十八条【户外设施容貌管理】设置门头牌匾、电子显示屏、城市景观灯、灯饰、商业橱窗、招贴栏、报栏、画廊、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应当与城市街景相协调,并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出现破损、污损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刷新、更换、维修或者拆除。

  第十九条【乱张贴管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设置公共招贴栏,满足公众发布信息需要,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洁。

  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立交桥、建(构)筑物、公用设施、临时施工围档、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标语、宣传品及小广告等影响市容的行为。

  第二十条【城市绿化管理】绿篱、花坛、草坪等城市公共绿地,应保持整洁、美观,无明显病虫害、地皮空秃。

  行道树应定期修剪,保持树形整齐、树冠美观;无缺株、枯株、死树,且不应妨碍车辆、行人通行。

  禁止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架空管线管理】设置架空管线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的公共场所上空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

  对现有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应当逐步改造或者采取隐蔽措施。

  第二十二条【城市水域管理】河道、沟渠、湖泊等城市公共水域的水面、岸坡应当保持清洁,及时清除垃圾、粪便、油污、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早市夜市管理】凡从事早间、夜间小商品和餐饮服务的经营业主,应当办理相关的营业登记手续,并在划定的位置摆摊经营。

  经营业主应当在规定的时段内文明经营,保持场地整洁,及时清理,不得遗留杂物。

  经营业主不得影响交通、消防安全和他人的正常生活,不得占用和损毁公共场地内的公共设施。

  第四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卫生管理禁止行为】禁止下列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槟榔渣、口香糖等废弃物;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

  (四)向车外抛弃、倾扫废弃物;

  (五)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六)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从事洗车、喷漆、维修等活动;

  (七)向花坛、绿化带、窨井扫入或倾倒垃圾;

  (八)沿途鸣放鞭炮、抛撒冥纸;

  (九)其他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临时商贸活动】在指定区域和规定时间段内从事经营的临时摊点或者举办的文化商贸会展等活动,经营者或者举办单位应当保持场所和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不得污染、损坏路面。

  第二十六条【环卫有偿服务】城市环境卫生实行有偿服务制度。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前款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服务费。

  第二十七条【生活垃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

  第二十八条【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建筑垃圾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核准后方可处置。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防止污染环境。

  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地点运输和倾倒。

  第二十九条【餐厨垃圾】单位和饮食业经营者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密闭存放或委托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收集、存放,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任意处置。

  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

  第三十条【清运垃圾要求】环境卫生清运单位和有关经营管理单位清运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日产生的垃圾当日清运、不得积存,装运现场必须清除干净;

  (二)运输时应当密封、覆盖,不得沿途丢弃、撒漏;

  (三)按指定的地点倾倒和消纳。

  第三十一条【动物卫生管理】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食用鸽;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圈养,并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卫生。

  信鸽饲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禁止在楼房阳台外、窗外和屋顶搭建鸽舍。

  犬和宠物的管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公共厕所要求】公共厕所应当设置明显、规范、统一的标志,免费对外开放,按时冲刷、清掏,定期消毒,保持内外整洁。

  使用人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共厕所的设备。

  鼓励、支持沿街单位的厕所对外开放使用。

  第三十三条【环卫设施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和擅自拆除、封闭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的用途。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市、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重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保洁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清扫、保洁责任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警告或者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违反附属设施规定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造或者拆除,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可以并处1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道路秩序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道路通行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商店门面管理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乱贴乱画等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城市绿化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损毁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应当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早市夜市管理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损毁公共场地内的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第四十二条【违反禁止行为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临时商贸活动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或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餐厨垃圾处理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指定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收集和处置,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动物管理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可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可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执行公务规定】拒绝、阻碍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妨碍其依法执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执法人员违法的责任】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许可申请、投诉、举报不受理,或者不依法处理的;

  (二)对依法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或者不依法处理的;

  (三)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人的;

  (四)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四十八条【法律救济】当事人对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上位法优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6

  1、为把我村建成整洁、优美的“安全文明村",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段管理,责任到人。

  2、道路两边的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由专人浇水、修整,村民不得随意损坏。

  3、村民不得在门前、道路旁建厕所、搭窝棚或圈养家禽。厕所一律实行水冲式,建在住户院内,所有的家禽统一在规划的喂养区内或在自家院内饲养。

  4、村民生活垃圾统一堆放在定点垃圾场地,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倒。

  5、不得有乱停乱放车辆、堆放杂物、挤占道路的行为。

  6、村内道路实行定期清扫,保持清洁。

  7、集贸市场卫生管理应按“四自一包"责任书落实。

  8、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定期评比、奖优罚劣。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7

  一、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1、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灰尘、玻璃清洁透明。

  3、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大厅接待台要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5、垃圾缕摆放好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6、定期给植物浇水、打虫、施肥,保证植物茁壮成长。

  二、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

  1、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须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办公用品如笔、尺、橡皮擦、订书机、启钉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3、电脑要保持干净,下班或离开单位前电脑要关机。

  4、打印机、文件柜等摆放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

  三、个人卫生

  1、不随地吐痰,不随便乱扔垃圾。

  2、不得在办公室吸烟。

  3、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

  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室区域的门窗及窗外,不得丢废纸、烟头、倒茶叶等。

  四、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1、每天下班后工作人员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并保持卫清洁。

  2、每月月中、月末及重大节假日搞大扫除一次,擦洗门窗、办公桌,搞好办公室周边的清洁工作。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8

  一、小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有物业管理处指派专门人员进行清扫和垃圾清运。

  二、小区内各住户的生活垃圾必须实现袋装,由环卫人员每天定时、定点收集清运。收集垃圾时间:每天早上7:00-8:30,中午1:30-3:00,晚上6:00定点放置垃圾箱。

  三、为保持楼梯走廊、扶手清洁,住户应分层自上而下轮流清扫,并注意维护公共卫生。

  四、禁止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和家犬。

  五、严禁在小区内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六、禁止从楼上向外抛掷杂物和倾倒污水。

  七、禁止随地吐痰,乱抛烟头、纸屑、果壳、饮料瓶等。

  八、禁止随地大小便,家长要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九、严禁在共用楼宇墙面乱涂、乱贴广告和告示。

  十、严禁在共用楼道堆放或吊挂杂物,禁止在阳台堆放或吊挂有碍观瞻的杂物。

  十一、严禁在小区内公共地段、绿地摆摊设点。凡进入商业网点从事经营的商贩和购物居民,都必须自觉维护小区卫生。实行卫生:'三包',做到人走摊位净。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9

  校园环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校园环境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 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要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教师要严格按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训练学生。

  三、教师不在校内吸烟。

  四、师生自觉节约资源、能源,不损害花草树木,不伤害、不食用应该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五、师生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乱抛杂物,了解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法并自觉执行。

  六、营养早餐要按规范加工和发放,坚持食品留样制度。

  七、经常对校内活动器械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师生活动安全。

  八、环境教育课程计划、课时要有保证,确保师生广泛参与。

  九、因地制宜做好校本环境课程的利用和开发,能够和教学、班队活动有机地结合,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十、校园环境优美,规划布局合理,可绿化的地方均要绿化,学生参与护绿活动达90%以上。

  十一、公共场地创设具有环境教育的氛围,教学区、活动区有序、整洁。

  十二、燃烧设备使用清洁能源达标排放,实验室废物处理措施正常运行,无超标污染物排放。

  十三、组织以学生为中心,以生活为素材,以参与解决环保问题为导向的课外、校外和社区活动,组织参观环境教育基地及场所等。

  十四、把环保的主题作为科技、艺术等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开展环保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十五、宣传栏、红领巾广播、板报等定期设环保知识专题内容,环保纪念日开展全校性活动。

  十六、积极开展节水、节电、垃圾分类、节约和回收可利用资源活动。

  十七、各班由环保小组负责本班回收废物的处理,所得资金用于班级的活动经费。

  十八、各处室所回收的废物,统一由总务处负责处理,用于校园环境的再投入,帐目公开。

  全体师生要认真执行和维护以上规定,对成绩显著的班队或个人,学校在年终要予以表彰和奖励。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10

  一、校园环境管理

  1、提倡爱校如家的美德,自觉管理校园的一草一木和公共设施,为创建优美宜人的环境作贡献。

  2、杜绝乱摆乱放恶习,自觉做到自行车停放在车棚内或指定的地方,长期保持公共场所整洁。

  3、不随地堆放杂物,不随便晾晒衣服,不乱抛乱丢废品杂物。

  4、爱护花草树木,发现故意破坏者要制止,要报告,要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处罚到位。

  5、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纸屑,不攀枝摘花,不在校内摆摊叫卖。

  6、注意仪表端庄,在教学区内,不准打赤膊、赤脚,不准穿拖鞋、背心,不准高声嬉闹、追逐。

  7、上课期间,不准货运机动车入内,摩托车入内不准鸣喇叭。

  8、服从学校封闭管理,上课期间学生不准强行进出,更不准翻越围墙,因此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由各人负责。

  二、学校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的常规管理

  1、成立主管校长为首的“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选用思想好,乐吃苦,责任感强的专业人员从事“四化”工作,确保学校天天处于迎检状态。

  3、绿化区要发展常青树和珍贵树种,扩大草坪面积,力求树木花草合理种植,科学培育,使之树状美观,花形绚丽,为建设花园式学校做好每一项工作。

  4、面对学校实际,作好整体规划,做到一处一景,把树木、花草、盆景及各种路灯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风格各异、整体优美的格局,向高层次目标跨越。

  5、加强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和专业培训,要求依章养护管理。对卫生包干区负总责,该冲的冲,该扫的扫,该抹的抹,该擦的擦,确保长期整齐清洁。

  6、政教处和总务处要对校园环境管理负责,既管内,又管外。校内的杂物垃圾及时拖运,外面的干扰破坏要及时遏制。长期确保校园平安。

  三、校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校园的环境保护是“环境育人”的重要环节,既关系到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又关系到学校在人们心目中的政治影响,做好这项工作,利国利民,要舍得用人花钱。

  2、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间,要保持校园安静。不准有人大声吼叫,不准敲锣打鼓,不准燃放鞭炮烟花,违者要处以重罚,各班、住户保证该项工作件件落到实处。

  3、全校师生家属不得乱倒垃圾,乱抛废物。因维修装饰要污染环境的垃圾杂物必须及时处运,谁发生谁负责。

  4、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养家畜和宠物,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5、教师家属不得在校园空地随意开垦草地。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11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组成。其主要责任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及环境卫生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各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订、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大检查,常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状况时,有权命令停产,立即向领导报告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相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监督执行。

  第三条:各单位应设立兼职安全人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各部门兼职安全人员应协助部门负责人贯彻落实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总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也要经常检查,督促本部门员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维护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登记和存放工作。

  第六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立即报告,迅速排除……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12

  第一章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公司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公司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公司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4、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把节能减排工作当作硬任务,搞好清洁卫生工作,做好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的综合治理工作。

  5、公司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保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环保管理职责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总经理任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总理任副主任,各单位一级主管是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室。安全环保室配备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单位配备环保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环保管理工作。

  2、安全环保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

  (3)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公司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3、各单位环保工作职责

  (1)执行公司环保计划,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环保规章制度。

  (2)定期、不定期检查本单位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

  (3)负责监督本单位废水、废气、固体废物达标排放情况。

  (4)按规定向公司报告本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5)协助公司进行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防治等工作。

  (6)协助组织编写公司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参与处理。

  (7)负责组织对公司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4、员工环保工作职责

  (1)学习和掌握本岗位环保设施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2)按操作规程要求,认真操作本工段环保设施,并做好工作记录和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涉及添加药物的须按操作规程要求添加药物,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处理结果优良。

  (3)接受安全环保室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学习各类环保知识。

  (4)定期对本岗位环保设施进行清洁维护,并填写维护记录。

  (5)随时向领导报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若遇异常及时上报,确保环保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三章基本原则

  1、安全环保室是公司环保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相关工作。

  2、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3、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将被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单位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公司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际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6、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废水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公司应加强对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的治理与监测,确保废水治理达标排放。

  2、公司应努力开发利用水循环利用技术,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3、公司应做好污水治理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等管理,做好日常运行记录。

  第五章废气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公司应加强大气污染物的治理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2、公司应做好废气治理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等管理,做好日常运行记录。

  第六章固体废物处置管理

  1、公司应做好钢渣、钢丸、焊渣等一般固体废物的回收、储存和处置工作。

  2、按照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单位做好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七章污染事故管理

  1、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故,公司应制定完善的急救援预案,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

  2、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一般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做好演练记录。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补充和完善预案。

  3、公司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并上报环保部门与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将污染事故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4、公司发生污染事故后,应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协助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制定防范措施。

  第八章新建项目环保管理

  1、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即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新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前开展环评,并逐级上报环保部门批复。

  3、新建设项目试运行后,须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第九章环保台账与报表管理

  1、公司安全环保室负责建立和保存环保台账,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2、安全环保室必须及时向环保部门报送环保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杜绝迟报、漏报、错报。

  3、公司环保台账或报表保存期限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总经理批复。

  第十章附则

  1、本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环保室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13

  为防止建筑施工作业污染和扰民,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环境保护措施。

  一、防止大气污染

  1、将现场内的堆土、堆砂用帆布或密目网等进行重叠式覆盖。

  2、施工现场内的道、空地全部硬化,循环道路用c20混凝土浇筑,其他区域地面用500mm×500mm的方砖铺设,局部附以绿化。

  3、清理施工垃圾时,采用容器吊运的办法,严禁任何人随意凌空抛散。采用封闭垃圾站存放垃圾,并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区分存放,及时清运。外运时覆盖严密,确保不沿途撒落。4、施工现场设专人清扫保洁,使用酒水设备定时洒水降尘。

  5、在混凝土输送泵前和混凝土车清处洗设置沉淀地。在混凝土车出场前,由专人对车辆进行清洗,以防止车轮带泥出现场上路行驶。

  6、木工加工棚内产生的木(锯)屑有专人收集装袋,集中送到批定地点。

  7、对水泥、白灰等易扬尘材料,实行轻卸慢放,用封闭式库存的办法,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8、施工作业面做到活完脚下清,及时将建筑垃圾装入容器,吊运至垃圾站处理。

  9、冬季保温措施采用防火草帘,不使用岩棉被,防止岩棉扬尘。

  10、施工现场的施工区、生活区内不得焚烧化学、塑料、橡胶、油料等物品,以防产生有害、有毒的烟尘污染大气,造成毒害。

  二、防止水污染

  1、在小型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混凝土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使排放的废水先经过池内,二次沉淀后再排入市政府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2、针对食堂就餐人员多的因素,我们设置食堂污水隔油池,食堂产生的污水须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到下水管道,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掏油(每周两次),以防止污染水体。

  3、对现场存放的油料、油剂等,实行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库内不存放其他物料,库房地面和墙面均做防漏的特殊处理。在使用上实施定人限额领用的办法。设立专项检查,以防止跑、冒、滴、漏而产生污染。

  4、禁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三、防止噪声污染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躁声限值》(gb-12523-90)制定的降躁声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实施以下措施,以防止躁声污染。

  1、人为躁声控制

  (1)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躁声污染的管理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躁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躁声污染。

  (2)在施工现场以及宿舍,严禁大声喧哗吵闹、高声歌唱或敲击工具、餐具等。

  (3)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躁声。

  (4)信号指挥人员在晚22时后,早上6时前,如有起重作业,只可使用对讲机,不得用哨子指挥吊运作业。

  2、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1)作业时间控制在晚间作业不得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得早于6时。

  (2)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晚间作业)的,则应采取有效的降躁措施,并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同时报工地所在地环保局备案后再施工。

  3、强躁声机械的降躁措施

  (1)对施工现场内的强躁声机械实行封闭式作业,即对电锯、电刨、砂轮机、切割机等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械棚,对地泵实施搭设隔声棚的措施,以减少强躁声的扩散。并同混凝土运输单位洽商,混凝土车进入现场后禁止大油门轰转。

  (2)浇混凝土用的振捣棒,采用低频低躁型。由专业人员操作,不得在振捣作业中撬动钢筋或模板,以防止发出强躁声而污染环境、扰民。

  (3)加强施工现场的躁声监测:按《建筑施工场界躁声测量方法》(gb-12524)实施长期监测,专人管理,发现有超过施工场界躁声限值标准的,立即对现场超标因素进行整改,真正达到施工躁声不扰民的目的。

  四、实行分类管理

  1、避免泄漏现象

  (1)现场储存、使用的化学品(油漆、涂料)和含有化学成分的其他材料,控制泄漏、遗洒挥发。

  (2)对油料、油漆、稀料、冷底子油、模板油、脱模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爆固体、自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等材料严格进行采购、运输、存放、发放和使用控制管理。

  (3)如发生大面积的遗洒、燃烧、爆炸等事故,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的预案实施应急处理。

  2、施工过程做到落地清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3、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区别处置的方法。固体废弃物应严格分类,按划分的相应贮存区域和贮存方式,整齐合理堆放,并有明确标识。

  4、有毒、有害废弃物单独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对其进行全封闭,并注明“有害”字样。

  5、木材等木作工程现场可再次利用的无毒无害废弃物,可就地回收使用;钢筋、包装容器等木作工程现场不能再次利用的可加收无毒无害废弃物,应向公司经营科报批后处理。

  6、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油桶、废塑料布、废灭火器等向公司经营科和安全设备科报批后处理。

  7、对不可回收利用的无毒无害废弃物,应经工程科审批后委托垃圾清运单位处理,并与其签订清运垃圾合同。

  8、对不可回收利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根据国家法规,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防止二次污染。

  9、生活废弃物经公司安全设备科审批、施工废弃物经公司经营科审批后,委托有资质的清运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10、项目部每月两次对固体废弃物的控制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每季度向总公司工程部、经营部、安全设备部汇报。

  五、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

  对所有的班组成员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定期进行大课教育,并用板报、讲座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应知应会考核,以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共同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尽自已应尽的义务。

  六、现场防尘毒、躁声监督人员名单

  项目经理:

  环保主管:

  安全员:

  生产调度:

  仓库管理:

  后勤管理: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14

  讲究卫生,保持清洁,爱护学校花草树木、公物是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也是培养学生县有高尚文明素养的起点。每个同学必须从点滴小事做起,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力争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为此,特作如下规定,希望全校同学共同遵守。

  1、每个学生必须认真完成学校、班级布置的各项卫生扫除、美化校园等劳动任务。对无故缺勤者,各班应给予批评教育。

  2、保持校园、公用设施、教室的环境卫生整洁。不乱丢纸屑、果壳等废弃物;不乱涂乱画;不乱倒垃圾;不在球场以外(如教室、走廊、道路等)玩球。

  3、爱护学校一草一木。每个同学必须做到:不损坏公物;不攀折、摇曳花本;不践踏墙壁、桌椅;不在花圃、草坪保护区行走、玩耍。凡造成损坏者,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情节严重者,给予校纪处分。

  4、美化校园,增进环保意识。按各班的卫生包干区,建立环保责任区。由卫生包干班级负责日常的卫生清扫;树木、花草的培育、保护。对损坏树木、花草者进行追究。学校定期对环保责任区进行评比,对环保工作卓有成效的班级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保洁和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制度的执行与检查,政教处负责。值同行政、教师、学生执行检查事宜。全校师生,如发现有违反以上条款者,人人有权制止、报告。对违反者处理必须公正、及时,处理应有记录、凭证。对关心爱护学校环境做出成绩的师生,将给予表彰、奖励。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15

  一、校园环境卫生由学校大队部和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

  二、校园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共分四大块: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专用教室卫生、办公室卫生。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专用教室卫生责任人为各专任教师,办公室卫生责任人为办公室当天值日教师。各责任人必须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与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画乱倒行为。

  三、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坚持一日两扫,学校大队部红领巾值日岗和当日值日行政定时组织检查。

  四、定期大扫除制度。由学校大队部定期(周五下午)或大型活动前出具体通知,举行全校大扫除,并由大队部、总务处联合部分行政进行检查。

  五、随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保洁区、专用教室、办公室随时抽查,并当场给予反馈和整改。

  六、各项检查评分情况由大队部统计汇总后纳入各责任人的绩效月常规考核。

  七、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八、考核标准:

  (一)教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教室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3.桌椅摆放及教室内物品摆放:(要求:合理整齐、书桌内无杂物,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

  4.黑板:外边框无灰尘,黑板槽内无大量粉笔沫。

  5.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

  (二)保洁区卫生:

  保洁区:要求每天打扫干净。如发现保洁区内有一片纸片扣1分;树叶、杂物均酌情扣分。

  (注:保洁区的打扫必须在进校铃之前完成所有保洁工作,如铃声响后还在外打扫,为保洁不及时,扣2分;发现不打扫卫生的班级扣3分,并全校通报批评;眼操期间不允许任何班级、任何学生滞留在外打扫,发现一人扣1分)

  (三)专用教室卫生

  专用教室卫生要求同教室卫生要求一样。

  (四)办公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办公室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3.桌椅摆放(离开座位必须把椅子放入桌子下,不合要求的扣月常规考核1分)、办公室内物品摆放:(要求:合理整齐、书桌上无杂物,除茶杯外,有一处不合要求扣月常规考核1分)

  4.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

  注:

  1.不定时随查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扣1分。

  2.周五定期检查中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扣2分。

  3.遇重大活动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按活动级别递增扣分。(市3分、大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4.在各种检查中如连续三次检查不合格则相关责任人本月绩效月考核“卫生管理”项不得分,取消班级“文明班级”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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