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药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0 16:43:00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药品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药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药品管理制度

学校药品管理制度1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卫技考核制度。

  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举办的各种继续教育上岗培训。

  3、积极参加上级指令的集中业务学习和各种知识更新理论讲座。

  4、积极参加行业管理的各种例行会议。

  5、刻苦学习,不断更新知识,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6、必须参加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7、无故不得缺席卫生行政部门举行的各种业务考核及考试。

学校药品管理制度2

  为了完善学校医务室药品的管理制度,规范校医在药品储备、采购、使用、整理等方面的工作程序,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从而提高学校医务室的管理与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药品的采购须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程序办理。由校医列出本学期所缺药品的采购清单,附上上个学期的过期药品清单,交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之后交由校长审批,最后由校医到国有大药房购买。

  2、药品购买回来后将电脑小票单装订在专用册子上,并标记好药品信息(包括价格、数量、购买日期、药品过期日期等)并附上购买药品发票的复印件,药品发票原件应交财务入账。药品要分类存放在学校药品专门存放的安全地方,妥善保存,避免变质和丢失。

  3、学校医务室储备药品、医用用品、消毒用品等只用于全校学生、教职工在校时突发感冒、发烧(学生发烧均不予处理,教职工发烧38℃以上不予处理)、咽喉炎、胃肠炎、腹痛、腹泻、消化不良、皮炎、扭伤、皮肤损伤、结膜充血、轻度中暑、轻微烫伤、皮肤过敏、蚊虫叮咬等疾病较轻程度时临时使用,离校后仍需到医院诊治;较重病、慢性病则必须直接到医院诊治、处理,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更好的学习和工作。

  4、药品按规定使用。

  ①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本校就读子女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发药时注意批号、保质期,看清药品是否变质才能发放,教职工本人需签名登记。

  ②不建议给学生口服药,必要服药时只给学生一次药量,校医要对学生讲清服用方法,所采取处理措施应简单记录在简易门诊本上。

  ③学生实践活动或教职工外出活动时校医室不予备药。

  5、过期药品的处理须严格按照过期药品处理程序办理。每学期整理一次药品。先由校医清点出当年已过期药品,列出过期药品的名称、数量清单,交由主管副校长及校长审批后,销毁过期药品,以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每学期过期药品清单登记在专用册子上。

学校药品管理制度3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管理法》

  2、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甲、乙类疑似传染病,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院或县疾控中心。

  3、严格执行疫源地处理制度,对传染病人应隔离治疗,并对病人排泄物及物品进行消毒。

  4、切实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5、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各种预防接种工作。

  6、严禁私自购买狂犬疫苗等生物制品进行预防接种。

  7、严禁违规诊治性病、肺结核病等传染病。

  8、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卫生宣教,参与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

学校药品管理制度4

  中学(学校)仪器药品管理制度

  一、教师取放仪器必须通过实验员,演示实验和材料,最迟要在三天前填好书面通知单,学生分组实验最迟要在前一周书面通知管理员。

  二、仪器使用完及时归还,并由实验员当面验取。

  三、新到物品未经高度,不得随意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仪器不外借,教师因非教学活动借用贵重仪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须按时归还。

  五、易燃、易爆、有毒药品使用时要进行登记,限量发放,如有剩余,要如数归还,实验后的废弃物要妥善处理。

  六、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失,在归还时要向实验员说明,实验员要及时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凡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七、教师要尊重实验员的劳动,积极协助实验员维护仪器设备。

学校药品管理制度5

  一、化学药品管理要按我委制定的《中小学校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二、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三、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

  四、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五、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内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六、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如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品,学校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8、二氯化钡、汞、苯胺、草酸、黄磷、钾、钠、碳化钙、二硫化碳、苯、乙醚、发烟硫酸、丙酮、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过氧化钠、硝酸锶等非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同一年级,各教学班在做完同一个实验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在各教学班做同一实验的间歇时间,可暂存在化学药品室。

  9、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10、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中(或柜)内;无水乙醇1000 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硝酸钠等各500 g,溴100 g、浓硝酸和浓硫酸各1000 g,工业乙醇10 ㎏。

  11、镁粉、镁带、铝粉、三氯化铝、甲酸、盐酸、氢氧化钠、重铬酸钾、五氯化二磷、亚硝酸钠、硝酸汞、硝酸铝、硝酸铜、硝酸镉、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险药品可存放在化学药品室。

  12、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险药品,学校根据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13、凡已稀释和已配成溶液的危险药品以及学生分组实验瓶装的其它危险药品(如浓硫酸、浓硝酸、红磷、乙醇),可不存入危险药品仓库(或柜)。

学校药品管理制度6

  1、宣传执行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上级管理部门和单位指令的各项初级卫生知识。

  2、指导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3、义务宣传各种卫生科普知识。

  4、开展传染病防治,协助搞好计划免疫。

  5、协助搞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6、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危重疑难病的转诊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按要求收集并上报各项初级卫生保健资料,提供有关信息。

  8、积极配合,服从上级管理部门和单位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学校药品管理制度7

  1、实验器材及药品用专室存放,确定专人负责。

  2、各类实验器材、药品要分类放置,归还后要放回原位,以便查找,登记。

  3、各实验教师在实验前领取实验器材、药品,并由实验管理人员对器材、药品进行登记,以便归还时核对。

  4、单项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将器材、药品归还器材保管室。归还时各仪器要保持完整、清洁。

  5、实验器材管理人员要随时注意安全,对各种器材和药品的损耗要登记注册,并及时将配置清单报总务处采购。

  6、未尽事宜由徐州市城新实验学校解释。

学校药品管理制度8

  一、本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依照《xx市药品监督管理局、xx区教育局》普药检[20xx]10号文制定,以切实保证师生用药安全有效。

  二、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的质量管理与采购验收制度,卫生室不得擅自采购医疗机构的医院制剂,卫生室老师要坚持对购进的药品,做到根据原始凭证逐批验收。

  三、卫生室应当严格使用规定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坚决不使用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对师生的用药情况,必须及时记录于药品登记本。

  四、对于破损、过期、失效的药品报损销毁,应当详细记录造列清单,及时交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经常保持药柜的清洁,注意采取有效的防潮、防霉措施,严格防止人为的污染药品。

  六、药品存放必须分类定位: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串味药与不串味药要注意分开放至不同药柜,并以标签注明。

  七、对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坚持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的检查,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变霉的药品。

学校药品管理制度9

  1.药品购进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从资质符合法宝要求的单位购进。

  2.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账、物相符。购进票据和记录应载明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等内容。

  3.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4.购进进口药品,要索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加盖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5.验收药品要仔细查验药品外观性状、数量和药品内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整件包装应有产品合格证。

  6.药房药品应按剂型分类存放,不得着地存放。不合格药品放置于色标为红色的不合格品区。

  7.要根据药品特性,将其存放于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环境中。冷藏(2~10℃)、阴凉(0~25℃)、常温(0~30℃),相对湿度保持在35~75%。

  8.药房要配置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火等设施。

  9.每日上午8:00、下午2:30定时记录药房温湿度。如超出规定范围,要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记录。

  10.按月对所有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

学校药品管理制度10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法律法规。

  2、必须在县卫生局规定范围内购进药品、并保存发票、做好登记、严禁在药贩手中购进药品。

  3、药品种类不得超出县卫生局或药监局核定的`范围,应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

  4、自觉接受医政、药政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

  5、执行药品入库验收制度,严禁购销“三无药品”不得自行加工配制制剂。

  6、定期检查药品质量,严禁使用伪劣和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

  7、坚持合理科学用药,不得滥用抗生素。

学校药品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学校的药品管理,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特制定学校药品的保管、采购、检查制度。

  一、药品的采购

  1、采购药品前必须制定采购清单,经学校领导同意,由校医购买。

  2、校医务室药品应由国营医药公司统一代购,不得从私人或非正常渠道进药。

  3、购买时要检查药品的合格证、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购入假冒伪劣药品,破坏师生身体健康。

  4、建立药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二、药品保管

  1、设立专门药品存放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存放,(特殊药品按照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2、教师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并做好登记。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3、凡抢救药品,必须放在专用位置,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4、要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药品必须摆放整齐,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的防潮、防压。

  三、药品的检查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损。

  四、药品的使用

  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本校就读子女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学校药品管理制度12

  1、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3、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4、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5、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反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6、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8、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9、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10、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11、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卫处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12、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学校药品管理制度13

  1、门诊做到病人随到随诊,对需要出诊及上门服务的病人,不得无故推诿。

  2、对老弱残及困难群众实行优先照顾,诊治费用给予一定优惠。

  3、廉洁文明行医,热情服务、尊重病人隐私权和知情权,工作认真负责。

  4、出诊及上门服务时不得应用青霉素、链霉素等易过敏药品。

  5、对诊断不明,疑难及危重病人应及时转诊,不得截留,以确保安全。

  6、认真做好门诊、出诊登记工作,必须使用县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医疗文书。看病必须记历给病人。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各种诊疗操作常规。

  8、工作时仪表端正,应穿工作服,不吸烟,不参赌。

学校药品管理制度14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诊疗时穿工作服,无菌操作时戴口罩,保持衣冠整洁。

  2、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确保室内明亮、整洁、物品存放有序。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4、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毁型、消毒,按照规定使用情况登记。

  5、体温表、压舌板、手术器械等必须按照规定消毒,诊疗室定期紫外线消毒,实施高压消毒。

  6、定期更换器械浸泡消毒液,过氧乙酸,金星,康灵等不超过七天,戊二醛不超过3-4周,镊子等必须2/3浸泡在浸泡液中。消毒物品必须贴标签。

  7、发生传染病时及时做好终末消毒,以防交叉感染。

  8、污水污物不得随意排放,应按规定消毒、焚烧或深埋。

学校药品管理制度15

  1、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3、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4、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5、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反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6、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8、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9、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10、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11、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卫处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12、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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