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12 18:19:48 制度 我要投稿

分级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分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分级管理制度

分级管理制度1

  1.特级护理

  1.1指征:

  1.1.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1.1.2重症监护患者;

  1.1.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1.1.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1.1.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1.1.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1.1.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1.2护理要求:床头及病员一览表上以特护标记表示

  1.2.1设立护理组,安排熟悉业务的护士,每日早、中、晚三班,24小时专人看护,并班班交接。

  1.2.2安置病人于重症病房或单人病房。

  1.2.3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及其他观察指标,并做好记录。

  1.2.4抢救仪器、器械和药物呈备用状态,一旦发生变化,立即投入抢救,并做好抢救物品的处理工作。

  1.2.5及时正确执行医嘱,认真落实各项治疗措施。

  1.2.6按常规落实各项护理操作措施,保证各种导管畅通,保持导管口的清洁并定时消毒,详细记录引流量及色泽情况。

  1.2.7按时认真填写重危护理记录单,要求能反映病情的动态变化、所采取的护理措施和效果评价。

  1.2.8了解影响病人心理的各种因素,给予必要的心理护理和疏导,并进行卫生健康指导。

  1.2.9做好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

  1.2.9.1每日更换床单位及衣裤,保持床单位整洁,一旦污染,及时更换。

  1.2.9.2在病情许可下,每日床上擦身1次,并进行会阴护理。

  1.2.9.3口腔护理每日2-3次,洗脸和头发护理每日2次。

  1.2.9.4每两小时翻身(或遵医嘱),压疮护理每日3次。

  2.一级护理

  2.1指征

  2.1.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1.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2.1.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2.1.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2护理要求:床头及病员一览表上以一级护理标记表示

  2.2.1严密观察病情,每30-60分钟巡视一次。

  2.2.2正确及时执行医嘱,落实各种治疗护理措施,

  2.2.3按照专科要求做好各种导管护理,保持导管通常,观察引流液,并做好记录,定时弃去引流液,并按医嘱要求做好标本留置和送检。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2.2.4加强基础护理,预防护理并发症

  2.2.4.1做好皮肤护理,头发、会阴护理每日1-2次

  2.2.4.2禁食、昏迷病人口腔护理每日2次,其他病人协助刷牙。

  2.2.4.3督促病人经常翻身,术后或昏迷病人协助翻身每2小时1次,并做好压疮护理。

  2.2.5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协助完成各种需要。

  2.2.6认真做好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

  3.二级护理

  3.1指征:

  3.1.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3.1.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3.2护理要求:床头及病员一览表上以二级护理标记表示

  3.2.1注意观察病情,观察特殊治疗和特殊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3.2.2根据患者病情可在床上或床边进行轻度活动。

  3.2.3协助病人做好晨、晚间护理,并鼓励病人多翻身,生活不能自理者,协助完成各种需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2.4根据不同疾病,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

  4.三级护理

  4.1指征

  4.1.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4.1.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4.2护理要求:床头及病员一览表上以三级护理标记表示每日巡视2次,掌握病情变化及思想情况,注意病人的饮食及休息,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督促病人遵守院规,做好健康教育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5.基础护理指征:

  凡住院患者,按护理级别要求分别实施基础护理工作。

  护理要求:

  5.1床单位:床单位清洁平整,无污物、皮屑,床头柜清洁整齐,床下地面无杂物,患者衣裤清洁。

  5.2头发、胡须:清洁整齐、无臭味,胡须短。

  5.3口腔:有与病情相适应的护理措施,口腔清洁无残渣、无口臭。

  5.4皮肤、会阴:清洁无污迹,无胶布痕迹。

  5.5指(趾)甲:剪平,无污垢。

  5.6各种引流管:固定正确,无扭曲,管壁清洁,引流管通畅。

  5.7按时巡回,解决患者生活需求,如喂饭、擦身。

  5.8药、饭、水送到床边。

  5.9预防压疮:要求翻身有记录,体位放置正确、舒适,无压疮发生。

分级管理制度2

  一、采场顶板等级划分

  为了对危险程度不同的采场顶板的安全管理,做到突出重点,抓住一般,根据采场矿岩稳定情况进行顶板鉴定,分ⅰ至ⅲ级进行管理。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列为ⅰ级顶板

  (1)采场内有大断层通过。

  (2)采场内有较大断层通过且有交汇;

  (3)层理、片理、节理特别发育;

  (4)采场顶板暴露面积较大,矿石类型以片岩为主的;

  (5)采场附近有空区或陷落区,可能对本采场构成影响的。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列为ⅱ级顶板

  (1)采场内有断层通过,岩性以片岩为主;

  (2)层理、片理、节理比较发育;

  (3)采场处于大断层的下盘;

  (4)矿体以片岩为主,片理、节理虽中等发育,但产状小于50度的。

  3、ⅲ级顶板:岩质坚固,层节理不发达,只有少数小断层。

  二、顶板等级鉴定办法

  生产探矿结束后,在提交b级矿块时,地质人员要根据矿块的矿岩性质及地质构造情况,按顶板等级鉴定标准,提出所提交的矿块的顶板等级,并在地质说明书中注明;采矿设计人员根据地质人员提供的地质资料,在征求安全部门的意见后确定该采场的顶板等级,并在设计说明书安全栏中说明;计划部门在下达月计划时,在计划中注明采场的顶板等级。采场顶板揭露后,矿岩性质及构造发生变化,顶板等级有必要进行调整时,经安全部门与设计人员协商后,由设计人员书面通知有关部门予以调整。

  三、顶板检查

  顶板检查的内容主要有:顶板等级划分是否合理,顶板有否异常变化,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可靠及执行情况等。

  1、i级顶板的检查

  安全员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若安全情况特别不好应在现场监督处理;班长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若安全情况特别不好,应在现场指挥处理;生产技术科长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科每周至少检查两次。

  2、ⅱ级顶板的检查

  矿安全员、值班矿长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生产处长、坑长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环处或坑口安全科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3、ⅲ级顶板的检查

  矿安全员、值班矿长每班至少检查一次;井长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坑口安全科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生产矿长主持参加ⅰ级顶板采场安全现场会,制定出解决采场安全问题的措施;ⅱ、ⅲ级顶板采场安全现场会由矿安全主管部门主持;采场内作业人员至少有一名兼职安全员。

  顶板检查方法,以查图、观察、敲帮问顶等方法,逐步采用新的现代化仪器进行观察。

  各级管理人员要建立“采场检查日志”,将检查的情况及处理意见、结果记录在“日志”内,矿不定期的检查“日志”记录情况。

  四、顶板支护标准

  1、i级项极的支护

  采用木垛和单支柱联合支护并各占支护面积的50%,每个木垛所支护的面积为20一30平方米,每个支柱所支护的面积为5-10平方米。该级顶板的采杨木垛支护所支出的费用经安环处确认后,不列入单位生产成本。

  2、ⅱ级顶板的支护

  主要采用单支柱支护,视情况加木垛支护,每个支柱所支护的面积为10一15平方米。

  3、ⅲ级顶板的支护

  采用单支柱支护,每个支柱所支护的面积为15一20平方米。

  根据顶板具体情况,决定支护位置并在规定的支护标准内合理地调整疏密网度,防止教条化和为应付标准而盲目的支护。

  五、每个采场在提出设计时,地质和设计人员应对顶板的物理机械性质和安全程度进行鉴定并提出顶板管理措施。

  六、采矿方法的选择必须考虑采矿过程的顶板管理,在一般情况下,要遵守下列规定:

  1、节理和滑面发育的松软矿石和矿岩暴露又较大的采场,不能采用浅孔留矿法。

  2、节理和滑面比较发育的绿泥石片岩和绢云母母片岩类型的顶板,其允许暴露面积最大不应超过200平方米;如超过200平方米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比较稳固的石英单脉或以石英单脉为主类型的顶板,其最大暴露面积不应超过320平方米;如超过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4、采场切割层应单独提出设计.暴露面积较大或松软,顶板应留有临时矿柱,采用分区切割,在平面图上应列出矿住位置、尺寸和形状。

  七、切割施工时,除按设计留有临时矿柱外,还要随切割进展用木柱或木垛对顶板进行临时支护。

  八、在切割过程中,应严格掌握切割与漏斗开凿之间的关系,使之尽量接近。

  九、切割层中临时矿柱的回采应随采矿和崩矿的推进逐步用中深孔一次崩掉。

  十、采场顶板在采矿过程中,应求成拱形,严禁采成锅底形。

  十一、在采矿过程中.对比较松软的顶板,必须进行规则的临时支护。对比较稳固的顶板,应根据面板的变化情况,可进行不规则的局部支护;顶柱两端必须加垫板并加楔子打紧打牢。

  十二、采场爆破后,必须从安全出口一端向另一端认真的撬浮石,撬不下来的大块浮石,可用炸药崩掉或用木柱临时支护,必要时打木垛。

  十三、在同一矿房内,禁止凿岩和撬浮石平行作业。

  十四、采场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十五、作业前必须首先进行全面的敲帮问顶,发生空响时要及时处理。

  十六、采场顶板较松软,炮孔布置应以平孔为主,从一端向另一端或从采场两端向中央平压。

  十七、回采过程中,如顶板和矿体形状发生特殊变化时,应暂停作业召开现场会议,临时确定回采方案和顶板维护管理办法。

  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技术部,自下月1日起执行。

分级管理制度3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的依据。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二)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征、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有用药依据,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医疗组长或科主任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一线以上药物进行治疗,但若培养及药敏证实第一线药物有效时应尽可能改为第一线药物。

  (1)感染病情严重者如:①败血症、脓毒血症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②接受抗肿瘤化学疗法;③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④血wbc<1x109/l或中性粒细胞<0.5x109/l;⑤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发热者;⑥艾滋病;⑦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者;⑧老年患者。

  (3)病原菌只对二线或三线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

分级管理制度4

  一、特级护理(专护)

  1、指定护理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严格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和变化,做好重症记录,准确记录出入量。

  2、应安置在抢救室或监护病房,设专人24小时护理,准备好抢救药品和器械,随时准备抢救。

  3、认真细致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各种并发症。

  二、一级护理

  1、持续室内清洁,整洁,空气新鲜,加强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

  2、严格观察病情,每-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生命体征并观察用药后的反应。

  3、制订护理计划,做好护理记录。

  4、病人严格卧床休息。

  三、二级护理

  1、按各科疾病护理常规,保证病人卧床休息,根据病情做适当的床上或室内活动。

  2、做好病人的病情观察和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每1-2小时巡视病房一次。

  3、按医嘱协助病人离床活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照顾。

  四、三级护理

  1、读出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

  2、掌握病人的病情和思想状况。

  3、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两次。

  4、每日巡视病人两次,直到病人生活饮食等并进行卫生宣教。

分级管理制度5

  一、编制目的

  为了使岗位职工知道岗位操作过程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熟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相关应急预案及避灾原则和路线,减少违章行为的产生,大力提高我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质量,特制定《******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教育培训制度》。

  二、编制依据

  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xx]11号);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煤安监行管[20xx]5号)(试行);

  3、《四川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川安办[20xx]25号)。

  三、主题内容

  1、按照企业制定的教育培训制度切实认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的教育培训工作。

  2、每一年的企业教育培训计划中,必须安排有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专门计划或课时和内容。

  3、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专门针对相关人员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教育。

  4、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等。

  5、每年度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

  6、各分管部门做好课件、资料、考勤、考试等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解释权属

  本制度由xxx煤矿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施行。

  六、其他说明

  本制度属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条文若有与相关法规、规范、规程等相抵触的,参照相关法规、规范、规程等的要求执行。

分级管理制度6

  第一章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款基本原则

  第一条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包括防火安全)和文明生产负责。

  第二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单位的每个员工,都应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第二款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职工健康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目标,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要求。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并落实其中的相关条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防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的条件。

  4、负责组建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管理机构,健全充实安全管理人员。

  5、听取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事项。

  6、每月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记录文件。

  7、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考核同级副职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应下达整改指令,审批整改经费和整改措施,督促复查整改到位。

  8、组织开展全员性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对新员工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9、组织开展全员预防性的安全演练制定应急措施预案,提高员工在紧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和技能。

  10、发生事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好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条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职责

  1、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者,对单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职工健康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总目标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条款要逐条抓好落实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制定、修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4、带领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管理机构人员开展工作。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安全工作有关情况,实施安全工作的奖惩事项。

  6、每月召集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安全生产内部资料。

  7、每月至少一次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的隐患,应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直到隐患消除。

  8、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档案工作。

  9、组织安全演练的具体实施工作,考核员工的应变能力和技能,对应急措施预案进行演练实施。

  10、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对外包或单位内临时施工项目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防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公司其他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其他副职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责。对所管辖的生产、经营、设备、物资、员工以及供销、后勤等工作的安全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2、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安全与任务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讲时效。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生产经营中的违章行为。

  4、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应报告、研究解决。

  5、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对员工的应知应会事项要落实到每个人。

  6、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应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对临时性的任务,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容易造成事故的事项,要亲自指挥指导实施于全过程。

  8、负责管辖范围内一般安全问题的审批,重大安全问题应提交安全分管或总经理审批。

  9、管辖范围内安全状况与个人经济收入挂钩,具体办法另订。

  10、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积极参与抢救,并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治安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内消防、交通、门卫、要害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保卫的规定,维护企业治安秩序。

  3、每天对本单位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巡查,发现内部治安保卫隐患,督促其限期消除,并向领导报告。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培训演练。

  5、负责灭火器材的计划编制,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6、协助当地派出所加强单位流动人员的管理。

  7、对本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及生产事故,应按规定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积极参与抢救工作,保护好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8、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不徇私情、提高水平、依法护厂。

  第七条车间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总的责任。在组织管理车间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时,一定要对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对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了如指掌,因人而异分配工作,确保安全与效益同步。

  3、经常检查车间内建筑物、设备、设施、工具和安全器具完好情况,检查有否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排除隐患。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4、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新员工、调换工种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教育。以上教育事项应留档。

  5、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关系,对各班完成的产量、质量进行记录跟踪。组织建立工人的技术档案。

  6、参加安全例会,应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对制定的对策应负责抓好落实工作。

  7、教育职工爱护设备,每天要组织进行设备检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搞好安全生产记录,每个月与职工进行一次座谈,分析在生产中的问题,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8、对检修和临时任务要交待有关安全事项,负责现场指挥。

  9、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火责任书中相关条款,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对遵章守纪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者提出惩罚意见。

  10、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对造成事故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入公司教育

  对新入公司的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包括到企业参加生产实习的人员和参加劳动的学生),在没有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岗位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生产、防火知识教育。入厂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本企业安全生产总体要求,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有关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②介绍企业内特殊危险地点;③一般电气和机械安全知识教育;④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火灾、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和事故教训,从正反方面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其受到安全生产和防火的初步教育。厂级教育应进行考试,并予以记录留档。

  2、车间教育

  新入公司的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经过入公司教育合格分配到车间后,还必须经过车间安全教育才能分配到班组。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管理员与安全员负责进行。车间教育的主要内容是:①本车间的概况、生产性质、生产任务、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特点、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安全生产规程;②本车间的危险区域、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防火工作的重点,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③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问题,以及好坏典型事例等。

  3、岗位教育

  岗位教育是新工人或调动的工人到固定工作岗位后开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它的内容包括:①本班组的生产性质、任务、将要从事的生产岗位性质、生产责任、防火事项;②将要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的性质、特点及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③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遵守的纪律、制度;④保持工作场地整洁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应注意的事项;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⑥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事故案例及教训;⑦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技术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受教育人员经考试合格并经实际操作技能熟练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1、从事电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包括升降机、货梯、桅杆吊等)、金属焊接(气割)、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2、对特殊工种人员,每两年应组织复审一次。

  3、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单位应复印存档。

  4、特种作业人员应努力钻研,熟练操作,对安全技术及紧急状况能有过硬的处理技能。对外雇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等)应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要吸取血的教训,未遂事故等都要作为教训,牢牢记住,防止类似事故重演。

  第三条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公司领导和车间管理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组织纪律性和防火工作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岗位应充分结合业务工作,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要用班前、班后、会议各种形式广泛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每月应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活动。

  4、检修时,公司、车间领导应进行停车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

  5、对电器维修、电气焊接作业等重大危险作业,在作业前,检修或施工的负责人必须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检修或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作业。

  6、职工违章以及未遂事故责任者,由所属车间或公司领导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安全教育。复工人员,要经车间管理员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将有关违章事项记入安全档案。

  第三章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安全检查基本要求

  1、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和防火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防范和整改隐患。

  2、检查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领导检查与群众自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3、安全检查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

  4、各级安全检查都要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5、推广使用《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条安全检查组织与形式

  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人员进行,每月一次。

  2、车间安全检查,由车间管理员组织,安全员、岗位负责人参加,每周进行一次。

  3、岗位、班组每天都要进行检查。

  4、企业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起重机械、厂房建筑物、运输车辆、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以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台风、防雷电等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专业检查和季节检查,可与公司级普通检查结合进行;单独进行专业检查或季节检查时,由该项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上报。

  7、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8、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进行每日巡回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记入巡回检查记录内。

  第三条隐患整改制度

  1、每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时间、定人员负责、定整改措施。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由公司领导进行验收。

  2、对所有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当时的条件无法解决的,应订出计划,定期解决,并报告,还要有应急措施防止意外。

  3、企业对隐患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的期限。通知书由安全员或公司领导填写,经分管安全的经理签署后发出。属于车间整改的交由车间管理员签收并负责处理;属于岗位的交岗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

  4、整改结果要反馈,通知书要留档备查。

  第四章安全检修制度

  第一条检修前准备工作的规定

  1、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是有二人以上工作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任务,交待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备,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煤气发生炉等)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工作,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在管道入口处加盲板。

  6、生产车间管理员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并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置换情况,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第二条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规程。

  2、高空作业,要按登高作业规定执行。凡离基准面2米以上作业,均要系安全带。

  3、土方工程,要按土方作业施工规定执行。

  4、吊装作业,要按吊装作业规定执行。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6、凡转动设备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进口处挂设“禁止活动”警示牌。

  7、检修中对特殊拆卸(如要加支撑的),必须严格控制,不经主要负责人批准,有关人员不到场,不得独自一人拆除。

  8、检修用的临时照明灯必须采用低压24伏。池槽、沟道、潮湿场所必须使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9、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作应急之用。

  10、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全面检查符合检修规定后,危险场所现场必须有人监护进行检修作业。

  第三条焊接(气割)作业安全规定

  1、焊接气割动火,必须按“防火防爆”有关动火规定执行。

  2、电气焊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临时外雇的焊接人员必须是有证的。否则不得使用。

  3、乙炔器与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少于5米,距离明火不少于10米。

  4、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电焊机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6、电焊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靴,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7、焊接作业时,要配带好个人防护面具和口罩、护目镜。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8、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防止电弧和焊渣伤害。

  第四条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电气检修,要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2、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1)供电车间导电设备、线路检修,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2)车间所属电气检修,工作票由车间电工办理,电气负责人审查,主管主任批准。

  3、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专责挂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4、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装接。

  5、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6、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7、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企业电气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8、外线、杆、塔电缆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

  (1)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设置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临近电缆。

  (4)遇五级以上大风,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作业时,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第五章工业卫生防尘与防毒制度

  第一条基本原则

  1、企业必须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防尘防毒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护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监测和体检。

  3、企业应依据以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解决,否则应停止生产。

  第二条新建改建工程安全卫生规定

  1、凡新的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矿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三废排放标准》,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审查、验收安全卫生设施,并要有安技、环保、卫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凡不符合防尘防毒要求的项目,不得施工和投产。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卫生和防护设施,经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

  第三条尘毒治理与防护管理规定

  1、凡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生产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噪音和高频辐射等作业,都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与防护措施。

  2、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料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3、对散发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应加强通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随意排放。

  4、在生产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内,不得设置住房或工棚。

  5、在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

  6、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7、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和急救器具专用柜、安全淋浴和洗眼喷泉,并有禁止饮食、吸烟以及按操作要求提出的警告标记。

  8、所有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漏泄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签。

  第四条工业卫生检测与标准规定

  1、企业应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

  工人作业地点空气中粉尘及有毒物质的浓度应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

  2、各项检测应由检测机构或专职人员按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结果应送交生产车间和安技、卫生部门,并及时公布。

  3、对粉尘作业场所工人作业地点空气粉尘浓度,每月至少测定二次。

  对工人作业地点空气中粉尘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应根据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测定。

  对作业场所工人作业地点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每月至少测定二次。生产条件改变时,应及时重新测定。

  第五条体检和职业病预防规定

  1、新工人入厂后,应经过健康检查,不适于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不得分配到有毒有害岗位。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当粉尘中含游离二氧化硅在10%以上时,每两年至少检查一次;在10%以下时,每三年至少检查一次。

  接触有毒物质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除一般内科项目外,还需要进行职业病的特殊项目检验。

  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检查。

  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病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和妥善安排

  第六章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条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规定

  1、凡在生产中温度和压力及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开关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式装置、灭火装置以及危险气体自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等,均属安全装置。对上述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2、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高温鞋、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和绝缘台等,均属防护器具。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第二条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的维修与检验规定

  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2、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各种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4、对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需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批准方可拆除。

  5、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投用。

  6、对安全装置,除专责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乱动。

  第三条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规定

  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浓度)、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2、煤气发生炉岗位配备的防一氧化碳防毒面具,应与有毒物质的性质和人员头型相适应。

  3、凡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体积)、有害气体含量高于2%(体积)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过滤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4、严禁使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5、面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面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6、各种防毒面具用前、用后均需仔细检查。过滤式面具滤毒罐每两个月定期检查一次。一氧化碳滤毒罐每月称重检查一次,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7、使用隔离式长管面具应将吸气口置于空气新鲜的地方,严禁折、压软管,管长不得超过二十米,否则应强制送风。

  8、长管式防毒面具每月进行气密性检查一次。每次用后要进行外观检查,根据情况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9、氧气呼吸器的氧气瓶压力应保持100公斤/平方厘米以上。在使用中如压力降至30公斤/平方厘米时,应撤出现场。氧气呼吸器每季做前五项检查一次,每两年做十项检查一次。每次用后要清洗并进行周密检查。

  库存氧气呼吸器每三年进行全面检查一次。

  10、长期着用隔离服作业,其压缩空气必须进行净化,以保证空气新鲜。

  11、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专人保管。车间、工段、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柜保管,按班交接。

  12、由个人使用保管的各种面具应建卡造册,定期检查。

  13、车间应设立急救器材专用室(棚),备有担架、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火服和安全带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

  14、安全带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潮湿霉烂强度下降,每年要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15、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绝缘台等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定点专人保管。

  16、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第七章建筑与安装安全规定

  第一条施工安全规定

  1、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方案,报请主管批准。

  (1)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施工,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动土手续,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应分部分项制定工程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安全施工部分),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2、工程施工部门、技术员、工长在每项施工前,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不经安全交底的项目,不得施工。

  3、凡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职员和工人,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安全规程,否则不准参加施工指挥和施工作业。

  4、凡新建、扩建、改建、技措和大修工程施工,有关焊接、槽罐、电修等均按本制度安全检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在开工前,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安排施工作业棚、临时休息室、办公室、仓库、宿舍、茶炉房、锅炉房、搅拌站以及大型机械的位置。构件、材料的堆放,铆焊场和水电气管网等,要符合安全防火要求。

  2、施工现场内危险地区(如坑、井、陡坡、悬崖、电气高压设备等),必须设置危险标志。夜间要设红灯信号。

  3、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的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持行车安全要求。雨季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排水沟。

  4、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要求。

  5、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铁线、脚手工具、边角废料等,要及时清除。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并按本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7、工地现场要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的消火栓和消防器材,并按本制度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履行动火、用火手续。

  第三条土石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挖土。

  2、挖土施工必须按土质情况留有一定坡度(坡度视土质情况而定)。

  3、挖出的土方距沟边至少零点八米,堆土高度不能大于一点五米。

  4、使用机械挖土,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作业。

  第四条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在离地面二米以上的作业为高处作业,虽在二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四十五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坑、井和机械震动的地方以及在转动机械或堆放物易伤人的地段,均应按高空作业规定执行。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栏、吊架、手拉葫芦,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架设,严禁吊装升降机载人。

  4、高处作业中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5、登高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交叉作业时必须带安全帽。

  6、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暴雨和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7、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施工时,应有专人监护。

  8、直接登攀高大塔器、烟筒的爬梯施工时,必须经安全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可靠防范措施。

  9、高处作业人员,要距离普通电线一米以止、普通高压线二点五米以上,并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10、高处作业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规程要求。

  第五条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1、对二十吨以上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吊物重虽不足二十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细长比大、精密、贵重以及施工条件特殊困难的情况下亦应编制吊装方案,上述吊装方案经施工主管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吊装。

  2、起重吊装工程,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作业。

  3、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装机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使用,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执行。

  (2)各种起重机在吊装前必须对机械、安全制动装置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3)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禁上超载使用。

  (4)吊装机具、索具必须经计算选择。

  (5)起重设备工具在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确认无疑方可使用。

  4、严禁利用厂区管道、电杆、屋架和生产性建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5、利用场房预埋吊钩进行吊装时,必须进行检查,否则不得任意挂接。

  6、不停车大修或技措工程的吊装施工,必须做出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作业安全规定

  1、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传动和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2、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设有联锁开关及超载、回转、卷扬和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

  3、木工机械必须保持各种安全装置齐备好用。

  4、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持接线正确,绝缘和接地良好。

  5、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机械本身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验,确保机械设备完好。

  6、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导线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1)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规定。

  (2)手持电动手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

  (3)塔吊、龙门吊及铆焊平台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第七条拆除工程安全规定

  1、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拆除建设物、构筑物等进行全面检查,制订拆除方案,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主管厂长批准方可施工。拆除工程(包括石棉瓦拆除)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交底,熟悉拆除工程安全操作规定。

  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4、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切或推倒方法拆除。

  5、拆除物件不准自上向下抛掷,要采取吊运和顺槽流放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

  6、拆除石棉瓦,必须配带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三米),铺设跳板和脚踏瓦钉处进行拆除。

分级管理制度7

  分级护理制度

  1、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2、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理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3、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4、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4、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4、2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4、3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4 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

分级管理制度8

  分级护理制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者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点:

  1、每1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分级管理制度9

  量化分级管理是一种实行标准化操作的管理模式,从目标出发,使用科学、量化的手段进行组织体系设计和为具体工作建立标准的理论。量化分级管理作为一种较为科学的卫生管理模式和路径选择,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可操作性强,目前已在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工作中推广使用。此次编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旨在将量化分级管理的思想引入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工作中,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实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管理模式转变。

  一、制定原则

  1、科学性原则:纳入考评的每个指标能独立提供信息,反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各指标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使指标体系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2、代表性原则:考评表中选择的均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对企业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具有重大意义的指标,同时将一些对企业未来发展具有引导作用和监控作用的指标也纳入指标体系。

  3、完备性原则:整个指标体系当力求全面客观,能够反映评价对象的整体情况,以达到全面反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本质和评价目标。当然在满足评价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简化评价指标,以利于评价工作的开展。

  二、量化指标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要求,考评表制定了六大类指标体系,分别为:卫生质量管理、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物料和仓储要求、检验质量控制、生产区卫生管理和产品外包装。在每大类指标下又设定若干子指标,用于具体卫生要求的评价。每类指标根据不同的卫生权重指数,设定不同的分值,并细化到每个子指标中,以便于实际操作。

  三、量化评分

  1、在评价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时,可以有合理缺项,但分值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的分数/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根据标化分核定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量化评定,仍低于60分者,列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黑名单,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定期通报。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频次可参考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督频次越低,不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具体如下:

  (1)A级,不少于1次/年;

  (2)B级,不少于2次/年;

  (3)C级,不少于3次/年;

  (4)未评定等级生产企业,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季,并列入重点监管黑名单。

  四、考评公示

  各辖区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分级量化评分标准》,每两年集中组织对当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量化分级评定,凡未达到评定等级的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后,可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主动审请一次补评。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消毒产品日常监督管理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量化分级情况,重点列出未评定等级需加强监管的消毒产品企业名单,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评定等级自动降低一个档次:(1)企业三次受到卫生监督部门协查并查实的;

  (2)两次以上对卫生监督机构下达整改要求置之不理的;

  (3)因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消毒产品,受到《特别规定》相关条款处罚的。

  年度两次公示均列入未评定等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年度综合监督意见评定为不合格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在一个许可周期内,两年综合监督意见评定为不合格的企业,卫生许可证到期后将不予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三次列入未评定等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如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可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注销企业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

分级管理制度10

  根据人民卫生出版社《妇产科学(第七版)》,结合本院实际,我院根据剖宫产指征将急诊剖宫产分级,内容如下:

  一级急诊剖宫产指征:

  脐带脱垂,胎盘早剥,前置胎盘伴出血,子宫破裂,先兆子宫破裂,横位(忽略性肩先露),急性胎儿窘迫,频发晚减,重度变异减速

  二级急诊剖宫产指征:

  胎头高直后位,前不均倾位,胎头下降停滞,活跃期停滞,潜伏期延长,第二产程停滞,前置胎盘不伴出血,瘢痕子宫,臀位(足先露),横位,面先露,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脐带缠绕(绕颈两周及以上),子痫前期重度(短时间不能经阴道分娩者),慢性胎儿窘迫,不能纠正的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过强

  三级急诊剖宫产指征:

  社会因素,羊水过少,巨大胎儿,头盆不称,引产失败,过期妊娠存在合并症及并发症者,双胎妊娠(第一胎为肩先露或臀先露),联体双胎孕周>26周,阴道横隔,宫颈瘢痕,宫颈肌瘤影响胎先露下者,骨盆出口平面狭窄

分级管理制度11

  为了激发护士工作主动性与创造性,体现各级护理人员职业价值,对临床一线护士按岗位责任、职称、工龄、专业能力、教学科研水平实施护士分层使用及管理,使护理队伍得到可持续发展。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的原则,特制定护士岗位管理制度:

  1、根据职称和工作年限共分5层:N1助理护士(新进、见习护士,工作时间<1年、N2辅助护士(工作时间1~3年)、N3初级护士(工作时间3~6年)、N4中级护士(工作时间6~10年)、N5高级护士(工作时间≧10年)、护理专家(取得国内外认证专科护士资格证书或副高职称以上护士)。

  2、护理岗位分为:责任组长、责任护士、辅助护士(主班、夜班、轮班护士)。

  3、科室应以日常工作岗位责任及专业能力为主要考核依据,对护士进行分层综合能力测评考核,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科学的原则。

  4、护士按照工作年限进行分级使用,制定各级护士工作要求及目标,科室根据各级护士的实际工作能力、科室测评考核结果,合理安排护士的工作岗位。

  5、结合各级护士质量要求及护理质量标准,责任组长岗位由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责任护士岗位由工作≥3年以上人员承担。护士工作岗位的安排充分考虑护士能力、科室特点、护士意愿等方面,可采取推选、竞聘等方式。

  6、科室根据护士岗位职责定期对各级护士进行各岗位综合能力测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合理分配、调整护士岗位。

  7、护士的绩效分配要考虑护士专业能力、技术难度、岗位能力、病人满意度、教学科研能力等,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

  8、各级护士考核结果要体现在绩效分配、奖惩、评优等方面。

分级管理制度12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药品价格和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三类进行管理。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临床医师需依临床需要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签名。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分级管理制度13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细菌耐药性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和细菌耐药性都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xx〕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2)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

  (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

  (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分级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完善和规范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明确各级管控职责,增强事故防控能力,降低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管控的职责、风险辨识和评估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车间、班组和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大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遵循“统一领导、科学评估、分类分级、分级管控”的原则,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管控。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组织机构由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各分管副总经理、各部门和车间及班组负责人组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和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组织协调制定和修订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相关工作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管控措施及绩效考核等工作要求,提供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的资金和物资及人力等资源保障,督查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5.2.2.1负责组织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组织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领导机构,发布授权命令。

  5.2.2.2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审批、发布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制度。

  5.2.2.3负责组织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负责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或发生过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或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或具有中毒和窒息、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9人(不含9人)以上的,或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等重大风险的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重大风险控制措施。

  5.2.2.4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车间、部门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车间、部门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2.2.5负责组织制定风险报告、公告制度,审查车间、部门以上级别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审批对外发布的风险公告。

  5.2.3.1协助组长组织、协调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

  5.2.3.2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负责组织、协调制定或修订、审核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制度。

  5.2.3.3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分管职责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组长进行重大风险的管控,负责较大风险的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较大风险控制措施。

  5.2.3.4协助组长组织、协调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职责范围的下级部门或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下级部门或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2.3.5协助组长组织、协调制定风险报告、公告制度,审核、研判车间、部门以上级别上报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的内容,组织填写公司级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和风险公告,并报组长审批对外发布。

  5.2.3.6负责全公司风险分级管控绩效考核的审核和上报。

  (1)负责公司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的具体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

  (2)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负责编制或修编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制度。

  (3)负责定期进行公司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编制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制作企业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协助公司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逐级上报。

  (4)负责编制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与部门内各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部门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负责编制风险报告、公告制度,制作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负责收集、汇总、研判车间(工段)、部门以上级别上报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填写公司级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和风险公告,并报副组长审核上报。

  (6)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和公告栏,绘制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7)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负责组织实施风险分级管控的教育培训。

  (8)负责公司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的总结及材料上报、归档工作。

  (9)负责全公司风险分级管控绩效考核的汇总和上报,并对本部门的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绩效考核。

  (1)协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部门各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厂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厂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厂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厂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厂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厂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厂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厂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厂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厂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厂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厂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厂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厂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厂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车间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班组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班组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车间进行一般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班组的低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班组及各岗位低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车间签订本班组安全生产责任状,与班组各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召开班组班前安全生产例会,布置生产任务,告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职业危害,督促和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佩戴情况,检查岗位风险告知卡的佩戴和掌握情况,讲解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等安全生产相关内容,负责组织审核、研判、上报本班组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1)协助车间和班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本岗位的风险辨识和评估活动,协助班组进行一般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岗位的低风险管控,负责落实本岗位低风险控制措施。

  (4)参加班组组织的班前安全生产例会,接受生产任务,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职业危害及注意事项,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相关应急措施等安全生产相关内容,负责检查本岗位的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供辅设施、原材料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填写、上报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6.1.1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每年进行一次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及评审工作,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和责任制、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报告和公告制度,并组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当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提出新的要求、组织机构、人员或职责等发生变化时,及时组织修订相关制度并及时发布实施。

  6.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进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及评审工作,当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提出新的要求、组织机构、人员或职责等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修订相关制度,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6.1.1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每年进行一次公司的风险评估工作,当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提出新的要求,或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危险源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进行风险评估,组织制定和审核、审批较大以上风险控制措施。

  6.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领导小组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的要求,具体负责公司的风险辨识工作,获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编制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确定风险级别,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制作和填写企业安全风险清单,协助公司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审批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6.3.1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负责编制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和各岗位的风险管控职责,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制定、审核、审批风险控制措施。

  6.3.1.1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和实施重大风险(红色)的管控,审批重大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重大风险、较大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2 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组织和实施较大风险(橙色)的管控,审核重大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较大风险的控制措施,组织督促检查较大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一般风险(黄色)的管控,审核较大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4采购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5财务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6质量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厂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7技术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厂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8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9设能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10制芯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11铸一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12铸二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13清理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14维修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15设计制作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16模具加工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17物资库房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2班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班组低风险(蓝色)的管控,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班组及各岗位低风险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班组低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3岗位负责本岗位的风险辨识和低风险管控,落实本岗位低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重点进行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风险管控层级可进行增加或合并,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

  6.5.1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编制风险报告、公告制度。

  6.5.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编制风险报告、公告制度,制作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明确各级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和风险研判的内容及风险报告的流程和方式方法,收集、汇总、研判车间(工段)、部门以上级别上报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填写公司级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和风险公告,报副组长审核上报,由组长审批公告。

  6.5.3公司在各部门(工段)门口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和公告栏,绘制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负责组织实施风险分级管控的教育培训。每年对公司全员进行安全风险知识为主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及时将公司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的总结及材料上报、归档工作。

  各级、各部门结合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风险分级管控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风险分级管控绩效考核的汇总和上报,并对本部门的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绩效考核。

  各级、各岗位风险分级管控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分级管理制度15

  一、手术的分类

  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手术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麻醉方法(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级别。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历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八)对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

  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四、手术审批程序

  1.手术科室带组教授必须由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带组教授按医师级别确定组内每例手术的术者和助手名单。需要全科会诊的,至少提前1天交科主任组织全科会诊并审批。

  2.科主任审批全科各医疗组每例手术的术者和助手名单,确保医师级别与手术分类相对应,签字生效。原则上,不批准越级手术。特殊情况下可以批准,但必须保证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3.患者选择医生时应以医疗组为单位,执行医师分级手术制度为前提。

  五、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我院已施行电脑管理手术通知单,科主任及带组教授的书面签字应落实在术前小结的审批经过栏目中。

  常规手术:

  一级手术:带组教授审批,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报手术通知单。二级手术:带组教授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报手术通知单。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手术通知单。

  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手术通知单。

  六、特殊手术审批权限

  1、资格准入手术

  资格准入手术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手术资格认证或授权的手术。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学术机构向医院以及手术医师颁发专项手术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已取得相应类别手术资格准入的手术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手术的权限。

  2、高度风险手术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决定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审批。

  3、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带组教授审批,必要时向科主任上报。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4、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

  (1)一般的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致残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在已填写的《重要手术审批单》上签署同意意见后,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备案并审批。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由医院上报省卫生厅审批。必要时由省卫生厅委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

  5、需要向医务科报告或审批的手术。

  (1)该学科新开展或高难度的重大手术。

  (2)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参加的手术。

  (3)预知预后不良或危险性很大的手术。

  (4)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手术或存在医疗纠纷的再次手术。

  (5)国家邀请的外宾、港澳台知名人士的手术。

  (6)干部病人(省、市、校领导,省内外知名人士)的手术。

  (7)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手术。

  (8)大器官移植手术。

  以上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备案,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审批。

  6、外出会诊手术

  本院执业医师受邀请到外单位或外地手术,必须按《执业医师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出手术医师所主持的手术不得超出其在本细则规定的相应手术级别。

  七、行政管理

  1、为了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医师职称承担的责任,实行各级医师分级手术制度。各手术科室应执行各级医师手术范围的规定,带组教授或科室主任根据规定审批参加手术的术者和助手名单。手术医师在提升手术级别时,由科主任及带组教授实行具体考核,并以“术前小结”审批经过中签字盖章生效。

  2、手术按照已确定的手术人员分工进行,不得越级手术。手术中根据病情需要扩大手术范围,或改变预定术式,需请示上级医师,按照医师分级手术范围规定进行手术。如施行越级手术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必须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3、除正在进行的手术术者向上级医师请示外,上级医师不得未经给病人会诊,未参加术前讨论,未办理手术手续,而直接参加手术。

  4、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必须征得患者或直系家属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告知书。

  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手术的科室和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对由此而造成医疗事故的,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明确各级医师手术权限,是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病人利益的有力措施,各手术科室及各级医师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八、手术分级标准

  骨关节外科

  一级手术

  1、一般清创、肌肉肌腱修补术2、四肢骨折手法复位、石膏外固定术3、骨牵引术4、肩、肘关节复位术5、腱鞘囊肿切除术6、关节腔切开引流术7、筋膜间隙综合征切开减压术

  二级手术

  1、单处四肢长管骨骨折切开复位与内固定术2、开放性骨折的处理(单肢体、单处)3、复杂的清创、肌腱修复术4、肌腱移位术、肌腱延长术5、上肢关节脱位切开复位、关节囊修复术6、急慢性骨髓炎病灶清除术7、关节脱位的复位内固定8、多处开放性骨折的处理9、多处四肢长管骨骨折的切开复位内固定术10、需特殊技术要求的四肢长管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11、六大关节的病灶清除术12、关节镜下半月板切除及滑膜切除术13、骨移植术,关节移植术,带血管的骨、肌肉游离移植术

  三级手术

  1、拇(足)外翻矫形术2、股骨颈骨折固定术3、骨骼的矫形手术、骨延长术4、关节融合术5、关节镜下结构重建手术6、关节成形术、半关节置换术、全髋关节置换术7、四肢截肢术8、脑瘫spr手术9、影响关节功能的近关节粉碎性骨折处理

  四级手术

  1、骨盆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2、骶骨肿瘤切除术3、人工全关节置换术、翻修术,特殊类型疾病的人工主髋置换术4、人工全膝关节置换术5、四肢骨肿瘤骨段切除及其重建术6、先天性髋脱位手术7、新技术新项目手术脊柱外科

  一级手术

  1、颅骨牵引术2、胸锁乳突肌切断术3、椎板外异物取出术4、软组织清创、探查术5、软组织脓肿切开引流术

  二级手术

  1、内植物取出术2、后路椎板、关节突及横突间植骨融合术3、椎管外良性肿瘤切除术4、后路颈、腰椎椎板切除椎管减压术5、颈、胸、腰椎结核单纯病灶清除术

  三级手术

  1、后路腰椎间盘髓核常规摘除术2、后路小切口腰椎间盘髓核摘除术3、胸腰椎骨折后路切开复位间接减压植骨融合内固定术4、后路颈椎椎板扩大成形术5、颈椎前路椎间盘摘除或椎体次全切除植骨融合内固定术6、后路胸椎管减压术7、胸椎椎弓根螺钉内固定术8、后路胸、腰椎间盘髓核摘除椎间植骨融合内固定术9、腰椎滑脱后路切开复位椎间植骨融合内固定术10、胸、腰椎前路减压植骨融合内固定术11、胸腰椎损伤后路切开复位360减压植骨融合内固定术12、上颈椎损伤切开复位植骨融合内固定术13、椎管内肿瘤切除术四级手术

  1、颈椎椎弓根螺钉内固定术2、下颈椎、胸腰椎损伤后路切开复位直接减压植骨融合内固定术3、脊柱结核、良性肿瘤前路或后路病灶切除植骨融合内固定术4、脊柱恶性肿瘤前后路病椎切除结构重建术5、骶骨次全切除术6、骶骨全切除术7、脊柱侧凸畸形单纯矫正植骨融合内固定术8、脊柱畸形截骨矫形植骨融合内固定术9、脊柱畸形翻修术10、经皮椎间盘减压术11、经皮椎体或后凸成形术12、经皮脊柱内固定术13、内镜椎间盘摘除或松解术14、内镜下脊柱内固定术15、人工椎间盘置换术

  手足外科

  一级手术

  1、一般清创术2、简单植皮术3、腱鞘切开、松解术4、肌腱缝合术5、瘢痕松解术、手部“z”字改形术6、掌指关节侧副韧带切除术7、赘指切除及软组织病损切除术。

  二级手术

  1、掌、指骨骨折内固定2、指、掌骨病损切除3、腕、掌、指关节融合术

  4、腕骨脱位切开复位5、关节离断与截指术6、周围神经吻合术,松解术7、手指肌腱的晚期修复。

  三级手术

  1、断指再植术2、肌皮瓣转移术3、肌腱、神经移位术与移植术4、拇指及手指再造术5、骨、关节瓣移植术

  四级手术

  1、断肢、断掌及复杂断指再植术2、手、足指转移手术3、指关节移植、指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4、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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