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5 16:39:41 制度 我要投稿

财务管理制度【推荐】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财务管理制度【推荐】

财务管理制度1

  一、每年年初及学期初各处室、教研组把所需添置设备及活动经费列出清单,及时上报校长室,由总务主任先编制年度及学期初步预算方案,交校长室审阅后,由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确定。

  二、总务主任须每月向校长室书面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期末,年终向校长室汇报学校财力收支情况,如发现突出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三、列入预算项目超支的或未立项的`,如教学确急需的,由总务主任提出初步意见,由校长审批。

  四、新增正常性项目或其它一些特殊情况开支,须经校长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五、经学校批准的项目,涉及校外单位需付一定数额预付款时,必须先订合同,由部门主管签章生效,如无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付,凡订购实物、货未到,经办人有责任催货,货到后结清。

  六、学生代收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按部门核价收取。书、簿及其它开支按规定办理:练习册等有关资料由教导处审查、校长批准,总务处控制使用,未经批准,任何组、段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收费,代收费每学期结算,多还少不补,并及时校务公开。

  七、因公出差人员按通知写明事由,注明往返路线与出差日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校长签字后向财务室领取报销经费。

  八、采购物品,各处室需提前一周填写购物申请单,按规定权限审批,由总务主任统一安排采购,未经批准,一律不予报销。所购物品尽量做到价廉物美,发票齐全。

  九、学校的课本、簿册出售,财产损失赔偿等,凡涉及到收取钱款一律经财务部门开出发票收取,任何处室或个人不得以其它理由私自收取。

  十、做好支票、现金的管理工作。支票印签由会计、出纳分开保管,收入现金要及时上介银行,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白条一律不得报销。

  十一、学校财务人员要做到公正、无私、严肃财经纪律,协助学校领导严格把关,对一切不符合手续的票据有权拒付,对学校财务开支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主动向领导反映,做到学校财政使用合理,杜绝浪费,财尽其用。

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恪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指导思想,确保业委会财务透明,规范报销行为,加强收入、支出管理,保障业主共有资金的安全。

  本财务管理制度于20xx年 5月8日融侨锦江C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分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组成人员

  业委会财务设会计一名(暂由有会计证的本小区业主兼任),出纳一名(暂由业委会秘书兼任),负责财务会计报表账务处理。

  第三条 财务账目管理

  财务管理人员要做好银行存款收支明细账以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财务公开的工作,凭单收支,凭单报销,账户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借贷方式体现。支出票据必须注明发生事项、时间,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做到手续齐全。所有财务收支账目由会计或负责财务工作的业委会成员按月登记,装订成册,经财务监督小组签证后单独保管。其他人员不得经手保管和干预财务账目管理工作。账目保管人、会计、出纳更换的,须经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名认可监督下进行交接,由三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 财务审批流程与权限

  所有支出按如下流程签批:

  先由经办人填写报销事由并签字、再交会计审核、审核通过后交主任审批,审批后由出纳通过业委会银行帐户付款到经办人银行卡号,一切支出都必须有合法或合理凭证。

  财务审批权限:

  1、业委会日常开支(业委会日常的工具、办公用品等开支)单笔金额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由业委会主任审批;业委会日常开支单笔金额1000元以上的,或某个单项累计支出金额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须经业委会会议事前讨论、半数以上的.业委会委员签字同意后审批;单项累计支出金额预计超出5000元的需事前公示7天。

  2、非日常开支,如会议费、物业招标费、维权费、财务审计费、公共设施工程设备维修费等相关支出以及为维护全体业主利益或组织本小区文化娱乐活动而产生的必要开销等专项支出,由业委会会议事前一事一议,按会议的决定审批,决定后应事前公示7天。

  3、超过5000元日常开支计划和专项支出决定的公示,在截止日期之前,如果有本小区超过三分之一户数(183户)的业主签名反对,业委会不能审批这些支出。

  4、支出报销时,业委会会议事前讨论由半数以上的业委会委员签字同意的事项确定书(或会议纪要),作为凭证的一部分和票据一起粘贴装订。

  第五条 财务收入与支出

  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包括:

  1、公共设施、场所的租赁费和出让金;

  2、墙体、楼顶、电梯等小区内公共场所广告费,门面、地面等其他收费;

  3、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合法收入。

  业主委员会财务支出包括:

  1、维持正常工作必须的工具、办公用品及有关费用;

  2、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费用和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

  3、小区物业招标费用,包括宣传广告费、评估费、公告等费用;

  4、小区维权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取证等费用;

  5、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用;

  6、财务审计费用;

  7、其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开支。

  第六条 资金、银行账户的管理

  为确保资金安全,业委会账户采用印鉴(网上审核)、经办(网银U盾)由业委会主任、会计、出纳分别负责,互相配合的管理模式。主任负责保管个人印鉴(网上审核),会计负责登帐保管凭证,出纳负责具体经办(网上付款申请)。业委会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由专人负责银行现金存取,使用网上银行支付系统,所有支出款项原则上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保管、私存业委会的资金,不得用于因私或挪作他用。

  第七条 财务监督

  1、业委会出纳于每月1- 5日提供业委会经费收支凭证,由会计核对统计制作经费收支明细表。业委会必须每季度初在小区物业范围内将上季度的经费收支账目进行公示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2、业主有权力对业主委员会帐目进行预约查询。

  3、业主委员会必须在业主(代表)大会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4、业委会和财务监督人员认为必要时,可聘请专业的会计审计公司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公示。

  第八条 法律责任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业委会委员,应提交业主大会终止其委员资格;涉及个人违法行为的,业委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惩处。

  第九条 本财务管理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财务管理制度自通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半年。

财务管理制度3

  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酒店经营管理,管好财产,延长财产使用年限,严防物资积压和铺张浪费,充分发挥财产的效能,必须加强财产管理,获得最好的效果。坚持勤俭办酒店的原则,坚持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原则。

  第二条、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财产划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零星物品等。

  1、低值易耗品和物品购入作为流动资金占用,领用时作费用列表。

  2、搞好财产管理,必须严格控制财产请购计划的审批,以及具体的采购、验收、入库、领发、保管、维修、保养、赔偿、报损等手续。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用部门实行定额管理,各项财产按“统一名称”统一分类编号设置账页、账卡。分级管理,定期复查、核对,要求账、卡、物相符。

  第三条、酒店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财产管理制度,爱护酒店财产,使酒店财产不受任何人的的侵犯。

  1、各部门(班组)按着“物物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原则,办理财产验收,领用等手续,妥善保管,节约使用,及时维修和保养。

  2、要奖惩分明,对一贯爱护酒店财产,认真执行制度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于保管不善,违反制度无故损坏酒店财产者,要给予批评、教育,以至赔偿经济损失,极其严重者要受到有关行政处分。

  第四条、固定资产:由酒店贷款购置或按规定标准合格转入使用的财产为固定资产。

  1、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上(含一千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为酒店营业的主要财产(沙发、沙发床、地毯等)也应视为固定资产。

  2、房屋、建筑物以及不能分开的附属设备,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也应一律列入固定资产。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由酒店流动资金购置的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经营用具为低值易耗品。

  1、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下(不含一千元)的炊具、餐具、茶具、玻璃器皿等非消耗物品均列入低值易耗品,开业前领用的作为开办费处理,开业后领用的作为待摊费用在一年内摊销。

  2、消耗物品:为酒店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用的`物资,如修缮材料、宾客用品、卫生用品、事务用品以及加工用品等,处理方法同上。

  第六条、基建材料及设备:凡是专为工程项目购置的原材料及设备皆属此类。必须专门保管与核算。

  第七条、废旧物资:为酒店已经确定报废的各类财产。

  1、此类物品包括废的棉织品、机电设备、各种器材、家具和用具等物资,以及由机器或建筑物上拆除下来尚能使用的旧零配件,随运物资的完整包装物和各种废旧材料。

  2、此类物品报损时,须开列“报损单”,经批准后做财务处理,凭报损单交库房入账保管,并在报损物上盖上报废印章,一般不再发放。个别物品需要利用时,要开出库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到库房领取。此类物品处理时,需列清单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在店务会上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其它物品,包括客人赠送的礼品、客人遗失(不能归还者)物品、拣拾物品、退还赃物等。此类物品一律交库房验收并保管,开列清单,一份库房登记,一份交各单位留存。以上物品不得隐瞒不交或私自留用,个别物品,部门或班组需用时须经过经理批准并办手续到库房领取,转入零星物品帐户处理。属于规定应上缴者,要造表上缴,属于本单位可以处理的也要造表,经店务会议讨论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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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部门统一管理。

  2.财务人员的工作权限、职责及奖罚,必须按《会计法》执行。

  二、收费管理

  1.学校的收费必须合规合法,严格执行“一费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一律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3.学生的课本资料,必须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范围征订,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定订购的资料,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查处。

  三、现金管理

  1.每学期开学初,学校总务应及时将收的费用如数上缴,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不执行规定造成损失者,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

  2.学校的资金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的,一律不准外借或挪作他用,否则,必将严肃处理。

  3.任何人不能以学校的`名义替社会上的集体或个人担保,向银行或私人贷款,以免引起纠纷。

  四、收支管理

  1.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要做好每学期的经费收支预算。

  2.学校的收费和专项收费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

  3.学校上缴的费用,应按数依期向上级教育部门上缴。

  4.重大财务收支应集体决策,并要把决策的内容同原始凭证一起装订保管。

  五、帐务的管理

  1.学校的财务人员应按国家规定的记帐方法日清月结,做到帐单相符,帐表相符,帐帐相符。

  2.报销的票据必须合规合法,学校的各项开支要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不合规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不能我行我素使用不合法票据,票据的装订要整齐划一。

  3.帐务核算必须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参加核算的人员必须人人签名,以示负责。

  4.财务人员调离,必须做好资料交接手续,移交、接收、监交应多方参与。

  六、财务监督

  1.学校每学期帐务在校务公开栏里张贴,自觉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2.学校的帐目,须接受并服从财政、教育、审计、纪检、监察、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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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1、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2、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4、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5、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1、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2、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4、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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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我校的财务收支行为。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年春期开学和秋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处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审批权限

  (1)开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审批;

  (2)开支50元以上,2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

  (3)开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由校长负责审批;

  (4)开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5)开支10000以上者,原则上需经教代会表决通过。

  2、审批程序

  (1)500元以内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审批人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500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代表集体审批签字,最后由校长审批后报销。

  (3)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出纳员或会计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帐,并签字(写明事由、就餐人数,日期)。费用由出纳员每月支付一次,并带会附件,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纪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出差地区车船费报

  销标准住宿费报销标准生活费报销标准备注

  本区内裾实报销30元以内8元在城区每天报销交通费2元。

  市内裾实报销50元以内10元每天报销交通费3元。

  市外一般地区裾实报销70元以内15元每天报销交通费4元,火车限硬席、硬座,船三等仓以上,飞机由学校研究重严审批。

  经济特区裾实报销90元以内20元

  (2)一般不予以报销包车发票,特殊情况(紧急事情)确实需要租车,经校长同意后,方可租车和报销租车发票。

  3、班费的管理

  (1)各班班费,由学校统一在学校代管费中扣除,班主任不得私自收班费。

  (2)班费只能用于各班开展活动、看望生病的师生、办专栏、购买锁、清洁工具等。

  (3)班费每期每人2元,由学校代管,班主任计划开支,超支者不予以报销,节余者归学校。

  (4)班费开支发票,应先由该班班长签字,再由班主任签字,最后到审批者处签字报销。

  4、课本费、资料费管理

  (1)每学期订购学生用书、教师用书、学生作业本、记录本等,由教导主任负责,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查批准,用支票汇兑,订数与支出相吻合(发票报销按审批权限处理)。

  (2)每学期订购学生资料,由教导处负责,原则上各学科订一套(如初三、高三要多订,必须经学校批准)。教导处在订购资料时,先要征求学科教师或年级教研组长同意后,再交学校集体研究审批(区教科所下发的单元检测题除外)。

  (3)凡订购资料,一律由学校统一在代管费中扣出(如代管费不购用,由学校决定后,再由班主任收起来交学校总务处),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资料,更不能私自向学生收取资料费。

  (4)订购资料,如有回扣费,一律归学校。发票报销按“审批权限”处理。

  5、办公用品添置费的管理

  (1)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填写申请购置表),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审批权限相应的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实施。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

  (2)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购买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员处登记造册(实验仪器在实验保管员处、电教器材在电教员处),再由有关部门、处室或有关人员领走。

  6、其他费用

  (1)教职工生病住院,学校组织人去看望,一般情况下,不超过50元,重病住外地医院(涪陵区以为)不超过100元。

  (2)教职工或教职工直系亲属有丧事,送100元以内的祭礼(含花圈、火炮)。

  (3)接待如需用烟、用水等,由校长指派出纳员购买。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清查,年终必须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照价陪偿。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变买,原价值在50元以内的由后勤主任把关处理,50元以上100元以内由管后勤的副校长把关处理,超过100元者,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买。

  4、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的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5、教职工宿舍(值宿室)的公用部分,由学校负责统一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广厦工程”(教师集资建房)公用部分,由学校统一整修,费用由所有住户承担。

  6、新分来或调来我校的教职工,需用学校值宿室,由学校一次性投资修好水、电,门、窗,交给教职工使用。以后需要维修的均由教职工自行负责,如有人员变动,需由学校验收后(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方能办理变动手续。

  7、学校公家楼舍等维修,由学校研究后实施。

  五、民主理财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帐目。

  3、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六、会计报表制度

  1、年初向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年终要保送收支决算总表,并写出预决算说明书。

  2、每月向学校报送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报表。

  七、财务审计制度

  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民主管理小组在年中或年末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将审计情况上墙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2、专项审计。根据职工反映的问题,由民主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澄清事实,妥善解决问题。

  3、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在离任进行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务关系的连续性质。

  八、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另:财经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制度从20xx年ⅹ月ⅹ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的地方,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财务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级财务“村帐镇代管”制度,使我镇村级财务管理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本着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规范资金管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会计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等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规定

  (一)各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四荒”拍卖、承包或转让费、争取的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扶贫救灾款、接受捐赠、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接受捐赠财产物资的变现收入、村集体财产变卖收入、各种暂收、借贷款项、上级部门拨款等其它一切货币资金来源均视为收入进行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全部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管理。

  (二)属于镇财政、镇财务室下拨款项,由财政所、财务室直接划拨到经管站的“村集体资金专户”;各中心(站所)拨付给村(居)委会的一切费用,必须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不得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村(居)委会,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其它直接以现金结算付款的,村级报帐员必须在取得款项后三天之内将现金缴到镇经管站银行帐户上,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费用管理规定

  (一)村级费用支出必须本着“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村级支出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经营支出、生产性支出、建设性支出、公益事业建设性支出、专款专项支出等,原则上取消村级招待费。

  (二)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对于日常开支无法取得票据的,统一使用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制定的<会泽县村级会议(接待)费用报销单>,并按审批权限经相关人员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三、村级财务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转帐到村集体资金(经管站)帐户上。

  2、以现金形式收到各种款项,经办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缴村集体资金专户。

  (二)支出

  (三)审批

  1、村级自有经费:500元以下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500元—20__元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大额支出(20__元以上),报帐员填写借款凭证→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出纳支付暂借款→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村班子及纪检小组讨论同意→总支书记审核→经管站核实→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交出纳报帐→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各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专项经费:无论金额多少,须经办人取得合法有效单据并签字,召开理财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总支书记审核,报镇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四、报帐时限

  村级财务报帐实行限时制,即各村(居)委会收支单据必须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1-30日为全镇各村(居)委会的财务审核结帐日(即:3月21-30日、6月21-30日、9月21-30日、12月21-30日)。各村(居)委会报帐员必须把本季度经审核审批的收支单据按时报经管站,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入帐。每季度入帐后,各村(居)委会必须对本季度的'财务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与处罚规定

  镇纪委和经管站将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委会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财经纪律,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一)不按时报帐、对帐,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的,在进行财务审计时,不如实提供涉及审计事项的资料证据的,阻挠镇经管站依法对其进行财务审计监督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发现有村干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法乱纪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现金的,隐瞒集体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时上交经管站,或私设会计帐簿(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或以个人名义使用存折开户的,造成集体资产遭受损失和浪费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项,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由相关部门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白条顶库或乱开票据套取现金的,专款不专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通报批评,追回款项后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进行财务公开的,由经管站监督进行公开。

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条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农业税的1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村级财务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条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农业税的1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卖方:

  买方: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XXXX年X月。

  行驶公里数:XX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是)出租、(/)租赁、(/)非营运、(/)其它。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23万元;大写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买方应于XXXX年X月X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买方(章):

  地址:地址:

财务管理制度9

  现如今,虽然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在加紧的改革,但是还是存在一定不足,例如,在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中,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与专业素质都还是处于较低的水平,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制度还是不够完善,对于财务的掌控力度也不能够加强推进相关的信息化建设,所以我们还是需要从多个方面、多个层次来进行系统地解决。

  一、当前我国医疗保险财务制度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体系不完善

  要想增强医疗保险财务制度管理,必须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对医疗保险信息进行管理。但在医疗保险信息管理过程中,是不了解医疗保险赔付和支出的具体情况的,导致医疗保险财务保险信息记录难度增大和保险信息无法匹配等问题出现。另外由于财务管理人员对医疗保险制度管理不注重,很容易导致医疗保险财务管理问题出现。

  2.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有待提高

  因为医疗保险所需要牵扯的面比较广,资金的来源和发放也是比较复杂的,所以医疗保险的工作量相当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要求也很高,但是有一些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比较低,对自身从事的医疗保险行业不热爱,太安于现状,所以导致医疗保险出现一定的问题。大多数人觉得医疗保险的会计工作,每天就是在不断计算,繁琐而复杂,再看到一些业务人员所做的只是社会应酬,心理会存在一些不平衡,所以在工作时比较消极、马虎应对,有的甚至在工作中隐瞒收入,将收入推迟或者是提前确认,更有甚者进行一些违法违纪行为,这些行为都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甚至更严重的后果。

  3.财务管理理念不科学

  现在医疗保险机构大都是比较注重在业务上开发,而缺乏对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的科学合理认识,并且将财务管理看作为平常的会计核算,完全忽略财务管理的管理职能,主要就是因为,管理者不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没有设置一个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投入的资本少,不具备推进财务管理工作的能力;根据现实情况来看,工作人员只是过度研究了相关的理论,而并没有在实际中有效的落实下来。

  4.缺少相关的奖罚措施

  在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制度中,缺少对工作人员的奖罚措施。医疗保险财务管理机构的目的是让工作人员努力工作,为公司创造最大的效益,而工作人员希望的是减少劳动量,增加劳动的报酬,所以导致两者背道而驰。医疗保险财务管理制度中,缺乏对工作人员的奖罚措施,使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没有动力,只能够消极面对,甚至会纵容了某些工作人员进行违法乱纪的行为。

  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对策

  1.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对于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制度来说是首要任务。与此同时,相关医疗机构,在招聘工作人员时,要把职业道德水平放在首位,也要加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个人的提升,会计人员具有积极学习先进技术的精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提高自身职业道德。

  2.完善奖罚机制

  在医疗保险财务管理体系中,相关工作人员工作没有积极性,觉得个人工作只是简单地计算,不具有重要性,我们需要及时扭转这种思想,建立相关的奖罚机制,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设立相应的考核指标,对于做的比较优秀的员工,我们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相反地,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的消极的工作人员我们要积极开导,并且加以惩戒,使其能够明白个人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工作兴趣和效率。相同的,企业也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管任务,严格规范化管理相应的财务机制,使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更加的完善、明了。

  3.加强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监督力度

  要想完善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医疗保险财务监督力度,相关监督部门要定期核查财务管理当中的医疗保险信息的正确性,要避免医疗保险管理相关信息被遗漏和私自挪用。相关部门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医疗保险财务监督,把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拉上正轨,提高医疗保险财务管理效率,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医疗保险财务管理行为监督。当相关人员共同重视起完善医疗保险财务管理制度的时候,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制度一定能够得到完善。

  4.加强医疗保险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化

  要想促进医疗保险收支平衡,就必须加强医疗保险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化,要明确医疗保险基金的具体使用标准,提高医疗保险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合理性,避免违法进行医疗保险基金诈骗行为出现。另外还要加强医疗保险核算,提高医疗保险核算数据的准确性,适当缩短医疗保险的核算周期,提高基金信息准确性,避免财务信息遗漏,细化医疗保险财务管理职责,提高医疗保险财务管理效率。

  三、结语

  总而言之,我们应该加强对于医疗保险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化的认识。并通过不断的发现,在医疗保险财务管理当中的问题,来进行分析总结,使我国的医疗保险财务管理能够更加的规范化、科学化。与此同时,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增加对工作人员的奖罚措施,使工作人员在提高职业道德的同时,也提升了工作的兴趣。从根本上使医疗保险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也使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推进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的科学规范化。

财务管理制度10

  一、财务管理坚持一支笔签字,本着合理使用,厉行节约,遵纪守法,严格手续和审批的原则。

  二、实行物资进出库审批制。物资的采购,必须事前填写申请单并经董事长批准方可购买。超过20xx元的.按政府采购程序购买。物资出库须经总经理审批、并有领取人的签字。物资管理人员每月底将本月物资进出库情况进行汇总,交董事长审阅。

  三、工作人员出差或处理业务,必须填写注明事由的借款单,经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方可办理借款,并在公事办完后三天内与财务结算、归还。借款未结清者,不得再借。

  四、各项费用报销必须做到票据真实规范,用途合理。报销发票要有经手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单笔开支在5000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核后才能报销;数额较大的须报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意。一切开支未经领导签字批准不予付款。

  五、财会人员对报销的凭据要坚持原则,严格审查。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对违规开支不予办理。收款收据及白条等非正式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六、加强资金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对各项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和催收。

  七、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发现不相符数字及时核对审查,否则追查责任。各部门不得设有小金库,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财务人员做到支票和公司印鉴分人保管。每月将出纳账、对帐情况表报送董事长审阅。

财务管理制度11

  一、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支出必须先审批后支出,出纳不得随意支出。

  2、所有现金收入(除营业款外)都必须开具收据,都要及时入帐,不得将销售单据收入、罚款收入、租金、应收电费、纸箱收入等不入帐。

  3、各种现金的收入都应由财务部门集中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出具收款凭证或用白条收取现金。

  4、财务收款使用的收据必须从总部领取,不得私自购买或领取使用。

  5、严禁挪用现金或以个人名义借予他人。

  6、出纳的现金库存限额最高为2万元。

  7、营业款当天及时送存银行。交存现金应由财务部两人以上同往,保安护送。出纳根据记帐凭证,按业务发生的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8、节假日,公休期间,严禁存放大量现金;出纳员应做好保险柜的安全管理工作。

  9、出纳应该每日盘点库存节余现金,填制现金盘点表,由会计复核监盘,保证帐款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财务总监,原则上长款归公,短款由出纳和会计复核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

  10、因公业务需要借用现金的,借款人应当填写“借款单”,经其所在部门经理、店长、公司主要领导对其用途严格审核后交财务部。一次性借100(含100)元以下,可直接经部门经理和店长审批,出纳凭以上签字办理;一次性借100以上-200元以下由部门经理、店长、财务中心主任审批,出纳凭以上签字办理,一次性借款在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由财务总监审批;出纳凭以上签字办理。一次性借款在5000元以上报经董事长审批,出纳凭以上签字办理。

  11、现金付款业务必须有会计复核的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和符合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员审核批准,出纳才能付款,现金付款所附单据要求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12、任何个人不得私用或私借公款。除购买物品、业务招待、预付费用、差旅费以外在公司不得发生任何借款。

  13、购买物品、业务招待、预付费用性质的借款应当在借款之日起一周内报销或返现。

  14、现金支付程序:

  (1)支付申请:供货商结帐或公司部门内因公用款时,应当向审批人提交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并附相关证明或单据。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规定的现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会计应当对批准后的现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其批准范围、权限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支付,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

  15、财务部门对原借款未结清,又重新借款的,有权拒绝办理付款手续。

  16、超过期限未办理报销手续或还款手续的,财务部门应进行催收,催收无正当理由仍未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其工资中将所欠款项收回。

  17、违反本制度规定者处责任人50-1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承担。

  二、收银员管理制度:

  1、收银员长短款在2元之内,视同收银正确处理;

  2、收银员长短款超过2元的,长款上交财务,并处以长款相同金额的罚款,短款补交,并

  处以短款金额相同的罚款;

  3、收银员出现多刷、误刷情况的:自己人为操作造成的多刷、误刷,20元以内的均按20元予以处罚,多刷、误刷超过20元的,按实际多刷、误刷金额予以处罚。POS系统等设备故障造成的,报经收银组组长核实批准后,不予处罚;

  4、收银组长全盘管理收银员,协调财务部门管理收银工作。

  三、费用管理及货款结算制度:

  1、报销金额在100元以内的由店长审批;100以上—200元由财务中心审批;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批,5000元以上由董事长审批。

  2、所有的费用报销必须有内容真实的报销票据,写明事由、金额、经办人;

  3、办公费、电话费、日常零星开支(除车辆、房费、水电费,美工费用外)不超过当月销售额的千分之一。车辆(小车)金额为500元/月,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4、货款结算,20xx元以内由店长审批,20xx—5000元由采购中心主任审核后,财务中心主任审批,5000元以上由采购中心主任审核后财务总监审批。

  5、收银耗材旺季(9月—2月)不超过当月销售额的千分之五;淡季(3月—8月)不超过当月销售额的千分之六,超出部分收银组负担,节约部分用于奖励。生鲜耗材领用不超过本部门销售额的千分之七,超出部分本部门查明原因上报总部,总部根据情况核销,节约部分用于奖励。

  6、购入经营用器材、设备以及改造装修工程,必须先向总部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购进或改造装修,报帐时报销凭证需附有批准的请购申请,否则,财务部一律不予报销或挂帐。

  7、定额费用不允许超支,超支部分一律不予支付。

  四、储值卡及会员卡积分返现制度:

  1、空白储值卡由专人管理做好发放、登记工作,顾客购买储值卡,付款后出纳开具收款收据;

  2、机房计算机操作员凭财务收款收据金额给予充值并做好登记工作(卡号、收据号、面值)不得随意充值;

  3、机房充完值后,必须在收据上加盖“值已充”戳记,避免重复充值。

  4、没有财务收款收据证明一律不得办理储值卡充值业务,总台协助顾客查询充值金额;

  5、每个营业日结束,机房充值人员必须打印当日充值汇总表,随同当日储值卡充值登记表交予财务,财务部会计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店长及财务中心;

  6、涉及储值卡返点须按返点比例金额返给顾客,不得随意改变储值卡的返点比例,不得不返或据为己有;

  7、售出的储值卡一律不予退现或顶交费用和租金。

  8、机房计算机操作员协助顾客查询会员卡积分情况,根据顾客要求,机房扣减本次返点积分,并打印单据。返现须填写返点表、卡号、卡主姓名、身份证号、本次返点积分、返点比例、返点金额、顾客必须签名认可;

  9、会计进行复核无误后,经店长批准后出纳予以支付(会员卡积分返现只仅卡本人凭身份证领款)。

  10、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处50-100元罚款,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五、团购管理制度:

  1、综合业务部负责团购、接待、洽谈,并及时建立团购客户档案;

  2、团购消费的最低限额为一次性消费20xx元以上;

  3、一次性提货的团购,顾客在收银台全额交款,多次分批提货的团购,在财务室全额交款。

  4、所有的团购业务、货物出场都必须经过收银台。

  5、团购优惠标准等同于储值卡办理的.优惠标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团购的优惠标准。

  6、团购需要制作提货卡的,综合业务部按照提货要求(注明名称、数量、金额、限定期限、编号等)制作提货卡,在背面加盖综合业务部章,经办人章。财务部收款后,在正面加盖财务章、出纳员章,核对清点后交给顾客。

  7、团购优惠的,综合业务部出具优惠单据,财务根据收款情况或购小票(一次性提货)核实后予以支付。

  8、财务部必须做好团购记录工作,以便核销发出的提货卡。

  六、联营户申报特价商品管理制度:

  1、申报特价的商品必须真实,对于虚报、谎报特价的联营户,一经查实,以后一律不予批准特价。

  2、申报特价商品的销售额不得超过当月总销售的15%,超出比例部分财务结算时按正常销售扣点。

  3、申报特价商品按月实行申报。

  4、对于申报特价的商品,必须标明商品名称、条码、单价、数量。

  5、申报特价的商品由综合业务部核准,店长审批、财务进行监督。

  6、对于批准的特价商品须界定销售区间以及数量。

  7、公司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公司另行确定特价范围。

  七、会计核算要求及会计职责:

  1、严格审核原始凭证,保证每项业务入帐的正确性,正确编制记帐凭证。

  2、要求记帐凭证记录整洁,不允许刮、挖、擦、涂改

  3、核算科目列支正确,正确进行帐务处理;准确、规范登记总帐与明细分类帐。

  4、完整记录债权债务,作到帐目清楚;核算正确。

  5、按照权责发生制正确确认收入,合理划分区间费用并明确其归属期间。

  6、定期与出纳和供应商对帐,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做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7、按月编制财务报表,准确反映企业经营情况。

  8、协调税务,做好税款申报与交纳工作;负责发票的购买和保管工作,管理发票开具、使用。

  9、监督考核费用报销

  10、对每月应收款项制作成统计表,交于出纳收取或扣回。

  11、监督卖场每月盘点情况,盘盈、盘亏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向总部汇报情况。正确进行盘盈、盘亏帐务处理。

  12、每月至少对清5家供货商的帐务,进行实时盘点,解决实销月结供应商商品盘损问题。

财务管理制度12

  为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市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二、财务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3、学校要自觉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各项经费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学校,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性支出。

  2、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3、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批准权限:10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长审批。重大资金使用,根据“三重一大精神”须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然后再由校长审批。维修、基建、绿化、设备添置,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后报上级部门备案或审批。

  5、支票领用必须由部门主管领用并交于经办人员,领用前必须在财务处作好登记。

  (三)财会人员职责

  1、学校会计解结算中心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数字准确、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并运用会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做好学校领导参谋。做好学校的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

  2、出纳人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求退还补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及时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应收票据,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和现金使用范围,不得以白条子抵充现金,也不得坐支现金。严格空白支票和票据管理,银行印鉴分人保管,确保资金安全。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报帐人员负有出纳的职责外,还应做好以下几点:

  ⑴及时将学校收入解缴银行,并将收入记帐联和银行存款回执交学校会计人员入帐。

  ⑵在500元备用金范围内支付学校各项支出业务,并及时向学校报帐。超过500元的支出业务应按批准权限规定,报校长审批后支付。

  4、财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记帐凭证每月应连续编号、认真复核、及时打印、妥然粘贴,发现有错及时更正,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的准确性。

  由于凭证录入错误而导致会计帐簿发生错误,只能通过调整凭证的方法进行调整,即另编记帐凭证以红字冲错误凭证,重新编制正确凭证,任何人不得通过其他操作对机内帐簿作无痕修改。

  5、报表是进行会计信息综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报表必须实行全市统一格式,不得随意修改报表格式和确定报表文件名称,并按规定要求报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6、做好财务分析。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财务管理以及事业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财产总保管员负责财产明细帐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颁发、调拨、登记、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核实分管的财产。当分保管员调换时,负责监督交接工作。

  财产保管员分管财产、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随时记录分管财产的变动情况,定期(每学期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学校财产、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配使用,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须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办理公物归还移交手续,经财产总保管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2、资产的帐、册。

  财产分保管员应对分管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学校必须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减少的鉴定、报批。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转让,一般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和7人资产处置小组讨论。房屋、建筑物、车辆等的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报损和转让,要经过有关部门技术鉴定,经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核销。

  固定资产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和7人资产处置小组讨论方能报损,并作相应的帐务处理,申报表一份交会计作记帐凭证。收回的变价款上缴财政。

  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四、收费管理

  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行风建设,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抓不懈,严格要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健全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必须在收费前依据有关文件及时向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申领和变更手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规定亮证收费,公开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学校收费票据,严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据,票据的结报实行“向谁购领向谁结报”的办法。

  加强代管费的管理,代管费要按规定统一收缴,集中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项目列支,每学期结束前必须按实结清,列明细向学生公布,余额退还。

  五、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在经济业务处理中查错防弊,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学校财物的安全完整,各校应制订学校内部牵制制度。

  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

  经费的报销需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报校长按权限审批后才能办理。重大经济业务须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

  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货币资金实物形态保管和反映货币资金增减变化记录完全独立。财产物资保管和反映财产物资增减变化的记录完全独立。

  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鉴,有学校领导和学校报帐员分别保管。

  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学校应建立财务审查小组,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每月进行审查,公开学校经费收支的项目和内容,加强群众性的财务监督。学校年度收支预、决算应向教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审议。

财务管理制度13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企业财务印章管理,减小因印章使用不当给企业带来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使用印章的所有相关人员。

  第2章印章的制作、保管、废止

  第3条企业财务相关方面的印章由企业指定的部门统一制作,相关人员严禁私自制作印章。

  第4条经相关管理人员授权后由行政部负责制作财务方面的印章,印章具体分事项印章、财务专用章与人名章三类。

  第5条企业财务方面相关的事项印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进行保管,人名章由本人自己保管或本人授权他人保存,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负责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得接触、使用印章。

  第6条印章的保管人员一律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员负责。

  第7条企业总经理可以使用企业的所有印章。

  第8条印章保管人若管理不慎使印章遗失、被盗或损毁,需立即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登记后申明作废并制作新的印章。

  第9条财务部制订财务方面的印章登记薄,说明印章制作时间、内容、印章发放时间、保管人等。

  第10条出纳人员要将财务的有关印签薄交予银行,当印章变动时要及时与银行联系,更新印签薄。

  第3章印章的使用

  第11条使用印章时,使用人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说明使用印章的理由、起止时间、印章的种类、材质及申请人等。

  第12条印章使用申请单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连同需用印盖章的文件一同交予印章保管人盖章。

  第13条印章保管人要仔细审核印章使用申请单的事项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批示,若认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可拒绝盖章。

  第14条经授权的印章代理人员使用完印章后,要将盖章依据与印章使用申请单交予印章管理人进行审核。

  第15条企业财务方面的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确需带出企业使用,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说明事由,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带出,由两人共同使用。

  第16条印章使用申请单由各盖章人员保存,每月月底汇总后交予企业指定部门存档。

  第17章印章保管人在使用完印章后,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薄,说明印章使用事由、使用对象、盖章时间等并有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4章印章使用的其他规定

  第18条印章保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必须将保管的印章及相关文件交割,否则不允许离职或调动。

  第19条企业中任何涉及财务印章的使用事项均需按本制度规定程序执行,严禁擅自使用印章。

  第20条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企业财务方面印章所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者与印章保管人共同承担,后果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5章附则

  第21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自总经理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财务印章的.分类:

  (一)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二)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现金收、付讫章,支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稽核章、已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一)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出纳保管。

  (二)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三)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室,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章还给保管人。

  (四)财务印章保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须暴力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

  (五)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损坏时,应立即更换相应印章,同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位。

  (六)财务印章如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情况,应立即书面逐级上报,并迅速财务应急和防范、措施、。

  (七)停用、废旧的印章应及时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五条、财务印章的使用

  (一)财务印章的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

  (二)银行预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审批、登记;

  (三)发票专用章除用于已开普通发票、增值税票、营业税票等税票外均应审批、登记;

  (四)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五)严禁为空白支票、发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盖公司财务印章;

  (六)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七)严禁将对外专用财务印章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殊情况,使用部门或个人须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印章领用手续,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印章,不得耽误。

  第六条、在财务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一下行为:

  (一)未经允许,擅自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

  (二)其他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刻制财务印章;

  (三)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复制公司财务印章;

  (四)为各种空白文档加盖财务印章;

  (五)未经审批,携带财务印章外出;

  (六)替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使用财务印章;

  (七)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提供财务印章变动信息;

  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由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14

  为加强财务管理,适应激烈市场竞争要求,提高企业效益,实现本企业上新台阶,根据有关会计法规和本公司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总原则

  1.公司各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相互协作。

  2.公司各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3.须做到钱帐分管,帐物分管,手续齐全。

  4.经手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

  二、材料采购制度

  1.材料库存既保证生产需要,又无积压,采购费用小。

  2.每次采购必先由仓库向采购部门申请。

  3.采购部门根据申请打订单(三份),送财务部审核、经理审批方可向客户联系采购。

  4.采购部门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保质、保量、价优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税票。

  5.材料进入公司以后,仓库必及时清点数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后,仓库填制入库单有关人员签字送财务部门,仓管人员及时登记入帐。

  6.供应商必须提供请款单、发票、公司订单,经财务部门审核、经理审批,才可付款。

  三、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帐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帐票,出纳管钱。

  2.每项现金收入必须由会计开据票据,出纳收现,并在票上签字盖上“现金收讫”戳记。

  3.现金收款票据必须设置三联,会计、出纳、经办人和客户分别一联,以便核对。

  4.出纳必须确保现金的安全,防止遗失、偷窃。

  5.出纳必须根据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经理审批的'凭据付款。

  6.出纳必须即时登记现金日记帐,核对收入、支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结。

  7.出纳不得擅自借款给员工,借款必须有总经理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8.月底会计同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余款,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四、成本控制制度

  1.各员工必须有很强的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节约能耗,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2.会计要同其他部门制定每年每种产品的成本计划,材料耗用定额,费用标准。

  3.材料入库保管人员组织验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如有数量和质量问题,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和供应商。

  4.材料入库及时由保管人员填制验收单,验收单上必须有检查质量人员和保管人员同时签名,一份三联,及时送财务、采购部门,以便核对。

  5.领料单一份三联,财务部、领用部门、仓库各一联。

  6.仓库保管人员必须立即登记材料数量式帐户,月底抽查材料实物与帐存是否相符。

  7.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原材料数量金额式二级帐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建立金额式二级帐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仓库可以以表代帐,月底必须同仓库帐核对相符。

  8.各部门按定额用料,超过定额必须查明原因,属于主观因素,责任人必须承担责任;属客观因素经总经理批准调整定额。

财务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规范服装行业经费的使用,使服装行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州服装行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服装行业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服装行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秘书处负责编制服装行业年度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

  (四)根据服装行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服装行业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财税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保管会计档案以及固定资产等资料,负责电算化系统的使用。

  第三条本服装行业经费的管理。

  (一)服装行业经费开支按照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进行。每年的费用开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二)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会长审批或秘书长审批。

  (三)审批权限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四条本会人员工资及福利

  (一)服装行业秘书处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任制的秘书长工资福利由理事会自行决定。

  (三)协会聘用专家的聘金参照相关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临时聘用人员的'聘金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秘书处拟定后报会长批准。

  第五条本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与改良、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服装行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第六条本服装行业旅差费用的管理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第七条凡应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经批准的专职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发给假期工资。

  第八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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