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4 13:55:35 制度 我要投稿

同时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同时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同时管理制度

同时管理制度1

  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包括试运行)或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做好职业危害预防工作,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首要环节,是控制职业危害源头最重要的措施。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1. 目的

  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项目“三同时”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建设项目单位。

  4.程序

  4.1“三同时”的定义: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4.2“三同时”评审

  4.2.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安全部、环保部。

  4.2.1.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4.2.1.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4.2.1.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4.2.2安全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环保部、工程部、基建科、中央研究所等部门同时参加。

  4.2.3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4.2.4安全部、环保部、工程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4.3新产品开发、试制

  4.3.1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4.3.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4.3.3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并报中央研究所所长批准。

  4.3.4在试制过程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公司的`《剧毒品管理制度》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准开题做试验。

  4.3.5课题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4.3.6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4.3.7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4.3.8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4.3.9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4.3.10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技术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

  4.3.11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

  4.3.1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

  4.3.1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4.4 “三同时”的验收

  4.4.1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中央研究所、安全部、环保部、质量部、工程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4.4.2验收内容

  4.4.2.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4.2.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4.4.2.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4.4.3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4.4.4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同时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我公司建设项目投产后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方面的有关规定,保障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三条 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设计方案中关于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施的有关图纸、设计方案、所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等相关资料报安环部审批。

  第四条 建设单位采用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技术措施应采用经过实践检验过的成熟工艺和安全可靠的技术装备,使生产过程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在国家现行标准和劳动保护法规允许范围以内。

  第五条 建设单位的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中应有安全卫生的`论证内容,并将论证结果写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2、施工费用中应将安全卫生方面的开支专项列出。

  3、建设项目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施的工程质量和“三同时”的贯彻实施负责,并在施工中严格按施工图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保证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4、建设工程中,安全环保部、机动车间、工程所属单位应不定期对施工单位的“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

  5、主体工程启动调试前,由机动车间、安全环保部、施工单位、工程所属车间组织对有关的安全设施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调试;在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安全卫生设备及措施进行调试,测定实际效果做出评价,并办理验收签证。

  6、在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时,若确因施工和调试问题使安全卫生设施达不到预期效果,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期限内及时消除,使之正常投运。

  7、凡未实现“三同时”的建设项目,或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施有重大缺陷的不得报竣工投产。

同时管理制度3

  (一)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 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八条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时,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三)煤矿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四)煤矿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时,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相关内容进行设计并审查。

  (五)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期间,煤矿应当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六)建设项目完工后,在试运行期内,煤矿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七)煤矿应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 20 个工作日编制竣工验收方案,组织外单位的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以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和验收意见。

  (八)对验收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完善。

  (九)煤矿应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同时管理制度4

  1 、 目的与范围

  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事故的预防和预控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方法和内容。

  1.3、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单位。

  2、职责

  2.1、 行政部是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办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情况。

  2.2、 生产调度部负责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2.3、 经营计划部负责在编制计划、目标诊断和年度考核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2.4、 各车间负责在本部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3、经营计划中的安全管理

  3.1、 企业长远规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

  3.1.1、长远规划是本企业在一个时期内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的总框架。在编制企业长远规划中,应依据企业现状,由行政部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中。

  3.1.2、规划针对性强,有配套的措施、检查、考核办法,每年应有诊断总结。规划中的目标指标要科学合理,尽可能量化,且有认证分析的支撑材料。

  3.2、 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

  3.2.1、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年度工作计划应有规范的文本资料。

  3.2.2、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由行政部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车间,各职能部门、车间也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确保计划落在实处。同时,每季度各职能部门、车间应有阶段分析或目标诊断。

  3.3、 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中,由行政部依据各职能部门、车间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

  4、生产组织中的安全管理

  4.1、 企业在组织生产,安排任务中要坚持“安全第一”,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2、 生产调度部在组织生产时,应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条件进行安全认证。

  4.3、 厂内每周的生产调度会,由行政部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车间的生产协调会,由车间主任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4、 凡工艺、材料发生变化,由技术部提出相应措施和对策,行政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条件认证,经认证合格后,方能组织生产。

  4.5、 各科室、车间在本部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认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施。

  5、检修工作中安全管理

  5.1、 维修部在组织停产检修前应将检修计划报行政部,以便行政部在进行现场检查时有重点的进行抽查。

  5.2、 停产检修工作开始前,各责任部门应当召开检修保养工作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落实检修保养的安全措施。

  5.3、所有的检修项目要有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5.4、 检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穿戴好劳保用品,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停送电审批”“动火审批”“临时用电审批”等手续,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5.5、 多人配合检修项目要有一人负责总体指挥,避免因多人指挥配合不当而发生事故。

  5.6、 检修保养时,设备的安全装置应当一并进行保养和检修。检修保养时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如:必要时可以切断电源、气源等)防止设备误动作。

  5.7、 检修保养验收时,安全装置保养、安全整改的完成情况与设备保养检修验收一同进行。

  6、考核

  对因忽视安全生产,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按考核规定执行。

同时管理制度5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设施“三同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安全经理负责。

  2、新、改、扩、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4、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5、新产品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送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

  (4)设备造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评价。

  6、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7、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缺陷。

  8、在竣工验收工作中,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参加,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到达到要求。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同时管理制度6

  1.目的

  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项目“三同时”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建设项目单位。

  4.程序

  4.1“三同时”的定义

  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4.2“三同时”评审

  4.2.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安全部、环保部。

  4.2.1.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4.2.1.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4.2.1.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4.2.2安全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环保部、工程部、基建科、中央研究所等部门同时参加。

  4.2.3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4.2.4安全部、环保部、工程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4.3新产品开发、试制

  4.3.1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4.3.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4.3.3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并报中央研究所所长批准。

  4.3.4在试制过程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公司的《剧毒品管理制度》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准开题做试验。

  4.3.5课题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4.3.6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4.3.7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4.3.8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4.3.9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4.3.10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技术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

  4.3.11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

  4.3.1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

  4.3.1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4.4“三同时”的验收

  4.4.1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中央研究所、安全部、环保部、质量部、工程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4.4.2验收内容

  4.4.2.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4.2.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4.4.2.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4.4.3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4.4.4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同时管理制度7

  为了保证新建装置投产符合国家规定,创造较好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1.凡是新建、扩建、改造的企业新工艺、挖潜改造等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消减。

  2.新装置的初步设计中,应有安全和劳动保护篇章,内容包括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及预计效果等说明。

  3.新装置的安全卫生设计要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s4064-)执行。

  4.设计、引进的负责部门要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督,保证安全设施的顺利施工。

  5.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的使用资金要有单列帐目,不得随意消减。

  6.新建、扩建、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要首先验收其安全设施是否按设计施工,是否符合生产安全要求,否则不预验收,同时要追究负责监督部门的责任。

同时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从事劳动的员工。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一)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二)'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是建设项目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具体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

  第五条工作程序

  (一)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二)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动工建设。

  (四)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五)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六)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施。

  (七)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机构承担。

  (八)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九)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认真整理资料并归档。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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