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9 09:31:59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5篇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相关法规、必须是能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做好食堂卫生的人员、

  2、食堂人员必须是个人卫生习惯好,讲究卫生的人员、

  3、食堂人员上岗前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食堂人员必须是健康,无传染病者,每年按照防疫部门要求进行定期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主厨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2

  一、具有与食品流通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建立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岗位(库房、展示区、销售区等)责任制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二、远离污染源、有毒、有害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周围二十五米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场地平整、坚实,便于清扫、冲洗。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洗涤以及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控温、控湿等设施和设备。食品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五、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不生产、贮存或者兼营有毒有害产品。

  六、经营场所具有合理的设施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落实采购食品原料来源,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二、学校食堂采购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须让供方完整填制采购回执单据。

  三、进行采购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②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③食品添加剂(如酵母、色素等);④其他产品。

  四、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的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蔬菜及原材料。

  五、尽可能实行定点采购,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不卫生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六、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七、采购的食品在入库或使用前要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相符后经收发管理员签字认可后入库或使用,所有采购食品必须当天逐项记入《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出入库清单》。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4

  一、遵守食品卫生法。

  后勤校长、食堂主任把食品卫生管理列入大事来抓。做到定期检查,随时检查并有记录,做到每天早、中上班前集合将前一天卫生检查结果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量化通报,每周例会小结一次,每月总结一次。

  二、食堂必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

  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做到无证不上岗,各种证件悬挂在食堂显目位置。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不能上岗,做到警钟长鸣。

  三、食品由原料到成品做到“四过硬”:

  1、质量过得硬。不买、不做腐烂变质的食物。

  2、洗涤荤菜、蔬菜,干净过得硬。鸡、鸭去毛后、鱼类去鳞后,要在清水中洗净血水,消除异味;青叶菜洗净后要在盐水中浸泡1——2小时,然后冲洗干净,再切再炒。

  3、火候适度、色、香、味俱佳,口感过得硬。

  4、熟食容器用后,洗净消毒,卫生过得硬。

  四、食具、炊具做到“四过关”:

  1、洗。所有食具、炊具,每次用毕,必须用洗洁精,热水洗涤干净。

  2、刷。凡是用布无法洗干净的食具、炊具,必须用竹刷等工具刷洗干净。

  3、冲。食具、炊具洗刷后,必须用清水冲洗干净。

  4、消毒。所有食具、炊具洗净后,要进入远红外线电子消毒柜,消毒一小时,有记录台账。

  五、食堂周围环境,卫生实行“四定”:

  1、定人:餐厅、厨房、盥洗间、保管室、垃圾物、食堂周围的卫生,设专人负责清扫、冲洗、消毒、灭“四害”。

  2、定物:归类清洗各种物品,责任到人。

  3、定时间:餐桌、餐椅每天至少擦洗三遍,每周彻底清洗一次,然后对桌面、地面、楼梯扶手、切菜台等用84消毒液消毒;餐厅每天至少清扫三次,窗户每天至少擦洗一次;厨房地面每天至少清扫三次,冲洗两次;盥洗间的地面每天至少擦洗三次;保管室的.物品每天至少清理一次,地面随时扫干净;垃圾场每天清理一次,每天用汽车把当天的垃圾运走。餐厅、厨房每周用艾叶、苍术等消毒一次,食堂周围、沟渠,每天杀虫四次,用漂白粉对沟内外消毒一次。

  4、定质量:餐厅“六面光”。餐桌椅洁净放亮。炊具、餐具,无菌无味,符合卫生标准,经得起检查,所有物品、用具摆放整齐。厨房地面无积水、无尘土,沟渠无泥沙、菜叶等杂物,无臭味。炊工作场地无老鼠、蟑螂、苍蝇、蚊子。

  5、不锈钢灶台、排烟罩做到餐餐清洗,大型油烟净化器做到每周大清一次。

  六、食物存放,做到“四隔离”

  1、生食与熟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5

  一、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

  二、严格区分核算主体,由财政经费保障人员,实施设备等方面的费用,不得在食堂专账中列支。

  三、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价同菜,如实充饭卡,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四、学校食堂收取的伙食费,应开具合法票据,现金及时上交财政专户,不得挪用。严禁私设小金库。食堂各项支出要起得合法有效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五、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按月结算,对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的支出。

  六、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教师的监督,财务人员每月向校长及相关领导报送当月收支情况,每学期至少一次将食堂收支情况向师生和家长公开。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6

  1、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每年在卫生许可证可有效期满30日前主动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超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制售冷荤凉菜,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剩余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9、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0、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11、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ldquo;送餐rdquo;的许可项目。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7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漏,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人员需要佩带口罩。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该清洗,操作时应该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物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4、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5、专间操作人员在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于专间操作无关的工作。

  6、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7、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8

  食堂是学校最重要的人员最密集的公共场所,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相应要求,加强食堂管理,严格食堂保洁消毒,规范食品加工,遏制传染病的迅速蔓延,确保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食堂供水等维护

  学生返校前,排放假期间储存于水池、水管的水,对水池进行认真清洗消毒。要对食堂供水等设施全面检查维护,加强食堂电磁灶、蒸饭机等设施设备维护,排除假期停止再运转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故障。

  二、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严格检查返校前14天的.出行和健康情况,严格返校入校前的体温检测。从疫情地区回来的人员,学校要暂停其工作,经医学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恢复其工作。要对从业人员集中进行一次岗前防疫知识培训,确保具备餐饮从业人员防护技能。

  三、严格每日岗前检查

  凡在食堂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总务主任、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必须每天不少于3次的体温检测。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腹泻、结膜炎、恶心呕吐、肌肉酸痛等疑似疫情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严格食材进货查验

  严格落实食品采购渠道、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禽肉类食品要烧熟煮透,食堂不生产冷食类品种。

  五、严格规范操作

  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荤素食品分开洗切、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严格餐饮具消毒。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一律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防止交叉污染。

  六、严格清洗消毒和保洁

  开学前,对食堂进行无死角清洁和消毒,保障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食堂操作间室内通风换气每天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其中,食品清洁操作区一律要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每日每餐后定期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学生餐厅白天尽可能保持通风,每日每餐后要进行清洁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清洁消毒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防止中毒。

  七、严格洗手消毒和留样

  要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食堂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每日每餐供应的每个品种必须规范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八、严格单位食堂供餐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学生每餐进入食堂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学校食堂用餐改为分餐制,制作固定菜式搭配的套餐,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的时间。学校指定学生分班、分组、分区、间隔就餐,建议就餐间隔1米以上,降低餐厅的人群聚集密度。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9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责任:

  1.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2.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3.食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的;

  4.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5.不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要求进行验收、加工、生产、销售的;

  6.用不正当手段私自购买食品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服务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十条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伪造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食堂外聘的单位和个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0

  一、由学校行政主管和现场采购人员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取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应到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建立合同关系,以保证产品质量。

  二、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食堂不得外购熟食制品。

  三、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状况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已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腐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他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用原料加工的。

  9、超过保存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卫生规定的。

  四、在验收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应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在验收有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

  五、验收人员在验收食品时,除注意严格按照以上条款执行,同时还要填写好食品验收登记表。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1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基本要求

  第一条公益性原则。学生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的要求运行。严禁以逐利为目的的经营学生食堂,并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要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并张贴在食堂醒目位置。

  第二条自愿选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搭餐,原则上寄宿生应在学生食堂就餐,走读生遵循自愿原则就餐。不得用改变常规作息时间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

  第三条审批制。学生食堂必须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供餐。

  第四条校长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学生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学校应设置采购、加工、保管、会计、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对关键岗位定期进行轮换。

  第五条缴费陪餐制。实行校长和教师缴费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条件的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

  第六条科学营养供餐。学生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制定成本合规、营养数量均衡的食谱,不得随意增减数量。有针对性地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的饭菜,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食堂不许为学生提供安全放心的饮用开水。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学校要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原材料供应、包装储存、餐具消毒、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饮用水源检查等环节,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饮水安全;完善食堂功能分区;规范生产、加工流程;落实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购销台账、留样备查等制度,及时消除学生食堂卫生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八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还要加强食堂内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城市膳食管理委员会。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膳食委员会参与学校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参与学生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包括监督学生食堂的饭菜价格、份量、质量和食品卫生,以及学生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服务态度等,征求学生家长、教师对学生食堂的合理化建议,督促学校定期公开学生食堂财务收支状况。膳食委员会组成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一年,到期更换。

  第十条食堂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学校住址食堂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陪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二)学生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三)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烹饪工作开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令其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人员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等现象的,应立即辞退。

  (四)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处理食品及分餐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使用卫生间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嚼口香糖等。

  第十一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学校对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供应,进行集中采购、定点采购。

  第十二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食品查验制度。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每笔货清单、采购清单等有关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十三条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供货商定期与学校进行结算,采购员与供货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

  第十四条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无皮的入库、出库必须有专人负责,签字确认。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帐、表相符,日清月结。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六条食品原材料使用前应洗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第十七条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翠芳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第十八条余姚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度。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解除有毒物、不洁物。

  第十九条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50g,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第二十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第二十一条加工好的饭菜等食品要用清洁的专用容器盛装,加盖防尘、防蝇设施。

  第二十二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长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为摆放;在专用清洗拖布池或清洗拖布桶内洗涮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第二十三条学生就餐场所应张贴均衡营养、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应设置洗手池等设施设备,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就餐场所及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地面防滑。

  第二十四条餐用具清洗与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的消毒柜内,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制定没抽食谱提前公布,制定食谱前应征求膳食管理委员会等人员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学生食堂收取伙食费应一人一票;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第二十七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学生请假一周以上予以退还餐费,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第二十八条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学生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及食堂炊具等小额添置。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计入食堂支出,学校在彼岸人员参与食堂工作的,其人员的成本不得计入食堂成本。

  第二十九条学生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以月计算,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学校应定期将食堂收支情况向学校师生、家长进行公开。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2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五、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情况,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3

  1、服从领导分配,接受任务不打折扣,努力完成交给的工作。

  2、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按时供应学生、教职工饭菜。

  3、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期间吸烟,不得让无关人员进食堂。切实做好防火、防电、防爆、防毒工作。

  4、努力提高炒菜技术,尽量做到一周内荤菜不重复。要控制烧菜数量,不供应隔顿菜。每周及时预告好菜谱。

  5、认真执行用餐规则,关心集体,坚特原则,做到食堂用碗、盘一律不外借。

  6、做好学生开水供应工作,保证保暖桶的清洁,学期结束,保管好保暖桶及底架。

  7、努力搞好食堂卫生以及食堂前的`环境卫生,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必须遵守卫生公约,切实做好碗筷等炊具的清毒工作,每天必须用开水将碗盘桶浸泡一次。

  8、节约用水、用电、用煤、用柴,保管好食堂现有财产,如有损失,应查找原因,追究责任。

  9、不得转让任何食堂物品,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一经发现每次扣50元;

  10、同志之间要相互团结,工作不斤斤计较,做到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

  11、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虚心听取就餐人员意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进食堂工作。

  12、食堂工作人员要严守学校各项规章,注重自身形象,不得做有损于学校的言行,不得参与社会歪风邪气,对有损学校形象,参与社会歪风邪气的,一经发现,情节稍轻的,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并在期末奖励中扣除50-200元的奖金,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全扣期末奖直至予以辞迟。

  13、健全食堂人员年度、学期考核制度,做到有奖罚。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4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要求。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5

  一、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三、待加工原料要分池、分类进行清洗,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前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四、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至于相应盛器内。

  五、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六、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的'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06-12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06-02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大全09-15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09-17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07-10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精选5篇)03-20

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10-19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5篇)07-10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5篇01-13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精选8篇)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