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3 09:28:00 制度 我要投稿

(优选)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优选)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5篇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本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生处分配给各学院(部、直属系),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分配和调整,学生须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2、学生进入宿舍必须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学生上课时间不会客,休息时间会客在值班室。

  3、提高警惕,防火、防盗,离开宿舍要锁门,携物外出要到值班室登记。

  4、爱护宿舍内一切设备、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不得擅自搬出或调换室内家俱、设施。新生入学要缴家具押金和钥匙押金,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校时,要按卡片验收家俱等设施,一切齐全后方可予以办理离校手续,并退还押金。

  5、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和煤炉等生火设备,熄灯后禁止使用蜡烛等照明。

  6、讲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在楼道泼水、焚烧废纸等。楼道不许停放自行车。

  7、寝室由寝室长负责,采用轮流值日打扫卫生,值日生每日将垃圾入垃圾桶,倒入垃圾箱,保持室内和寝室门外整齐、洁净。禁止在寝室内抽烟。

  9、禁止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扔酒瓶,不得将剩饭菜、杂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

  10、不准在宿舍楼内经商、打麻将、酗酒、跳舞、玩球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1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起床,晚归者要说明理由,进行登记。

  12、学生不在分配的宿舍和床位就寝时,一日内须向寝室长报告,三日以内须向辅导员报告,三日以上须向院(系)报告。

  13、上课、自修和学校明文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宿舍不准异性互相来访和逗留。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2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开关门时间及规定:

  早晨开门时间:

  5:30— 7:30上午锁门时间:

  7:30—11:55中午开门时间:

  11:55—12:40午休锁门时间:

  12:40— 2:15午休后开门时间:2:15— 2:45下午锁门时间:

  2:45—4:40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晚自习锁门时间:

  7:20—10:20晚上开门时间:

  10:20—10:50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翻墙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二、宿舍区环境卫生的几点要求及规定: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

  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三、住宿纪律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政教处宿管处

  二〇〇六年九月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3

  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成长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集体生活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与安全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和纪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门的规定

  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

  (1)周一至周四: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21:20(开门)21:35(关门)

  (2)周五: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17:00(开门)17:30(关门)

  (3)周日返校:请于19:20xx:30期间到宿舍,同时到住宿管理老师处进行登记。

  2.学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区,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

  4.上课和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宿舍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有病者在校医室休息,病重者到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

  二、学生宿舍熄灯时间:

  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1、宿舍安全

  (1)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及卫生间等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2)不得将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自习期间或离开宿舍及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4)学生住宿只带必备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5)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7)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2、宿舍纪律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课、晚自习期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住宿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

  (3)按时起床,按时睡觉。熄灯铃响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宿舍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宿舍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住宿管理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6)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师请假并由家长到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办好将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方可离校;

  (7)住校期间,学生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箭等处分。

  3、宿舍卫生:

  (1)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

  (2)严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装袋、衣物、牙膏壳、塑料袋、剩菜剩饭、报纸等不易溶化的`东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不准在走廊洗漱,不允许在走廊楼道泼水,不允许往窗外和楼下丢东西和泼水;

  (4)禁止带饭菜进入宿舍内就餐,因病情况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内务整洁。早晨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自内务。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扫宿舍卫生、门前走廊,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要擦洗两次,并保持干净。

  4、宿舍文明:

  (1)讲公德、守纪律。不得有意破坏公物、污损墙壁;不得随地小便;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酒、;不得爬墙爬窗、钻栏杆攀爬铁门等进出宿舍区。

  (2)熄灯铃响后,禁止打(玩)手机(包括发短信、玩游戏等)、开收音机(随身听)、下棋等,停止一切有影响于他人休息的活动。禁止在校园玩电子游戏机、打扑克、玩麻将等带有聚众行为的活动。

  (3)禁止带动物进入宿舍区。

  (4)熄灯铃响后,各宿舍长必须负责关闭该宿舍房灯、走廊灯等。

  (5)严禁观看黄色或书刊、信息、图片等。

  5、其它

  (1)违《北京师范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将视情节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2)在宿舍区内违学校其它规章制度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5个必须和10个不准》进行量化评比,每天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检查项目参照《北京师范学朝阳附属中学住宿生一日常规检查》,共10项,每项10分,满分100分。扣分累计达20分者给予警告,并责令其走读一周;扣分累计达30分给予箭一次,并责令走读两周;扣分累计达40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责令走读一个月;扣分累计达50分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取消住宿资格。

  (4)宿舍评比成绩列入所在班级量化评比成绩。

  (5)住宿生在住宿期间因各种违纪受到处分将取消校内各种参评资格。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规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学化管理,创造和谐文明、环境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学院文明校风、优良学风和工匠精神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宿管中心负责全院宿舍的统筹管理。系部根据该部门已住宿学生数量以及新生预计招生数量,按男、女分类统计上报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协调系部依据实际安排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宿管中心与系部联合管理机制,系部学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设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检查、考核及问题发现馈,配合协助总务处、安保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开展宿舍管理工作;总务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负责问题的解决和处理。

  第四条住宿学生系已按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条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数分配给系部。系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所属楼层宿舍、床位等。入学新生按新生报道入学相关流程,办理住宿。

  第六条学生宿舍的使用、调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务的原则合理调配。

  第七条住宿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或床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需经系部学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员安排调换。

  第八条非本宿舍楼学生或外来人员(包括亲属)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准进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

  第九条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住宿,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后,将学生住宿情况报宿管中心备案。

  第十条周末或节假日,留宿学生以班级、系部为单位认真、清楚填写周末、节假日回家、留宿名单报与宿管员。名单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处签字。因字迹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员无法准确核对学生人数,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担。周末留宿学生名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于周五13:00前报送宿管员。小长假留宿名单由系部学生科汇总,学生科长签字后于放假前一天报送宿舍管理员。

  第十一条寒、暑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课、培训和其他活动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批准后报与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协调安排学生住宿。寒、暑假因车票等原因学生不能及时离校的,只允许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踌理。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每间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安排宿舍值日,组织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开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设,负责督导检查内务、卫生、纪律等。

  第十三条宿舍内按规定在床挺设置床卡,登记住宿学生有关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遵守宿舍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带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学生科开据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非正常时段需进入宿舍的学生,需由学生科或者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凭条进入,宿管中心严格登记出入信息。

  第十六条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声喧哗、吵闹、嬉戏、乱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宿舍内要风清气正,和谐温馨,不允许钉钉子,张贴海报,乱写乱涂乱画,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洁。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学生住宿档案由系部建立并负责管理,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需将电子版档案报送宿管中心备案。学生住宿档案信息包括宿舍楼号、系别、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及联系方式,学生姓名、性别、房间号、床位等信息。毕业班级(工学交替)宿舍数量、人数等信息由系部于学生离校前三个月报与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条住宿学生退学、转走读、开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证明,会同宿舍管理员查验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设施等若有损坏,待按价赔偿后,方能办理退宿手续离校。

  第二十条学生因毕业和实习离校,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由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辅导员)会同宿舍管理员清点、检查、验收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设施等如有损坏,当事人按价赔偿,统一到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到宿舍管理员处签字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因故不能按时退宿,需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宿管中心给予延迟办理退宿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走读、退学、毕业、开除的学生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殊情况需本人申请,经系部学生科批准出具证明方能进入,不得在宿舍内长时间逗留。

  第二十二条学生工学交替期间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辅导员)或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卫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管理。公共区域卫生由宿舍管理员组织协同值周学生打扫清理;宿舍内卫生由本室学生负责打扫清理;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定期消毒。宿管员负责对宿舍内务和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卫生检查考核记录台账,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在宿舍公告栏公示。宿管中心协助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危险违禁品检查,检查结果在学院OA进行通报,并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1.宿舍走廊地面、楼梯干净无污迹、痰迹和杂物;楼梯扶手无灰尘;墙面无脚印、污迹;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楼道灯具无灰尘;天棚无蛛网积尘;厕所洁净无异味;暖气片、水管及下方无灰尘、杂物。

  2.床铺平整无杂物,被子叠放标准规范;枕头整理摆放平整规范,枕下无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脸盆按上下床顺序一线摆放床头一侧;脸盆内洁净无杂物,盆内毛巾叠成方型紧贴脸盆外沿;牙缸放置脸盆内右侧,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内,毛刷向上;皂盒纯净,放置于牙缸左侧。

  3.暖瓶洁净无污渍,根据房间具体方位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线摆放。

  4.行李箱按规定位置整齐摆放,无灰尘,美观整齐。

  5.拖把、笤帚、撮子等卫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摆放。

  6.空床整洁无杂物,无乱堆、乱放、乱挂现象。

  7.宿舍内照明灯、开关、床、柜门、窗等公物用品无破损。

  第二十五条宿舍卫生检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宿管员发现问题、映问题,并协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师解决处理问题。

  宿舍卫生内务百分制考核细则

  1.地面(20分):地面、门口有污迹、烟头、垃圾杂物等,扣110分,鞋、脸盆不安规范摆放,扣1-10分。

  2.床铺(25分):床单、被褥、枕巾不整洁,床上堆放杂物,扣1-10分;被子叠放不规范(成方成块),扣1-10分:被子、枕头摆放不在床铺中轴线,扣1-5分。

  3.物品摆放(15分):行李箱不按规范摆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杂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净、摆放不规范,扣1-3分;卫生工具摆放不规范及阳台杂乱等,扣1-5分。

  4.门窗家具(10分):门不洁净有污渍,扣1-3分;窗不明净,窗帘不整洁,扣1-4分;家具不干净,摆放不整齐,扣1-3分。

  5.卫生间(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洁,扣1-3分;墙壁有蜘蛛网、污渍,扣1-3分;有异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内有垃圾,扣1-3分;门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阳台(5分):地面墙壁不干净有污迹,扣1-3分;衣服晾晒不整齐,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墙壁乱写、乱涂、乱画、乱钉钉子,张贴不健康贴画,无积极向上文化氛围等,扣1-6分;有吸烟、喝酒、赌博、违章使用电器、不节约水电等现象,扣1-4分。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总务处统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负责分类编号、设卡登记建账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爱护公物,严禁人为损坏门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电、暖、消防等设施。如有损坏遗失由责任人按价赔偿,责任无法落实的交由系部学生科处理,落实赔偿。

  第二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公物用气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许私自增加或安装其他用具设备,一经发现,交由系部学生科严肃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宿舍内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宿管员负责向总务处报修。

  第六章水电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要养成勤俭节约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自觉节约资源、能源;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节约风尚,厉行节约对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一条光线充足时不得开灯。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学生在宿舍内节水节电行为,对违、不听劝阻和屡教不改者,除开展批评和教育外,向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映,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器、电热毯、电饭锅、电饭煲等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违禁品;并通知系部学生科对使用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宿舍内禁止增加照明设备、私接电线等,不得私自换用灯泡、灯管等功率照明设备,违者宿管员通知系部学生科,给予警告处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住宿学生应严格服从宿舍管理员、值班老师和执勤学生干部的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喝酒,抽烟;严禁在宿舍或阳台打闹、攀爬;严禁在楼道打篮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轮滑等行为;严禁音量播放各种音频、视频或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事情。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学院安全保卫科处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文明上网,自觉抵御秽、色情、低俗朽等网上信息,养成科学、文明、健康上网习惯。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动、秽书刊、视频、软件等,违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熄灯前宿舍管理员及宿管部执勤学生干部,联合对各宿舍进行人数清查和纪律检查,主要检查住宿学生的到位情况,有无外来人员及串住宿舍现象,对不按规定住宿和对夜不归宿者及时馈给值班老师或系部学生科,系部负责联系、查找。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鞭炮、焚烧物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对违者从重、从严处罚,违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者送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商品买卖或交易活动;违者没收物品,并馈给系部学生科或送学院安全保卫科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辱骂、侮辱或故意刁难宿舍管理人员,妨碍宿舍管理人员及学生会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从重、从严给予处理。

  第四十三条住宿学生夜间晚归、夜间外出管理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在宿舍关门之前返回宿舍,早晨开门之前不得外出。

  2.晚归学生返回宿舍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填写好晚归记录,宿舍管理员认真核实确认其身份后,方能进入宿舍。

  3.私自爬窗进入宿舍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归的学生,由系部出具相关证明进入宿舍。

  5.夜间因生病等紧急情况需外出的学生,由宿管员与夜间值班老师联系,由值班老师负责处理。

  6.为本宿舍同学夜不归宿作假证者,给予警告处分。

  7.无正当理由(若不能提交有关证明)夜间晚归,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条例中未列举的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规定相近条款处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条需要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

  第四十六条住宿教工要服从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许使用功率电器,私接电线,自觉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七条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应及时告知宿管中心并将宿舍钥匙亲自交还给宿管员,不得擅自交给他人,更不能擅自转给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条搬离宿舍的教职工,搬离前和宿管员共同查看该宿舍内的各项设施、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宿管中心将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在宿舍住宿的餐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领取消防门钥匙一把,严格进出锁门,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学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师生管理

  第五十一条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师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师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系部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师生。

  2.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工学交替和实习的学生。

  3.集中培训、备战赛的师生。

  4.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或系部进行校园管理工作的学生。

  第五十三条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师生,在学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为单位提供住宿时间、师生名单、联系方式、住宿期间值班老师姓名、联系方式,签署意见,逾期不予办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师生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汇总,宿管中心按照学院假期总体住宿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安排宿管员值班管理。

  3.系部因开设专业培训班需安排外校人员住宿的.,以系部名义向学院提出申请,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条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收费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学生原则上只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不另行收取住宿费和管理费。

  2.非本校学生借住的,需按学院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五十五条假期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师生的管理以“谁申请,谁负责”为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要指派值班老师负责对假期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学生住宿的,所属部门必须派值班老师负责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员保持联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请销假制度,与部门值班老师保持联系。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离校的,应提前向值班老师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员方可离开学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间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调换宿舍,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赌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7.师生在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借宿人员安全责任一律由申请住宿部门负责。

  第十章实行巡查和责任追究制

  第五十六条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纪律秩序、消防安全、内务卫生、违禁物品、公物设施、记录台账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馈上报。系部需将在宿舍内违纪学生处理结果及时馈给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并建立巡查考核台账,将巡查考核结果记录详实,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责任事故,根据责任小依章依规分别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的`责任,对责任人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构成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处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友情提供,谨致感谢。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5

  学生宿舍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幽雅、舒畅的生活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增强集体观念和自主意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宿舍管理条例。

  一、为了确保学生安全和提高学习效率,学校规定不具备走读条件(非淳溪镇常住户口)的学生在校住宿。住宿学生在校住宿三年,分学期办理有关住宿手续。期间如转学、休学、退学,离校前办理消除住宿记录手续。此外,任何住宿生没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搬出校外居住,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经过学校严格审批同意后方可搬离。

  二、日常规管理

  1.早晨起身铃响,所有学生必须十五分钟之内离开宿舍在规定时间到食堂按秩序就餐,然后到教室早自习

  2.中午放学后,40分钟内回宿舍文明休息,在下午课前20分钟起身回教室。

  3.晚饭后,宿舍成员分成两组,轮流回舍洗澡洗衣。晚自习前20分钟全部离开宿舍回教室。

  4.下晚自习后,15分钟内必须回到宿舍,行动迅速、谦让、注意安全。漱洗、宵夜等事项安排紧凑。半小时内必须洗漱完毕,然后进入宿舍内自习,熄灯后立即休息。熄灯后不准点蜡烛、打电筒,不准讲话喧哗,按时就寝。

  5.学生上课期间,一律不得回宿舍,生病学生需出示班主任批准单。开门时间:下午放学前十分钟;锁门时间:早、晚自习前十分钟。其余时间,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6.有事外出,需向管理员请假。

  三、自习和就寝纪律

  1.严禁抽烟、串宿舍、串楼层、打扑克、玩游戏、大声喧哗、追跑打闹及进行任何形式的体育活动。

  2.严禁吹奏乐器、听歌、唱歌以及进行各种联欢、聚会、活动等。

  3.严禁看阅、传播不健康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4.严禁卧床看书。

  5.不做影响他人看书和休息的'任何活动。

  6.按时睡、起,不拖拉,个人内务整理有序,自己的事自己做。

  7.禁止换铺,未经许可,严禁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禁止留宿他人。

  8.如果住校生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家,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告知管理员,获得许可,由家长到校登记签字后方可离开。若私自回家或外出逗留,取消住宿资格。

  9.尊重管理员,室友间相处要和睦融洽,宿舍物品排放整齐,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

  四、物品摆放

  1.床上用品:被子叠放整齐,棱角分明,统一面向门方向摆放;床面床单平整,没有纹褶;不允许放书籍及其他物品。

  2.鞋子必须摆放在鞋架上,鞋头朝外。不要在窗台上晾晒鞋子、袜子等。

  3.衣袜一律晾晒到阳台上,一楼的宿舍晾晒外面,舍内不允许拉绳乱挂衣物;暂时不穿的衣服、袜子一律入柜。

  4.水瓶、水杯、盆子、牙膏、牙刷,洗发水、毛巾一律按要求整齐地摆放到架子上。

  5.扫把、垃圾桶,衣叉等按要求整齐地摆放到指定位置。

  6.柜子里放不下的包、箱、大的澡盆等物品不能带入宿舍。

  五、卫生

  1.各舍安排好值日生,轮流值日打扫,保持卫生间洁净无味。

  2.要做到门、窗、玻璃、桌面清洁。

  3.要做到宿舍内无灰尘。

  4.要做到早、晚拖地两次,地面清洁、无积水。

  5.每天打扫床下,室内无卫生死角。

  6.要做到卫生用具清洁,垃圾篓在离舍前清理干净。

  7.要做到墙面、柜橱面清洁。

  8.要做到衣、鞋、袜、脸盆、毛巾等用品清洁卫生。

  9.要做到被褥整洁卫生,室内空气清洁,无异味。

  六、安全

  1.严禁将贵重物品带入舍内。

  2.严禁随意接触防火器材,严禁使用各种自带电器和危险用品(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褥子、电蚊香、热得快、火柴、打火机、蜡烛、接线板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插座只能用台灯。

  3.严禁翻越门窗和校园栏墙,严禁夜不归宿。

  4.要有安全意识,最后离开宿舍的人要关好门窗,防止失窃。有困难找宿舍管理员、值班教师及班主任帮助解决。

  七、管理

  1.所有在校住宿生必须服从学校宿舍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宿舍管理员做好各项工作,遵规守时,按时交纳宿舍费,水费等,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无理取

  2.熄灯前后,学校值班领导、值班班主任应来回巡视,直至学生安静入睡。

  3.宿舍管理员及学校值班人员应及时向班主任通报各班学生违纪情况,严重违纪行为应上报教导处。

  4、每天进行卫生检查,教导处每月评比宿舍管理优秀班级,学期结束评比先进宿舍及个人。评比计入班级常规考核。

  5、室长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等检查督促工作,出现违纪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向值班教师和管理员报告。并及时向班主任反映,以便处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6

  为加强对学生宿舍楼的安全保卫、组织纪律、清洁卫生及财产、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学生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宿舍规则。

  一、学生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随意迁动,不串宿舍,不住宿他人床位,每宿舍选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宿舍工作。

  二、按指定位置张贴本宿舍成员表、值日表、宿舍公约。

  三、宿舍长安排本宿舍成员轮流值日,每日按军训内务要求整理宿舍内务,搞好宿舍和个人卫生。

  四、任何人不得容留外来人员住宿,擅自留宿造成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宿舍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喧哗,打闹奔跑、吹哨、滑旱冰、打球等,及从事妨碍他人休息的活动。熄灯前两分钟上床作息,熄灯后五分钟内进入睡眠状态,不许点蜡。

  六、爱护宿舍内外的一切公物。

  (1)不要在宿舍内乱钉、乱拉、乱挂、乱贴,防止涂抹、蹬踏、污损墙壁。

  (2)爱护和管理好宿舍楼内的门窗、玻璃、照明器具、床铺等公物

  (3)节约水电、注意关灯和关闭水龙头。

  七、遵守午休、晚休纪律,按时就寝,不在外留宿。

  八、宿舍内不准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防止失窃,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门窗并上锁。

  九、注意保持楼道、水房和厕所卫生,禁止向水房、厕所、楼道、窗外及水池、便池内乱扔、乱倒杂物,不在楼道内泼水,严禁将饭菜等倒入楼内及将饭菜倒入宿舍卫生间。发现下水道阻塞及时疏通或报告宿管人员。

  十、舍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每天打扫、拖地板;每天检查,评分公布。要求每个宿舍做到:窗明几净,被褥叠放规范,物品摆放整齐。

  十一、按时起床、出操、上课,上课期间不在宿舍内逗留,有病需卧床休息者,需经校医务室证明、教育处同意并向班主任请假方可,上课时间及课间无特殊原因不准回宿舍。

  十二、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在宿舍内存有蜡烛,打火机等任何火种。严禁点蜡烛、蚊香,以防失火。严禁私用电器,宿舍内不得私装灯座插头,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杯、电褥子等电器,保证用电安全。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床上蹦跳打逗,不搞危险攀登。

  十三、创建文明宿舍,提倡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不谈低级趣味的话题,禁止学唱和收放不健康歌曲,不看内容不健康的书刊。

  十四、凡违犯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教育、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确保宿舍楼安全、文明、舒适、整洁、卫生,给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7

  1、为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系各门栋的宿舍安全。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为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系各门栋的宿舍安全。

  3、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或点灯;禁止在宿舍内生火做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4、凡本校人员出入学生宿舍一律凭校徽、有效证件出入,非本校人员必须验证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不得在楼内留宿,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经所在院系和保卫处同意后方可留宿。

  5、宿舍按时开关大门,宿舍关门后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门卫出示证件或证明,经门卫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进出。

  6、学生各种情况离校期间,其宿舍由各院系安排学生看守;学生不得擅自跨院系、跨宿舍居住;任何人不准侵占和借居毕业生离校后闲置宿舍,各院系在管理上应相互配合。

  7、不准在宿舍墙上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启事和其它未经学校允许的张贴物;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搞任何经商活动;门卫应禁止小商贩进入宿舍区。

  8、学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并设置密码;房内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携带贵重物品出门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和登记。

  9、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现象,要及时报告并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10、门卫应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本规定由校保卫处负责解释和执行。

  12、本规定公布之日起生效。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8

  1、中学生应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2、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否则将按校纪校规处理,与老师谈话必须文明礼貌语言,不得大声与老师顶撞。

  3、严格遵守休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用餐、就寝,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签名准假条,回宿舍时不能大呼小叫,更不得尖声怪叫。

  4、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上床休息,并保持室内安静,不讲话、不串寝,不吃零食、方便面不准带回寝室。

  5、贵重物品及手机、mp3、mp4一律不准带到寝室。

  6、搞好个人卫生,勤洗头、洗澡,衣服和鞋袜要常换洗,衣着保持整洁,按规定着装校服,整理好自己的'内务,东西摆放有序,做到整齐一致。

  7、爱护公工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8、宿舍每天由室长安排,全体同学轮流值日负责打扫卫生,清理垃圾,整理宿舍。

  9、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0、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或自带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宿舍。

  11、进了寝室一律不准关门,以便教师巡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9

  为确保学校学生宿舍安全,保障学校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减轻学生家长的压力和焦虑,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对有学生寄宿的学校来说,宿舍安全问题更是学校安全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生火灾、校内伤害、流行疾病等恶性事故,就会对学校、学生、家长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为此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为了消除宿舍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确实抓好学校的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求政教处重视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政教处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方法和措施,拟定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克服宿舍管理中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为。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校成立学生宿舍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政教处主任为副组长,政教处为职能部门,宿管组长、生活老师、宿管工作人员为组员实行三级管理。 各级宿舍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实际、掌握情况、狠抓制度落实,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常规检查,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迅速解决。

  三、制定制度,提高职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 、凡要求住宿的学生,须填写好《寄宿生登记表》。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审批,交清住宿费后,凭发票由宿管老师统一安排寝室、床位,办理住宿登记,寄宿生须按宿舍管理人员指定的床位就寝,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床位。住宿证应妥善保管,不得外借,若有遗失应及时到政教处补办。

  2 、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学生宿舍作息制度》等学校规章制度,准时进出宿舍,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得串门、洗衣服,不得大声讲话,入睡后不得再出寝室。

  3 、寝室内不得出现明火,严禁使用蜡烛、点燃的蚊香;不得损坏安全、消防和用电设施;严禁私改线线路、私拉电线、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和焚烧物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4 、宿舍内不得打扑克、下棋、搓麻将、赌博。严禁吸烟、喝酒。

  5 、每个寝室设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室人员的值日安排和纪律监督。室长应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有困难和同学商量解决,营造一个温馨、和谐、整洁的“家”。有问题报告老师,帮助同学纠正错误。督促检查本宿舍卫生、纪律。准时参加室长工作例会。

  6 、寄宿生住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的夜自修。若有事急需回家者,须凭班主任的准假条,交宿舍管理人员留底后方可回家。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0

  学生宿舍实行财产包干到人,每人一床、一柜,其余财产属本房间学生公共使用。为维护好学校财产。特订立本制度,请各位同学认真执行。

  1、开学初学校给每个同学安排一个床位、一个柜子、并进行登记,学期结束进行验收。请每个同学爱护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公用财产,共同维护,谁损坏谁赔偿,请大家互相监督,并及时向管理员或班主任反映情况,若有损坏,又不举报,则有同房间的.人共同赔偿。

  3、房间里的床,柜子都是统一摆放的。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不得私自互相调换变动使用。一经发现违规,则严肃处理。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用时及时关好龙头及灯开关。

  5、为使宿舍财产免遭破坏,严禁在宿舍内打篮球踢足球。

  6、宿舍财产损坏赔偿标准

  1)床:损坏床护栏,赔15元

  损坏床脚及床沿钢架一根赔40元

  损坏横档小角钢赔10元

  损坏小扁钢赔3元

  损坏床铺板视宽度赔5——35 元

  2)生活柜:损坏柜正面板一块赔30元

  损坏层板一块赔10元。

  损坏侧面板一块赔50元。

  3)损坏水龙头一个赔8元。

  4)损坏球阀一个赔10元

  5)损坏水管视粗细长短赔5——10元

  6)损坏灯管一个赔7元

  7)损坏灯开关一个赔5元

  8)损坏铁门一扇视面积和部位赔10——100元

  9)损坏窗子一扇赔30元

  10)打破玻璃一块赔5元

  11)损坏门插销一个赔2元

  7、损坏财产必须在一周内将相应赔款交给管理员,由其交到总务处,学生赔款后应向管理员索要赔款收据。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1

  一、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早上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1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5、午间有午自习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自习,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回宿舍。

  6、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7、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8、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9、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二、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MP3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内的卫生间只限晚间使用。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2

  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2、就寝前,要关好门窗,防止犯罪分子趁熟睡作案。

  3、建立健全学生宿舍“三防”制度。坚决杜绝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电热器、电褥子等电器设备,严禁在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和私自安装、拆卸日光灯、插座、灯头等;严禁在宿舍内自炊、吸烟、点蜡烛、燃烧纸张等

  4、注意宿舍内外环境的清理与维护,在宿舍内堆放的杂物和停放的自行车要及时清除,保持道路畅通。

  5、学生有事外出要与房主请假或房主陪同,否则不准外出。

  6、学生宿舍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摔玻璃瓶等物。

  7、坚持宿舍安全管理,谢绝外来人员来访,做好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8、学生上晚课,房主有责任到学校接送。

  9、晚上学生就寝之前,房主要特别注意熄灭炉火及关灯,严防一氧化碳中毒及火灾的发生。

  10、学生住宿期间,房主应承担起监护人的义务,应该对学生住宿期间的安全负责任。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3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舍务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内。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要认真负起安全检查责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

  7、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一经发现严加处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4

  一、学生宿舍楼卫生管理

  (一)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

  1、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由相对应宿舍负责,实行门前“三包”,每日打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墙面干净、无蜘蛛网、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3、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4、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画。

  5、严禁随地大小便。

  6、宿舍内禁止隔窗向外倒水、扔杂物。

  (二)学生宿舍内部卫生

  l、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坚持做到每日一清扫。

  2、学生禁止把早、午、晚饭带入宿舍食用。

  3、宿舍内垃圾物,由各宿舍值日生每天将其倒入垃圾池,不准将垃圾扫到宿舍门外。

  4、宿舍公物摆放要按学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摆放。

  5、宿舍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尘土、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

  7、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

  8、箱子上及空铺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9、宿舍内墙壁上无任何不健康张贴物,可适当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乱接,晾挂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不拖沓,床上无其它物品;床单、枕巾干净,床单抻平整,无褶皱;个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摆放整齐。

  11、学生宿舍门外墙壁及宿舍所对应地面位置,归属各宿舍卫生区,实行门前“三包”,保证墙壁无球印、脚印污染,地面无垃圾物,无泼水现象。

  (三)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

  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主要包括:扫帚、垃圾桶、清理用具,其中,扫帚、垃圾桶、清理用具由学校发疯放,学生宿舍内卫生用品由舍长负责管理,。

  二、宿舍纪律管理

  1、睡眠铃声响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不得使用台灯。

  2、在楼内轻手轻脚,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不得自行串楼层、串宿舍。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家长亲自找班主任或生活教师请假并签名。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按铃声提示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按时、及时归还。

  9、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0、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5

  为了实现宿舍的规范化管理,建设文明有序的宿舍,创建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休息环境,鼓励同学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增强同学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住宿生守则

  1.凡由学校统一招收的学生都有住宿的权利,有遵守宿舍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条例、办法的义务。

  2.学生宿舍由政教处和总务处统一调配、管理。

  3.新生报到注册后到总务处、政教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4.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

  二、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宿舍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请假并签名,将请假单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六、星期天不回家者,出校门要主动填写外出申请表。星期天返校的学生,须在晚上5:30前赶到,星期天不返回的学生,需要办理请假手续。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课和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教师)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它地方学习或无故不上晚自习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15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9.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1.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交通、饮食、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等用具,不得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3.全体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4.保管好自己财物,不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15.住校生必须服从值日老师、生活辅导员、宿管会的管理。

  三、宿舍卫生管理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以寝室为单位设卡建档,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将检查情况记入卫生档案并每周公布一次,作为优秀班级评比和学生个人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入团、聘任学生干部的依据之一。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床上被褥要折叠整齐,折好的被子放在靠墙一端,枕头放在折好的被子上。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鞋子一律摆成一条直线放在床底下。脸盆(牙刷、牙膏、牙杯等放入脸盆中)放在脸盆架上。水桶、热水瓶集中起来整齐放在指定位置。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0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宿管会的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7.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及大小便池中,便后要立即冲水。

  8.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9.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厕所内以保持洗、浴室干净整齐。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10.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宿管会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11.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检查结果计入班级纪律、卫生考核成绩。

  四、值日生和寝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每人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每天扫、拖地板,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寝室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寝室长工作。

  (二)寝室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作寝室长。寝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寝室。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寝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室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寝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其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该同学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宿舍管理员。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五、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床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2.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3.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教师、宿舍管理员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4.寝室维修实行报修制度,需修理的物品报宿舍管理员,由总务处负责维修。

  六、住校生违反纪律处理办法

  1.学生违反《阳罗二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将进行批评,给予违纪告诫、警告等处分,并通报全校。

  2.不按要求做好寝室内务及卫生工作,限期改正;进行扣分处罚,多次扣分累计达5分,给予违纪告诫一次。

  3.违反寝室纪律要求,熄灯后讲话、劝阻不听,多次扣分累计达5分,给于违纪告诫一次,性质严重的可直接作出违纪告诫处理。

  4.故意损坏宿舍公物,且不能主动承担责任者,除给予违纪告诫外,并按原价5倍赔偿。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校务会将作出处分处理,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参加学习班,学习《阳罗二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对不参加学习班者作违纪处分。

  ①累计三次违纪告戒。

  ②住校期间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擅自离校而夜不归宿。

  ③夜间翻墙外出者。

  ④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⑤打架者。

  ⑥偷盗同学钱物者。

  6.住校生受过三次违纪告诫或各类处分者,将取消评优条件,不能参加本年度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其他个人先进的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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