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5 17:32:31 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维修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优选【15篇】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

  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A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

  (5)特种设备检验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

  B、特产管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A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

  (5)特种设备检验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

  B、特产管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加强全厂设备的维修工作,确保设备及时修复,减少停机时间,确保全年生产计划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标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厂区所有设备的维修。

  三.职责

  1、本制度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写或修改,由分管经理审批

  2、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协同岗位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执行

  3、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四.内容及要求

  1、依据设备故障、事故等发生的`不同情况,将设备维修分为三大类:定期维修、紧急维修和设备更新及系统改造。

  2、定期维修

  2.1坚持预防为主的设备维修原则,进行定期维修,并制订相应的大修、中修和小修计划。

  2.2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维修计划,以便尽可能延长设备正常使用寿命,并减少紧急维修的机会。

  2.3设备管理部负责建立设备维修档案,维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必须完整、真实,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确定责任。

  2.4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后,由生产部和设备部共同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共同填写设备维修验收单,双方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投入生产。

  2.5进行正常系统定期维修时,如对生产使用造成影响,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生产部,以便做好充分准备。

  3、紧急维修

  3.1必须进行紧急维修时,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安排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3.2如因紧急维修,对生产使用造成影响时,必须立即通知生产部,同时,需考虑尽量减少影响范围。

  3.3如发生故障的设备在保修期内,应做出适当的应急处理,以尽量减少对生产的影响,并立即通知有关供应商的保修负责人。

  3.4紧急维修结束后,须由设备管理部填写维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将事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配件之名称、规格及数量、品牌等、处理结果、事故发生时间、恢复正常时间等向分管经理报告。

  4、设备更新及系统改造

  4.1出于技术更新、提高效率、安全运行、减少污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虑,设备管理部有责任提高对现有设备做出更新或改造的建议。

  4.2设备更新及改造建议,必须向分管经理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

  4.3由于此类工作通常没有迫切性,故须尽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对生产影响最小的时间进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保证器械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完好的状态,以满足临床对器械设备的各种需要。

  二、任务

  对无故障的器械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或计量检定工作,对不能正常运转的器械设备要想方设法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三、机构和人员

  设备管理部门一般应有专业维修室或专职维修人员,通过科学合理的分工及各人员间有机组合,作为完成器械设备维护、维修任务的组织保证。

  四、措施

  1.调动维修人员的积极性,做好设备维修工作

  (1)在医疗机构中,应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同等待遇,参加考核和晋升。有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晋升。

  (2)应重视和加强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培养、培训和再教育,使学校学得的综合理论知识变为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工作技能,并通过知识的更新来不断适应临床医学工程新技术的发展。要经常参加本单位已装备仪器的维修培训班和学术研讨会,从中吸取较直接的维修知识。

  (3)研究设备故障规律,变被动维修为主动维修。设备故障规律是设备在寿命周期内故障的发展变化规律。设备故障率的发展变化形状很像一个澡盆的断面,因此也叫“澡盆理论”,针对不同的时期的故障,要取相应的对策。

  (4)建立维修人员的业绩考核制度,对其平时的工作的态度、维修工作量、技术革新成果、论文等记入个人档案,以提高维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2.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维修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来保证日常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1)人员的合理分工与组合

  医院的仪器设备多与维修人员少是一对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是首先要对维修人员进行分工,使他们有自己的岗位职责,有自己重点主攻的专业方向,使每一个维修人有其维修某一类设备的特长。所谓组合是每一维修人员承担的维修任务、维修仪器的类别有一部分是交叉重复的,这样对交叉重复的这一类仪器的维修可以采取协作的形式,可以发挥集体的智慧,也可避免在有人缺席时出现无人管维修的现象。

  (2)建立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

  接修要登记,取件要销账,维修要写维修报告和个人工作量记录,要做好零配件的.计划,在工作中要及时请示和汇报,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要对个人分工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设备完好率考核等等。

  (3)零配件的供应

  专人采购与维修人员采购相结合,器械仓库要备足通用的维修零件,如各类光源的灯泡、血压计的各种零件、氧气吸入器的各种配件等。对维修中出现过故障的零配件要考虑作好备份。

  (4)预防性维修制度

  对于容易产生机械磨损、螺丝松动的重点设备如手术无影灯、手术床、高压灭菌柜等实施定期预防性维修。

  (5)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对重点设备的安全性,如用电安全及周围环境的安全进行检查,以确保医疗设备使用中的安全。

  (6)建立计量管理制度

  确定专人对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登记造册、建档、周期性鉴定,以确保计量器具的精度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要求。

  3.协作维修

  (1)建议开展区域性的协作维修活动,以充分利用外单位的技术优势为我服务。

  (2)对大型医用设备或某些贵重仪器设备通过与厂商订立维修合同,以确保其开机率。

  4.维修费用的保证

  在医院资金安排中,应保证一定数额的设备维修费用,其提取比例应按照国家的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办理,专款专用。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4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对公司的各种设备进行分类,并统一编号,建立详细的设备台帐。对老的台账进行核对,保证帐物相符,如果出现帐物不符,每处对责任人罚款5元。

  2、制定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每月28日前编制并下发下个月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如果没有及时编制并下发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元。

  3、车间(部门)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设备完好率进行检查评定,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检查管理规程》的规定进行奖罚。

  4、组织对增添和更新的设备进行验收,并及时收集、整理好原始资料,填写设备验收交接单,经参加人员共同签字后,存档备查。如果发生原始资料丢失,除责令其责任人向生产厂家索取外,另外对其罚款20元。

  5、及时组织对车间(部门)申请的配件进行加工制作,凡是外加工配件单价在300元以上或者每次加工的总金额在500元以上,必须签订加工合同。并对加工的配件进行验收。自接到批示起,小型配件最迟在二个工作日内落实到加工部门,外加工大型或者高额配件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与加工单位进行接洽,按照规定签订加工合同,落实或者接洽每延迟一天,对其经办责任人罚款20元。无质量验收或者没有按规定签订加工合同不予付款。

  6、及时组织对计量和压力仪表的定期检测工作,并作好检测登记。无正当理由,没有及时对计量和压力仪表进行定期检测,每延迟一周对其责任人罚款10元,而且要承担由于计量不准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7、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对锅炉和电梯的定期检测工作。督促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无维修、保养记录不予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经办人没有进行督促的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及时、准确抄收水电费用,没有及时抄收水电费用而没有采取催收措施的,每次对其责任人罚款10元,发生抄收误差应及时予以更正,如发生严重误差将对其责任人每次罚款5元。在出售磁卡电量时,对其应该交纳的清洁卫生费及水费,应该在全部交纳清后才可出售磁卡电量,否则对其经办人将处以每次10元罚款。

  9、工作人员必须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天填写工作情况记录,遇到问题必须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通报项目的完成情况。无正当理由,没有及时填写当日工作情况记录对其当事人每次罚款2元。

  10、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部门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5

  1、申请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采购申请单》,报营业副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至行政人事部,经行政人事经理签批,由行政外勤或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采购。

  2、办公设备的`入库、领用及登记管理

  (1)行政外勤将所采购设备交行政人事部行政内勤验收入库,并填写《入库清单》,后勤管理员根据清单进行清点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字。

  (2)双方交接完成后,由行政人事部行政内勤填写《办公设备入库登记薄》。

  (3)设备入库后,行政内勤应电话通知领用部门负责人派人前来领取办公设备;由领用人填写《设备领用清单》,行政内勤按清单把办公设备及附件发给领用人,双方在《设备领用清单》上签字,其中设备说明书及保修卡由电脑部及使用人(留复印件)负责保管。

  (4)领用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新增办公设备指定具体保管人,要求保管人填写《设备保管人登记卡》并签字。该卡一式两联,由行政内勤和设备保管人各持一联。

  (5)当保管人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需将所保管办公设备移交时,由部门负责人重新指定接管人,并负责监督双方办理交接手续。保管人和接管人清点、移交办公设备的数量和使用情况。清点、移交完毕后,详细填写《设备移交清单》,部门负责人、原保管人和接管人三方在清单上签字。同时原保管人和接管人应到行政人事部行政内勤处办理《设备保管人登记卡》信息变更手续。

  (6)公司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时,行政内勤须确认其保管卡上所登记设备已办理移交手续,方可在《员工离职手续单》办公用品及设备栏内签字,行政人事部经理需在行政内勤签字后,方可在行政人事部意见栏内签字。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6

  一、机电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员和设备保管人员共同开箱,根据装箱单进行逐一验收,并做好记录,防爆电气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如发现设备有损坏和其它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即时解决处理,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二、在库及密闭不用的`设备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保管员应承担经济损失,承担金额按损失价值的5%扣款。

  三、根据生产需要,使用单位需要领用在库设备时,必须经主管设备人员同意,持领料单位手续领取入井设备,同时办理设备准予入井证。

  四、设备回收时,必须把设备运往井上,以免设备丢失和损坏。

  五、关于设备外借:

  1、在一般情况下,煤矿机电设备一律不准外借,但因特殊原因经矿长批准并办理租借手续后方可外借。

  2、借用期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借用期内按时交纳租借费用,三个月内每月按设备原值的3%收租金,三个月后每月按原值的5%收租金,外借期满必须按时把设备送回,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六、发现机电设备不能使用,设备管理人员、机电科有关人员和有经验工人一起鉴定,并按“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第22、23、24条,及时输入报废手续,重要设备报矿财供科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并注销台帐。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7

  一、严格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积极加强维修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维修技能。

  三、对单位所有设备做到“三好"(管理好、修理好、运行好)、“二勤"(勤检修、勤保养)、"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会检修)。

  四、积极、主动、热情地接受各种维修任务,并做到及时、按期、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维修任务。

  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爱护设备设施,保管好配备的维修工具,如若丢失照价赔偿。

  六、做到爱岗敬业,文明上岗,并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七、服从领导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工作任务。

  八、认真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九、因失职造成影响单位正常工作或设备损坏等,追究责任。

  十、聘用期不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视情节严重予以处分。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8

  设备维修是指设备技术状态劣化或发生故障后,为恢复其功能而进行的技术活动,包括各类计划修理和计划外的故障修理及事故修理。为认真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行定检维制,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周期和使用寿命,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在检修工作过程中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检修。

  3.工作程序

  3.1本厂检修工作的组织形式为混和组织形式;具体部门有:生产技术部、机修班、生产班组。

  3.1.1检修计划由主管副总批准。

  3.1.2设备科负责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准备大、中修项目图纸、技术资料并负责进行技术指导。

  3.1.3生产调度负责协调安排检修时间,保证检修按计划进行。

  3.1.4安保科负责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和财产保卫工作。

  3.1.5大、中修项目由公司维修班负责,车间配合完成。小修项目由车间自行组织安排时间,维修班协助完成。

  3.2检修计划管理

  3.2.1车间主管设备主任根据设备定期检查,状态监测和诊断资料以及故障计划好检修的具体内容上报生产技术部设备科。

  3.2.2生产技术部设备科制定检修技术任务书、工艺文件资料、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方案。

  3.2.3主管副总落实检修负责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安排检修时间。

  3.2.4任务单位提出需换件明细表及图纸、专用工检具、研具的图纸和清单。准备好备品、备件、材料、工用具和检修设备。

  3.2.5上述文件和资料交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组织备品、备件、工具、器材、安排检修时间。上报主管副总审批。

  3.3检修的安全措施和规定。

  3.3.1大、中修检修项目检修单位需会同主管部门、安保、生产技术部、车间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由安全部指定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管。

  3.3.2小修项目由车间安全员,维修工、操作工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检修维护规程进行检修作业。做好安全检修记录。

  3.3.3车间负责人是本单位检修第一负责人,对安全负总责,安全员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第一负责人,对检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

  3.3.4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检维修的所有工用具,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好记录交安全环保科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3.3.5检修项目车间按规定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3.4检修类别和时间

  3.4.1小修:对设备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时间,由车间组织实施进行。内容包括:

  3.4.1.1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零件和填料。

  3.4.1.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件。

  3.4.1.3更换部分润滑油和油脂,调整串动和间隙尺寸。

  3.4.1.4对电机进行吹灰和干燥。

  3.4.1.5对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3.4.2中修: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内容包括小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3.4.2.1更换成套部件。

  3.4.2.2清洗复杂部位零件。

  3.4.2.3更换部分磨损过限的轴承和轴瓦。

  3.4.2.4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对电机线圈进行涂漆烘干。

  3.4.3大修:为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运转和达到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解体检修。内容包括中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3.4.3.1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

  3.4.3.2全部重绕电机线圈。

  3.4.3.3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

  3.5检修时间一般根据生产设备设施运行实际情况确定检修时间:大修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进行。中修每季度进行一次。小修一般根据设备设施使用具体情况随时随地进行。

  3.6检修规定和原则:

  在整个检修过程中坚持文明修理。做到;五不乱用、三不见天、三条线。

  五不乱用:不乱用大锤,管钳,扁铲;不乱拆,乱拉乱顶;不乱动其他设备;不乱打保温层;不乱拆其他设备的部件。

  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拆的设备、管口不见天。

  三条线:设备的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物资摆放一条线;工具机具摆放一条线。

  3.7在整个设备检修过程中,要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按步骤进行检查。严把工序质量关。前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保证检修质量。

  3.8检修项目完成后,检査人员应会同检修任务单位、车间设备员和操作工人共同检查。进行载荷试验,达到检修质量标准。作好检查记录。

  3.9检修任务完成后,必须清理干净检修现场。做好检修记录备案。

  3.10在检修过程中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后老设备。

  3.11验收:

  3.11.1大、中修检修项目完成后,由生产技术部主持有生产、设备、安全、车间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系会议组织实施验收。主要设备由主管副总主持,一般设备由设备科主持。

  3.11.2验收人员应有岗位操作工、检修单位(维修工)、主管技术员和安全检查员。

  3.11.3验收时应对设备做空、负载试验,并记入交工验收记录。检修单位要做好检修记录,将检修情况详细记录并做好交工资料交设备科存档备查。

  3.11.4检修项目未达到工艺要求和质量技术标准不予验收。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9

  1.总则

  1.1为了加强施工与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修人员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并解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维修作业管理。

  2.施工组织

  2.1由企业组织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

  1.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动土施工,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

  2.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2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2.3有两个以上部门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部门和总承包部门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部门必须服从建设部门和总承包部门的指挥,对分包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部门,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2.4参加施工的人员以及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部门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部门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2.5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危险作业分别按危险作业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对承包、外包给有资质的建设施工部门进行的施工项目,企业应与建设施工方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同时遵守本制度,若建设施工部门的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企业安全,应及时制止。

  3.施工现场管理

  3.1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并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时建设的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3.2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措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3.3施工现场的道路、沟渠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3.4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雨季来临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季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3.5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程要求。

  3.6施工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材料、脚手架、工具等要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7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管理,并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3.8施工现场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按《消防管理制度》中有关履行动火、用火手续。

  4.施工机械与电气设备

  4.1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4.2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4.3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4.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4.4.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4.4.2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和临时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4.4.3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4.4塔吊、龙门吊、汽车吊及铆焊平台等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5.拆除工程

  5.1施工部门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中要有安全措施,并经技安、设备等部门审查确认,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5.2拆除工程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5.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5.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天然气管道、水管网线、供热管道等干线通往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5.5施工人员从事拆除工作时,应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

  5.6拆除区周围应设围栏,挂警告牌,并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5.7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严禁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位应保持稳固。

  5.8拆除的物体不准由上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或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场地。

  5.9在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或使用移动板梯),脚踏瓦钉处进行拆除。

  5.10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路,应设置另外的配电线路。

  5.11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载拆掉后,方可以拆除。

  5.12拆除建筑物时,楼板上不准有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6.土石方工程

  6.1凡在地面上开挖建筑、构筑物基础、设备基础以及其它基础和在地面上建造围墙及横穿公路、开挖各种管沟、电缆沟等作业都属于动土作业。

  6.2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由施工部门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经批准后方能施工。

  6.3动土作业施工时应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7.检修准备

  7.1重大检修项目应在检修前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检修计划,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7.2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计划要求,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7.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7.4根据检修计划的要求,生产部门要为检修部门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部门,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7.5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7.6检修转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的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标志牌或上安全锁卡。

  7.7检修部门的项目负责人要检查动火证、设备内作业证、高处作业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7.8检修部门的项目负责人应检查检修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8.检修安全规定

  8.1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项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8.2检修中的危险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设备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等)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8.3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进入检修现场的所有人员(含临时工),必须佩戴安全帽。

  8.4检修的设备、管道与生活区域内的设施、管道及运行中的设备、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8.5在生产现场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要防止产生火花。

  8.6在生产危险化学品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沟通。当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等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8.7各部门使用的临时工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生产车间现场用工时须接受车间的安全教育后,方可在可以使用临时工的岗位作业(作业内容主要是基建、搭架、保温或其它特殊作业)。

  8.8临时工作业时,项目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同步监护,监护人必须是责任心强,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8.9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检查、落实好相应的措施,当生产现场发生异常情况时,须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作好自我保护。

  8.10检修完工后,必须做到一切安全设施恢复到正常状态。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11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9.维护、保养

  9.1定期对设备设施、安全附件、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在检修工作过程中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检修。

  3.工作程序

  3.1本厂检修工作的组织形式为混和组织形式;具体部门有:

  3.1.1检修计划由主管厂长批准。

  3.1.2设备科负责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准备大、中修项目图纸、技术资料并负责进行技术指导。

  3.1.3生产科负责协调安排检修时间,保证检修按计划进行。

  3.1.4安全环保科负责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和财产保卫工作。

  3.1.5大、中修项目由机电队,车间配合完成。小修项目由车间自行组织安排时间完成。

  3.2检修计划管理

  3.2.1车间主管设备技术员根据设备定期检查,状态监测和诊断资料以及故障计划好检修的具体内容上报设备科。

  3.2.2设备科制定检修技术任务书、工艺文件资料、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方案。

  3.2.3主管厂长落实检修负责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安排检修时间。

  3.2.4任务单位提出需换件明细表及图纸、专用工检具、研具的图纸和清单。准备好备品、备件、材料、工用具和检修设备。

  3.2.5上述文件和资料交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组织备品、备件、工具、器材、安排检修时间。上报主管厂长审批。

  3.3检修的`安全措施和规定。

  3.3.1大、中修检修项目检修单位需会同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生产科、车间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由安全环保科指定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管。

  3.3.2小修项目由车间安全员,维修工、操作工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检修维护规程进行检修作业。做好安全检修记录。

  3.3.3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检修第一负责人,对安全负总责,安全员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第一负责人,对检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

  3.3.4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检维修的所有工用具,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好记录交安全环保科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3.3.5检修项目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3.4检修类别和时间

  3.4.1小修:对设备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拆卸设备的复杂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时间,由车间组织实施进行。内容包括:

  3.4.1.1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零件和填料。

  3.4.1.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件。

  3.4.1.3更换部分润滑油和油脂,调整串动和间隙尺寸。

  3.4.1.4对电机进行吹灰和干燥。

  3.4.1.5对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3.4.2中修: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内容包括小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3.4.2.1更换成套部件。

  3.4.2.2清洗复杂部位零件。

  3.4.2.3更换部分磨损过限的轴承和轴瓦。

  3.4.2.4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对电机线圈进行涂漆烘干。

  3.4.3大修:为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运转和达到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解体检修。内容包括中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3.4.3.1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

  3.4.3.2全部重绕电机线圈。

  3.4.3.3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

  3.5检修时间一般根据生产设备设施运行实际情况确定检修时间:大修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进行。中修每季度进行一次。小修一般根据设备设施使用具体情况随时随地进行。

  3.6检修规定和原则:

  在整个检修过程中坚持文明修理。做到;五不乱用、三不见天、三不落地、三条线。

  五不乱用、不乱用大锤,管钳,扁铲;不乱拆,乱拉乱顶;不乱动其他设备;不乱打保温层;不乱拆其他设备的部件。

  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拆的设备、管口不见天。线、设备的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物资摆放一条线;工具机具摆放一条线。

  3.7在整个设备检修过程中,要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按步骤进行检查。严把工序质量关。前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保证检修质量。

  3.8检修项目完成后,检査人员应会同检修任务单位、车间设备员和操作工人共同检查。进行载荷试验,达到检修质量标准。作好检查记录。

  3.9检修任务完成后,必须清理干净检修现场。做好检修记录备案。

  3.10在检修过程中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后老设备。

  3.11验收:

  3.11.1大、中修检修项目完成后,由厂长主持有生产、设备、安全环保、车间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系会议组织实施验收。主要设备由主管厂长主持,一般设备由设备科主持。

  3.11.2验收人员应有岗位操作工、检修单位(维修工)、主管技术员和安全环保检查员。

  3.11.3验收时应对设备做空、负载试验,并记入交工验收记录。检修单位要做好检修记录,将检修情况详细记录并做好交工资料交设备科存档备查。

  3.11.4检修项目未达到工艺要求和质量技术标准不予验收。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1

  第一条预防性维护保养

  1、所有设备必须根据维修保养手册及相关规程,进行定期检修及保养,并制订相应年度、季度、月度保养计划及保养项目。

  2、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保养计划及保养检修项目,以便尽可能延长系统设备正常使用之寿命,并减少紧急维修之机会。

  3、保养检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必须完整、真实,并须由使用方工程部建立设备维修档案,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确定责任。

  4、各系统之维护保养计划及保养检修项目之制订由使用方工程部负责,并提交管理方工程部经理审阅;保养检修及更换零配件之记录由使用方工程部负责。

  5、进行正常系统维修保养及检修时,如对业主使用产生影响,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管理处,由管理处发出通告,确定检修起止日期及时间(须尽可能减少对业主之影响范围),以便使受影响之业主做好充分准备。

  第二条紧急维修

  1、必须进行紧急维修时,须立即通知工程部经理,安排有关人员立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2、如因紧急维修,必须对业主使用产生影响时,管理处须立即通知业主,并向受影响之业主发出紧急通告,同时,需考虑尽量减少影响范围。

  3、如发生故障之设备在保修期内,应做出适当之应急处理,以尽量减少对业主之影响,并立即通知有关供应商之保修负责人。

  4、紧急维修结束后,须由使用方工程部填写维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将事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配件之名称、规格及数量、品牌等、处理结果、事故发生时间、恢复正常时间等向管理方工程部报告。此报告由工程部资料管理人员存入设备维修档案,备查。

  第三条设备的更新及系统改造

  1、出于技术更新、提高效率、安全运行、减少污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虑,工程部有责任提高对现有设备做出更新或改造之建议。

  2、设备更新及改造建议,必须向管理方总经理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

  3、由于此类工作通常没有迫切性,故须尽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对业主影响最小之时间进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2

  一、负责制定月、季度工作计划,每月写出工作总结,总结重点,完成工作情况,突出解决的实际问题,不安全因素如何排除的。

  二、保证水、电、暖的供给和各处室提报的`维修项目,自来水主供餐饮用水,备用井水保证水质,污染水禁用,保证消防用水。电工持证上岗,保证用电安全,配电室、高压区配醒目的标志,维修时做到安全操作,及时排除隐患,严禁裸露现象存在。对热交换站的操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压力和温度参数,不得随意调整,保养和维护好设备,保证安全正常运转。

  三、负责做好正确使用设备的管理工作,达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搞好定期检查,及早排除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或发现,立即排除并追查发生事故的原因,责任明确后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处罚。

  五、既要做到安全管理又要搞好节约降耗,对跑、冒、滴、漏及时排除。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3

  为保障生产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维修人员的职责,推动班主的自主管理,请遵守以下各项: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迟到、早退一次考核50元,旷工一天考核本人200元,请假须提前一天以上办理请假手续,不得代请。因病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在休假结束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

  二、维修人员应熟悉本车间设备功能和工艺流程,对设备进行日常巡检、维修,并提示工作人员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因点检、维护不到位,没有提前进行准备和计划,从而影响生产,取消本班当月绩效奖励。

  三、维修人员应按相应规程、标准作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的检修作业必须有三方确认签字,提前进行通风和确认,维修作业不分闸、不挂牌、不确认、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发现一项考核相关当事人100元。

  四、工作中表现突出、勇于发现设备缺陷,积极参加危、难、险、重的工作和发现重大隐患,并及时阻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车间和班组将酌情给予奖励。

  五、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班长安排的加班、节假日值班和不利于班组正常管理,消极怠工,考核当事人200元并回车间学习。

  六、维修工具要爱护,妥善保管,交旧领新,工具丢失按原价赔偿。检修完成要及时恢复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并搞好5s工作。

  七、无故不组织召开班组安全会、周三活动和安排的学习、厂里组织的其它活动,考核班组和当事人每次100元。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厂相关制度(标准)执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为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内容包括设备润滑管理职责,油品的贮存与保管,润滑用具的管理使用与过滤标准,润滑油品的使用,设备润滑油(脂)标准和废油品的回收。

  2、本制度适用于硫磺车间设备的润滑管理。

  三、职责

  1、车间职责

  1.1、车间设备员负责全车间的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润滑相关台账。

  1.2、负责组织本车间职工认真学习设备润滑手册,贯彻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提高操作人员的润滑管理水平,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人员对润滑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1.3、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润滑油品消耗定额,按时提出年、季、月润滑油品的使用计划。

  1.4、认真填写设备润滑档案和“五定”,负责提出有关润滑油方面的改造措施和革新方案。经设备部审核后组织落实。

  1.5、严格执行“三级过滤”和润滑“五定”,负责本单位润滑油品及用具的管理和使用,按规定时间对在用油品提出检验分析申请。本装置的润滑必须有专人管理。

  1.6、经常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1.7、负责本单位不合格油品的回收工作。

  2、班组长职责

  2.1、认真组织班组成员学习车间润滑管理制度,提高班组人员的设备润滑管理水平。

  2.2、检查督促本班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润滑及润滑器具的保管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2.3、保证本班一级过滤润滑油桶油位在1/2以上并做好交接班。

  3、操作人员职责

  3.1、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做到“三级过滤”和润滑“五定”。

  3.2、妥善保管并认真维护好润滑器具,做到经常检查,严格做到专油专具,定期清扫,并纳入交接班内容。

  3.3、按规定定期补加或更换润滑油(脂),认真做好加、换油记录,做到无油不启动、低油位不开车。

  3.4、按时检查滤网、油位、油压、油温和油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3.5、经常检查润滑部位的温度情况,轴承温度应保持在规定指标内。

  3.6、对自存自用油品要定时检查,认真交接,对固定式油桶(箱)应按时脱水。

  3.7、常用阀门丝杆螺母之间,要定期注油〔脂)润滑,不常用的要用油脂封闭。

  3.8、按规定将废油回收到指定位置的指定容器,认真做好废油回收工作。

  四、润滑油(脂)储存和保管

  1、车间下设润滑站,润滑油站由当班保证润滑器具和地面的卫生清洁

  2、润滑油站要采取通风措施,冬季做好保温

  3、润滑油站内严禁动火,润滑油站附近要有消防器材并做好标示

  4、入库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库存三个月以上时应检验,不合格油品应及时进行处理,直到再次检验合格为止。对车间入库的油(脂)要及时建立台账,注明名称、代号、入库时间,并作好分类、分组保管。

  五、润滑器具管理与过滤标准

  1、车间按照各岗位用油实际情况配齐应有的润滑油具,基本用具有: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捅(箱)、抽油器、提油桶、油壶、接油盘、过滤漏斗、油脂桶、油脂铲、油脂枪等。

  2、各润滑用具应标记清晰,专油专用,定期清扫。一般情况下,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捅(箱)每三个月清扫一次;其余各用具每周清洗一次;用具各部的过滤网要班班检查,及时清洗。各用具使用或清洗后,应按指定地点放置整齐,严禁随意放置,以免丢失或损坏。

  3、各岗位的润滑油具由当班班长及使用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交接班时做好交接

  4、在用的润滑器具一定要保护好过滤网,由车间定期每月指定当班清洗过滤网

  5、设备润滑的润滑油(脂)必须符合装置的润滑工工艺条件要求,不得乱用、混用;容器换装不同种类、不同牌号的油品时,必须按规定彻底冲洗干净,方可改装别的油品。

  6、润滑油的滤网要符合规定:压缩机油、机械油所用过滤网,一级过滤网为60目,二级过滤网为80目,三级过滤网为100目。

  六、润滑油使用

  1、设备必须按规定要求用油,不得任意滥用和混用,不合格油品不准使用。设备润滑用油见附录A(补充件)或设备说明书。设备所用润滑油的规格、数量、润滑点、加油时间及加油周期等,必须严格按照“三滤五定规定”执行

  2、因操作条件改变或规定油品缺乏,需变更油品时,应报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车间不得随意更改。

  3、润滑油品代用必须符合同等质量或以优代劣的原则,规定油品得到供应后应停止代用。

  4、如需要更换不同型号的润滑油品或油品经检验不合格需要更换时,应先将原油品清除干净,然后再加入新油品。

  5、新安装设备第一次(跑合期)投入运转的一般设备,应在15~30天内更换一次新油;正常运转时,换油周期应根据工作条件、润滑油检验报告而定。

  6、具有独立润滑油系统的大型机组检修后,润滑油循环一定时间,经检验合格,方可试车或投入运行。

  7、运行中的大型机组润滑油应每月检验一次,条件恶劣或运行后期应适当增加检验频次,应化验黏度、水分、机械杂质、闪点、酸质,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应及时处理。润滑油的'检验报告要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8、发现漏油、跑油时要及时查出原因,上报车间,立即消除并作好记录,禁止跑油、漏油

  9、主要、大型运转设备换油时,应该在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并按规定记录在设备档案。

  七、设备润滑加油(脂)标准

  1、油润滑

  加油以刻度线为准,无刻度线时应符合如下规定。

  1.1、循环润滑

  正常运行时油箱油位应保持在2/3以上。

  1.2、油环带油润滑

  1.2.1、油环内径D=25~40mm时,油位高度应浸没油环D/4。

  1.2.2、油环内径D=45~60mm时,油位高度应浸没油环D/5。

  1.2.3、油环内径D=70~130mm时,油位高度应浸没油环D/6。

  1.3、浸油润滑

  1.3.1、滚动轴承的浸油润滑

  a.、n、>、3000r/min时,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动体中心以下,但需浸没滚动体下缘。

  b.、n=1500~3000r/min时,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动体中心以上,但不得浸没滚动体上缘。

  c.、n、<、1500r/min时,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动体的上缘或浸没滚动体。

  1.3.2、变速机的浸油润滑

  a.圆柱齿轮变速机油面应浸没高齿轮副低速齿轮齿高的2~3倍。

  b.圆锥齿轮变速机油面应浸没其中一个齿轮的全齿宽。

  c.蜗轮蜗杆减速机油面应浸没蜗轮齿高的2~3倍,或蜗杆的一个齿高。

  1.4、强制润滑

  应按有关技术要求或实际标准确定。

  2、脂润滑

  2.1

  n>3000r/min时,加脂量为轴承箱容积的1/3。

  2.2

  n≤3000r/min时,加脂量为轴承箱容积的1/2。

  八、废油品回收

  1、废油的回收应该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车间应采取积极措施,排放及更换下的废润滑油应按品种牌号进行回收,认真做好废油品的回收、再生、和处理工作。

  2、车间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废油品回收指标避免浪费,回收的废油脂可用于刮泥机链条、轨道的保养,废油用于螺栓等保养。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5

  1目的

  规范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检维修管理,保障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设施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sh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3.3 gb 2894 《安全标志》

  3.4 mn-01-02 《设备检维修管理办法》

  4释义

  4.1检维修作业: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5职责

  5.1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组织执行。

  5.2公司生产管理部监督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的全程监控管理,包括设备检维修前的设备倒空、置换、委托分析、安全风险识别、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检维修过程安全监护等。

  5.4检维修作业单位负责制定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核查检维修作业安全条件,落实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

  5.4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作业人员职责

  a)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b)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检维修作业;

  c)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d)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4.2监护人员职责

  a)对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

  b)对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违章行为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

  c)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设备检维修作业监护人由申请单位指派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的人担任。

  5.4.3现场hse责任人

  负责检维修作业现场hse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当发现违章行为和意外情况,应及时制止作业。

  现场hse责任人由申请单位指派,一般是班组兼职安全员,涉及风险性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时,应由本单位hse工程师或主管担任。

  5.4.4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设备检维修方案、安全措施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

  5.4.5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

  5.4.6申请单位批准人

  必须到现场了解设备检维修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申请单位批准人由申请单位指定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对安全生产与安全作业具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担任。

  6要求

  6.1管理原则

  6.1.1外来检维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维修施工业务。

  6.1.2在签订设备检维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6.1.3当设备检维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其他危险作业前,须按规定先办理《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6.1.4《设备检维修作业票》作业期限由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般情况下需与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保持一致。

  6.1.5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维修方案,检维修方案应经申请单位审核。检维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维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6.2检维修前的安全要求

  6.2.1检维修前,申请单位应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检维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c)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6.2.2检维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6.2.3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维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维修方案交底。

  6.2.4检维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维修组织落实、检维修人员落实和检维修安全措施落实。

  6.2.5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6.2.7申请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6.2.8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申请单位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维修安全要求。

  6.2.9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2.10对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6.2.11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6.2.12对检维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6.2.13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6.2.14对检维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6.2.15应将检维修现场影响检维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6.2.16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6.2.17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6.2.18检维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6.3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6.3.1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6.3.2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3.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维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6.3.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3.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维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维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6.3.6夜间检维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维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3.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维修人员安全时,申请单位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维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6.4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4.1因检维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6.4.2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6.4.3检维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7工作程序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8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解释。

  9附件

  《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06-25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06-17

[精选]设备维修管理制度07-14

维修设备管理制度11-27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实用】07-08

设备维修部管理制度08-27

设备管理维修管理制度11-25

机电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1-12

设备维修合同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