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0 16:13:12 制度 我要投稿

(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篇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共有30个管理办法。针对公司安全管理体制建设、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职业病防治、档案资料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控制、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安全技术、施工用电、应急救援等方面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二级单位”指公司所属各分局、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直管项目部的统称,“项目部”是指公司在建项目部,包括二级单位所属项目部和公司直管项目部。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二级单位和项目部。

  五、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努力实现死亡事故“零”目标,建立本质安全企业。

  七、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落实到人、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二级单位(项目部)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应针对本单位(项目部)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实际,制订具体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二级单位(项目部)要在贯彻执行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十一、公司国外工程项目应遵守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并按照“不低于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十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xx版)同时废止。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安全组织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安全领导机构,年初有计划措施,有责任制度、有总结评比。

  2、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规划,单位年度各项指标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3、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为安全生产责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预防。

  4、单位在重点安全部位,常年有专兼安全员,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连安全小组每季度要进行公司安全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自查项目,包括违章驾驶、柴草堆放、药品管理、危旧房线路、重点部位、库房等。

  二、安全责任制

  1、制定单位领导分工、主管领导、技术员、班组车间生产责任制、领导安全职责。

  2、制定单位安全员岗位职责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

  三、安全生产教育

  1、对新工人进行三次教育,坚持持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锅炉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每月向团广播站定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稿件一篇。

  4、在重大节假日,公司举办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5、设有固定安全标志牌、横幅。

  6、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0、对有故障的平台要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撤掉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原则和依据

  1.2.1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1.2.2依据

  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

  2、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3、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4、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5、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2管理和职责

  2.1总裁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2.2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2.3安委会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2.4公司安全员负责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2.5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2.6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2.7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控制要求

  3.1按照集团规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度营业额的0.15%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高于公司前三年安全生产费用的平均值。

  3.2制定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时应切实考虑重大或重要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3.3财务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生产安全督察部应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年终工作总结中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总结。

  3.4安委会应确保采购的安全设施、安全物资合格有效,符合安全标准或相关要求。

  3.5各部门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3.6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资产财务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4使用范围

  4.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

  4.1.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公司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机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4.1.2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4.1.3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资金。

  4.1.4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和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的人员、时间投入。

  4.1.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如压力容器、机动车辆等。

  4.2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

  4.2.1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护眼罩、防尘、防毒口罩等)费用。

  4.2.2保健费的发放:保健费(个人)=职工体检费用+职业病预防费用+消暑饮料费用。

  4.3应急救援投入

  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

  4.3.1应急救援设施(如防火墙、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围堤、回收装置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

  4.3.2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

  4.3.3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

  4.3.4应急救援装配配备的费用。

  4.4安全宣传教育投入

  4.4.1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

  4.4.2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

  4.4.3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

  4.5日常安全管理投入。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应包括安全员(兼职和专职)人数、安全员的工资、津贴和办公支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建立及运行维护费用。

  4.6保险投入

  可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来调整保险费率。

  4.6.1财产保险投入。

  4.6.2车辆保险投入。

  4.6.3职工工伤保险的安全投入。

  4.7事故投入

  在突发事故发生后,企业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不得不进行的花费。

  4.7.1事故处理活动费用。

  4.7.2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

  4.7.3环境污染处罚与治理费用。

  4.7.4事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

  4.7.5企业价值损失和时间上的投入(企业价值损失指企业信誉的降低、形象的破坏,是一种负投入,是对前期用于提高企业形象、信誉的投入的损失。时间上的投入包括处理事故花费的工时、员工转岗或培训新员工的工时损失)。

  4.8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8.1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费用。

  4.8.2安全评价、职业危害评价费用。

  4.9安全奖励基金投入

  安全奖励基金应分为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的奖励,对其进行定期奖励。对突发事件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可单独进行奖励。

  4.10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投入

  4.10.1相关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看板、安全宣传画、安全活动等费用。

  4.11职业健康管控投入

  4.11.1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费用。

  4.11.2职业健康人员体检费用。

  4.12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实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5.2安委会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5.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5.4公司财务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公司安委会审核,财务部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领用部门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委会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采购部仓储科办理领用手续。采购部仓储科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部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采购部仓储科严禁出库。

  5.7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6检查

  6.1公司领导、安委会负责人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并在专题会议总结执行情况。

  6.2安委会要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向公司领导汇报执行情况。

  6.3重大安全措施项目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公司名义汇报执行情况。

  文件评审记录

  评审时间:20xx年1月20日

  参加人员:郭维世、徐新、薛梅、郑培青、王新福、王洪连、王应远、曹兴成、张林、郝风团

  评审内容:

  1、文件内容符合标准、规范的规定;

  2、文件格式符合程序文件的规定;

  3、文件适宜,可操作;

  4、文件名称:

  《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5、文件发放范围

  1)存档1份纸张版

  2)各部门1份纸张版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文件精神,结合金平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与下级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深化改革、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认真执行规定。

  3、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办公场地、经费等,组织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职业培训等经常化、制度化工作。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善后工作,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7、认真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安全标准、规范,制定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技术设施,建立专业安全管理体系。

  二、出租汽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要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按照《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文件要求,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工作要求,提出本单位具体措施和实施意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并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职责,与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要与出租汽车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基础资料,认真填报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3、开展公司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工作,做到规范化和制度化。

  4、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帮助驾驶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

  5、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组织现场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不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增强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行车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操作规程,谨慎驾驶,礼貌行车,做到“一树、二严、三勤、四慢、五知、六不、七禁、八防”,确保行车安全。

  3、坚持行车“三检制”(开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的检查)。按时对车辆进行各级保养,保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况。

  4、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设立必要的标记,搜集旁证,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并通知公司。

  5、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随时检查燃油有无渗漏,电路接头是否松动,严禁用打火机、火柴、油灯在车上照明或观察油箱存油量等。

  6、驾驶员在营运中,要密切关注乘客是否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对携带者劝阻无效时坚决制止其乘车。

  7、车辆加油、加气时必须熄火,出租汽车驾驶员、乘客必须下车,严禁吸烟。使用备用油桶必须是无渗漏的铁桶,严禁用塑料桶存油。

  8、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从思想上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努力提高自身反劫防劫能力,杜绝或减少劫车案件的发生,保护车辆及乘客的安全。

  9、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夜间行车规定,出城营运必须去治安岗亭登记

  10、出租汽车驾驶员严禁参与或从事犯罪活动,在营运中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侦破案件。

  11、如遇歹徒劫车,要保持冷静,巧妙周旋,伺机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报警,尽可能避免伤亡,减小损失,牢记罪犯特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凡发生被抢劫案件,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并随即报告公司领导,以利于打击追捕罪犯。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上班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和劳保鞋,佩戴安全帽和防护镜。以防有铁屑溅到,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严禁违规作业,违章指挥,盲目蛮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工作空闲期间不乱串岗位,不闲谈,不玩手机,以防发生事故或埋下事故隐患。

  3、上班要精神饱满,严禁睡岗和打瞌睡,下级要服从上级,服从安排,听从调动。

  4、切实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详细交接记录。当班时应做好生产详细记录,接班人不到不允许离岗,应做好交接工作才能下班。

  5、各部们对本部门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管理负责。

  6、设备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后,才可以上岗操作。

  7、发生设备事故,部门负责人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发生事故的操作者及当事人必须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作记录并报本部门负责人。

  8、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和相关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xx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3、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责任人:

  xx公司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责任人:

  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安全监察工作。

  3、组织对新入厂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8、负责汇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9、制定公司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0、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公司安全事故档案。

  1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责任人:

  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协助总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督促和协助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组织,督促检查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的落实和维护保养,并定期组织救援演练。

  4、汇总、审查,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经费使用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实施并监督执行。

  5、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7、及时报告公司发生的伤亡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组织或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9、定期向领导报告安全工作。

  车床操作规程

  1、操作前要按规定戴好劳保用品和防护眼镜,严禁戴手套。女工必须戴好安全帽,辫子应放入帽内,不得露长发上机。

  2、车床开动前,必须认真仔细检查机床各部件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加油润滑机床,并作低速空载运行3—5分钟,检查机床运转是否正常。

  3、装卸卡盘和大件时,要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垫好木板,以保护床面,并要卡住、顶牢、架好,车偏重物时要按轻重搞好平衡,工件及工具的装夹要紧固,以防工件或工具从夹具中飞出,卡盘扳手、套筒扳手要拿下。

  4、机床运转时,严禁用手触摸机床的旋转部分。装卸工件,安装刀具,加油以及打扫切屑,均应停车进行。清除铁屑应用刷子或钩子,禁止用手清理。

  5、机床运转时,不准测量工件,不准用手去刹转动的卡盘;用砂纸时,应放在锉刀上,严禁戴手套用砂纸操作,磨破的砂纸不准使用,不准使用无柄锉刀,不得用正反车电闸作刹车,应经中间刹车过程。

  6、加工切削时,停车时应将刀退出。切削长轴类须使用中心架,防止工件弯曲变形伤人;伸入床头的棒料长度不超过床头立轴之外,并慢车加工,伸出时应注意防护。

  7、高速切削时,应有防护罩,工件、工具的固定要牢固,当铁屑飞溅严重时,应在机床周围安装挡板使之与操作区隔离。

  8、机床运转时,操作者不能离开机床,发观机床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车,请维修工检查修理。当突然停电时,要立即关闭机床,并将刀具退出工作部位。

  9、工作时必须侧身站在操作位置,禁止身体正面对着转动的工件。

  10、工作结束时,应切断机床电源或总电源,将刀具和工件从工作部位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并清扫机床。

  11、每台机床上均应装设局部照明灯,机床上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第二条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以下简称“汽运处”)各级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在部门和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行一岗双责制,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

  第二章汽运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第四条汽运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全职责

  1、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落实城投总公司和环境实业公司安全管理各项目标,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2、研究和决定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决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安全资金的投入等,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和重大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3、定期召开处安委会会议(不少于每季度一次)和安全工作例会(每二月一次),听取各职能部门、下属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完成情况,部署下阶段公司安全工作计划。

  4、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紧急会议精神,落实事关汽运处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

  第三章汽运处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六条安委办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海市及城投总公司、环境实业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处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落实安委会会议精神,执行汽运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验和管理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评估、立项、申报及项目实施进行检查、监督。

  4、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暂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台帐;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工伤认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汽运处级教育职责,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8、负责本企业对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康杯”等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第七条生产业务部(固废收运中心、医废收运中心)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指示,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异常情况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遇到紧急情况,有权先处理后汇报。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查出的不安全问题及时布置落实整改。严格执行对作业工艺流程的监管,杜绝或防止发生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现象,实现安全有序生产。

  5、参与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规范,参加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制工作,及时消除和改进技术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审核生产业务方案、重大设备装置检修技术文件,使其符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要求。

  7、在签订业务或检修施工合同时,应负责审核其施工资格(企业等级、经营范围、技术资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等),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负责对其进行业务或检修施工安全教育。

  8、参加相关业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处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汽运处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和要求,及时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2、负责对临时来汽运处办事人员进行登记,对生产现场参观学习交流人员进行安全须知教育。

  3、负责制订和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定期对公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督促驾驶员或有关人员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年检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5、负责职工伙食团的日常安全管理,安全使用水、电、燃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定期维护排风、烟道等厨具设施,及时清除油腻、污垢。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员工一般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归口管理工作,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时,同时将安全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到汽运处年度培训计划之中。

  2、负责对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复岗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的审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关部门,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3、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统筹和组织工作,负责对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落实培训情况的跟踪和考核工作。

  4、负责制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员工劳动纪律的检查、考核和奖惩。

  5、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在劳动合同中,载明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和工伤社会保险等事项。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时,应有安全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6、参加安全事故调查,负责落实职工劳资福利政策,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事项,办理违章、违法责任的惩处,负责工伤认定后有关补偿和鉴定工作。

  7、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8、按规定落实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

  第十条安保技术部安全职责

  1、负责租赁厂房(场所)安全协议的签订并敦促安全协议条款的落实。

  2、负责主管范围内租赁厂房(场所)安全检查,及时督促落实问题的整改。

  3、负责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投入。

  4、负责汽运处安全监控设施、消防器材和各类特种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做好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持证上岗。

  5、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和提高安全技防水平。

  6、对公司所属船舶和车辆的GPS、GIS监控系统,以及大型机械设备运行监控系统进行监管与指导。

  7、负责处理交通事故、伤亡事故和事故苗子,并组织讨论分析,做到“四不放过”,对影响安全的倾向和行为进行帮助及教育。

  8、会同有关人员负责对新驾驶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行车、安全操作的教育,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定期召开的安全例会和安全活动,树立先进典型。

  9、采用信息化技术,推进设备设施的技术革新,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确保本质安全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安全职责

  1、审核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安全教育等安全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审核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资本性及费用性资金预算决算,确保资金到位与专款专用。

  3、确保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等费用开支。

  第十二条市场拓展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拓展的新项目和新业务,必须同步制订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新的项目和新的生产业务,必须符合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本部门管理业务和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措施落实。

  第十三条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工会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2、组织和健全劳动保护监督管理网络,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和职业健康,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协助行政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对安全生产维权和监督的职能。

  3、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宣传,维护员工健康与安全权益。开展“安康杯”竞赛等活动,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定期研究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组织参加群众性的综合安全检查,通过巡视等方式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5、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团委安全职责

  1、配合行政和党委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技能,做到精心操作;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发挥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和应急突发事件中的突击队作用。

  3、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

  4、总结推广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

  第四章各级领导与员工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处长安全职责

  1、处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并在当年的具体工作中逐项予以落实。

  3、组织制定并签发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切实保证本单位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安全生产资金主要用于安全装备、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奖励、隐患治理、员工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等职业健康保护。

  5、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握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部署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抓好生产装置、设施维修改造和基本建设项目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三同时”工作。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与运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

  8、及时如实向上一级安委会报告并配合或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第十六条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营造企业安全文化。

  4、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党员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下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应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7、支持行政主要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8、发生事故时,协助行政领导做好思想稳定和善后处理协调指导工作。

  第十七条分管安全生产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等,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检查生产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

  5、负责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要负责人,或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负责本企业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党委副书记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职责的落实,对所分管系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配合党委书记及时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模范事迹和事故通报。

  4、配合党委书记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和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5、配合党委书记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第十九条分管技术设备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检查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本企业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运行,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设备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负责落实。

  5、负责组织设备事故的报告、调查及处理。

  6、负责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按计划实施。

  7、负责组织落实大检修、计划检修、抢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8、定期召开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9、负责落实对本企业员工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10、负责落实本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1、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

  第二十条分管生产业务、市场经营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生产业务经营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生产业务经营条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等,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参加生产业务经营条线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事故调查处理。

  4、定期召开生产业务经营条线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第二十一条分管人力资源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力资源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力资源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负责组织落实员工的技术业务培训、技术练兵;组织落实员工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的教育培训。

  5、负责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的处分(处理)。

  第二十二条纪委书记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起保证、监督作用。

  2、负责纪委等部门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职责的落实,对所分管系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发挥各级纪检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组织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协助行政领导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纪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行政主要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负责组织纪委监察部门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与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上海市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4、组织员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配合行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把职业安全卫生列入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6、参加事故调查,参与对负有责任的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作业部门(固废收运中心、医废收运中心)负责人安全职责。

  1、作业单位负责人对作业单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制度,做到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组织制订、修订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落实本部门安全教育,督促并检查班组安全教育。

  4、组织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定期组织考核。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6、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取得资格证书的安全管理人员,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负责落实部门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7、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装置部门级安全检查,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负责二级动火审批,组织落实动火安全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部门值班制度,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10、部门副职在部门负责人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十五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员工学习并执行部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等,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定期组织班组安全活动,组织第三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

  4、教育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消防化救器材;检查督促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完好投用。

  5、负责实施每班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不能整改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同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配合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7、抓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竞赛,抓好班组基层建设、基础管理,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维护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秩序。

  第二十六条生产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针对环境行业特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2、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安全纪律,精心操作,认真记录。

  3、按时巡回检查,正确判断、处理并报告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4、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作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6、上岗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熟练正确地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8、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1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生产单位。

  3安全生产教育

  3.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安全管理小组

  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4.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4.2.1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4.2.2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4.2.3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

  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安全生产检查

  5.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5.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5.3经常性检查

  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3.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5.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5.4自检、互检、交接检

  5.4.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5.4.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6.1.1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

  6.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6.1.3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6.1.4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6.2重点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6.2.2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6.3.2生产个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遵守有关设备及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规定。

  6.3.3生产个人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6.3.4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这些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

  6.3.5设备管理及使用部门应制定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检修应包括影响设备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种仪器仪表等。

  6.3.6对设备的检修情况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6.4消防安全

  6.4.1对存有火灾隐患的地点、部位、场所,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设置防火标志或标语,并配备消防器材、器具。

  6.4.2应建立明火作业及安全用电制度。电器线路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严禁乱搭乱接。从事电气焊、烘烤作业时,应做好周围的防护措施。

  6.4.3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贮存,并严格管理。

  6.4.4所有仓库内贮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间隔和通道,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要责任到人,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应每一年、干粉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记录。

  6.4.7消防器材应按规定放置,除检验救灾用于灭火外,严禁乱动、挪作他用。

  6.4.8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检查、保养。

  7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7.1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管理。

  7.2班前班组长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对他人人身安全的防护意识。

  7.3各班组长根据员工身体状况分配生产任务。特种作业人员生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4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7.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7.6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安全责任目标管理

  8.1生产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责任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于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8.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生产达到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9安全管理考核

  9.1为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生产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卫生标准,按安全管理目标对生产单位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工作业绩并与个人工资挂钩。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3条奖励内容

  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00元。

  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500~2000元。

  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300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200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100元。

  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第4条考核范围

  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

  (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

  (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

  (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100元、迟到者考核50元。

  (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记录本

  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

  (6)对安全生产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100元。

  (7)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

  (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200元。

  (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

  (2)对事故瞒报、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

  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100元。

  (2)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100元。

  (4)机电检修不执行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100元。

  (6)电器开关损坏或有裸露线头的,考核100元。

  (7)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100元。

  (8)电焊机不断电,安、拆二次线的,考核100元。

  (9)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200元。

  (11)电气焊作业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100元。

  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5)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6)天车司机下车后不拉闸断电者,考核100元。

  (7)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开天车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9)非天车司机操作天车的,考核200元;该车天车工考核200元。

  (10)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索、吊具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11)天车动车前不鸣铃示警的,考核100元。

  (12)天车的主要构件磨损超标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3)天车转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4)天车登机无联锁保护或失灵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5)天车吊重物在人头、重要设备或机动车上方通过的,考核100元。

  (16)天车工作时调整制动器的,考核100元。

  (17)磁盘、坯钳使用完毕后未降至地面的,考核100元。

  (18)天车钢丝绳未按期涂抹润滑油的,考核200元。

  6、煤气系统或禁火区域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煤气区域或禁火区域无警示标志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2)没有煤气监测设施、防护设施而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3)吹扫煤气管道未使用软连接及吹扫后未彻底断开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4)各种可燃介质管道用作接地线使用或搭挂临时线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5)煤气设施动火无动火证或有动火证未落实监火措施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0元。

  (6)禁火区域吸烟或随意动火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7)煤气监测仪器不能正常使用或失灵不及时修复又无安全措施的,考核相关责任人300元。

  (8)带煤气作业不戴防毒面具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9)煤气管线泄漏未及时发现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造成事故的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

  7、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考核范围

  (1)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未按照标准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50元。

  (2)在煤气、氧气区域堆放油脂或易燃品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物件、工具摆放不符合规范的,考核责任人50元。

  (4)现场各种安全装置及设施缺损的、安全标志损坏或不按标准设置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5)故意损坏或随意移动安全装置(过桥、盖板、栏杆、护罩及井盖)、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6)值班室、休息室卫生不合格的,考核责任人50元。

  (7)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垃圾、杂物、废弃物品较多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8)堵塞消防通道或随意、挪用损坏消防设施,考核责任人100元。

  (9)非岗位人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逗留的,考核100元。

  (10)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考核100元。

  (11)地面人员听到天车示警后不避不让的,考核100元。

  (12)吊运非常规物品不使用专用吊具或违规使用各种吊具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3)火灾危险区域未设置灭火器材的;消防用品使用完毕后未及时进行更换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4)设备未停机进行检修或清扫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5)携带与生产无关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生产现场的,考核100元。

  (16)过正在运转的皮带、辊道或其他运行设备、设施不走安全通道的,考核100元。

  (17)检修时未挂检修牌或随意开动挂检修牌的设备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18)检修设备未执行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事先未制定相关安全措施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9)运转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20)交接班时不对所用设备、工具进行安全确认者,考核100元。

  (21)坐、靠、爬在安全护栏上的,考核50-100元。

  (22)特种车辆违章载人,搭乘运行中皮带、料车和翻斗车的,考核100元。

  (23)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的,考核100元。

  (24)在生产作业区域内打闹、戏耍、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考核100元。

  (25)使用各种带故障设备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考核100元。

  (26)启动皮带运输机、辊道、电机不发启动信号的,考核100元。

  (27)未经批准,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考核100元。

  (28)有钢水、铁水落地可能的地段有积水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9)用氧气吹扫人身、设备、地面的,用氧气为各种车辆轮胎充气的,考核200元。

  (30)生产作业区域内乱烧、乱扔各种垃圾的,考核100元。

  8、高空作业考核范围

  (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考核100元。

  (2)高空作业踏板或护栏安装不牢靠,考核责任人100元。

  (3)高空作业抛物、扔工具或其他物品的,考核100元。

  (4)高空作业有坠物可能,无高空作业防护网、地面无人监护或设置警戒带者,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5)高空或危险区域作业,不执行监护制度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9、隐患整改考核范围:

  (1)隐患整改项目未按期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各部门必须对本系统进行定期的隐患自查活动,及时排除隐患,如不按期进行,考核责任人100元。

  (3)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第5条考核程序:

  1、责任单位、人员,接到考核通知单后如有异议,可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诉。如无申诉视为认同考核。

  2、公司内部考核由公司财务部在工资中扣除,外协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公司财务部将对罚款单独进行立账,所收缴的罚款作为公司安全保障基金。

  第三章附则

  第6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各厂家现场服务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7条严禁各级检查人员收取现金罚款。

  第8条安全生产部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随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进一步的加强大厦(小区)治安管理及保安部的日常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落实责任,现根据保安部的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行为准则

  第2条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坚守岗位。

  第3条积极主动,坚持原则,主持正义。

  第4条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注重形象。

  第5条遵纪守法,尊老爱幼,乐于助人。

  第6条遇人遇人,冷静处理,以理服人。

  第7条加强学习,团结互助,互帮互爱。

  第三章行为规范

  第8条值班时`严禁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会客、看书、报纸、听广播;不准做其他与值班、值勤无关的事。

  第9条爱护各种公用物品,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携带外出。

  第10条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收贿赂,监守自盗。

  第11条禁止在所管辖物业范围内赌博和利用娱乐之便变相赌博。

  地12条遵守《保安员仪容仪表》,精神饱满,文明执勤。

  (1)、不准留长发、蓄胡须、长指甲。头发不得露于帽沿外,不得超过1.5厘米,违反者每次扣5分。

  (2)、不准背手或将手插入口袋中,执勤时不准吸烟、吃零食、勾肩搭背,无急事不准边走边打电话,违反者每次扣5分。

  (3)、值班时不准吹口哨、收听(录)音机、MP3、MP4,看书、看报,违反者每次扣10分。

  (4)、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纸屑,违反者每次扣5分。

  (5)、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卡,服装整齐、干净无异味,穿衬衫时系领带,穿工作裤黑皮鞋,精神饱满,大方得体。

  (6)、上班时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腰带上不准佩戴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7)、禁止披衣、畅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禁止穿戴不整齐进入工作场所、办公室,违反者每次扣5分。

  第13条严格遵守《公司礼仪规范》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讲文明、有礼貌。

  (1)、见面问候说: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

  (2)、分手辞别说:再见;再会。

  (3)、求助别人说:请;麻烦;请问。

  (4)、得到感谢说:别客气;不用谢。

  (5)、打扰别人说:请原谅;对不起。

  (6)、接受致歉说:不要紧;没关系。

  (7)、接待来客说:请进;请坐;请喝茶。

  (8)、送客人说:再见;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9)、无力助人说:抱歉;实在对不起;清凉解。

  (10)、礼称别人说:同志;先生、小姐;师傅;朋友。

  (11)、提醒别人说:请您小心;请您注意;请您别着急。

  (12)、提醒行人说;请您注意安全;请慢走;

  (13)、提醒让路说:请借光;请你让一让好吗?

  (14)、提请等候说:请稍等(候);

  第14条、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上下班人员均实行列队管理,按时交接。交班领班在站队时,必须了解保安员交接情况,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并向队长汇报,违法者每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0分并追究相应的责任或辞退处分。

  (2)、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岗位。接岗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未准时在规定地点交接岗进行交接者每次扣5分。

  (3)、接班值班领班在站队时,要向各保安员安排岗位,讲明注意事项及需要更进的工作。

  (4)、接班人员到岗位交接时,交班人须向接班人详细的讲明待办及注意事项。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值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班事项明,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设备清点明。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问题清,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设备情况清。

  (6)、交班的对讲机及其他器材必须当面清点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值的保安领班反馈,并做好相关的纪录,追究相应当事人的责任。

  (7)、交接时做好相应的记录,以免引起互相推诿责任,当值领班应协调好交接工作,并在领班工作交接记录本记录好,无交接记录或交接不清每次扣10分。

  (8)、接班人在接班后应立即检查岗位责任区域的公共设施及注意事项,接班后超过区域正常巡逻时间5分钟内所发生的问题由上一班人员负责,5分钟以后由接班人自行负责,所发生问题及时向值班室汇报,并按日常考核标准进行处分。

  (9)、当值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地处理或跟进工作,不能推诿其他岗位或移交下一班处理,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处理。

  第四章着装管理

  第15条、服装物品包括:冬服、夏服、短衬衫、长衬衫、领带、精神穗带等。

  第16条、服装物品领用必须办理入帐登记手续,保安部安排专人保管、管理。

  第17条、员工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仪容仪表规范。

  第18条、按季节着装,部门统一时间(夏服: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冬服: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并按规定着装。

  第19条、扣好领扣、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帽子不准歪戴。冬夏服不得混穿。

  第20条、上班时间穿衬衫时必须打领带。

  第21条、非上班时间时,不得穿制服上街和在管辖区域内逗留。

  第22条、在服装使用期间,员工必须妥善保管,注意服装物品的清洗,防止破损,保持其完好、整洁。对公用的大衣,班次之间要交接清楚、爱护,保持干净。

  第23条、保安员若在突发事件或执行突击性事件时,使服装有破损和丢失时,由本人在2天之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部门,经部门核查属实后,给与补发。

  第24条、保安服装不得转接他人使用及非保安员使用。离职时,保安员必须清洗干净服装上交,否则将结账扣除清洗费50元;若有破损现象将给与从结账工资中赔偿原服装价格的50%。

  第25条、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每次给与罚款10---50分。

  第五章治安消防设备管理

  第26条、对讲机使用规定

  (一)、使用规定:

  (1)、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小区内每一个岗位配发对讲机一部,责任到人,损坏者照价赔偿。

  (2)、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以免出现对讲机损坏互相推卸责任。每天接班时保安员必须上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登记,若出现对讲机损坏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当值领班或部门主管进行跟进工作。

  (3)、严格按照对讲机部门规定的频率使用,严禁乱按或乱条频率,随时保持对讲

  的'正常接收工作状态,违者每次扣5分。

  (4)、消防监控中心或其他岗位呼叫对方,对方3次无应答者扣10分。

  (5)、对讲机在岗位期间必须保持开机状态,随时保持对讲机处于工作状态,违者每次扣20分。

  (6)、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电池充电工作,按工作时间8小时更换充电池一次,保障当值人员对讲机的正常使用。

  (7)、对讲机在更换电池必须先关该机的电源开关,然后将用完电池取下,更换新的电池。

  (二)、对话要求:

  (1)、在呼叫其他岗位时,应先报自己本岗位,在呼叫相应的岗位;当被呼叫方收到信息后,应立即回答“收到请回答”。

  (2)、呼叫方在听到被呼叫方的回话时,呼叫方应简单明了的表述呼叫的事由及内容;被呼叫方听到内容后,应作出回答“收到,清楚”,并做出相应的跟进工作;若不明白或不知道内容应做出回答“请你重复一遍”。

  (3)、再用对讲机讲话时,应使用规范礼貌、文明用语,严禁粗言淫语、开玩笑或谈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扣50分。

  (4)、无故不接听对讲机的呼叫或随身不携带对讲机每次扣10分,由此影响工作的开展,加扣50分;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

  第27条、手电筒的使用管理

  (1)、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管理责任到人。

  (2)、手电筒主要用于中、夜班巡逻保安员使用,各当值队长对电筒进行保管、检查,由保安员领用。

  (3)、电筒的充电工作由当值的巡逻保安员自行负责,必须保障正常使用,交接班时领班必须检查电筒的电量、使用情况。(5)

  (4)、部门所配置的手电筒只准用于工作期间;其他部门或人员须使用电筒,必须写出书面的借条,并由当值队长签字确认,方可借出。

  第28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当值的保安员负责管辖区域内灭火器、消防栓、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的日常巡查工作,保安部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2)、安全部所有的保安员负责看护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保养单位定期要对消防系统进行保养工作。

  (3)、大厦(小区)巡逻当值保安员负责小区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巡查工作。将巡查情况详细的记录在记录本上。

  (4)、安全部主管负责对消防器材、设施建立档案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器材的类型、数量、设置的位置、使用情况、定期检查人配置相应的设备卡。

  (5)、保安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时组织对消防系统、设施、器材进行季检、月检、周检,以确保消防正常使用。

  (6)、安全部每一季度对小区组织一次消防演习,每一年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演习。

  第29条消防监控中心管理

  (1)、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部门要设置相应的各种记录本、设备运行台帐、保养记录本。

  (3)、中心值班电话、通信设施应时刻处于应急状态,严禁私人电话打入聊天,长时间的聊天或用对讲机聊天、开玩笑。

  (4)、值班人员在收到中心设备上的任何报警信号时,应及时的通知相应临近的岗位进行检查确认,发生火灾时及时按火灾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中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值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脱岗、睡岗或做与岗位无关的事项。

  (6)、各班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严禁值班人员喝酒后上岗。

  (7)、当值人员应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消防监控中心机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设备。

  (8)、监控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应岗位人员到现场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六章消防与治安培训

  第30条岗前培训

  对新录用的保安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现场跟岗,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简历、介绍。

  (2)、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员工守则、工作纪律、安全部管理规定、企业文化、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3)、小区保安岗位基础知识及基本操作。

  (4)、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及防火、防盗、防刑事案件、防事故基本技能和知识。

  (5)、基本的队列、体能训练及物业辖区的整体概况等。

  第31条岗位培训

  对在岗的保安员进行长期、常规性的培训,教导员工把公司的培训当成一种福利,以便保持、提高其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方法,简单的法学知识,培训内容包括:

  (1)、不定期学习保安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定期常规训练:队列训练、擒拿格斗、体能训练、消防灭火训练。

  (3)、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常规性业主投诉处理程序,简单的法学知识。

  (4)、及时学习公司文件及精神文明内容。

  第32条消防安全教育专项培训

  (1)、每个员工都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都必须达到“三会”:会报警;会组织疏散;会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2)、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以上的消防业务、技能培训。

  (3)、根据季节和小区的特性,不定期的宣传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用电、用气的安全操作方法。

  第32条培训要求和考核

  (1)、不得无故缺席培训;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离开;在培训期间不得接听电话,大声喧哗。

  (2)、每个员工自己携带笔记本做好笔记。

  (3)、安全部对培训内容要定期的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保安部予以奖惩,实行优胜劣汰制。

  第七章防火检查与隐患整改

  第33条防火巡查、检查

  (1)、每班当值巡逻保安员每班次要对大厦(小区)的`消防设施实行不间断的巡查;对重点防火部位巡查一次。

  (2)、当值的领班每天负责安排本班的巡查工作,每2小时巡查一遍。

  (3)、安全部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4)、各级检察应认真做好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的整改及跟进工作,发现重大隐患时,要及时的上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当场处理的,应及时的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

  第34条火灾隐患的整改

  (1)、巡逻的保安员、当班领班、保安员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的处理并及时地上报。

  (2)、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保安部应及时的下发《火灾限期整改通知书》,由当事人签收并交回部门存档备案。

  (3)、在隐患没有得到整改、消除之前,保安部应负责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保安员加强巡查工作。不能确保安全,应责令当事人现场整改。

  (4)、对于物业公司和安全部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立即上报当地政府领导机构和执法单位。

  (5)、存在的隐患和整改情况保安部落实专人负责记录并交回部门存档备案。

  第八章部门例会

  第35条安全部例会制度

  (1)、安全部例会包括部门例会、领班例会和员工班前班后例会。

  (2)、部门例会为保安部全体员工例会,每月最后一天召开,一月一次;领班例会由保安部主管组织召开,每星期日召开;员工班前班后例会由当值领班负责,上班前和下班后组织召开。

  (3)、参加会议人员必须签到,严肃会风,保持会场肃静,严明纪律,不准交头接耳、迟到,接听手机;会议室内禁止吸烟。

  (4)、会议要做出记录,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按期完成会议所安排的各项工作。

  (5)、在例会上所讨论的问题时,不准大声喧哗,要有次序地发言。会结束后,各人将自己所坐的椅子摆放整齐,桌面保持干净。

  第九章值班室卫生管理

  第36条卫生管理规定

  (1)、各值班室必须保持地面无垃圾、烟头等杂物,对乱丢垃圾、烟头杂物者每次扣5分,有当值领班监督。

  (2)、值班室公用物品必须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各种记录本按序摆放。

  (3)、值班桌面必须无污渍、灰尘,禁止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4条、更衣室卫生必须保持干净无异味,各员工衣柜必须保持完好,自行保管。

  第十章安全部日常考核标准

  第50条安全部对上述的10章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实行扣分和罚款相结合的原则,每扣1分扣款2元人民币。具体考核项目如下:

  (1)、交接班领班不列队,每次扣领班5分;保安员不写交接班记录或交接班不清每次扣10分。

  (2)、交接不在岗或未办理交接的,每次扣10分。

  (3)、保安员交接班不清,造成工作脱节、互相推卸责任等现象,每人每次扣20分;当值领班每次扣50分。

  (4)、安全部员工每月请假不准超过3天,请假3天以上一律不计发工资。

  (5)、执勤时串岗、离岗,每次扣10分;离岗20分钟扣20分;离岗30分钟以上扣50分,并作辞退处理。

  (6)、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班,在上班时间吃早餐,每次扣20分。

  (7)、当班时间内打瞌睡每次扣10分;当值睡觉每次扣50分,当月累计睡觉3次以上者给与辞退处理。

  (8)、当值人员未按规定着装,穿戴不整齐每次扣5分。

  (9)、在任何时间穿制服在大市场参与观看打麻将、扑克、玩游戏机、洗头、美容等活动,每次扣20分。

  (10)、在当值时应使用文明用语、文明执勤,禁止与业主(客户)发生吵架、打架的,违者每次扣10分。

  (11)、工作时间里禁止利用对讲机骂人、讲粗口,玩手机,看书刊、报纸,听耳机,违者每次扣10分。

  (12)、当值时与无关人员(闲杂人员)闲聊,当班时私自会客,违着每次扣10分。

  (13)、当值岗位时,打手机或接听手机不能超过2分钟,违者每次扣5分。

  (14)、非当值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进入消防、监控室内,每次扣8分(除正常工作外)。

  (15)、任何岗位当值人员在上班时间在值班室每次逗留不能超过3分钟,每次扣8分。

  (16)、当值人员利用值班电话打、接私人电话,每次扣10分;若遇特殊事情需拨打必须做好记录,无记录者扣10分。

  (17)、未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请假条而擅自不参加培训的,每次扣20分,迟到者扣5分。

  (18)、每周、部门例会无故不参加者扣20分,迟到者每次扣5分。

  (19)、拒不接受领导、领班工作安排或消极对待的,每次扣10分;当面顶撞领导每次扣30分。

  (20)、对工作监督检查不力,造成工作脱节,当值岗位人员的职责不到位,精神面貌差,服务态度不好遭业主(住户)投诉,每次扣20分;当值领班扣30分,一月出现3次以上者给与辞退或降职处分。(21)、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相互包庇,在调查违纪、违章的事件时知情不报,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给与辞退。

  (22)、打击报复、营私舞弊、监守自盗、对员工违章违纪的行为隐瞒不报。一律辞退。

  (23)、破坏、损坏安全部公用物品、财产,必须向当值领班汇报,并自觉照价赔偿。若进行隐瞒,每次扣20分,并赔偿物品。

  (24)、利用职务之便,在工作中索取小费,和其他服务费,中饱私囊,每次扣50分。

  (25)、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管理处经济损失的,是情节严重,给与通报批评、警告、降职、撤职、辞退处分;触犯法律、刑律的,提交司法、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1、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障我公司安全费用的投入,确保我公司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奖励等各种安全费用能准时到位,根据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单位和部门。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3.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安全费用的提取和财务管理

  4.1安全费用按销售收入的

  4提取,按每月提取,记入成本费用,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用。

  4.2安全费用提取额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投入需要的部分,据实在成本中列支。

  5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5.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5.2、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5.3安全设施,如:报警、安全通讯、安全警示标志、监测、防触电、防灼伤冲淋、员工洗浴和休息、应急救援等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5.4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5.5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等;

  5.6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

  5.7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5.8其它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

  6安全费用的使用程序

  6.1每年的12月底各单位将下一年度的全年费用使用计划报安全管理部门,经评审汇总后,制订公司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6.2涉及日常安全费用的使用单位填写安全专项费用使用申请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鉴定、签字后,经总经理、会计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列支安全费用。

  6.3安全部门负责对使用的安全费用进行登记备案,于年底将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向总经理进行汇报。

  6.4每月底仓库保管员将当月统计数据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7本制度由财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条

  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第二条

  行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及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必须按核定人数乘坐,严禁超员乘坐。

  第三条

  每次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第四条

  行车时车辆的时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

  第五条

  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第六条

  禁止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夜间行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第七条

  严禁盲目强行涉水。汽车涉水后,必须连续轻踏制动踏板,待制动效能恢复后,方可再正常行驶。

  第八条

  严禁机动车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下长坡、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下坡时应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下坡使用制动器时间较长久时,应停车休息以便制动鼓自然冷却,严禁向高温的制动鼓泼水。

  第九条

  认真做好出车,途中和回厂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第十条

  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第十一条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第十四条

  加强源头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综合运用自检、普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及时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第十五条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预测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

  第十六条

  抓好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

  定期开展以安全生产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内部审核,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第十八条

  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九条

  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一)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二)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第二十条

  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一)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二)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三)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

  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第二十二条

  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

  第二十三条

  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

  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第二十六条

  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第二十七条

  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第五章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二)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三)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四)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五)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六)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七)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八)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辆管理

  (一)本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机动车辆由其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与考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并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

  (二)机动车辆的年检审,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三)认真执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项内容要求,严格车辆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四)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换季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五)遇有雾、雨、雪等天气及路况不良,严格控制出车,若生产等急需可配备有经验的2名驾驶员出车,以保安全和处理应急情况。。

  (六)禁止私自用车,以车代步或将车辆乱停乱放。

  (七)车辆调配人员要合理安排行车日程,做到行车前有交待,回库后有检查,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六章安全例会制度

  第三十条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三十一条

  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第三十二条

  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一)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二)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三)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四)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五)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七章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第三十四条

  运营组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第三十五条

  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第三十六条

  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第三十七条

  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第八章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第三十九条

  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第四十条

  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第四十一条

  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第四十二条

  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第四十三条

  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第九章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第四十四条

  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并拨打事故处理专用电话。

  第四十五条

  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危险物品泄漏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冷却、泄压、转移、收集等施救方法进行抢救;继续滞留现场会造成更大损失或危险时,应及时组织抢救转移,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第四十六条

  现场保护。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不得破坏、伪造。

  第四十七条

  如有泄漏、爆炸、火灾、可能危及安全时,劝导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第四十八条

  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及时向本公司领导和负责的专人汇报。

  第四十九条

  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部门、项目部、管理处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四、各部门、项目部、管理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五、公司法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管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管理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部门所属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七、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班组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八、各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九、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十、公司对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项目部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一、公司各部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十二、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

  十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结合雅仕物业公司的特点,以确保安全生产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除按安全生产制度运行外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十四、公司成立以公司法人为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公司经理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管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五、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济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生产经费;

  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5、负责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6、制订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十六、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理(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监督检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督促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十七、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公司经理的带领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部门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开展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3、积极配合公司对内对外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负责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协助管理处负责人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参与每半年组织实施的应急救援演练。

  5、建立健全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档案及各项安检记录,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

  十八、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所属的维修部长、保安班长,为其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职责是: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员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上级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员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检查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十九、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为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职责是: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8、保护事故现场,协调调查事故原因。

  第四章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二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4、公司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十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每季度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各部门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部门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六章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二十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各部门每月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七章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二十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每周对公司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主管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八章安全设施管理维护制度

  二十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二十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每季度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本辖区的消防器材由管理处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九章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十六、秩序维护部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客户服务部将物业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张贴告知业主;现场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负责人、经理、部门主管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调指挥,避免事态激化,并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遗症;若物业小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责任,第一时间向区房管局及辖区街镇如实报告情况。

  二十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班组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班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二十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管理处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管理处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管理处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二十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十、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三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三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臵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十章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三十三、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臵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臵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臵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十一章生产安全预警制度

  三十四、物业小区内关键位臵(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处)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提示标语,各部门巡查时对涉及业主专有部分的安全隐患要尽到提示义务,尽可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十五、对于重大节假日,各部门在节假日前一周进行节前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节假日前三天物业公司组织统一的节前安全检查、整改。

  三十六、对于雨季汛期或高温等特殊季节、恶劣天气、集中装修期间或其他地区突发重大事故时,根据主管部门、辖区街镇、气象预报或者其他地区事故的教育启示,视情况采取内部开会、小区内张贴通知、天气预报等合适方式,及时发出安全生产的预警提示,并跟踪监督预警提示的落实情况。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资料存档备案制度

  三十七、公司各部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设立专门的、系统的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如:工作管理制度、巡查记录表、员工培训记录表、报事报修维修表、各类应急预案、违章搭建上报记录等,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既要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也要做到有据可查。

  第十三章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八、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层建筑所属管理处负责人是主要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及内部装修、安装大型壁挂广告,均应将设计图纸(方案、初设、施工图)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5、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6、经营或使用单位的职工应掌握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的疏散路线;

  7、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应急灯,要保证完整好用;

  8、建筑物内应按规定和规范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报警电话等设备;消防监控室应设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9、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应签定维护管理合同并严格维护管理,确保完整好用;未经单位负责人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批准,任何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停用或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10、高层建筑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检查、值班巡逻、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离职守。

  第十四章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九、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停车场所属管理处的负责人对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车场,应将设计图纸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灾应急方案,指定专人值班;

  6、对入库车辆应确定专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车辆应在确定地点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入库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7、车库的电气装臵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电线须穿金属导管或不燃材料管保护,接线处应穿接线盒。车库内不得设臵移动照明灯具和碘钨灯,不准使用电炉等家用电器;

  8、车库内严禁动用明火,在醒目的地点设防火标志。确需动用明火时(含电焊、氧焊),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9、车库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作业以及其他作业,严禁在通道上停车,严禁超量停车。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0、车库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及报警电话,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使之完好有效;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逃离现场。

  第十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四十、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工伤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无因管理失职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3、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负伤控制在1‰以下。

  4、无因管理责任造成的设备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六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四十一、公司对管理处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终按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奖惩。对发生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极坏社会影响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十二、公司要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及企业效益蒙受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章附则

  四十三、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公司公司。物业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离任时,应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接工作,新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责人应按照其所在岗位的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四、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第五条 “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 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 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条 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考核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合格的,应当通过“安管人员”所在企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式样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

  对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准予证书延续。

  第十一条 “安管人员”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新聘用企业到考核机关申请办理的证书变更手续。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二条 “安管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通过其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补办。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三条 “安管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坚决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接受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

  3、审定、颁发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4、贯彻系统管理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第一"贯穿于公司经营服务工作的全过程。

  5、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隐患的整改、监督。一时难于彻底解决的,要组织制定相应的'强化管理办法,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过渡期的安全,并向上级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6、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7、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主任制度,按规定配备并聘任具有较高技术素质、责任心强的安全主任授予行使安全督导的权力,并支持其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管理。

  8、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用户和员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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