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4 19:20:09 制度 我要投稿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必备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训学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必备15篇】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

  一、校长

  朱景多校长是永嘉体育运动学校校本培训第一责任人。负责召开校务会专题研究校本培训工作,设立校本培训机构,制定校本培训的管理制度,监督校本培训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二、校本培训组织机构

  组长:朱景多(校长)

  副组长:刘惠望(教学副校长)

  专人负责人:戴晓红(教务处副主任)

  成员:

  语文组

  数学组

  英语组

  科学组

  综合组

  备课组长

  汪晓秋

  陈佳贤

  金筱菲

  瞿素微

  潘仙清

  教研组长

  汪晓秋

  陈佳贤

  金筱菲

  瞿素微

  潘仙清

  备注

  语文组成员:汪晓秋(汪洁)陈志容张颖潘柠柠徐向荣柯元源

  数学组成员:陈佳贤陈光辉陈鹏李小珍

  英语组成员:陈珊瑚戴晓红潘秀艳麻娟娟金筱菲

  科学组成员:李小华邹忠珍吴瑜琼瞿素微林赛双

  综合组成员:李罗琼刘惠望胡珍珍潘仙清金彬彬王小英谢秀智陈武彪

  三、专人负责人

  草拟校本培训计划总结,做好校本培训考勤、记录、考核工作,建立校本培训档案。倡导教师每人每年至少读一本书,写一篇读书体会或心得。组织先进教师经验交流、教学技能培训或展示活动及信息技术专题培训等。

  建议制定实施校本的特色内容、项目和模式。

  校本培训的学时由校本培训专人负责。从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完成的教师教育学时统计,并做好公示工作。

  向校本培训第一负责人报告学年内参加学习培训累计不足48学时,其中校本培训不足24学时的名单。

  四、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制定校本培训学期计划并及时总结学期教研活动。向学校推荐在校本工作中具有先进教学经验先进教学理念的教师并向学校推荐在评价研究方面有贡献的教师。

  做好每学期的集体备课活动,第二学期由各教组组织的开放周的评课工作,每学期期中期末的备课本作业及听课记录的检查工作,并为绩效的奖励工资中的.“校本活动”等项目提供公平合理的数据。

  做好各梯队教师的成长工作,促使骨干教师快速成长,组织整组教师认真全身心投入教研活动中。

  及时总结做好记录。

  五、教师

  积极参加由学校及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教研活动,且做好记录反思及签到工作。

  六、奖惩措施

  据我校绩效考核中的规定,对每缺席活动1次或没完成任务1次都扣2分绩效分,扣完绩效的25分为止。

  据我校《制度汇编》校优质课一等奖奖60元,二等奖奖40元,三等奖30元,学年评奖一次。第二学期只开设校公开课,每节50元。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2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办法。

  一、学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学员管理紧紧围绕实现职业培训目标来进行,从加强职业道德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入手,使学员掌握一门专业技术的同时,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

  二、学员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1、学员管理工作包括学习管理、生活管理、考试管理等。重点是学习管理。

  2、学员管理工作要从各班次学员的实际和特点出发,既要发挥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学员班委会的作用,引导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教务处作为学员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能。

  4、各专业班次均设班主任,具体负责班级的学习和其他各项活动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

  5、各主体班次均建立学员班委会,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各班次要划分若干学习小组。各小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认真完成学校或班级交给的学习或其他各项任务。

  三、学习管理

  1、学员到学校学习,要进行入学教育,明确入学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并制定相应的个人学习计划。

  2、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坚持以理论学习为主,注重实践操作,认真搞好自学。

  3、课堂纪律

  (1)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2)在教室上课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保持良好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消防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二、各学校、部门消防档案要有专人保管、备查。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工种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有消防安全

  检查的文件、资料(留存于被检学校保留)。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等。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施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6、义务消防队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照片及相关文件附后)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有关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五、学校工程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以及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4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培训,使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基础;同时促进教师向现代型教师转变,形成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适应课程改革需要的现代型教师队伍。培养一批在课程教材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上有一定教科研能力的研究型教师。

  二、培训目标

  1、逐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形成有利于教师岗位成长的“教学、教研、培训、实践”一体化的有效运行机制。

  2、继续进行新课程及“四环节”教学法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体教师具有现代理念,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专业水平和驾驭课堂的能力,掌握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教学模式。

  3、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培训,使我乡各级骨干教师增加到教师总数的10%,做到学科、年龄、知识结构分布合理,使他们成为我乡课堂教学、科研教改的学科带头人。

  4、全校教师普遍接受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大部分教师藉此开展辅助教学,并且充分利用网络自主学习,提升自我。

  5、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研究,把新的发展性评价理念贯穿在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去,探索发展性评价模式。

  6、引导教师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指导教师学会学习,提高教师的实际动手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促进教师自主成长和提高。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实现学科教学创新、德育工作创新和管理工作创新,适应新课程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三、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四环节”教学法及教学常规,包括如何备课,如何上课,如何评课,如何批改,如何辅导,如何培养学生的习惯等。

  2、教材教法的学习及班级管理工作,包括如何做好班主任,如何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等。

  3、师德培训,包括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科学发展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4、学科教学理论与实践:学科课程标准及解读、新教材研究与分析、新课程教学实践与反思、新课程教学策略等。

  5、加强对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知识的`培训。

  6、进行教科研基本知识、方法培训。

  四、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培训方案。

  2、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过程管理,专人负责管理教师参训的考勤、记录、考核、总结等。

  3、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各级领导职责、各项规章制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培训教材(录像、软件等)、培训记录、考核成绩、科研成果、培训总结等有关材料。

  4、建立健全校本培训教师个人档案,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和成果。

  七、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保障措施

  1、校长是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中心校成立教师继续教育本培训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包括考勤、考核、奖惩等。

  2、要加强对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评估检查和督导力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实行单独考核。中心校要把此项工作列入教师教学工作专项考核。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优秀学员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期末予以表彰、奖励。

  3、对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到人人重视,尤其是分管领导要做到层层管理,确保实效性。中心校为校本培训专设培训经费投入项目,确保培训经费的落实。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5

  艺术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教师的聘任

  1、兼职教师的应聘条件:

  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教师行为规范。

  ⑵、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⑶、能胜任所授课程的教学任务;

  ⑷、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指导经验;

  ⑸、身心健康,能确保正常教学;

  ⑹、在京有稳定的工作单位或在京有固定的居所。

  2、应聘程序:

  ⑴、应聘教师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职业资格证等能代表其水平能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认真填写教师登记表;

  ⑵、应聘教师签订教学协议书;

  ⑶、按学校规定颁发教师聘书,聘期一至两年,或根据课程安排阶段性聘任。

  3、受聘教师基本要求:

  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⑵、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信誉和整体利益。

  ⑶、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热爱学生、尽职尽责。

  ⑷、自编或选用规定的教材要认真备课全心身的讲课,力争最优的教学成果。

  ⑸、不得在本学校中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如:推销教材、书籍和为他校招生。

  ⑹、要与学校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系,联系方式变更要及时备案。

  (二)教师的权利

  1、教师受聘期间享受聘任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教师应按劳取酬,教师对报酬提出异议,属于正常情况,可以与学校协商解决。

  3、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教师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支持自己的工作。

  4、教师有权对学校领导、各部门和管理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学校对教师的批评和建议,应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

  (三)教师的责任义务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既要管教,又要管学、管思想、管作风,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熟悉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全面兼顾教学的各个环节,保证教学质量。

  3、依据教学要求和学生的特点,认真备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突出重点,因材施教,不满堂灌,不照本宣科。

  4、要重视讲、练结合,贯彻精讲多练,分析题型、题式,布置作业,进行模拟考试,认真批改作业,做好试卷分析。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镇江市教育局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六条 财务处是学校财务管理机构,在分管校长领导下,代表学校统一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学校设置报账员,统一在镇江教育会计结算中心报账,由结算中心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 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持财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具有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八条 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所有的收入与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 预算编制程序:由学校各部门根据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实事求是地提出次年预算要求,报财务处汇总。财务处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学校自身财力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综合平衡,拟定预算草案报校长室审查,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条 预算的执行:

  预算执行的首要任务是积极组织收入,采取有效措施将应得的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并监督各项收入来源是否正当、合法、有否截留、占用、挪用或拖欠。

  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要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经费由校长统一管理,按权限负责层层负责严格审批,5万元以上支出需经学校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方能执行。财务处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和控制,及时与各部门沟通信息。每年年底要对当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指出存在问题,为下年度编制预算提供依据,为领导正确决策当好参谋。

  第十一条 预算的调整:预算项目调整必须按原预算批准程序由学校党政联席会审定,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超越权限做出减收或增支的决定。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四条 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等。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八条 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应当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加强经济核算,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九条 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条 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四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五条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过基金规模。

  第七章 基金

  第二十八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二十九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学校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奖助学基金,即接受社会捐赠和按照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奖励、资助学生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三十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

  第三十一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十三条 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三十四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三十五条 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七条 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第三十九条 在建工程应当进行单独核算,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

  第四十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一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学校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三条 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四条 学校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

  第九章 负债

  第四十五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一)借入款项是指学校经批准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或者长期借款。

  (二)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等。

  (三)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四)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学校应当加强代管款项管理,分项核算,按时结清。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四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八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情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附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学校财务处应在镇江教育结算中心的指导下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定期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九条财务处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说明学校事业发展、预算执行、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状况,分析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第十一章 财务监督

  第五十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专用基金管理的合规性;

  (四)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性;

  (六)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十一条 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五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五十三条 学校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 独立核算的校办企业的财务管理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各项经济活动。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学校上级财务单位监督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视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更新和实际执行情况而定期修订。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7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本培训工作,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促进教师职业发展,培养造就一支品德高尚、观念新颖、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并且参加校本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校本培训工作的通知》及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标:

  1、不断更新全校教师的教育观念,优化教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实际教育教学能力。

  2、进一步发展教师个性特长,使之具有鲜明的教育、教学个性,并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特色。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提高教师对新课改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全体教师的科研水平。

  二、培训组织: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校本培训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计划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培训管理: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定期或随机等形式,对全体教师的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进行过程督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参与的态度;一切为了学生的态度;团队合作的态度;勤于研究学习的态度;善于反思的.态度;合理应用业余时间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反思。

  四、培训方式:教师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切实可行,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可与校本教研相结合。对不同层次的教师提出不同的培训要求,但都应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使教师逐步实现由初任向胜任转化,由胜任向骨干转化,由骨干向知名转化,由知名向专家转化的奋斗目标。

  五、培训考核:校本培训组织者和实施者必须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组织培训活动,并记好笔记,每次有出勤统计,有过程记载。每学年对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要坚持严格、全面的原则;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无故不参加校本集中培训三次以上视作不合格。校本培训的考核情况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

  六、培训总结:总结中要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培训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七、资料建档: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方面的认识和变化、收获与感悟等记录下来,做好教师成长过程中的资料积累。

  八、经费保障: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为顺利开展校本培训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九、后勤支持:后勤为培训服务,要主动、及时提供物质保障。

  桥下镇中学教科室

  20xx.9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8

  为贯彻落实《培训教学大纲》,全面完成规定的教学项目、计划、目标及课时,完善实施中的规定流程及各项教学资料,规范教学,制定本制度。

  一、理论培训教学组织与管理

  (一)设专职部门、专职人员负责教学工作的总体计划运作,负责具体实施组织与管理。

  (二)每期(班)在主管部门审核后开始培训。学员按时报到入学。制作花名册(签到册),划分教学班、安排食宿、规定作息时间、确定教师、举行开学典礼(入学教育)。

  (三)制定和公布本期教学实施计划,教师严格执行计划。

  (四)学时考核由所在班理论教师负责考核,依据教学实施计划与实际到课进行考核,实际参学学时及时确认(签字)。

  (五)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的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由学员、教师、教学负责人分别填写。分管校长签章,留存入档。

  二、实际操作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学员必须服从单位的统一组织与管理,必须服从教师的实操指导。对操作培训安排有意见或对教师教学有意见应按正确渠道反映,不得发生有妨碍教学及教学安全的行为。

  (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由班主任组织实施,负责对每天、每个学员的培训检查,原始资料整理存档。

  (三)结业考核工作由培训班班主任组织、实施,学员考评成绩必须在教学日志中如实填写,并作出客观评价。界定是否按期结业。

  (四)阶段考核或结业考核时发现学员学时不足或培训目标未达标时,实行缓签补课,确保培训质量。

  (五)在完成全部培训后,由班主任召集本期学员、教师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确认操作培训总学时并在培训记录中签字(章)。

  (六)实际操作的相关资料在结业考试后应及时整理交存档案室保管,履行交接手续。

  (七)严守纪律、严格管理。学员在全程培训中应自觉执行请销假制度,精心维护器材设备、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八)在教学或培训班举办期间,若出现相关教学安全事故或学生违规违纪事件,培训学校保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和法律维权的权利。

  教学研讨制度

  一、经常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内容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学问题分析、教学动态及教学大纲修订等。

  二、为确保教学活动效果,活动要提前一周确定活动内容及主要发言人。主要发言人要认真查阅资料,写出发言提纲,把新知识、新动态或解决问题的新方法介绍给大家。

  三、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研讨活动,充分发表见解,积极参与讨论,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四、职业鉴定考试结束后,应围绕以下内容开展研讨活动。

  (一)对本期教学工作进行总结,以便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不断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二)共同商议并分配下学期教学任务,根据授课专业确定教学计划,提出需要注意的问题。

  五、注意派教师到重点院校参观学习。被派教师要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并向全体教师传达。负责组织教师认真讨论,以便对照先进找差距,取长补短,使教师的教学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成为与时俱进的'精品课程。

  教师管理及聘任制度

  为引进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队伍的优化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就业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教师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师聘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与人事制度改革方向相适应的教师聘任制度,激励广大教师提高自身素质,着重解决少数教师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平庸、不思进取、教育教学能力较差、不服从分配等问题。

  二、聘任原则

  聘任在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设置的岗位内进行。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学校择优聘任和教师竞争应聘相结合的办法。

  三、聘任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继续教育等规定要求;

  (三)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任务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聘任形式

  为充分发挥我校专业优势,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聘任形式采取自我申报、学校审核进行。

  五、聘任管理

  (一)受聘教师,学校按照其实际工作量发放一切待遇。

  (二)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责,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到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根据情况给予处理:

  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

  2、每年无故缺课五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早退的;

  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的;

  4、聘约期满,可续聘或解聘。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XX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学校)

  第二条

  地址:XX

  第三条

  性质: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老龄事业发展所需的各应用型人才。

  第五条

  培训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六条

  首届培训学校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组成人员: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若干;董事长法人担任,董事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设秘书一人。

  第七条

  董事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董事会成员董事长或者其代表、培训学校站长、培训学校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成员。

  第八条

  董事会章程对培训学校股东、董事、监事、站长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资金来源

  第九条

  培训学校由个人出资设立。

  第十条

  培训学校享有股东资产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培训学校以其全部资产对培训学校的债务承担责任。培训学校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十一条

  培训学校成立后,由培训学校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培训学校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培训学校申报注销,经培训学校董事会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二条

  业务范围:

  一、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干部疗养院、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托老所)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在职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面向社会培训,向上述养老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培养输送专业技术人才。

  第四章

  股东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三条

  股东权利

  一、出席股东大会,依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培训学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监事会成员;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培训学校终止后,依法分得培训学校的剩余财产;

  七、股权优先受让;

  第十四条

  股东义务

  一、执行董事会决议;

  二、遵守董事会章程;

  三、按约定时间、方式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并以其他资额为限对培训学校承担责任;

  四、培训学校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违约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五条

  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转让后,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向股东会报告,并办理手续;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半数以上拥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股东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即视为同意转让;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的出资,由培训学校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向受让人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培训学校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十七条

  召开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股东。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站长、名誉站长、副站长和站长助理;

  二、修改培训学校章程和制定培训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培训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培训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培训学校办学经费,审核培训学校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培训学校的变更、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八、修改章程。

  第十九条

  股东对培训学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培训学校形式、修改章程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2/3以上拥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董事会按其职权对其余事项做出决议,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通过。

  第二十条

  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培训学校站长为聘任制,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二十二条

  培训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站长长负责制,股东成员不得干涉培训学校内部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培训学校站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校务会;

  二、主持培训学校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计划;

  三、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培训学校工作;

  四、对培训学校教职工实施奖惩;

  五、聘任或解除教职员工。

  第二十四条

  培训学校的收入归全体股东,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亦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及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培训学校每年12月底前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对股东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第二十五条

  培训学校站长不按照本章程以及全体股东的决议执行事务时,董事会有权更换培训学校站长。

  第二十六条

  股东不得从事有害本培训学校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被聘任的培训学校管理人员应当在站长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如超越授权范围执行事务,或者故意造成重大过失,给培训学校造成重大损害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二十八条

  培训学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九条

  培训学校每年12月底前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查验证。

  第三十条

  培训学校每年弥补亏损,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七章

  合并、分立和变更资本

  第三十一条

  培训学校合作或者分立,由培训学校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依法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培训学校增加资本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约定方式决定股东认缴的增资数额。

  第八章

  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

  培训学校需要注销,由全体股东决议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服务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三十三条

  培训学校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剩余财产按其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清算期间,不展开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批准XX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成立之日起生效。

  XX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校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培训学校名称:XX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学校)。培训学校地址:昆明。

  第三条

  培训学校性质:培训学校为民营股份制独立法人职业教育机构。

  第四条

  培训学校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老龄事业及家政服务发展所需的各类应用型人才。

  第五条

  培训学校规模:以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为主,旨在通过面授形式助其在毕业前获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

  开办资金、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董事会和被选举的权利;

  (二)了解本校的经营状况;

  (三)有权查阅本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

  培训学校的开办资金共计人民币10万元,由举办者投入。

  第八条

  培训职业及层次:

  初、中两个等级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的职业培训;

  第九条

  培训学校的培训形式有:短期、中期培训;业余培训。

  第十条

  培训学校主要面向全省招生,培训对象为养老、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培训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是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

  培训学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培训学校站长;

  (二)修改培训学校章程和制定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培训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及课酬;

  (六)决定培训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在董事长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培训学校站长具体负责组织培训、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与教职员工签定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聘任和解聘培训学校其他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制度;

  (四)组织教育培训、教学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五)负责培训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执行董事长的其他授权。

  第四章

  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

  培训学校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投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的收入;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

  培训学校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十九条

  对培训学校培训学员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条

  培训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依法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一条

  培训学校的资产与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五章

  变更、终止及资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

  涉及培训学校变更性事宜,须经董事会提出后报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

  第二十三条

  培训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条

  培训学校由于以下原因,提出自行终止,并由董事会表决通过,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

  (一)无法按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二)不可抗力迫使无法继续办学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五)自行解散的。

  第二十五条

  培训学校终止前,须完成最后一批学员的培训工作,妥善解决教职员工终止合同后的一切待遇及经济补偿。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务债权,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培训学校按法律程序完成终止清算后,向行政主管部门交回办学许可证及印章,并向民政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外,由董事会修改补充,并在董事长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0

  1、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更不旷工,有事、有病要及时请假,一般不请事假。

  2、要树立集体主义观念,维护集体的利益,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更不得以钱代罚。

  3、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以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开展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每学期初要制定好进度计划,写出教学工作计划,对教材、学生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法。

  5、每学期末要对一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

  6、做到三备:备教材、备学生、备方法。

  7、认真书写教案。

  8、青年教师要写出详案,老教师要写出有特色的教案。英语教师要写出纯英语教案。

  9、教案要整洁清楚。

  10、坚持运用普通话教学,做到教态自然,态度和蔼,语言准确;英语教师尽量用纯英语讲课,做到发音准确,语音语调自然流畅。

  11、积极创新,坚持启发式教学,启发思维,开发学生智力。

  12、按时完成,及时批改,无缺漏。做到全批全改,精批细改。

  13、作文批改要有腰批、总批,指导性批语要切合实际,完成规定任务,不得缺批。

  14、提倡面批作业,增加同学生的接触机会。每个教室的.桌凳、玻璃、投影设备、喇叭、开关、黑板、插座等设施,学期内班主任老师负责管理。

  15、教科书、教师用书、参考资料、工具书等,实行学期或学年内借用制度,按时归还。若有丢失或损坏照原价赔偿。

  16、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有大小事故发生,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杜绝违纪和违法行为发生。

  17、及时准确处理,答复好学生家长的来信来访。协同好兄弟班级间的关系,矛盾协同解决,不得产生不良后果。

  18、认真实施阶段测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考试的一切有关工作。

  19、代课老师上课前必须清点学生人数,以便及时联系。

  20、搞好班内卫生工作,检查督促好学生的值日工作。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1

  一、 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爱心促xx。

  3、培训目标:以培养[技能硬、素质高的现代就业人才"为目标。

  二、 教师管理

  1、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xx知识;

  2、教师要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统计工作;

  3、教师上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4、教师上课要求精讲多练,重视安全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艺;

  5、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xx水平。

  三、 学员管理

  1、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2、实行奖励全勤、评选优秀学员的`奖惩制度;

  3、学员就业安排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用",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免费再学;

  4、学员就业后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 教学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职业技能培训大纲>组织教学;

  2、实行班主任负责、班委会自治的班级管理制度;

  3、课时安排灵活。结合学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的情况,灵活确定课时,如有的课程一课学员可以掌握,则课时为一节;若课堂内容较难,则可安排多个课时;

  4、考试考核。根据培训规定的考试考核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基本理论考试和技能xx作考试;

  5、xx书发放。学员基础理论、技能xx作双合格的,学校颁发<技能等级xx书>。

  五、 档案管理

  1、学员档案:学员考勤记录、鉴定资料、颁xx花名册等按培训期次归档,建立学员培训信息资料库;

  2、教师档案及教案归档:

  学校对教师档案(含xx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进行备案;对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总结也定期备案。

  3、所有档案由校教务处统一保管,未经校领导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查询。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校区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学校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大纲。

  一、职业操守

  1.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上级,听从指挥;

  2. 维护公司形象,树立职业道德,保守公司秘密;

  3. 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杜绝是非;

  4. 尊老爱幼,不抱怨、不欺瞒;

  5. 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课业;

  6.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二、教室常规

  1. 使用标准普通话及礼貌用语,相互热情友好打招呼;

  2. 有家长和学员在场时,相互应以老师称呼;

  3. 办公室、教室门不得随意关闭,不得在办公区与教室内吃零食;

  4. 教室内不得大声喧哗;

  5. 教室内应保持整洁,下课后应摆放好桌椅和教具,并清理干净;

  6. 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产及工作环境,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

  7. 不得在办公室和教室内吸烟;

  8. 下班后,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电源和水闸是否切断,门是否锁好,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三、接待规范

  1. 有人到访应主动热情接待并问其姓名、单位及来访意图,向相关人员报备后灵活处理;

  2. 如果相关人员不在,应向来访者问其具体事项及联系方式并做好记录;

  3. 如果来访者与公司领导有约,应征得领导同意后将人带入指定会谈地点;

  4. 来访者离开时,应主动将其送至电梯门口;

  5. 如遇咨询者,应提供详细的、确切的相关资料,如不知详情,应请具体人员予以解答。

  6. 接待人员必须将情况记录在上门登记表上。

  四、电话礼仪

  1. 铃声响起3声后必须接起;

  2. 接起电话后需亲切的使用“您好,陶氏远航教育,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问候对方,并耐心的帮其解决问题,如不能自行解决需将

  电话转给咨询师,使用礼貌用语“请您稍等,我将会为您找到我们资

  深的`咨询老师为您提供帮助”;

  3. 电话机旁必须准备好纸、笔和热线登记表,如对方所询之人不在,需根据热线登记表上的项目如实填写,并给予转达;

  4. 不得对着话筒大声喧哗,不得与来电者争吵,不得将他人电话号码随意告诉来电者。

  五、着装要求

  1. 日常办公:(女员工)平时着装优雅、大方,不得穿紧身、暴露、另类衣服或凉拖鞋,不得浓妆艳抹;(男员工)平时着装整洁、大方,不得留长发,不得穿短裤、背心、凉拖;

  2. 周末上课或校区搞活动,全体员工必须穿工装;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3

  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根据省、市关于教师校本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2.分层培训、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龄结构和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培训。共分为三层次:年轻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训,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计划,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开两周集中半天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组织集体备课,技能培训,三课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 。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为旷课处理。

  5.学分登记制度:参加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的`教师,教研处和教研组共同根据教师参加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整理评定,上报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按校本培训规范性学分登记办法申请相应的学分。

  6.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习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反思。

  7.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4

  学校实行立财务制度并专门开设银行帐户进行立核算,开户行是南京银行健康路支行,帐号是xxxxxxxxxx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的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学校之外设置同级机构。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学校行政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会计室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办公室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总务处应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梳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室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2、会计室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总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5、体育运动学校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家整理的体育运动学校校本培训管理制度,希望对家有所助。

  一、校长

  朱景多校长是永嘉体育运动学校校本培训第一责任人。负责召开校务会专题研究校本培训工作,设立校本培训机构,制定校本培训的管理制度,监督校本培训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二、校本培训组织机构

  三、专人负责人

  草拟校本培训计划总结,做好校本培训考勤、记录、考核工作,建立校本培训档案。倡导教师每人每年至少读一本书,写一篇读书体会或心得。组织先进教师经验交流、教学技能培训或展示活动及信息技术专题培训等。

  建议制定实施校本的特色内容、项目和模式。

  校本培训的学时由校本培训专人负责。从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完成的教师教育学时统计,并做好公示工作。

  向校本培训第一负责人报告学年内参加学习培训累计不足48学时,其中校本培训不足24学时的名单。

  四、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制定校本培训学期计划并及时总结学期教研活动。向学校推荐在校本工作中具有先进教学经验先进教学理念的教师并向学校推荐在评价研究方面有贡献的教师。

  做好每学期的集体备课活动,第二学期由各教组组织的开放周的评课工作,每学期期中期末的备课本作业及听课记录的检查工作,并为绩效的奖励工资中的“校本活动”等项目提供公平合理的数据。

  做好各梯队教师的成长工作,促使骨干教师快速成长,组织整组教师认真全身心投入教研活动中。

  及时总结做好记录。

  五、教师

  积极参加由学校及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教研活动,且做好记录思及签到工作。

  六、奖惩措施

  据我校绩效考核中的规定,对每缺席活动1次或没完成任务1次都扣2分绩效分,扣完绩效的25分为止。

  据我校《制度汇编》校优质课一等奖奖60元,二等奖奖40元,三等奖30元,学年评奖一次。第二学期只开设校公开课,每节50元。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5

  1、严格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不晚到、不旷班,更旷职,有急事、得病一定要休假,一般不请事假。

  2、要牢固树立公民意识意识,维护集体利益,严格遵守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标准,建立良好的教师素养,不惩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更不予以钱代罚。

  3、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参与各个教学活动,以推动我院素质教育进行和教学效果的进一步提高。

  4、每学年初要制定一个进度计划表,写下教学工作计划,对教材内容、对学生进行仔细分析,明确提出行之有效的教学策略。

  5、每期末会对一学期的教育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剖析。

  6、保证三备:备教材、备学生、备方式。

  7、认真书写教学设计。

  8、骨干教师要写下详案,老教师要写下有特点的教学设计。英语老师要写下纯英语教案。

  9、教学设计要干净清晰。

  10、坚持不懈应用普通话教学,保证教态当然,态度和蔼,语言表达精确;英语老师最好用纯英语讲课,保证音标发音精确,语音语调当然顺畅。

  11、积极探索,坚持不懈创设教学情境,启发思维,开发设计学生们智商。

  12、及时完成,立即批阅,无错漏。保证全批全改,精批细改。

  13、作文批改需有腰批、总批,规范性评语要符合实际,进行要求每日任务,不可缺批。

  14、倡导面批改作业,提升同学生接触的机遇。每一个教室桌凳、夹层玻璃、高清投影、音响喇叭、电源开关、教室黑板、电源插座等基础设施,学年内班主任老师负责。

  15、教材、教师用书、参考文献、专业书籍等,推行学年或学年度内使用规章制度,准时偿还。如有遗失损坏或照售价赔付。

  16、毫不迟疑地对孩子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不能有尺寸安全事故,常常对孩子进行法制安全教育,避免违法乱纪和违纪行为产生。

  17、及早精确解决,回应好家长的来信来访。协作好哥们班集体之间的.关系,分歧协作处理,不可造成不良影响。

  18、用心实施阶段检测,准时、按质、按量进行的考试一切有关工作。

  19、代课教师课前务必核对学生人数,便于及时联系。

  20、做好班级卫生工作,检查督促优秀生数组长度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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