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5 08:21:29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管理制度(合集)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管理制度(合集)

公司管理制度1

  一、农资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平等、公正、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从事经营活动,承担商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

  二、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

  制度,在进货时应当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按照同种农资进货批次向供货商所要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以及产品销售发票或者其他销售凭证等相关票证。确保生产厂名厂址、商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商标、商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情况与商品实物一致,杜绝不合格商品进入经营场所。

  三、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

  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内容必须真实,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农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三包责任和赔偿损失等农资的产品质量责任。

  五、农资经营者应当履行《产品质量法》、

  《种子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俘虏法规规定的“包退、包换、保修”三包义务和赔偿责任。发现其提供的农资存在缺陷,可能对

  农业生产、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农资,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回不合格的农资。已经使用的,要明确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和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

  六、农资经营者应积极处理好消费者的投诉、申诉,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管理制度2

  清洁公司员工及承接工程管理

  (一)员工管理

  1、主管

  从事本行业两年以上,应具备物业管理和专业清洁知识,掌握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有独立工作和分析判断能力,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有效地安排和协调本部门的工作。

  我方派出机构负责人,就执行合同事宜与贵方保持联系,授权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派出机构的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

  2)按合同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清洁服务计划,实现管理目标;

  3)及时解决有关清洁服务方面的投诉。

  2、领班

  能熟练掌握专业清洁保养知识,具备一定的管理水平,协助主管完成区域内工作,检查监督属下班次的工作情况和质量。

  1)以身作则带领班组员工完成各项日常清洁工作。

  2)实施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岗位和实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

  3)严格要求和指导员工按工作程序、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作业。

  3、保洁员

  派驻**的保洁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岗位专业技术培训,能掌握多项清洁工作程序和规程,并能通过严格试用期考核,方能派驻小区作业。

  4、根据所在小区的'特有性质,加强对员工进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义务协助小区'四防'工作。

  5、在小区内进行清洁工作的员工必须穿着整齐的公司制服,佩戴附有姓名及相片的工作证,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6、所有派驻**的清洁员工应当遵守**的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部门人员的监督管理。

  7、员工应注重仪容仪表、讲究礼貌,做到衣冠端正,文明服务。

  8、员工除工作之需要或接获批准之外,均不得擅自进入**的任何地方或逗留。

  9、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相抵触或不相关的其它工作。

  10、积极协助**的管理工作,明确全体员工有义务爱护和维护小区内的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并及时申报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损坏情况。

  (二)工程管理

  1、根据**的实际情况,制定清洁工作程序和细则,制订一份计划工序表,详细列明各清洁项目及时间。并定期向客户申报已完成的项目,接受客户检查。

  2、为确保清洁有质量和工作效率,必须要求管理人员和员工按需要填写'投诉处理单'、'工作签到表'等,完善管理制度。

  3、在**内的一切清洁工作必须按照工作程序、操作规程进行规范作业,爱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节约使用水电资源。

  4、日常或已获客户同意的清洁项目外,所有的清洁大项目如洗地等有碍正常秩序的工作,应在正常的服务时间以外进行,保障小区内的正常秩序。

  5、有特别需要(可预见灾害如台风、暴雨)应协助做好预防措施。如遇特发灾害事故(爆管、水浸等),应及时协助调派足够的员工、机器到现场帮助解救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3

  1、一般情况下,员工出差的住宿、补贴报销标准如下表。

  标准人员

  食宿:a类城市、b类城市、c类城市

  往返交通

  补贴

  备注:

  1、a类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深圳、青岛、宁波、厦门、大连

  2、b类城市:包括沿海地区的'非省会城市

  3、c类城市:除a和b之外的其它县市

  4、长途车费:是指从上海行政区域出差到异地的车费

  5、火车以最快到达时间

  2、往返火车站/机场以及在出差地点使用的交通方式

  员工出差以乘坐公共汽车、轨道交通为主

  员工携带配件出差、且重量达到20公斤及以上,须在《出差派遣(申请)单》上注明,可以乘坐出租汽车

  城市公交结束,可以乘坐出租汽车

  特殊情况产生,经合适主管批准可以乘坐出租汽车

  3、同行住宿

  两人或以上同行,如果是同性,应当入住标准房。

  六、差旅费报销

  1、员工凭住宿发票、火车票(飞机票)以及交通车票报销。

  2、员工凭开具的就餐发票、收据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3、由对方提供住宿,公司不再报销住宿费用。

  七、其它

  1、售后员工出差每天须以一定方式向合适主管汇报。

  2、售后员工出差结束须将测评的《客户满意度调查表》交销售部文员。销售部文员须将每次售后情况向销售部经理报告。

  销售部文员须对《客户满意度调查表》以电子版作好汇总、保存,同时在每季度末将《客户满意度调查表》装订成册交档案室。

  《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可向销售部文员处领取。

  3、员工出差结束由合适主管签署考勤。

  4、公司按标准给予出差员工补贴,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

  5、员工出差发票报销有弄虚作假行为按规定处理。

  6、本规定解释权归属行政人事部。

公司管理制度4

  一、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绩效,促进本公司的经营发展,特制定本手册。

  二、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3.1总经理室/总经办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控制机制,确保本手册产生、修改、取消和管理的基本要求能够有效地执行。

  3.2行政中心

  负责审核本手册,对全公司员工负有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本手册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在全公司能够有效地执行。

  3.3人力资源部

  1)负责制定、解释、修订此手册,协助行政中心对员工进行教育和监督管理。

  2)负责所有奖惩的资料备案管理。

  3.4各部门主管

  1)熟悉和执行本手册,确保本部门员工执行本手册;

  2)对本部门的员工负有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对发生在本部门的异常事件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劝阻和制止,不得玩忽职守,放任不管。

  3.5全体员工

  了解、熟悉本手册,讲究职业道德,在工作中遵循和执行本手册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四、管理内容

  4.1日常考勤

  4.1.1工作时间

  1)各中心/事业部/子公司可根据客户或业务的情况做适当调整。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时,应提前做好准备,员工也应积极配合。

  4.1.2打卡

  1)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打卡,要求每天打四次。不得代同事打卡或委托同事打卡。

  2)员工如因私因公未能打卡的,经分管领导批示后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4.2行为准则

  4.2.1仪表仪容

  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求穿职业装(深色无条纹西服或CI职业装),车间人员按岗位要求着工作服和劳保服,着装总体原则为庄重、整洁、干净、文雅、大方,保持清雅之仪容和安全性。

  1)男性员工不得着无袖、无领汗衫,不得着短裤。纽扣须扣整齐,发型应齐整、干练,不留长发和胡须,不剃光头。

  2)女性员工须清雅淡妆,禁止穿短裙、超短迷你裙、无袖衣裙,衣着及饰物不得夸张。

  3)所有员工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凉拖(孕妇及特殊岗位要求例外),不得赤脚。

  4)参加集团和公司重大活动和会议要求着职业装。

  5)本公司员工办公期间必须佩带胸卡或工作牌。

  4.2.2工作纪律

  1)保持办公区安静、禁止喧哗。

  2)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及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3)节约公司能源,确保安全,员工下班离开前,要关闭个人电脑、并对办公桌进行清理,保持整洁;并做到人离机关(用电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人离灯关、人离窗关、人离门锁。

  4)保持个人台面的整洁,办公设施摆放整齐,办公台面不宜摆放、张贴与办公内容无关的字画或装饰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5)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接待私人探访,如确有必要须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指定地点接待。接待公务来访也应在指定的洽谈区进行。

  6)禁止携带小孩进入厂区、车间,严禁擅自带外人进入生产厂区参观、拍照。

  7)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办私事,特别是拨打国内及国际长途电话。

  8)工作时间内因公因私外出须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办理出门手续,如部门负责人不在可在部门考勤处留言。

  9)工作时间禁止串岗、睡觉、干私活、看书报杂志(非专业书籍)、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吃零食等行为。

  10)员工应爱护公司设施,设备,工具,如有破坏或挪用者视其情节轻重,损坏大小赔偿并罚款,情节严重的除受到纪律处分外还有可能会受到民事或刑事检控。

  11)员工不得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打击报复。

  12)员工不得在公司工作时间内买卖私人物品。

  13)员工不得擅自标贴及涂改公司各类通告。

  14)员工不得在任何时间内在公司范围内从事非法活动。

  15)员工不得有损害公司财产,商誉,或贪污受贿等行为,知情员工应立即上报,维护隐瞒或知情不报者,将受到严重的纪律处分。

  16)员工不得煽动其他员工偷工怠懈,干扰日常工作。

  17)员工不得擅自伪造涂改公司纪录或文件,提供虚假商业情报。

  18)员工不得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未经上司许可或授权,严禁对外评论公司各项政策及经营状况或将公司情报泄露给任何宣传媒介或给商业竞争者以任何形式之协助。

  19)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进入其他员工工作区域逗留,窥视,翻看。

  20)员工不得在公司电脑上随意拷贝,删除,篡改公司电脑资料,或将公司电脑软件带回家,更不得泄露公司电脑资料信息。

  21)员工不得将公司文件遗留或存放在不恰当的地方,下班之前必须将所有文件资料归档。

  22)办公室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如有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23)员工应严格按公司制定的加班,调班,请假等规定,如有违反将按公司奖惩条例处理。

  24)员工须处处维护公司形象,将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得做有损于公司形象的事,未经上司授权不得向公司内、外人员描述、评论公司的各项政策及经营手段。公司的`各类文件、资料均属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应妥善保管及严守秘密。

  25)除使用公司的名义办理公务外,任何员工不得使用公司的名义作任何用途,滥用公司名义者将被视为欺诈行为,有关员工除受到纪律处分外,还有可能会受到民事或刑事检控。

  26)工作时间内,员工应该绝对服从上司的工作分配,不得作出不服从上级合理的工作指示或不尊敬上司的行为,员工应按时完成上司下达的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27)员工在确认上级指令违法违纪时,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更高层上级报备。

  28)员工之间应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发扬团队精神,员工应积极参加由公司或员工自行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增进员工之间的友爱及信任并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团队精神。

  29)不得因失职造成商品丢失或损毁,如有发生除将按照损失进行赔偿之外还要进行必要的降职或罚款。

公司管理制度5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表达,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卫生间管理每天由专人负责,每天值日者轮流清扫。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订时清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枯燥,无蛛网、无纸屑、无杂物。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烟头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便池需保持清洁,无污渍。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成心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

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条 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或委托保安公司进行行政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 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追究保安公司或当班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 出入管理

  1、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胸卡(出入证),对于未佩戴胸卡人员,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2、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综合管理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3、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4、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资采供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无误后登记放行。

  5、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造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6、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大厅接待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临时接待。

  7、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院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8、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办理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应每年更换,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9、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10、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 保安人员应对站场及办公楼、公寓楼以外的其它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1、保安人员应根据综合管理部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营业厅周围、站场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每小时最少一次。

  2、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应及时清除发现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3、保安人员应对公司办公楼外围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查看,间隔时间不大于4小时。

  4、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上级部门:

  (1)在厂区、工作区域或集体宿舍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聚众观看或传播黄色淫秽物品等;(2)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

  (3)私自启动或关闭厂区、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

  (4)在厂区内乱写乱贴标语,涂改、撕毁公司、或其他有效文件的;

  (5)乱扔乱倒垃圾、杂物,破坏、玷污环境卫生的行为;(6)巡查过程中发现路灯、门窗、封条等有缺损的;

  (7)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领导或纪律检查人员的;

  (8)外界人员聚众闹事、造访领导或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员应有效阻止并立即向综合管理部门报告;(9)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生

公司管理制度7

  一、办公用品的购买

  (一)分公司机关各科室所需办公用品的购、管全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准时具体地办理入、出库手续;

  (二)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所需办公用品均由各项目经理纳入自身项目成本,自行负责购置、管理;

  (三)分公司机关每月26-28日各科室负责人将本科室下月所需的办公用品方案提交办公室,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后统一购置。过期将视为无方案,办公室不再予以受理;

  (四)办公室要做到:办公用品品种合适、量足质优、库存合理、进出适当。

  二、办公用品的管理

  (一)负责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台帐,记录好入库、出库台账,出库时必需由领用人签字;

  (二)分公司办公用品领用方式:按方案、需用量、逐项领用;

  (三)领用人员规定为:科室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指定人员;

  (四)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科室办公用品的使用状况进行抽查,每月按使用物品的价值,调拨给项目部,进入项目成本;

  (五)各项目在分公司使用办公用品,直接对口科室借用,最终汇总至办公室统一转帐,各科室要把借用手续办理完整;

  (六)办公室每半年对机关各科室的.办公行政用品进行一次盘点,并做好记录。

  三、办公固定电话的管理

  (一)各科室固定电话只允许打市内电话;

  (二)因办公需要打长途或收发传真统一到办公室办理,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违规使用办公用品惩罚方法

  (一)对干私活或铺张办公用品者,经查实扣本人当月工资50元,并扣科室负责人3分/次;

  (二)对于消耗用的办公纸张要正反使用,一次性口杯用于接待,分公司人员禁止使用,发觉一次罚10元;

  (三)周转使用办公用品(如计算器),办公室要建立台帐,还旧领新,否则由办公室担当。

公司管理制度8

  为了规范我院药品购进渠道,建立我院医药公司账户管理制度。

  1、开户。

  申请新开户的医药公司,请依据我院《医药公司新开户制度》办理。

  2、销户。

  申请销户的公司,请依据我院《医药公司账户销户制度》办理。

  3、每个公司只允许有一个账户,若有多个账户的,请办理销户手续。

  4、年度对账。

  各医药公司每年请与我院对账一次。医药公司出具加盖公司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年度对账函,经药学部同意,由财经处作年度对账。药学部应在年度对账函上注明“该公司与我院有正常业务往来,请予对账”。对账的结果,经双方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加盖财务专用公章。(年度对账函的式样见附件)

  5、公司更名。

  我院仅受理由工商部门注册变更引起的公司更名。

  6、业务变更的更名。

  我院不受理业务变更的更名。若确需业务变更而更名,可将原账户依照我院《医药公司账户销户制度》办理;新账户符合条件的,依据我院《医药公司新开户制度》办理。新旧账户各自独立,不存在任何联系,旧账户所经营的药品品种,由我院指定配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入新账户。

  7、停用账户。

  若某账户在连续十二月内累积业务量不足一万元的',由药品采购组提出停用账户建议,经药学部主任、分管院长签字后,交财经处存档。药学部通知该公司账户已停用,请该公司办理销户手续,未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的,该公司的账目将做为呆账处理,未销售完的货物因为缺乏该公司提供的药品质量保障,也将不能销售,只能做为报废药品待销毁处理,即将列为销毁药品的货款金额将不再列入应付货款之中。若该公司满三个月不予答复,可视为对我院做呆账及销毁药品处理无异议。(药学部通知样式见附件)

  8、重新开户。

  已停用的账户,或连续十二月未使用的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启用。若确因业务需要而使用时,可先将原账户依照我院《医药公司账户销户制度》办理。符合条件的,依据我院《医药公司新开户制度》办理,重新办理开户手续。

公司管理制度9

  第一条 就餐秩序

  第一款 规定时间用餐,不准提前用餐。

  第二款 餐时,必须整齐排队,不准插队。

  第三款 节约粮食,按量打饭打菜。

  第四款 每人一个餐盘、一个汤碗、一双筷子。

  第五款 用餐时,不准大声讲话,保持安静。

  第六款 按所规定区域内用餐,不可随意走动。

  第七款 用餐后残渣剩汤必须带走,且保持桌面干净。

  第八款 饭后把碗冲洗干净,放于洗碗筐内。

  第二条 食堂职员工作内容

  第一款 食堂管理人员必须按人事提供之人员数量按伙食标准进行计划每一周食谱,并公布。

  第二款 食堂负责人于每日晚20:00点前将第二天需采购之物品、数量、价位、提供主管审核,传真供应商,并追踪之。

  第三款 食堂职员每日于6:00准时进入工作场地,进行检查所有物品有无异动现象,作好清洁卫生工作,按每周计划食谱进行作业。

  第四款 食堂职员所提供干员之餐具用品必须经过高温消毒处理,必须清洗干净。保证主副食卫生。如有发现不洁之工具和沙子、虫等不洁异状,每发现一次给予该负责人警告一次,直接责任人记小过一次。

  第五款 食堂职员必须在每餐后及时清理并打扫干净餐厅,凳桌摆放整齐,窗户擦洗干净,保持地面无痕迹、水印现象。洗碗水槽必须清洗干净无不洁异状,对残留剩菜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保证无蚊虫现象。

公司管理制度10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2、车间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3、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5、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制度。包括:变电站、配电室、钢丝绳、连接装置及提升装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二、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在岗职工必须按照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自己的操作。

  2、在岗职工如有违章操作,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3、职工可总结经验,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安全系数,对生产安全有贡献的职工必须给予奖励。

  三、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

  1、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在编制上报项目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编制上报安全方面相应的措施所需的投资,并纳入计划。

  3、对引进技术、设备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减。

  4、在组织可行性论证时,应论证安全内容,并将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中。

  5、在竣工验收时,应将试生产中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措施效果,检测数据,存在问题及今后采取的措施,写入专题报告。

  6、要严格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完工。

  四、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2、费用的提取:按照有关规定提取。

  3、费用的使用:

  (1)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

  (3)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保养;

  (4)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整改;

  (5)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

  (6)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费用、

  4、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5、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

  6、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规定日期复审。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都要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检查内容。

  4、对不按规定安排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检查人员有权对该部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5、发现未持特种作业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时,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教育的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给予处罚。

  六、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总经理、主管经理都必须接受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合格。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进行1-2次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已经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

  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制度。新进企业的工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5、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新来员工每一月培训一次。

  6、复工工人安全教育制度。凡休假7天以上返岗必须经过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车间、班组两级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包括本岗位操作规程、危险因素等。

  8、“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9、安全知识考核制度。实行上级对下级的层层考核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

  七、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建立健全以岗位负责制为基础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实施设施、设备管理负责制,主要设施、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责。

  2、加强对设施、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3、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4、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工作记录中详细记录。

  5、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施、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防止缺陷扩大。

  6、实行系统的设施、设备巡检标准、保证体系,确保职责明确、检查有效。同时,做好信息传递与反馈,建立检查登记台账。

  7、对于设施、设备管理中由于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等造成设备事故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

  八、重点危险部位安全检测、检测管理制度

  1、对每个重点危险部位制定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点危险部位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

  2、在重点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对重点危险部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4、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复查和验收。

  九、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保管、使用、运输危险品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危险物品的性能和安全防范知识。

  2、建立健全危险物品的领取、发放、使用制度。

  3、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领发必须经领导批准。

  4、存储危险物品的库房要绝对安全可靠,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实行'双人双锁'制。

  5、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能不同,设置不同的容器和足够的安全工具,保管人员必须会使用安全工具和灭火器材。

  6、凡是性能相抵触,安全防范方法不同的危险物品应分别储存,对容易挥发、自燃、自爆的危险物品要经常进行检查、测温,以防自燃、自爆。

  7、危险物品库内的灭火器材要经常保持良好状态,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十、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做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成绩卓著的;

  (2)抢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

  (3)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性危害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的;

  (4)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效果显著的。

  2、奖励分为记功、晋升、发放奖金等形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带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章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2)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生产和资金计划,提留专项资金,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3、加强防尘措施。采取密闭、通风、防尘的办法减少和杜绝作业工人接触粉尘的机会。

  4、为工人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5、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6、制定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岗位的职工建立健全有关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并做好完善、保管工作。对于离退休或调离职业危害岗位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要封存保管。

  7、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8、公司在录用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职工之前,需对方提供指定的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证明,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9、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业。

  10、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害岗位职工和从有害岗位调到一般岗位的职工,在终止合同或调离前要进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1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和相关资料由公司建档保管,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职工。

  13、在设备大、中修时,要同时将改进和检修劳动防护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列入各项设备检修之中。

  14、公司定期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并记录结果在案,并要在做好职业卫生监测的同时要建立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检查纪录。

  15、职工在离岗或退职后,有权索取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管理人要如实提供。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报公司经理。按照规定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2、发生伤亡事故后,要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发展和扩大,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公安、安监、工会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3、协助安监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生产安全事故。

  十三、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公司专职安全员要每天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做好监督公司执行安全、法规的情况、隐患整改的情况、及时纠正和制止现场的违规行为等工作,并做好巡检情况记录。

  2、公司必须每月进行一次由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联合安全大检查,做好检查情况汇总分析,对查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归档备查。

  3、车间、班组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班组每日班前组织本班工人对工作环境的安全情况、所使用操作的设备、工具的情况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并作为交接班的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处(科),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4、安全管理人员专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检查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并有权下达整改指令,限期解决。整改指令内容应包括:存在隐患、问题及违规的时间、地点及人员违反有关制度、规程的具体内容,要求整改反馈的时限。反馈内容包括:解决处理的方法,责任者的落实及处理意见。

  5、公司重点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认真做好运行情况的记录工作。

  6、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7、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生产及检修现场状况、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各种安全检查要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尤其是全面性安全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

  9、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2)重要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3)职工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职工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职工是否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6)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行为。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本厂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3、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或上报有关领导。

  4、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7、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改造、维护、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9、本厂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的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十五、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总结本月工作,布置下月安全工作。

  2、每周安全生产调度会,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

  3、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召开专题安全会议,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精神,研究公司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各部门汇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处理解决的办法,并进行讨论。

  4、安全生产会议必须专备会议记录册,认真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

  5、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且必须熟悉本部门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6、参加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人员有:公司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在年底召开公司级年度安全生产总结会议,同时总结和同时布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专人负责,集中管理。

  2、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十七、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1、所购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劳动保护用品购入后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发现不符合要求应给予报废。

  3、根据有关标准,制定、修改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范围。

  4、各种防护用品由专人管理,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维护。

  4、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保证做到专款专用。

  5、教育职工正确使用、穿戴、保养劳动防护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6、每个职工对劳动防护用品不准变卖、送人或挪为它用。

  十八、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并由专人管理。

  2、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及专职、兼职安全员名单;

  (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及人员名单;

  (3)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资料;

  (4)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管理清单;

  (5)职工健康档案及健康监护资料;

  (6)职业病人档案及监护资料;

  (7)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

  (8)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9)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0)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等有关伤亡事故管理的档案资料;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规程,并汇编成册;

  (12)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13)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实施记录;

  (15)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情况记录。

  3、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

  十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教育培训。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并及时消除隐患。

  4、企业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6、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组织学习和演练应急预案。

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划定,联合现代企业制度,为考查员工缺勤率,工时利用率,完成经营打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

  第二条、考勤是查核员工缺勤,工时利用、劳动纪律以及支付薪酬的依据,又是企业开展正常工作和保障工作秩序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企业依现行国家划定的劳动者每日工作工夫不跨越8小时,每周工作工夫不跨越40小时的工时制度。遇国家关于工作工夫作调整时从其划定。

  第四条、考勤采用打卡制或签到制。目前各部门均采用签到制。签到表由各部门考勤员统计核实,部门保存,人力资源部不定期检查,月末各部交考勤汇总表至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旷职。

  一)迟到。未按照企业划定工作起始工夫到达工作岗位上的行为。

  1、迟到不跨越半小时者,一次扣薪资20元;

  2、迟到半小时不足一小时者,一次扣薪资50元;

  3、迟到跨越一小时以上者,视同事假一天。

  二)早退。未到企业划定工作结束工夫提前擅自离岗的行为。

  早退一次视同事假一天。

  三)旷职。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的行为。

  旷工每满一天视为旷工一次,并按照《薪酬制度》和《员工奖惩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章、请假

  第六条、员工不管拟休何种假别,必须提前请假,办理书面《请假单》,休假审批案《休假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1、病假。员工请病假需凭市、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员工提供病历。

  2、公假。员工应供给有效证明并经部门经理批准。

  第七条、连续15天以上病假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员工要求上班者,须经原诊断医院出具证明,并经一周适应期后,经公司同意方能上岗。

  第八条、本制度由XXX卖力解释

  为切实改进工作方法,保证政令畅通及提高办事效率,并加强部门岗位之间的沟通和谐,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大部门岗位责任的落实,特制定会议管理制度。

  一、投资公司会议

  投资公司会议是公司决策的重要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安排主持召开,各关联公司主要负责人、投资公司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或指定专岗专人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是传达研究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及会议指示精神或国家对行业的宏观政策;

  二是讨论决定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各部门的重大问题及投资决策;

  三是分析阶段工作形势及工作进展,互通情况;

  四是制定中长期企业发展战略及规划;

  五是其他事宜。

  二、部门例会

  例会是投资公司部门及关联公司所属部门定期召开的阶段工作总结及目标设置的周期性议事会议。由投资公司(含关联公司)及部门首要卖力人主持召开,或由公司指定专人调集或主持。投资公司例会由公司各部门或各关联公司卖力人加入;各关联公司例会由所属公司部门卖力人加入;部门例会由部门一切人员加入。

  会议的首要任务:

  一是传达公司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会议的指示精神。

  二是讨论通过部门有关工作计划或工作安排,以及对工作计划的考核措施。

  三是部门各岗位汇报一周的工作情况,以及需部门提报解决或协调解决的工作事项。

  四是由负责人对各岗位的一周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评价,提出下周或下阶段的工作要点,并进行布置和安排。

  五是部门各岗位员工提报的工作改进建议。六是其他需要例会解决的问题。

  三、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是针对某项业务或行政工作召开的具有肯定目的性的议事会议。由投资公司安排或各关联公司根据情况主持召开,或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调集或主持召开,议事范围内的相干公司或部门加入。

  会议的首要任务:

  一是传达研究上级文件及会议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是通报公司对专项工作的要求及划定,以及专项工作安排;

  三是协调解决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业务穿插或配合问题。

  四是公司拟定的技术革新及业务攻关等课题研究;

  五是对外申报及审批材料的交流及会审;

  六是公司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其他事宜

  一是会议组织与安排。会议日程确定后,相干部门应根据安排做好会议的组织或调集,组织不力影响会议召开的,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置惩罚。

  二是会议时间安排。为控制会议成本,会议时间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改,延期的须于会前2小时告知;要控制好会议时间,不能出现议题松散、内容冗长的现象,所议问题不能久拖不决。

  三是会议纪律。参会人员不能无故缺席各种会议,无故缺席者按照旷工处置惩罚(例会组织者缺位的,应安排专人调集及主持会议);会议期间要封闭各种通讯工具(或调整到静音震动状况),避免扰乱会议秩序。应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形成意见未获审批或正式生效前,不得私自泄露会议内容,避免造成混乱。

  四是会议原则。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大力倡导批评与自我批评,允许观点不同或保留意见,切忌一团和气,以利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会议决议形成后,与个人意见不同的,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五是会议记录。根据会议性子分歧,会前应安排专人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会议结束后要于次日形成《会议纪要》,报送投资公司管理部转呈公司领导审阅并存档,完成情况记入当月查核。需印发执行的由管理部形成公文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的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卖力、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卖力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合同管理职能:

  1、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3、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

  4、负责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

  5、XXX合同及其纠纷处置惩罚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首要职责是:

  1、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律例及其他律例。

  2、协助进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分析,并提出书面分析报告。参加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及文件起草工作;

  3、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置惩罚;

  5、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

  6、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统一登记、编号并分类保管,并造册记录已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已履行的合同装订成册,分别整理归档;

  7、实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报告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纳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2、卖力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

  3、依法履行合同,实时向司法办通报履行中发生的严重问题及办理方案;

  4、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5、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第九条、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换、解除合同事宜;

  2、草拟合同,提供草拟合同的可行性论证及对方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的调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按合同签订的权限,提前向合同承办部门提交合同草本及前款划定的材料,提请有关部门审查;

  4、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5、实时向主管领导及办公室报告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定时将合同有关文件交合同管理员归档;

  6、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条、合同管理员的首要职责:

  1、贯彻实施合同管理办法;

  2、协助合同承办人依法签订或变换合同,必要时参与本部门严重合同谈判与签订;

  3、协助合同承办人草拟合同并对合同进行初审,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可行性,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办理合同履行中呈现的问题;

  5、对签订、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司法办和部门领导报告;

  6、参加处理本部门合同纠纷;

  7、负责编制合同付款、收款计划,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报财务部备案。

  8、负责合同台账、档案的建立及合同文本(包括协议书、有关文件、信函、图表)的管理;

  9、每季度向司法办汇报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记总台账及合同管理情况统计表。

  第三章、授权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

  第十二条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委托书》时说明。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

  第十三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卖力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订合同的履行卖力,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同时积极想办法办理;对发生的合同纠纷卖力处置惩罚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置惩罚;

  5、卖力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终了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换、解除合同及放弃合同划定的权力。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授权委托分为期间授权委托和单位工夫授权委托。

  第十七条单位时间授权委托仅在单位时间内授权委托有效。

  第十八条、被授权的部门行政卖力人原则上不再向其他有关人员办理连续授权委托,如情况必需,办理之前须征得授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期间授权委托制,即一事一委托,期间可以为合同签订全过程也可以为合同签订的某一阶段。具体程序为:经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合同拟稿和可行性报告及其它材料送办公室审查,经总经理批准和授权后,对外签立合同。

  第四章、合同审批权限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各项合同签订的最终审批人。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下的,授权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合同主办部门或提报部门提请合同时,必须在办公室的组织和监督下,获得相应的审批同意,并将相应的审批意见连同所要提请的合同一起并入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第五章、合同审查

  第二十二条、合同应由承办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合同审查的具体程序为:

  1、首先由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和合同管理员对所提报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关的所有事宜进行自查和初审,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合同草稿和必要的情况说明书;

  2、然后将合同文件移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和合同承办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部)逐条审查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事项。

  3、最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文件提交公司工程扶植分管副总、财政分管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第二十四条、需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

  1、对方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2、经营范围:合同标的应符合对方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有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代理权限: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卖力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履约能力:具有支付、生产、技术能力。必要时应要求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需提供担保的合同,应查明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

  5、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严重经济纠纷或严重立功案件。

  6、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关规定;

  2)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合理、严密;

  3)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平等;

  4)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在对公司不利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条款;

  5)是否存在无效条款。

  6)签约双方的用章是否为合同专用章。

  7、合同文字

  1)合同用语是否规范;

  2)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8、合同的经济效益

  1)估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大概承担的风险;

  2)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在合同审查时,根据公司的实践,应注意的事项:

  1、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涉外合同、货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后才能付清款项的合同。

  2、销售、加工承揽、工程承揽合同中质保期的约定应不超过一年,质保金的约定原则不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5%,且必须在质保期满之日一次性付清,以上内容国家、行业有规定的依规定。

  3、销售、加工承揽合同中付款期限的约定一般应为付款提货、货到付款,按比例付款时所有款项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货到之日起三个月。

  4、工程承揽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约定一般应为按工程进度付款,且付款时间和付款数量的约定必须明确,所有工程款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

  5、为了有利于可能由于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诉讼,应在合同条款中作如下规定:

  1)我方为需方时必须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我方为供方,在极力图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大概时,可约定“发生纠纷应协商办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起诉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我方为供方,如约定需方到供方所在地提货时,我方为合同履行地,在争夺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大概时,可约定“发生纠纷应协商办理,协商不成,依法律划定通过诉讼方式办理”;

  4)在合同签订时,估计我方违约的可能性大,且又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审查时如对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及资信情况存在疑义时,应要求其供给相应担保并要求在合同中说明。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和财务部必须在合同文本送达三日之内出具审核意见书,不得拖延,在审核或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错误、遗漏或不妥时,提出修改意见书,并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直到修改意见达到统一为止。

  第二十八条、卖力审查合同的部门和员工,因工作失职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审查,致使不应签订的合同得到签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后果及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审查终了后,卖力审查人员应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应附有审查人员签名。

  第六章、合同的签订

  第三十条、签订合同必须内容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权明确,用语确切,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三十一条、合同承办人签订合同,必须先办理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未经授权委托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由承办人承担责任。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三十二条、合同承办人凡签订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必须采纳书面形式;凡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虽能即时结清的严重合同,也必须采纳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子邮件、图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十四条、公司合同的签订审批的常规流程如下:

  1、合同承办部门确定的合同承办人会同本部门的合同管理员负责起草合同(草案)并填写“合同审批表”;

  2、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合同的业务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办公室卖力对合同的法律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财务部负责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如该合同牵扯其他业务部门,由办公室分送该业务部门经理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6、分管副总对合同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在完成以上审查修改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8、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批。

  9、办公室在相干卖力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签约审批表”上签字批准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门应妥善保存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凭证,包括结算单、结算证明、支付凭证、银行进账单、收料单、入库单、过磅单、等。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第三十七条、合同执行部门卖力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并督促本部门合同管理员按月统计合同执行情况。

  第三十八条、合同执行部门应同时负责记录和监督对方合同单位的履约情况,保留好有关的单据、信函等文字资料;并由合同管理员按月填写“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其中必须列明和验证对方各项履约行为和承诺(如质量、进度等),以此作为付款的基本依据。每月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必须由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别报办公室、财务部备案。

  第三十九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对方有付款义务的,合同执行部门应按付款条款中的规定及时向对方收取,由财务部统一出具。

  第四十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本公司有付款义务的:

  1、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依照财政部门有关划定和合同具体约定,在合同签订以后向财政部报送项目整体用款打算存案。

  2、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填写《合同资金支付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由办公室、财务部、执行部门分别留存。

  3、款项拨付的基本依据是由合同执行部门提交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款项拨付必须在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及总经理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具体程序参见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

  4、假如合同履行中呈现违约责任中所划定的行为,业务部门应实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办公室,并书面报送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总经理应按合同划定进行违约惩罚,并通知财政部在结算时执行。

  第四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业务部门应及时督促解决。如无法履约,应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及资信程度降落应实时通知办公室并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上报,实时向对方出具不安抗辩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八章、合同的变更与废除

  第四十三条、合同一经签订即依法成立,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变换或解除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划定,并应在法律划定或公道限期内由合同的当事方共同商议。

  第四十五条、变换、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四十六条、合同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电子邮件、电话后,必须及时请示领导,立即处理,紧急事宜不得超过一天,一般事宜不得超过三天,并在有效期限内正式答复对方。超过期限再作答复,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办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涉及经济纠纷的复电、复文,须经合同管理机构审阅后方能发出。

  第四十七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的信函、文件、传真等),由双方签订确认书。

  第四十八条、合同的变换、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主体变更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2、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换,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换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的印章;

  3、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或协议变换、解除,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4、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解除协议,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5、联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涉外等合同的变换或解除,法律有特别划定的,应依特别划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尚未达成或批准以前,原合同继续有效,仍应履行。

  第五十条、如因变更(解除)合同可能使当事人受到损失,双方应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第九章、合同纠纷的处置惩罚与诉讼管理

  第五十一条、提请合同纠纷的程序:

  1、曾经签订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合同履行部门应根据合同中有关纠纷处置惩罚的条款与合同订立方协商进行办理。

  2、协商不成时,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向办公室汇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延误诉讼时效或擅自放弃实体权利,更不得隐瞒实情。

  3、办公室应在接到报告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合同纠纷的不同情况,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向XXX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如纠纷需进入法律诉讼程序办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律例和本办法处置惩罚。

  第五十二条、集团公司各单位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置惩罚纠纷的工夫,应在法律划定的时效内进行,并斟酌留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工夫。

  第五十三条、发生合同纠纷时,承办人除应将纠纷情况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以外,还应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1、合同文本,包括附件、变换或解除协议、信函、图表、视听资料、告白、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2、开工、验收、提货、等有关单位票据;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的财务账目;

  4、产品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

  5、证人证言;

  6、其它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四条、处置惩罚合同纠纷,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在证据大概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实时采纳证据保全措施;

  2、发现对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将使我方权利难以实现时,适时依法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且双方对债务无异议的,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

  4、做好每起合同纠纷实况记录、存案备查;

  5、凡属我方责任的合同纠纷,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并责成其提出补救措施。

  第五十五条、合同纠纷经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订立书面的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十六条、双方已签署办理纠纷的'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及法院的裁定书、调解书、讯断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交给有关部门收执、存案或存档。

  第五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汇总、归档、以备考查。

  第十章、合同的登记、备案与归档

  第五十八条、合同文本必须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对方签约人,其余原件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合同签订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时,向办公室办理暂借手续。

  第五十九条、合同的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根蒂根基工作,办公室应根据实践情况树立合同台帐、报表,并定时填报。

  第六十条、办公室应对公司内所有合同文本以及与合同相关的往返法律文件进行汇总,并编号登记,制作月度合同签订情况一览表,反映公司合同的签订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诉讼情况。

  第六十一条、合同签订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对已生效的合同应当编号登记,分类归档,并树立合同台帐。合同的统计报表实行季报制,各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填报上季度报表报送办公室。办公室应于每季度的前十个工作日内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十二条、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将合同档案原件整理装订送交办公室存档。合同档案的范围包括:信誉调查报告、意向接触报告、合同文本草稿、合同签订审批表及审批修改意见、法人授权委托书、对方资质证明文件、各种审批管理表格、合同谈判记录、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签订、变换、解除过程中的信函、电报、电话记录、传真资料、票据凭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文件。

  第六十三条、合同履行终了后,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合同执行期间一切的往来信件、变换协议、收(付)款记录、叨教报告等有关资料交一并归档,丢失的必须查清原因。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卖力解释。第六十五条、办公室应根据分歧的发展阶段的管理要求对本制度进行订正、补充和美满,确保合同管理制度能够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经济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合同管理有序、成本控制有效、资金使用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济管理工作是以对公司的经济工作过程中实施有效管理。控制和监督为目的,由经济管理部具体实施。

  工程招投管理

  一、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和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的选择,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包括邀、议标)的方式进行,任何招标须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供应厂家)参加竞、议标。

  二、组织机构。

  建设工程招标时,公司成立招标小组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总工及经管部、财务部、开发部、工程部、材料设备部等部门经理组成;其他项目招标时,可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及重要和复杂程度,由公司领导临时任命招标小组领导成员招标工作。由该小组拟定招标工作计划,组织招标工作成员实施,并对招标工作质量负全责,直至招标工作结束。

  三、招标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和责任。

  部对编制招标工作计划、起草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及主要经济条款和合同谈判负责;开发部负责办理有头招标手续;工程部、材料设备对施工组织、材料设备技术参数及质量、施工及供应能力等技术要求负责,领导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考查及确定、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定负责。有关部门具体职能按工作计划执行。

  四、招标工作的具体操作按公司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执行。其他项目的招标参照该办法执行。

  经济合同

  一、公司所有的建设开发经济行为均须以经济合同为前提进行操作。前期开发过程中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及总包管理范围内的“分包事项”在取费、工期、付款方式等方面视合同管理。

  二、预算编审人员对工程计算、材料分析、定额套用、费率计取的真实性、准确性卖力。编审误差率要严格控制在百分之二以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形成误差的,要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编审人员编制出预算表,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正、副总经理审核签署无异后,报法人代表同意后生效执行。

  四、材料设备的报价及支出均需由经济管理部预算审核并逐级上报批准后执行。

  五、其它经济开支均列入经济管理部的审核范围,并按程序逐级审批比管理部对备项经济预算设立台帐,如有超出应作出超预算分析报告,并按审批程序得到批准,据以调整。

  项目建设用款审核

  一、建设用款指前后配套用款、缴纳的各项费用、工程款及材料设备款。其用款由相关承办部门根据用款内容,做用款申请单(申请单附后,用款申请人、用款部门经理签署)报以济管理部专职审核人员根据政策缴费依据、缴费率、已完工程量、材料设备价格抽测等,比照合同付款方式进行审核。

  二、经济管理部审核后,编制资金用款表或专项用款申请单,财务部经理、正副总经理审批签署无异后、报法人代表同意后执行。

  三、承办部门对所申请用款对应的工程形象进度的实完工程量、材料实际需用量及前期和后配套用款事项等的真实性负责。经管部对付款事项中取费率、单价、总价等事项的核定负责。

  四、公司财政部经理必须依据法人代表的签署意见及总经理据法人代表的用款支付授权,予以支付。

  现场签证事项审核

  一、工程施工急需安排的临时用工和零星工程,根据实际情况需调整设计的分项,可采用《工程联系单》形式作为合同的补充据此结算。

  二、《工程联系单》均应有签证事项、工作量、计算单、合价等项,属设计变换事项还需有草图、设计洽商及估、预算书,经签证提报人、工程部经理(属设计变换由总工签署)签署意见后报经济管理部审核。

  三、签证金额在XX0元以下的,按现场专业承办人——工程部经理——经济管理部经理——正、副总经理的审核程序办理,方可纳入决算依据。

  四、超过XX0元以上的签证事项,应采用补充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办理。

  五、对于现场签证的增减工作量,工程部对设计变换及现场施工工作量的变化及材料用量的变换所发生的事项的真实性卖力,经管部对所提报的增减内容的实践工作量、单价、总价的审定卖力。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1)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2)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3)财政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政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业务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6)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7)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2)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1)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2)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划定执行:

  ①房租标准: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

  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4)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1)公司车辆修理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修理点,修理费用一般采纳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2)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帐予以核销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1)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2)办公室设立帐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3)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政部附设帐册;

  4)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5)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6)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1)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2)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3)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4)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5)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6)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实时向财政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7)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一切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首要卖力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卖力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曾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实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树立市场代价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代价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政部首要卖力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1)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2)卖力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1)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联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打算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XXX签;

  2)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1)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XXX签;

  2)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1)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3)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一切固定资产及公司一切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3)办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卖力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卖力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修理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1)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2)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3)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5)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1)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2)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3)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4)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5)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第四章、收入、成本费用管理

  1、公司建立并完善营业收入的管理规定,确保收入循环中的报价、签订合同、实际收款和开具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以加强对业务活动的财务监督。

  2、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营业期间收取的各种经营项目的主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公司在收讫价款或取得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公司对外投资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资收入和长期投资收益。短期投资收益在持有期满后确认,长期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取得的合法审计报告中的财务年度权益确认。

  4、成本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支付,都应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虽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费用,但应有后期负担的均不能计入本期成本费用。但应归属本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不得挂账,调节利润。

  5、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履行请购、审批、合同订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费用。费用报销的审批及流程按照费用报销暂行规定执行。

  6、公司合理运用财务杠杆,降低财务费用等资本成本。

  第五章、财务信息管理

  1、公司依据《企业财政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归并会计报表暂行划定》以及财政部颁布的其他有关制度,编制财政报表。

  2、公司的财政报表属于公司的财政机密,未经董事会批准的财政报表一律不得外流。

  3、曾经审核过的报表如需外送,需经财政卖力人并报总经理批准。月报在次月的十日内送各股东,季报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二十日内送各股东,年报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十日内送各股东。

  4、公司依照《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实现授权、岗位分离、记录控制等内控程序的电算化,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相关人员在使用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过程中,严格遵循内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范,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5、公司财政部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各种财政会计文本(电子)资料。

  6、财政部按照划定作好财政工作交接工作,财政人员工作调动大概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政工作全部交给接替身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大概离职。

  第六章、附则

  1、本规定由股东会负责修改和补充。

  2、本划定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财政部卖力解释。

  3、股东会委托公司财务部依据本规定拟定若干具体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颁发施行。

  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财务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准确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财务资源;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1.3本划定在公司内部临时执行,跟着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和不断拓展,将进行变动、补充和美满。

  第二章、财政管理组织机构

  2.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卖力制的财政管理体制,公司是自力的企业法人,自立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设置自力的财政机构即财政部。

  2.2公司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公司的核算体制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配备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

  2.3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会计制度拟定;

  2)参与公司筹资方案的拟定和实施;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4)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

  5)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会计核算;

  6)卖力编制归并报表,供给财政数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政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作好项目和财政分析工作;

  7)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税收;

  8)卖力公司财政会计档案的保管,票据申购、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

  9)监视、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公道开支;

  10)参与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11)协调处理与各单位的关系。

  2.4财务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5公司董事会按有关程序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会计核算

  XXX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划定,联合经营项目实践情况,制订并实施有关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实时、正确反映经业务绩和披露经营风险。

  3.2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以中文作为记录的文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总分类和明细账科目。

  XXX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并实行会计电算化。

  XXX依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3.5公司严格区分本期费用支出与期间费用支出。

  XXX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如果财产发生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XXX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和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

  第四章、财务预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规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项目运作等实行全面财务预算,并依据其实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入手下手前组织编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项财政预算,财政预算首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营预算;

  2、盈利预算;

  3、资金预算。

  4.3公司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阶段的控制和监督,及时进行差异分析,并查实差异的原因,向总经理报告。

  第一条、公司的一切资产均为XXX一切,必须纳入公司账内统一核算和监视。任何人或单位都不得保留账外资产,以防流失。

  第二条、财政部应做好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流动资产是指能够在1年大概跨越1年的一个业务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首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第一节货币资金

  第三条、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交到公司财政,实时入账,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大概以任何形式截流大概挪用。

  第四条、对公司的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必须加以严格的管理,货币资金的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置惩罚必须按照划定的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签字,否则不得支付和处置惩罚。

  第五条、公司只有总经理和主管财政的副总经理有货币资金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置惩罚的审批权。

  第六条、为保证现金的安全,同时又不影响现金的公道使用,库存现金量最高不得跨越元。

  对每笔跨越___元的大额现金支出应提前三天通知财政部,以便财政部提前做好准备.

  现金的收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任何人均不能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字条等充抵现金,更不能擅自挪用现金。不得坐支现金.每笔现金支出都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并经主管财政的副总经理签批的原始凭证支付,并编制记账凭证。

  每笔现金收入也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对发生的业务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盘点现金,确保账实相符,月末与总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出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人,依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第七条、除差旅费和必须以现金支付的1000元以内的采购款外,其他支出均不能借用现金,严禁因私借款。

  借用现金应说明用途、归还(或报销)时间,且必须按期归还(或报销)。逾期不还者将从工资中扣除。

  借用现金,申请人应填制现金借款申请表,写明用途,由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领用。

  第八条、认真做好银行存款的管理,遵守银行结算制度第九条、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有关财务人员审核、财务经理复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领取。

  2)签的金额跨越___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打算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领取后10日内报账。

  4)对末实时报账者财政人员应该实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

  5)在支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支票,或因情况变化未使用的支票应及时退还财务部.对未及时归还者财务部应及时督促,并不予签.

  6)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

  1)所签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树立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具体登记每笔银行支票的领用工夫、号码、用途、金额、领用人、收款单位等。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银行存款变动表。准确掌握账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资金。

  4)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账户余额表”,送交财政经理批准后呈报主管财政的副总经理,并传至总经理。月终前可根据公司资金变动的频繁程度和公司业务的需要,按照主管财政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要求临时报送.

  5)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交财务部副经理(主管会计工作)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账。

  6)出纳人员应实时申购支票,并妥善保管。

  7)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分专人妥善保管。

  8)作废的支票,要实时说明“作废”,并妥善保管,统一注销。

  第十条、采用银行汇票,汇兑等其他结算方式的要严格按照《票据法》和银行划定,按照本制度划定的内部申请、审批程序和银行的结算制度办理。

  第十一条、每日的银行收付业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月末与总账核对。必须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第二节应收及预付款管理

  第十二条、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如下:应收款的发生:公司在决定供给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具体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供给贸易信用。

  计财部应认真登记客户往来台帐,按照应收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核算,及时核对、催收应收款项。应根据客户的欠款情况,分析其信誉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收回欠款。

  所有应收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公司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帐项(至少每月一次),确定每项账款的可收性,并每月编制帐龄账目分析,财务经理审核。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公司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该应计项目将作为计提坏帐准备的基础,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

  公司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填制并发送催帐通知单,与业务人员合作进行账款的催收,对业务人员催收账款进行督促和监督。

  一切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将根据实践金额计入坏帐损失。坏帐确认还应斟酌以下条件: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入回;

  2)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任务跨越三年仍不能收回。公司财务经理应每季检查应收账款,100万元以下的坏账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双签批准后,可作为坏帐处理。100万元以上的坏帐,应由董事会确定后才可进行处理。所有处理的坏帐,均应撰写情况摘要汇总到董事会。

  公司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财务部定期考核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收期等指标,确定奖惩措施。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将比照上述应收账款的管理执行。第十三条、预付款和定金,必须要根据合同办理,由经办人申请,各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经财政部门核对无误,金额在___元以内的,由主管财政的副总经理审批;___万元以上的报公司总经理加签。

  第十四条、预付款和定金应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设明细帐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定期检查预付款和定金,监督合同的履行.第三节存货管理

  第十五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十六条、工程物资的管理

  1、工程物资的采购:

  1)工程物资的采购,根据工程计划和预算,编制总体采购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核后执行.

  2)每月初,有关部门根据年度打算、上月工程物资的实践消耗情况、工程进度变化情况及公道的需要量制定月度采购打算,严禁无打算盲目采购。

  3)工程物资的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采购员应根据经审核过的计划及采购清单实施采购。

  2、工程物资的入库:

  1)工程物资购进后,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工程物资入库验收,发现采购不合格或不符要求的,由采购人员直接负责;验收入库后发现问题的,由保管员负责。

  3)工程物资验收时发现短缺、毁损等数目、质量上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其中应由运输部门卖力的,要填制工程物资短缺毁损清单,由运输部门鉴证后,连同工程物资一并送交仓库。对于数目还没有点清,验质尚无结果的工程物资应零丁保管,不得领用。

  4)工程物资经验收后,保管员应填制收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材料采购部留存,用以考核工程物资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第二联随同送交财务部门报账;第三联仓库留存。

  5)采购人员向财政部门报账时,原始单据和入库手续必须完全,否则财政人员有权拒绝报账。

  3、工程物资的领用:

  1)工程物资的领用必须按领料单的要求严格填写,领料单如有缺项,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仓库材料核算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并通知领用人补填完整。

  2)领料批准权限,按各级领导的审批权的划定办理。

  4、工程物资的库存管理:

  1)仓库必须建立收、发、退料责任制,严格执行验收,规范计量工具、量尺过磅、点数、估堆、验质、上架、入库、立卡等管理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

  2)建立工程物资管理台账,进行数量、金额核算,设立核算人员,认真填写收、发、退料凭证,做到真实可靠。

  3)仓库根据收、发、退料单登记材料明细账,并于月底报送财政部门,与财政部门核对无误。

  5、工程物资的盘点清查制度:

  1)为了不影响财务核算工作,仓库应在每月25日结账,编报工程物资变动表、支出清单并附收、发、退料凭单及时送交财务部门。每月25日结账时,要做好收、支、结存的盘点工作,核对库存数,从量上查明盘盈、盘亏数,报送财务部门。

  2)树立工程物资定期清查制度,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用点数、过磅或测量等方法点清数目。盘点后,编制库存物资盘点表,将仓库工程物资卡片所列的结存数和盘点的实有数相核对,对于账实不符的材料,应切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工程物资要求每季度清查一次。

  3)财务必须认真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合理组织工程物资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做到帐帐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保证帐、卡、物、资金四相等。

  4)做好工程物资的索赔工作。

  6、工程物资的稽核:

  1)财务部应设置专职的审计人员(在公司的中、远期规划中,视公司的发展状况,成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工程物资业务进行核查,对工程物资资金的利用效益进行分析。

  2)审计人员应参与工程物资的盘点,现场观察存货的流动与控制。在调查过程中,还应听取生产技术人员、工程师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因为有些工程物资的专业技术性强,相应的管理措施也很有专业技术性,不了解这些情况,就很难对工程物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出判断。

  3)工程物资资金利用效益的考核是通过对材料会计核算反映的存货资金使用情况的计算、检查、分析(如计算工程物资周转率、周转天数等指标),以加强工程物资的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十七条、低值易耗品

  1.根据公司的情况,划定20xx以下,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根据需要填写购买申请单,经有关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财政的副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双签批准。

  3.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实行归口管理,计算机类低值易耗品由信息资源部管理,其他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卖力管理.各归口管理部门在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中应进行以下工作:

  1)参与供应商的选择评价

  2)参与品种、型号、规格、价格的选择

  3)负责验收

  4)提出转移、报废处置惩罚意见及参与清理

  5)参与组织资产清查等

  4、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统一购买.

  5、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6、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账的依据;除此以外,各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归口管理部门保管,控制各使用部门在用低值易耗品。

  7、要树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并实时按照制度的划定,进行会计处置惩罚,按各使用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账(包括数目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8、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入库残料按照规定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的,还要注明应由员工赔偿的金额和员工姓名及签章,会计部门应根据报废单进行查审核对,并计算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摊销额和应补提的摊销额。

  9、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低值易耗的人员应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十八条、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账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按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应当相应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其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财务部应于每会计年度末对比存货的账面价值和现行市价,若账面价值低于现行市价,则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

  第二十条、实时办理竣工决算,正确核算完工产品成本.对产成品的入库、出库实时进行核算,确保回款的实时性,随时掌握产成品库存状况.第二十一条、出租开发的房屋、建筑物按竣工决算成本入账,在使用期限内分期进行摊销。建立出租开发产品台帐或卡片账,定期进行盘点,至少每年一次,评估出租开发产品的使用状况,正确、及时掌握资产的现实价值。

  第二十二条、对工程支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准确核算在建工程成本。

  预算内工程支出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预算内工程支出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

公司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11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二章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分为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工作汇报会。

  第四条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8:40分召开管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其他总公司领导)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及各管理部门正副职总经理(主任)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如经营战略、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决定重大投资或贸易项目、重要对外关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8:40分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由总经理(或指定副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各部门、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业务工作汇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职工思想状况和具体业绩、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单位应于会前认真准备,届时全面汇报。

  第六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需要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的上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说明,送办公室汇总筛选后,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

  第七条经理办公会议对议定的事项形成相应决议或决定,总经理有最终集中决策及决定权。

  第八条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重要决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

  第九条总公司领导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督促会议议决事项的协调落实。

  第三章公文处理

  第十条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11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制发正式文件。

  第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及国务院扶贫办来文(包括各部门收到或代领的),均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传阅和归档。有关文件经办公室同意,部门可复印留存。

  第十二条凡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及用总公司印章的,办公室对内容和文字有权审核,并负有把关责任。

  第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全系统的文档工作。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制定总公司x条例并指导全系统的x。

  第四章内部呈批

  第十五条总公司各部门、11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等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或请求批准有关事项,须使用呈批件。

  第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的呈批件,由该部门直送分管领导,领导签批后直接退该部门办理。属于分管领导权限之外的,必须交由办公室呈报总经理阅批,批后经分管领导阅后退呈报部门或根据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七条专业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报内容自行送交相关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需报总经理审批的,应交由办公室负责呈送,批后按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八条呈批件由总公司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归档存查,呈报单位必要时可留复印件。

  第十九条办理呈批件必须打印,按规定填写,规范用表,由承办人及呈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如有附件应齐全有效。一般应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报时应附上次批示意见。

  第二十条承办部门要认真负责,收、交、转、送要做到快速、准确、交接手续齐备,应建立收发文和交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存档。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应指定一名正式职工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包括签领文件、接听通知并向本单位领导及人员传达、报迭呈批件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五章印章使用

  第二十二条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协议、对外承诺、担保、资产转移等事宜的法律文书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须经法规室审核,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三条呈送国务院扶贫办及各部委的文件,须由办公室主任核稿,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四条涉及总公司领导具体分管业务的一般性函件、报表、证明等,由办公室秘书处审核,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五条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绍信或其他事由等,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用印。

  第六章机要文书

  第二十六条机要室主要负责总公司文件和有关材料的打印。打印内容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需制发的业务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应自行打印。

  第二十八条办理复印、传真等应填写“机要室业务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机要室办理。每季未由办公室统计费用后转财务本部,计入部门费用。

  第二十九条一般业务性外发传真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重要传真件外发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字。

  第三十条收到传真件应及时通知收件人签字领取。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及个人的邮件自行发送或领取,属于总公司领导的,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七章接待

  第三十二条凡客人来访的,登记后由被访单位派人接见并引入。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领导的客人来访由办公室接待员负责接待,其他来访客人由被访单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条业务谈判需用会议室或谈判间,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由接待员负责安排。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处以上干部每隔周六上午8:30一一11:30应到公司集体议事。临时有事或有病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正副职以上(含)领导每日应于晚六时下班、临时有事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对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实行归口管理,每季度未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相应的机构或相对固定的人员向归口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呈报报表及其他材料。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总公司办公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办公区的管理,创造文明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管理部门职工上下班须打卡)。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17:00午午休时间:11:30一13:00。班车发车时间:17:15。

  第三条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

  第四条午休后应准时于13.00上班。

  第五条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六条班车按规定路线、停车地点和时间运行,乘车职工不得随意提出变更要求。乘车时应注意维护车内卫生,不得在车上吸烟、饮食、嚼口香糖。

  第七条各类车辆要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停放。自行车要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乱放。

  第八条公司职工上班时须衣着整洁、得体。除午休时间外,男士一律着西装、系领带。女士不得穿着牛仔服装、过于艳丽花哨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穿着运动服装、T恤衫;不得只穿毛衣不着外套;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男女职工不准穿着与工作环境不相符、不协调的服装和配戴不协调的饰物上班。

  第九条办公时间不得因私会客;午休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内搞文体娱乐活动;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

  第十条办公区手机、寻呼机均应关闭,或设定在静音状态。

  第十一条办公区严禁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第十二条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摆放鞋、雨伞及其他私人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第十三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楼前广场及机动车内严禁吸烟。

  第十四条按规定时间到食堂用餐,不得饮酒。午餐时间:11:30一13:00。

  第十五条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须关闭所有电器,公文、印章、票据及贵重物品、现金等须锁人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六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七条各楼层谈判间、会议室及大会议厅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

  第十八条墙壁不得乱刻乱画、加钉。自己打开水时严禁乱泼乱倒,剩茶水只准倒入开水间内水他的茶漏中。使用矿泉水机应管理得当。

  第十九条文明用厕,注意保洁。第二十条办公区内除小隔断间外,不得摆放沙发。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和有关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对违反规定者,办公室将会同人事本部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罚款100元至500元、通报批评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司固定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细则

  第一条为贯彻总公司有关办公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总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为对全公司办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总公司办公室独自或召集其他管理部门或专业公司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的卫生保持、遵守办公秩序、文件管理、印章使用、车辆维护保养、大楼物业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检查。

  第四条各单项检查具体内容如下:卫生保持情况,包括桌面、地面的洁净等。遵守办公秩序情况,包括物品摆放、手机与呼机的使用、遵守礼貌和着装要求、执行办公区域有关规定等。

  文件发放情况,包括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清况等。

  印章使用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及印章使用程序使用印章。

  车辆维护保养情况,包括车辆清洁情况、车内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大楼物业管理情况,包括公共场合的卫生整洁和保持、楼内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维修是否及时、食堂卫生等。

  第五条检查实行打分制,设立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为5分、4分、3分、2分、1分。

  连续4次保持单项平均5分者,予以全公司通报表扬,一年内始终保持单项平均5分的单位,提请人事本部给予物质奖励。单项平均分数在之分以下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全公司通报批评;第二次处罚当事人的100元;第三次处罚当事人500元;四次以上者,提请人事本部给予降职、降工资级别的处分。确属各单位领导教育不力、管理不严的,按照总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有关奖罚的规定办理。第六条各单位制定卫生值班制度,每日一人;负责本单位当日桌面卫生并负责保持本单位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

  检查当日如出现之分以下情况,追究卫生值日人员的责任,视为当事人。

  第七条各单位使用的车辆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维修、保养车辆,并负责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检查当日出现之分以下的情况,追究指定负责人的责任,视为当事人。

  第八条各单位未制定卫生值日制度,未指定专人负责车辆清洁和维护保养者,按照总公司有关职工奖罚的规定追究各单位负责人领导责任。

  第九条本细则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公文是总公司实施有效管理的公务文书,是上呈下达,用以传达贯彻总公司领导的意图和决策,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全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主管总公司并负责指导各专业公司及子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各专业公司和子公司应当设立办公室或配备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五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x条例》,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总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条例:由总公司制定或批准,规定公司重大事项或某一方面工作等,带有规章制度性质;

  (二)规定: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业务及其他事务制定带有约束性的措施:

  (三)制度:在一定时期,对一定范围的工作实行的惯例性做法;

  (四)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传达总公司领导指示及要求各所属单位周知、办理或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调动及其他事务性内容的传达;。

  (五)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事项或情况;

  (六)请示:下级向上级就某一问题或事项请求指示与批准;

  (七)报告: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

  (八)批复:对请示事项予以答复;

  (九)会议纪要: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主要议定事项;

  (十)函:同级或与业务往来单位相互之间商洽工作,资询答复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示等。

  第三章公文办理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第八条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的时间为准;联合行文的,以最后签发单位领导的签发日期为准。第九条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传阅、收回存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用印、登记、发迭、原件归档峙肖毁等程序。

  第十条公文签收应由专人负责。签收时须对来件严格检查,明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或盖章。

  第十一条收文拆封后应对文件进行认真清点,按内部或公开文件分类登记,注明收文日期、标题(简要内容)、来文单位、密级等并编号。

  第十二条总公司办公室收文,存档一份,另一份呈送总公司领导,根据总公司领导批示送总公司有关部门或专业公司传阅,必要时转发有关子公司。

  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各部门的正式行文应同时抄送总公司办公室。

  文件传阅应坚持文不横传的原则并建立传阅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因业务需要查阅某文件须经办公室同意,必要时须报有关领导批准。涉及密级文件,按照《总公司x执行条例》。

  第十四条密级高的文件,应锁在保险柜内,不得锁在办公桌抽屉内过夜。

  第十五条总公司正式文件须经总公司总经理签发。总经理离京时,~般事务性行文报请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酌定;凡涉及资金转移、资金挪用、联营参股、下设机构等重要事宜且需急办的,由办公室电话请示总经理后,报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发。

  第十六条总公司正式文件的撰写、制发由办公室负责。

  第十七条各部门以总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业务性文件,需将打印稿送办公室审核后制文,按上条规定签发。

  第十八条各部门在本身职能和工作范围内下发的业务性通知,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自己名义发出,但应送办公室进行文字审核。

  第十九条会议通知、转发有关文件的通知、一般性或临时性工作安排等事宜的通知(限于11公司系统内)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同意,以办公室名义发出。

  第二十条发文的密级按《总公司x条例》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章公文归档和销毁

  第二十一条公文办理完毕,应及时将公文定稿(包括领导的修改或批示稿)、正本和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第二十二条调取、查阅存档公文须经总公司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三条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文件,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专业公司、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总公司其它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x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公司x职能部门,负责总公司并指导下属公司的x,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11系统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第五条公司保密范围划分的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总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总公司领导的变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总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专业公司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

  第七条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总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如办公室有异议,可商有关领导改变密级。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

  第三章保密制度

  第九条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总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总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第十条备份: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能摘抄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资料需经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

  第十二条x的基本要求:

  (一)不该说的话不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

  (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

  第十二条如发生或发现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奖惩

  第十四条对于模范遵守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对于制止他人泄密行为或发现他人泄密及时报告、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职工,将视情况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损失者,给予处罚。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有过失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采取措施补救的,可酌情减轻处罚;对造成泄密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从重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应参照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本条例怕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11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11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总公司办公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总公司各部门、专业公司(下称各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总公司机要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三条各单位的领导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11公司系统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归档范围

  第五条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盘片J员片等)均属归档范围。

  第六条上级机关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上级机关颁发的需要公司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二)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上级机关有关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及登载相关内容的报刊。

  (三)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为文件的定稿和印本。

  (四)其他文件材料。

  第七条公司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公司颁发的(包括转发及其他单位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请求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各子公司及其他各所属企业的请求与本公司的批复文件;

  (三)公司及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四)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

  (五)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

  (六)公司领导或各部门有关负责人代表公司对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报刊记者的新闻发布稿和声像材料、撰写专题文章及在外单位重要讲话的稿本;

  (七)反映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如实业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贸易、证券、信贷、租赁、世行贷款、转贷等业务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合同、样票等;

  (八)公司或公司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

  (九)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成立、启用印章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十)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十一)公司的历史沿革(包括公司简介)、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编印的公司要闻、简报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十三)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干部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医疗、扶恤、死亡、奖惩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干部、工人、党员、团员名册、报表;

  (十五)公司干部、工人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关系的介绍信存根;

  (十六)公司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会谈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材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

  (十六)公司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八)公司或部门、专业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十九)公司固定资产登记,财产,物资、档案等移交凭证;

  (二十)公司购置大型设备和基建工作中形成的凭证、协议合同、图纸文件材料。

  第八条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颁发的非本公司经营范围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二)有关业务机关检查本公司工作形成的重要文件;

  (三)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与本公司联系、协商工作的来往文件。

  第三章立卷归档要求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年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总公司办公室移交。

  第十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一条各单位向总公司办公室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归档的项目档案应包括如下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项目评估报告、批准项目文件、协议、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项目人员任兔文件,有关项目业务的各种意向书、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请示、报告、批复及其它有关项目业务的音像制品、计算机盘片等。

  (二)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立卷。

  (三)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四)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五)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六)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七)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表由总公司办公室统一发给。

  第四章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

  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四条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第五章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十五条公司办公室秘书处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六条档案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第十七条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八条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六章档案的借阅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到公司办公室秘书处机要室填写档案借阅单,方可借阅。

  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

  第二十一条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第二十二条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三条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第二十四条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有遗失,按本制度第七章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制度第三章第九条,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100元~5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制度第六章第十四条,泄露秘密,按《公司x条例)进行处理。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对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五条,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六条,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因遗失档案,泄露秘密的,按《公司x条例》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公司以往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11各专业公司和总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11各单位)印章的管理,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和正常使用,防止产生不良的法律后果,根据《总公司办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印章是指11各单位的正式印章作风公章和部门章)、专用印章(即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海关报关章等)、手章(即各专业公司负责人用于文件、报表、票证等的个人印章)。

  第三条11各单位应确定印章管理人员,负责本办法第二条所述印章的保管并按有关制度和程序使用。印章管理人员应是11正式职工。如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出差或因病请假时,11各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临时人员保管。临时保管人员也必须是正式职工并应相对固定。

  第四条印章保管人员接到印章后,必须进行登记,登记项目包括印章名称、收到日期、原保管人姓名、批准人签名、保管人签名等。如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

  第五条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六条未经11各单位负责人或总公司主管该单位的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或交由他人代管。

  第七条需用印时应先填写(使用公章申请表》,经11各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印章管理人员用印。

  第八条用印文件文稿(包括合同、介绍信)等应复印,以留存备查。

  第九条不得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盖印。

  第十条用印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详见附件《使用公章申请表调》)。

  第十一条合同用印应按照总公司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执行必要的法规审核程序。

  第十二条未履行用印登记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11各单位负责人。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责任外、还将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总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第二章车辆调配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请示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车辆进行统一配备和调整。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的日常使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有管理责任。

  第五条总公司外事用车、总公司会议及较大活动用车,办公室有权临时调度各单位车辆,各单位应服从协调调度。

  第六条除总公司领导临时安排外,总公司车队不为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出车。

  第七条原则上各单位不得相互借用车辆,特殊情况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

  第八条24小时内长途用车(单程150公里以上的),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24小时以上的,需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任何车辆外借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配备车辆均属工作用车,应严格服从办公室车队的统一收车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车队的安排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提高驾驶技术,保证车辆完好,杜绝事故发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总公司安委会和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学习并实施安全管理监督。

  第十三条出现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经济责任,按事故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处罚:损失额5万元以上的,罚个人6%;损失额1~5万元的,罚个人5%;不足一万元的,罚个人500元。非专职司机各降10%比例。最低罚款为保险公司的免赔数额。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事出车,按上述比例各加罚一倍。

  第十四条对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止驾驶、降薪等处理。

  第十五条专职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对驾驶人员给予表彰并颁发安全奖,可按季核发。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六条各管理部门配备车辆所需油料由车队统一按核定预算办理购进,按单车每月定额标准发放,超出不补;节余归部门使用。定额标准由办公室每季核定,全年按预算节余部分提取30%作为车队节油奖励基金。

  第十七条车队设专人负责油票发放,造册登记,司机签字领取,每月上报办公室审核。

  第十八条各专业公司的耗油采用总额控制,集中购买,定量使用的原则,各专业公司财务部应按照排气量2.0以下车辆每月210公升,其它车辆(排气量2.0以上)每月300公升的标准作出费用预算,纳入本公司的总预算。在预算限额内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购买油票,作为有价证券由各公司财务部专人保管,建立规范的领用制度,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购油,集中购油不得突破限额。

  第五章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检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修按规定填制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车队技术审验,办公室主任审签,到指定修理厂维修,专人结算,超过审批预算的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业务部门及专业公司维修保养车辆参照第十七条规定自行负责。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及车队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规定执行情况、车辆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者及所属单位领导分别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停驶。

  第六章驾驶人员管理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领导及部门总经理配备工作专车,持有效驾照可由本人驾车;无驾照需配司机的,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二十三条专职司机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由办公室商人事本部统一招聘。各部门无权自行聘用司机。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临时聘用司机,须经办公室车队考核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聘用。

  第二十五条临时聘用的司机应服从车队的统一管理,不出车时一律到车队休息,不得在办公区内滞留。

  第二十六条其它工作车辆需要持有驾照的11职工驾车的,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并商办公室同意,但严禁擅自交他人驾驶,违者收回车辆。

  第二十七条对于实际驾车经验不足一年或持实习证照的,需经车队技术考核合格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准单独驾车。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副职以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的,应于每日下午五时前将车辆停到指定地点,钥匙交至车队,待下一个工作日上班时,到车队领取钥匙。

  第二十九条特殊情况需在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交车时间内使用车辆的,须由用车单位领导签署书面申请,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交车队备案。违反规定私自用车的,予以停驶或收车等处理。

  第三十条11职工报考驾驶证,按规定程序报批,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安委会批准,学车人员一律用业余时间自费学习。不准用公司车辆学车练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车辆的保险、养路、验车、牌照、停车场等手续,属于总公司的由办公室车队办理,所需费用按财务预算分别人帐;属于专业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办理,费用自负。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公司司机人员文明礼仪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总公司业务的不断开拓与发展,更好地体现总公司的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讲文明懂礼貌、规范化的司

公司管理制度13

  为制造一个舒适、美丽、干净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的要准时通知有关部门配换,防止偷盗、雨浸等担心全状况发生。其次条办公室应通风、照明良好。

  第三条下班后,必需将办公室全部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第四条各办公室清扫二次,做到窗明几净。每天办公室办公大厅、茶几、桌面上的物品及杂物要先清理洁净,在把烟灰到掉,用微湿的抹布擦拭洁净,做到无灰尘。

  第五条环境卫生常常清扫保洁,做到门窗(玻璃、窗台、窗棂)每周擦一次,雨后要准时擦拭,要保持表面无污渍。

  第六条每天必需留意每半小时巡察一次,保洁公厕、通道、会议室等公共部位。公共部位做到无污渍、无垃圾、无烟头、纸削等杂物,不乱丢、乱放杂物,定时喷空气芳香剂,使卫生间无异味。

  第七条除“四害”工作实行定点、定时、定任务,清除“四害”。

公司管理制度14

  一、职业道德要求

  (1) 敬业爱岗 勤奋敬业,乐观肯干,喜爱本职岗位,乐于为本职工作奉献。

  (2) 遵守纪律 仔细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法令,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 仔细学习 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学问,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4) 公私分明 爱惜公物,不谋私利,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5) 勤俭节省 具有良好的节省意识,勤俭办公,节省能源。

  (6) 团结合作 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同事的工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易与他人相处。

  (7) 严守隐秘 未经批准,不向外界传播或供应有关公司的任何资料。

  二、服务意识要求

  (1) 文明礼貌 做到语言规范,谈吐文静,衣冠干净,举止端庄。

  (2) 主动热忱 以真诚的笑容,主动热忱地为用户服务,主动了解用户需要,努力为用户排扰解难。

  (3) 急躁周到员工在对用户的服务中要急躁周到,问多不烦,事多不烦,虚心听取用户意见,急躁解答用户问题,服务爱护入微、有求必应、面面俱到、尽善尽美。

  三、仪容仪表要求

  (1) 保持衣冠干净,按规定要求着装,将工作卡端正地佩戴在左胸前。

  (2) 工作场所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3) 男员工头发不盖耳朵、不遮衣领,每天剃须,保持指甲清洁,不留长指甲,扣好衣扣裤扣,紧束领带(大箭头垂到皮带扣处为准),衬衣不摆放进裤内。

  (4) 女员工头发不过肩,不做怪发型,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浓妆艳抹,不穿黑色或带花丝袜。

  (5) 员工不得在大庭广众下化妆、挖鼻孔、搔痒、对人打喷嚏、打哈欠和伸懒腰。

  四、行为举止要求

  (1) 站立时,自然直立,眼睛平视,面带微笑,双臂自然下垂或在体前交叉。

  (2) 坐立时,上身挺直,双肩放松,手自然放在双膝上,不得坐在椅子上前缩后仰,摇腿翘脚。

  (3) 行走时,眼睛前视,肩平身直,双臂自然下垂摇摆,男走平行步,发走一字步,不左顾右盼,不得与他人拉手、搂腰搭背。

  (4) 在各种场合,见到上级领导或用户都要面带微笑、主动问好。

  (5) 进入上司或用户办公室前,应先用手小扣三下,得到同意后再进入。进入后,不得随便翻动室内物品。

  (6) 乘电梯要先出后进,禁止在电梯内大声喧哗。

  五、接听电话要求

  (1) 全部来电,在铃声三响之内接答。

  (2) 拿起电话后,先致筒单问候,自报公司部门,语气亲切严厉。

  (3) 仔细倾听对方讲话,需要时应具体记录对方通知或留言的事由、时间、地点、姓名,并向对方复述一遍。

  (4) 通话完毕后,向对方表示感谢,等对方放下电话后,再轻轻放下电话。

  (5) 打电话时,向预先整理好电话内容,语言简练、明白。

  (6) 上班时间,一般不得打(传)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通话时间不宜超过3分钟。

  六、处理投诉

  (1) 员工必需牢记公司的工作是以用户为中心,必需高度重视用户的投诉。

  (2) 细心、急躁地倾听用户投诉,让用户畅所欲言。

  (3) 仔细地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投诉内容,并把自已作为处理用户投诉的'第一责任人快速而妥当解决用户投诉的问题或转报有关部门解决。

  (4) 受理投诉者不得涂改、撕毁或假造涉及本人的投诉记录。

  (5) 投诉经调查属实,可作为员工嘉奖或惩罚的依据。

  (6) 对用户投诉应表示感谢,对大事表示歉意。处理完投诉后,应主动回复用户,了解用户满足程度。

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员工请假必需提前1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部门主管审批,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给假。

  其次条 员工因突发大事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其他方式快速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三条 员工请假应说明期限、缘由、交待事项,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条 提前结束假期回公司须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需要延长假期的须出示延期证明,再次审核、批准。

  第五条 请假或延长假期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三天以上旷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 请假期间,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

  第八条 假期规定:事假每月不得5天以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病假2天以上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本人婚嫁赐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赐予2天;产假(女)90日;流产假(女)7天;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死亡,给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死亡,给假3天;

  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管理制度06-15

公司it管理制度06-16

公司管理制度[精选]07-17

公司管理制度06-15

公司的管理制度10-08

【精华】公司管理制度07-07

公司管理制度(优秀)07-05

【必备】公司管理制度07-05

[优选]公司管理制度07-12

金属公司管理制度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