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08 07:22:39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各处室归口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总务处设资产管理员1名,负责管理学校财产的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凡有资产的处室使用单位,应建立财产分户帐,设兼职财产管理员1名,负责本处室的财产保管、使用、登记等工作。没有财产的处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本处室的办公家具和借用手续。

  二、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内办公家具的管理和使用手续,办公桌由使用自己保管,年级组长在每学期开始的两个月内,应提供一份年级组任课老师人数及所在办公室的名单,配合总务处清理本年级组内家具,年级组长换位,应办理公物交换手续。

  三、办公室家俱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占为私有,如发现私有办公家俱要限期归还,并据罚款。

  四、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六、新添固定资产类物品。由使用单位申请,分管校长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采购,购回后,学校财务管理员根据领导批条,查收后方可签字报销,登记上册。

  七、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八、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处、室、组的'资产帐、物和办公家具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如有特殊情况,财产保管员有权抽查各组、办公室的财产、帐、家具等物。

  九、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政教处予以督促。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十、奖惩办法

  (1)学校对认真负责地管理好本组财产管理、帐、物相符,积极配合学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责任人给予奖励。

  (2)对分管范围内的财产不负责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浪费、流失和被盗,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给予批评、赔款,并追究责任。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一、单位的固定资产必须全部入帐,并根据分类登记明细帐,明细帐总额必须与总帐的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总额相符。

  二、单位内部各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必须有台帐或借据,单位财务人员每学期要同资产使用部门和人员一次资产核查。

  三、单位新购入固定资产,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下帐时凭政府采购票据和发票一起入帐。

  四、每年要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和清查,自然损坏的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报损。发生短缺要查明原因。

  五、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收回,不得无故丢失。

  六、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必须专人负责,实验员的台帐必须与财务的帐目相符,要有实验仪器使用、借用、维修、损坏登记本。

  七、图书室的图书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员的台帐要与财务的图书帐目相符。要有图书借阅和归还记录。

  八、单位的固定资产不得借给个人私用。

  九、单位的固定资产必须定期维护和维修,延长使用寿命。人为的损坏和丢失必须进行包赔(全额或部分)。

  十、每年必须参加国有资产登记。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一、学校固定资产应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学设备、电化教学设备由教导处确定专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总务处管理,一般家具、器具在统管与分管的基础上实行定位置、定数量、定管理人员。

  二、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做到学校根据每一件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

  三、学校房屋建筑物应合理使用与及时维修保养。

  四、对学校专用设备

  一)是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验与修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可用;

  二)是做到不经批准不准拆改;

  三)是专项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娴熟操作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四)是主要教学设备(含电教设备)、辅助设备和动力设备等要始终保持其成龙配套的完整体系;

  五)是对精密机械仪器应制订操作规程、使用制度、维修保养与交接制度,各学科、各部门对此应组织协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

  六)是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的教育,提高其爱护设备的.责任感。

  五、对交通工具应妥善维修保养,围绕教育、教学、科研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绝不正之风。

  六、学校图书应设置管理部门——图书室,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使其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防止图书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七、其他财产也应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要求。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产和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各部室管理员应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者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且按照管理规定具备手续。收回时进行勘验。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每期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开学初登记,中途检查,学期结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的奖励,并且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3、固定资产检查与清理

  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点。由于这项工作量大、面广,一般在学校年终前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部分清点,年终清理可为年终结算提供依据。

  没学年末,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要见物对账,按账清物,清理要有计划地进行,时间、人力要尽可能集中,清理完毕,应做细致的分类、统计、核实,账目核对要准确地核对增减,并编制财产清册,在账目核实后,要及时调账,并填报财产增减表。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校办企业l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的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成立校产管理委员会。

  第七条总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主持、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以及大型修缮、基本建设项目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等工作;

  (三)、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四)、组织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

  (五)、会同归口管理部门优化配置固定资产;

  (六)、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七)、组织培训、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八)、对有关部门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按类目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划分,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组织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的可行性论证,参与固定资产购建的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

  (三)、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薄;

  (四)、组织所属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工作;

  (五)、提出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六)、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建议;

  (七)、检查、指导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要有一名领导分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建立有关固定资产明细账薄和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三)、申报购建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验收;

  (四)、保管、维护固定资产;

  (五)、提出固定资产处置意见。

  第三章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十条学校利用财政投入、上级补助、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

  第十一条按有关规定,固定资产划分为六类:

  (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二)、专用设备;

  (三)、一般设备;

  (四)、文物和陈列品;

  (五)、图书;

  (六)、其它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附加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设备及已竣工的房屋及构建物,试用期满一年合格后按照建造所用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和增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和增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和增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中介机构评估提供的有关凭据,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七)、交换固定资产,按各自的原值或按评估价值计价;

  (八)、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价值或者合同、协议计价;

  (九)、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于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值计价,待核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三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五)、发现原固定资产记账有误。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增加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杜绝重复、盲目购建。购建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资产管理处会同财务、监察、审计及使用单位共同参与论证、招标等环节的工作。对大、中型购建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零星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

  第十六条购置精密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珍版图书以及基本建设项目,要成立论证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货比三家'

  ,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论证招标工作小组中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签定并依法履行合同。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购建单位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维护制度。各占有、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第二十条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监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勘查、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条对精密、贵重及易发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应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校产管理委员会审批。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时,应认真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四条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五条校办企业及其它经营单位不得无偿占用学校固定资产,对其占用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的部分除外)应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费或租金。

  第二十六条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机构调整时,由总务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财产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上一级管理部门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学校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年末(学年末)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做出处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九条处置固定资产要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

  (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

  (三)、总务处资产管理员审核;

  (四)、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五)、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学校处置房屋、构筑物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由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并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评估确认处置价格,处置价格一般不得低于评估价。

  第三十一条学校以固定资产对校办产业投资或对外投资,应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手续,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第三十二条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损失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对责任人的单位负责人追究连带管理责任。

  第三十三条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资产账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学校按以下要求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和卡片:

  (一)、财务室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账薄;

  (二)、校产总管理员设置固定资产分类、分户明细账薄;

  (三)、校产分项管理员设置分类明细账薄,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第三十五条明细账薄应按品种设置账户,按类设置汇总账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要登记名称、规格、型号和财产编号等,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签字承担保管责任。

  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增加、处置,由使用部门如实填写相关凭单,一式四份,经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校产总管理员、财务部门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账依据,分别登入有关账薄。各种账薄和凭单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内部调剂,需由调出单位开具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和上一级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签章,经资产管理处批准作为记账依据,登入有关账薄。

  第三十八条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

  第三十九条校产分项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账、卡、物,保证账账、账卡、账物相符。

  第八章奖罚

  第四十条为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优罚劣,学校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积极主动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认真完成各项管理任务,成绩显着的;

  (二)、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有创新,运用和推广现代技术并取得显着效果的;

  (三)、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同违犯固定资产管理法规、制度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四十二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产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

  (一)、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对所管辖或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造成严重损失不报告,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

  (三)、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不办理有关手续的;

  (四)、弄虚作假,以各种名义侵占固定资产的;

  (五)、财务人员不见“固定资产验收单’’即给予报销的;

  (六)、其它按法规应予追究的。

  第九章 附则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6

  一、凡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三、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申请(需图纸要带图纸),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定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账,加盖固定资产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校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据凭证,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各科室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学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八、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物资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若有账物不符现象,按规定扣发科室奖金。

  九、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

  1、学校现有固定资产,按用途分拨,交由各部门使用,专人管理。

  2、所有固定资产,要造册登记,须做到帐物相符,交由有关部门核对备案。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要定期检查,因年久损坏,无法修复,经管理人员填写报废单,经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和批准进行极废。

  4、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凡不是因公造成的损失要由使用人员负责赔偿,属因公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按责任的大小进行教育处理。

  5、学校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律不得随便借给他人。属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属外借的,外借单位要有正式介绍信,并按时归还,如有丢失,要照价赔偿。

  6、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

  (1)新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经使用单位审定申报,经主管校长批准,然后交由采购人员购置,所购置的物品,须由使用部门验收入库入帐。

  (2)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报帐手续,须经会计和使用单位登记入帐,签署意见,交由主管负责人签证,方可报帐。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与现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一样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8

  根据市教委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我校领导非常重视,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办法如下:

  一、明确国有资产的限额,即1.单价在500元以上;2.不足500元,耐用期在1年以上大批同类物品。

  二、固定资产按使用部门保管建账,分为:总务处、电教实验、音体类、图书部门建实物明细账。

  三、每年暑假7月份对固定资产清点一次,由固定资产“三级核算会计”及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进行实物清查、清点,由部门实物保管员与明细账会计对账,填制《固定资产盘盈(亏)表》按规定审批后,会计进行调帐。

  四、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二次会议,时间为3月和10月,制定国有资产的需缺,使用效率。

  五、购置固定资产时,部门实物保管员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两份,与明细账会计共同验收,自留一份,附一份与购物收据报会计室做账。

  六、调拨的固定资产,实物保管员凭调拨单填制一式两份“固定资产验收单”与明细账会计共同验收;报废转让的固定资产部门保管员填制盘亏表并说明原因,经领导小组审批,1000元以上需报主管局审批,此表作为会计调账依据。

  七、对于“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盘盈(亏)表”年底要装订,保管员自存备查,主办会计视为会计资料造册归档管理。

  八、对于非正常损坏、丢失的固定资产,要赔偿损失。

  九、对于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要交到总务处。

  十、“三级核算”会计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制定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希遵照执行,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待进一步改正。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9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总务处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对学校固定资产负有收存和管理责任,物资管理员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二、固定资产的范围

  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品设备、交通工具、公用家具等属于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

  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校长审批,校长同意后批转总务处组织购置。较大数额的购置须经校务会研究决定。

  四、固定资产建账建制

  1、凡是固定资产必须入帐管理。入帐时先由保管员验收建帐,再由报帐员连同发票报送核算分中心报账。

  2、固定资产的建帐管理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行管理,建立电子实物账,进行全面、动态管理。

  3、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上报固定资产报表。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

  1、总务处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负总责,全面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所有固定资产的领取和借用,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报总务主任审批,办理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重要、贵重固定资产外借须请示校长同意。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酌情赔偿。

  2、学校各功能室固定资产,由学校指派专人负责。负责人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设备,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3、教室内固定资产(门、窗、桌、椅、讲台、黑板、电风扇、多媒体平台等)由各班主任负责管理。

  4、办公室的办公桌、椅子、电脑等固定资产由使用人负责管理,公共使用的固定资产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5、教职工调动或退休时应及时做好资产的移交工作。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维修和报废

  1、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由物资管理员负责,应保证帐、物相符。每学期初和学期末必须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对固定资产的数量和必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损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未经批准的报废、损失不得擅自调帐或处理。

  2、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由责任人负责填写报修单,总务处负责组织维修工作。

  3、固定资产的报废由责任人提出,经资产管理员核实填写报废单送交总务主任审查,报校长审批后按程序上报处理。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0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深圳市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设备仪器、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在的大批同类物资,不属于固定资产,由学校加强实物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钢琴、电子琴、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校长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校长对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负完全责任。严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证财产安全完整是校长任职期内重要的经济职责,也是审计和考评的重要指标。

  2、固定资产管理是学校重要的'经济岗位,校长当任用德才兼备、认真负责、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管理人员,不得聘临时工担任保管员。

  3、组织建立有效的内部财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径了解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保证其管理意图的实施。

  4、协调、处理财产管理的重要问题,处罚或处分违规违纪、玩忽职守的有关责任人。

  5、校长可以亲自主管财产管理工作,也可以书面授权其他负责人代理行使该管理职责,但应当对其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管理教师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管理教师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组织管理责任。

  2、在校长授权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做好固定资产的计划、购建、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3、拟订有关制度、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执行制度及规程。

  4、建议任用认真负责并具有专业基础的财产管理人员并指导其工作。

  5、经常检查单位财产管理各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对单位财产负具体组织和管理的责任。

  6、校长授权的其他管理职责。

  (三)报账会计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按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报销工作,对入账财产的验收、领用、调拨、盘点等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财产管理员纠正。

  2、每年十一月份为单位的财产清查月,在财产清查中,报账会计负责与财产保管人员进行账账相符的核对工作,指导财产管理人员编制账账、账实核对单。特别是协助保管员做好与会计核算中心主管会计的对账工作。

  3、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和监督职责。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1

  中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购进固定资产,要有保管员签字后方可报销,无保管员签字,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二、保管员对固定资产按类进行登记,凭总务处发放单分至部门进行管理。

  三、对固定资产的借用,借用人要写出借条,经总务主任同意后(贵重物品经校长同意后),方能借用;保管员要按时收回,收回时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放置规定位置。

  四、保管员要每学期同会计核对帐目,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每学期保管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写出清查报告。

  六、凡固定资产,放假前必须交保管员处,保管员要有固定专门仓库。

  七、捐赠物品必须入帐后方可领用。

  八、固定资产位置变动更换需告之总务处及保管员。

  九、未列条款按省市有关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执行。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固定资产使用者的`责任的义务,保证资产的完整和不受侵犯,减少财务支出,现将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制度规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和使用分配,并做好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保管、使用盘点等工作。

  二、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必须做到手续完整,购建后财务部门应凭相应的手续记入总帐,明细帐,并填制固定财产卡,一式两份,一份由财务部门存档,一份由使用部门存查。

  三、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保管人对所保管的财产负责维护,若发现丢失,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借出,同时并订立借据。对由保管人擅自借出而造成损失者,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四、原保管人因工作调动或财产转移时,应向管理小组说明,经专管员验收核对,同卡片填写相符后,方可办理其有关手续。

  五、发生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时,必须申报主管部门和固定资产部门审查批准。

  六、此项制度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监督执行,日常事务由专管员负责处理。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1.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固定资产管理措施:

  (1)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 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产和记录工作;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状况。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

  3.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各处室管理员(包括班级)应当贯彻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者修缮,保证完好和使用。

  (2)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且按照管理规定具有手续。收回时进行勘验。 (3)学校固定资产实行每期使用状况检查和考核制度。

  开学初登记,中途检查,学期结束考核,考核成果纳入个人的奖惩。并且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二、采购制度

  4.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似。

  5.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学校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6.采购的`物资要合用,防止盲目采购导致积压挥霍。

  三、验收入库制度

  7.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

  8.入库时要辨别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看待,妥善保管。

  9.库房验收时应认真检查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等并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否则不予入库。

  10.不得将验收新购物品与私人物品调换。

  11.入库时要辨别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看待,妥善保管。

  12.对入库的教学设备有关部室负责人协同后勤处及供应商完毕学校的教学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1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各部室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状况。

  四、造册登记制度

  14.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

  15.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试验(专用室)账册。及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16.准时完毕上级部室布置的多种报表。

  五、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7.仓库寄存物品,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18.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出,须偿还仓库。

  19.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20.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21.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22.每学期结束时,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23.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偿还工作。

  24.偿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25.赔偿措施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室缴款。

  六、财产报废制度

  26.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立案记录,根据实际状况酌情处理。

  27.报废的物品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8.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阐明,并要经校长同意。

  29.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七、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制度

  30.学校内部调整时,由管理部室组织有关部室进行财产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31.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上一级管理部室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32.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八、资产清查制度

  33.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

  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34.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详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与。

  35.清查措施以核算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措施为辅,以到达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同意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汇报,以便核查。

  九、固定资产领导小组岗位职责

  36.组长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认真组织执行有关财经制度,组织贯彻上级教育领导机关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

  (3)组织领导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布署管理任务,制定工作计划。

  (4)组织制定全校的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和经费预算。

  (5)审查同意学校固定资产购建、处置、清查等重大经济事项。

  (6)确定固定资产管理机构,任命、配置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37.副组长职责:

  (1)协助校长组织全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 领导各个职能部室实行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计划。

  (3)组织召开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协调处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4)组织有关部室研究并向校长提出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购建计划和经费预算的提议。

  (5)主持全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38.对各职能部室和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9.学校报账员职责:

  (1)组织起草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

  (2)协调其他部室实行仪器设备物资购置,以及修缮工程和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

  (3)组织实行全校固定资产清查。

  (4)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维修、养护、保管、使用等常规工作。

  (5)详细组织实行固定资产管理考核。

  40.固定资产管理员职责:

  (1)参与起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

  (2)审核、汇总购建申请,草拟固定资产购建计划。

  (3)参与仪器设备物资购置,以及修缮工程和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

  (4)详细办理、审核固定资产增长、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手续。

  (5)详细实行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和记录工作。

  (6)登记全校固定资产明细账簿,对固定资产实行实物量控制,定期组织亏及、部室管理员查对账目和实物。

  (7)对全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8)对部室管理员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定期组织召开部室管理员会议。

  41.部室管理员职责:

  (1)参与起草本部室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和管理规程。

  (2)负责本部室固定资产明细账簿、固定资产分布表和固定资产卡片的管理和登记。

  (3)申报购建计划。

  (4)参与本部室固定资产的购建论证、招标、采购,并详细负责办理验罢手续。

  (5)负责保管、养护、维修本部室固定资产。

  (6)负责本部室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

  (7)负责本部室固定资产清查和记录等工作。

  (8)提出本部室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9)检查、汇报本部室固定资产平常使用状况。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4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存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亲笔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环评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必须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极易锈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得当看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台账备案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备案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有用、借予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有用办公用品,须要办理领有用相关手续。领有用物品若存有多余,须交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放贷的物品须核对放贷单,物品回家必须存有回家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必须及时归还、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交还物品时必须当面环评,例如存有损毁或遗失,按赔偿制度继续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除役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除役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备案,单项固定资产除役金额按有关规定继续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除役物品处置后的废旧资金,必须及时进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展开一次清查、以物收款、以账对物,努力做到账表吻合,账账吻合,账实吻合。出现盈亏、除役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维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必须存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居多,以抽检、临时盘仓的方法辅以,以达至查清家底、确保财产安全的目的。辨认出差错应当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展开uddhe,并选定人员写下报告,以便核查。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我镇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的资产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学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学校购置的资产,局拨投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2、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各校校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实行归口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①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②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③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变更与实施、对基建项目实行申报竣工后报请有关方验收;④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⑤负责学校资产的帐、卡管理,做到帐卡、帐帐、帐实三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3、学校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二级管理制。

  总务处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在总务部门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学校资产。各部门、功能室为二级管理机构,按分管权限做好每年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管理。即对实物资产分类编号,设专门帐、卡予以登记,对各类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对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帐、物管理。各使用部门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设备要定专人管理。操作人员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

  4、采购制度:

  物资采购坚持计划采购的原则,杜绝物资采购的随意性和无序性,尽可能发挥资金与设备的使用效率;凡无计划均不得进行物资采购。采购计划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程序。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先提出书面报告,定期集中报总务处,由总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学校领导审核。凡因原计划遗漏、临时急需或计划用途变更,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到总务部门办理追补计划或计划变更手续。

  5、资产登记与建帐:

  各类资产必须坚持“谁经手形成谁负责入库”的登记制度,即资产在形成之后,其经手形成的部门或个人必须及时到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验证、登记、建帐(卡)手续。学校财务部门凭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验证签章,给予付款结算。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会签后的有效凭证,进行学校资产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学校各资产使用部门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门所占用学校资产的流水帐和分类明细帐。

  6、资产的使用及处置:

  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学校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总务部门安排专人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如有多余闲置不用或不需用资产,应主动报告总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剂,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资产的调拨、无偿调出,有偿转让,出租、出借等手续,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学校财务室。学校资产个人不得长期占用。教职工在校内调换工作岗位,必须向总务部门办理清交手续;调出学校时,应如数归还所占用的学校资产。学校资产实行优化配置原则。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各类资产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学校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已到确已丧失效能的;质量太差或损坏至无法修复或无修理价值或市场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复的;由于某种原因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环境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又难以改造的可申请报废。

  7、资产处置程序:

  ①由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

  ②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③报校务会审核;再申报局有关部门审核。

  ④回收残值上缴财务,核减固定资产。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学校资产丢失和损坏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由过失人赔偿。

  8、资产清查与报告:

  各资产使用部门对其所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对帐(卡)物相符情况,并将自查结果上报总务处。总务处对报表进行逐项核实汇总,最终编制出学校资产统计报表呈报校务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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