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前核对制度

时间:2023-11-26 07:21:5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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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前核对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输血前核对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输血前核对制度

  输血前核对制度

  1、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血型、血常规(血色素)、转氨酶、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

  2、临床输血的核对:

  (1)取血者与发血者应严格执行“双查双签”制度,共同认真查对科别、姓名、住院号、血型、血类、、贮血量、输血日期、交叉配合结果和血液质量,以确保输血安全。

  (2)输血前要严格刻对,由两名医护人员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和血标签上的内容逐一仔细核对;检查血袋有无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3)确认受血者:输血实施前,由两名医护人员面对受血者,核查受血者姓名、病案号(住院号)等资料,询问并让受血者或家属回答相关问题,以确认受血者并记录在案。

  3、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

  4、严格执行输血的无菌操作程序。

  5、从输血科取走的血液,因强烈震荡、破损、污染、放置时间过长而造成的浪费应由用血科室负责。

  6、输血后,经治医师应及时填写《输血记录卡》,并与血袋、输血器具于24小时内一并送回输血科,以便进行输血疗效观察和登记。

  7、为了保证输血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血液从输血科取走后,一律不能再退回输血科。

  8、检验科要及时清理已溶血标本并将当天已发出血液的献血者标本,放在规定的试管架上,置4℃——2℃冰箱保留7天以便查对。

  注意事项:(本单须存放与病历中,排序在检查单前)

  1、血液制剂要求轻拿轻放,输血前检查血液制剂包装是否完好无损,血液制剂外观是否正常。

  2、输注前将血液制剂轻轻摇匀,除0.9%的生理盐水外,血液制剂不得与任何药剂在同一输血器内输注。

  3、一般情况下血液制剂输注开始前15min内,输注速度应控制在2ml/min以内,输注15min后无输血反应发生调节至遵医嘱执行。

  4、特殊情况输注时遵医嘱。记录单内容一般由护士填写,医生须记录与之相符的输血病程记录。

  5、无论什么情况下一袋血离开输血科后必须在4小时内输完,超过4小时应弃掉不可继续输注。

  6、血液制剂输注完后请将血袋按医院相关规定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