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管理制度责任人

时间:2023-12-08 08:19:0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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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管理制度责任人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饮水管理制度责任人,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饮水管理制度责任人

饮水管理制度责任人1

  为加强全县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保证农村饮水工程发挥最大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平安,依据《安徽省农村饮水平安工程运行管理暂行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县境内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和维护。

  一、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职责范围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工程的统一监管工作;农村饮水工程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饮水工程的详细管理工作;详细由所在行政村负责日常管理。

  (一)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的基本职责

  1、宣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宣扬节约用水学问;

  2、按要求办理取水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

  3、依法爱护农村饮水平安工程,维护供水设施平安;

  4、落实特地人员,建立健全供水工程生产、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程管理维护,定期对机井、供水构筑物、管道等设施进行养护及更新改造,确保农村饮水平安工程持续正常平安运行,满意当地用水需求;

  5、根据《村镇供水技术规范》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保证供水质量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

  6、定期向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检测报告和运行报告,真实反映供水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

  (二)供水管理单位与用水户签订供水协议,按协议规定供水。由于工程施工、修理等缘由确需停止供水的,供水管理单位将提前通知用户;因发生自然灾难或供水工程发生不行预料事故而不能提前通知用户的,供水管理单位在主动抢修的同时,刚好通知用户。

  (三)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实力、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相关人员须接受专业的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干脆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必需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假如发觉有传染病患者,应马上治疗或调离岗位。

  (五)保证供水工程在运行中操作无误,管理平安,无事故;

  (六)维护供水工程周边环境清洁卫生美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二、供水工程工程设施爱护制度

  (一)在供水构筑物、管道、单个水池和泵房爱护范围内不得修建影响供水的其它建筑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动、破坏和侵占供水设施。在供水管线3米以内严禁取土、堆放物料、垃圾、植树和建设永久性建筑等。

  (二)供水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区和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不得修建污水渠道。

  (三)供生活饮用水的配水管道,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和自备供水系统相连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从配水管网中接管,不得私自更换水表和移动水表位置;

  (四)工程受益村组和各用水户在冬季对村级管网、进户管道和水表要实行保暖措施,防止冻裂损坏。因管理不善,配水管网裂开,造成房屋、道路、农田等水损失以及人身平安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其自己担当。

  (五)工程水泵房设备等由专职管理员负责监控、操作、清洁及日常运行巡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严禁非管理人员操作各种开关、按钮。各类限制开关、按钮、阀门应有明显操作标记,标记简洁易懂,正确无误。

  (六)水池人孔必需加盖加锁,锁匙由专人保管;水池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进入的不锈钢网;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干脆相连。

  (七)水池每年按规定至少清洗一次,并有清洗记录和清洗后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单。

  (八)供水设施四周环境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污物积累和杂草丛生,排水必需通畅。

  (九)供、管水人员必需驾驭相应的卫生学问及预防措施。如出现饮用水污染隐患或事故,必需刚好报告、刚好处理,不得造成污染所导致的疾病发生。

  (十)发生卫生突发事务时,应马上停止供水活动,刚好抢救中毒人员(事务病人),并负责爱护好事故现场。供水管理单位要主动协作卫生部门进行现场事故调查,限制事故扩散。

  三、供水工程水价核定制度

  为保证农村饮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益,除分散供水工程外,全部的供水工程都应当安装水表,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坚持安排用水、节约用水、超定额用水加价计收水费和季节浮动水价等原则,其水价由县级物价、水利、财政部门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方法》(第四号令,20xx年)等文件制定。

  (一)农村饮水工程的水价原则上由成本和合理利润构成。供水成本包括以下六部分

  1、供水工程运行人员、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

  2、提水及加压等机械所耗用的燃料及动力费;

  3、日常修理管理及净化处理所用的材料费用;

  4、按规定提取的折旧费和大修理费;

  5、供水生产运行管理中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劳动爱护费、管理用房修理费、水质检测费等;

  6、按规定应列入供水成本开支的其它费用。

  结合我县实际状况,供水成本包括管护人员工资福利、管理费用、提水及加压所耗的燃料及动力费、水净化处理材料费用、折旧费和大修理费。

  (二)水价核定中,计费水量要按工程实际用水量计算。

  水价按水的用途分类核算,最低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水价。

  (三)水价要以公示栏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增加透亮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供水工程水费的计收和管理制度

  (一)农村饮水工程实行计量收费。严格执行抄表计量收费制度。用水户均要安装经质量监督部门校准的水表,按量付费。原则上每月抄表收费。也可依据本村实际,在每月抄表、管线巡查正常的前提下,两个月收缴水费一次。

  1、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安装的总表与分表抄收数字不相等时,分摊水损。供水进户的户户安装水表,以表计量。

  2、用户在接到供水收费通知单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刚好交清水费。逾期未交的,可加收滞纳金甚至停止供水。

  3、供水管理单位应对全部用户按最低用水标准核定基本用水量,用户实际用水量超过基本水量的,按实际用水量征收水费;用户实际用水量不达基本水量的,按基本用水量征收水费。

  4、供水管理单位应对全部用户按平均日用水定额核定最高用水量,用户实际用水量未超过最高用水量的.,按实际用水量征收水费;用户实际用水量超过最高用水量的,超出水量要加价,实行阶梯水价。

  (二)管理单位每月按规定的时间抄表、收费。因水表发生故障致使计量不准或不计量等非人为状况时,可采纳下列方法计算收费。

  1、参照上月水量计费。

  2、按前几个月的平均数计费。

  3、按实际人口、牲畜用水定额计费。

  4、按基本用量计费。

  (三)管理单位或用水户认为计量设施不准,可随时进行校验,对既不校表、又不按规定缴纳水费的,管理单位有权停止供水。

  (四)农村饮水工程的水费收入主要用于工程设施的管理、修理、更新、改造、集体福利基金等项开支。集中供水工程的折旧费、大修费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设专户、按工程列专账管理;小型提引水工程的折旧费、大修费由村委会、饮水户协会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摊派、截留和挪用水费。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定期公示水费收缴状况。

  (五)确定的水费标准,可随着物价指数、供水量及其供水成本的改变由县级物价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整。

  五、供水工程奖惩制度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供水管理单位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改进,并可处以停止供水、罚款,情节特殊严峻的移交司法机关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村级管网或进户工程漏水,多次督促不修复者;

  2、私自接水、窃水者;

  3、拒不交纳水费者;

  4、私自拆迁供水设施者;

  5、擅自提高供水水价者;

  6、毁坏供水设备设施者;

  7、切断电源、水源,影响供水工程运行者;

  8、破坏水源、污染水质者。

  (二)供水管理人员凡有下列情形者,视其情节,由主管部门分别赐予指责教育、罚款、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擅离岗位,无故停水断水者;

  2、玩忽职守,违章操作,致使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3、贪污挪用水费,或以权谋私者;

  4、对水源水质监管不力,酿成恶果者。

  5、除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以外,供水工程停水时间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者,有关人员应担当相应责任。

  六附则

  (一)本制度由县水利局负责说明。

饮水管理制度责任人2

  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平安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此制度:

  1、教化学生不喝生水,不喝劣质和过期饮料

  2、教化学生不吃过期、变质和不卫生的食物,在家吃好吃饱,半晌不乱购零食。

  3、学校为了学生的健康供应足量卫生饮用水。让每个学生自备水杯,上学时在校喝净化水。

  4、老师饮用桶装纯净水。并做好定期消毒。

  5、净化水过滤设备有专人定期检查、消毒、更换并记录。定期做好饮用水的水样检验。

  6、对学生饮水状况进行检查,发觉问题刚好解决。农村饮水平安工程监理管理方法

  一、农村饮水平安工程监理一般规定

  (一)水源工程及取水构筑物监理。对打井过程巡回监理。对于下井管和滤料,引地表水的取水工程,水厂泵房、清水池基础开挖等隐藏工程,要旁站监理,并做好有关照片和记录备查。

  (二)机电设备的安装监理。机电设备到工地后,监理人员要对产品质量合格证、企业名称、产地进行认定和记录,严禁运用“三无”产品;对于消毒设备,必需具有卫生部门认证证书;设备安装要求实行旁站监理。

  (三)管道施工及入户工程监理。管材到工地后,监理人员要对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注册证书、质量认证证书等进行核查记录,禁止不符合卫生标准、未经认证的产品进入饮水工程。管道施工安装实行巡回监理,同时做好监理日记、月报工作。

  二、农村饮水平安工程监理详细规定

  (一)农村饮水平安工程要远离污染源,管理设施必需单独成院。单村供水工程一般分为办公室、生产室、体息室三间;联村规模供水工程一般分为办公室、财务室、生产室、消毒室、化验室、体息室六间。

  (二)管理院内绿化占地面积不小于管理院总面积的20%。

  (三)管理院内、外墙面全部用水泥沙浆或灰粉沙浆粉涮后,用外墙漆进行涂涮美化,不能出现裸砖墙,墙立面距地面1米内应以蓝色为主色调,1米以上以白色为主色调;外墙面要求喷涂宣扬标语(红色)、“水利”标识(蓝色)、供水服务(或修理)热线电话等内容。管理房外墙要统一粘贴瓷片美化,内墙要用白色外墙漆或涂料粉刷。一个项目县(市)区工程的外观形象标准要统一。

  (四)农村饮水平安工程总体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15年。

  农村饮水平安工程水源井出现水浑、出沙等问题不能投入运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水源井保质年限不低于15年)。

  (五)农村饮水平安工程管材应统一运用高密度pe管及其以上符合农村饮用水平安标准的管材。

  (六)管沟开挖深度应达到60cm—80cm,回填土的压实系数应不小于90%,不允许干脆将输水管铺设在排水沟内。

  三、监理人员工作规定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觉监理人员不仔细履行监理职责(包括下列行为:监理人员不到工程现场,检查人员询问时答不上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按要求做监理资料,对工程存在的问题不提出整改看法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将对监理人员赐予警告;警告2次后仍不改正的',将记入黑名单,取消其从事农村饮水平安项目监理资格。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有2人次被记入黑名单,则取消该监理单位在农村饮水平安工程监理资格。

  非专业监理人员不得顶岗从事农村饮水平安工程监理工作,一经发觉,马上对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指责并上报省厅记入不良行为档案。

  四、建设单位工作规定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主动协作监理单位工作,为监理单位供应必要的监理工作条件(合同中约定的食、宿、交通工具、工程地点或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并不得在工作中有意刁难监理人员。监理人员按要求提出工程质量问题时,项目施工单位应主动协作订正问题,否则,监理人员应不予签字认可,并刚好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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