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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报告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检测报告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检测报告管理制度1
1.0目的:为保证检测报告完整性、准确性以及能够真实地反映检测结果的全部信息,杜绝报告使用的风险,特编制本程序。
2.0范围:检测报告的编号、格式和信息要求,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对报告内容的意见和解释,分包检测的表述,报告发送和报告的修改/补充。
3.0职责:
3.1档案管理员应:
3.1.1归档保存检测报告。
3.2监督员应:
3.2.1根据检测要求校核检测报告的数据和评审检测结果。
3.3授权签字人应:
3.3.1批准检测报告。
3.4操作员应:
3.4.1按照检测原始记录编制检测报告;
3.5技术负责人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0程序
4.1检测报告编制要求
4.1.1检测报告的编号定义:
X计检(□□□□)第□□□□号
报告的序号(四位数字)
年号(四位数字)
4.1.2本实验室的检测报告应能够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地报告每一项或每一系列的检测结果,并符合检测方法中规定的要求。检测报告的标准格式应由各专业室主任根据承检物品/项目标准的要求设计,其内容应包括以下部分,并应尽量减少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
(1)检测报告的标题;
(2)实验室的名称与地址,进行检测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3)检测报告的唯一编号标识和每页数及总页数,以确保可以识别该页是属于检测报告的一部分,以及表明检测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
(4)顾客的名称和地址;
(5)所用检测方法;
(6)检测物品的描述、状态和明确的标识;
(7)对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至关重要的检测物品的接收日期和进行检测的日期;
(8)如与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相关时,实验室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
(9)检测的结果,适当时,带有测量单位;
(10)检测报告批准人的姓名、职务、签字标识;
(11)相关之处,结果仅与被检物品有关的声明;
(l2)当有分包项时,则应清晰地标明分包方出具的数据。
4.1.3当需要对检测结果做出解释时,检测报告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检测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节,以及特殊检测条件的信息,如环境条件;
(2)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规范的声明;
(3)适用时,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声明。(当不确定度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顾客提出要求时,或当测量不确定度影响到对规范限度的符合性时,检测报告中还需要包括有关不确定度的信息);
(4)适用且需要时,提出意见和解释;
(5)特定方法、顾客和顾客群体要求的附加信息。
4.1.4当需对检测结果做出解释时,对含抽样结果在内的检测报告,除了4.1.2和4.1.3所列的要求之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抽样日期;
(2)抽取的物质、材料或产品的清晰标识(包括制造者的名称、标示的型号或类型和相应的系列号);
(3)抽样的地点,包括任何简图、草图或照片;
(4)所用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
(5)抽样过程中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解释的环境条件的详细信息;
(6)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或规范,以及对这些规范的偏离、增添或删节;
(7)超出认可能力的检测数据应当加以显著的标识,防止顾客误解并给使用带来风险。
4.1.5意见和解释
4.1.5.1当报告包含意见解释时,则应把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制订成文件。意见和解释应在报告中被清晰地标注。
4.1.6设计后的检测报告格式应由技术负责人审批使用。
4.2检测报告编制
4.2.1专业室的监督员应将由检测员签字并评审无误的检测原始记录和分包检测报告(如果有的话)送至业务室,报告打印员应根据校核后的检测原始记录按照承检物品/项目的标准格式打印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交档案管理员归档保存。
4.2.2当顾客有要求时,则报告格式应满足顾客的要求。(如果不违反有关规定的话)
4.3检测报告的审核
4.3.1打印后的检测报告(数量根据委托要求和实验室留存),返回专业室由检测员签字。
4.3.2经检测员校核无误的检测报告,由检测员转至核验员审核签字。
4.4检测报告的批准
4.4.1经核验员审核无误的检测报告,转至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发。
4.4.2经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发的检测报告转至业务室待发。检测报告的各页应加盖“检测报告骑缝章”,以表示报告各页的相连。留存的报告副本同检测原始记录一并存档保管。
4.4.3签发后的检测报告应盖实验室的检测专用章。
4.4.4经过确认的检测项目,在报告的左上角加盖实验室资质的标志章。
4.5对可疑结果的处理
4.5.1当实验室怀疑、发现、得知有关于报告数据有误的信息后,技术负责人应立即从资料员处调阅原检测报告档案,迅速组织有关专业室的负责人、监督员和检测员对报告中的可疑数据或遗漏部分进行核查。
4.5.2在核查中对已发报告的数据和结论产生怀疑或发现问题时,技术负责人应立即起草一份书面文件通过顾客通知所有检测报告的持有人,要求检测报告持有人暂停使用编号为:XXX的检测报告,声明:待查实报告的数据和结论后再以书面文件告之。
4.5.3通知发出的同时,专业室主任应按照《数据控制与保护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检测数据的核查,并根据与顾客签立的检测执行标准核查检测遗漏项目。
4.5.4专业室主任应在核查结束时,应起草一份核查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或补充检测报告的处理意见。
4.5.5如果需要补充检测,则专业室主任应提出补充检测的可行方案报技术负责人审批。
4.5.6批准后的补充检测方案,由专业室主任组织实施并出具补充检测原始记录。
4.5.7专业室主任根据补充检测原始记录和核查结果,按照4.6条的要求起草一份“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
4.5.8专业室主任起草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应由专业室主任签字后转至技术负责人校核。
4.5.9技术负责人应对专业室主任转来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及发生检测问题的追溯情况进行分析核对。经核对无误后转至授权签发人批准签发。
4.5.10经授权签字人签发后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由印章管理人员盖章待发。
4.5.11如“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中涉及检测数据和结论时,对“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的盖章应执行本程序第4.4.4~4.4.7的规定。
4.5.12“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的发放应执行本程序。“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应发送到所有原检测报告的持有人。
4.6对已发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
4.6.1对已发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修改/补充文件的标题,如: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
(2)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
(3)通知书的唯一编号标识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4)委托方的名称和地址;
(5)检测物品(对象)的名称和特征;
(6)检测日期;
(7)检测执行标准或方法;
(8)原报告的编号;
(9)原报告的修改之处;
(10)修改前和修改后的对照;
(11)更改原因的说明;
(l2)关于本“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的使用和发放范围的声明;
(13)修改/补充通知的编制人、审核人和签发人的签字;
(14)修改/补充通知的签发日期。
4.7检测报告修正/补充件的存档
4.7.1实验室留存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应由资料管理员同原检测报告一并存档保管。
4.8检测报告的归档
4.8.1留存的检测报告副本应连同委托检测协议(检测任务指令)、原始记录、顾客修改检测方案的书面请求、以及分包检测和批准的例外允许申请等有关的文件一并归档保存,保存期为5年。
4.8.2档案的管理应执行《记录和档案控制程序》。
4.9检测报告的发送程序和方式
4.9.1专业室人员应将待发的检测报告根据顾客要求的寄达地址用挂号信函寄出。或顾客直接领取,或直接送达。
4.9.2当顾客提出保密要求,通过邮局按照保密挂号邮寄,或顾客直接领取,或直接送达。
4.9.3如顾客提出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报告,则实验室受理经办人应详细询问顾客的姓名、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收件人姓名,并认真仔细地核对委托检测合同中的记录内容。
4.9.4当顾客提出索要检测报告的磁盘文件时,本实验室向顾客申明:检测报告的磁盘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其结果仅供参考。
4.9.5发送报告的经办人应如实填写发送报告的有关信息。报告发送登记表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发送报告的编号;
(2)报告发送的数量;
(3)报告收件人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领件人)姓名;
(4)发送(领取日期)和挂号号码;
(5)接收电子信箱(如顾客要求);
(6)接收传真号码(如顾客要求);
(7)磁盘拷贝数量及编号(如顾客要求);
(8)经办人签字。
4.10发送检测报告的保密要求
4.10.1有保密要求的文件应通过邮局按照保密文件邮寄,或顾客直接领取,或直接送达。
4.10.2实验室的任何人员在未经批准的前提下,不准发布、公布、评价检测结果,也不准通过任何通讯方式向任何人透露任何检测数据和结果。
4.10.3除非顾客要求,本实验室禁止使用图文传真和电子网络发布传送检测报告。
4.10.4通过委托代理人领取的检测报告,应凭有效的委托检测合同文本,并签字领取。
4.10.5发送检测报告的保密要求应同时遵守《保护顾客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检测报告管理制度2
1、目的:
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格式、编制、修改、签发、存档等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为客户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和客观而有效的检测报告。
2、范围:
适用于本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管理。
3、权责:
3.1负责检测数据的记录、汇总、分析和检测报告的编制。
3.2负责检测报告的审核。
3.3批准检测报告的签发。
3.4负责检测报告盖章、发放、副本(或拷贝)存档。
4、定义:无。
5、工作程序:
5.1对完成的每一次或每一系列检测项目要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地出具检测报告,在为内部客户进行检测或与客户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可以简化的方式报告结果,但有关信息可从本检测中心随时调用。
5.2检测报告的格式和内容
5.2.1检测报告由封面、检测内容、检测结果、检测结论及检验、审核、批准人签名等组成。报告的格式、内容应满足客户或检测方法中规定的要求,适用于所进行的各种检测类型,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并且提供足够的信息,这些信息通常是以下要求的内容:
5.2.1.1标题:检测报告;
5.2.1.2本检测中心的名称和地址;
5.2.1.3检测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在报告上编制编号和页码、以确保能够识别证书的唯一性和完整性,并打印“以下空白”作为报告的结束语;
5.2.1.4客户的名称或地址:标明委托方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5.2.1.5所用方法的标识:给出检测所依据的文件名和编号;
5.2.1.6检测样品的描述、状态和明确标识;
5.2.1.7日期:检测日期、有效日期,有必要时,给出抽样日期或委托/接收日期;
5.2.1.8抽样计划和抽样程序的说明;
5.2.1.9检测结果:应按检测方法的要求给出结果(适用时,带有法定测量单位);
5.2.1.10检测人、审核人、批准人的姓名、职务、签字或等效标识;
5.2.1.11需要时应注明检测结果仅对样品或批次有效及不得部分复印报告的声明。
5.2.2当需要对检测结果做出解释时,检测报告中还应包括下列信息:
5.2.2.1对检测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节,以及特殊检测条件的说明,如环境条件;
5.2.2.2根据检测方法中规定的技术要求给出符合或不符合的声明;
5.2.2.3适用时,给出测量不确定度的信息;
5.2.2.4适用且需要时,提出意见和解释;
5.2.2.5特定方法、客户或其他组织要求的附加信息。
5.2.3对含抽样结果在内的检测报告,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5.2.3.1抽样日期;
5.2.3.2抽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等;
5.2.3.3抽样地点;
5.2.3.4列出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
5.2.3.5若抽样过程中的环境条件可能影响检测结果,需解释时附详细说明;
5.2.3.6列出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或规范,以及对这些规范的偏离、增添或删节的说明。
5.2.4检测部门负责检测报告格式的设计,经审核、批准后使用。检测报告格式的修改也按上述程序报批。
5.3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批准签发。
5.3.1报告的编制:
5.3.1.1检测工作结束后,检测室负责人将检测原始记录表汇总同检测委托单一并交与文件管理员,文件管理员根据检测原始记录和结论客观地编写。检测报告》;
5.3.1.2报告中包含了由分包方出具的检测结果时,报告中应标明分包项目和分包检测机构的名称,并将分包方出具的书面报告存档;
5.3.1.3报告中含有意见和解释时,应将其依据文件一并放在本次检测的技术依据中标明;
5.3.1.4报告编制完成后,由检测人员确认并签名后,交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名。
5.3.2报告的审核:
技术负责人对检测报告的完整性、规范性,检测项目的齐全性,检测依据的正确性,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结论的正确性、检测人员资格等进行审核并签名。
5.3.3报告的签发:
5.3.3.1报告由中心主任或授权签字人签发。
5.3.3.2当用电话、电传、传真或其他电子、电磁方式传送检测结果时,遵循上面的审批权限,并遵守相应的保密程序。
5.4检测报告的传送
5.4.1书面形式传送:
5.4.1.1文件管理员填写。《检测报告盖章审批表》,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在检测报告上盖章并发放给客户。
5.4.1.2对检测报告的收发情况应进行记录,填写。《检测报告传送情况表》。
5.4.1.3检测报告的发放份数:客户一般2~4份,存档保留1份原件(副本),副本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电子数据方式。
5.4.2电子传送方式发放:
当客户要求用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方式传送检测报告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5.4.2.1客户在委托单或合同中提供详细的接收号码、地址和收件人姓名。
5.4.2.2指定专人向客户传送检测结果,详细记录发送时间、地点、发送内容、收件人姓名及接收号码、地址,填写。《检测报告传送情况表》。
5.4.2.3涉及仲裁、诉讼及其他法律纠纷、行政决策等重大影响的检测报告原则上不采用电子传送方式,确需传送时,应加密处理,并指定专人办理。
5.4.2.4检测报告以电子传送方式发放,应遵守委托单或合同中关于保密和保证数据完整性的规定,见。《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5.4.3检测报告收发登记:
文件管理员应在传送检测报告的同时将检测报告的收发情况进行统一登记,填写。《检测报告收发登记表》,以便于检测报告的管理。
5.5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发生疑问时的处理
本检测中心对已发出的检测报告中的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发生疑问时,例如,由于检测设备的缺陷(失准)而对报告给出的结果准确性产生怀疑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详细说明可能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的情况,并提供可靠数据,提醒客户注意可能会导致错误的各种情况,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见。《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5.6检测报告的更改
已发出的检测报告需要作补充或修改时,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以下不同修改方式。
5.6.1对不影响检测结果的可采用另发一个修改通知的方式进行改正,通知单应写明“对序号×××××的检测报告的补充。”
5.6.2由于我方的原因需要更改检测结果的,则应将原报告收回、注销、存档,重新发出新的检测报告,新报告的编号在原报告编号后加上小写英文字母“a”。
5.6.3由于委托方的原因需要更改检测报告的内容(如填错委托内容),而委托方不同意按5.6.1的方式更正时,则应将原报告收回、注销、存档,重新发出新的检测报告,新报告的编号在原报告编号后加上小写英文字母“b”。
5.6.4对检测结果有异议而进行复检的,复检后发出的检测报告的编号在原检测报告编号后加上小写英文字母“c”。见。《客户投诉控制程序》。
5.7检测报告及检测原始记录的归档
检测任务完成后,检测人员应将同检测有关的原始资料(包括委托单或合同)、检测数据原始记录等一并移交综合管理室,由文件管理员进行编目、登记、归档保存,保存期在五年以上。
6、相关文件:
6.1客户投诉控制程序。
6.2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6.3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7、质量记录:
7.1检测报告传送情况记录
7.2检测报告盖章审批表
7.3检测报告
7.4检测报告收发登记表
8、使用表单:
8.1检测报告传送情况表
8.2检测报告盖章审批表
8.3检测报告收发登记表
8.4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管理制度3
检测报告管理制度
一、检验报告的格式依据标准、规范、规程办法和技术条件制定。
二、检验报告应逐栏填写,空白栏应划斜线占空。
三、检验数据填写要标准,结论要明确,字迹要清晰工整。
四、检测报告必须由检测人、校核人、签发人逐级签认。审查无误后加盖检测专用章和计量认证CMA章发出。
五、检测报告一律采用与原始记录相同的编号。
六、存档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一起,交由资料员登记存档,要查阅检测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七、已发出的检验报告需要更改时,应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更改。
检测原始数据管理制度
一、原始记录格式依据标准、规范、规程办法和技术条件制定。
二、填写原始记录,不得用铅笔书写,字迹必须清楚,纸面整洁。
三、原始记录应按表格内容逐栏填写,做到真实完整,空白栏应划斜线占空。
四、试验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五、原始记录填写完并由记录人签字后,交由校核人员进行校核并签字。
六、原始记录不准涂改、刮改,只准划改,划改处由划改人盖上红印私章。
七、原始记录与试验报告一起,交由资料员存档。
八、原始记录的查阅应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检测仪器管理,由技术负责人负责,设备管理应按照制度进行。
二、保持检测中心测试手段保持处于最佳状态,使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频率达100%,在用仪器设备的合格率达100%,确保试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和科学。
三、检测设备仪器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周期检定、自检及故障维修事宜,设备使用人负责日常清洁、维护工作。
四、试验检测仪器自验收之日起,进行分类编号、上帐、建档。
五、设备档案资料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借阅,必要时,可用复印件。
六、设备的维护工作由使用人负责,其检查考核由设备管理员进行。
试验检测安全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经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
二、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三、加强仪器设备检测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
四、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
五、配备满足安全需要的消防器材。
六、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设备仪具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七、操作中如发现设备仪具运转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水源。属于故障应及时排除故障。
八、预制构件检验或现场结构试验,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九、试验完毕和下班时,应切断不用仪器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
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技术档案管理由检测中心资料员负责。
二、技术档案保管期限:
1、试验方法标准,试验规程,检测规范,检测方法(国外的、国内的、自编的)长期存放。
2、设备仪器说明书,计量检定合格证,验收、维修、使用、报废记录,长期保存。
3、试验仪器、设备汇总表,台帐、长期保存。
4、各类检测原始记录,委托单和检测报告、保存至该项目结束后一年。
三、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1、技术档案是检测公司的技术机密,应妥善存放。
2、技术档案的借阅、复制,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检测中心计量管理制度
一、检测中心质量负责人负责计量管理工作。
二、所有出据测试数据的仪器设备的量值传递,必须有正确的溯源。
三、所有计量设备、计量仪具,必须经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周期检定设备,器具必须制定周期检定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检定。
四、检定、自校不合格的度量衡仪具,修复后可使用的,需重新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五、标准器具及标准物质不能用作试验检测设备仪具用于检测,只能作为量传标准。
六、对计量传送系统发生怀疑时,不能勉强使用,及时向质量负责人反映以便安排送检,自检或检修,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严格执行计量法,禁止使用非法计量单位。
样品管理制度
一、样品的保管由办公室收样人负责。
二、送检单位在送检样品时应准确填写《试验委托单》,并交到收样人处办理委托手续。
三、办公室收样人根据委托内容,检查样品是否符合试验条件、委托单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并对符合要求的试样进行编号放入收样室保存。
四、样品上应有明显标志,确保不同单位、未检和已检样品不致混淆。
五、样品保管应做到帐、物、卡三者相符。
六、检测人员接到派工时,到收样室领取样品。检测前仔细核对样品的标记特征与试验委托的一致性,才能开始采样、制样和试验。
七、检测结束,检测结果经核实后,应将要求存放的样品送存样室保管。
八、超过保管期的样品,应妥善处理,以减少对环境影响。
化学试验室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应避免阳光直晒,要求避光的药品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二、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过期和变质的`药品应妥善处理。
三、对有度、易燃、腐蚀性药品应严格保管,小心使用,谢绝无关人员进入本室。
四、检测人员应掌握一般的防火、防爆、防毒知识以及必要的自救知识。
五、检测前后应洗手,以免沾污试剂或将有害物质带出试验室。
六、检测结束后,应将工作台面及时清理,仪器设备、药品、工具放回原处。
七、下班前检查水、电、门、窗、确保安全。
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
一、本室由专人负责每日的温度、湿度记录,以及仪器的操作使用,保证室内的温度和湿度符合规定要求。
二、送、取样品时,应注意随手关好门,试件应放在试架上,间距至少保持3~5cm,不可叠放在一起。
三、每个试件都应标有编号及成型日期,取样前必须认真核对编号、日期、避免出错。
四、如发现温、湿度出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
五、试验人员在本室的停留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引起人体不适。
六、谢绝无关人员进入室内。
现场检测室管理制度
一、每日上班对本室的仪器设备、水、电等检查一遍,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二、检测人员应了解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并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三、将仪器设备带到现场时,由检测组长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与使用,以防设备的损坏与遗失。
四、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应将仪器设备放回室内原位处。
五、定期对仪器设备的进行保养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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